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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纨绔千金-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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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可惜……”汪静书又喝了一口酒叹道。

金琳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静书兄,其实只要心自由,人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无论是朝堂还是江湖,只要你的心不受束缚,你就是自由的。”两人喝得微醺后,便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汪静书手按在酒坛子上,静静地回味了一下金琳的话,然后猛然一拍酒坛子,哈哈大笑道:“枉我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却不如贤弟看得通透啊,为兄的着相了,哈哈,今日解开了心结,我们当痛饮三大碗!”金琳也喝得七上八下了,听汪静书说要再喝三碗,歪歪斜斜地举起碗让他斟酒。

舒同一把按住了金琳的手,从她手里取走了碗,低声道:“少爷不能再喝了。”金琳不满地嘀咕道:“为什么呀,大过节的也不让人痛快痛快?”舒同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难道少爷想醉后失言?”金琳高兴得几乎忘了这一档子事儿了,被舒同这么一提醒,顿时醒悟过来,赶紧装醉趴到桌上。然后听到舒同对汪静书说道:“如果公子不嫌弃,就由小人替少爷喝了吧。”

汪静书已经醉了,哪里管得着是谁在陪他喝酒,三大碗灌下去后直接就趴在桌上人事不省了。

舒同结了酒钱,一手扶着东倒西歪的汪静书,一手还要扶着走路踉踉跄跄的金琳,一路跌跌撞撞地下了楼,幸好在州桥不远处碰到了正整准备回府的汪静岚与汪静云两兄妹,于是舒同把汪静书交给了他们,然后扶着金琳回了将军府。

将军府的门房见了金琳,赶紧上前行了个礼,然后告诉金琳,将军大人已经在书房里等候她多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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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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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门房的话,金琳的酒意顿时消退得一干二净。心里忐忑不安的同时也有些抱怨,这将军早不见晚不见,偏偏要在自己喝得七荤八素的时候见,真是挑的好时机啊。不过,也不知道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将军大人这么半夜三更地等着要见自己,究竟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舒同抄着手等在门外,书房内,将军聂东来与金琳正静静地对视着,如果彼此不满的视线能有实质的话,那么现在一定已经碰撞出“嗤嗤”的火花了。

将军年约四十岁上下,容长脸,皮肤白净,脸上蓄着很短的络腮胡子,须眉如刀,凤眼里透着寒光,鬓边有几丝银发,为他阴沉的脸上增添了几丝苍凉,使人感觉他这个人无论多么华丽的开场,结尾都会是悲剧一样。将军体型十分高大,即使被书桌遮住他大半的身体,也可以看出他高大魁梧、壮硕结实的身材。

金琳不知道将军阴沉的脸色是不是因为她酗酒晚归,还是因为等得太久,于是只能秉承着说多错多的信念,抵死不主动开口说话,最后还是将军打破了僵局,用沉稳、冷漠的声音平静地说道:“枢密使钱大人与他的千金前些日子从边关回来了,为父已经向钱大人提了亲,只等钱大人家的千金点头,你们便可以完婚了。”

这句话无疑是一道晴天霹雳正劈中金琳的脑袋,如果说睡梦中穿越是金琳人生的第一大雷的话,那将军的话无疑就是第二大雷了。金琳蒙了老半天后,才醒过神来,问了一句:“你明知道我是女儿身,还要我娶妻?”

将军不冷不热地答道:“没错。”

方才将军的冷漠眼神金琳还能理解为对她晚归的责备,但是他此刻这种不冷不热的腔调金琳却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了,从他身上完全感觉不到一丁点儿为人父的温暖,就连从前见过的最为矛盾的父子关系都没糟糕到这种地步。他真的是这个身体的父亲吗?金琳心里瞬间冒出来这样的疑问,然后又安慰自己道:古人的相处方式也许和现代不同。

金琳深呼吸了一口气,压下满肚子疑问,小心地问道:“难道你不怕我被人拆穿?”

将军冷笑道:“你有办法不让自己被拆穿的,不是吗?”

金琳讶然道:“可是一旦成婚,就会朝夕相对,万一……”“没有万一!”将军打断了金琳的假设,冷冷地说道:“如果你希望自己活下去,希望你的阿姐活下去,就最好乖乖的掩饰好,否则,一旦有什么万一,我可不知道我会怎么做!”

金琳惊呆了,如果说方才她还只是怀疑的话,那她现在已经能肯定:将军绝对不是她和聂无忧的亲生父亲,没有哪个做父亲的会用孩子的生命来要做筹码要挟孩子。

但是舒同明明说过,是御医弄错了双胞胎的性别,那么骗人的究竟是谁呢?是将军欺骗了天下人,还是舒同欺骗了她?

不过,无论是谁欺骗了谁,眼下的情况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了,将军用她们姐妹二人的性命相胁,这正打到了金琳的软肋,即使她可以不用在意才认识不久的聂无忧的生命,可是她无法不在乎自己的生命。金琳是个很怕死的人,说好听一点就是:金琳是个十分珍惜生命的人。

“明天,钱大人会带着他的千金来将军府做客,到时候你陪她出去走走,不要耍花样,明白吗?”将军用手指敲打着书桌,用不容商量的语气说完后用深沉的目光看了一眼金琳,沉默了一阵后又叹道:“我知道你恨我!其实我也不想我们父子二人闹成现在这样。当初给你取名无恨,就是希望你心中无恨,我原本是希望你们姐妹二人能幸福快乐的生活到那一天,可是……你的好奇心破坏了这一切。知道这些你不能改变的事情有意思吗?”

将军的问话问得金琳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过他虽然用的问句,却没想要金琳回答,只是朝着金琳摆了摆手道:“出去吧,早些休息,明日一早我会在大厅里等你。”

金琳木然地走出书房,心里还在想着将军说的话。他说那一天,是指哪一天?真相被拆穿的那天吗?还是世界毁灭的那一天?这个小小的将军府,到底掩藏着什么阴谋,为什么将军会找一对双生姐妹来冒充龙凤胎?难道是骗赏赐吗?那为何赏赐的宝物他却全都不要?又或者是舒同说了谎,根本就没有什么御医接生的事情,从来将军就没有过孩子,所以收养了一对双生姐妹?他究竟是为的什么?为什么定要与枢密使结亲?……

金琳心里的疑问太多,可是因为酒劲又上来了的缘故,浑浑噩噩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居然就那么和衣倒在床上睡着了。舒同无奈地看着毫无防备的金琳,不能叫丫鬟们进来帮忙,只得自己上前为她宽衣。虽然这样的事情以前做得并不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却觉得有些紧张,喉咙有些发紧。

舒同脱下金琳的靴子后,看了看她的翡翠腰带,迟疑着究竟要不要帮她脱长衫,良久的天人交战后,最终还是把手放到了腰带上,金琳睡迷糊了,一把抓住舒同的手,砸吧着嘴唇嘟哝道:“臭小子,不准偷嘴,小心我揍你!”说完后把舒同的手扯到自己的脸上,一个翻身压住了。

舒同呆滞了半晌,犹豫着该不该把手拿回来,他觉得这样于理不合,但是又怕抽手的时候吵醒金琳,面对面会更加尴尬。手心里传来金琳温热湿润的呼吸,让他愈发的慌乱起来,舒同触电般地抽回了自己的手,抖开床上的丝被,草草地给金琳盖上,再也不敢想替她宽衣解带的事情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金琳头疼得厉害,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那么多酒了。不过,昨天晚上将军说的话金琳还是记得一大半的,只是现在头痛欲裂,根本没心思去思索那些让人费解的难题。

刚一起床,舒同便端着醒酒汤走了进来,看到金琳衣衫不整的模样后,不自在地低下头道:“少爷起来后记得把醒酒汤喝了,老爷已经等在大厅里了。”说完后转身去了外间。

金琳不情不愿地起了床,先喝了醒酒汤,然后又坐到床边发了一阵呆,待头痛缓解了一些后,才让丫鬟们找来干净衣服换上,又好好地洗漱了一番,慢条斯理地用过早膳后,由舒同带路,慢步走到大厅里。

大厅里除了昨日初见的将军父亲外,还另坐了两位客人,一个是五大三粗的中年汉子,穿着金丝绣花赭红袍,素着黑色缎面腰带,脚上一双武人靴,身材高大魁梧,皮肤微黑,浓眉大眼,脸上却没有胡须,又因为是圆脸,所以看上去比较年轻。他身边坐着的这位小姐,那身材相貌几乎与他是一个板儿拍下来的,浓眉大眼,圆脸,身材高大健硕……

金琳远远地看了一眼,便惊呆了:这位虎背熊腰的姑娘,似乎就是她未来的媳妇钱家千金!

第二十三章 流氓!

将军聂东来远远地便看见了踌躇着不肯进屋的金琳,笑得一脸慈祥如同一个宠爱自己孩子的父亲一般,朝着金琳招手道:“无恨啊,快进来啊。”这样温和慈祥的样子,跟昨晚的冷漠疏离完全判若两人,如果不是他狭长凤目里闪过的那一丝威胁,金琳会以为昨晚的一切都只是她酒醉后产生的幻觉。

金琳不情不愿地走进大厅,对着将军行了个礼道:“见过爹爹。”

将军呵呵笑道:“这位是枢密使钱大人,你和你阿姐还很小的时候他还抱过你们呢。”金琳觉得将军的笑容看起来很虚伪,如果是在从前,她肯定一甩头转身就走了,但是这里不比二十一世纪,可以由得她肆无忌惮地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生活,这里,不是她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金琳挤出一丝笑容,对着枢密使钱大人行了个礼道:“见过钱大人。”

枢密使钱正勋乐呵呵地点头笑道:“不必多礼,哎呀,十几年不见长这么大了,来伯父我好好瞧瞧。”金琳维持着低头的姿势,她现在总算明白舒同为什么总爱低着头了,因为这样可以掩盖很多的情绪,而且看上去还会显得恭顺。

“你就是聂无恨吧?我叫钱宝珠,见到你真高兴!”一个清脆温婉的声音问道。金琳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枢密使千金正眨巴着水汪汪的圆眼睛定定地看着她,金琳没想到这位千金小姐的声音会如此动听,心里顿时生出些好感来。

“见过钱小姐。”金琳对着钱宝珠又是一揖。然后便听到钱宝珠“扑哧”一笑道:“哎呀,你这是做什么呀,行这么大个礼,还不快起来。”金琳直起身来,见将军与枢密使看着他呵呵直笑,钱宝珠用袖子捂着脸,露出来的部分脸蛋上布满了红晕,心知自己的礼是行错地方了,顿时窘得满脸通红。

钱大人笑了一阵后对将军说道:“不如让你家无恨带着我闺女出去逛逛吧,我家闺女常年住在乡下祖父家,还没见过御街啥样儿呢。”

将军正巴不得呢,呵呵一笑道:“下官的犬子别的本事没有,对御街倒是熟得很。”然后又转头对金琳笑道:“你好好陪着你宝珠姐姐逛逛,不用担心你阿姐,为父等会儿会去看她的。”

威胁,又是威胁,虽然这威胁对金琳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但是却也算得上是一个提醒了,金琳只得先后朝他和枢密使钱大人行了个礼,然后带着一脸欢喜雀跃的钱宝珠和一直低着头的舒同出了门。

“我可以叫你无恨吗?”钱宝珠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温柔,与她魁梧的身形显得格格不入,这位钱小姐方才坐在椅子上时,只是看起来有些壮实而已,如今并肩走在一起,竟然比金琳高出好几厘米,聂无恨的身形本就偏高,约莫一米六八左右,这位钱小姐,身高大约一米七二、三这样。女孩子长这么高,又这般壮实,看起来很扎眼。

“钱小姐喜欢就好。”金琳心不在焉地回答着,她现在满心里都在想该如何应付这位钱小姐,即能让她心生厌恶,又不能让她看出太过刻意的痕迹。

“你叫我宝珠就可以了,小姐小姐的叫着,多生分呀。”钱宝珠虽然满脸羞涩,但是态度却落落大方,温婉中透出一些豪爽。这种性子正是金琳所喜欢的,可惜……

“宝珠啊。”金琳停下脚步,笑眯眯的转身一把抓住钱宝珠的手,看着她的圆脸飞快地变红,狠狠地压下自己心里涌出来的罪恶感,怪腔怪调地说道:“宝珠的皮肤真好啊,好嫩哦!”这是赤裸裸的耍流氓啊,金琳心里期盼着这位宝珠小姐能甩自己一耳光,然后哭天抢地的跑回她枢密使老爸身边去。

但是没有。钱宝珠那双水晶玻璃般透亮的眼睛望了金琳一眼,然后很羞涩地把头埋得低低的,任金琳的拇指在她白嫩的手背上摩挲,,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道:“我的祖母也是这么说的。”金琳讪讪地放开她的手,咳了一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她觉得她刚才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只要玷污天鹅的癞蛤蟆似的,对心地单纯的宝珠用那样下作的招数,简直是太丢脸了。

钱宝珠见金琳放开了她的手,于是抬起头来看了金琳一眼道:“无恨的皮肤也很好啊,不比我的差呢。”这倒是实话,钱宝珠与金琳的皮肤都属于那种健康的白皙,就好像两块没有瑕疵的美玉,只不过其中一块美玉的体积太大了而已。

金琳对宝珠笑了笑。为了弥补自己刚才犯下的错,一路走来金琳几乎不停息地给钱宝珠讲着汴京城的风土人情、传闻八卦,而钱宝珠则给金琳讲了乡下的一些趣闻。金琳小的时候曾经在乡下外祖母家呆过,虽然时代不同了,但是乡间的风土人情却差别不是太大,二人竟然越聊越投契,竟让金琳隐隐地生出他乡遇知己的感觉来。

当金琳发觉钱宝珠用一种崇拜、倾慕的目光看着她时,才惊觉到自己似乎把方才的计划给搞砸了。不过,到了御街之上,一定能打破钱宝珠对她的好感,肯定有更多的机会让她厌恶自己,金琳对聂无恨的余威深信不疑。

果然,才到了御街的边上,便有人大叫着:“聂无恨来啦,聂无恨来啦!”人群四散开去,保持着离金琳九米远的距离,以前是十米的,不过因为金琳已经一个多月没出现过了,昨日出现又是在晚上,没多少人看见,所以人们对她有了一丁点儿的好奇,不过,这种程度的好奇只能给他们靠近一米的勇气。

金琳得意地看向钱宝珠,以为她至少会好奇人们为何躲着她,只要钱宝珠一好奇,她就会把在舒同那里听来的聂无恨的种种劣迹全部告诉她。

但是没有。钱宝珠那双水晶玻璃般透亮的眼睛依旧亮闪闪地望着金琳,目光里的崇拜和仰慕比方才更甚了。“无恨,你好厉害,你看,这些人都好怕你!”

金琳着急地辩解道:“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宝珠,他们怕我,是因为我经常打人,真的,我一不高兴就打人的!宝珠,我是坏人!”金琳的潜台词就是:害怕吧,我很暴力,赶紧离开吧。

可是钱宝珠却看着金琳,严肃地说:“无恨说笑了,他们打不过你,所以才会躲着你,这跟你坏不坏有什么关系呢。”金琳见钱宝珠完全曲解了她的意思,于是决定表演一回现场版的纨绔子弟当街打人事件,让懵懂单纯的钱宝珠知晓世间的险恶。

恰好,迎面有一男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注意到金琳,一步三回头地小跑着朝金琳这边冲了过来。金琳二话不说地迎上前去,一把揪住那男子的衣领,顺着他的跑势,一个过肩摔将他放倒在地,然后一脚踩在他的胸口上,狠狠地问道:“你可认得你家大爷!”

【我对着大山深情的呼唤:“粉红票你在哪里!”大山回答:“在哪里,在哪里……”】

第二十四章 捉贼!

【100分加更!】

那被金琳踩在脚下的男子愤怒地瞪着眼,也不答话,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倒把金琳撞了个趔趄。

金琳踉跄着退了几步后被舒同搂住了肩头,这才总算稳住了脚,没有狼狈地跌倒在地。那男子这时才看清了摔他的人的脸,连忙赔笑道:“哟,聂少爷呀,谁惹您了啊,这么大火气?”

男子穿着一身褐色的长衫,丝绸的面料已经洗得有些发白了,并且上面有多处污渍,长发乱糟糟地绑在脑后,一脸谄媚地在金琳面前点头哈腰着,一句话的功夫就贼眉贼眼地回头看了三四次,仿佛后面有鬼在撵他似的,再加上他面色苍白,獐头鼠目鬼鬼祟祟的样子,让原本还很有罪恶感的金琳顿时找到了些爆发的灵感。

反正眼前这个人看上去也不像是好人,揍就揍吧,完了之后要么赔钱,要么让他也揍自己一顿,总之先演过眼前这一场戏再说。金琳尽力地说服自己,拳头捏了又松开,松开又捏紧,然后终于动手了。

“就是你个王八蛋惹到本少爷了!”说罢一拳砸到了长衫男子的脸上,奈何金琳并没学过武功,一拳虽然正打到他的眼眶上,但是一没流血二没淤青,金琳要再打时,那男子已经退后了一步,告饶道:“别打啦,我的爷,下次碰到小人再打不迟啊,您要是再不让小人走,一会儿小人就要被人打死了!”

看样子这龌龊的家伙竟然是认得聂无恨的,这下金琳就更没什么顾忌了,一来她听这人的口气似乎经常挨打,二来她就是要让钱宝珠看看,她是翻脸不认人的,连熟人都可以想揍就揍。“舒同,抓住他。”金琳笑眯眯的看着那个撒开腿朝后跑的人,两秒之后,他又重新回到了金琳的面前,不过却是被舒同提着后领拖回来的。

四周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金琳正要说几句坏人的常用台词,比如什么“爷我今天看你不爽,所以要揍你”,或者是“被爷揍是你的福气”之类的话,可是她刚酝酿好,还未来得及说,就听到有人哭喊着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喊道:“抓贼呀,抓贼呀!”

“……”金琳哑然地站在原地,她有预感,这个她随手在大街上抓来痛扁的人,一定就是那个贼!她今天的人品以及运气,都好到家了。

果然,那男子剧烈地挣扎着,并求饶道:“聂少爷,您放了小人吧,小人再也不敢偷东西了!”见金琳呆立在那里并不表态,又飞快地将胸口衣兜里的东西往外掏,一边掏一边哭丧着脸哀求道:“聂少爷,这些东西都归您了,求您放小的走吧!”

待大家看清楚那男子抖出来的赃物后,集体倒抽了一口凉气,方才看起来平坦得似乎没有什么异样的衣裳里,竟然装了这么多珠宝首饰,倒在地上后,拉拉杂杂的一大堆,看上去竟然颇有些壮观。就在众人愣神的当口,苦主已经追过来了。

苦主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年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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