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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鬼街-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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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决定自己和阿朱直接坐到那块石碑上,这样总该安全了。

担心被打水的人看到,所以在那边出现的时候必须在深夜,最好是凌晨。

他把车开到寺院外面的停车场上放好,然后牵着阿朱的手,走向泉眼所在地。

此时夜已经深,四周没有人,他俩站在树林里换上古代衣服。

这些古代服装是专门让裁缝定制的,式样的布料尽可能做到仿古,阿朱为此很是下了一番功夫,让裁缝先生多次返工重来,最终才弄出这么几套。

  穿越

红色光芒出现,把阿朱整个人包裹其中,然后慢慢向四周扩散。

丁能拉着阿朱的手,眼睛半睁半闭,一连做了五次深呼吸。

“好了。”阿朱若无其事地说。

“这就好了吗?”丁能不太敢相信,难道什么感觉都没有就已经穿越到三百多年前?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时红光消失,四周一片黑暗。

丁能小心翼翼地从石碑上溜下,脚踩到地面之后,仍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回到了从前。

脚底踩到许多干枯的落叶,月光透过树枝照到地面,趁着这点微光,丁能仔细观看四周情况,发觉果然有所不同,来时走过的水泥路没有了,一条大概是脚踩出来的小路直通泉眼,小路两侧全是齐腰深的草,也不知道其中隐藏着多少会咬人的蛇。

更远一些的地方是许多大树,而占地数十亩的欣隆寺却已经不见了,原址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东边天色泛青,估计再过一个钟头就会大亮,丁能心想运气真是不错,不仅成功回来到古代,居然还准确地选择到一个非常合适的时间。

“感觉怪怪的,不知道是不是准确的回来了。”阿朱说。

“会有误差吗?”丁能惊讶地问。

“也许会有。”

“很厉害吗?你估计会有多大的误差?”丁能不禁担忧,万一回到白垩纪恐龙时代怎么办。

“至多也就十年八年的误差,不可能更多,因为我还不怎么熟练,下一次估计会好一些。”

“十年八年的倒是没关系。”丁能嘴里这样说,心中却很紧张,因为明白阿朱前生逝世之时正逢战火四起的年代,如果运气差一些,恰好遇到匪兵或者官兵交战、围城什么的,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自己手里仅有一把山寨手枪,还有十几粒小作坊里制造出来的子弹,真遇到成群的恶人肯定无法应付。

“我们得小心些,当心遇到坏蛋,等搞清楚年月再进城。”阿朱说。

“这事真是凶险,下一回得设法搞枝冲锋枪什么的带着,最好再弄几只手榴弹。”丁能说。

  穿越时空

丁能和阿朱坐在泉眼后面的大树下,啃着带来的零食,等待天亮。

吃完之后,丁能把塑料包装袋和纸片全部捡起,塞入口袋里,打算带回去扔掉。

这些东西一旦遗落在此,很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某些智商不高,薪水却不低的所谓科研人员如果在三百几十年后挖出来这些东西,没准会认定明代的时候这旯旮已经发明了塑料和和复杂的彩色印刷术,就像从前硬说自己的祖先发明了足球,高俅先生比梅西更厉害,或者坚持认定孔老二身高两米,体重一百几十公斤,是当年全世界最接近于完美的男性云云。

收拾垃圾的空隙,丁能突然想到,如果带个仿古花瓶或者仿古大碗什么的来到这个时代,悄悄埋到某棵大树下,等回到现代之后再设法挖出来,那就弄成了真正的古董,没准能够卖出大价钱,换辆大块头的越野车或者再买一套房子什么的。

虽然他目前还有一些钱,可也经不起坐吃山空,最近股票市场表现得很不成体统,他的持仓不足两成,也不敢再买入,其它方面也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方向。

然而他很想让阿朱的生活过得更体面一些,到商店购物的时候可以想买什么就买,而不必考虑其它。

事关男人的尊严,所以他很想找点什么可以轻松赚钱的门道,能够像当初和朱神婆合伙开玄异工作室那样赚钱的生意,然而却一时难以找到这样的机会。

当然此时阿朱的能耐远远超过了朱神婆,如果他提出做捉鬼降妖的生意,阿朱肯定不会反对,多半还很热衷此事,但是丁能打算要过平静的日子,再也不想去招惹那些怪物,最近两年的经历实在太刺激了,无论如何不可重演。

“想什么呢?愁眉苦脸的样子。”阿朱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索。

“我在考虑,弄点什么货色回去可以赚到钱。”丁能说。

“我的包里装了一些玻璃珠子,还有几只玻璃碗,估计送到当铺里可以换出不少的银子,咱们带着银子回去也不错。”阿朱说。

“这个时代有铜钱或者银元吗?我是指當二十文、當五十文的那种?”丁能问。

“有啊,你想要吗?我可以用玻璃珠去换。记得前辈子小的时候,一只西洋来的玻璃杯值不少银子,我带的这几只玻璃碗外部的花纹图案什么的挺复杂,估计更值钱。”阿朱说。

“你准备得真是充分。”丁能感到惭愧,因为他重点考虑安全方面的问题,带了枪和刀,当然货物也带了一些,分别是两副比基尼泳装扑克牌,还有一本人体艺术摄影集。

  穿越时空

黎明将至,两人开始下山,走向明代的山京古城。

丁能清楚地记得欣隆寺距离山京市边缘大概有十几公里,古代的山京城规模小得多,估计走到城墙外面至少有二十几公里路。

恐怕得去买两头驴或者两匹马,骑着进城,因为路太远了,如果步行前去,会把自己给累死。

在这个年代,森林从山上一直生长到山下一公里多远的小河边,河对面有一个村庄,周围是广阔和田野。

欣隆寺还没有建立起来,倒是山脚有个规模很小的道观,距离他们穿越地点泉眼仅有两百多米。

这个道观毁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一群狂热的年青人之手,道士被赶走,土木结构的房屋被烧毁,然后到了九十年代末,一个景区移民点在道观原址上建立起来,后来发展成为一个小镇。

欣隆寺始建于清末,起初只是几间破旧低矮的房子,不知道为什么逃过了冲锋队的攻击和纵火,幸运地保存下来,并且在后来香火极旺,进入九十年代中期,寺院不断扩建,到了2010年的时候差不多占据了小半片山坡。

世事难料,真正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被毁了,然而那个岁数不算大的寺庙却存活下来并且发展迅猛。

丁能乐呵呵地说:“我想出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啦?等回去之后,你想买多少时装都没问题,咱们的轿车也应该换一辆更好的,房子也得买一套更大的。”

“我倒没想那么多,只要成功的穿越时空回来了就挺高兴。至于换点值钱的东西带回去的事只是副业,并不重要,因为我们以后还可以再来。”阿朱说。

靠近道观,阿朱摸出一片布,把脑袋包裹严实,然后加上面纱,这样一来就没人能看到她的银色头发和洋人面孔。

一名中年道士轻轻推开了门,他挑了一根扁担和两只木桶,显然准备去打水。

阿朱上前跟道士闲聊了几句,问是否可以借马,她愿意奉上一粒玻璃珠当作报酬。

没想到这道士并不贪图东西,说待会他要进城办事,赶着一辆马车去,可以顺便带上两人。

  饼干

坐在摇晃不停的马车里,看着赶车的道士背影,丁能不禁想,看来古代这旯旮的人还是挺地道的,全是后来的所谓斗争斗来斗去,弄得人们道德沦丧,信仰全无,一个个全成了拜金主义者。

中年道士稳妥地赶车,动作极熟练,看得出经常做这事,算得上一位好把式。

拉车的马有两匹,个头不高,看着却挺有劲。

丁能发现这个时代的绿化真是好,到处都是树,他和阿朱必须时刻注意路边的树枝,以免擦伤面部甚至敲破脑袋。

路面很不成样子,很狭窄,长满了草,看得出长期无人照管。

道士有时必须得停下,用柴刀把挡道的树枝斩断。

路上阿朱与道士不时聊上几句,丁能听得多了,也学着同样的遣词用句方式插几句嘴。

其实也没什么,感觉就是半文言文半山京方言,一部分词汇跟水浒传中的人物所用极为相似。

进入村庄,看到晒场边有一家小酒馆,烟囱里冒出了烟,隐隐嗅到一些火腿或是腊肉的香味。

丁能很想去买一些尝尝味道,这可是真正的绿色食品啊,绝对没有瘦肉精和各种激素,当然有寄生虫的可能性或许比较大。

可是他没有这个时代的通用货币,口袋里的货物也不适合在这样的小村落里销售或者交换。

只好忍耐一会,相信到了城内会有更多的美味食物可以吃。

阿朱从蜡染布制成的袋子里摸出几片弄掉了包装的饼干,递给中年道士一些,递给丁能一些。

显然女子的心更细,她的准备工作明显比丁能做得更好些,先前在泉眼旁边的时候,有塑料包装的食品已经吃光,可乐也倒进了一只竹筒制成的容器当中保存着。

道士显然此前没有吃过饼干,嚼了几片之后,连声赞扬,问谁家师傅手艺如此了得,把面饼子弄成这样漂亮,还香脆可口。

阿朱说是家里二姨妈做的,让带在路上当干粮吃。

她煞有介事地告诉道士,自己和丁能是山京城里的人,出来游玩,结果迷了路,马也跑丢了,只好求助。

  明朝的山京城

明朝末年的山京城很让丁能失望,城墙不高,大概也就三到四米左右,有些地方用大石块砌成,有些地方则是土围子加木头,就算这样也只是围了一半,还有一半由于靠近湿地和河流,凭着天然的阻碍,干脆就没有任何防御工事。

怪不得后来战事一起,这里立即一团糟,导致前世的少女阿朱香消玉殒。

想来是太平日子过得久了,许多年来未经战事,所以忽视了安全问题。

进入山京城的官道上人来人往,许多农夫赶着驴车往里面运送蔬菜水果,还有一些菜农则是肩挑扁担。

先前与道士的交流当中,阿朱已经弄清了日子,回归的时间误差并不大,仅有四年,这时的前世阿朱还是个孩子,时年十二岁。

想到要过四年零几个月之后战火才烧到此地,丁能长出一口气,明白眼下自身安全大致没问题。

来到城门外面五十多米处,道路拥挤,道士的马车无法进入,于是丁能和阿朱与这位好人告别,步行入城。

走在人群当中,丁能惊讶地发现,这个年代的人身材普遍矮小,自己在现代人当中并不算高,也就一点七八米,而阿朱有一点七零米,在女子当中显得稍高罢了,如今走在明代的山京城街道上,他俩却仿佛成了巨人。

周围的男士身高多数在一点六米左右,女子则多在一点五米上下,感觉就跟站在一群初一学生或者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当中差不多。

阿朱为了不引人注目,悄悄缩着脖子,弓着腰,但是仍然很醒目。

丁能心想,怪不得汉人军队在与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中颇为吃力,想来个体的战斗力确实有差距,那些终年骑在马背上的蛮夷以肉类和奶为主食,身体素质确实比汉人要好很多,加之战马的因素,在战争当中,汉人恐怕得有四倍及至十倍于敌方的数量再加上高昂的士气和斗志才有可能战而胜之。

丁能还注意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自己和阿朱身上的衣服式样和布料与周围的人完全不相同。

机械纺织出的布紧密而细致,颜色鲜艳,做工精良,与周围触目可及的粗布完全不相同,与较富裕的古人们身上所谓的细纹布或者丝绸也大不一样。

丁能惶惶不安了一阵子,后来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于是渐渐坦然。

  明朝的山京城

大街上偶尔能够见到一个或者几个皮肤颜色和面部特征与汉人明显不同的异族人士,但是并没有人对其围观或者指指点点。

与八十年代初的山京相比,明末的山京街道上可以看见更多的外国人。

看来汉人的包容性确实非常强,这事并非吹出来的,自古以来,多种宗教的信徒和多个民族溶入到汉人当中,渐渐被同化,这样的事一直持续到后来。

丁能心想就算阿朱拉开头巾和面纱,露出漂亮的脑袋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再往前走过这条街,转两个弯,就可以看到我前生的家。”阿朱低声说。

“咱们把前世的你带走好吗?”丁能突发奇想。

“别胡闹,那样的话现在的我就没了。”阿朱说。

“哦,这样啊,看来咱们得小心些,千万别改变了历史。”丁能不禁想起曾经看过的科幻小说,开始担忧,会不会当自己回到2010年之后,发觉总统换了,城市的模样也变了,而自己的银行存款却增加了几个亿。

当然也可能是这样,回去之后发现城市刚刚被氢弹袭击过不久,到处还在冒烟,几百万人的城市已经成为一堆废墟,除了老鼠和部分昆虫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动物存活。

或者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比如自己和阿朱身上携带有某种病毒,虽然对自己无害,但是对于几百年前的人却非常致命,结果制造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型灾难,死掉许多的人。

要知道古代的医学手段极落后,一场大型流行性感冒就能让许多人死掉。

丁能摇摇头,驱散自己的胡思乱想,把注意力集中到周围。

“我们先回去看看前世的家,然后再考虑换东西的事,你看好吗?”阿朱问。

自从回到这个时代之后,阿朱倒是一直都兴高采烈的。

这时丁能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當铺,于是提议:“应该先换点银子和铜钱什么的拿在手里,这样的话看到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买些。”

阿朱点头同意。

走进當铺,阿朱掏出一只玻璃碗递给朝奉查看。

结果弄到到十五两银子和一千多枚装在布袋子里的铜钱。

丁能看着这些东西,不禁觉得很好笑。

  商业问题

阿朱平静地说:“前世我没事的时候常常去账房里玩,听父亲谈起过来自西洋的玻璃器皿的价值,如果我们自己拿去卖,并且以一个公道的价格出手的话,这只玻璃碗应该值七十多两银子。”

丁能愕然地张大了嘴,心里大致估算了一下这样的交易行为,送进当铺的玻璃是在地摊上买的,估计四元左右一只,就算是全部按当铺出价处理也是超级暴利,简直跟抢银行差不多,虽然比起那些与征地有关的当权者坐地分赃的行为相比仍然差距巨大,可是也极为厉害。

在2010年银锭的价值远远不如那些古钱币,这事丁能心里很明白,如果方便的话,临离开这里之前,应该把银子全换成铜钱,或者买些首饰字画古籍瓷器之类带上,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把这些东西埋到山上,等自己回到现代之后再设法挖出来,这样就成了真正的古董,无论用什么方法检测都没有问题。

往细里一想,他明白如果此计划行得通,恐怕只要这样搞一次,这辈子就算是拿下来了。

试想一下,把几千枚铜钱和其它东西埋到山中,等回到现代之后挖出来,每月拿出一小部分卖掉,这样的赚钱方式那才叫爽。

阿朱却不像他这么专注于商业问题,她仅仅只是回来看看当年自己生活过的城镇,顺便检验一下穿越时空的道术方面还有什么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她前世是富商家的大小姐,死后成为极厉害的鬼,转生之后有丁能照顾她,所以她对于金钱并不重视,也没有太多概念,感觉只要有地方住,有食物吃,可以随意买东西即可。

然而丁能却感觉到惭愧,认为应该让阿朱生活的环境更好些。

两人拎着钱袋子和银两,走向阿朱前生的住宅。

距离那扇大门和旁边的高墙还有一百多米远,阿朱已经开始抽泣,似乎是眼泪模糊了视线,她的脚步有些摇晃,几次差点摔倒,幸好有丁能这位头脑清醒的全自动智能拐杖在旁边扶持。

“我认为最好离远一些看看罢,当心我们的出现导致历史发生变化。”丁能劝说。

“好罢,到旁边那个小酒馆去,我想吃几只里面做出来的肉包子。”阿朱的声音有些哽咽。

  商业问题

两人进入小酒馆内坐下,四处飞舞的苍蝇不禁令丁能皱眉,这里的卫生条件实在太糟糕,地面上黑乎乎的,还很油腻。

然而食客挺多,一个个埋头享受美食,似乎对这一切并不在意。

“在这里吃东西,会不会导致腹泻什么的?”丁能轻声嘀咕。

“没事,我前世不知吃过多少。”阿朱说。

店小二过来,满脸堆笑,大便色的暴牙十分显眼。

“两位吃点啥?”说话的同时,小二把两只缺了边的茶碗放到桌子上,开始往里面倒水。

丁能仔细看了看,确认茶碗边缘那一层黄中带黑的东西是陈年污垢,不禁再次皱眉。

他转头看了看对面的朱家大宅,心想怎么一位富商家的大小姐居然喜欢吃这里做出的东西,真是太不讲卫生了。

这就是差距,古代的有钱人除了房子住得宽敞些,手下的跟班跑腿者多一些,如果仅以生活质量而论,其实远不及现代的一位普通中产者。

古人没有轿车,没有飞机,没有电视和电脑,染了花柳病没得青霉素可以用,一点不算十分严重的小病扛不过去就能要了小命。

像二十世纪后期这旯旮的老年大人物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以及普遍的长寿,那真是连帝王都要羡慕。

如果说现代的离休大人物们还有什么不如皇帝,那就是在女人方面,大量的嫔妃和宫女还有割掉了JJ和蛋蛋的太监,这些都没了。

还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就是,古代一旦失势就会面临大麻烦,满门抄斩甚至是灭九族,放眼天下无处可逃,而如今这种情况不一样,往往是倒霉一个人,幸福整个家族,而这种事出现的概率极低极低,实在不济,还可以到秦城监狱里享受后半生,如果消息灵通的,大难临头之前早已经溜到外国安家落户当阔佬。

丁能摇摇头,把思路拉回到当下。

阿朱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指,抓起一只包子开始吃,她没有用筷子,显然是认为那两只黑乎乎的小竹棍有些脏。

丁能犹豫了片刻,最终抵抗不了包子馅散发出香味,伸手拿起一只,咬下第一口之后,他发现味道真的很不错。

  前生相遇

丁能吃到第六只包子时,几名佣人模样的妇女带着几个孩子走进来。

阿朱愣住,手里拿着半只包子,嘴里还咬着三分之一只,就这样盯着门口进来的那群人。

丁能沿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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