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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我为阴阳命-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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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突然传来了严肃的声音——

    “先生,您和您的太太在这种场合大声喧哗,按规定我们要处以一千英镑的罚款。”

    “什么?!”麦玮琪大叫着回头,几句话居然要这么多钱,干脆抢劫好了!

    “唐钰!”看清来人的瞬间,她脸上立刻转怒为喜,“你不是在美国?怎么会来的?”

    “回来看一个很重要的人喽!”唐钰宸脸上仍旧是那迷死人的笑容。

    冷砚迎上去,准备给他一个久违的拥抱。可是唐钰宸却一闪身来到麦玮琪面前,俯身看着她的肚子。

    “小侄儿,我来看你喽!”

    “你、你怎么知道?!”麦玮琪大为惊讶——自己怀孕的事情是一周前才拿到医生的证明,根本谁都没有告诉啊。

    “我是宝宝的二干爹,当然会密切关注他或者她的成长经历喽。”唐钰宸一本正经地说,“我这样就惊讶了?如果你见到轩辕当时的表情,那还不得吓死。给你诊断的那家医院所有医生还有护士都被他接到美国那边,一遍一遍问到人家都烦得要跳楼自杀了。他才是真的密切关注呢!”

    麦玮琪的脸顿时红得像番茄。

    “他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你怎么让他做这些事情。”冷砚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的尴尬,他清清嗓子责怪唐钰宸。

    “安啦,他身体都好了,就是要我告诉你不要再配药了呢。”唐钰宸的眼睛一点也没有离开麦玮琪的肚子,眼也不眨像研究文物一样仔细看着。

    “你离我孩子远一点,你会吓到他。”冷砚的脸阴得可以听见打雷的声音了。

    “有亲情没友情,这样就把我打入冷宫了?!”唐钰宸扁扁嘴一脸的委屈。

    “唐钰,别理这木头,来,给你摸!”麦玮琪一边拉起唐钰宸的手,一边用眼睛瞄了一下快要发疯的冷砚。哼!谁叫你耍赖不买给我冰淇淋吃!

    “手拿开!”果然,一声雷霆怒吼炸响,接着麦玮琪就被拢到了一双臂间,霸道却有十二分的小心和呵护。

    “不摸就不摸,我可不想自己的手被这家伙扯掉。”唐钰宸耸耸肩,看着麦玮琪,“算来我还做过砚的情敌呢,呵呵!对了,sky呢?”

    “在这里!”

    冷砚还没有开口就被麦玮琪抢白,她献宝般地把唐钰宸拉到身边,把厚厚的羽绒衣拉链拉开一条缝,sky从里面探出头来。

    呃?!

    唐钰宸像看外星人一样地上下看着——

    这是原来那个怕蛇怕到昏倒的女孩?!

    这还是原来那条除了冷砚其他人甩都不甩的sky?!

    搞笑啊,阿门!?选

    “你也很害怕对不对?呵呵,现在我可是天下无敌那种呢!”麦玮琪骄傲得像只小天鹅。

    唐钰宸一脸败给她的模样。

    “宸,你来不会只有这些事情吧?”冷砚插话。

    “噢,言归正传哦。我这次呢,是带样东西来给你看的。”唐钰宸从身上拿出一张照片,“这是北周时期,由西域能工巧匠铸造的鎏金多宝壶,现在秘密运至布鲁日圣血大教堂,准备用于中东石油大王的一次个人祭祀,保守估价6300万美金。砚,怎样?”

    “当然去偷了!偷了再说,我也一起去!”麦玮琪又抢了冷砚的发言权。

    “不行!你现在的身体怎么可以?!”冷砚第一时间扼杀她的罪恶念头。

    “那……”麦玮琪脸上的失望转瞬即逝,又盈起一个很粲然的笑容,“那明年吧,等我生下baby,带他一起去偷!asa?选”

    —要发疯的冷砚。哼!谁叫你耍赖不买给我冰淇淋吃!

    “手拿开!”果然,一声雷霆怒吼炸响,接着麦玮琪就被拢到了一双臂间,霸道却有十二分的小心和呵护。

    “不摸就不摸,我可不想自己的手被这家伙扯掉。”唐钰宸耸耸肩,看着麦玮琪,“算来我还做过砚的情敌呢,呵呵!对了,sky呢?”

    “在这里!”

    冷砚还没有开口就被麦玮琪抢白,她献宝般地把唐钰宸拉到身边,把厚厚的羽绒衣拉链拉开一条缝,sky从里面探出头来。

    呃?!

    唐钰宸像看外星人一样地上下看着——

    这是原来那个怕蛇怕到昏倒的女孩?!

    这还是原来那条除了冷砚其他人甩都不甩的sky?!

    搞笑啊,阿门!?选

    “你也很害怕对不对?呵呵,现在我可是天下无敌那种呢!”麦玮琪骄傲得像只小天鹅。

    唐钰宸一脸败给她的模样。

    “宸,你来不会只有这些事情吧?”冷砚插话。

    “噢,言归正传哦。我这次呢,是带样东西来给你看的。”唐钰宸从身上拿出一张照片,“这是北周时期,由西域能工巧匠铸造的鎏金多宝壶,现在秘密运至布鲁日圣血大教堂,准备用于中东石油大王的一次个人祭祀,保守估价6300万美金。砚,怎样?”

    “当然去偷了!偷了再说,我也一起去!”麦玮琪又抢了冷砚的发言权。

    “不行!你现在的身体怎么可以?!”冷砚第一时间扼杀她的罪恶念头。

    “那……”麦玮琪脸上的失望转瞬即逝,又盈起一个很粲然的笑容,“那明年吧,等我生下baby,带他一起去偷!asa?选”

    本书完—  



第一百零六章 书籍

    格玛点了点头,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无奈的表示同意。

    现在对于格玛而言肯定不是一个十分幸运的时期,因为,刚刚格玛说的事情遭受到了村长以及我们三个人的“和平”劝诫。

    “虽然以后咱们肯定是平等的,但是,现在我还要跟你们说一说我的厉害。我刚刚想到了,我最近好想见过一本书籍,那上面好想写着一些关于女儿国的事情,但是那本书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封皮是用我们这里的文字写的,而内容则是用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的文字书写而成的。”

    黑鹰听见格玛说出这样的一句话后,惊喜的立马让格玛给我们三个看一看。现在只要是听见女儿国这三个字我们一定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毕竟现在这三个字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听见格玛手里面有这样奇特的书籍,敏锐的黑鹰马上感觉到了一些事情。

    格玛想了一会儿,说道:“那本书好像是在我的屋子里面,我觉的那本书反正也看不懂,就没有拿,既然你们要看,我现在就去我的屋子里面把那本书拿来,给你们看一看。”

    我们三个齐声要求格玛用飞的把那本书拿来。这一句话把格玛吓了一跳,后来村长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让格玛用最快的速度取来那本书。

    村长下令果然十分的好用,不到十分钟,格玛便又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手里面还拿着那本他完全看不懂的书。

    我们“恭恭敬敬”的把那本书拿到手里面。果然封皮上面的文字就是这个村落里面的文字。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是白小乔认识这上面的文字。

    当我们翻开书籍的时候,书籍里面的问题彻底把我们震惊到了。

    “黑鹰,这上面写着什么啊。”由于我们在黑鹰周围围成了一个圆圈,很不幸的夜莺呗排挤到圆圈外面,所以,他没有看见这本书真正的内容,只能悲剧的讯问黑鹰。

    黑鹰似乎没有听见夜莺说的话,看着书整个人呆在了那里,甚至连夜莺拍打他都没有感觉到。

    “格玛,你到底怎么得到这本书的。有了这本书,咱们寻找女儿国就不用发愁了啊。”

    夜莺听见黑鹰的感叹,却不知道这本书的内容。这种感觉让他感觉非常的不爽,于是,夜莺趁着黑鹰感叹的功夫,把书籍抢了过来,但是,看完之后,夜莺整个人也如同黑影一样呆滞在原地。

    格玛看见黑鹰和夜莺两个人看完书籍都变成了这个样子,就感觉到这个书籍里面的内容一定非常不简单,于是赶紧问这个书籍里面写了一些什么。因为格玛找了很多人看这本书,他们都说,没有看见过这里面的文字,所以,这本书一直就被格玛忘在了屋子里面。

    黑鹰这个时候从震惊之中缓了过来,慢慢给格玛解释:“这本书里面的文字你们之所以看不懂,就是因为他是中文写成的,但是,又不是普通的中文,而是z国称之为文言文的东西。”

    格玛听见了这个完全陌生的名词,瞬间觉得这个时候,村长应该知道这个文言文是怎样的一个文字。于是格玛立即把视线转移到了村长那里。

    村长想了很久,好像是时间过去很久,连记忆都有些生锈,想一些久远的东西就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等了好一会儿,村长才缓缓的说道:“其实这个所谓的文言文我之前是听说过的。这个是z国古代的时候的书面用语。也就是说,写书的时候必须使用这么文言文,就算是你嘴里说出来的多么通俗易懂,一旦写到书籍上面,必须转化成为十分晦涩高深的文言文。我现在大概明白了,咱们这个村子里面为什么没有人听说过这个文字了,因为时间过去的太久远了,就算咱们村子那个年代有会文言文的人,经过了几千年的遗忘,就算以前记得多么牢固,现在也已经忘却掉了。”

    黑鹰说道:“那么当时的那个年代,最有可能懂得文言文的是谁呢?”

    村长想了一会儿,说道:“虽然我很想说别人,但是我想来想去,好像好几千年以前整个村子就我懂得一点文言文,其他人都没有念过书,就算念书也没有认真念,所以,他们就导致了现在的这个情况,但凡我这个时候记得一点文言文,我那个时候几不至于发生那样的事情了。”

    格玛转过身,问黑鹰关于这本书里面真正的内容。

    “这本书别看好像蛮厚的,我刚才大略的浏览可一遍,里面好像就讲述了一件事情,就是关于女儿国的一切。”

    黑鹰极为坚定的说道。

    夜莺在一旁好像不相信黑鹰所说的话语也在暗暗分辨这本书里面暗含着的意思是不是就是黑鹰说的那样。

    村长在一盘等着夜莺对于这本书的内容的赏析完毕。过了一会儿,夜莺终于合上了书籍,用一种十分无奈的语气说道:“虽然我十分,极其不愿意承认黑鹰的正确,但是这一次我百分之百承认了黑鹰的正确性。我承认,黑鹰在观看文言文方面好像还有一点点文采。”

    黑鹰得意的说道:“那是自然啊,我在大学期间学的就是古汉语啊。我四年的古汉语不是白学的。”

    村长听见黑鹰说的话,说道:“既然黑鹰大学学的是古汉语,那为什么你现在还当上了一位雇佣兵呢?”

    黑鹰说道:“就是因为我大学的身手的确是不错,所以,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再加上我的父母就是练武出身,所以,他们就想要把我训练成为武林高手,至于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他们倒是怪管不了太多,即使我学再奇葩的职业,再我毕业之后我肯定会进行与我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就是从事武术工作。,事实上,我爸爸妈妈果然是要有着先见之明,我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我就从网络上面看见招兵的信息,我最初以为是假的呢,不过,我还是联系了过去,当时我就想的是,反正我武功也高,他们也怎么不找我。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只是一个愣头青啊。”

    村长叹了一口气,说道:“想不到你的经历竟然这么精彩。”

    夜莺说道:“咱们现在是讨论这本书籍呢,还是讨论我大哥的大学呢?”

    这个时候,黑鹰和村长才想起来,现在的事情不是黑鹰自己究竟上得什么大学,而是应该讨论这个书籍的事情。

    “格玛,你究竟是怎么样得到的这本书籍啊。”黑鹰问格玛。

    格玛想了一会儿,那样仔细思考的模样,让我们在旁边看的人都以为格玛接下来会说一个十分震惊的事实。或者是一个神秘男人给他的,或许是一个神秘女人给他的,反正就是一个神秘人给他的。

    格玛说道:“我也忘记我究竟是怎样得到这本书籍了啊,因为我好想不是这个时候的到的这本书籍,我得到这本书籍的时候,我们好像才得到长生不老这种能力不久,应该是武则天统治的末期。”

    我们三个人明显没有想过这样的答案。不过仔细一想,这样的答案好像是唯一可以信得过的答案了啊。毕竟一个写满了文言文的古代书籍只有可能是还运用这样文字书写的时代得到的。而刚才根据黑鹰的判断,这本古书形成的时间就是武则天的那个时期,所以,这本书只有可能是武则天的时期的。  



第一百零七章 踪迹

    从碰到他的那一刻——

    完全变质了!

    费尽心思地想要走近真相,

    却弄得遍体鳞伤不说,

    还莫名其妙地被关在水底。

    上帝,她简直怀疑身边的世界是不是幻象……

    不管怎么样,她一定不会败给“倒霉运”的!

    她发誓一定要逃出水堡查出真相。

    可是一路走来却赫然地发现,

    原来她竟一早就被置于风暴汹涌的中央了……

    说起这个故事的成长经历,那可真的是很漫长,最初完成是在我高中时候,大概在三年之前了。当时用手写稿寄来了编辑部,足足有一斤多重的稿纸呢!可是由于当时文笔的不成熟还有种种的原因,最后得到了“退回修改”的命运。后来因为要高考,就暂时搁置了。

    现在,我已经顺利地考上了满意的大学,当然要完成任务喽!好在当时的编辑老师给我写了好多的修改意见,根据他的意见还有我最新的灵感,我把《傲血冷影》作了几乎全身换血的“大手术”,绝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哦!

    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我的定位是——“冰山一角故事”。

    神秘的古老王朝,顽强繁衍的守护家族,“三刹”完美的组合……所有的这些都不可能在一部书里面很好地展现,而且我上次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在故事里面牵涉到了太多的人物,以至于后来我发现自己根本收拢不起来,就像编辑老师所说:“支线太多,使得故事松散不紧凑。”

    所以呢,我这次下定决心,从一个很小的角度,专心讲述“玉刹”冷砚的故事,只要大家喜欢,我会一点点地把整个故事呈献给你们的哦!ipromise?选

    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傲血》全部输入了我的电脑,在终于敲上“本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意料中的狂喜解脱心情并没有出现,反而是一种空落的疲惫感。也许我真的在这部书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以至于在终于结束的时候,却不舍得。因为修改这部书,已经成了我最近生活中的重心,现在失去了重心,轻松了,却也倾斜了。

    所以我当即决定,我—简直是自找罪受啊,没人同情你!

    呵呵,这就是我了,时常找不到方向的叶子,希望有很多人喜欢自己文字的叶子。

    那,还等什么,开始看书吧。喜欢的话,要告诉我哦!

    叶知秋

    要马上开始另外的重心了!于是斗志满满地开始另一部书的写作,同时在心中把自己狂骂万遍—所以呢,我这次下定决心,从一个很小的角度,专心讲述“玉刹”冷砚的故事,只要大家喜欢,我会一点点地把整个故事呈献给你们的哦!ipromise?选

    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傲血》全部输入了我的电脑,在终于敲上“本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意料中的狂喜解脱心情并没有出现,反而是一种空落的疲惫感。也许我真的在这部书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以至于在终于结束的时候,却不舍得。因为修改这部书,已经成了我最近生活中的重心,现在失去了重心,轻松了,却也倾斜了。

    所以我当即决定,我—简直是自找罪受啊,没人同情你!

    呵呵,这就是我了,时常找不到方向的叶子,希望有很多人喜欢自己文字的叶子。

    那,还等什么,开始看书吧。喜欢的话,要告诉我哦!

    叶知秋

    楔子

    千夜国。

    这是太平洋上的一个神秘岛国,传说岛中居民从来不出岛,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外界中没有人知道怎样去那里,更加没有人知道岛上的情况。

    曾经试图去接近千夜国的人都在神秘风暴中蒸发得无影无踪。千夜国在近似于恐怖的神秘中静静地度过了百年。

    每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全岛会被一种紫色的光芒笼罩,传说这个国家被一种神秘力量庇佑着,黑夜不褪,“千夜”之名由此得来。

    一切与千夜国有关的事情都变得扑朔迷离——就连它自身也是一样——因为就在二十年前,声名显赫的千夜国在一夜之间,消失了。

    人民,岛屿,国家,全部都消失了……

    有海上捕鱼的老人家在茶余饭后依然会絮絮地讲起,说曾经看到岛上三色光柱冲天的情景,还有岛国周围突起的墨色飓风。可是人们对此已不是那么感兴趣了,毕竟——

    神话已然远去……

    第一章冷影神偷

    警署总部内乱作一团,咒骂声、电话声、脚步声在穹形屋檐下嗡嗡地回响。记者招待处,各报的记者们正举着相机话筒拼命往前挤,他们都希望获得多一点的消息好回去大爆猛料。

    一周前,从大英博物馆运来了私人珍藏的世界上唯一的一块蓝红同体宝石——“冷影翡”,香市方面派出了最精英的警员进行保护,将“冷影翡”安放在展馆内的保险库中。

    保险库安设了当今世界最尖端的防盗设备和报警系统,要进入其中必须通过复杂的密码门,再对进入者进行指膜复制以及虹膜扫描,最后通过持有磁卡钥匙的三名股东同时插卡转动,才能开启最后的门最终进入库中。

    可是第二天,当管理人员打开展厅时,眼前竟是这样一番让人狂吐鲜血的情景:十几套防盗设备一件不少地被拆了出来,钢化玻璃展箱碎了一地,只有镶嵌宝石的天鹅绒底座还在缓慢地旋转着,可是底座上却不是“冷影翡”,而换成了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男人身影,他一手平托着站在展箱旁边,手中托着的正是“冷影翡”。

    自从麦警司接手警署之后,市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平安无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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