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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有客到:阴阳通婚书-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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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还一无所谓的大巫师,一下子就像死尸翻活过来一样,将手中的稻苗往水面一扔,立即便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淤泥之中踩了出来,临上田埂之前还不忘弯腰将手洗干净了。

自己那样脏,却从上衣的胸口口袋里掏出一方很干净的手帕子,将刘媚的头拉了过来。就像伺候小孩子一般,将她的头脸上的汗珠都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随着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媚儿真厉害,真有天资。又找来稀世珍草,师父都快要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爱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忙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何在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刘媚依旧肤白若脂……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有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依旧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脸蛋般稚嫩吧。

刘媚像个孩子一般,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回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让心爱的男子服食,可令其神魂颠倒,永远离不开自己……”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出手捂着嘴,吴阳阳注意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厉害。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概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真的回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全在他意料和计划之外,他确实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所有人的女人重新带回去。可是,大巫师的脸颊几乎憋成了紫色,看样子确实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心里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什么样子啊……

刘媚意识到吴阳阳的注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蒙昧,似乎完全不认识吴阳阳了。

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突然滚下一滴泪来……

番外三薛绍——寻武

这世间有没有永恒?

薛绍不知道。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他有出色的外表,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断返老还童的道术,还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他似乎活得没有烦恼,可是他毕竟还没有脱离肉体凡胎,怎么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每一次到了功力顶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时代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苦楚继续一遍……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生活……

永远得不到的可人儿聂多情……

还有,还有那个该死的阿武!

把我当什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简直就是可恶!薛绍常常在心里这么想。此时此刻,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念头便越发的强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致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一般,蔫啦吧唧的。

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出那人的俊逸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之后。薛绍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简直是没有出息。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一听,一颗心快活地几乎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往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对面,因为人家没有多准备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里面还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

南烛酒,饱闻南烛酒。仍及拨醅时……

松花酒,闲检仙方试,松花酒自和……

……

薛绍对玄武既爱又恨,爱他藏了这么多好酒,恨他每次打开一种酒都能念出几句自己从未听过的诗句。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这两个大相径庭的人成为最热烈的朋友。

玄武曾说过,若是选一个地方终老此生,还是洱海最好。他爱这一汪碧水,也爱这满山茶花。

薛绍醉酒忘事,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记得玄武这句话。也许。他会在这里呢?

薛绍心怀最后的侥幸,在大理古城已经游离一遍遍,可是玄武那个东西,大概是早就忘了自己所说这句话了,这里哪有他的影子?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点苍别后无消息,魂梦还游洱海西。

咳咳咳,自己怎么也变成这问酸样子?薛绍不由有些烦躁。

怀中那硬邦邦的包裹,是罗薇薇临行前交给他的,他甚至没有等到冯书桥醒来,便出来寻找玄武了。可是已经快半年了,他却连玄武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张家古楼是白族巨贵留下的园子,这也是玄武和薛绍说的。薛绍找了这么久,没有见到薛绍的踪影,自然有些气馁,决定离开,却总不愿空手而归,记得当年玄武说过,张家古楼的地下,一定也埋着好酒,那时候自己想动手,玄武却总是拦着他,因为那时候古楼不像现在,还住着大理白族的皇室。玄武不希望他惹是生非。

今夜,没有了玄武阻拦的薛绍,却已经伏在古楼的墙头,静静的观察着园子中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株茶花,都成了他的目标……因为根据女儿红的经验,他觉得茶花树下也一定埋着好酒……

当他找到园中最大的茶花树,便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铁钎跃进去了。一钎一钎,他小心翼翼,倒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怕打碎了酒坛子。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浅浅的叹息,那么熟悉,那么近,又那么远……

番外四不外乎是幸福

冯书桥从未想过自己会收获如今这一份幸福。

眼前的女子,美丽、温婉、善良、大方、容忍……几乎拥有他所欣赏和喜爱的所有的特点。而且,她此时此刻,披着洁白神圣的婚纱,将满头柔顺的长发盘成髻,妆容姣好的对着自己抿嘴笑。

冯书桥竟有些痴了。

一百多年的沉沦与漂泊,自己竟能拥有这么美丽的妻子!

薇薇今天真的可谓是最美的新娘。她身上的装饰倒是其次,她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流露着幸福和满足的眼睛。

是啊,书桥获得了重生。不再是个需要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之上的游魂了,他的身体有温度,有脉搏,有血、有肉……光是这些,就已经让薇薇一直都乐得合不拢嘴了!更何况,他还这么帅气英俊呢?

这一对璧人的婚礼,在一所小小的教堂里举办,只请了父母和几个最要好的朋友来见证。饶是如此,在两人的敞篷婚车开出来的时候,还是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大家的目光好像都在说。天哪,这世界上竟有如此般配的漂亮人物吗?

婚车开到了一个薇薇非常熟悉的地方。她本来一直都沉浸在快乐之中,此时却顾不上新娘子的矜持了,“这是去哪里呢?我们的家,明明不是这个方向。”

冯书桥笑了笑,“等会你就知道。”

很快,他们到了原先租住的谢家的房子前。薇薇看了一眼,不禁笑了起来,“这房东真是好笑,房子烧了重新盖起来。正是重新换个装修的好机会,干嘛弄得跟以前一模一样呢?”

冯书桥笑而不语,先跳下车,绅士的走到薇薇这边,替她拉门、搀扶她下车。将一把用粉色丝绸缠绕着的钥匙交到了她手中。

薇薇一愣,“这是什么?”

冯书桥道,“你不是说过,最喜欢这里,把这里当做家吗?”

薇薇立即便明白了书桥的意思,当即愣住了,“这……这怎么可能?”

冯书桥笑了笑,没有说话,毕竟怎么伏小做低的在房东那里软磨硬泡将房子重新买下的事,在闺房床帏之中说出来是个情趣,现在说出来,倒是有些损毁自己这英俊潇洒的形象。

“进去吧。”

薇薇在书桥的搀扶之下,一点点走了进去,熟悉的场景,熟悉的环境,甚至连墙角的几株花草都和从前的品种一样,里面的样子也是照着从前的样子装饰摆设的,只是比原先更多了几分细心……几乎所有的细节都可了薇薇的心。

薇薇,还是不敢相信,转过身抱住了书桥,“这怎么可能……”

书桥撇撇嘴一笑,“这有什么不可能?你从没有在我面前表现出喜欢什么,只有这个屋子,连这点我都办不到,还有什么资格去娶你。又有什么资格谈给你一生的幸福?”

薇薇笑了,她发现冯书桥正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他变得开朗、活泼,也时常说一些甜的像蜜一样的话。

薇薇一步步走上楼,到了自己最先居住的房间。一推开门就看到床上铺着百子多福的床单被套,床尾凳上是一个托盘,里面有两杯合欢酒,梳妆台上,一对红烛摇曳,活力十足的诉说着屋主人的幸福。

此时此刻,两个人都有些痴了。

冯书桥搂住了薇薇,柔声问道,“你可累?”

薇薇笑了笑,“倒是有点。”

冯书桥又呢喃道。“你这一身长裙,怕是重的很,我替你脱了。”

薇薇花容失色,连忙拉住胸口,嗔怪道。“你干什么!”

书桥不怀好意,“都是合法的夫妻了,你说我要干什么?”

“不行,咱们俩的车先来了,等下我爸妈还有吴阳阳带着玄玄都会过来。”薇薇面色绯红。找着各种理由敷衍新晋级的丈夫。

没想到书桥却一把将她推到床上,喘着气将唇覆了上来,“你爸妈希望早点抱外孙,玄玄也想多个弟弟妹妹,你怕什么……”

“不要啊,我的婚纱可是花了大价钱定制的,哎呀还有我的项链,鞋子……”薇薇终于喊出了心底的想法,她原本想安安静静的做个美新娘,仅此一天。没想到还是被这不靠谱的丈夫给搅和了……

…………

“妈妈,你肚子里是弟弟还是妹妹?”玄玄扶着薇薇道顶层的空中花园里,端了一把摇椅,看了看不满意,又铺了一块软毯,才招呼薇薇坐下。

薇薇满脸都是慈爱,“你说呢,你想要弟弟还是妹妹?”

有种女人,在怀孕生子时,不但不会变得邋遢丑陋,反而会更加的饱满美貌,皮肤变得更滑嫩,身材除了长个肚子没有任何地方变形,就连气色也会变得很好很好。薇薇就是这种女人。

玄玄又拿了一块薄毯子将她的身子盖住了,她只露着一张脸在外面。看起来简直像个高中生。

“弟弟……不,妹妹我也想要。”玄玄考虑良久,觉得难以抉择。

薇薇哈哈大笑起来,“到时候不就知道了,你操这个心干嘛?还不好好去做你的功课?”

“爸爸说了。我要多陪陪妈妈,更要保护妈妈,他现在在下面做尿布呢,我可不就是唯一能够保护你的男人了?”玄玄一本正经。

薇薇更是忍不住笑。那个冯书桥,看起来贵气的很,没想到结婚后,婆妈的离谱,尤其是薇薇怀孕后,每日逼着她喝八杯水,少一口都不行,每日两杯奶,每日营养搭配……这几天居然开始自己撕尿布!

薇薇跟他说了好几次,现在人都是用尿不湿了,可是冯书桥坚持说还是尿布好用,这是他扶着薇薇在小区里遛弯儿的时候一个老太太对他们说的,没想到他就直接付诸行动了……

薇薇摸着自己隆起的巨肚,心里满是期待,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长得像父亲还是母亲?是乖巧还是闹人?

她在脑海中一遍遍的勾勒着腹中这个小生命的形象,有时候会不自觉的笑出来,有时候又不知为何,竟会热泪盈眶。

按说家里的孩子已经不少了,玄玄大些,聂多情的孩子无情也带了过来,因为薇薇怀了孕,开始对世间一切都慈悲起来。也就觉得无情这个名字实在老气横秋,便随口改作了囡囡。玄玄和囡囡,薇薇都是真心实意的对待,打心眼里的视如己出,可是当有了腹中这个游移的鲜活的生命以后。她还是觉得完全是一种不一样的感受。

她对玄玄和囡囡是爱,可是和腹中这个小东西,确实血肉相连!

她能感受到她的每一次悸动,而这悸动连着她自己的身体,这是多么奇妙的感觉!

当冯书桥将手放在她的小腹上。被那个小东西一拳亦或是一脚蹬开的时候,那种惊诧和薇薇是一样的。

生命,他们感受到的是生命,他们为之感动的也是生命。

十月怀胎,薇薇和书桥一点点的感受到这个生命的存在,感受到它越来越强大,他们幻想了太多它的模样,以至于一朝分娩,他们两人居然都不再那么惊喜,只希望它健健康康。

是个女孩。

众人都说这孩子会长,眉眼几乎集结了父母的所有优点。小小的孩子,竟有那么清澈的眼睛。

玄玄和已经满地乱跑的囡囡,看到这个新生的小弟弟的时候,却没有父母那么淡定,全都发了疯一样的喜爱。又是亲又是抱,最后还是薇薇实在看不下去了,呵斥一声,才算是将孩子重新搂了回来。

“她叫什么名字呢?”薇薇低着头问书桥。

书桥愣了愣,有些龃龉,“你说,叫慧慧怎么样?”

薇薇顿住,旋即笑了起来,“好……”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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