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开棺人-第1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完,况国华走进屋子里去,站在那笼子前。
胡顺唐和夜叉王并没有看到那笼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狗吗?反正不可能是猫,或许是蛇?还是……两人走进房间里,来到桌子前,在看清楚笼子里面的那个被况国华称为“13年的成就”的“祖宗”,眼珠子差点掉落出来——那是一只老鼠!
“耗子?”夜叉王“切”了一声,疑惑地看着还带着骄傲笑容的况国华。
胡顺唐仔细看了看那个懒洋洋缩成一团的黑色老鼠,模样看起来是很可爱,不像是普通的耗子,倒有些像西施熊那种东西,浑身毛茸茸的一团,黑毛之中带着白色的斑点,是只有奶牛外表的老鼠。
况国华见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收起了笑容,看了看里面的耗子说:“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耗子!”
“珍霓哥?”胡顺唐差点笑出声来,这起的什么名字?
夜叉王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就算这东西是耗子里面的偶像派,但它还是耗子。”
况国华急了:“你们不能侮辱珍霓哥!”
胡顺唐见况国华急眼了,赶紧安慰他:“不是,别误会,我们没有侮辱他的意思,只是不明白这13年来,你就为了养活一只耗子?不,训练一只耗子,起什么作用?”
况国华反倒很惊讶地看着胡顺唐道:“对付猫呀。”
“扑哧”胡顺唐这次终于没有忍住,笑了出来:“什么?你养耗子对付猫?你没事吧大哥?”
况国华见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都在笑,夜叉王竟然扶着门笑得都弯下腰了,脸上的表情慢慢变了,沉声道:“我知道代代为了保密,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在训练什么,但你们要知道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老鼠,普通老鼠的寿命只有两年,实验室中的老鼠经过基因转变可以达到1000天左右,既三年,能够增长三分之一的寿命,去年美国国家科研机构成功将一只老鼠的寿命延长到了四年,但已经到了极限,相当于人类的136岁!但你们知道珍霓哥现在多少岁了吗?”
听到这,胡顺唐停住了笑,猛然意识到13年的时间,这只老鼠活了13年!?老鼠活四年,相当于人类的136岁,那13年?那数字他想都不敢想。
一旁的夜叉王听完况国华那番话也意识到这一点,收起了笑容。
况国华见两人停住了笑,依然正色道:“代代让我去川西找鼠王黄的时候,鼠王黄把珍霓哥给了我,当时珍霓哥已经活了10年了。”
99年的时候已经活了10年?到现在已经23年了?胡顺唐的脸色变了,这真的是老鼠吗?他慢慢凑近那个笼子看着正在卷成一团睡觉的珍霓哥,珍霓哥猛然间睁开眼睛,盯着胡顺唐,鼠眼中带着一种震慑,好像在说:“滚!”
胡顺唐浑身震了一下,回头去看夜叉王,夜叉王面无表情地看着笼子里的珍霓哥,抽了下鼻子。
况国华转眼去看珍霓哥的时候,眼神温柔了不少:“鼠王黄说,珍霓哥是稀有品种,我应该将他看做是人,而不是耗子,他比人聪明多了,虽然平时懒洋洋的,但不管是从速度、力量还是嗅觉上都是一流的,比机器老鼠还厉害。”
夜叉王走到胡顺唐与况国华的中间,冷眼看着那只耗子道:“能打过猫吗?”
“猫?”况国华轻蔑一笑,“珍霓哥隔三天要吃一条眼镜蛇,你认为呢?对付狗都不在话下,不要说猫了。”
对付狗?那还不够,胡顺唐亲眼见过那只巨型的黑猫独自对付几条警犬,连根毛都没有掉,单是从体积上来说,几十只珍霓哥加在一起才与那只巨型黑猫持平,要是拳击的话,都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
况国华见胡顺唐与夜叉王没有说话,笑道:“我知道你们不相信,我现场给你们演示看看。”
况国华说完,转身出去,没多久回来,提着一个密封的笼子,将珍霓哥所在的笼子小口打开后,也打开了密封笼子的小口,对接之后,转头看着胡顺唐和夜叉王道:“睁大眼睛看看。”
那个密封笼子里面是什么东西?胡顺唐刚想看清楚,就听到“嘶嘶”的声音从笼子里面发出来,随即凑近,凑近的同时看到从笼子里面射出来像黑色闪电一样的线状物品,那道黑色闪电直奔向正在酣睡的珍霓哥……
等那道黑色闪电停住,与珍霓哥缠绕在一块儿后,胡顺唐与夜叉王才看清楚,那是一条蛇,虽然身体体表是黑色的,但腹部以下全是黄色,有些带金黄的感觉。
“这是太攀蛇,速度最快最毒的一种蛇,这种蛇一次性排出的毒液可以毒死20吨的动物,相当于20万只珍霓哥,要对付人,只需要15秒就可以让你一命呜呼,如果你活动,血液循环加速的情况下,只需要3秒。”况国华收起笼子,将入口给关死,站在那静静地看着那条太攀蛇缠绕住还在酣睡的珍霓哥。
时间好像停止了,众人的目光都盯着那条太攀蛇,但真正的注意力却在太攀蛇死死缠住的珍霓哥身上,那只奶牛斑纹的小耗子。
会有什么结果?珍霓哥会战胜那条太攀蛇?怎么战胜,蛇的上下颚是可以活动的,一口就可以将珍霓哥整个给吞下去,更不要说毒牙渗出来的那种可以让人三秒内致死的毒液,光是吞下去和那带腐蚀性的胃液就可以将其完全融化!
“完了……”况国华忽然起身说,慢慢向后退着,退到门口去了。
胡顺唐和夜叉王依然保持着俯身的姿势,回头去看着况国华,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珍霓哥完蛋了?因为贪睡这次死定了?
“对不起!”况国华转身就要往外面跑,模样很慌张。
对不起?他向谁说对不起?夜叉王和胡顺唐?还是珍霓哥?
第三十四章 被追杀的开棺人
况国华逃离小房间后,胡顺唐和夜叉王又转过头去盯着笼子,可双眼呈现的情景已经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珍霓哥死死咬住了太攀蛇蛇头下方的位置!
这一突然的转变,让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目瞪口呆,只是短短的几秒,不,甚至只有两秒钟的时间,原本还在酣睡的珍霓哥就苏醒同时扭转了局势,虽然那条太攀蛇还缠绕着珍霓哥,但身体已经变得软弱,像一条皮带垂拉在那,身子还在微微抖动。
珍霓哥咬住太攀蛇的口微微一动,张口松开又狠狠向下咬了一口,将一大块肉撕咬了下来,随即吞了下去,身子从蛇身中钻了出来,慢慢走近透明笼子,回头看了一眼已死的太攀蛇,双眼一闭,迎头撞向那笼子,那一撞直接将笼子给撞碎开来,翻滚落地,直射向站在门外贴紧墙壁的况国华!
珍霓哥来到况国华旁边,几个起跃借助重叠的箱子跳到与况国华面部持平的货架上,立在那冷冷地盯着况国华。
况国华吞了口唾沫,好半天才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他们不愿意相信你的实力,所以我想让他们见识一下,打扰你睡觉,很抱歉,我一定十倍,不,百倍赔偿!”
珍霓哥合上眼,像是很厌恶况国华一样,转身跳下箱子,慢悠悠走进房间,从目瞪口呆的胡顺唐与夜叉王中间走过,又一跃,跳上比自己身高高几十倍的桌子上,从那个破裂处钻进去,将那条已死的太攀蛇叼出来,扔在地面,又返回卷成一团开始沉睡。
况国华呆在那,小心翼翼向两人比划着收拾,示意他们出来,两人出去后,况国华又将那扇门轻轻关上,这才低声道:“现在你们相信了吧?”
胡顺唐与夜叉王都默默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真的算是长了见识,一只耗子在顷刻之间干掉一只速度最快最毒的太攀蛇,这完全是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一个正常男人,至少现在来看是正常的胖男人,竟然对一只耗子道歉,而且从所见的情况来看,耗子明显是能听懂人话,并且接受了道歉……
“这耗子……”胡顺唐刚说到这,被况国华毫不客气地打断。
“是珍霓哥!”况国华纠正道。
“对,珍霓哥,为啥要取这么个名字?”胡顺唐问,“他能不能对付那些怪猫暂且不说,关键的问题是阎王刃在什么地方?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夜叉王关心的也是这个问题,男孩儿说过时间紧迫,而詹天涯前些天也告知过胡顺唐,要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件事,否则要出大乱子。
况国华一屁股坐在旁边的箱子上说:“以前珍霓哥没有名字,鼠王黄说过,他和普通的耗子不一样,他世代都是以养耗子为生的,特别清楚对耗子来说不能有名字,因为耗子对称呼的敏感度高于猫狗这些动物,一旦你给他起了名字,那么你就是他唯一的主人。”
唯一的主人 ?'…87book'胡顺唐盯着况国华那满头大汗的模样,心想珍霓哥是你唯一的主人吧?
“我找到珍霓哥的时候,看那模样很可爱,以为是只母的,就取了个珍霓的名字,顺口就叫出来了,谁知道鼠王黄说是公的,我又没有办法改口,只得在后面加了个哥字。”况国华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模样很憨厚,傻傻的。
“好吧,那你的意思是我们两小时后出发?”胡顺唐点头道。
况国华抠着自己的肚子想了想道:“我得去准备点东西,大概一个来小时的样子再回来,你们在这稍等下,旁边有吃的,你们自己随意。”
说完,况国华转身打开里屋的门出去了,走到店铺中见莎莉和彭佳苑还饶有兴趣地逗着那只萨摩耶,干脆将笼子打开,把狗狗抱出来给她们玩,也省得隔着笼子看两人的模样也可怜,萨摩耶也可怜。
等况国华离开后,胡顺唐看见夜叉王站在那盯着周围的货架发呆的背影,忽然想起来什么,将一直随身背着的郑晋的背包取下来,掏出里面的相机,打开翻到那张郑晋拍下来和夜叉王一模一样那人的照片,随后递给他问:“看看。”
夜叉王拿过相机的时候,看着那上面的照片,开始也愣了下,随即放大照片,仔细看着,摇头道:“肯定不是我。”
“我知道。”胡顺唐靠着旁边的铁笼子,“我只是想听听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夜叉王将相机交给胡顺唐,“我没有任何看法,有句话叫高手在民间,能从表面上打扮成和我完全一样的人不在少数。”
胡顺唐拿过相机装好:“对,民间高手的确不少,但这个人是谁?冥耳的人 ?'…87book'还是其他什么人 ?'…87book'这次搞不好又会像上次去崖墓一样,半途之中杀出了一批满清后裔的人来,也不知道还会出什么乱子,如果那样,事情就只会越来越糟糕,我只是想早点搞清楚,以防不测。”
夜叉王似乎对这个神秘人没有任何兴趣,但这却正是胡顺唐怀疑的地方,他一定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夜叉王心机很重,而且完全捉摸不透,这就算了,他的过去除了与李朝年有关系之外,其他的一片空白,他不会说,就算在崖墓之中被那群僵尸围攻,面临死亡时也不吐出半个字。夜叉王的性格脾气虽然古怪,但是有一点胡顺唐再清楚不过了,他不喜欢受人威胁,不喜欢有人栽赃陷害自己,在崖墓中图财的行为表现就说明了这一点,他挟持莎莉威胁众人,让夜叉王异常愤怒,甚至断了他的一只手。
可面对那张照片,为什么他会显得那么平静?平静得有些不正常。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胡顺唐看着里屋外的莎莉和彭佳苑在逗狗,注意力没有放在他的身上,也许现在是询问夜叉王的好机会。
夜叉王摸着铁笼子,漫不经心地回答:“有屁快放。”
“你不想回答的,可以不回答。”胡顺唐将这句话放在一开始,虽然听起来这样很愚蠢,但却有自己的用意。
夜叉王冷笑一声:“那你还问?我什么都不愿意回答。”
胡顺唐当没有听过他这句话,随即问道:“图财的事情你一开始就知道,为什么不说?是李朝年告诉你的吧?”
夜叉王抱起一个笼子,看着里面还没有清扫干净的动物粪便,半响才回答:“李朝年知道的事情可能比冥耳还要多,图财的事情他为何得知,我不知道,但……”
“但”字之后,夜叉王迟疑了很久,才面朝胡顺唐又说:“但我很怕他,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害怕,我没有怕过谁,他是唯一的一个,他能看透你的想法,知道你下一步要做什么……”
说到这,夜叉王又放下笼子,靠着墙壁想了半天才说:“半桶水,你要知道,不管是你的敌人还是你的朋友,一旦能够窥视你内心中的想法,那将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但反之,我却不想拥有那种特殊的能力。”
是的,这一点胡顺唐很清楚,如果他能够像李朝年一样窥视到别人内心的真实想法,那么在第一次回到棺材镇面对盐爷的时候,他就知道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那时候他会怎么做?虽然人很多时候,都会想搞清楚某个人在想什么,但最好这个人只是自己的敌人,而不是朋友,因为人不是无私的,基于这一点,当你看透了朋友心中的某些念头,尤其是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念头,那么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因此而破裂。但这个世界上有那种完全无私的人吗?没有,所以,能够看透对方想法的人,活得会比普通人还要痛苦。
李朝年也是这样吗?看起来不是,他好像很享受这一点。
“开棺人的事情,远没有你我现在掌握的这些资料简单,李朝年曾经说过,开棺人是这个世界上对阴间最感兴趣的一类人,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想搞清楚另外一个世界中到底存在多少秘密。”夜叉王盯着地面,像是在喃喃自语。
胡顺唐听完后说:“可那个男孩儿,就是冥耳的首领说过,在川内开棺人只剩下两个,毫无疑问,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一直不愿意道出实情的詹天涯。”
夜叉王抬眼看着胡顺唐:“我曾经一度想过,詹天涯进入古科学部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逃避追杀。”
“追杀?”胡顺唐很惊讶,“谁要追杀他?”
“地师、赶尸人、萨满……好像关于这个行当中的人都巴不得开棺人全部灭亡,这就是实情。”
“为什么?”
“不知道,李朝年没说,我也不敢问,就算问了他也不会回答我。”
“好,既然你不知道,你能再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吗?”胡顺唐走到夜叉王的跟前。
夜叉王依旧是那样盯着胡顺唐,仿佛知道他要问什么,只是微微一笑道:“某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问了也等于白问,所以你还是不要开口为好,免得大家都尴尬。”
“喂!帮个忙!”况国华的声音从店铺外传来。
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走出里屋,看见况国华推着一辆货运小车,小车上堆积着被帆布覆盖住不知名的东西,而况国华肥胖的身躯也批上了一件羽绒服,看起来很冷的模样,而帆布下的那些东西还在滴着水,是从水池里面拿出来的?
第三十五章 模仿者再现
店铺门又一次关上,并且还拉上了卷帘门,况国华似乎很不在乎店铺中的东西,把周围的货架都粗鲁地移动到了角落之中,挪开一个很大的空间放置那个货运小车。
胡顺唐、夜叉王、莎莉以及抱着萨摩耶小狗狗的彭佳苑都围在那辆货运小车前,况国华像是领奖台上的主持人一样,拨开众人,自己站在中间,双手示意大家安静,随后猛地将帆布给揭开,露出里面一口密封得死死的大箱子来。
巨大的箱子外表包裹着铁皮,没有特殊的符号,但看得出箱子是特殊制作的,从箱子周边还紧贴的冰块看出,这东西是刚从某个巨大的冰块之中掘出来的。
夜叉王看着那箱子,又抬眼看着况国华道:“这是什么东西?”
胡顺唐也不知道况国华这是干什么,况国华也不回答,拿出撬棍将箱子给撬开,露出里面被塑料纸包裹的东西,随后撕开塑料纸,拿出来一件被压缩成一块的东西,交给胡顺唐手上说:“仿生服装,连裤子手套等东西,保暖效果极佳,从美国人手中订下来的,是他们北极考察站的专用服装。”
胡顺唐拿着手中被压缩得扁扁的仿生服装,一脸疑惑,夜叉王也皱着眉头看着箱子里面的东西,看着况国华拿出来的五件衣服,夜叉王忽然伸手将他手抓住问:“这些东西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13年前呀,那时候代代就把这些东西交给我,让我找地方妥善保管,我找不到好地方,就只能租下老肉联厂的冻库来存放。”况国华好像没有意识到夜叉王话中的意思,继续将箱子里面的其他东西给拿出来。
“13年前?他就让你准备好了这一切?而且衣服还不多不少恰恰是五套,而现在站在这里的也恰好是五个人……”夜叉王抱着拿起来其中较小的那件,“就算是巧合,也不会巧合到刚好还有一件孩子可以穿的衣服吧?”
夜叉王的话点明了要害,可况国华却不以为然地回答:“是呀,否则为什么会说代代无知不知,无所不能呢?他早就算好了今天的一切。”
不可能。胡顺唐脑子里出现了这三个字,在蜀王尸解楼中冥耳的首领,那个男孩儿说得再明确不过了,他不是神,只是知道得比平常人略微多一点,不具备预知未来的神奇能力,如果他能预知未来,早就知道猫群会发动攻击,便不会坐以待毙。
防冻背包、保暖睡袋、白桦树枝干等等一系列的东西摆放在地面上,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能够使用这些东西的地方无疑只有极寒的地带,难道说阎王刃会在东三省亦或者更寒冷的地方?
胡顺唐蹲下来,抓起那个密封好的白桦树干道:“我们是要去北极吗?”
“不呀。”况国华把一件仿生服装拆开,又抖了抖,穿上身,拍了拍衣服道,“就在成都。”
“你没病吧?”夜叉王冷冷地看着况国华,“成都冬天能够达到零下的时候顶多有那么十几二十个小时,还不连贯,用得上这些东西吗?”
“不知道,应该用得上!”况国华很满意自己所穿的仿生服装,满脸的笑容,也不管额头渗出的汗水。
“不知道!?”夜叉王起身,伸手一把将况国华给拖到跟前来,“喂!胖子,你给我说清楚,你是不是真的知道阎王刃的所在地?”
胡顺唐本想制止,可觉得夜叉王的这个做法虽然过激,但对于况国华这个做事有些不靠谱的人来说,或许不是为一个好办法。
有些人是憨厚得可爱,但有些人是憨厚得欠抽,况国华就属于后者。
“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呀。”况国华虽然害怕夜叉王,但说话还是用那种听起来很暧昧的语气,换个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