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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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
“宁彩。”
“嗯。”
“乖乖跟着我。”
“嗯。”做梦。
任酮说话没头没尾,但有着起码的条理,比那些病友要好多了。
他喜欢用命令的语气,一看就知道从小到大都是领头儿,小时候孩子王,上学时不是班长就是会长,工作了就是领导,所以才能锻造出这种弥漫周身的王霸架势。
我一直不喜欢这种有领导做派的人,好像别人都该是他的手下,必须听他的指挥。
但我也一直拿这种人没辙儿,心里虽然一味逆反,但却总不由自主的被这种人牵着鼻子走。
任酮给我分配了房间,最里头那间卧室。
屋里所有东西一应俱全,床单被套衣服化妆品,什么都是现成的。
衣服都是男士穿的,大多数都花里胡俏,一看就不是任酮的风格。
我从里头找了一套深蓝色的运动服,换下了身上的病服。这运动服虽然宽大,但手腕脚腕都有宽条松紧带,免去了挽裤腿挽袖子的烦恼。
半夜三点十五分,我从床上爬起来,准备逃跑。
午夜两点到四点,是人生命指标最低的时候,这个时间段,人睡的最沉熟。而三点十分到三点二十,是人最无法惊醒的时间段。
我踮手踮脚来到门后,用力握住门把手,缓慢而又无声的打开卧室门。
探头出去,看看左右都乌黑一片,无人无声,我小心翼翼的摸到了门外。
我贴着墙边,小心翼翼朝前走。经过任酮卧室门前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竖着耳朵屏息听了一会儿,确定里面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便迈开步子,继续朝前走。
刚走到客厅沙发旁边,客厅的灯突然亮了,吓的我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
任酮打开房门,讥诮的讽刺:“你这是解析性人格分裂发作了?”
他懂的还真不少,还知道解析性人格分裂。
我收起心慌,快速转身,笑着回答:“没啊,我是半夜渴了,出来找杯水喝。”
任酮眯着眼睛,微微昂着下巴,眼神特别轻蔑,“水在厨房。”
我呲牙咧嘴,“我这人转向,住了十几年的地方都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刚刚还以为进的是厨房呢,没想到走到客厅来了。”
任酮冷了声音,“别跟我耍花腔。回屋,睡觉。”
“嗳,好好。”我赶紧应声,一溜小跑朝里窜。
经过任酮身边的时候,任酮扯住我的胳膊,迫使我停了下来。
我侧脸讨好的朝他笑,他上下审视着我,“这哪儿来的衣服?衣柜里的?”
“对啊,我从衣柜里找出出来的。”
任酮眼睛冷冰冰的瞅着我,瞳仁黑的不像话,像是墨水似的,“这是路峰的衣服。”
我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任酮收回手,用下巴朝里点点,“进去睡觉吧,明天你就能见到路峰了。”
我回了屋,却根本睡不着,今晚也不敢再逃跑。我想来想去,越发觉得前途叵测,危险重重。
晚上不睡觉,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满眼都是红血丝。我刷牙的时候,差点儿被镜子里头的自个儿吓到,差点儿以为见鬼了。
任酮大清早的就生气,把气压弄的特别低,折腾的我胆战心惊。本来我能吃两碗饭,愣是没敢多吃,半碗饭就停下了筷子。
任酮指挥我刷碗,并在厨房门口警告我,“以后不准碰我的牙刷。”
“哦。”我应了一声。
厕所一共就那么一个牙刷,又没给我准备一个,我当然会用他的。总不能让我一嘴牙垢就出门吧,多埋汰呀,这不是我的风格。
“我的东西,都不准碰。”任酮眼神深沉,盯着我的屁股。
我用毛巾擦掉手上的泡沫,掉头看了看屁股,发现裤腰朝下掉,露出了灰色的短裤。这套运动服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裤腰松,松紧带明显和我的腰不配套,老是朝下溜。
我把裤子扯到腰上,“裤子太松了,老是朝下掉。”
任酮皱眉问我:“这短裤是从哪里来的?”
“我早晨在阳台架子上拿的。”我指指阳台的方向,“我那条短裤,昨晚洗了还没干,就找了这条穿。挺舒服的,就是有点儿太大了。”
任酮脸上像是被乌云给遮盖了,乌气沉沉,“这短裤是我的。”
“我知道。”这房子里就住了他一个人,阳台上晒的当然是他的短裤。看到他的脸色,我恍然大悟,“哦,你不用担心,我不嫌弃你穿过这条短裤。”
本来我不想借他短裤穿,但是身上的运动服特别宽大,走动的时候,裤裆那里跑风,别提多奇怪了,浑身都不舒服。
任酮脸色更黑了,让我有点儿紧张。
我不由自主的用力提了提裤子,“不穿短裤太难受了。”
“穿了不合身的短裤,好受?”任酮阴恻恻的问我。
我赶紧呲牙,摆出讨好的笑脸,“不好受,当然不好受,但比不穿要舒服。”
任酮一字一顿的警告我,“以后,无论是我的什么东西,你都不准动。”
“哦。”我应声。
任酮脸黑的和包公似的,就好像我欠了他千八百万一样,“跟我去科里。”
“哦,好。”我一百二十个不愿意跟他去,但架不住我现在身陷混沌,是他黑网上挣脱不开的蛾子,即使心中不愿,也只能任他予与予求。
前途多舛,一片黑暗。
到了特殊案件调查科,我见到了任酮说的路峰。
路峰人高马大,端正俊朗,目光像是四月里的太阳,暖融融的。
他扫了我一眼,问任酮:“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从精神病院出来的临时工?怎么和个猴儿似的,这顺手从动物园牵出来的吧。”
猴儿?
你才像个猴儿!
任酮说:“宁彩。”
路峰贼眉鼠眼的朝我笑,“宁采臣的后代?”
我不吭声,眼观鼻鼻观心,把他当成个猴儿。
路峰凑到我眼前,“啧啧”两声,掐着我的下巴,左右转了转,“这尖嘴猴腮的,让我想起一首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我听明白了,他这是说我不男不女。
任酮嗤笑一声,招呼一个肉弹似的漂亮女人,“梁倩媚,带宁彩熟悉一下组里的环境。”
梁倩媚同任酮回话的时候,眼里闪闪放光,里面像是放进去了星星。可等到和我说话,立马变了模样,眼里死气沉沉,透着浓重的不耐烦。
她粗略给我介绍了一下特殊案件调查科里面的成员,主要成员就六个,其他都是辅助的,相当于文员和秘书。
高颧骨下龅牙长的像是变形蒙古人的叫杜凯,娃娃脸的叫廖泽,青白脸阴气沉沉像是吊死鬼儿的叫韩宇斌。
我问梁倩媚,任酮为什么让我加入这里头。我文大学没念完,武不能自保,也没有特殊才能,到底为什么要让我加入进来?
梁倩媚说我的作用就是鱼饵,迎来引鱼上钩。
鱼饵?
我以前只听说过卧底和奸细,从没有听说过抓罪犯还需要用饵料。我既感到新奇,也更加担心自个儿的生命安全。
我想问问梁倩媚,到底怎么拿我当饵料。
我刚张开嘴,还没出声呢,任酮突然招呼我,“宁彩,过来,跟我去现场。”
“我?”我惊愣。
任酮眼神冷飕飕的,像是飞刀子似的,飞到我脸上,刺的我瑟缩了一下,胆儿瞬间缩成了个小绿豆。
真奇怪,我以前没这么胆小啊。很久之前,因为我敢半夜去坟地转圈儿,还曾经有过宁大胆的美称。
可怎么一到任酮面前,我的胆子就会瘦上一圈呢?
怪事儿。
真怪。
第1卷 第4章 尸中鸡肉三
“愣头愣脑的干什么呢?赶紧跟上来。”路峰抬手招呼我。见我走的慢,他一把掐住我的后脖子,将我提到了车上。
我挣扎了一下,一脚踹在路峰的膝盖上,“别掐我!”
“呵呵,我还以为是个木头猴儿呢,这还有脾气呢。”路峰笑呵呵的揉了揉我的脑袋,那模样,简直就和逗宠物似的。
我挪了挪屁股,和路峰拉开距离。
任酮侧脸看我,目光黑沉沉的,明显心情不咋地。
我欠欠屁股,将食指穿进我和他大腿之间的缝隙,宽松的来回抽两下,“我们没贴上,你看,还有很大的缝儿呢。”
任酮将脸正过去,没回我的话。
路峰呵呵呵又笑开了,“这还是个马戏团的猴儿,可真有意思。”
副驾驶坐着的杜凯,掉过头朝我们笑,呲出一口大黄牙。
等他们笑够了,车里没有声音了,我看向路峰,认真的对他说:“你脸和驴似的,是个马猴。”
路峰可能没想到我会这么说,惊讶的半张了嘴巴。任酮颤动了一下,我以为他在笑,可等我转过头看他,却发现他十分严肃。
几秒钟之后,杜凯突然“扑哧”一声,憋不住的笑了起来。开车的廖泽也跟着笑,打趣着路峰,“马猴,马猴,别说,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路峰惊讶过后,也裂开了嘴,捏着我的下巴转了转,“小牙口,挺锋利的。”
我拍开他的手,挪挪屁股,又朝任酮那边蹭了蹭。这回蹭大了,直接贴任酮大腿上去了。
不等任酮生气,我就赶紧挪开,和任酮保持距离。
过了一会儿,我耐不住喷涌而出的疑惑,小声问任酮:“我进你们这里头,到底是要干什么?”
“梁倩媚没告诉你么?”任酮反问我。
我小幅度的点点头,“她说让我当饵。”
“嗯。”任酮拿起一边的杂志,翻开一页,一目十行的扫视着。
我挪了挪屁股,继续问任酮,“什么饵?是去当卧底吗?可我这人不擅长演戏啊,肯定会穿帮。”
任酮目光从杂志上移开,移到我的脸上,“你很擅长。”
路峰接话,“一个非精神病,能在精神病院里呆两年多,还能逃出来,这靠的是什么?”
“智慧。”不是我自夸,这很明显,靠的是我超出一般人的智慧。
有智者,事竟成!
路峰摇头晃脑,客串老学究,“是演技。”
杜凯和应声虫儿似的,路峰的话刚落下,他就接上去了,“小宁子这演技,我看哪,以后去拿个奥斯卡也没什么问题。”
说完,他转过头看我,“我叫你小宁子,你不介意吧。你以后就是咱们组的人了,我不拿你当外人。”
“介意。”我很介意!他叫别人都是称呼名字,到我这儿,却成小宁子了,我当然很介意。多难听啊,简直像是叫唤小太监。
杜凯摸了摸鼻头,“咱组的人,就是别扭,都不爱亲近。你看别的组,小李小张小王,多亲近。行了,那我叫你宁彩,咱还是一家人。”
路峰在我脑袋上拍了拍,和颜悦色的看着我,“想知道你的工作属性?”
我点头,“是,想知道。”
路峰言简意骇的解释了一下特殊案件调查科的工作范围,以及我以后要做的事情。
我很震惊,“你们要拿我去引鬼?!”
“你这样的人才,百年难遇,十分难找。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还以为这片儿没有呢。没想到,阴差阳错的,你竟然碰上来了。”路峰拍拍我的膝盖,“缘分,你和咱们科有缘。”
杜凯应声,“确实是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啊这是。”
我转头看向任酮,很坚决的表达反对意见,“我不干,我怕鬼!”
任酮慢腾腾的将杂志合起来,微微眯着眼睛,“你已经答应了,就不能反悔。”
我急了,“从头到尾,你根本就没跟我说过,要让我干什么。要是知道让我干的是引鬼,那我宁愿回好思佳。我怕鬼,我不去,你放我回好思佳!”
任酮冷酷的扔了两个字给我,“晚了。”
“我不去!我怕鬼!”我用力扯住任酮的衣襟,怒瞪着任酮,想让任酮放我回去。
任酮扯下我的两只手,掐握在手里,“怕鬼的人,鬼节晚上不会到处跑,更不敢混进葬礼。”
我解释,“因为只有那天才能跑出来,所以我就算害怕,也得跑。进葬礼厅,那不是我愿意进去的。”
任酮慢悠悠的说:“还吃了鸡肉。”
“那是意外,我太饿了。”
路峰啧啧两声,“这胆儿,可够大的,连死人的东西都敢吃。”
“反正我不去!”我抽不出手,只能用脚使劲蹬着任酮。
任酮威胁着我,“乖一点儿。”
“我要回好思佳!”我扯高嗓门,用喊山的声音朝任酮吼,“我不去引鬼!不去!凭什么让我去引鬼,我不去!”
“昨晚上我说过,以后你要听话。”任酮放慢了声音,一字一字的将话敲打在我的心口上,敲的我心脏一阵阵的缩。
我那刚刚因为愤怒膨胀起来的胆量,在任酮的目光下,一点点缩了下来。
“嗯?”任酮威胁式的低嗯了一声,目光直逼着我。
我缩起脖子佝偻腰,垂着眼角别下嘴角,忽闪忽闪我的鼻翼,酝酿出两泡热泪,将热泪逼到了眼眶边儿上。
在我张嘴哀求的瞬间,热泪同时落下,“求求你了,别让我去引鬼,我真的怕鬼。我以前就是因为被鬼吓的,精神才出现了问题。求求你了,再让我看见鬼,我肯定会被吓死。”
任酮嗤笑一声,眼神冷酷讥诮,一点儿怜悯我的意思都没有。
路峰在后头又晃荡起了大舌头,“这小演技,可真是绝了。”
杜凯“嘿嘿嘿”傻笑三声,然后一脸羡慕的看着我,“可不是,真是演什么像什么,跟真的似的。”
我营造出来的悲苦气氛,全被这两根搅屎棍给破坏了。
任酮说:“我保证你的安全。”
“你保证不了我精神上的安全。”身体上出毛病了,是小事儿,精神上出毛病了,那才是大事儿。
任酮说:“我相信你。”
路峰接上话,“当好招魂幡,宁彩,以后哥保护你。”
杜凯紧接着,又接上话了,“是啊,宁彩。”
抗争了一路,我连咬舌自尽的戏码都使出来了,可任酮一直不松口,坚持要让我当招魂幡。
车子停下来之后,我被任酮扯着两只手,从车上拽了下来。
路峰和杜凯凑一起,狼狈为奸的瞅着我笑,笑的我火冒三丈。
“我不去,我说了我不去,我害怕,我怕鬼!”我大声嚷着,屁股使劲朝后沉,想制止任酮带我朝前走。
任酮突然松开手,我一个趔趄,摔在了地上,上半身倒仰着磕进了车里。
我撑着车边,费劲儿的站起来,然后别着脚尖,想要跑。
任酮突然冷哼了一声,扬手朝我劈。
我以为他要扇我的脸,快速的缩了脖子,将脸朝下埋。可没想到,他劈的却是我的脖子。
后脖子一疼,我挣扎着翻了个白眼儿,眼前像是渲染上了一片黑雾似的,身不由己的晕乎了过去。
我不知道我晕乎了多长时间,估计时间不短,因为我腿脚发僵,屁股那块儿麻的难受,像是快要掉了似的。
“今生为你痴狂,此爱天下无双…”
我刚想睁开眼睛动动屁股,前头突然传来男人唱歌的声音。好好的一首抒情歌,被这个男人唱成了哀怨小调儿,凄凄惨惨的,像是鬼哭似的。
鬼哭?
我浑身汗毛瞬间竖了起来,也瞬间明白我现在这是在哪儿了。
任酮他们说要让我引鬼,当招魂幡,所以这回肯定是把我扔鬼窝里了。
我在心里狠狠问候了任酮家十八代祖宗,然后重点问候了任酮,将任酮从头到脚问候了一遍。
男鬼一直在唱歌,唱完这个唱那个,甭管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都能被他唱成幽怨鬼哭调儿。
我被他唱的汗毛竖的和刺猬毛似的,一层层的起着鸡皮疙瘩。
“你醒了吗?”男鬼总算不唱了,一阵阴风扫到我面前,阴惨惨的询问我。
我紧闭着眼睛,绷紧全身,继续假装昏迷。
男鬼长叹一声,“我知道你醒了,你睁开眼睛。要不然,我就扯下你的眼皮子。”
我眼皮不由自主的抖了抖,紧着上下眼皮,将两只眼睛睁开两道缝,小心翼翼的打量着眼前这只鬼。
男鬼外表挺正常,没缺鼻子缺眼耷拉舌头,也没血糊流啦,身体也完好无损的,看着就和个活人似的。
“你吃过我的鸡。”男鬼一脸伤春悲秋样,那模样不像是我吃了他的鸡,倒像是我砍了他钟爱的桃花树。
难道他是葬礼的主角?
我试探性的问:“你是葬礼上那个?”
“是我,哎,是我啊,是我。”他悲叹三声,翘着兰花指,用食指横着擦了擦眼泪。
“那肚子里塞鸡肉那个?”我朝他挤挤眼睛。
男鬼哼哼唧唧的哭了几声,停顿了半秒,声音突然拔高,凄厉悲惨,“是我,是我杀的,她该死!”
我被男鬼突然狰狞的面目吓的心脏乱跳,有心想后退逃跑,可缺德的任酮却把我放在了柜子前头,让我根本无路可退。
我只能硬撑着胆子,假装镇定,并且还得从眼里流露出对男鬼的同情以及对他悲惨遭遇的共鸣。
第1卷 第5章 尸中鸡肉四
我祈祷着男鬼能够恩怨分明,不要伤及无辜。
大概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所以男鬼很快就平静下来,又恢复成了黛玉式忧伤的表情。
男鬼叹息一声,“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们会杀我。我真没想到啊,没想到。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我老婆,竟然会合伙杀了我。我冤啊,实在太冤了。”
我明白了,这是一出老婆同奸夫合伙害死老公的老戏码。这种戏码,自古常见,常有毒妇这么做。
可现在自由社会,发生这种绿帽事件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离婚,和平解决矛盾。
男鬼的老婆不离婚,却选择害死男鬼,明摆着是为了男鬼的财产。
这么看来,肚子里被塞鸡肉弄死的,肯定是男鬼的老婆。
男鬼为了报仇,才杀了他老婆。
可有一点我很纳闷,十分纳闷。为什么要肚子里塞鸡肉呢?难道有什么深层次的意义?亦或者,男鬼也是被鸡肉弄死的?
不等我询问呢,男鬼先一步拉开了话匣子。
男鬼死的太冤屈,而且死了这么多天,一直没遇到别的鬼,所以连个吐露苦水的地方都没有。
现在见着我了,简直就像是见到了人生难遇的知己,很快就把自己的遭遇吐露了个干净。
男鬼姓章,叫章和贵,开了两家小公司,算不上富豪,但绝对富贵。
章和贵从小儿就有个爱好,就是唱戏,尤其喜欢唱花旦。
三年前,他交了个戏友,和他一样痴迷唱戏的刘学明。刘学明是开出租车的,虽然仪表堂堂,但因为家里不富裕,所以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对象。
章和贵和刘学明因为戏结缘,渐渐的,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抽了抽鼻涕,章和贵说:“我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勾搭上了,我还一直以为我老婆讨厌刘学明呢。每次刘学明来,走了以后,我老婆都要和我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