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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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被小骷髅狗迷惑。至于她把自己称为小骷髅狗的妈妈,很多养狗的都喜欢这么自称,表达对小狗的喜爱。
可这会儿,我觉得,她一点儿都不正常。
因为她那表情和言语都非常认真。她很认真的认定,小骷髅狗就是她生出来的孩子,而且,两个月后,还会变成人。
我现在有两个想法。
一个想法就是这个胖女人疯了,因为她没有阴阳眼,所以被小骷髅狗迷惑,以为小骷髅狗是自己生出来的,并且能在两个月后能变成人。
另一个想法就是,这个胖女人说的都是真的,她很可能也不是人,和小骷髅狗是一样的东西。而我之所以看不出她是人是鬼,是因为我的阴阳眼出了问题,出了很大的问题。
胖女人很笃定的对我说:“我闻到你身上有鬼气,但你却活着,你应该有阴阳眼。”
我心中一凛,倒退半步,双手也紧张起来,随时准备朝着胖女人结手印。
我心中极为忐忑,因为从胖女人刚才那句话,我已经可以确认,我的阴阳眼确实是出现了问题,而胖女人也绝对不是人。
如果胖女人这个时候对我发起攻击,我百分之百会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胖女人见我紧张,笑着对我说:“我家乖乖说,你是个好人,我家乖乖不会说谎的。我们是走鹿一族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坏鬼怪。我们吃素,而且信佛,不会伤害人类。”
我怀疑的瞅着她,并不信她的话。(人)
“你不信?”胖女人感觉挺敏锐,而且是个行动派。她见我不信,就身形快速一闪,来到我面前,像之前抓我那次一样,一把扯住我,将我拉进旁边那条胡同里头。
进了胡同,她并没有停,而是拉着我直直朝着前面那堵墙冲了过去。
第163章 迷鹿五
我被动的体验了一回穿墙术。
穿进墙里的那一瞬间,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是被粗砂子摩擦着,滋味难受到极点。
穿过去之后,我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涩劲儿,就像是有粗砂子遗留在我身体的细胞里似的,特别不得劲儿。
我嘴里也苦涩涩的,像是刚刚喝过泥水汤似的。
穿墙过后,我看到的并不是胡同的另一面,而是一个巨大的碧绿色水幕。
水幕上顶天下穿地,根本看不到边缘。
它像是竖着的湖泊,微风拂动过来的时候,水幕表面会像湖面一样流动出涟漪。一圈圈的涟漪上,反射着晶晶亮的光点,像是被太阳照射着似的。
胖女人拉着我的手,像是穿墙一样,带我穿进水幕里头。
刚进去,胖女人就突然停了下来。她转头看向我,并同时别过脚尖,似乎准备原路返回去。
惊讶的“咦”了一声,她吃惊的问我:“你不怕水?能在水里呼吸?”
我点点头。
胖女人审视了我几秒钟,突的弯了弯嘴角,满意的点点头,“不怕水也好,也好。”
她话说的没头没脑,我完全听不明白。
我现在唯一想做的是逃跑,可除非我舍弃被她抓住的那条胳膊,否则,我只能任由她拉着我,去向未知的地方。
但愿一切如同她所说的那样,他们是吃素的,而且信佛。但愿任酮能尽快发现我,就算我阴阳眼失效了,他也能用灵识找到我。我在心里暗自不停的祈祷着,并不停的呼喊着任酮的名字。
胖女人带着我继续朝前走,并不时的左跳一下,右拐一下,像是在躲避着埋藏在地下的机关似的。
她跳完拐完之后,也让我学她一样的动作,落到同样的地方。
我们左跳右拐的曲折向前行进着,直到走出了这片水幕,来到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胖女人才开始了随意的行走。
胖女人带我去的地方并不在草地上,而是在草地下头。进口像是随意在地上挖出来的,农村蒸馒头的大锅大小,边缘参差不齐,没有门没有盖。
洞口周围围绕着无数蓝紫壳的大蜈蚣,它们像是守卫似的,缓慢但不停止的绕着洞口转圈。
我暗测,这样的洞,一看就是坏妖精或者恶鬼住的地方。如果真的是食宿且信佛的,不可能弄一群毒蜈蚣当看门的。
胖女人转过头,歉意的对我笑笑,“洞口是阿里布置的,他觉得这样比较安全。”
紧接着,她安慰我,“你不要怕,里面很大很漂亮,我们的族人也都很善良。”
我不怕才怪。
怎么可能不怕。
要是我现在看见的是一群长着翅膀的鹿,那我肯定不害怕,兴许还窃喜,以为见到仙物了。可我现在看到的是一个黑洞洞的洞口,洞口周围还围绕着一堆有毒的大蜈蚣。
我要是不怕,那才怪。
我现在特别不安,孤立无援,像是落到了敌人堆里,被敌人用锁链锁住了似的,只能眼巴巴的等着敌人处置。
胖女人的手,像是铁钳子,紧紧掐着我的胳膊,带着我一块儿,朝着洞口纵身一跳。
我估计她忽略了自己那水缸一样的身材,所以跳的时候完全没考虑到会卡洞口的问题,竟然在纵跳的过程中,将我揽到了身边。
本来这个洞口就小,她自己跳下去身子四周也只能余很窄的一圈。可她偏偏拉着我一块儿,整的我们两个卡在了洞口这儿。
一般人遇到卡洞口的情况,都会选择原路返回。
胖女人完全反其道而行,可劲儿的扭着身体,硬生生在肚子和洞口之间挤了一道缝出来。
她先把小骷髅狗小心翼翼的塞了下去,然后用力扭着身体,可劲儿的往下蹭,让我们两个一点一点的朝洞里沉。
“要不我们一个一个来?”我痛苦的和胖女人商量。胖女人实在太折腾人,挤的我受不了,简直就像是拿大碾子碾我的骨头似的。
胖女人喘着粗气说:“不用不用,这就下去了。这洞口原先没这么小,肯定又是阿里搞了破坏。我回头一定好好说说他,让他以后别做这种事儿。”
千辛万苦,胖女人总算带着我一块儿蹭下去了。
有两个大蜈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我后背上,也跟着我一块儿落了下来。它们还没来得及感受下面的风光,就被胖女人眼疾手快的从我后背捏了下来,然后一脚一个,踩的稀巴烂。
在我们之前落下来的小骷髅狗,现在恢复了小骷髅原型,活泼的在我身边跳来跳去。
我瞪了小骷髅一眼,然后快速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环境。
这里面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蚁巢。以我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挖掘出十来条洞。周围和头顶的土壁上,不规则的嵌着海棠果大小的淡粉色珠子。这些淡粉色的珠子,光线并不明亮,但因为数目众多,所以将洞里照射的很亮堂。
远远看着,我以为这些珠子,是夜明珠之类的东西。
等胖女人带我走到一处洞口,我就近了看墙壁上的珠子,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夜明珠之类的死物,而是长在活物身上的珠子。
这活物像是变异了的壁虎,但比壁虎小一圈。它浑身漆黑,脑袋上顶着粉色的大珠子,屁股后面没有尾巴,模样十分怪异。
“你没见过这个吧?这是土灯虫。它们的眼睛能发光,我们养来当作照明的火烛。”胖女人从墙壁上捏下一只土灯虫,递给我。
我没敢伸手接。
因为土灯虫的腹面,布满了红色的半透明疙瘩,看着特别渗人。
胖女人见我不敢拿,就把土灯虫贴回土壁上,并对我说:“你不要怕,这里是很好的地方。我刚来的时候,也怕的厉害。可现在呢,我却觉得这里是这世上最好的地方。你以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里的。”
我敏锐的抓住她话里的重点,问她:“你难道不是走鹿一族的?可你之前明明说你是。”
似乎是因为到了她的地盘,所以她再也没什么顾忌,就大大方方的对我说了她的遭遇。她叫傅春华,是个天生的阴阳眼,从小儿就能见到鬼神妖怪。十七岁的时候,她在河边捡到了走鹿的幼崽,就是能变化成小狗的小骷髅,并把幼崽带回了家。
七天后,走鹿幼崽的妈妈找了过来,并带她和走鹿幼崽一起来到了走鹿的聚居地。
“刚来的时候,我特别害怕,以为进了鬼窝。可很快的,我就发现,其实他们都很好,比外面的人好。在外面,连我的家人都讨厌我怕我,可在这里面,大家都对我非常好。”傅春华感叹着。
第164章 迷鹿六
富春柳忽悠了我一路,拿自己的经历来当作例子,把这个大地洞夸的简直比王母娘娘的后花园儿还要美好,把地洞里的走鹿们夸的比佛祖弟子还要善良。
她中心思想就一个,让我能心甘情愿留下来,并在两个月后和她那小骷髅儿子结婚。
富春柳说,所有走鹿的幼崽,都会在成年之前,去外面找自己的媳妇。可她的儿子阿多,就是在前面得得瑟瑟走着的那个小骷髅,因为太过调皮,提前偷偷溜了出去。
“幸亏他遇到了你,幸亏你心地好。”富春柳感谢着我,左眼感激的看着洞左边的路,右眼感激的看着洞右边的路。
她都这么感动了,也不松开我的胳膊,还是紧紧的掐着。
小骷髅跟着起哄,吧嗒吧嗒跑过来,甩动着下颚骨,嘎嘎嘎嘎的朝着我笑。
我提出疑问,“你儿子既然是提前跑出来的,那会不会找错人了啊?”
富春柳摇动大胖脸,很肯定的对我说:“走鹿幼崽从不会找错媳妇,就算他刚出生就被放出去,也不会找错。”
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两秒钟,富春柳问我:“你的阴阳眼,从遇到阿多开始,就出问题了,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我皱眉。
富春柳解释,“这就对了,因为你受到了阿多的影响,所以阴阳眼能力才出现了问题。”
她用另一只空着的手,安抚性的摸摸我的头发,“和走鹿在一起,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我们的阴阳眼会消失。但这种消失,是暂时的。等你和阿多结婚了,成为走鹿一族的人,自然就可以恢复了,就和现在的我一样,什么都可以看到。”
“如果不和走鹿结婚呢?”我问富春柳。
富春柳的表情狰狞了一瞬,简直和恶鬼似的。但她很快就恢复了温柔的模样,对我说:“如果不和阿多结婚,你就会死。你应该知道,我们的阴阳眼如果消失了,就相当于我们身上的阳气没有了。没有了阳气,我们肯定就没有办法继续活着。”
“如果和阿多结婚,我会怎么样?”我低头扫了眼拿我脚面当凳子的小骷髅,然后抬眼看向富春柳。
富春柳说:“我先头说了啊,你会成为走鹿一族的人,所有人都会对你特别好,你还能恢复看见鬼神的能力。”
“有没有其他的影响,譬如眼睛。”我目光在富春柳的眼睛上打转。
富春柳“噗哧”一声,乐了,“原来你一直担心,眼睛会变的和我一样,是吗?你和阿多结婚以后,眼睛确实会和我一样,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看东西。”
不妨碍才怪。
在街上她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明显因为眼神有问题,无法估算出正确的距离,所以冲过了头。朝小骷髅扑的时候,她也因为眼神对不准,硬是扑到了我的大腿上。
我没再继续提问,因为问的再多,富春柳也不可能放过我。她的态度很明显,一定要把我留下来,必须让我嫁给那个小骷髅。
富春柳带着我继续朝洞里走,一直走到了洞的尽头,一个很宽敞的房间里。
房间没门,与洞直接连在一块儿。第一个房间是个客厅一样的地方,第二个房间,是富春柳和她那走鹿丈夫住的地方,第三个房间,就是小骷髅的地方。这些房间,一溜挖出来的,建造的非常简单。
房间里面很简陋,炕肯定是挖房间的时候,一就儿挖成型的。炕上面散乱铺着蒲扇大的圆型叶子,像是荷叶,但是比荷叶的颜色深。叶子表面布满柔软的绿色绒毛,摸上去和羊毛毯子一样的触感。其他家具,例如柜子桌子凳子,都打造的很粗糙。房间里的墙壁上则和外面一样,布满了土灯虫,照的几间屋子特别亮堂。
富春柳将我按坐在小骷髅的土炕上,然后指指现在还是墙壁的地方,对我说:“等你和阿多结婚了,有了孩子,阿多就会从这里挖进去,挖一个房间出来。到时候,咱们祖孙三代住在一块儿,肯定特别热闹。”
她想的可真是长远,这刚把我抓回来,她就已经畅想到祖孙三代了。
“阿多说你叫宁彩,你姓宁,还是这只是你的名字?”
富春柳******一别,坐到我旁边,一只手死死掐着我的胳膊,另一只手顺了顺我的头发,慈祥的看着我。
“我姓宁。”我摆出温和顺从的样子,试图一点点瓦解她的警戒心,以此寻找到逃出去的机会。
“姓宁,宁彩,不错的名字。”富春柳拍拍我的手背,“宁彩啊,你先和阿多在这里等着,我去叫阿多爸爸回来。”
富春柳松开我的胳膊,向小骷髅招了招手。
她让小骷髅过来抱住我胳膊,并在小骷髅耳边嘀咕了两句话。
富春柳的声音太低了,我没听清楚她说的什么。但想也知道,肯定是让小骷髅看好我,别让我给跑了。
富春柳走到门口,不放心的看了我一眼,迟疑了一会儿,才搬开那扇木头门,离开了小骷髅的房间。
我数着心跳,数到一百下的时候,我拖着小骷髅站起来,来到门板后头,安静的听了一会儿。
听到门外没动静,我就用力搬开门板,想要离开这里。
小骷髅在我搬开门板后,呜呜哇哇的叫了几声,胯骨朝后沉,不让我出去。
我用力甩了下胳膊,然后一脚踹在小骷髅的脊椎骨上,将小骷髅踹的飞了起来,并低声威胁他,“你放开我!要是不放开,我就拆了你!”
小骷髅非常执着,即使被我踹的飞起来了,也不松开手,两只骷髅爪子紧紧抓着我的胳膊。
我还想再踹一脚,外面传来了富春柳和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快速将木门搬回去,我一个箭步窜回炕头,坐回原来的位置。
安抚性的摸了摸小骷髅的头,我小声警告小骷髅,“不准告状,要不然,我就不和你结婚了。”
小骷髅点点头,头骨在我胳膊上蹭了蹭,撒娇似的,哼哼唧唧了几声。
木门被搬开,首先进来的并不是富春柳,而是一个长相俊朗但眼神带着一股邪阴气的男人。
紧接着,富春柳也跟了进来。
她拉着男人的一只手,对我介绍:“这是我嫁的走鹿,阿多的爸爸。”
第165章 迷鹿七
富春柳朝我笑了笑,接着说:“他的名字是阿水,你叫他水叔就行。”
从外表来看,阿水和富春柳极其不般配。
阿水看起来年纪和我差不多大,英俊帅气,气质中带着一股吸引女人的邪乎味儿。他这样的,要是去了人类世界,保准会有不少年轻漂亮的女人贴到他身上。
而富春柳,粗糙肥大,甭管从哪里看,她都和美丽不擦边儿。
她站在阿水旁边,完全无法让人想到她是阿水的老婆,只会让人以为她是阿水妈妈辈的。
阿水并没有和我说话,只是进来短暂的看了我一会儿,朝我笑了几秒钟,就转身离开了小骷髅房间。
富春柳叮嘱小骷髅陪我玩,随后,也离开了房间。
小骷髅很听富春柳的话,富春柳让他陪我玩,他就抱着我的胳膊得瑟着扭动,拉着我朝柜子里面走。
我瞪他一眼,他委屈的垂下脑袋,脚趾骨鬼鬼祟祟的朝我腿边蹭。他用脚趾骨夹住我裤子边后,缺心眼儿的揉着我的裤子边儿玩。
“喂,你会不会说人话?”我用力推着小骷髅的脑袋,让他别老蹭我胳膊。
小骷髅点着脑袋,呜呜哇哇的。
看来他能听不能说,估计是没成年的缘故。
我皱眉瞅着他,伸出手指头,粗鲁的捅进他眼眶里头,在里面转了一圈儿。随后,我掰开他的下颚骨,用力扳了扳他的牙。
小骷髅的笑神经好像长进了骨头里面,从我手指头捅进他眼眶里开始,他就不停的嘎嘎嘎笑着,声音和发癫的鸭子似的。我扳他牙齿的时候,他像是触了电,笑的浑身直哆嗦。
富春柳探头进来,见小骷髅乐的和傻子似的,满意的点点头,对我笑笑。
她把脑袋缩回去没多一会儿,就拿着两个苹果大小的圆形青果子进来。她把两个青果子递到我手上,“这是寿果,是我们平时吃的饭。寿果能延年益寿,还能让你越变越漂亮。你先尝一个,味道很不错。”
我摇摇头,扯出微笑,“我现在还不饿,一会儿饿了再吃。”
富春柳应了一声,看了我和小骷髅几分钟,就转身离开了。
她离开之后,我赶紧把两个寿果推到炕角,并决定就算饿死,也不碰这两个玩意儿。
因为富春柳就是这个寿果的形象代言人。
看她那样儿,我已经能想象到寿果的效果。
她每天吃这个所谓美容长寿的玩意儿,却把自己吃的这么肥这么老。我如果吃了,以后肯定也得变成她那样。
我可不想变成她的翻版。
而且,这果子我从没见过,说不定里面有某种物质,能让人上瘾。
为了我的健康和容貌着想,我绝对不会碰这两个果子。
我阴恻恻的瞅着小骷髅,“如果我饿了,我就吃了你。先从你的手指头开始吃,一根一根的慢慢吃。你看看你的指头,又细又嫩,像是刚炖好的小排骨。我呀,最爱吃的就是这种小排骨。”
小骷髅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嘎嘎嘎的笑了起来。
我别过脸,不想再看着他那骷髅样儿,转脸看着墙壁上的土灯虫,思考着逃跑的办法。
要想从这地方逃跑,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因为这个房间唯一的出口,连接着富春柳和阿水的房间。只有他们两个不在房间,也不在前面连接的那个巨长的通道里头的时候,我才有机会逃走。
但这种情况,肯定微乎其微。
在我和这个小骷髅结婚之前,富春柳肯定会严密的看管着我,不会给我离开的机会。就算她短暂的离开了,以她那速度,也会在短短一两分钟内赶回来。而一两分钟,我也许连小骷髅都甩不开。
要想在短时间内就逃出去,靠我自己,实在比登天还要艰难。
我把希望寄托在任酮身上。
他肯定早就发现我失踪了。
我相信,就算他没有办法用灵识感受到我在哪儿,也终究会找到我,把我救出去。
他肯定会来救我,肯定会。
我一直在心里呼唤着任酮的名字,并坚信这样总会有效果的,会把任酮喊过来。
时间过的很慢,像是凝固了似的。
这里面没有白天黑夜,墙壁上的土灯虫,始终呆在原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