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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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儿,怪石叠怪石,根本没法儿两条腿儿朝上走,得爪子一起上场。我们犹如四脚兽儿攀岩似的,姿势古怪的艰难朝山上爬。
第255章 树中仙境三
爬了能有一个小时,我们总算是来到了泥土地上,不用和怪石头较劲儿了。
我右手手心被怪石磨碎了两道口子,一蜇一蜇的抽痛着。
掏出一早准备好的创可贴,我弄了两个贴到手心上,并用力按了几秒钟,让创可贴上冰凉的药劲儿,缓解手心伤口的蛰痛劲儿。
韩宇斌见我按手心,问我:“很疼么?”
“这会儿不疼了,创可贴上的药挺好用。”我回头看了眼怪石头,感慨着,“早知道得爬石头上山,咱们应该准备几双手套。那种手心有胶皮的手套,磨不碎。”
路峰插话,“昨晚上我想过带手套过来。但是今儿早晨起晚了,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他朝我伸出右手,把食指上的口子亮给我看,“宁彩,给我也贴个药贴。”
我从兜里掏出药贴,给他贴在手指头上,然后稍稍用力按了按药贴中间的位置,让他感受一下药贴的清凉劲儿。
路峰以为我故意让他疼,夸张的“哎呦”了一声,“你这是要谋杀亲同事啊。”
他可真能拽词儿,亲同事这词儿都能让他生拉硬套的组合出来。
我没和他斗嘴,朝他比了下中指,然后小跑步来到任酮身边,紧跟着任酮朝前走。
走了大约一袋烟的功夫,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悄声问任酮,“这地方的树怎么这么稀,好几米一根,四周还不长草,这不对劲儿啊。”
任酮朝我使了个眼色,让我不要说话。
他快走一步,右脚一侧,将我拦在了身后。随后,韩宇斌和路峰跟了上来,分别站在我身后两边。
他们三个,呈三角形,将我包围在中间,保护着我的安全。
我有种,成为负担,拖了小队伍后腿的强烈感觉。
登岗山这么危险,他们还得照顾保护着我,我这根本不是来帮着破案的,而是一个大包袱大累赘。
我不想当累赘,也不愿意当累赘。
既然来了,我就得做好本职工作,就算帮不上忙,但也不能拖后腿,不能让他们为我分神。
“你们不用这么紧张我。”我小声对他们说,但并没有贸然离开他们的保护圈。
韩宇斌说:“别说话,宁彩。”
我闭紧嘴巴,警惕的盯着周围。
前头,乍然响起轻快的舞曲声。舞曲像是古时候的胡月,带有浓重的异国情调。
任酮停了下来,抬起右手,示意我们上前。
我们前面,五六米远的地方,有一片空地。空地上有无数手指头大小的纯黑色人型生物,在载歌载舞。
有的人型生物在用叶子或树枝做乐器演奏乐曲,有的用脚在泥土地上踏着鼓点,大部分的人型生物,都挤在中心位置,跳着怪异而带着奇怪美感的舞蹈。
“这是什么?”我问任酮。
回答我的,是韩宇斌。他无意中抢了任酮的话,在任酮嘴巴张开的一瞬,抢先回答了我,“沙灵,沙子精灵,和地精一样,对人没有什么威胁。”
我知道地精。
他们像是地鼠一样生活在地底下,长的像是矬子版的粉皮小老头儿。地精因为喜欢偷地瓜,声名在外,只要接触妖魔鬼怪的人,都知道这样一种生物。
我也早早知道地精,只是没见过。
但我从来没听说过沙灵。
这群小生物,黑漆漆的,就像是缩小版的非洲人歌舞团似的,特别有趣儿。
沙灵对我们没有威胁,对我们有威胁的,是喜欢伴随在沙灵身边的红冠娄。
红冠娄,长的像是粗短版的蟒蛇,土黑色,脑袋和蟒蛇一模一样,脑门上比蟒蛇多了两片血红色的冠子。它身子只能长到一米长,但却能长到水桶那么粗。
它们通常潜伏在沙灵的周围,守护着沙灵。
它们和沙灵像是相生相伴的灵魂伴侣,一直到死,都是沙灵的忠诚保镖。
红冠娄,出名在于它速度快,嘴里能喷毒,而且是源源不断的喷毒雾。一旦被毒雾喷到身上,轻则像是被泼了硫酸,重则直接被毒融化了,成为一潭血水,连骨头渣渣都找不回来。
我听路峰小声这么一说,后背上的毛全部竖了起来,胳膊上的汗毛也前仆后继的站起来,将衣服撑在了肌肤之外,像是挡在肌肤和衣服之间的细毛森林似的。
“咱们,能对付的了红冠娄吧?你们有准备解毒的药吗?”我用气音,询问他们几个。
任酮没回答我的问题,命令我们,“跟上我,我们绕过沙灵,尽量不和红冠娄起冲突。”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不离沙灵太近,也不伤害沙灵,红冠娄就不会主动攻击我们。它们会像是暗探暗卫一样,隐藏在周围或者泥土下,虎视眈眈的盯着我们,直到我们离开。
但,这是一般情况下。
还有不一般的情况。
如果红冠娄正好处于蜕皮期,那我们就倒霉了。
就算我们离沙灵十万八千里,什么也没做,绕大圈儿躲着沙灵,红冠娄也会把我们当成攻击的对象。
确切的说,应该是撒气的对象。
因为蜕皮期这三天,对于红冠娄十分难熬,就像是人类吃海鲜过敏起一身又痒又疼的大疙瘩。想抓又不能,想挠又不行,只能烦躁到极点的强忍着。
这个时候,除了沙灵,任何活物在它眼里,都会成为撒火驱焦的对象。
我们运气算好,虽然撞上了红冠娄,但并没有碰上红冠娄的焦躁期。
红冠娄,竖直贴在一颗大树后头,将皮肤变换成树皮模样,像是一根畸形的大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那儿。
任酮从树边经过的时候,没发现那是红冠娄。我也没发现那是红冠娄,还以为哪只妖怪砍了块木头桩子放在这里,忘了带走了。
发现这是红冠娄的,是韩宇斌。
不过,当时他并没有告诉我们,而是选择平静的随同我们继续朝前走。
直到离开那片儿林子,韩宇斌才说了实话,说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个树桩子,是红冠娄伪装的。因为他从旁边经过的时候,从树和红冠娄之间的缝隙,看见了红冠娄的两片红冠子。
我即后怕又遗憾。
后怕,刚刚和一包剧毒擦肩而过。
遗憾,没能好好看看红冠娄,失去了一次近距离观察红冠娄的机会。
机会难得,这一辈子可能就这么一次,但我却粗心大眼的错失了,挺有点儿不甘心的。
不甘心我也不敢回去看,怕被毒成一滩血水。
我现在这心态,和叶公好龙有点儿相似,想见,但是又怕。见不到的时候,觉得遗憾,觉得想,但要是真见到了,虽然我不会和叶公一样被吓掉魂,但绝对会撒腿儿就跑,逃的比兔子还快。
路峰用一种老大哥过来人的语气,对我说:“宁彩啊,知道为什么让你出这个任务么?”
“为什么?”其实我从昨天就疑惑这个事儿了。登岗山实在危险邪门,在不需要引鬼的情况下,不应该让我这种拖后腿儿的跟来才对。
“这种案子,虽然不像破连环杀人案那么刺激,但能长见识。这里的妖魔鬼怪很多,绕这座山一圈,抵得上你破案一年学到的东西。”路峰朝我眨眨眼睛,意有所指的用下巴指指任酮,“任酮想让你快点儿学会东西,让你能尽快的成长起来。他,也包括我们,都希望你能快速成长,能独挡一面,而不只是单单做引鬼的招魂幡。”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任酮总是不着声色的为我考虑,让我觉得心里特别暖和。
我激动的想去到任酮面前撒个娇,但想到任酮说我撒娇像是僵尸出土,就收了撒娇的情绪。我压了压心里的激动,没在此刻当面谢任酮。
我准备攒着,等回家的时候,好好伺候他,给他做顿好吃的,给他锤锤胳膊捏捏肩,然后在热情的来数场床上运动。
任酮呼唤了我一声,“宁彩,跟上来,别走神儿。”
“嗳。”我欢快的应了一声,像是小鸟儿附体似的,一窜一跳的冲到任酮身边,紧贴着任酮朝前走。
我憋不住的朝任酮侧脸看,一眼又一眼,怎么也看不够。
直到任酮出声警告我,我才不舍的将黏在他侧脸上的目光拔下来,转而看向前头。
前头是悬崖,古怪的悬崖。
悬崖边儿上长满了红色的贴地草,像是给悬崖边擦了胭脂似的,红的妖艳,红的让人不舒服。
韩宇斌念念有词几声,让我们闭上眼睛,然后再睁开眼睛。
在我们闭眼睁眼后,眼前的悬崖和红色贴地草都不见了,消失的无影无踪。悬崖的位置,被一条窄小的山路替代。山路挺接地气儿,和普通山路一样,周围长着稀稀疏疏的荆棘枣树,枣树上结着三三两两的枣果。
枣果大多都被毛毛虫啃了,少数没被啃的,却干瘪的像是老太太的脸颊,一点儿吃头都没有。
韩宇斌摘了几个枣果给我,还算饱满的,而且没被毛毛虫光顾过。
我吃了两个,塞了一个给任酮,又被任酮塞回我的手上。后头,都落进了我的肚子里头。
边吃我边观察着四周,不由感慨,这条小路风景真是特别好。
这条小路,简直就是秋游圣地。
风景好,气味好,一切都好的不得了,连天空冒出来的太阳,光芒都照的恰到好处。
第256章 树中仙境四
我本该高度紧张高度警惕。
但是,我现在却极为放松,神经像是有小人儿在按摩似的,想紧张都紧张不起来。
这条小路有古怪,能令人奇特的放松下来,让人无法凝聚紧张的情绪,反而生出离世逍遥的想法。
“这条小路,我好像以前走过。”路峰突然低喃,左右张望着,看着两边的荆棘枣树以及那蓬乱深绿的稀疏乱草丛。
韩宇斌“咦”了一声,惊讶的看向路峰,“我也有这种感觉。”
我举起右手,纳闷的接话,“我也是,我总觉的以前来过这个地方,这个味儿,这个景色,让我特别熟悉。”指指太阳,我环看他们三个一眼,“就连这个太阳光,我都觉得熟悉。”
我们三个同时看向任酮。
任酮目光被太阳映射成了深金色,像是酱油搀了水后,稀释出来的颜色。他眉心动了动,对我们点点头,“我们小心些,别被这条路影响。”
小路不长,像是蚯蚓一样,曲折蜿蜒着。
我们快要走到小路尽头的时候,从右侧乱草丛里窜出一个西瓜大的白面大馒头。大馒头是蹦跳着窜出来的,很有弹性,窜出来后,在小路上弹跳了好几下,才稳定到路面上。
“太岁?”韩宇斌低呼。
我见过太岁,小时候在别人家见过。那家人偶然在水潭边的淤泥里,挖出太岁,就带回家养在了水缸里。
他们家养的那块太岁,外皮像是烫过毛的猪皮,愣一打眼看,很容易把它误认成快要坏掉的猪肉。
眼前这个东西,和我小时候看到的太岁,完全不一样。眼前这个,圆滚滚白嫩嫩,一副白面大馒头形象。
我小声问韩宇斌,“这是太岁吗?”
韩宇斌很肯定的点点头,“这是成了精的太岁。”
路峰给我科普。
他说,成了精的太岁,极为罕见。
太岁成精,比鲤鱼成龙还要难,几万年出不了一个。
我们在这里竟然能碰见太岁精,这说明,登岗山,确实就是龙脉,有龙穴。太岁吸了龙穴的龙气,开了妖窍,才能修炼成精,成现在这个模样。
太岁精像是乌龟出洞似的,缓慢舒展开身体,从‘馒头’上抻出脑袋四肢,后面抻出一条猪一样卷翘的小尾巴。
它脑袋很小,圆鼓鼓,没鼻子,小嘴巴一滴滴,眼睛和老鼠眼一模一样,四肢又短又细,看着十分滑稽。最滑稽的是它的尾巴,和猪尾巴似的,不时的撩动两下,像是在撩打苍蝇。
“我家主人请你们去仙境。”太岁精声音挺好听,很清脆,带点儿童音。
我心里一跳,看向任酮。
任酮眼珠子微微颤动了一下,对太岁精点点头,“你带路。”
太岁精嘻嘻嘻笑了三声,目光在我们四个脸上打转了两圈。随后,它转过圆滚的身体,带着我们朝前走。
我想用眼神询问任酮,但任酮不看向我,只顾看着前面的太岁精。
韩宇斌看向我了,可我们的脑电波不在一个频道上,所以任我眨的眼睛抽筋,韩宇斌也没明白我的意思,一副满脑袋雾水的雾怔怔模样。
太岁精带着我们从小路下来,来到了三岔口。它选择了三岔口左边的路,转头看我们一眼后,便一蹦一跳的在前面带路。
路不长,只有之前那条小路的一半长短,很快我们就走到了路的尽头。
路尽头,是一颗大约十人合抱粗的古树。古树很高,叶子郁郁葱葱,遮挡着阳光,有种遮天蔽日的阴森感。
太岁精在大树上轻轻叩了两下。
大树中间裂开一道一人高的缝隙,缝隙渐渐拉宽,成了一个能容纳一个人走进去的黑洞。
“主人在里面,请你们进去。”太岁精跳到一边,眼睛滴溜溜转着,目光在我们脸上打着圈儿。
任酮对太岁精点点头,握住我的手,带我一起朝树洞里面走。
韩宇斌和路峰紧跟在我们身后,同我们前后脚进了树洞里头。
从外面看,洞里乌黑逼仄,仿佛恶鬼的窝巢。
但脚踏进去后,眼前却是亮的,温和的柔亮色,让人眼睛舒服的一种亮光。
里面很宽敞,宽敞到了极点,脚下是云朵铺就的地板,头上有三个暖黄色的太阳,但并不让人感到炎热。
见到眼前景象,我第一个感觉,是来到了天堂。
但这肯定不是天堂,因为天堂不会在一颗树的里面。
头顶传来咕嘟嘟鱼吐泡的声音,一条老母猪大小的红鳞金鱼,摇摆着尾巴,缓慢的从我们脑袋上游了过去。它游到我们前面两米处,停了下来。
大金鱼转过身体,朝我们吐着泡泡,然后甩甩尾巴。
看它这样儿,明显也和太岁精一样,是个领路的。
我的猜测没错,大金鱼就是个领路的。
因为任酮脚一动,它立刻摆摆尾巴,转过身体,朝着前方游动起来。
我们跟着大金鱼朝前走,从空旷如同天堂的地方,来到一片遍布着花草湖泊的青草地。
青草地上不仅有花草湖泊,还有无数的圆顶草房子。
这些圆顶草房子,就像是一个个大蘑菇似的,散落在草地上。
大金鱼将我们送到草地后,摆摆尾巴,扭过身体,缓慢的游走了。
在大金鱼转身的那一瞬,所有草房子的门都开了。
有人从门里走了出来。
离我们最近的那个草房子里,走出来的是我爸妈。稍远的那个草房子里,走出来的是我爷爷和奶奶。再远一点儿的草房子,走出来的是我外公外婆。
他们只是站在门口,笑着朝我招手,并没有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我尽管激动难过,但并没有冲过去,因为我早前在后山经历过差不多的事情,知道眼前这并不是我父母,是妖鬼们弄的障眼法。
任酮的手突然紧了紧。
我看向任酮,发现他脸绷的很紧,眼里有某种情感在汹涌着。
顺着他的目光朝前看,我看到在我父母草房旁边那个草房门口,站着一位秀气温婉的女人,她朝任酮微笑着,眼神很慈爱。
能让任酮情绪出现这么大的波动,那眼前这个障眼法弄出来的女人,肯定是任酮的妈妈。
“假的,都是假的。”我低声劝告任酮。
随后,我转头对韩宇斌和路峰重复了刚才那句话。
他们肯定也看到死去的亲人,所以眼里都汹涌着感情,脸也如同任酮一样,绷的很紧。
第257章 树中仙境五
路峰脸色一换,笑嘻嘻敲了我脑袋一记,“你当我们初出茅庐吗?我们是老江湖了,这种场面见过无数次,不会被迷惑。”
我别嘴,不信他的话。
路峰扬眉,“怎么,你不信?”
他像是要下地干活儿似的,把两边袖子撸成环绕状的大疙瘩,“前面这些东西,可是好东西,一会儿跟着哥,能拿多少拿多少,回去当萝卜吃。”
“什么东西?”我不明白。
“人参。”韩宇斌插话。
他点点草房子前的那些人,嘴角蓄着笑,对我解释,“这些都是人参精。”
“费锋和林娟,是被人参精吃了脑子?”我疑惑的询问韩宇斌。我从没听说过,人参精吃人的,只知道人吃人参精。
韩宇斌说:“吃人脑的不是这些,是这里面的人参王。”
他说,这些人参精,都是人参王的须子断裂变化而成的,能吸引迷惑进入这里的人类,让人类以为见到了居住在人间仙境里的亲人。
等人类喝下人参精的体液,洗掉身上的污垢后,人参王就登场了。它会像是吃猴脑一样,用法力扒开人的头盖骨,将人脑吃掉。
被吃掉大脑的人类,不会当场死掉,因为他们喝了人参精的体液,就会短暂的拥有几天妖力,维持生命。
进来的人类,百分之九十九,都被埋尸在这里头。费锋和林娟属于那百分之一,侥幸从这里逃了出来,而且还下了山。
想知道他们究竟是怎么逃出这里的,只有抓到人参王后,我们才能问出真相。
任酮不废话,直接命令我们开始干活儿。
所谓干活儿,就是开始屠杀干掉这些人参精。
我们不约而同的避开‘自己的亲人’,选择从别人‘亲人’那里下手,大肆屠戮。我们挨片儿的揪人参精的头发,将它们拔成秃头。
头发是它们的须子,也是它们内丹精华所在。
一旦全部拔掉,它们就会失去妖力,成为普通的人参。
这些人参精,因为根植在草房子里,所以没有办法离开草房子附近,法力也不多,只能任由我们残忍扒光他们的头发。
它们虽然幻化出人类的外形,但并不会像人类一样说话,疼的要命,只会老鼠一样吱吱吱吱吱的乱叫。
一大片吱吱声糟乱的响在一块儿,此起彼伏,就好似夏天晚上池塘里的蛙鸣似的,吵的人心烦。
我们干活儿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就干掉了这片人参精。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无数白萝卜大小的肥硕大人参,看的我口水都要冒出来,很想捡起一个,啃两口尝尝,甜不甜。
我还在想呢,路峰就已经行动了。
他就近捡了个大胖人参,在衣服上擦擦皮,拧下下面分叉的小肥腿儿,塞进嘴里,一口下去,喀嚓喀嚓嚼的特别欢快。
我口水滴滴答答,快要从嘴里流出来。咽了口唾沫,我一边弯腰捡人参,一边问路峰,“甜不甜?”
“甜,特别甜。”路峰摆出一副狗熊吃了蜂蜜的模样,嘴角勾着眼睛眯着,表情甜蜜到了极点。
被他这句话这么一勾,我连皮都没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