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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阴阳鬼探-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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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离魂术

寄宿鬼走的很干净,沈冰身上没有残留的鬼气,我和老阎都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但对寄宿鬼逃走又重新生出隐忧,寄宿鬼是靠人身维持生存的,一旦找不到宿主,五天之内必定魂消魄亡。夜魔眼虽然消失了,但他为了自己活下去,还会不择手段的去寻找其他宿主,那就饥不择食了。

可是寄宿鬼这玩意,我们算是深有领教,能够自保算是不错了,想灭掉他基本上很难。那也要看,他是否还会留在省城,万一被我们打怕,逃到了别的地方,我们就鞭长莫及了。

沈冰能醒过来,那是因为我用了摸尸寻气的手法,具有驱邪功效。她对我摸她身子的事尽管很生气,但也知道我是为了她好,对着老阎没再说什么。不过看着我的时候,那种眼神,充满了杀机!

她现在没事了,我和老阎也都放了心,老阎去外面救醒昏迷的曲陌和王子俊,我和沈冰处理秃子。当我们俩低头看墙角的时候,都不禁惊诧万分,浑身毛都竖起来了,秃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副骷髅!

刚才没注意他有什么变化,因为人虽变成了一具白骨,但衣服还穿的好好的,又是脑袋蜷缩在胸口上,加上他本来就是秃顶,我们这期间无意扫上一眼,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对。

沈冰惊愕的看着我,便要伸手去拉他的尸骨,我连忙打开她的手说:“等等。”

“怎么了?”她瞪眼问。

我没睬她,而是蹲下身子,仔细观察尸骨,发现骨质表面上闪烁着一层粼粼银光,心里明白了点什么。当下起身走到法坛前面,在上面拿了一碗酒,回来泼在尸骨上。

“嗤”的白骨上冒起一团黑烟,冲鼻的腥臭,沈冰连忙捂住了口鼻,往后退了两步。我也赶紧闭住呼吸,等黑烟散尽,整副骷髅架子全变成了黑色,在灯光下,透着一股子诡异。

沈冰又凑到跟前,紧张的问:“怎么会这样?”

我紧皱眉头说:“目前还搞不清秃子用的是什么办法,但他在骨头上涂了剧毒,人只要一碰就会马上中毒暴毙。幸亏你刚才没碰上,不然,这会儿也跟他一样了。”

沈冰立刻吓得瞪圆了眼珠。

此刻老阎、曲陌和王子俊走了进来。曲陌脸色非常差,比之前更为苍白,王子俊倒是脸红扑扑的,只是像个苦瓜一样。一问才知道,刚才寄宿鬼从正门进入,先侵入沈冰身体,然后打昏了没有什么反抗力的曲陌,王子俊是被吓晕的。而后老阎出去,一没留神,被沈冰一脚踹回了会客室。

我看着王子俊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按说他鬼见得也不少了,居然还有脸被吓晕?这小子似乎也挺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不敢跟大家伙目光接触。

老阎看到这副白骨后,双眉深皱,冲我看过来,我们两个对望一会儿,各自点点头。这倒像我跟沈冰心有灵犀那种情况差不多,我呸,我跟这老小子灵犀什么,老子又没搞基的嗜好,再说真喜欢这调调,我得找个像王子俊这样的小白脸。

我们一商量,先不报警,而是把这副骷髅架子用毯子裹住,抬到了后院,用三昧真火给焚烧了。不管尸骨中有什么邪气,给三昧真火一烧,便全都烧的干干净净,一丝不留。

然后老阎把骨灰封入一个坛子里,他开车把我们送到医院,让曲陌入住病房,王子俊陪护着。沈冰把二毛还给了他的父母。此时基本上天亮了,二毛身上黑气逐渐消退,尽管还是皮包骨头的惨状,但皮肤恢复了血色,让他父母喜出望外,对我们千恩万谢。

我对他们交代,二毛身上邪气还未完全清理干净,两只小手不要张开,四十九天之后便会没事。我又拿出从老阎那儿带来的驱邪符留给他们五十张,嘱咐他们每天烧一张和成符水灌孩子喝下去。

这件事处理完了,寄宿鬼被我用斗灵术斗的没了力气,恐怕三天之内恢复不了元气,不会出来害人,我总算可以放心休息了。但事情还没做完,又陪老阎跑到郊外,把骨灰埋在一片荒地里,等到太阳升起,才回到酒店。沈冰有家不能回,当然跟着我来了。

二毛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老阎,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沈冰问二毛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老阎拔了二毛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二毛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子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子没死。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冰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子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神探听不懂。”沈冰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冰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龙兴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摄取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

第148章 心灰意冷

秃子人现在在哪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是神人,那只有天知道。对于沈冰总是那么多的问题,我最后直接滚倒在床上,也不赶她出去,神游太虚去了。

一觉醒过来,已是下午两点,起来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身上到处是血迹,都是曲陌染上的,早上回酒店没遇到什么人,现在可怎么出去?

正在发愁,转头看到另一张床上放着一只装衣服的塑料袋,看着很像过年时沈冰送我的风衣那种包装。我走过去打开,果然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跟之前那件一样的款式,相同的品牌。

嗯,看来沈冰这丫头没睡觉,而是去买了件风衣送给我,长人心了!但是我有点纳闷,她不是还在因为黄山那个误会气恨我吗,怎么会突然转晴了?哦,我想起来了,昨天下午她跟曲陌在隔壁房间睡觉,肯定把误会解释清楚了。难怪昨天她看我的眼神不对,觉得挺怪的。

穿上这件风衣,感觉心里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依稀闻到领子上,有沈冰身上那种淡淡的幽香味,我都有点陶醉了。

正陶醉呢,房门被人推开,沈冰冲了进来,冲着我叫道:“土包子,还没换里面衣服,别把风衣搞脏了!”

然后,风衣被扒下来,沈冰丢在床上一堆新衣服,西装、裤子、衬衣,她寒着脸教训我:“你老大不小了,怎么不知道讲究卫生呢?脏衣服不换下来就穿新衣服,你看风衣上都沾上血渍了。真是的!”冲我皱皱鼻子,跑洗手间用水擦干净了,重新丢给我。

“全部换上……”她笑嘻嘻的看着我,跟看新媳妇一样兴奋。

我看着她,甩了甩头。

她好奇的问:“怎么了,你脑袋不舒服?”

“你不出去,我怎么换?”

她一皱鼻子:“你以为我想看啊。”说完这句脸上微微一红,逃也似的跑出房门了。

我换好衣服后,先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照了照,挺帅的。从小到大,我很少穿西装,现在越看镜子里的我,越像《赌神》里的周润发了!

拉开房门让沈冰看看我这副帅气的模样,结果她不在外面,叫了两声不听回答,她去哪儿了?转头一看,隔壁的房门虚掩着,应该是回她房间了。我敲了两下没人应声,轻轻推开门,探头看到她歪倒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两天她也累得够呛,昨晚一夜没睡,上午还往街上跑了两趟给我买衣服,心里对她感到心疼了。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她姿势虽然很不舒服,但嘴角上却挂着笑意,这丫头,梦里不是梦到我了吧?把被子给她盖上,然后又悄悄出了门把门关好。

出了酒店,现在过了吃饭点,也不知道该吃点什么,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肚子也不饿,直接打车去了医院。曲陌情况很好,背上伤口创面虽然很大,但不是致命伤,而且她有灵狐护体,也没受内伤,在医院住几天估计就没事了。

王子俊竟然表现的很高兴,丫的这小子心情我很了解,还不是有了照顾曲陌的机会,这几天能天天待在一块了吗?

他们问我秃子的事,我把离魂术解释了一遍,王子俊说,那也该报警,把这混蛋抓起来的。我叹口气,报警的事不用我们管,沈冰和阎相肯定会通知龙少辉的,再说想抓住秃子恐怕很难。

曲陌问:“难在什么地方?”

我说:“秃子本人不一定是秃子,并且我们看到的面目,也不一定是他本人的面目。以我估计,他从小练到大的这种离魂术,肯定有缺陷,那就是在脑袋上,最终没把头发练齐。他既然用离魂术,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所以,这副尸骨产生的幻觉形象,不是他本人的。”

王子俊问:“那你说就抓不到他了?这么放过他那不是便宜了这混蛋?”

能不能抓到他,我也不知道,这是警方的事了。我所能努力做到的,便是帮二毛拔除了夜魔眼,然后是驱赶寄宿鬼。虽然寄宿鬼没有被灭掉,但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魂飞魄散的。

从他们病房出来,我又拐到二毛病房,他们父母见我来了,热情的让我有点受不了。他们高兴的对我说,医生今天早上查房,看了二毛后,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本来就没检查出什么毛病,现在又奇异的开始恢复,这在医院多少年的病历当中极为罕见的。

我也不说破什么原因,看了看二毛,小脸上红扑扑的,竟然半天就长出点肉来了,不像之前那么皮包骨头,还睁着眼睛冲我直笑。

从医院出来,抬头看了看阳光,妈的,被晃着眼了,眼前一片金光闪闪,什么都看不到。活着真好,在地府里,想被阳光晃眼,那是做梦。接下来我该干吗?伸个懒腰想了想,不如以寄宿鬼的利用,混进沈冰家里住几天,然后再说回去的事。

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无耻的决定了,打车赶回酒店。

回到房门口,见沈冰房间门虚掩着,她是出去过,还是有人进去了?我走到她房门外,正要敲门,听到里面传出一个男人的说话声,我心里一时感到非常的不爽,难道是高松这个王八蛋?

仔细一听,是龙少辉,我心里立马舒服了。

“组长,我不喜欢习风,他只不过跟我是好朋友,在我心里就像个哥哥一样。你知道我从小没亲人,把他当哥哥不是很正常吗?”

他们竟然在聊家常,还说到了我,但这番话伤到我了,一颗立刻沉到了底。她难道跟我开始一样,一直拿她当妹妹那么看待的吗?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你爸妈不在了,我必须要代他们照顾好你,习风人虽然不错,毕竟是乡下的阴阳先生,跟他在一块,我没法跟你爸妈交代。”龙少辉沉声说。

我听了这话,心彻底凉透了,我不仅是乡下人,还是一个阴阳先生,这在都市人的目光里,我连坨屎都不如!

“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再说他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我不喜欢他,我也曾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过的。嘿嘿。”沈冰说。

“好了,你今天先住酒店,明天搬到我家去住。等这件案子结了之后,你再搬回家。你说的那个厉害的恶鬼,我让阎大师帮忙搞定,你也不用太担心。”

听龙少辉说着话要往外走,我连忙轻手轻脚的跑到了楼梯口,刚转进楼梯上,见龙少辉走出了房间,他走后,沈冰一脸淡然的缩回房间去了。

我颓然坐在楼梯上,想着刚才沈冰说的那番话,听口气不像是说谎,她可能一直拿我当哥哥看待。我不由哑然失笑,自己又何尝不是一直拿她当妹妹?只不过,我心里发生了改变,她却老样子。

忽然发觉,我的笑很苦,妈的,比苦瓜还要苦!

以我现在的心情,怎么面对沈冰?明知道她不喜欢我,还在她身边,那不是自找痛苦吗?唉,走了,还是回到我的乡下,去过我黑白颠倒的日子,那才是属于我的。我心灰意冷的站起身,最后望了沈冰房门一眼,失落的走下楼梯。

坐上火车后,我才跟王子俊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有急事回去了,让他等曲陌出院后,一块回来吧。

王子俊一听当时就急了,问我走了,寄宿鬼怎么办,还有秃子,他要是再来杀曲陌谁来救她?我懒得说那么多,只说世界没了我,照样还在转,省城没了我,不是还有老阎吗?挂断电话后,我也不敢断定,老阎一个人能否搞定寄宿鬼和秃子。

但省城不需要我这种人,需要我的地方,只有我的店铺………鬼事专门店!

此刻觉得鬼才是最可爱的,他们让我衣食无忧,面对他们的时候,我心里没有任何的压力。草,我一咬牙,以后娶个鬼新娘得了!

第149章 湘西赶尸

这次回来后,我没有像黄山那次的不良情绪反应,反倒是心情开朗了很多。

虽说那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我应该想通这一切,面对现实。

虽说现实是残酷的。

不是有这么一句歌词吗:生命写在白发的关怀,却要面对现实的无奈……

可是,谁能借我一点爱?或许是鬼吧!

现实对我来说,我就是乡下人,土包子,一个不是阴阳先生又不是正常人的不明物种,曾经当过兵却搞迷信经常跟鬼打交道的怪物,一个梦想吃到天鹅肉却总是受伤的小癞蛤蟆!

我勒个去的,咋没一个优点?

曲陌和王子俊回来了,他们一块到我家,恰逢我在睡觉,那时我其实是醒着的,也很想问问他们关于沈冰的近况。但我忍住了,他们喊破了喉咙,我也没睁开眼。我怕听到沈冰的事,不管她是好是坏。

但我还是没逃过这一劫。

当天夜里,王子俊跑到我店铺,首先得意的向我炫耀,他在省城跟曲陌关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我懒洋洋的问,有什么发展?

他说:“她终于不给我白眼了。”

“咣当”一声,我仰过去了!

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太贱了,就为了不给个白眼,还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跟我说,无耻。

不过想想我自己,如今连想得沈冰一个白眼的机会都没了,比他小子更惨,我还有脸笑他?唉,老子真是郁闷,特郁闷!

跟着他就提到了沈冰,近期一直住在龙少辉家里,并且有阎相布置了风水局,这一段时间,没发生什么状况。秃子和寄宿鬼也销声匿迹,没了任何动静和消息,七星连坟这件案子也不了了之。

我心想这件案子肯定会不了了之的,秃子不一定是省城人,他来自什么地方很难说,再加上不知道他的真面目,悄然离开省城,还往哪儿去查?不过,老梁会是一个线索,因为他跟秃子相识。尽管死了,还是有迹可循的,但如果尸体被家属认领回去火葬,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果然王子俊说出了这个坏消息,老梁家属把尸体认领走了,那也意味着,这件案子成了悬案。

唉,管他什么悬案,总之二毛救活了,沈冰安全了,剩下的又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尽力做好我的店铺,让世间少出一只恶鬼,多出一份太平,那才是最地道。

阴阳鬼探,嘿嘿,都他妈浮云。

王子俊又说起我走的时候没跟沈冰打招呼,她挺生气,骂我没良心,要知这样就不会花那么多钱给我买衣服了。我沉默不语,回来之后,衣服就脱下放进衣柜了,至今没再穿上一次,当做有价值的文物收藏了。

我是真的没良心吗?或许吧,那几件衣服都是名牌的,肯定花了不少钱。不过哥救她几次命,换了这几件衣服,算是两不相欠。

再说她是真的生气了吗,要是真的生气,为毛不跟我打个电话?反正又不是恋人闹别扭,你不用在乎男女差别吧?

王子俊正在喋喋不休的说着,门口出现了一位顾客,是一位长相还算不错的女鬼,悄无声息的飘进店铺。王子俊起初没发现,见我眼神盯着门口,才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吓得他立马闭住了嘴巴,躲在我身后不敢出声了。

女鬼脸色很白不用说,主要那对眼珠太过吓人,血红血红的,仿佛要滴出血来,显得异常狰狞诡异,我看了都觉得有点心惊,何况王子俊。

鬼的眼珠很少出现血红色,大部分还是以黑绿为主,出现这种症状的,大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怨念深积化为厉鬼,泣血所致。另一种是长久得不到尸体灵气给养,造成鬼体虚弱,气血上冲。不过还有其他原因的,但并不多见,就不再赘述了。

如果是厉鬼,肯定不会找我看病了,要找也是找麻烦的,估计是后者,找我帮忙调理鬼体的。

果然不出所料,女鬼开口道:“习先生,我死了很多天,魂魄返乡,但尸身还在路上,所以身子虚弱,请先生帮忙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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