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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色即是妖-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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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听司东和孟家兄弟们的交谈,司南知道了不少东陈岛的秘闻,心里隐隐感觉到东陈岛有大动作,现在处于酝酿期。不过,她对此事并不关心,反而笑向马朱珠说,“朱珠,你得到什么神的青睐?能不能透露一二?”

“这个嘛,告诉你也无妨。我当时正在拜织神。”

马朱珠得意的说,

愣了一会儿,司南才爆发出一阵大笑,使劲拍打着桌面,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不是她夸张,而是马朱珠的手又胖又肥,白白嫩嫩,和煮的香烂的肥猪手一样,看到就想咬了一口,“你这种胖手,还能织?哈哈,笑死我了!”

马朱珠看了看自己一节一节的手指头,和小香肠似地,嘴巴撅起来,“不准瞧不起我!”

也只有这样出身良好,从没受过什么挫折的人,才能把这句话理所当然的说出来。

可司南的恶趣味上来,偏偏不配合,依旧笑得花枝乱颤。眼中的嘲讽之意,把马朱珠的火勾上来,“好吧,就让你开开眼界!”

她一拍手,就有七八个奴仆原地待命,一连串的吩咐之后,马朱珠得意的勾起嘴角,“小雨妹妹,我们初次见面,姐姐没什么好见面礼,就送你亲手织的两块手绢吧!”

哪怕是一个普通女子,在专业中,也会显出不一般的美态来。

司南发现,马朱珠的气质顿时变了,变得严肃之极。虽然这种表情,放在她娃娃一样的卡通脸上,有些好笑。可是司南没有笑,而是同样认真起来。

早有仆人一前一后抬过来两桶红水,而后,丢下几百颗白白的茧子,在赤红的桶中上下起伏。

马朱珠肃然而立,目光沉静,站在两桶之间,双手掐诀,有大将临风的姿态。蓦地,白白的茧子彷佛被滚烧,热烈的上上下下,不一会儿就里外彤红了。刚刚被讥讽的小胖手,凌空点缀几下,一条条飞丝从头扯开,漫天飘扬,如散乱的雪花雨丝,如幻如梦。

司南的眼力惊人,很快看出两只小胖手一刻不歇,一只手抽丝,另一只手就将其抛高,一只手挑起横线,而扯一只手就扯纵线。上下飞舞中,只看到漫天的手影,和飞舞的生丝。

司南还发现,马朱珠的手指头,好像有粘性,轻轻一碰,就能让丝线按照想要的轨迹穿插来回,轻轻一抖,就能断开韧性十足的生丝,纵横穿回中,简直像一个舞蹈,一场艺术的表演。

这是多么精准的控制力?

这又是多么强大的分心二用的能力?

司南再不敢有一丝小瞧,满脸钦慕的看着。

“超级织布机”马朱珠不到一刻钟,累的满头大汗,终于织了两块手绢。入手细滑,纹理精细,边缘都是用锁扣之法锁着,没有线头。由于每根生丝都侵染了颜料,不多也不少,颜色均匀,在太阳光下看,尤其美丽。

耗费那么大的力量,就做了两块手绢,对此,司南虽是瞧不起,可她还是恭敬的道谢,并为自己的出语无状而道歉。

强中自有强中手啊!

她这只井底之蛙,怎能做夜郎自大之辈?

这种轻浮的姿态绝对要不得!

不是有句名言吗,“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她不能弄反了!

觉得大有收获的司南,道歉用了九分真心。

马朱珠也就大量原谅了她。

看着纯红的手绢,司南脑中好像有个灯泡忽然一亮,灵光一闪,嘴角弯弯,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小荷包中,掏出一根银晃晃银针来,在太阳光下闪闪发光。

迎着马朱珠吃惊的目光,她又揭开自己发髻上带着的珍珠,把上面缠绕的冰蚕丝一根根屡顺了,飞快的穿针引线,在红色手绢上刺绣起来。

不需要多大,只要一小块,勾勒出兰草的形状就好。

马朱珠发现,司南的气质也变了,变得专注而认真,似乎外界的任何都与她无关。立刻屏住呼吸,睁大眼睛,看司南落针飞快,几乎没有停下思考的时间,只用感觉穿刺不休,不一会儿,一方手绢已然完成!

马朱珠吃惊的看着自己亲手织的手绢,抚摸上面的纹路。刚刚绣好的兰草,只是几个浅浅痕迹,勾勒出淡淡的兰草优美的形态,意味深长。

只是几个呼吸啊!

这么③üww。сōm快?一点思考的时间都没用?就好像在脑中打好了腹稿,立刻印上去似地。这一手绝技,也不下与她啊!

虽然展示的成果,都极惊人,可毕竟是针织女红,是女人家的事情。除了让司南和马朱珠惺惺相惜之外,几个男子都不觉得有什么。

针织女红做的再好,能对敌杀人不成?

可他们忘了,对敌杀人不成,那飞升呢?天外天的人,也要穿衣服啊!

神说,你羊皮披太久了 四十八、瑜亮初会

四十八、瑜亮初会

凝望着眼前的高大城楼,司南由不得升起万分敬仰。而仰着仰着,腰肢向后弯曲四十五度,不到一会儿,她就觉得自己的小身板快断了。

明明只是一块块灰黑色的砖石,不打眼的很,可是成千上万的聚在一起,那股被历史传承熏陶打磨的浓重气息,扑面而来,压得人心沉甸甸的,不敢发出一丝不敬的话语。

司南敛眉屏气,顺从良民般,从和城楼相比,好像狗洞一样的小门里走进去。

仙缘城,名为城池,其实是一群势力的聚合体,经过千年演化,早不是寻王建立时那般狭窄名不经传了。它的气势,是磅礴的,是庄重的,是一提起来,就让人竖然起敬,心生憧憬的。

仙缘城分为分外两城。

外城绵延周围千里,有各个小仙门鱼龙混杂,也有凡人集市,商铺。内城是仙缘城的重中之重,分东、西、南、北,四城。

西城就是大名鼎鼎的清河世家所在,那里位置绝佳,风景美不胜收。然而最重要的是风水极妙,传说具有“龙气”,主家中子弟,代代出良才美玉。而清河世家的子弟确实不负重望,连一个纨绔不成材的例子都没有。

世间女子,莫不以能加入清河世家高门大阀为荣。只可惜这等大世家,别说娶妻,就是纳妾,也得考察祖宗十八代,那容易得进?

仙宗的三大势力,集灵台、太乙道门、紫霞神宗一起,也只占了东、南二城。虽然两城比起一城占据范围更广,再加上在甘琅大陆的其他各个分势力,仙宗的力量不用说,极为强大。可就是这样,两百多年了,依旧没有向它们觊觎已久的西城发起攻击,可见清河世家的能量,有多么强大。

和青阳宗隔了千百里路的许愿之地,处于内城与外城之间,而司南闲来无事,陪着马朱珠前来的地方,就是许愿之地的附近,北城。

北城好啊,听说这里知识丰富,尽出天才,有“天下英才尽出我门”的荣耀。

直到见那城门楼上清清楚楚的写着“稷下学宫”,司南方忍不住,笑起来。她的腰从后仰变成前倾,直不起来了。

这个穿越前辈多逗啊!起了这个名字。嗯,不错!一看就知道是“高等学府”。

司南心里充满了敬佩,对穿越前辈的“幽默”,有种会然于心的默契感觉。这种默契很奇怪,从没相见的人,只不过听别人说过三言两语,就奇怪的明白对方的心情,大概类似“神交”吧。

稷下学宫很大,纵横阡陌,书楼林立,碧树成荫,桃李芬芳。来往的也都是穿着宽袍的学子服的书生。他们大多高冠博带,面容清峻,身材偏瘦,虽然有些羸弱不堪风雨吹打的样子,可精神气充足,自有不同于修炼仙诀的修者气度。

气质改变形象,一个人的气质朗朗如清风,怎样也难看不起来。

司南的眼睛提留溜乱转,好奇极了。

马朱珠捂着嘴,眼中闪过一丝促狭的意味,拉着司南往人群密集处跑去。

“慢点慢点,和你逛了两个时辰的街,到现在我的脚还酸呢!”

马朱珠藐视的说,

“你的体质这么弱啊?自己不会调养么?想象不出你是怎么通过天医门的考核?”

司南撇撇嘴,一点也没有被打击到。“你最好不要露出这种表情。”

“为啥?”

“朝天看,会让你的黑鼻毛露出来。”

马朱珠顿时黑了脸。

人群拥挤不堪,无数穿着青衣长袍的学子们,还不停的向前挤,“快看啊,赫连大小姐出来了!她要和学宫的首席弟子辩论团辩论呢?”

“你那是什么时候的消息?首席弟子辩论团早败下阵了,现在是赫连大小姐和六位三星师长在辩论。”

“乖乖,这位赫连大小姐,真是博闻强记、舌灿莲花,战遍天下无敌手啊!”

“可不是吗?人家三岁识字、五岁读诗,七岁就能引经据典,十三岁就成了稷下学宫有史以来最小的教师。听说她去了苍倔大陆的白玉京,回来后见识更上一层。一番雄辩,听的人都受益不少呢!”

“真是强啊,不知将来什么人,能消受这么聪慧的女子!”

一边倒的赞叹中,司南疑惑的睁大眼,低声问马朱珠,“他们都是稷下学宫的学子吗?自己的师长同学被打败了,不以为耻,反而兴奋呢?”

“切!”马朱珠白了她一眼,

“稷下学宫的风气就是这样,想要一夜成名,最好的方法就是挑战师长前辈!”

司南默默的在心中惊诧一下,因为她穿越以来,无论东陈岛、青阳宗,都是视不敬师长为大罪的。正为这种开明的风气而赞叹呢,忽的瞟到辩论台上高高写着,“团结、严肃、活泼”,突然就反应过来——一定是穿越前辈留下的传统,被传承下来。

“我刚来的时候,也不习惯。不过这里就是这样,你要是一板一眼,谁也不当你是回事。你要狂,要自负,要谁也瞧不起,那样,才有人信你真本事!”

司南嘿嘿笑了两声,

“别人狂不狂,我不管,你不能狂,我可不想天天数你的鼻毛。”

马朱珠气极,怒道,

“还不是你!插人鼻孔做什么!”

“自寻王建立凤凰王朝,神谕书就被天下四大学院把持,仅有极少数才子能观看一二。古往今来,才德俱佳者,何其少?我不见有人叹息好德者太甚,只听闻好色者不如好德者!”

“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四大学院各自为政,已有千载。稷下学宫是寻王亲手建立,圣书‘开明’‘平等’‘博爱’。我不见如今的稷下学宫有何平等,有何开明,有何博爱!”

一连串掷地有声的铿锵之音,把司南的思绪拉的悠长恍惚。

她惊惧的看着那位穿着紫衣,在众目睽睽之下侃侃而谈的女子,心中似小鹿乱撞。

“她就是赫连大小姐?”

“对,她就是赫连宁秋。”

“她在吵什么?”

“她想让稷下学宫,把圣寻王的神谕书拿出来,给大家看。”

目的很无私

司南喃喃自语,下意识的运用千里眼。只见赫连宁秋面容白皙,眉眼若画,神姿天成,毫无雕琢之意。

只不过,初见一生最大情敌的她,心中有着奇特的预感,低低的说了一句,“既生瑜,何生亮?”

ps:星霜一直觉得,周瑜很帅,羽扇纶巾、英姿勃发,他老婆也很漂亮,而诸葛亮和他老婆……就不说了。

神说,你羊皮披太久了 四十九、神谕书

四十九、神谕书

“神谕书是什么东西?”

司南这一问。可显露自己的白痴了。

不过,马朱珠早就从姚依依哪里,得知司南的生活情况,知道她在司家的地位可有可无,不知道“神谕书”情有可原。再加上仙缘城见面也算有缘,她并不介意司南的无知掉了她的身价,反而认真的解说起来,“圣寻王亲手书写的教化之书,用神语术书写,里面许多知识隐秘,集合了多少才智英明人士也参悟不透。听我师父说,若是能解开里面的疑问,只怕人人都能得道飞升。”

“人人都能飞升,不把天外天挤爆了?”

司南不信的说。

马朱珠叹气道,“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无论世家、仙宗、武道,对弟子的最高奖赏,就是允许他们观看一部分神谕书。”

远处,被层层围观的赫连宁秋做了一个手势,结束一回合的辩论。不到三刻钟,辩论台上虽然正反两方都在。却已经不是一次辩论赛了,而是她一个人的表演演说。

司南发觉,赫连宁秋的声音清澈,带着一股清心镇定,说出的话总是有理有据,更有礼节。加强语气的手势也刚刚好,不过分也不削弱,让人信服,似乎她说的话,绝对是真的,不容怀疑。

她对对手,也不是一味的要强压服,有见地、新颖的论点,她会公开表示支持、赞赏,对于不认同的说法,也会分类对待。有的步步紧逼,一针见血,有的一笔带过,不以为意。

司南有一双灵敏的耳朵,和超强的记忆能力。她把听来的话,记在心里,再三思考之后,才知道赫连宁秋区别对待的原因。有些论点,是老生常谈,吵不出新意,只会把辩论赛拖到“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无聊轮回中。而有些,一旦辩论引申。就会引起一些如“男尊女卑、仙道好还是武道强”的意识形态的纷争。

赫连宁秋不仅是强大的辩论家,也是掌握节奏、控制走向的高手。可以说一开始,这场辩论就有了结论——套用圣寻王的话,她不打无准备之仗。

“天下四大学院,敬敷学府主天文历法,位于星祭宫,只为星祭宫的弟子敞开;白鹿书院有教无类,却几经战火,门中典籍遗失,只在魔域盛行;万松书楼主人身强健之法,被第九十九任楼主搬去了白玉京。唯有稷下学宫,位我仙门境地,世受仙门的推崇,收录的大部分学子,也都是仙门弟子。

如今武道虎视眈眈,又有灵窟妖族酣睡在侧,魔道蠢蠢欲动,佛门弟子出游历练。正是多事之秋,需要学宫的大力支持。难道因为学宫的一己之私,不与仙门弟子提升修为么?学宫不希望仙宗强盛?不希望门人弟子辈出?不希望飞升人数越来越多?”

当这次辩论之后,赫连宁秋成了所有人的大救星。一个无私的,勇敢的,大无畏的女子,以天下为己任,为所有仙门弟子谋求福利,怎不让人好感倍生?

至于稷下学宫的诸位长者么,则是面面相觑,再继续下去,无地自容,只怕几辈子的老脸都丢光了!

迫于压力,终于有一位重量级人物出面,压下群情激昂,热血沸腾的青年少们,提出开放三页“神谕书”。

赫连宁秋欲再辩,却被那老者摆摆手,

“神谕书非同凡物,老夫参悟三十载,与第一眼并无区别。何况早有定论,有缘者,方能了解其中意境。若无缘,别说三页,三十页也无用。”

赫连宁秋这才作罢。

她达到了自己目的,胜利者一般被人群簇拥着离开。转身途中,一道热切的视线紧紧跟随着她。她似有所感,锋利的直向司南所在看去。

只是人太多了,司南又立刻收敛胶着的目光,赫连宁秋一无所获,只能带着疑惑离开了。

马朱珠笑嘻嘻的看着司南,

“看。就是她!桃溪可迷她了,说此生‘非卿不娶’呢?你看她怎么样?我觉得她虽然长得漂亮,可也越不过柳家的几个姑妈。可就是有一种魅力,好像怎么看也看不够。”

“气质。人家气质好。”

马朱珠睁着眼溜溜的眼睛,似有所悟,“对啊!”

就在两个女孩争论之时,司东一行人,也来到了南城,太乙道门的所在地。

不同于北城的壮观城门楼,太乙道门的道场十分宽绰平坦,遍植绿树,高高耸立一个牌楼,上书“乾天门”。

站在乾天门下,孟迟看向远处绵绵不绝的山峰,异常雄伟的殿堂,不解的说,“司鼎,当初你怎地不来太乙道门?相较而下,青阳宗……着实算不得什么?”

孟冬儿也疑惑的看着。一路走来,他都神情恹恹,为和朱珠分开而不满呢。

司鼎(此时暂称原名)摇头道,“青阳宗虽小,却有一部大乘道法。传自凤朝。”

“原来如此!”

孟迟总算把一直记挂的疑问解开了。三人便漫步像乾天门走去。

三人的行止,并没有引起别人的关注,因为太乙道门的教导之法,一向属于“放羊吃草”,没有同一的着装,没有统一的制度,除了寥寥几条门规,和禁地不能乱闯之外,其他一切,都含含糊糊。门禁之类,从来没听过。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它也是唯一一个公开宣扬,弟子在外结了仇家,不能牵连师门的门派。同样,如果弟子受了欺负,也别指望师门会出头相助。

这样不负责任的太乙道门,居然和人才济济的紫霞神宗,能与天外天沟通的集灵台并称,着实异事。就有些心怀不满的人,屡次出言不逊,得到的,也是太乙道门的置若罔闻。

历史上,曾经有一次集体攻击太乙道门的事情。

结果出乎意料,不仅太乙道门的弟子,连整个仙缘城都震动了,许多人拖家带口的保卫,誓共存亡,忠诚无比。而那些发动攻击的人,没有成为正义之士,反倒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司鼎等人徒步欣赏时,正逢朱探也来游玩。他从离火门进来,隔得远远,就停住了脚步,略一扫视,见人群中没有司南拿娇小的身影,心下有些失望。

司鼎也看见了他。两相对望,谁也没出声。

正为过去打招呼好,还是默默走开而为难时,一直五彩的鹦鹉飞过来,扑腾着翅膀,高叫着,“小南被抓走啦!小南被抓走啦!”

ps:一直都想很想写点什么题外无关的话,又怕唠唠叨叨惹人厌烦。

说实话,码字到现在已经有七十万字了,很高兴接受此文的亲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这让倦怠心理越来越严重的星霜极为欣慰。

星霜最怕的。就是无人问津,每日坐在电脑旁,忍受着腰肌劳损、视力下降,间或神经头疼,冒着十指指纹被磨平的危 3ǔωω。cōm险,哎,要是得不到一丁点慰问,那也太可怜了!

先讲一个好消息吧,写到这里,无论是亲们给的支持,还是星霜付出太多不能自拔,此文一定会按着脉络走向,一直到完结,绝对不会太监!具体字数嘛,汗,星霜也不能肯定,一定突破百万大关。

嗯,第一次写文就超过百万,星霜要膜拜自己一下,先~

再说一下本文的背景。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这是一个妖孽横行的时代。千年前,一个超级强者,从地球来到这里。他接受了现代化的教育,拥有双料博士的头衔,同时也会修真、武术,无敌于天下。最最让人吐血的,是他随身带着MP3PDA,都是10G大容量的,还有一个超级神器,笔记本电脑。(擦汗先~~~)

他看天文,所以有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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