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即是妖-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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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花枝乱颤,腰肢摇晃,脸色一扫刚刚的颓丧可怜,“司挚,你好狠心!”
现在的司挚,还是她曾经爱过的司挚吗?那个笑容温暖,热心好胜的司挚吗?不是了!他早就换了一副铁石心肠!他的这张脸,也是她最讨厌的死人脸!
“你拿了我的家财,去换你的家业。现在,你要赶我走,你的良心呢,你到良心哪里去了!”
一声高过一声,一句严一句的逼问,阴雪华气势逼人,眼神中没了楚楚含情,有的。只是无边的愤怒与控诉。
“我自然——”司挚放下拳头,眼神越来越冷,似乎对眼前的女人失去了所有耐心。
“心安理得。你父母心甘情愿把家财送给我,我也如他们的意,保了你十年安全。我也想过,若你安安心心的,本本分分的,养你到老,又如何?可是你,太让我失望了!这些年来,你做过什么,当我是聋子、瞎子吗?”
他的袖口扬飞起一团火焰,将窗台前一盘粉白菊花烧死。
阴雪华霎时慌乱了,那朵火焰落下的地方,不可能是巧合……那么说,他早就知道了?知道为什么不阻止她?还是说,他也在默许那件事的发生?
植物一般都怕火,可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这株淡雅的开着细嫩花瓣的菊花,没有立刻被火焚烧干净,而是慢慢的吸收了火焰。直到火焰超过的它的承受范围。花瓣慢慢化为灰烬,而花苞却越来越鼓,就像是吸收了火焰,而后……生出了果实。
一颗拇指大小的种子掉落地上,脆生生的,滚到金心檀木小凳子下去了。
司挚的表情极为阴郁,他知道的太晚了,不过,总算没有影响到大局!影响到家族命运!
这个女人,绝对不能留了!
“你问我对得起你父母么?呵呵,你以为我对你这个疯女人还有多少情?若不是看在他们的面子上,十年前我就不会收留你!我也知道,你受够了,既然如此,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世间上,在没有一个人能阻止你了!”
他敞开大门,指着外面的广阔天地说。
阴雪华慌乱的神情慢慢镇定下来,由无辜、激愤的表情,慢慢化为悲哀。
“你就是这么看我的?”
曾经,她只是想激怒他,看他发火,看他生气,那样证明,他还在乎她的。就算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背弃她,还有一个人站在自己身边啊!
可是她错了。十年了,把一切都烧成了灰。
他们都不是以前的自己了。
她以为的爱,她以为的恨。其实都是虚的。
她抬头,想再说些什么,可是那个男人,已经没有一丝怀念,转身离开这座飘满檀香的独门独院。
阴雪华呆呆站着,直到司挚的背影在竹林之后消失许久,才腿酸的坐在门口。
她一生,最美好的光阴都用来爱这个男人和恨另一个女人。
爱,她没有得到。恨呢?也一无所得。
回顾一盼,只有无穷无极的孤寂,空虚的手中连一缕青烟也抓不住。
低低的笑了两声,回荡声也无人关注,
“司挚,你永远不可能控制所有,你还想利用她……不可能了,你不知道,我早就对她……你失算了。等你知道,我看你怎么来求我!呵呵,哈哈~”
天玄山外的茂密树林中。一只小松鼠竖着毛茸茸的尾巴,像降落伞似地,从高树下平安跳落,原地打了一个滚,两只爪子抱着一个小松果。可爱至极的蹦蹦跳跳走了。
这是一片密林,生长着许多高大树木,枝条横斜,斑驳树影。午后,潮湿的闷气,使得绿油油的树叶没有精神的垂下来。一场大雨将至的压抑,令空气无端显得沉闷。
体纹青暗的毒蛇尾端吊挂在树梢上,扭曲的形状如树丫一般。不知过了多久,蛇头忽然动了一动,那双一直假寐的眼睛睁开了!冷静四射的眸子紧紧盯着旁边那棵树上的小动物,流露出一股吞噬的欲望。说时迟。那时快,如一条匹练,横冲而去。
那是一只十分小巧可人的鸟儿。它头顶有三根挺翘的翎羽,浑身血红,羽毛纯粹的不染一丝杂色,不是那种阴暗浓郁的血红,而是成熟透了的柿子,富有光泽的红。
青蛇以肉眼看之不及的速度飞来,本来万无一失。可那鸟儿,似乎背后也长了眼睛,就在青蛇挨到的前一瞬间,扑腾着飞起来,躲过此劫,一边飞还一边高声说,“真倒霉,一条小小青蛇,乳臭未干,就欺负到鸟爷爷头上了。”
原来,它是一只会说话的鹦鹉,脾气还不小:
“真可恶啊!都等了半天了,小朱朱还不来!害我‘鸟落梧桐,被蛇欺’!等他过来,一起算账!”
直到午后的热气慢慢消退,身着一身青衣的朱探才姗姗来迟。
“鹉大爷,劳动您老亲自来看我,小侄心里真是过意不去呀!”
鹦鹉对朱探的恭敬嗤之以鼻,半点没有感动,“臭小子,你还知道我是你‘鹉大爷’啊?这么久才来,我看你才是我大爷!”
朱探轻轻笑了笑,对着只比自己巴掌大一丁点的小鹦鹉说,“我现在行动不方便嘛!若是在家,什么时候不是您老一句话,我随传随到?”
血鹦鹉高傲的抬了一下鸟头,很是得意,
“不枉我疼爱你一场。你也别只顾自己开心,一个人跑到这穷山僻壤里。让我好找。说,是不是像你大师哥,看到如花美人,所以硬赖在这里不肯走了?”
朱探笑嘻嘻的开着玩笑,
“我要是说‘是’,您老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血鹦鹉扑腾翅膀,开心的说,
“当然往大处办!圣人有云:不爱江山,爱美人!小朱朱你年纪轻轻,器宇轩昂,青春年少,血气方刚,此时不追美人,更待何时?你就放心大胆的去追吧,不要怕丢面子!有我做你的坚强后盾!”
朱探的嘴角抽抽,从小到大,自己竟然没有一次说赢过这只“没大没小”的鹦鹉,真是失败啊!
鹦鹉一只脚站在朱探肩膀上,梳理自己高贵的羽毛,“你可要谢谢我!我帮你回复那群老家伙,省的他们总是缠着你,要你学这个,逼你学那个,哪有闲工夫来追求女孩子?”
朱探无语,原来自己成了一个逃学的坏孩子了。
“那还真要谢谢鹉大爷了!”
“不客气!”
血鹦鹉大咧咧把一只脚一撇。
“幸好你是为了美人,要是你敢说,是为了青阳宗劳什子‘大乘道法’,拼了被责罚,大爷我也要吐你一身火!自己家里三宫九院十二大秘笈还没有学会,倒去学别人家的,你没那么下溅吧?”
“呵呵,您老是看着我长大,自然最了解我的。”
朱探从袖口里拿出一只果子喂给鹉大爷,讨好的哄着它。
若论“强词夺理”,三百年来,星祭宫内谁是它的对手?自己早该认命才是。
鹉大爷教训完了,又饱食一顿,才高兴的扑扇着翅膀,“你也别得意过头了。你赵师伯很快要来了。他的祖父母也是出自仙门,和青阳宗有那么一点点情谊。为了你,他特意路过要来看看,你自己看着办吧!”
朱探不由一惊。
所有师伯中,赵启星赵师伯和自己去世的父母关系最好。赵师伯自己又没有儿女,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一样疼爱。虽说,这是一件好事,朱探应该感激。可什么事情过犹不及。太多的父爱,也让人头痛啊!
看来,舒适的,没有管束的生活,要告一段落了。
朱探自然不知道,因为他的失去联络,血鹦鹉把他的离去原因,添油加醋,变换版本,说成是爱慕某一位可爱少女,依依不舍,离不开她。并对那位神秘小姑娘,好一阵夸赞。这才弄得某位关怀侄子的师伯坐不住了,非要亲身来看一看才安心。
虽说,基本的实情没有错,可日后,尤其是血鹦鹉见过司南本人后,每次看到朱探,总是深深叹息,为星祭宫合众人之力培养的“英才”的眼光和审美,表示深深的遗憾。
血鹦鹉得到朱探的平安准信,也送来了口信,便飞走了。只留下朱探一个人,心事重重的,准备穿过天玄山的暗道,回到翼舒峰。
他漫不经心的走着,心神不定。一回头,遥遥的看见自己终生难忘的奇景:原本阴郁沉绵的天空,布满了朵朵潮湿灰暗的云絮,缓慢的,有序的流动着。
只有长时间观看才能发现,它们是以逆时针旋转。太阳金灿灿的光辉,投射到云海之中,参杂着金光隐隐,好像一个巨大的磨盘。用云彩做的磨盘。
渐渐的,会旋转的磨盘越来越小,向内收缩,变成一个漩涡,把周围所有的云彩都吸收在内。那些金丝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两条电蛇,银光闪闪。
朱探初开始觉得古怪:天有异相,必有异人!
小小的天玄山,哪来的异人?
直到第一道闪电,以一去无悔的气势直直劈下而后,第二道闪电在云层里酝酿成球体,再次以自由落体运动下坠,他才惊叫起来,“不好,是小南!”
他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腾空而起,无视密密的树枝会抽打脸颊和身体,速度飞快的穿梭出去!
如果有某一双神奇的眼睛,能抓住短暂的刹那,就可以看到他的速度简直超越想象,身边的树影都变成一片花白,连身边的空气都发生扭曲。
这个时候,哪里还顾得上隐藏实力?恨不能生了几只翅膀,把体能提到巅峰!
二十多里地,只用了十几次呼吸。揭开自身的封印,朱探中间曾经抬眼看到第三道闪电正在隐隐成型,心急如焚。不顾身体贸然提升功力,会承受巨大负荷,只顺着自己心中那丝感应,飞奔而来。
到达地点的时候,异云已经散去,天空恢复了澄净。只留下一棵被劈得外焦里嫩的大树,以及……一摊灰烬。
地面上,还有一个人形。
青阳宗内。
司东摇摇看着远方的天际,那射出万丈霞光的盘旋着的云彩,脸上带着一抹茫然。
大比受的皮外伤很快就恢复了,麻烦的是内伤,一直缠绵难以痊愈。
他穿着宽松的黑袍,拖着鞋子,站在窗口。手中,握着一沓信纸。
离家再多年,他也是司家未来的少主,生母更是司家的正室夫人,自然有些心腹。吩咐做些查证,寻找的事情,很是容易——只是他才想到。
这沓信纸,有很多内容,也是由不同的人分开写的,笔迹不同。因为他的要求是必须有凭有据,所以晚了些。
但结合起来,都说明了一件事
这时候,门外响起来了敲门声。
管稷的声音,“大东,大东,我来看你!”
“你知不知道,司南出山去了,医师德中毒,她要去寻奇药救治呢?”
“哎,大东,你怎么不说话。我觉得司南不可能是假的?你想,德医师中毒已深,若不是她曾经跟随天医学过医术,辨认药草,哪能会?你也说过,天医曾经住在你们家过。那么时间也是对的。由此可见,小南肯定是你妹妹了!”
“我知道了。”
司东沉默半响,终于说道。
管稷听,笑了一笑,“太好了。你们两个这样别扭着,我们这些外人看着都难过!两兄妹,哪有隔夜仇?”
司东勉强笑笑,依旧心事重重。
管稷看不明白,但是他今天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关心司东的私人事情。
“大东,和你说一件事。李修真已经走了大半年了,到现在连封信也没有。连大比也为出现。我猜,他一定是被那伙人,挖走了!”
“哦?是吗?”司东表现的十分淡然。
“是又如何?”
管稷急了,“大东,你也是六大之一,怎么不关心呢?我听人说——”
他小心的看了一眼周围,“听说是掌门送出去的。你想啊,李修真是无缘继承衣钵,就被送出去——”
司东眼神一凛,“管稷,这种话,不能乱说!”
他起身原地转了转,“不行,一定要查清楚,是谁在背地里乱说!”
“可是如果不是掌门的许可……”
“掌门自然有他的道理!难道他想把自己辛苦教育的弟子送到外面去吗?你怎么知道不是李修真自己离开的?”
司东放软了口气,缓缓道,
“我们一直在宗门内,受宗门栽培,可不能因为一两句闲言碎语,就和宗门离心离德。”
管稷心想,听来的话,十有八九是有心人故意的。不过,和他有切身利益,他才关注。听见司东如此郑重,他也觉得蹊跷,想想说,“你说的也对。只要别再出现这种事,我们对宗门的感情,不会变的。”
“小南,你都杀了两头黄牛了,到底想要什么牛黄啊?”
司南停下脚步,“我说的是牛黄,不是黄牛!”
“牛黄长在牛肚子里,准确的说,是牛胆中。你知道,放养的牛是吃草的。它虽然长了眼睛,可不会像我们一样分辨吃的是毒草,还是无毒的草,只要饿了,就遍地找吃的。可为什么不会被毒死呢?”
“为什么,它会不会正好吃到解毒的药草啊?”
司南给了他一个暴栗,
“哪有那么巧?就算有一次,也不可能次次都好运啊!告诉你,其实是因为牛的胆。牛黄,长在牛的胆囊中。我们要找的,是至少生存了二十多年的老牛,尤其是附近长着毒草、药草的。长在那种地方的牛,牛黄效果特别好。”
药童看见司南自信满满的笑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呵呵傻笑个不停。
两个人一时走累了,就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
司南在天玄山呆得久了,有护山大阵的保护,不知山**雨天气,见此时云层压抑,空气无风,还有些新鲜,用袖子给自己扇风擦汗,那困意就绵绵上来了。
小药童知道她这两天累了,想到何家村也不大,不如他先去看看有没有二十多年的放养老牛,就悄悄离开了。
司南一个人靠在大树背上,浓浓的困意涌上来。
睡梦之中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好像一只冰凉的手紧紧捉着司南心脏。那种收缩不能自如的压抑感,沉甸甸压在心头,令她在睡梦中也不能安稳。
无尽的黑洞中,一双能窥视所有的眼睛,无喜无悲,冷冷的旁观。她下意识的想躲开这种目光的注视,而是身边都是泥泞,无处藏身。
不行,一定要动起来。
司南微微张开了一条眼缝,入眼就是一道狰狞的闪电直直而来!
这个时候,时间被拉得无限漫长。
她的大脑中,上亿个神经元都运转起来。
时间:雷雨天。
地点:一棵大树下。
判断:我做了蠢事。在下雨天,藏身大树下,还睡着了。
她只用0。00001秒,就判断对了局势,接下来,是自救。
先是伸出一只手,按在地上,然后侧身翻——不停的翻,一气呵成的动作,被分解成十几个时间段,终于完成了。
闪电只是一个眨眼,刷得劈下!
把整棵树,从头到脚,劈成焦炭。
司南以微弱优势,躲开必死之劫!来不及庆幸劫后余生,那股强大的电磁反应刮过,把她心血沸腾的,彷佛被扫描震荡一遍。
以“癞驴打滚”的姿势翻得天昏地暗,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睁开眼,只见又一个银光闪闪的火球朝着自己脑袋落下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感觉
第二次使用“延迟时间”的神通,身体已经承受不住那种负荷。也许是求生意念战胜了所有,她拼了命的打滚,把自己的肺部挤压的不剩一点空气,才刚刚好躲开五米之外。
闪电球蕴含的能量特别强大,也不是垂直向地面深处,而是向周围扩散。
被波及到的司南,头发和刺猬一样向外伸展,根根独立。脸庞漆黑,在咽气之前,嘴里吐出一口白气,呆呆的看着横向跑来的药童,发出一个疑问:我的运气不会改回来了吗?为什么要劈我?
ps:
司南:贼老天,为毛要劈我!
贼老天:人在做,天在看。现在劈了你,会省很多事情。
司南(手指苍天):这太不公平了!我还这么弱小单纯,坏事都来不及做,我是无罪的!
老天爷:你的存在,就是原罪。
司南:你再干无故害我,我就去告你!
老天爷(奇怪的):你向谁去告?
司南(嘴歪)冷冷一笑:向本文的所有读者大大!你敢害死我,我要控告你‘企图谋害女主’,烂尾此文,你罪无可恕!
老天爷(沉默的):你强。好吧。我不杀你了。
司南又道:你要让我好运连连!
老天爷(心想当成补偿):好吧。
司南(得寸进尺):还要美男。
老天爷(数数安排的进程):那……让他们早点出现。
司南(恬不知耻):除此之外,另外还要一打。
老天爷:你来劈死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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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说,你羊皮披太久了 八十三、雷劈的记忆深处
八十三、雷劈的记忆深处
司南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如西瓜般圆滚滚的大脸,占据了所有视线。她的瞳孔涣散,意识迷离,眼前尽是花白闪烁的重影,好像天使头顶的光晕,使劲摇了摇脑袋,才发觉沉甸甸的,好似有千斤重。
“我还活着吗?”
呢喃的声音,好像半只脚踏在火山地狱门口,在垂死中发出,耳朵里嗡嗡一片,听不到任何声音,却在潜意识里明白一件事,自己——被雷劈了。
天打五雷轰——一道迥异的神经元信号,反射到大脑皮层之中,“小强”般强韧的神经,也忍不住战栗不止,迷离的意识,放大飘散的思维,沉沉的陷入深度睡眠层中,唤醒了那隐藏已久的记忆。眼前交织起一片错乱颠倒的影像。
明媚的五月阳光。一栋种满粉白月季花的别墅前。
“等我回来。”
“嗯。”
年少的小夫妻相互亲吻了彼此脸颊,笑容甜蜜又羞涩,好像在初恋。
明远穿着一身白色礼服,更加显得貌若潘安,玉树临风。他最使人动心的,不是俊雅的外貌,而是永远暖人的笑容。
瑟琳娜永远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被他明朗笑容熨烫的冰冷心灵都为之温暖的瞬间。
为什么傻傻的把他推到别的女人身边,才回过头来知道自己的心意?
瑟琳娜反思着自己,如瓷器般细嫩白皙的脸蛋,满是被爱情滋润后的容光焕发,一抹樱桃红柔润的唇角逸出一丝幸福的微笑。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她再也不会像从前叛逆好胜,倔强任性了。先伤害自己,再伤害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何苦来着?原来兜兜转转,她想要的,一直都在身边长大的代价……是这么的大啊。幸好结果是好的。
瑟琳娜觉得自己有洗尽铅华,重新做人的喜悦。
开着爱车,瑟琳娜微笑看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11朵,代表一心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