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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谈笑之间破大案-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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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蔡晓梅当丫环使唤,白天帮他干了许多诸如洗菜、做饭、洗碗这类原本属于他的本职工作,而且还要帮他洗衣服,而他从工程队那里获得的每月额外的三十元加薪,却一分也没有给蔡晓梅,而是紧紧地掖在自己的钱包里。
  到了晚上,他还要蔡晓梅侍候他,给他倒洗脚水、洗澡水,甚至帮他擦澡,夜里还要她起来帮他倒开水、捶背、点旱烟……就在这一系列的奴役过程中,他强暴了蔡晓梅。
  蔡晓梅又羞又怕,根本不敢跟人提起这事。
  她曾经跟林金根提出,想回到姐姐身旁,帮忙她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姐姐也好有个伴儿。
  可林金根威胁她说,没有他的点头,她哪儿也别想去。也不许她告诉她姐姐所发生的事。如果她姐姐知道了那事儿,他就说是她主动勾引他的,她姐姐只会相信他的话的。而她姐姐忌妒心很强,要是知道了她跟自己干那事儿,一定会把她赶回山沟里去穷死、饿死的。
  蔡晓梅吓得要命,就这样默默地任凭他驱使,也任凭他随心所欲地发泄兽欲。
  不久蔡晓梅发现自己怀孕了,害怕得要命。林金根一面哄骗她会想办法解决的,一面继续在她身上发泄兽欲。
  后来蔡晓梅见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而林金根却始终没事人似的也不拿个主意,就哭着求他赶紧想想办法。于是他回家跟妻子商量,说是要把晓梅许给一个叫王金宝的老光棍,还可以乘机收取一笔不小的彩礼。
  蔡晓兰不同意。那个老光棍曾经来过他们家一次,跟林金根是一路货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嫁给一个无赖已经很不幸了,不能让姐妹俩都跟无赖相伴一生。见林金根纠缠不休,便发狠地对他说,绝不愿意自己的妹妹跟着那个无赖受罪,要她点头,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见妻子态度坚决,林金根心里暗暗盘算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王金宝叫来,一手交钱,一手领人,让王金宝把小梅带走,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晓兰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了。
  蔡晓梅见他光嘴上说要想办法,却迟迟不见动静,就决定回家找姐姐,跟她说实话,相信姐姐一定会原谅自己并且帮助自己的。在她的心目中,姐姐就跟她的母亲似的。
  于是一天上午,蔡晓梅乘林金根一个人外出之际,不辞而别。这是这位命运多舛的弱小的女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鼓起勇气,对人世间的邪恶所作的反抗。
  林金根回来后不见了蔡晓梅,又急又怒,猜想她可能回小梅溪找她姐姐去了。
  他绝不能让她回去跟蔡晓兰说出自己干的好事!他知道晓梅身上没钱,只会一路上搭顺风车或者走着回到小梅溪。于是他一路急追而去,在半道上把她截住,连哄带吓,硬把她给拽回了工地。
  不过他也知道,这姐妹俩虽然平时看上去软弱可欺,不声不吭,但是一旦拿定了主意,却会变得十分固执。他担心晓梅还会背着他偷偷跑回去找晓兰的,于是暗暗下了决心。
  当天夜里,他一面对蔡晓梅施暴,一面只手狠命掐着她的脖子。
  蔡晓梅很快便断气了!
  

第55章 桥涵中的冤魂(十一)
更新时间2013…1…28 11:23:30  字数:3384

 杀人后,林金根把尸体绑上一块大石头,残忍地扔进了工棚后面的污水池中,就那样斜斜地插在水中!
  他原先认为,污水池那儿平常根本就没有人会去,而且平日里就气味难闻,即使尸体腐烂发出了臭味,人们也会以为是污水池本来的臭味,不会起疑心的。等工程结束后,尸体也腐烂的差不多了,到时候自己只需借口为了卫生起见什么的,弄些土来把污水池填上,便可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尸体从此不见天日。
  他哪曾想到,后来尸体发出的臭味比想象的要大得多,惹得人们议论纷纷。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尸体并没有如他所愿很快化为白骨。相反,尸体浸泡在水中腐败反而变慢了,而且由于水的作用,脂肪逐渐形成不溶于水的腊样物质,也就是法医所说的腊化,尸体的体积一点儿也没减小。工程队的人闻到的酸臭味,正是腊化的尸体所发出来的味道。
  他担心工程队的人发现了污水池中秘密,特别是那天曹振海的一席话,令他不得不另想办法重新处理尸体。
  他在附近转了转,看到不远处的灌溉渠旁有一个松软的土堆,用脚踢了踢,好像还有一定厚度,就决定把那里作为弃尸场所。
  当天夜里他把尸体捞了出来,用手推车推着运到了他白天看好的那个土堆旁,用铁锹扒开软土挖了个坑。那个坑是浅了点,但铁锹不好使,他也不想再费事了,就把尸体草草埋了。心想那里很少有人经过,工程队的人也不会到那里去,等到来年春天,人已经化为白骨,也闻不到气味了。
  哪想到埋尸不久便下了一场暴雨。当天下午他披着雨衣跑去察看时,发现尸体给雨水冲了出来。他胡乱拨了些土和杂草盖住尸体,打算晚上再作处理。
  当天夜里,他拧了把铁锹去埋尸。
  他本想把坑挖得深点,可是除了表面那点土还比较松软外,下面尽是些硬土和块石。这对于一向好吃懒做、不擅农活的他来说,太艰难了。于是他又是马马虎虎挖了个浅坑,把尸体草草埋了。
  几天后,林金根听到施工彩虹桥的那个班组的人在谈论说,彩虹桥已经施工完毕,他们第二天要转到别的路段去施工。认为这是天赐良机,可以把那个涵洞作为埋藏尸体的地方,省得自己还要去挖坑!他曾经到那一带给赶工的施工人员送过饭,知道他们口中的彩虹桥在什么地方。
  于是当天夜里,他推着手推车,带着他白天找到的一张破草席和一把铁锹,重返埋尸地点,把尸体挖出来,用席子卷了,用手推车把尸体运到了彩虹桥下。由于当时正值枯水期,水深只有三、四十公分,他直接推着车子来到涵洞中,把尸体塞了进去。
  手推车因为装过尸体,发出了难闻的气味。他把车子在溪水中荡了又荡。他边洗车边想,那里人迹罕见,再怎么臭也没人闻得到,即使日后被人发现了,那也是白骨一堆了,根本没法辨认出是什么人!这回应该很安全了。
  没想到,最终还是在劫难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林金根不是那么好吃懒做、怕苦怕累的话,他可能就会把埋尸体的坑挖得深一点,也许那场暴雨就不会把尸体给冲了出来。即便日后尸体被人发现了,那也已经是白骨森森、无法辨认了。小梅溪村没有人失踪,林金根可以随口胡扯蔡晓梅跟王金宝之类的无赖走了。就算晓兰又哭又闹,但只要林金根拿出无赖嘴脸对付她,不理她,她也无计可施。时间一久,自然不了了之。那样一来,也就没有人会去寻找蔡晓梅了。那时,蔡晓梅将真正成为一具无人认领的无名女尸,而林金根则可能一直逍遥法外了!
  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这就叫作心灯泯灭天灯在!
  第二天,民警们再次给林金根戴上了手铐、脚镣,拉着他旧地重游,指认各个抛尸地点。
  他拖着叮当作响的脚镣,象前些天那头警犬一样,领着警方从污水池开始,一路踉跄着来到了彩虹桥涵洞口,一一指认了前后三次的弃尸地点。
  审讯人员问他说,死者的其它衣物他是如何处理的。他说烧了,乘做饭的时候,一次一件地烧掉了。
  头发的比对结果出来了。警方从蔡晓兰家中取来的蔡晓梅保存下来的头发,与桥涵中发现的无名女尸的头发特征一致。对于彩虹桥涵无名女尸身份的鉴别,就此画上了句号。
  从林金根的供词来看,这是个既无耻又凶残狡诈的人,根本没有基本的道德良知和是非观。民警们真是替蔡晓兰姐妹感到悲哀!
  那天早些时候,蔡晓兰在大队书记林天明的陪同下,来到清川市公安局法医室认尸。尽管脸部已无法辨认了,但身上的胎记和小儿麻痹症留下的腿部畸形,还是让蔡晓兰毫不迟疑地指认这是她的妹妹蔡晓梅。
  面对妹妹的尸骨,蔡晓兰悲痛得昏厥过去。
  稍微平静下来的蔡晓兰,在林天明的陪伴下,哽咽着接受了警方的询问。
  警方始终不明白,既然蔡晓兰仅凭死者身上的胎记和略带畸形的腿,就能毫不犹豫地辨认出那是自己的妹妹,那当初警方到小梅溪村调查时,她为什么没有从有线广播和张贴的通告中了解到,那具无名女尸有可能就是她的妹妹呢?
  通过蔡晓兰的证词和林天明的说明,警方了解到,原来蔡晓兰从没上过学,不识字,根本看不懂告示。此外,由于林金根在村里恶名昭彰,她始终觉得在村民们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平日很少跟人来往,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也从不关心村里的事。加上林金根从来不干活,整个家庭就靠她一个人支撑着,她一天到晚忙个不停,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听什么有线广播,即使听到了,也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往心里去。
  警察来了又走了,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只是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好像是在找一个失踪的女孩子。她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女孩会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想到妹妹的死,蔡晓兰痛不欲生,认为正是因为自己听信了那个挨千刀的无赖的话,毫不怀疑地把妹妹交给了他,才断送了她的性命。这等于是自己害死了她。她将如何向父母的在天之灵交待呢?
  当林金根提出想见她一面时,被她断然拒绝了。她告诉警方,自己决不愿意再见到那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只希望警方早日将他处死,也好告慰妹妹的亡灵。
  林天明帮着蔡晓兰一起办理了她妹妹的后事。
  临行前,蔡晓兰向警方提出了一个出乎意外,但却在情理之中的请求:把那张素描像送给她作纪念。
  警方答应了她的请求,不过他们先要给那幅画拍照、存档。
  这件案子办得漂亮,前后不到十天就结案了,不仅大大提震了警方的士气,而且也让清钢厂上上下下近万名员工看到了他们的能耐。
  王熙荣的小组受到了市公安局领导和清川市领导的嘉奖。
  不过,这件案子得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告破,杨建平自然功不可没。所以,他也受到了表扬。
  何达安背着双手,挺着胸脯,满面含笑,象一位骄傲的父亲一般,得意洋洋地望着他的手下爱将。
  可话又说回来了,要是没有章大画家的那幅神奇的素描象,杨建平也未必能从老张头那里挖出什么宝贝来,这是警方得以快速破案的关键。
  所以厂长钟翰祥也很得意,是他的员工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一向很欣赏那小子的才气,没想到这份才气竟然在侦破案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钢厂又是黑板报,又是有线广播,把章树理和杨建平好一通表扬,一连好几天章大师都是鼻孔朝天,简直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还有一群得意洋洋的家伙,那就是“三零一室”的众弟兄们。
  他们认为,那不仅仅是警方的胜利,那也是他们的胜利。
  众人聚在“三零一室”,边喝酒边谈论他们自诩的丰功伟绩。
  那张神奇的画以及杨建平从老张头口中掏宝的经过,自然是最为众人所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众人最为佩服的,莫过于我老爸那铿锵的断言:搞清楚了死者的身份,就相当于找到了凶手。
  如今这话被准确无误地应验了!
  他的另一个推断:这是一件普通的杀人弃尸案,侦破要相对容易,也令众人十分得意。你看,不到十天就破案了,如果不是因为案情相对容易,怎么会如此神速呢?
  杨建平自然要向弟兄们发布他的内部消息,每当其中的案情与他们当初的推测一致时,他的叙述就要被打断,他们的英明之处就要被弟兄们拿出来评点一番。诸如:死者与凶手认识;凶手与死者都来自工程队;死者与凶手存在两性关系,她怀的是凶手的孩子;凶手是在做爱中杀害的死者;行凶动机是杀人灭口……那个得意劲儿,就好像是他们指挥警方打赢了这场战役似的!
  章树理忍不住手痒,又从我老爸的抽屉里取出彩色信笺作起画来。这回,他分别尝试了用粉红色、淡蓝色、黄色的信笺来作画,但感觉似乎没有了先前的那种灵气。
  于是他又换成了淡绿色的信笺,随着人物轮廓的渐渐浮现,他又找回了原先的那种感觉。他这才明白了我爸为什么要用彩色信笺来写情书。不同的颜色跟人的心情、信的内容会产生共鸣。
  如果蔡晓兰看到了如今的这幅素描画,她会更加喜欢的。因为章大师根据杨大侦探的内部消息,给他的画增添了新的元素----在蔡晓梅的眼神中增添了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的神情。
  在对胜利的反复回味中,个个酒酣耳热,从此把那弗洛伊德老头另眼相看了。
  

第56章 第三起凶案(一)
更新时间2013…1…28 11:24:08  字数:2940

 “彩虹桥事件”已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专案组的人马又全部投入到清钢厂系列凶案的侦破上。
  专案组进驻清钢厂已三月有余,民警们几乎将清钢厂翻了个底朝天,还有接二连三令人胆战心惊的震慑行动,但却始终没能迫使凶手在强大的压力之下现出原形,向专政机关跪地求绕。
  虽然摸底排查锁定了一个又一个的嫌疑人,但羁押他们的理由却一个又一个地被推翻,他们最终都一个接一个被释放了。
  值得告慰的是,三个月来不明凶犯未曾再度作案,清钢厂也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此外,那群虽比不上正规军,但好歹也算是拥有杀伤性武器,而且人数众多,分布在全厂各个黑暗角落里巡逻的厂民兵,着实让人安全感增加了不少。
  清钢人从不会沉溺于往事而不可自拔,他们已经从王月华遇害所带来的震惊和恐惧中摆脱了出来。人们普遍认为,凶手已经被七十来号全副武装的民警和两百多位手握钢枪的厂民兵给震慑住了,再也不敢为非作歹,残害人命了。他们重新自由地呼吸,除了个别胆小之人外,上夜班的职工不再感到忐忑不安,女职工们也不会一泡尿从上班一直憋到下班才解决了。
  就连渴望成为擒凶英雄的民兵们,也渐渐打消了成为英雄的念头。他们怀疑,凶手恐怕是让自己手中的钢枪(虽然每人只配发了三发子弹,但外人并不知晓)给镇住了,从此再也不敢行凶作恶了,自己也许只能与“英雄”失之交臂了。
  他们巡逻时,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感到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把每个黑影都想象成凶手了。实际上,恐怕除了贺章林始终满怀警惕、斗志昂扬外,多数民兵巡逻时就像是在散步,歪歪斜斜地挎着枪,悠闲地吸着烟、晃着膀子。还有人甚至希望厂领导赶紧宣布结束巡逻行动,因为这些巡逻任务都是兼职的,是日常工作之外所增加的额外工作量,这让他们不仅失去了许多个人空间,而且往往连觉都睡不囫囵。
  清明节过后不久,也就是四月中旬的某一天,就算是四月十二日吧,天气突然放晴,在连续半个月连绵阴雨后,人们迎来了一个热切期盼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经过了半个多月天水的洗礼,建筑物、构筑物都脱去了长期笼罩着的尘世的浮沉,显得焕然一新;树木抖去了老枝、枯叶,为新生的嫩芽腾出了空间;光秃秃的泥地中钻出了一丛丛嫩绿的小草芽,毛茸茸的煞是可爱,令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抚摸。整个世界看上去生机盎然,往日的灰气一扫而空。
  人们忙着晒被子、逛街购物、走亲戚、看电影,总之,谁也不想窝在斗室之中无所事事。还有人甚至办起了喜事来,当然这也许是巧合,因为要操办一场婚礼,哪怕是再简单的婚礼,也绝非半天时间所能完成的。就连我老爸也踱出了他的斗室,在走廊上悠闲地吸着烟,凭栏远眺。
  这天夜里,民兵们照例两人一小组进行巡逻。
  当晚十点至第二天凌晨两点这个执勤时段,负责在“母大虫”何赛娇遇袭的那座公厕及其附近路段执行巡逻任务的,是李晓光和孙志强。这是两位位性截然不同的年轻人。
  孙志强生的浓眉大眼、五大三粗,宽宽的肩旁上顶着一颗结实的大脑袋,脖子因为太粗,且背肌发达而显得很短,看上去有点像周口店的中国猿人。他生性豪爽,自恃武功高强,从来不把世界上的任何妖魔鬼怪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大千世界似乎就没有能令他害怕的东西。
  也许正因为此,此人总是大大咧咧的,凡事都是大而化之,不当一回事,似乎少了根筋,单独办事总让人不甚放心。
  李晓光与他截然相反,是个细高条的白面书生,别看长得细眉、细眼、细伶伶的身条,说话慢声细气的,可人家却是厂民兵中公认的神枪手,射击成绩一向名列前茅。虽然擒拿格斗水平不咋的,但他有别的才能来弥补----一副聪明的脑子和像女孩子一样精细的心。他的存在,驳斥了民兵们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这一偏见。
  他们两的搭档,被视为是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典范,两人也在这相互配合中建立了友谊。
  李晓光抬起手腕看了一下夜光表,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二十八分了,可孙志强仍然不见踪影。按理,他应当在十点整到岗巡逻,当他满面凝重告诉李晓光,他必须去参加某人的婚礼时,李晓光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但要求他必须在十一点三十分之前归队。可眼下已经将近十一点三十分了,马路上却连个人影都没出现。这可是前所未有的。李晓光猜想他可能被什么急事给耽搁了。
  可眼下自己也有烦心的事要办啊。
  让李晓光烦心的,是他那位娇滴滴的女朋友刘苑。那是个跟他长得很相像的女孩,在感情上也觉得就像兄妹般亲密融洽。两人之间虽然会不时闹点矛盾,但双方都比较在乎对方,这段感情一直持续了两年多。
  虽然刘苑有点任性和娇气,但李晓光觉得女孩子娇气一点反倒让人觉得可爱,所以一直对她比较迁就。这一迁就,便惹来了眼下的麻烦。自从第二起凶案发生后,他的宝贝女孩便坚持要求他在自己上夜班时,必须把她安全送达上班地点,不管他是否有空。两人一个是焦化厂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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