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道胡宗仁-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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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先楞了一下,显然他没料到我们会找他来配合调查。见他有点不知道从何开口,我就对他说,你们张总说了,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询问所有知道情况的人,只要能够把事情调查清楚,虽然我们不确定你说的会有用,但是既然问到了你还是说说吧。驾驶员说,那条狗的确是自己抱来的,起因是这样,因为他们家里自己没养狗,有一天他在两路某小区参加一个长辈的寿宴时捡到的这只狗。
驾驶员说,因为这种寿宴当地人喜欢摆坝坝席,就是大家一起来朝贺,所以他吃完饭后看到有只小狗儿蹲在附近,自己一时贪玩就用吃剩下的骨头和肉逗那条小狗,逗了好几次以后,那只小狗就自己跟着他走了。驾驶员笑着说,当时离席后,我打算开车回家,那条小狗就一直跟着我,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看样子也就两个月左右的奶狗儿,只有两个巴掌的大小。我看着可爱,心想自己在这么多参与宴席的人当中,唯独给了它一口肉吃,它就自己跟着了,也算是有缘,于是就把狗带回了家。带回家养了大约半年后,自己老婆的舅舅又送给了自己一条吉娃娃狗,一条土狗,一条吉娃娃,两只狗在家里要争宠,吉娃娃又打不过土狗,于是老婆就和他商量,打算淘汰一个。驾驶员说,恰好这个时候单位的工地即将开建,心想自己也没地方送,总不能把狗就这么遗弃了,养了这么久也很有感情了,于是就带来了工地,让它帮忙看守材料。
驾驶员说,起初他们还给这只土狗起了个名字,叫团团。团团在重庆话的意思里,大概就是圆滚滚胖乎乎的意思。驾驶员继续说,抱来工地以后,因为长得比较难看,所以大家也都不怎么太喜欢这条狗,直到有一天夜里,我听说团团在工地上成功的阻止了一场盗窃案,当时小偷是被我们好几个工人因为狗叫声而警觉,接着抓了个现形,也就是因为那天开始,团团第一次尝到了咬人的滋味。
原本大家也把团团当成立功的小英雄,但是时间久了以后,团团因为之前抓小偷咬过人,后来就会时不时的咬人了,有时候是因为它吃东西的时候有人去逗它,有时候是因为它被其他工人欺负了,也会咬人,但是也没有咬得很严重,不过大家都有点不喜欢了。胡宗仁问驾驶员说,那后来又具体因为什么事才被打死的?驾驶员说,还是因为咬人啊,把我们当时其中一个工人的腿给咬伤了,那个工人就把狗抓住捆住,告诉其他工友说这个狗自己人都咬,恐怕要变成疯狗了,于是当天就被那个工人给带头打死了。说到这里的时候驾驶员有点黯然,我理解他的心情,毕竟是自己养大的狗。他说,本来我和张总都会时不时来工地,所以我以为养在这里自己还能常常看到,结果那天我来的时候,就没见到狗,还是我后来打听才知道头一晚让人给打死了。
胡宗仁想了想又问,那打死这条狗的这个工人,现在还在这儿吗?驾驶员摇摇头说,前段时间还在,这会已经被开除了,就是那个偷东西受伤的那个。说到这里,驾驶员停了下来,然后反复看着我们俩。而我和胡宗仁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于是胡宗仁站起身来,拍了拍驾驶员的肩膀说,看样子现在在工地反复闹事的,就是你家里的团团啊,错不了了,都死了这么长时间,依然记得自己的职责是防盗,这不,我刚才作势拿了个锤子下楼,都被抓了好几道伤痕呢。说完胡宗仁拉开自己的衣领,指着脖子上的伤口说。
驾驶员有点恍惚的说,你们的意思是,团团死了但是变成鬼了是吗?我纠正他说,不是变成鬼,是它因为是被打死的,即便是狗也会有怨念的。你当时家里来了新的小狗,把团团给淘汰了,它怨恨过你吗?每次你来的时候是不是照样也摇头摆尾的?它死后这么长时间,也没见去报复那些当初打死它的人,否则你们那个工人早就出事了,何必要等到他偷东西的时候才被咬呢?等到我说完以后,胡宗仁用非常肯定语气强调是哦,就算是条狗,也是你们这些人辜负了它,它就算死掉了,也在帮着你们看守工地,你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做得到吗?
胡宗仁一直是比较喜欢动物这我是知道的,他是我见过唯一一个可以给自己家厨房里的耗子起名字的家伙,而且起的名字还巨土。我有一次跟彩姐去他们家吃饭,和他去厨房端汤的时候,就听到胡宗仁以一副训小孩的口吻望着他们家橱柜上的那堆杂乱的东西语重心长的说,小惠,你不乖,你偷东西吃…当时我简直是五雷轰顶啊真想装作不认识他。所以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不免情绪有点激动。本来我和胡宗仁是没有立场去教训任何人的,不过驾驶员也垂下头,叹了口气说,现在我还能做点什么吗?
我看了看胡宗仁,然后对驾驶员说,团团最喜欢吃什么?驾驶员说,喜欢吃我啃剩下的排骨,当时我在寿宴上逗它的时候,就是给它吃的骨头。我看了看时间,快到饭点了,于是我对他说,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吃排骨去。
胡宗仁让驾驶员跟张总汇报了一下,说他要跟我一起配合处理点事,让张总能不能自己开车回家。也许是之前我和胡宗仁对张总的态度比较不客气,所以他也知道此刻刁难我们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于是他也就答应了。当晚7点多,我们在距离工地附近不算很远的一家家常菜馆吃了晚饭,特别点了一份排骨汤,我告诉驾驶员,你不用刻意留下什么肉,有点骨头就行了,只是一个心意罢了。
这个季节的重庆天黑得已经比较早了,到了8点,天已经完全黑了。于是我们三个又提着一个塑料口袋,口袋里装着吃剩下的骨头回到了工地上。在门岗处问保卫借了几个手电,因为我们知道那边的楼道口是没有电灯的。虽然许多工人也都还没有睡觉,但是此刻户外的人已经少了很多。我们打着手电筒朝着出事的那栋楼走过去,路上我问驾驶员,你害不害怕。他说害怕。我说你放心吧,团团不会伤害你的,有我们俩在呢。
其实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心虚的,我并不了解狗的世界,尤其不懂死狗的世界。走到楼道口的时候,我依旧一手端着罗盘,一手拿着电筒,我们三个开始缓缓走了进去。罗盘上开始出现了反应,从反应上来看,和最初我和胡宗仁单独进来的时候又有些不一样,我们那次罗盘上的反应是警惕和警告,此刻却变得非常的雀跃和兴奋,这更加佐证了我和胡宗仁当初的猜测,这里的这个大黑狗,其实就是团团。
我示意驾驶员可以按照我们吃饭时候的约定,开始喊一喊了。于是他站在楼道的中间,大声喊道,团团,快来啊,来吃东西了,嘬嘬嘬。“嘬嘬嘬”一般是我们唤狗儿发出的唇音,喊了几声之后,反应更大了一些,除了兴奋之外,还有点害怕,害怕什么?可能是害怕再一次被这个驾驶员丢掉吧。驾驶员说,团团,你在哪里,这里有你最爱吃的肉骨头。
就在这个时候,在漆黑而且狭小的环境里,我耳朵里传来一阵带着楼道回音的“呜呜”声,这个声音就是狗儿闭着嘴巴,用鼻腔发出的那种轻微的声音,通常这种声音就是在撒娇了。接着胡宗仁碰了我一下,然后朝着驾驶员身后努了努嘴。我顺着方向看过去,驾驶员的身后站着一个黑色雾气环绕着的大狗。作为防范,我还是抓紧时间放好了罗盘,再摸出了红绳,电筒的光柱始终照射着那团黑影。
驾驶员转过身来,他看上去很害怕,但是还是故作镇定地摊开塑料袋里的肉骨头,微微颤抖的说,这是你最爱吃的,你快吃吧。黑影站着不动,那呜呜声还在耳边环绕,它的眼睛依旧是绿色,却没了最初的那种凶狠。接着,那个大黑狗趴下身子伏在地上,身上的黑雾竟然开始散掉,当黑雾散尽后,我看到了一直两三个月大的小奶土狗,黄色的毛,肉乎乎的身子,傻乎乎的样子,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耳朵耷拉着,像是等着人去抚摸。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在那个时候驾驶员的肩膀有点微微抽动,我甚至分不清他究竟是在害怕,还是在哭泣。我只看见他伸手去摸小土狗,手却透了过去,一切回到最初他们相间的时候,却是分隔在两个世界了。
我收好红绳,再次拿出罗盘,罗盘上的灵动轻微,平缓,丝毫没有任何怒气,也许动物的世界原本就这么简单,复杂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眼见它安静了下来,胡宗仁说你来带路吧,说完他就走出了楼道口。我试探着把红绳的一段做了个圈,绕在了小土狗的周围,然后送走了团团。当团团在驾驶员的眼前渐渐消失,再也看不见一点踪迹,罗盘上也开始安安静静的时候,我扶起蹲在地上的驾驶员,然后和他一起走出了楼道口。
胡宗仁已经在楼道口抽了一根烟了,当然,那烟是我的。再我们三个往回走的时候,驾驶员一个人独自走在前头,我和胡宗仁走在后边,他的背影看上去有些沉重,除了发型还是金正恩司令一样喜感之外。胡宗仁就比较笨了,他问我为什么驾驶员的眼睛有点肿,难道胡宗仁不知道在黑暗的环境里瞪大眼睛是很费劲的事情吗?走到门岗以后,驾驶员给张总打了电话,说事情已经办妥了。挂上电话后,驾驶员问胡宗仁要了一个银行账号,说三个工作日内佣金就会打到他的银行卡上,并且当下给了我们两百块钱现金,要我们出门到公路上,打车回家。
因为之前受伤的关系,尽管是鬼魂造成的,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于是我和胡宗仁去防疫站门口的二十四小时急诊室打了狂犬病疫苗,这才一起打车回家。路上胡宗仁问我,你是不是挺讨厌狗的啊?我说不会啊,我实际上还挺喜欢狗的。他说那为什么从来没见你养过狗?我笑着说,你别说我,你不也没养狗吗?胡宗仁说我是因为耐心不好,懒得打理,嫌麻烦。
我想了想以后告诉胡宗仁,我则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承受分别时候它们的眼神。
第七十五章。【案十三】新的案子
你放过鞭炮吗?我想你要跟我说你放过。除非你出生在国家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后。我还记得在我上小学的年纪,不管是不是过年,随时随地都能够在学校周围的摊贩那儿,买到几种小孩子常玩的鞭炮。其中一种我们称其为“甩炮”,一个小盒子里装了不少木屑,然后散放着许多用白纸做成的蝌蚪状的东西,朝着地上用力一扔,就能够炸响。这也一度是我的宠爱之物,因为那时候痴迷一部动画片叫做忍者神龟,里边那些忍者的招式,其中一样就是往地上砸出一阵烟雾出来。
另外还有一种,我们称其为“擦炮”,看上去像火柴,甚至在包装盒的边上还有用来摩擦的擦皮。用擦火柴的方式点燃后丢掉,会在引线燃完以后发生爆炸,声音巨大,威力也挺强的。是属于我那时候吓唬女同学最有力最炫酷的武器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是我常玩的,叫浏阳火炮,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前边要加上浏阳二字。是那种大概只比牙签粗一点的小鞭炮,用来吓唬院子里的鸡鸭鹅猫狗,绝对是一个利器,威力很小,伤不了人。
长大以后,由于禁令燃放烟花爆竹,于是玩这些的机会少了,顶多也就是在扫墓或是春节祭奠的时候,象征性的买那么几挂,意思意思算了,心情好的时候再买点小蜜蜂,或者仙女棒,感受一下少女的情怀。
所以鞭炮这个东西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有着很深的情怀的。同样也有着许多讲究,中国人一直告诉世界的四大发明,其中一项就是火药,而火药是制造鞭炮必不可少的材料。可悲的是当我们的发明到了外国人手里,人家制造了枪炮,并以此征服世界,而我们,却始终用它做了炮仗礼花。
礼仪之邦嘛,道理我也懂,谁喜欢战争啊?在古时候中国人春节的时候燃放爆竹,是因为他们觉得有一个称之为“年”的怪兽会在春节洗劫村庄,于是用爆竹的声音把它吓走,称之为“过年”,而每次上坟祭奠的时候燃放爆竹,又是为了什么呢?
所以今天这个故事,就跟鞭炮有关。
如果说比冲动的话,胡宗仁自然比我冲动了很多,并且是属于无脑冲动的那一类型,我有时候也冲动,但绝不会不计后果。但如果说比懒的话,胡宗仁就绝对不是我的对手了。我是那种典型的能坐着就不站着的人,所以当一个悠闲的午后,我正懒洋洋的摊在沙发上看电视,正到精彩之处,突然响起一阵电话铃声,对于我而言,无疑是一件不开心的事。
最关键的是,我即便不用拿起电话来看,我也知道那是胡宗仁打来的。因为我高级的手机可以针对电话簿里的人设定专属铃声,例如彩姐的铃声就是《母老虎》,而胡宗仁的铃声则是我特意斥巨资高达人民币6元钱在移动梦网上下载的一段个性铃声,每当他打电话来,我的电话总是会传来一个类似孙悟空的声音大喊道:“爷爷!您孙子给您来电话啦!快接电话呀爷爷!我是您孙子呀爷爷!”
物有所值,这让我特别开心。
胡宗仁在电话里说,咱们这次可能要出趟远门了,起码都得一两天吧,你要不要先跟你媳妇说一声?我不耐烦的问他,去哪儿啊?他说去四川。
严格来说,四川并不属于我的活动范围,只不过偶尔踩踩线,也不会被别的师傅察觉到。所以这么些年来,许多地方的生意我都做,但主要依旧还是集中在重庆。重庆和成都之间的距离其实算不上远,按道理来说的话,四川的案子如果转到胡宗仁这儿,就一定会是轩辕会出给我们的难题。因为他们大可以派自己轩辕会的人做这件事,刻意转嫁给胡宗仁,这当中的道理一想就能明白。我问胡宗仁这次是什么事的时候,他说你先别着急问了,咱们两个小时后后碰头,路上说吧。说完他就挂上了电话。
跟彩姐报备了情况之后,我依依不舍的关上了电视。因为电视里当时正在播我最喜欢的一个大陆女演员的谍战戏,接着就开始准备一些必要的东西,给祖师爷上香求保佑之后,我就开车去了胡宗仁那儿。
胡宗仁告诉我,咱们这次的目的地是位于重庆合川区和四川遂宁市之间的一个小镇,叫做蓬南镇。蓬南镇也称之为蓬南场,是民国三年的时候更名的,地方虽然不大却是自打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人居住生活的地方,民风淳朴,气候舒适。胡宗仁告诉我,电话那头的委托人是听上去是个中年妇女,这次找我们去,主要是因为自己刚刚出嫁的女儿。
我问胡宗仁,她女儿怎么了,胡宗仁说现在浑身发热,冒汗,嘴里说胡话,昏迷着呢。家里人以为是她中邪了,但是我听事主的说法,好像是没这么简单,跟他们当地一些比较与众不同的习俗有关系。我让胡宗仁跟我具体的说说,他说由于口音诧异比较大,自己也没弄得非常明白,大致上就是女儿出嫁,然后正准备去夫家的前两天,就出现了怪事,好像是跟上坟没炸鞭炮有关。我很奇怪的问胡宗仁,这他妈嫁人怎么就跟上坟扯上关系了,一个是喜事一个是丧事的。胡宗仁说,都跟你说了可能他们当地农村有这样的习俗嘛,去看了问问不就知道了,咱们俩加一块儿,基本上这些问题都不算事儿。
胡宗仁说得很轻巧,这也是他一贯吊儿郎当的个性。可是他说的内容却让我想到了一种我非常惧怕的鬼魂,叫做“丧喜鬼”。
丧喜鬼,准确来说并不是一种鬼魂,而是丧鬼和喜鬼两种,它们往往出现在喜宴或者丧事的现场,而且绝大多数就发生在农村。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大概和盗路鬼与断路鬼之间的区别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丧鬼和喜鬼,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它们主要出现的方式是在喜宴上穿着丧服出现,或是在葬礼上穿着喜袍,这两种鬼魂都是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才会形成,具体的形成过程却谁也不知道,也许早年有前辈是知道的但是并没有把这个说法传承下来。这种鬼魂自古以来就有,如果按照类型来划分的话,算是百鬼里的元老了。而喜丧鬼还有一个共同性,就是他们的形成过程不会超过两百年,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不幸遇到了喜丧鬼当中的任何一个,那么这个鬼生前一定是在当下两百年之内死掉的人,由于具有过强的随机性,并非针对某一个和自己有渊源的人,这才让遇到这类鬼魂的师傅觉得头疼,基本无从查起,往往到最后只能选择最粗暴的方式打散了事。
于是我对胡宗仁说,咱们这回该不会是遇到丧喜鬼了吧,怪不得四川境内的案子轩辕会要转到咱们手上呢。胡宗仁笑着说,哎,我也在害怕这个啊。
从重庆经过合川到达蓬南镇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晚饭时间了。这大晚上的跑到农村去对付丧喜鬼,我觉得我和胡宗仁还是没那个本事。于是我们给事主打电话说明天一早就赶过来,这会刚到蓬南镇,先找地方住着,让她别着急。接着我们在原本就不大的小镇上,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看上去干净舒适点的商务旅店,价格还死贵。没办法,总不能睡车上吧。当晚停好车开好房以后,我就和胡宗仁出来找吃的,我们俩都差不多,每到一个新鲜的地方,总是要去寻找这里好吃的东西。而那些开着门装得很华丽的小店一般是得不到我们的光顾的,也许是人比较贱的原因,我和胡宗仁都比较偏爱那种地方小,看上去脏乱差,但顾客却打拥堂的店,这样的店可能不怎么卫生,但绝对是好吃的。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找到了一家专门油爆田螺的路边摊,点了一盘淋了辣椒油边上放了泡椒的田螺,一人拿着一根牙签,跳开田螺的盖子,一口把里边的汁水吸到嘴里,再用牙签挑出肉,美美的吃了一顿,然后就回到酒店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亮没多久我就醒来了。因为我睡的一侧靠近窗户,我有个习惯就是外头光线一旦充足了,我就比较容易醒过来。但是发现胡宗仁睡着打呼噜。看了看时间已经不算早了,还得赶到事主家里去,于是我就淡定的下床,走到卫生间,找出洗漱用品里的牙膏,挤了一点在手上,然后走到胡宗仁的床边,轻轻掀起他的被子,然后把牙膏涂抹在了他的脚心上。
随后我就愉快的洗脸刷牙上厕所了,大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