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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茅山术之三神鬼宗-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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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术之三神鬼宗》

作者:韩八
我太爷爷死的时候,嘱咐不准用棺材,不许穿衣服,下葬的当天,风雷滚滚,黑夜亮如白昼。若干年后,我从爷爷的柜子中,发现了爷爷的记事本,上面记录的事情,深深的吸引了我,自此,我被带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我游走在阴阳两界,灭鬼王、斗妖巫、娶旱魃……或许,这就是我袁家儿郎的命,无法更改…
第1章雷劫

一九零六年农历五月十二,湖南丹口,龙家堡村。

一个残破不堪的茅草屋中,隐约可以听到嘈杂的人声。

“袁仁浦,你当初是怎么答应我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质问道。

在他对面,是一个两鬓些许斑白,拄着拐杖的中年男人,这个瘸腿男人,正是老者口中的袁仁浦。

袁仁浦闻言,将怀中嗷嗷啼哭的婴儿小心翼翼的送到一丑陋妇人的怀中,淡然一笑,拉着老者的手直奔村外的龙鸣山,行至半山腰,指着一块空地说道:“堂哥,我阳寿将尽,等我死后,将我葬在这里,切记,不能给我穿衣服,不可用棺木,不出一年,誓言自可兑现。”

老者气得吹胡子瞪眼,拂袖而去。

他之所以如此生气,还要从袁家的历史说起。

大清朝的时候,袁家可是十里八镇有名的大家族,据说在袁家巅峰的时候,曾经出过正四品的道台。

当然,富不过三辈,这句话不无道理,到了袁仁浦这辈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除了一个七品知县,再无能人。

而那个七品知县,正是质问袁仁浦的堂哥,不过,那已经成为了过往云烟,如今,袁县令已经告老还乡,普通人一个。

眼看着家道中落,族中的子弟多是好吃懒惰之辈,老者这才登门来找袁仁浦商量。

原因无他,袁仁浦是个游走四方的风水先生。

在那时,风水一说,正是大行其道之时,上到帝王将相,下到黎民百姓,都对奇门之术,风水玄奥之说深信不疑,这也使得有名的风水先生备受尊崇。

确实,一个好的风水布局,不仅可以让家族之人身康体健,甚至可以登科入仕,造福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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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着让袁仁浦看看自家的风水是不是出了问题,哪成想,袁仁浦总是搪塞,这次倒好,干脆找了这么个借口,老者看来,袁仁浦分明是在戏耍敷衍他。

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三天后,袁仁浦真的死了。

袁仁浦出殡那天,天上风雷滚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老者带着四个壮丁,按照袁仁浦之前的交代,用一块席子裹住他的尸身,葬在了那块空地上。

一切,都是按照袁仁浦的吩咐做的,只不过,谁也没想到,墓穴里的袁仁浦,身上穿着一条短裤,那是他妻子不忍心,偷偷为他穿上去的,按她的话说,人死了,怎么能一丝不挂的走呢?

当天夜里,惊雷不断,漆黑的夜空,仿佛被生生的撕开一道道口子,亮如白昼。

第二天,平静的小山村就炸开了锅,因为一个早起耕种的村民说,袁仁浦的墓穴,出了大事。

村长一声招呼,村中的男丁拿着铁锹木棒呼啦赶到了凤鸣山,袁仁浦的堂哥,自然也在其中。

众人定睛望去,纷纷倒吸凉气。

只见那个埋葬着袁仁浦的小坟丘如昨日一般静静的矗立在原地,顺着坟丘向山上望去,沿途的树木,东倒西歪,而原本坚硬的山坡,也被硬生生的拱起了一道长长的土垄,就好像地鼠拱起的土垄,只不过,大了很多。土垄一直延伸到高耸入云的山峰之上,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个心直口快的村民脱口而出道:“仁浦的尸身,怕不是被衔尸怪叼了去吧?”

“别胡说!”村长厉声呵斥了一声,花白的眉毛却拧到了一起。

村长虽然一口打断了那人的无心之言,但众人的脸色却变得极为凝重。

仗着人多,村民们还是沿着土垄,小心翼翼的向山上探索,终于,当他们到达山顶天池边的时候,老远就看见,一个半人半妖的怪物趴在池边,怪物的上半身,已经没入了水中,而下半身,距离水面不足半米。

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丁仗着胆子用手中的家伙捅了捅怪物,见它没有反应,相视一眼,将奄奄一息的怪物从水中拖了出来。

那怪物生得很是奇特,身上有鳞,头生双角,通体漆黑如炭,好似经过了雷电的洗礼,一条短裤,已经被他退到了脚下,众人看得分明,短裤下,分明是双白嫩的人脚。

怪物的样子,已经有了五六分龙的模样。

村民这才恍然,敢情昨晚的炸雷,是在劈这个逆天而行的怪物。

在乡村,有这样一种说法,凡是想要得道升仙的妖怪,都要经过雷劫,看样子,眼前的家伙就是想升仙,只不过,它并没有挺过昨晚的雷劫。

人们敬重神仙,但是没成功的,显然不在列。

在村长的示意下,村民们分头找来了树枝木柴,想要点火将妖怪烧死,恰在此时,只听那妖怪开口唤了一声堂哥。

老者听出了那是袁仁浦的声音,止住村民们的动作,问了一声,是仁浦么?

怪物点了点头,两行清泪从眼角滑落。

老者跑了过去,问道,仁浦,你没死么?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那妖怪长叹一口气,幽幽的说道,或许天意如此吧。

说着,他在老者的耳边低语了几句,一命呜呼。

老者这才明白,是那条短裤害了袁仁浦,否则,他此时应该遨游在九天之上。

没过多久,老者一家就收拾东西带着袁仁浦的妻儿离开了那个村子,毕竟,天天遭人口舌的日子,谁也受不了。

后来,一个上山采药的村民说,曾经在深山古墓前见过袁仁浦的堂哥,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看两人鬼鬼祟祟的模样,好像在盗墓,众人闻言,纷纷大笑,都说,袁仁浦的堂哥也是当过父母官的人,怎么会做那种有损阴德的事呢?

不过我知道,那个村民所言非虚,因为那个跟在老者身边的小孩,是我爷爷。

2。第2章诈尸

拿着泛黄的记事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难道这个世界,真的存在鬼神之说么?

我叫袁洛,故事中的妖怪,是我的太爷爷,而那个跟随老者盗墓的小孩,是我的爷爷。

爷爷有随手记事的习惯,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他不能动笔,也正是他的这个好习惯,将我带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当然,在他那个老木箱子里,只有这一本记录着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剩下的十几本,大都是“母猪的产后护理”或者“治疗兔子拉稀”等等的偏方,要不是无意中翻出这个记事本,我都不知道世界的另一面那么精彩。

除了刚刚提起的那件事,关于太爷爷袁仁浦的其他事情,记事本中也有一些记载,不过,只有寥寥数笔,是用楷体写上去的,字体秀气,透着一股子书墨气息,我想,应该是太爷爷的堂哥记录上去的,读起来有些佶屈聱牙之感,这或许与他的做官出身有关。

虽然是繁体字,且生涩绕口,不过我还是用度娘查出了大概的意思。

原来,太爷爷自幼研习玄术。但中国玄术博大精深,其下分支不知凡几,其中大多又盘根错节,相融相通,要说太爷爷最拿手的,便是风水玄术。

风水玄术,向来没有无师自通之辈,太爷爷也不例外,太爷爷的师父叫魏玄通,听名字就知道一定是个狂拽酷帅吊炸天的大人物,可惜的是,我将这个名字输入搜索引擎,翻了足足十来个页面,也没发现魏玄通到底是何许人也。

记事本的第三页,是一张简图,由于时间太过久远,加之图上标注的字体很小,已经模糊不清了,不过结合第一页的故事,我猜测,这张图所标记的地方,应该就是太爷爷下葬的地方。

第四页与其他书页不同,这一页上缝着两张粗糙老旧的宣纸,宣纸上,洋洋洒洒的写了两段文字,字体洒脱,显然,并非出自太爷爷堂哥与爷爷的手笔。

原文如下:“吾走南闯北寻觅宝穴二十余载,竟未发现,原来村外的龙鸣山便是一处真龙之穴,九峰连续曲曲而至,犹如大将出阵,匹马单刀直入金盆,明堂宽阔能容马,小溪水之玄曲曲,经向上而消,最妙的是凤鸣山顶,有一池清澈的养龙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若得此穴,便可遇水化龙,子孙后代,福泽绵绵。仁浦,清德宗光绪二十八年春。”

“依吾命卦,吾与此穴甚是有缘,为吾袁家后世出贤,遂决定逆天而行,占据此宝穴龙气为己用。仁浦,清德宗光绪三十年秋。”

看着这两段文字,我仿佛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拄着拐杖屹立在山峰之巅,俯瞰芸芸众生,衣抉飘飘间,满脸的坚毅。逆天而行,一个简单的词汇,却透着一种扫平一切困难的大气魄……

以上,就是关于太爷爷的所有记载,写的有鼻子有眼且证据凿凿,不容我不信。

至于爷爷,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一辈子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与后来父亲所描述的截然相反,因为在父亲的眼中,爷爷是个手握乾坤的大人物,只不过,我却一点都看不出。

如果非要说爷爷有什么传奇的地方,我想,就要属那件事了吧……

事情要追溯到十年以前。

那一年,我刚满十岁,正是顽皮好动的年纪。

赶上放暑假,我便哭着喊着住到了乡下爷爷的家里。

有一天,我屁颠屁颠的跟在爷爷身后,准备进山采药,原本一切都准备得妥妥的,就在我们爷俩要出发的时候,忽然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中年男人,庄稼汉打扮,黝黑的皮肤,一脸的褶子。

我一看来人,见过,是村西头铁头他老爹,往日里我都跟着村里子的孩子喊他老憨叔。

老憨叔神色很是慌张,进到屋子里,直接“咕咚”一声跪在了爷爷的面前:“袁叔,求您救救我家铁头。”

爷爷连忙将老憨叔搀扶了起来,问道:“二憨,到底是怎么回事,起来说。”

老憨叔泪水在眼眶里打晃,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昨晚,铁头和村里的孩子打赌,看谁的胆子大,而打赌的地点,居然是后山的坟地。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其他几个孩子都偷偷的溜回了家,就把愣头愣脑的铁头扔在了坟圈子里,约莫晚上十二点多的样子,铁头才回到了家,回去后就跟丢了魂似的,老憨叔给了他两鞋底子,他居然一声没吭,倒头就睡。

大晚上的,老憨叔也懒得跟他置气,哪知,铁头这一睡,就睡到了今天中午,老憨叔叫他吃午饭,却发现,铁头浑身冰冷无比,如果不是鼻孔里还喘着微弱的气息,跟死人没啥区别。

“二憨,咱们分头行动,我去你家,你赶紧去找老李头,万一是急症,也好有个照应!”爷爷听完,放下身后的竹筐,一把抓起木箱里的黄布兜,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或许是他太着急了,根本没发现,我已经一路小跑的追在了他的身后。

这么好玩的事,怎么能少了我呢?

很快,我和爷爷就到了老憨叔家,我们刚一进门,就听老憨婶哭道:“铁头,我可怜的娃,你醒醒啊,你可别吓娘啊……”

爷爷三步并作两步的进了屋,对着老憨婶说:“把铁头放下,让我看看。”

说完,扒开铁头的眼皮看了两眼。

我踮起脚尖,只见铁头眼眶乌黑,双眼之中布满了血丝,就好像没睡好觉一般。

爷爷退后两步,从布兜中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一滴液体抹在了眼睛上,微眯着眼睛扫视了一下铁头。之后,爷爷抱着铁头的脑袋掂量了一下,又蹲下身体拿起铁头的鞋子放在鼻尖深深的嗅了嗅,他放下鞋的时候,我看到他脸色很阴沉。

“铁头他娘,你赶紧去张屠户家找两块生猪脑,再去给我找点汽油来,要快!”爷爷拿出一叠黄纸,用毛笔沾着红色的粉末在上面画了起来,头也没抬的嘱咐道。

“好、好!”老憨婶忙不迭的跑出了屋子,连鞋都没顾上穿。

老憨婶跑出去不久,就转身跑了回来,救儿子心切,她的两只手里分别拎着爷爷要的东西。

“铁头他娘,你带着小洛先出去玩吧,切记,任何人不得靠近屋子!”爷爷将画着奇怪符号的黄纸分别贴在了铁头的脑袋以及四肢上,转头冲老憨婶说。

老憨婶刚拉着我走到房门口,我就听到身后传来簌簌的声音,出于好奇,我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铁头直愣愣的坐了起来,双眼通红的看着我。

爷爷一把将我和老憨婶推了出去,“咣当”一声,把屋门从里面栓上了。

3。第3章尸斑

爷爷关上门后,我便听到了咕咚咣当的打斗声音。

我顿时急眼了,想要冲进去,可是却被老憨婶死死的从后面抱住。

我看她的眼神里也满是焦急,便说道:“老憨婶,你放我下来,我就看一眼。”

老憨婶也是爱子心切,纠结一番后,拉着我的手小心翼翼的靠近了木门,我俩就趴在门缝上看了起来,只见铁头身体笔直的站在屋子的正中央,他的身上缠着三圈红绳,在他的四周,分别放着四个碗,四个碗正对着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碗里面,隐约可见白花花的东西,正是老憨婶拿来的生猪脑。只不过,此时的生猪脑上,正冒着火光,我甚至能够闻到一股肉被烤糊了的味道,很刺鼻。

铁头脸色狰狞,奋力的挣扎了起来,爷爷右手拎着半米长的铜钱剑,左手大拇指掐无名指的指根,作握拳状,大声喝道:“浩然昭昭,证吾大道,四方神将,引祟入殇,敕!”

随着爷爷话音落下,铁头的浑身剧烈的抖动了起来,紧接着,无数肉眼可见的黑芒朝着燃烧着火焰的碗里飞去,犹如飞蛾扑火。

眼看着那些黑芒一股脑的钻进了火碗里,而铁头也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爷爷松了口气,拎着剑慢慢靠近铁头。

就在这时,一道黑芒朝着门缝射来,我只感觉额头一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后,居然忘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如今看到记事本的第六页,才想起这件事,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那个东西,不会还在我脑袋里吧。

我当时不知道那种黑芒是什么,但现在看到记事本的描述才知道,那是一种以人脑为食的生物,名为食脑虫!

至于当时铁头的异常,书中也有描述,厉鬼附体!

看到这里,我后背渗出了冷汗,难怪我会留级两年,原来脑袋里有一条食脑虫。

“铃铃铃!”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桌子上的闹钟聒噪的吵闹了起来,我吓了一跳,气鼓鼓的一把拍下去,还有一刻钟就上课了,我忙不迭的将记事本藏进枕头下面,抓起书包噔噔噔的踩着老旧的楼梯下了楼。

一路上,我都哼着小曲,自从看了爷爷的记事本,我一直认为比同龄人懂很多,这就如同平时刁丝一样的蜘蛛侠,在呆萌愣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内心,估计这种感觉,也只有超人、蝙蝠侠、佐罗之类的能够体会,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特异功能的。

在我看来,虽然我还没有具备记事本中的那些抓鬼除妖的能力,但显然,也为期不远了,我不是还有一个牛逼哄哄的爷爷么,说不定哪天他一高兴,就传授给我了。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我爷爷还活着,已经快一百一十岁了,虽然他眼神特别的不好,行动慢如蜗牛,但我还是觉得,他总有一天会把一手抓鬼的本事传给我,谁叫他是我爷爷呢?这么拉风的超能力,他不传给我传给谁呢?

当然,我也知道了爷爷那行的称谓——阴阳先生。

“喂,骆驼,你怎么跟个大熊猫似的,昨晚又打了一宿的飞机?”刚走到学校大门口,我前面不远处就传来了沈恒的声音,我抬头一看,这货比我也好不了哪去,虽然精神奕奕,但是眼眶乌黑,显然他晚上又去逍遥快活了。

他之所以管我叫骆驼,是因为我名字中有个“洛”字,而我蹲了两年班的经历,在学校早就传为了佳话,他们暗地里都说我“拖”了学校的后腿,为此,我才得了这个雅称。

是的,由于本人帅得掉渣,学校为了颜面舍不得让我离开,原本这个年纪应该走入大学校园的我,依旧在读高三。

“打毛线的飞机,哥在研究玄学。”我撇了撇嘴。

“得了吧,你天天宅在家里,除了玩游戏就是看****,研究个屁的玄学。”沈恒一边吃着小笼包,一边含糊不清的跟我吹牛逼:“哥昨天把小梦给拿下了,你可不知道,那小妮子有多**。”

“真的?在哪?”我羡慕的看着沈恒,这个家伙的梦想就是“百家姓”,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明白,敢情这个骚包想要泡一百个不同姓氏的妹子,而且看样子,他已经成功了一小半,他口中的小梦,名叫谷诗梦,据我粗略估计,那个可怜的姑娘应该是他第四十几位的女友。

“嘿嘿,让你想破脑袋,你也想不到。”沈恒呲牙一笑,之后不等我追问,颇为自豪的说:“我俩昨晚去鬼街撸的串,之后,在鬼街后巷的草坪上那个,早晨去人民广场看的升旗仪式,怎么样,羡慕吧?”

我听得一头黑线,不禁想要仰天长吼,麻痹的,太不公平了,同样是男人,为什么人生际遇如此的不同呢?沈恒认识谷诗梦才三天不到,两人就做出了我二十年都没做的事。最让我生气的是,沈恒根本没我帅!

“要不哥教你两招,回头你也把个妹试试?”沈恒将一个包子塞进了嘴里,老气横秋的说道。

“算了吧,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我无奈的摸了摸鼻子,沈恒有一个做生意的老爹,我有什么?除了租着四间小破屋子,我啥都没有,而这点微不足道的租金,能养活我自己就不错了,更别说泡妞把妹了,要知道,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没有足够的money,别说大姑娘了,就是要饭的,都懒得多看你一眼。

跟沈恒这个情圣交流,简直就是闲的蛋疼找打击,不过好在上课的铃声响起,我俩没再过多交流,拔腿冲进了教室。

原本以为跟往常一样,是浑浑噩噩的一天,哪成想,上完英语课后,我们班主任突然带着一个女孩闯进了教室。

“大家安静一下,这是咱们班新来的韩晓琳,大家欢迎。”班主任说完,带头鼓起了掌。

所有男生的目光,都汇聚到了新到来的女生身上,身材高挑,爆胸、细腰、长腿,典型的yy对象啊,那白皙精致的脸蛋,啧啧,怎么长的啊!

艹,这妞也太正点了吧?我感觉,就是校长到来,也没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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