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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死者迷途-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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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跳下土坎,待无人注意时便怀揣着心惊胆颤的秘密飞快地跑至对面小道,一股脑窜进了疯长的灌木丛往东行进。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马车才驶了过来。
  
  查的并无异常,我这才叫住了赶车的大叔。
  
  绕过了弯,庙宇已经看不见了,我便放宽心编起瞎话来。这位大叔警戒心还不弱,幸好有银子打点,对方才勉强准许了我搭顺风车。再说这车上,密不透风的塞满了酒罐子,挪动了一阵,倒也腾出个靠近车璇的小角容我安坐。车子移动起来,我便强忍住身体的抗拒,闻着酒香满满适应起来。
  
  蜷曲着双腿,我尽量往身后的酒坛靠,等稍稍腾的开手时便开始清点起身上的东西来。短刀自然绝不离身,连套的衣物,碎银子,几经是全部家当了啊。我叹气,责怪起自己廉价的自尊心。对呀,何不拿他个百来两呢?首饰也好,华服也好,如果北靖大光其火,迁怒于彼,何止是浪费,简直又是积了罪孽啊。说是这么说,心里却清楚这里面的难度。倒是自己,如果苦一苦、痛一痛,像个苦行憎般,是否就能化解这份罪孽?
  
  “抓紧了!”
  
  背后赶车的大叔突然叫了起来,我赶紧抓住车板,惊魂未定时,便听见嘚嘚嘚嘚杂乱的马蹄声。循声看去,一对马骑正从高处的大道驰骋而过,抽鞭扬尘,放缰掀天。仿佛冥冥中有些情感在呼唤,是源自心底的恐惧吧?这些身影,怎能让人这般恐惧?
  
  我拉近头巾,眼睛已经无法正常地注视他们。
  
  “大人。”
  
  其中一骑转身应答,黝黑的骏马被缰绳扯过头时,太阳正好照在它额心的十字白上。我晃眼一眨,睁开后,正好与马上的人对焦。
  
  确实是我家的北大人啊!三年不见,已经能担负‘大人’一称了吗?还是性情大变,还是一如往前?我掐自己,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而我家的北大人却先我而去。果不其然,失去了皮囊,连我家北大人也对我不屑一顾。我转着眼珠,内里早火山爆发了。不屑就不屑吧,等到你慌你急你抓狂的时候可千万别想起我这张脸,给自己一个好的借口,忘掉我吧!
  
  这样事情就有趣了,我咯咯笑着,在半道暗自跳下了马车。
  
  原本的打算是去东边乘船,随便去哪。现在却被看见了,虽暂时逃过,等他们回去一核对样貌服饰再寻根而来,自然会失败。
  
  我迅速跑进了东边的林子,换上短打男装,扎上瓜瓢髻,再收拾了一通,起身要走时才察觉到跳车导致的伤口。膝盖也是,手肘也是,这样养的壮壮的身子再不能像今天这样不管不顾了,定要好好保护!何况往后的路只能自己走了。一旦这样想,那些淤青的部位就好像要衍生出来。
  
  我怕自己害怕,手又□怀里摸到短刀。
  
  “小宝,我不怕不怕。”
  
  ——我会照常去东边,不过最终目的地是光征大城。在马车上颠簸的时候我就这样想的,跳车后便笃定了要实施。
  
  ——2010。01。17——

《死者迷途》廿某某 ˇ逃亡ˇ 最新更新:2010…01…23 14:26:09

  一片漆黑。
  
  我片刻不停的朝前跑。
  
  不用看我也知道,尾随其后的是一大堆青面獠牙的赤兽、玄鸠,以及识不清颜色,同样散发着恶臭的怪物。尽管体力不支,头昏眼花,我仍不断迈着步子。突然,怪物们的嚎叫伴着血腥味传至鼻翼,使我猛然打起精神,一条腿充血般跃了起来。
  
  “哎!”一句闷吼倏忽炸响。
  
  我噌的松开圈紧了的双臂,周身一颤,便彻底从梦里清醒过来。
  
  “臭小子,狗腿给老子收好了!”卧在近旁、面满胡渣的中年男人拍着裤管冲我低吼着,看样子是让我给踢了。理清头绪后,我赔着笑连连道歉,他骂骂咧咧的声音倒也经不住这满屋子人埋怨的目光渐渐低了下去。须臾,这蜷满疲惫旅人的废弃庙堂又恢复到碎语细声的分贝,处处暗藏杀机。我也重新抱好行李,坐回去一动不动,便再度化进了阴影里。
  
  ——噩梦做到痉挛,看来精力已经透支的差不多了。
  
  好几次我都这样想,狼狈不堪的时候,哭的岔气的时候,就这样不断不断的恐吓着自己,可哪曾料想过,无助成这般田地的日子竟然让我给熬过了这么多天。究竟是多少天呢?多少天?!整整一个月啊!我稍稍有些得意,却始终不敢笑,恐怕疏忽大意了去。
  
  因为有人给我说过,一个人活就得有一个人活的法子,两个人便不尽然了。
  
  数周前,这个人在山道上撵走了两匪徒,救我于水火,又弃我而走,陷我于危难。我当时就抓着他的衣袖,拖着被砍伤的腿,忍住饥饿昏聩及生理痛的折磨,振臂求之,却得到了这个毁人心肺的回答。
  
  说那话的时候,他一边扯我的爪子,一边托住头上微微倾斜的黑纱斗笠,声音与那袭黑衣一样熟悉打眼。怎么看也是故人呀,卅环对吧,那个劫官妇的飞贼,从师命的大侠,受师妹倾慕的师兄。回忆似乎仍在昨日,我却忘了如今时隔三年,此时此地的境遇更由不得我在此自视甚高的呼救。我不是凤招娣,他亦无师命强迫,两个毫无瓜葛的人只能说多错多。
  
  我及时松了手,一恍惚,身下便如山洪崩摧,胀痛难耐。
  
  “你走吧。”我说。
  
  不是逞强,亦非羞于启齿,三十六计欲擒故纵而已。可听了这话,当时他连一秒钟也未曾考虑便抬腿要走,这下我可慌了,赶忙拽住他满口哀求:“壮士留步,玩笑话,玩笑话啊!”
  
  “去!”他恼怒地一脚踢开我,我避之不及,让他硬生生的踹了一脚。那时早就分不清是生理痛还是伤口痛了,我瘫在地上一个劲呻吟,却看见对方扭着脚喊痛。我明白过来,喘着气笑将起来,他更恼,揪起我直往我怀里摸。我几近虚脱的抬手护胸,忙说我自己来,自己来,生怕他占了自己便宜。考量了下实力的差距,旋即,我交出了怀中的短刀,又嗑又喘的连连喊:“你拿去,咳咳,快拿去罢,别害我性命。”
  
  他瞪了我一眼,看到短刀时更是炸了雷般扯近我,问道:“说!这匕首是如何得来的?”
  
  小宝?我顿时明白过来,这柄短刀原本是他师妹丰将的呀,临别时,丰将媚故意留我在山寨的屋内,背着卅环将其赠与了我,看来他至今仍不知情。嘿嘿,我当下怪念频生,定下计划要缠住他。
  
  “壮士饶命啊!这匕首是一位姑娘赠与的。我曾救其性命,她以礼相待,并非不义之财呀!”我粗声粗气的讲话,哇哇的喊疼。他非但没有放松,更要紧的逼近了我,声音里满是疑虑:“什么模样的姑娘,说!”
  
  “你先放开我!”我戴着机会,发威了般瞪着里面的眼睛。
  
  他明显的愣了愣,丢开我后便又听见了我的声音:“小的我看壮士是条好汉,值得信赖,才出口求救,可壮士非但不助,是又打又问,还惦记起人家姑娘,究竟是何居心?我虽是个草包,也尚明大义,绝不能陷那姑娘于不义!”
  
  见他毫无动静,我坚毅的眼神也动摇起来。
  
  “我,我……”他支支吾吾,最后噤声,又突然把短刀扔给我。我措不及防,正好被刀击中了下巴。——还好有刀鞘。扬头栽倒在地的时候我便无厘头的这般想着。
  
  不过老实说,比起那会儿,现在确实已经好太多了。走不动、饿的无法忍受的时候已经能坦坦荡荡、亦或是死皮赖脸地走进农家讨要饭食,受欺负、无檐可庇的时候也绝不会如初来乍道的毛小子在旷地呼天抢地、哭哭啼啼。应该是在慢慢适应社会了吧,性别也好,谈吐亦罢,不是通通都隐藏起来了吗?至于北靖……他一定想不到我会改道去溢州。溢州这个小渡口,位居鞑江东南,南下可抵达雷州,从雷州到首都光征大城便不肖数日。
  
  “壮士可曾去过光征大城?”为了得到上面的情报,我不禁问道。卅环已经将我挪进了一山洞,好像他总能从山洞里翻出些什么东西,当时他就摸出了药瓶和纱布,一边为我大腿上药,一边点头示意。
  
  “唔。”
  
  我也煞有介事地跟着点头,见他无意追问,便开诚布公的道:“实不相瞒,小的这趟就是要去大城的,不料走偏了,壮士可否指点一二?”良久,卅环不语。黑纱另一面也不知是何表情,可我知道,他尽管怨我,还瞧不起我,但却无法扔下我。不错,江湖中人讲的就是快意恩仇,救命之恩顶天大。我是算准了他会爱屋及乌。不,是看透了他那狭义心理引起的不安和恐惧。所以,他随我意,简明扼要的说了几条线路。
  
  我一一强记于心,正巧遇上药粉绞着肉时,哇哇乱叫便冲口而出。
  
  ——这点痛都忍不了,你当时是如何救的人命?
  
  上完包扎完毕,他突然冒出这句话,将我说懵。我抓着小宝,眼神飘过上面镀金的镂花,心里咯噔一跳。丰将是习武之人呀!可谁没个衰神附体的时候呢?恩……莫不是被他发现我是女的了吧?我夹紧双腿,别扭的笑着。身下的裤管内垫着撕成条的衣服布料,也不知浸透没有,那时却难受的像是被剥光了丢进人群里。
  
  可实在是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依靠卅环了。当时我就是这样单纯的想依靠一个人,随便一个什么人都好,只要能养好伤,真的什么人都行。但后来,等我腿伤好了个八成,他却不辞而别。
  
  那是三天后的事了。足足三天,他供我吃穿,敷药看护,从未懈怠。我呢,只往死里装坏扮丑,没想到做起来竟然如此得心应手。那三天,在我看来,仅仅是他对我救他师妹的报答,在他,也无非是出于某些一戳即破的原因。我时刻抓着短刀,就像个□一样拿捏着恩客的把柄并要挟成功。没有短刀便没有人情,没有人情便没有帮助。
  
  即使是随便的一个人,只要与你无关,援救?休想!
  
  我铭记于心,所以如果想搭商队的顺风车的话,就得帮忙装卸。如果想借宿农家的话,要么掏钱、要么下力,因为没有什么比挑满一缸水、劈完一摞柴更能让自己泰然入眠的了。是呀,被人照顾、靠人接济的那三天,生理痛也好,伤痛亦罢,都抵不过整夜整夜睡不着的痛苦来的猛烈。倒不全是因为良心作祟,松懈下来乱做梦才是致命之处。做梦呀?很久以前、恍然如上个世纪的事情,今天怎么又这般逍遥的干了起来,我是否是又懈怠了呢?脑子里一下乱糟糟的。
  
  不敢乱动,不能乱动,十天前的教训还不够吗?在冬伐工留下的破草棚里死去的小乞丐你难道没记住吗?
  
  印象中,那小乞丐又短又邋遢,夜黑了好一会儿才从背后的罕山奔了过来。草棚外火光盈盈,互不相识又结伴度夜的人们没一人搭理他,他悻悻的坐在草墩旁,周围也都是板着面孔、缄口不语的汉子。我当时坐在棚子的最里面,是傍晚时分随一路马帮最早歇息于此的。和我一样,小乞丐初次融入环境时也分秒必争地考量着旁人。
  
  我不动声色的越过前方压低了的密密麻麻的脑袋,狐疑的看着这新来者。只见他突然吓的抖了抖,待我再看向他眼神驶往之处便明白过来。
  
  蹬着乞丐的汉子面目狰狞,其护着的女子却貌美异常。虽然女子身着男装,瘦消的骨架和慌张的神态却将其出卖的一干二净。我心里嘿嘿笑着,身旁马帮的人却捅捅我让我缄默。我噤声,料想不到隔日清晨竟会看到乞丐横尸荒野。
  
  是谁杀的呢?
  
  我机警地扫视四周,待肯定没人的情况下才快步的绕道而过,心中一面为自己逃过一场杀戮而庆幸,一面犹豫着是否要折回去查看。

《死者迷途》廿某某 ˇ兄弟ˇ 最新更新:2010…01…24 23:57:30

  谁呢?是谁杀的呢?走了林子,走上大路后,我一直想不通。有谁会对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起歹心呢?即使是厌恶,又岂能沦落到和一个肮脏的乞丐一般见识的地步,更何况还大开杀戒。我猜呀猜,不禁笑了出来。
  
  因为由此及彼,我想起个冷笑话……
  
  还记得跳车后的那段日子,大路上突然驶来了一些骑队,他们一些往东奔走,一些在道旁林子里搜查。我一猜,便清楚来者何意,这样一搞,大道我是再不敢走了,平日只能混在路边的树林里艰难前进,一旦见了追兵,只能撒腿往山里跑。俗话说的好,夜路走多了总会见鬼。
  
  话说这日,兵骑蹄声一响,我便照常钻进了山中,运气竟然好到遭新手围堵。
  
  “二位可别再往前走了!”一看这二位怯生生的模样就知是新手,何奈月事缠身,绞的我腹痛不已,哪里还有气力逃开。凭着演技,我颤抖着削光了肉的手指摸出了钱袋,又吃力的掷给他们。旋即,嘴上又讲:“钱财只管拿去,小的我患有麻……麻风……”我故意猛咳起来,脸色一会赤红、一会惨白,轮番轰炸着匪徒的意志。
  
  谁都知道麻风病会转染,染上了自然生不如死。
  
  匪徒胆大地啐了我一口,嫌弃地捡了荷包。正要离开时,却不知是谁大喝了一声。我暗道不妙,果然,两匪徒已经吓红了眼,拔刀奔过来,勒住我脖子就冲着对方叫骂。
  
  来人岿然不动,气场之大,吓得那赖皮赖脸的贼头激动不已,于是他一个冲动便朝我大腿上来了一刀。嘶……我顿时疼的欲哭无泪,欲骂无词,只能腹诽,腹诽!骂这多管闲事的祖宗十八代,骂他生儿子没□。你说我怎么就摊上了这位大侠,破财免灾,他难道不知其中道理?之后他犹如恩人般救下我,我却不放他走了
  
  既然事情可以扭曲成这样,乞丐之死也无须猜疑了。
  
  那日,我就这样傻呵呵的迁想妙的,拄着削的光溜溜的木棍又走了好几个钟头。转过弯,忽见前方人仰马翻,乱作一团。待看清是昨夜同宿的马帮时,我才走了过去。
  
  马帮小厮路过身边时,我便问道:“怎生的?遭劫道了?”
  
  “还不是。嘘……待会再讲。”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飞跑过去帮忙装载东西。看这一行人,好歹也有几个彪形大汉充着场面,想要劫的这般干净倒实属不易,除非……除非是被马骑利器团团围住。这一想,我立马低头——马蹄蹂躏过的痕迹还在。
  
  我瘪瘪嘴,也上前帮忙。这么几车几骑的东西,丢了也怪可惜的。怪?也只能怪那些劫匪太目无王法、仗势欺人。至于马帮,回去后仔细反省反省即可,没必要在这些力所不能及的事儿上穷操心。谁知马帮竟不准备折返,仍然朝着目的地前进。队长见我踊跃帮忙,马车又空着,索性让我搭上了马车,行到哪里算哪里。
  
  “你也看见了?”
  
  小厮曾二狗与我同车,见我问起乞丐的事,便沉下脸回答道:“你猜是谁干的?”
  
  我坏笑着摇头。
  
  “昨完那小媳妇的男人。”他凑近我说道。
  
  “为何?”
  
  “还不是因为那乞丐眼睛乱看。唉,多好的小媳妇啊!这些山贼也忒狡猾了,混在草棚里竟然躲过了队长的火眼金睛。这下小媳妇、大财货都背上了山,还不美死他们!真,真,呸——真他妈阴损!”小厮一个劲的搓鼻头,骂完最后一句便狠狠的放下了手。
  
  “你是说……”我噤声,一阵后怕。
  
  不光不能乱动,乱看乱瞟也是会招来杀身之祸的。一个人,要审时度势,要八面玲珑,要死皮赖脸,要长心眼,要恭维,要面似草包、内揣双刀。以前的高尚情操已经不合时宜了,义务工作?还是等到解决了温饱后再讨论细节吧。
  
  呵呵……我收敛了思绪,闭上眼,在黑暗里挤出了一滴泪。
  
  破晓,我啃过窝头便混进人群里出了破庙。赶路是件即无聊又危险的事,中午在哪里吃,晚上在哪里睡都须要绞尽脑汁盘算计划。我无门无路,一个月来在这上面来吃尽了苦头。要么挨饿,要么受冻。现在已近初秋,身上单薄的短打衣衫早就抵御不了微寒,农家的棉衣大多又买不来,只有等到进了城再考虑。
  
  说起可笑,银子这东西,在这样的荒郊野岭只能加大载重和危险系数。
  
  可到了城里,譬如溢州——溢州城池不大,关卡舍得又稀又松,只要登记姓名身份便能进城。我臆造了个姓名,在溢州待了足足一个礼拜,直到看见了追兵我才购船票去了雷州。
  
  心里其实蛮想待在溢州的,即小又温馨,最差的旅馆也坏不到哪里去。而诸如雷州这种大中城市,我却毫无兴趣。在船上时,我就已经开始质疑自己的决定了。我内心喜静,安逸又恬静的生活最对我的胃口,可——自由和山巅上的空气相似,对弱者都是吃不消的。想要消化,只能变强!
  
  物价上,雷州比溢州高了不少。余银不足再加上我周身闲的发蔫,于是,找工作一事被顺理成章地提上了工作日程。以前的经验只有义务工作,其他的……说实话,从没想过。
  
  因为早就申明了时间做不长,我从应聘账房降到了跑堂、从跑堂降到杂役、从杂役降到洗碗工,竟无一家愿意收下我。一天下来,药店、饭馆、集市、甚至政府打更的,都通通拒绝了我。真是世事难料啊,我一重点大学秘书系‘身怀三证’的大学生竟会处处碰壁。
  
  “老板,你相信我,我算账很有一手的,诶!孙老板!”这日,我照常被轰出了店门。
  
  我倒没有感到备受打击,只是进一步了解了古人对‘固定人口’一事是如何如何的看重。得了!工作的话,到了光征大城再说吧。盘缠的事急也急不来,倒不如早点走,对!马上走,赶紧走,省得在此地烧钱、烧心又烧肺。这般想着,我立马回客栈结了房钱,确定好路线便扛上包袱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往城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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