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吃如醉,总裁的单身妻-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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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这个人到底怎么回事啊!”华筝都火了。
没有谁高兴自己的路一而在的被拦住不让走。
“通衢大道被人挡住的滋味不好受吧?你挡了我的路,我自然也要挡住你的路。很是公平。”莫尼说。
“我什么时候挡你的路了?就算路被挡了也是你自己咎由自取,和我没有半点关系。”华筝说。
“以前看你就不顺眼,现在就更是。敢算计我的女人,你还是第一个。以前只有我踏着别人的尸体,你又算什么东西?好,你想和我周旋是不是?没有关系,想必以后我们两个在电视台里会经常见面的。祝你好运!”莫尼说完,扭着腰肢就走了。
前面的路通畅了,华筝却没有立刻走。
她觉得莫尼完全是在没事找事。
莫尼说在电视台里会经常见面。
难道她真的在电视台接的什么片子吗?这听着就让人头大。
“怎么还没走吗?”刚好要去办事的负责人王楠看到她,问。“还有事?”
“哦不是,就是刚才看到了一个明星。”华筝笑说。
“我们这明星多的就是,看到也很正常。你以前也来过呀,怎么这么惊奇?”王楠推了推脸上的镜框,说。
“没有……我看到的那个人是莫尼,她之前不是有个不小的新闻吗?没想到这么快就复出了。”华筝说。
“你说她呀,她现在可不是什么明星,而是在电视台做幕后工作的。”王楠说。
原来是这样。华筝就说嘛,本事真够通天的。
就算复出也不会那么快呀,她那个事出的可不小,都被人查了。
这样也能成为公众人物的话,那正能量就要受到质疑了。
而且莫尼说的也不错。
如果华筝要到电视台来,说不定两人就遇上了,巧合的几率不大。
故意为之,还差不多。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不要去管莫尼了。
而是华筝现在剧本怎么写?
选择什么题材?
她还要写个大纲框架出来,给负责人过目。
这真是伤脑筋。
负责人还说,在家里写作如果没灵感的话还可以到电视台来写,设有她专门的办公室。
华筝本来觉得这个提议还是非常棒的。
但是当知道莫尼也在这里工作之后觉得,她还是乖乖的在家里写吧!
要实在没灵感,就在詹家别墅转圈圈也是好的。
和莫尼见面的次数越少,她就越安静,也心无旁骛。
华筝开着车经过了以前自己开书店的街道。
她一直没有问詹艋琛那店还在不在,刚好今天想起,便来看看。
说不定到时候写不下去还能过来翻翻资料,找找灵感。
到了店门口,华筝下了车。
店里居然在营业?
华筝奇怪地走进去,里面有三名员工正在里面各自忙碌。
书店不需要主动去打招呼的。
需要买特定的书,找不到,便可以问她们。
正文 三百七十二章 :居然爱上了她
需要买特定的书,找不到,便可以问她们。
华筝进来不是要找书的。
视线在店里四处环绕了一遍。
发现这里的格局和摆设并没有什么改变。
甚至是一模一样。
连书架上有的分类出的小纸条,都是华筝的字迹。
如果说是转让出去了,这家老板也太省心了吧!
外面的店名都没有变呀!
可能是书店的员工见华筝很奇怪的站在那里,就上前询问:“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没事,就是几年前来过这里,觉得没有什么变化。”华筝说。
“当然,因为是同一个老板,自然不会有什么改变的。”员工面带微笑的说。
“同一个老板?”
“对!”
华筝奇怪,同一个老板是指得她吗?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不由问着员工:“这家店的老板不会是姓华吧?”
“是的,你认识我家老板吗?”员工疑惑地看着华筝问。
现在轮到华筝惊愕了。
书店没有被转让,而且一直在经营。
詹艋琛居然让它保存了下来?
这里的员工没有见过华筝,自然不知道站在面前的就是她们的老板。
华筝转身离开了书店,没有告诉员工她是谁。
本来买下这家书店的钱就是詹艋琛的,不赚钱,甚至一直在亏本。
而在华筝眼里,詹艋琛是位了不起的商人,从来不会做亏本的生意。
这样做,实在不像他的风格……
华筝的手刚落在车门的手柄上,没有打开门,却停了下来,转过脸去,看到在此地出现的丛昊天。
华筝意外地看着他。
有多久没有看到他了?
从那一次酒吧之后,两个人好像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电话短讯微博扣扣邮箱,从来没有对方的消息。
不知道是华筝故意这样导致的,还是两个人心照不宣。
蓦然感觉两个人之间遥远到了已经无法测量的距离。
丛昊天走到华筝面前,脸上没什么表情。
“总编……”华筝看着他,觉得他瘦了很多。
虽然眼神还是那样凛冽。
“你的日子看起来过得不错。”丛昊天说。
华筝的视线微垂。
内心对丛昊天是内疚的,因为不管怎么说,丛昊天现在这个样子,大部分都跟她有关系。
有种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愧悔。
“在我面前,不需要你流露出这种表情,没有意思。”丛昊天说。
他的视线望着书店方向,落在那块刻有店名的木板上。
“去旁边坐坐?”丛昊天收回视线,说。
华筝沉吟了一会儿,说:“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要不就在这里说吧?我过一会还有事……”
说这些话的时候,华筝觉得自己是无情的。
如果换成是自己,就像在大雪天的时候,在身上浇了一盆凉水,那种感觉是刺骨的……
所以她都不敢去看丛昊天的眼神,视线一直闪烁躲避着。
“詹艋琛将这家书店给保存下来,感动了你?”丛昊天问。
“我只是很意外。请你不要这样说……”华筝说。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说?和我待在一起让你很烦恼?”
“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华筝说完,转身就要去拉车门。
她知道自己就是逃避。
该说的话,她都对丛昊天说了。
却像是进入了一个死局,怎么都走不出去。
车门还没有被拉开,她的身子就被往后拉去,直接给拽到丛昊天面前。
华筝的身体在他面前险险的停下,差一点就撞了上去。
“总编……不要这样。”华筝想挣脱他的手劲。
“一定要是他?”
“难道你还要我往前走吗?你放开我,我们不可以这样!”华筝急切地说。
她都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就告诉丛昊天,自己已经是詹艋琛法律上的妻子?
脑袋正在思维的时候,因为手上的挣扎,她的包掉在地上。
她的包不是拉链的,而是中间就只有一个扣子扣着的。
掉在地上扣子松了开来,里面的东西大半都掉出来了。
华筝一下子愣住了,因为包包里的那张照片给露了出来。
而且是正面朝上。
照片里的两个人正紧紧的靠在一起。
然后被丛昊天捡了起来。正看着……
华筝紧张不已,立刻从丛昊天手里抢了过来。
蹲下身子捡起地上翻出来的东西,都装进包包里,包括那张照片。
虽然紧张,可是她知道,这样的事是没必要去和丛昊天解释的。
为什么要解释呢?和詹艋琛的照片是情有可原,名正言顺。
但是一旦和丛昊天解释,就会变得不正常。
就算里面两个人的姿态并不是华筝的本意……
东西装好了之后,华筝都没有去看丛昊天的眼神,低着头就说:“我还有事,先走了。”
没有一丝犹豫地打开着车门就钻了上去。
发动车子,离开。
丛昊天远远的看着那几乎是落荒而逃的人。
他并没有去拦住她。或许应该说他根本就不在状态没有回神。
这一切因为那张照片。
为什么詹艋琛会用那种眼神看着华筝?华筝却小鸟依人地偎着他的胸口处。
华筝的眼里虽然有着羞涩,但是眉头却是微微皱着的,说明她并不是多心甘情愿。
让他无法在脑海里抹去的,还是詹艋琛的眼神……
那深邃的眸里……
詹艋琛……居然爱华筝,他居然爱上了华筝……
“呵……”丛昊天笑了一下,笑得他胸口处隐隐作痛。
回到住处的时候。打开门,发现丛珖正坐在沙发上等他。
“出去了?你再不回来我就要走了。”丛珖说。
“找我什么事?”丛昊天人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他一直没有告诉丛珖自己为什么离开东方时刊。
这样犹如雷劈的事情何必要告诉他?
但是丛昊天不说,不代表丛珖不知道!
丛珖一开始就觉得事情不对劲,因为从后天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一定是有什么很严重的事情困扰着他。后来去问了丛昊天的母亲。
那个女人开始还什么都不想说。
当丛珖知道真相后,自然是生气的不得了。
绝不是因为自己养丛昊天那么多年却不是丛家的孩子。
丛昊天有什么错?
他什么都不知道,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女人。
一开始他还怪自己的兄长不顾家,原来这才是让他们离婚的真正的原因……
“那件事我已经知道了。这不是你的错。而且我养你这么大,早就有了亲情在里面。你因为知道自己没有流着丛家的血而离开。对你来说,那才是衡量亲情的唯一标准吗?”丛珖问。
“……抱歉。”丛昊天对于这件事是异常痛苦的。
感情亲情的双重打击,让他消沉了好一阵子。
一切又觉得是那么可笑。
这一段时间,他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沉淀下来。
不会再起任何波澜。
因为他的那个母亲打电话给他,他居然感觉不到情绪的波动了。
为了证实自己已经走出阴影,他去找了华筝。
但是看到华筝之后才发觉,忘记一个人,真的是要拨皮削骨剜心才能做得到。
所以丛珖跟他再说这些。他已经没有了一丝心情再去责怪谁……
现在剩下的,只有对丛珖的愧疚了吧!
“说什么抱歉的话。如果真觉得自己愧疚,叔叔现在只希望你回到以前。”丛珖说。
“从前?难道时间还可以倒回?如果真的可以。现在就算没有了亲情,我也不至于如此……”丛昊天说。
“昊天……”
“我不会再去在意这件事,不用担心我。”丛昊天说。
“那你现在准备一直待在家里?回公司吧!就当是帮叔叔。”
“我知道叔的好意。只是如果真有事,我不会冷眼旁观。”
丛珖叹了口气。
他知道丛昊天决定的事别人都说动不了。
想想对那个女人又是气不打一处来。
正文 三百七十三章 :十天期限
华筝回到詹家,直接进了书房。
然后拿出包里的那张照片,看了一眼里面的两个人,就将它夹在书架里的某本书里面了。
她本来说找个地方让他永无见天日的。
没想到地方没有找到,会阴错阳差地被丛昊天发现这张照片……
这外人一看就知道这两个人关系亲密,并不像是有隔阂的。
中间可是连一丝风都吹不过去。
或许这样也是好的,让他看见,觉得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局面。
让他彻底死心。
虽然这样想着,华筝的心里却是不忍的,总觉得这样太过残忍。
她甚至无法想象,丛昊天知道她和詹艋琛又恢复夫妻之间的关系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至少,不会是好的……
詹艋琛回来的时候,华筝正在写大纲。
这人完全不懂的什么叫敲门,推开门就进来了。
如果华筝真在做着什么心虚的事,连掩藏的机会都没有。
她望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
发现现在詹艋琛特别的清闲。
好像没有以前那样临近吃晚饭的时间才到家。
而且都是华筝到家之后没多久,他就回来了。巧合的让人无法疑惑。
“什么时候回来的?”詹艋琛问。
“半个多小时之前。”华筝说。她想到那个书店,便问詹艋琛,“那家书店一直开着的吗?为什么不关闭了?”
华筝会如此问,觉得詹艋琛留着那家书店,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因为那是你开的。”詹艋琛说。
华筝想过任何答案。都没有猜到詹艋琛会这么石破惊天的回答。
那话里好像是说,是她开的,所以才留着。
让人怎么听着都有点心思不纯却又心跳紊乱的感觉。
华筝反应不过来,愣在那里。
而在这期间,詹艋琛直接用手握住了她的脸,托在掌心。
詹艋琛棱刻分明又逼人的脸廓,逼近华筝的面部。
之间的距离近到似乎可以感受到对方脸上皮肤的热度。
要不然为什么华筝会感觉到自己的脸越来越烫呢?
她回神,刚想将脸从他的手中抢救回来,那手却在此时微微用力。
让她又动弹不得。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同*共枕?”
华筝脸色更是不自在了。
不过她却没有将脸转向一边,但是面对着他,迎着压迫而上地说:“我们不是已经在同一屋檐下了?”
“区别太大。”
华筝眼神狡黠地一闪,说:“想要同*共枕也不是不可以啊!”
詹艋琛挑眉,明朗性感。
“你说。”
“可是我说什么你都要食言,我觉得我还是不要说的好。”华筝觉得自己不能示弱,对付詹艋琛一定要用智慧。
将思虑的神经努力地运转,才不会总是被人拽在手里。
既然詹艋琛有求于她,不如就趁火打劫?
“不会。”詹艋琛对华筝的挑衅完全是*溺的放纵。
深邃的目光凝神如炬地谛视着那清澈见底的瞳眸。
“那好。不管处于什么情况下,你不准碰我。做不做得到?”华筝问。
“不如这样。你来*我,十天为期限。如果我要了你,便是我输,你就有选择权。如何?”詹艋琛冥想了下,便说。
华筝愣愣地看着他。
去*他?这个要求也太过分了吧?
而且那种事情怎么做得到?难度太高了!
但是,詹艋琛就像扔出来一根带肉的钩子,充满了绝对的*。
因为如果她成功*了詹艋琛,自己就不需要和他同*共枕,像个正常的夫妻那样,甚至可以睡到一半做点什么面红耳赤的事情。
可是所谓成功,就必须主动被詹艋琛掠夺,还是她送上门的。
但是一旦失败,以后就要同*共枕,说不定每天都要被詹艋琛毫无节制地索要。
不管哪一个,华筝都要奉献出自己来。
看起来,完全得不到便宜。
但是,一旦成功了,她虽然依旧会被詹艋琛压倒,可好歹也不是天天啊?
而且,她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吧?
华筝记得有一次*詹艋琛,只是浅浅的在他耳边摩挲了会儿,他就忍不住了。
付出去一次,可保终身安全,这算起来也是赚了啊!
“我同意。但是,你不会反悔么?”华筝好意提醒。
“为何要反悔?”
“好!你要是敢反悔,我绝对不会再理你。”
“好。”
“随时随地都可以开始?”华筝问。
“当然。”
华筝就像得到了允许一样,站起了身,上前两步,忍着紧张的情绪自詹艋琛强韧的腰环抱住。
她的身体也紧跟着贴上。
不过没有贴上去,两人之间还留有一丝余地。
华筝用的是她的老战术,将柔软的唇瓣贴上詹艋琛的脖颈,再是辗转到耳垂下方。
然后不是没有反应,相反的,他给了华筝更大的回应。
呼吸微紧,抬手搂住华筝的柔软的腰肢往腹部贴去。
华筝吓了一跳,但是,她这是在做任务啊!
绝对不能半途而废。
甚至更希望詹艋琛做的更过分一点。
那样,她就赢了。
她知道,想要赢,就必须要付出一次。
华筝就继续亲,甚至往詹艋琛的衬衫领口里亲吻。
然后是詹艋琛的锁骨。
她都感觉那性感的锁骨在滑动。
华筝亲的觉得自己的心跳在不正常的跳动,呼吸也开始不稳。
她明明只是带着某种目的去完成,怎么反而自己的身体发生了私密的变化呢?
最关键的是,詹艋琛除了给她反应,配合她,也有了冲动,却就是不压倒她。
华筝从来都没有这么渴望过,希望詹艋琛快点将她拿下。
只是……
“怎么了?就这点本事?可不行。”詹艋琛的嗓音低哑性感。
在华筝的耳边沙沙滑过,更让她心颤……
华筝退开自己的身体,不是慢慢的,而是瞬间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她的脸毫不遗漏地落在最明亮的光线里,将脸上的红晕都映得更清晰了。
“不是还有十天么?不急在一时。”华筝不甘示弱,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正在沙发上用手敷着滚烫的脸。
真是的,詹艋琛没有压倒她,自己倒是先退缩了。
这是怎么回事?
平时他根本就按捺不住的。
难道是因为前几天刚那个的原因,所以并不急切吗?
这很有可能啊!
所以华筝决定,先缓个两天。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火候不足便打不了铁。
好在有十天的时间。
詹艋琛为什么要定制十天的期限,他就那么有信心吗?
可是华筝却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就算是胜券在握,华筝也要做好一手的准备。
因为夜长梦多,真的是睡不好觉。
于是华筝在电脑上各大网站搜索,打下一句话——如何让男人对你把持不住?
还真是有各种各样的回答,也挺受用,并不难实行。
到华筝看到其中的一个挑逗方式,眼神停留了一下。
因为上面写着的是: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最先攻击的便是她的嘴唇。
于是华筝就有点怀疑,这些方法,是不是真的适合?
因为詹艋琛从认识她自始至终都特别偏好吻她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