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二三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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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下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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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无利而不往的女魔头方卿重生了。她还是她,可她也不会再是她了
活在阴暗里的她,被欢乐有爱的同性夫妻收养之后,改名董二三。。。。。。
因为董丞爸爸说:两个加你一个,就是三口之家了呀。。。。。。
就这样,在董二三眼里,诡异又恐怖的重生日子,开始了。。。。。。
在被周围人的良善和无厘头,折磨的心力交瘁之时
更大的折磨来临了。。。。。。
“二三,二三,你看,这个可以戴在头上当帽子哦!”
“柳愁陌,那是暖脚的!!!”
满满正能量,本文治愈系~~~~~
序章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卿僵硬的站在这个熙熙攘攘的路口,除了眼珠能微微闪动下,剩下的身体机能好似都报废了似的,小拇指都动不了了。而让她这么毛骨悚然和害怕的,不是眼前诡异的时光倒流街景,而是这一个个土的掉渣的过路人的神情。。。。。
在方卿面前来来往往的人,有吹着大背头拿着大哥大或者穿着大垫肩西服裙的男男女女,也有挎着菜篮子,穿着盘扣花褂子的白发老太太,还有骑着沉重的自行车,裙角飞扬的妙龄少女,更有挽着金毛老外的皮裙墨镜女人。
虽人来人往的,但是一个个脚步扎实,不见慌漫匆忙,行走间都是对前路的憧憬和对生活的自信和满足。和方卿重生前,那种熙攘又死气沉沉的路口景象,截然不同,好似眼前这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永恒发电机似的,不知疲倦不知辛苦,就算穿着最土的人,脸上也挂着富足的笑容。
这是让方卿最最毛骨悚然的地方。
因为,她知道她已经死了,上一秒,她清楚的听见自己坠楼之后,骨头碎裂的声音,也清楚的感受到了口腔里溢满鲜血的滋味。可是本来,她是个无神论者,她不信什么天堂地狱西方极乐的事。但是,现在,她就这么的,亲眼看见了天堂——除了天堂,哪里还能让这些人,露出这种表情,散发这种朝气呢?
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死了,却错觉的以为自己还活着。
方卿就是在胆子大,她这时也害怕了。所以她僵硬的,动都动不了。
哈,事实呢?这里是天堂嘛?肿么可能!!孩子,该吃药了。。。。。。
说完了僵硬的傻帽似的站在街边的方卿,就说说在她眼里的,这些天堂居民吧。方卿现在是瞅着两三岁的年纪,小小的,白嫩嫩的一只,穿戴很时髦精致,头发乌黑自然卷,眼窝深邃,鼻子挺立,就算脸上肉肉的,很婴儿肥,可立体的五官还是亮眼的很。因为睫毛又长又浓密,再加上幼童个头太矮,让人看不清她眼珠的颜色,但是仍旧很多人认为,这孩子是个混血儿。
面对这幼童美好的样貌,路过的注意她的人们,都投来或者好奇或者友善或者怜爱的眼神——啊,这谁家的孩子啊?找不着大人了?要不要带着去找她家大人还有警察啊?真是缺心眼的大人啊,这么好看的孩子,丢了可怎么好!
因为这样的眼神,越来越火热,让僵硬的方卿连后背都湿了。也是吓的。她不懂这些眼神所代表的意义,在她感觉上,这都是想算计自己,想卖了自己数钱的眼神。打了个寒颤之后,方卿果断的撒丫子开溜。背后是一串恋恋不舍的眼神,可在方卿来说,就是猎物跑掉的惋惜。。。。。。
果然,就算是天堂,也还是多得是混蛋啊!
方卿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忽的感到很累。难道连死了,都不能安生吗?生前忙忙碌碌的算计谋划,死后还要面对这些陷阱暗算,这种日子,方卿活着的时候,从四岁就开始,一直过了三十多年,现在,她真的觉得累了。死了,还不能放过我吗?
如果被以前的那些对手知道,商界第一女魔头,终于觉得累了,估计会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了吧?
方卿习惯的眯眼,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看似和蔼实则轻蔑讽刺的笑容,这是她的招牌笑容。没与她敌对过的人,都会被迷得眼花一下,然后感叹,方小姐真是美丽动人,温柔优雅啊。。。。而那些已经被她踩在脚下利用过或者打败的人,只会牙咬切齿的竖个中指,笑你妹!!去死!!!
可她现在真的死了,还来到了天堂,那些人,要是知道了,也许会被气死了来陪伴自己吧?如果他们到得了的话。话说,看来自己居然还是个好人 ?'…87book'好人的范畴还广泛。
方卿疲惫了一下之后,就开始胡思乱想,跑动的速度也不见缓慢。没办法,她就是这样,就算这么反常的觉得累了,也不会放任自己停下脚步。她现在想的,是逃跑,那么她就不会停下来。设定目标,不择手段,完成目标,名利到手。这是方卿的行事路线。现在死了,也还想在死的干净一点,可她还是按照自己的风格在行动。
砰!
是方卿撞了人,但是她个头太小,被反作用的一下半躺到了地上,反射性的用右手撑了下,然后咯嘣儿一声,方卿疼得脸色发青,却要紧牙关没有疼哼一声,只是捂住胳膊,侧身不动了。她一直知道,就算疼得要死似的,喊叫的在大声,也不会有人真的心疼她,真的会帮助她。所以尽三十年的时间,方卿都没有哭过了,更没有因为身体的疼痛而哭叫过。
“哎呦,小孩儿,没事吧?是不是磕着了?我瞅瞅。。。”
这个声音。。。。。。方卿这一刻真的明白什么叫见鬼似的看见一个人了,更何况,在她现在来说,这个人就是个鬼。
她就算死,就算过了几十年,都不会听不出这个声音。
就是拥有这个声音的人,给了她姓,给了她名。但是她连这个人的全名是什么,都不知道。因为在她还没来得及问的时候,这个人就已经亲手打碎了自己那个新妈妈的美梦。也正是这个人,开启了方卿阴暗的黑化按钮。
方阿姨。。。。。捡到了被遗弃的她,并带她来到方阿姨工作的地方——孤儿院。那里有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被遗弃或者无家可归的孤儿,方卿在二十岁之前,也一直被告知,自己是被遗弃的,她自己是无所谓的。毕竟,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没有差别。而当父亲出现,找到她的时候,才让她知道,她果然真的是被遗弃的。
“你这孩子,这么小,就这么瞎跑,多不安全啊,你家大人呢?”这人温柔又慈爱的说着话,还要伸手来拉方卿。
方卿反射性的一躲,顾不得胳膊上的疼痛,努力站了起来。她已经不记得那时是怎么和这人相遇的了,但是现在的场景,总让她有种熟悉感。这种感觉让她很不安。难道人死了,上了天堂,就是要把生前的事在经历一遍?但是冷静的大脑在告诉方卿,不是的。
那如果,不是,也就是说,这里,并不是天堂?方卿终于皱了眉头,她很少皱眉头,这样会有皱纹,还是在示弱。但是现在的情况,她真的忍不住了。如果说这里不是天堂,那,这里到底是哪里呢?当然也不可能是地狱,方卿已经不想在往神鬼那方面去想了。可断了这条思路,她真的就一点思路都没有了。她想不出来。
孩子,叫你生活单调的,连最火的重生都不知道!这下知道不看网文的亏了吧!!没节操没脸皮的嘲笑几声。。。。。。
“哎呦,别怕啊,阿姨可不是坏人呢,我就在前面育儿园上班,你瞅着就是伤着了,要不跟我上我单位,阿姨给你看看?这要是伤着了,可要去看医生的呦,小孩子,不要害怕看医生嘛,阿姨那里有奶油蛋糕哦!还有好些小朋友,等阿姨看过你没事了,在带你找你妈妈好不好?”方卿侧着头,看着眼前这位衣着朴素的妇女,她知道这人现在说的是实话,不是诱拐小孩子呢。不单是因为她的眼力,也因为周围好些认识她的人,都在乐呵呵很习惯的看着她哄着自己。
是了,就是这个人,朴实,心善,是所有人对她的评价。经常在路上帮助孩子老人,是个有名的大好人。
而也就是这个大好人,在每次有人来孤儿院捐款捐物的时候,都让自己这种长得好的孩子,去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每次都会提前细心的帮所有要露面的孩子穿戴好,并不停的说,“就靠你们了,妈妈们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有没有新衣服,新玩具,还有好吃的蛋糕糖果,就都靠你们了哦,要笑,要说世上只有妈妈好,知道吗?”结果,钱,物,真的不少,可最后能到孤儿们手里的,不过十分之一。
这其实不过分,很正常。方卿就算天生自尊心强,也照样会跑去抱那些脑满肠肥之人的大腿。方卿也最喜欢方阿姨这位妈妈了,她给自己起名,叫方青,她喜欢这个发音,就算后来进了父亲的家门,她也没有改姓,只是改了名。
如果没有那件事,或许方卿会一直是那个别别扭扭却爱笑爱吃的方青吧。
那一切的开始,只是缘自一位特别有钱的老人,来找他的孙子。那老人一进门,就说,“我孙子背上,应该有个叶子似的胎记。。。。。。”这话只被赖在方妈妈怀里的方青听见了。而她现在已经记不得,是什么原因,阻止了那时爱热闹的她,没有去告诉那个真正的灰王子了。。。。。。
但是,这世上,或许只有方青还有方妈妈知道,谁才是那位老人要找的孙子,因为除了照顾他们这些孩子的方妈妈,只有方青见到过,他背上,才有的那块柳叶形的胎记。
那个男孩,那时,和方青睡上下铺——这是只有长的好的孩子,才有的床铺,其他孩子都是睡大通铺的。几十年过去,就算没有刻意的遗忘,方卿也记不得他的模样了。回忆的尘埃里,只有笑起来洁白的牙齿,还有软软的发顶——他喜欢驮着小小的方青玩耍,虽然他也不大。
有能力后,方卿曾试图找寻过他,还有他爷爷,以及方妈妈和她的冒牌灰王子,可是,大概是方卿辗转了大多地方,这些人,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洪流中,再也无从找寻了。
第一卷 初章 又死
这对方卿来说,本来是个心结,可后来,随着她的强盛,脑子里盘算的事情越来越多,这心结反而越来越少。以至于,能撼动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才让这个本来算是庞大的心结,也被时间和尘世磨得,支离破碎,无关紧要了。
现实就是有这种魔力,很好,也很残忍。
那位老人那时第一次来,满心欢喜的以为能见到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孙子,还为孤儿院的孩子们,带来了很多吃穿和书本。但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他并没有接走他的孙子。至于为什么,方青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因为之后发生的事,能很好的解释出这个疑问。
当天晚上,果汁喝多了的方青,起夜的时候,路过一间一直锁起来的储藏室的时候,从没有关严的门缝中间,本事好奇最后却惊吓的看见,那个背上有叶子胎记的男孩子,被方妈妈用抹布堵着嘴,捆了好几遭,然后方妈妈就用烧红的铁铲子,烙烂了他背上的那块胎记。方青咬着手,才没让自己叫出来,但是在之后的人生里,方卿曾不止一次的自问,如果那时叫出来了,那自己和那个男孩的人生,是不是就会是另一番光景呢?
第二天,方青的下铺,空了。所有人都在说,他偷了东西,逃跑了。方青笑的没心没肺,好似他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但是那一天,她没吃一点东西,没看方妈妈一眼。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让方卿明白了她人生信条的第一件事,表情,好像是一种可以骗人的东西。
没多久,那个老人再一次兴高采烈的来了。也是兴高采烈的走了,接走了方妈妈的儿子——他的孙子。方卿还记得他那时的笑容,还有裹在皱纹里的眼泪。最后,方妈妈也被当做保姆的,一起带走了。理由是她照顾那个孙子照顾的特别好,那个孙子离不开他,那个孙子。。。。。。
所有人又在说,这方阿姨的儿子,原来不是亲生的啊?方阿姨真是个好人啊,那个野孩子当亲生的养。。。可,话说,以前也没见过她儿子后背有那么大的一块疤啊。。。。。。
那天之后,方青就成了孤儿院里,那个笑的最美,得到奖励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谁又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么地步。要不是想活着,好好活着,自己又怎么还会笑的出来。
就好比现在,方卿也是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为她的挣扎,从袖子里掉出了一块手帕。
那块手帕上,用毛笔写着,“请好心人收养这个孩子。”笔迹就像个刚会写字的人,可字体大的,周围人都看得见。包括这个方阿姨。
在这方阿姨貌似惊喜的笑脸里,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后趁机扭头就跑。捡人多的,路弯的地方跑。身后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里的凝重,却在加深。
跑动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过是变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来了。时间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来她就是这么被遗弃又被带进孤儿院的。
最后一件,她不要重来。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块陆地,方卿应该去过七块。如果有十种食物,方卿就是吃过八块半的那个。再如果有十种珠宝十种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拥有过的那个。是的,在她不算长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实过的很充实。
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些在方卿来说,还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记得这么清楚,不过是年少时,那一点点愧疚之心在作祟罢了。功成名就之后,她已经不知道愧疚为何物了。
方卿觉得,人之所以能强大起来,就是因为没有廉耻,没有良知,没有羞愧。所有这些作为一个人,该具备的东西,都一一的丧失之后,那就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换句话说,不是按照人的准则,在活着。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强大的人,她自问还差得远,但是也许在很多人心里,她已经很强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来,回过神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在外面这么活动了,所以她现在,甚至不知道现在这时是几月,什么季节。对于一个长时间都在屋子里活动的人来说,只要有中央空调,季节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在下雪的时候,她才分辨的出。毕竟看得见。
饿了。胳膊还越来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小小童养媳。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方卿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但是估计不超三岁,而已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方卿知道,她已经到极限了。要不是有这成人的灵魂,在坚韧的支撑,估计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现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几个同父异母之人暗算,逃跑时坠楼摔死的,这次呢,活生生的饿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离奇啊。。。。。
不过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开始发粘,脑袋身体越来越重,但是意识却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快点死了,一切,就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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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打开,出来一位高大俊朗的长发男子,头发长的,在脑后竖起了一个喜鹊尾,穿着洁白的棉布袍子和长裤,罩着一件画格子的马甲,脚下是双黑色皮靴,风格迥异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却是好看的紧。男子虽身形高大,但并不是个肌肉男,可行动间,单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见条条块块的身体曲线,是个很容易让人想伸手抚摸的好身材。
手上挂着一个手编的彩色小手包,能听见里面叮叮当当的硬币响,拉着小竹车,哼着太平调子,正在锁门,准备去晚市。因为前几天找张大爷定的野鱼,今天该来了,正好炖个鱼汤,喜欢喝鱼汤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转过身之后,面容更清晰了。眉飞鬓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长,下唇丰润,肤白发黑,绝对全天然的美男子一个。但是眉宇间那股天真开朗之气,让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减退了些,却在温柔亲切方面,加分超多。总的说来,依旧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没哼太平调的话,估计更加分。
一边想着今晚美味的鱼汤,一边乐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画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资格被称为画家的,毕竟现在能在某国著名博物馆开个人画作展览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猫还少。还是在全世界范围来说。但是,画家都是有个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画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销售通道,他也不是个喜欢宣传自己的人,就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