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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永远是什么意思-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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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的冰站直了身子,持恭敬的弟子礼:“呃……这个……”

花端坐不动,毫不客气地一语道破天机:“她不是说跟你在一起变态,是说你本人变态。”

“不是啊,白天老师,我……”冰急叫。

BT笑吟吟的:“拜托不要再叫老师了,会增加我的犯罪感。其实我们跟别的任何一对都没区别,都没什么可说的。我也不是成心吓你,是他们非要安排这样出场的,说要给你一点刺激。”

“是够刺激的。”冰回报以皮笑肉不笑。一转身拍着胸,安抚受惊的心脏,对花佩服得五体投地:“见过威猛的,没见过这么威猛的。”

如晦不知BT是何方神圣,只是看样子比较投脾气,便跟阿花搭讪:“你男朋友看起来挺老实的,你可别欺负人家。”

阿花客气道:“哪里哪里,他是老而不实,还是个无房无车无老婆的三无产品。哪像你啊,帅呆了。”

冰也客气:“哪里哪里,他是只呆不帅。”又低声打探,“喂,你怎么老土到搞师生恋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耶!你这是乱伦啦。”

“什么师生恋,我们是成了同事以后才恋上的——才链接上的。”

“绝配!知道吗?”草又要插水果又要插嘴,忙得一塌糊涂,“花在法庭上说,某某,你犯罪了,BT……老师就说,对,这是某某的心里分析报告,证明他有犯罪动机。”

几个人你来我往斗嘴过瘾的时候,牛博感慨说,外面是现代文明的21世纪,这包间里却是母系氏族社会,男的都忠厚老实,女的张牙舞爪。现在的世道成了女的不坏,男的不爱,女的崇拜野蛮,男的则流行新好男人。如晦表示同意,BT一概静静地听,淡淡地笑,由着众人闹,不以为意喝自己的酒。

冰见了BT的表现,不禁低声夸,大肚能容,宽厚能让,这就是成熟男人的好处。

花笑:“不是成熟,是成型。他的好处你可以放心享受,错不了,他的坏毛病你也别指望改变,就看你能不能容忍。”花把脚架在小茶几上,让自己坐得再舒服一点,草连忙往边上抢救自己的水果盘。

“我现在是体会到成型男人和同龄男孩的区别了。同龄人在一起,是两个人一起成长,其中充满了变数,但你可能把他打磨成自己比较满意的模样。就像买东西,市场上大致差不多的就可以考虑,价格再商量,最后的成交价就看你自己还价的本事。而成型男人是超市里的货,容不得讨价还价。你看好了,爱要不要,他就这样。前面那种活色生香,却费时费力,搞不好还落得鸡飞蛋打一场空,后面这种一口价,干脆省事,但无趣一点,而且更要小心,因为是一锤子买卖。男人的成熟就是这么回事。”

“那女人的成熟呢?”草听得有趣,研究性地求救。

“女人的成熟,就是不再把自己当宝贝、当至尊。能辨真假、知道进退。”

“经验之谈啊……”冰本欲调笑,却欲言又止。花就笑,“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阿哨是吧,没关系啦。当时我就是不成熟嘛,两个人相处,哪有那么多原则性问题,就非要争个是非曲直!到现在都想不起是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了。不过那时候,阿哨也倔。你恼他不哄,还跟你比着恼。”

冰见她能“阿哨”“阿哨”这么坦然地叫,就知道她心里的伤是真的愈合了。半慰半叹道:“不奇怪啊,都年轻嘛。而且国清才子贵,家富小儿娇。娇者易骄,也是常事。”

“是啊,这么简单的道理,可当时愣就不明白。两个人比着怄气,给个台阶还不肯下,面子是要足了,里子也搭进去了。”

草恨恨不已:“你就是一白痴嘛,自取灭亡。冰儿你知道她和阿哨最后是怎么彻底断的吗?具体详情说出来能气死你!”

阿花便笑,BT也笑,显然是已经知道了,“我自己交待吧。毕业以后,他老是不即不离的,说好听吧是不清不爽地藕断丝连,说不好听是要断还下不了狠心。我就挤兑他,说我要结婚了,请他来参加婚礼。其实哪有啊,我心底里是希望他说点什么,或者冲进教堂抢新娘什么的……结果他说,好吧,祝福你。再过一段,他自己倒真的结婚了,还跟草和牛博说,是因为绝望。说到底,还是我自绝后路。”

“后悔了吧,”草翻白眼,“我就知道你有这一天,阿哨其实人挺好的,硬生生被你错过了。”

冰怕BT脸上心里过不去,恶狠狠地冲草做手势,BT见了,浅笑道:“没关系,我听她们这对闺中密友说习惯了。”

阿花也笑,但笑得有三分凄凉两分恨,满面怅然地缓缓道:“人活一辈子,阅人无数、历事无数,其中有些人就是用来错过的,作为人生的路牌、成长的伤疤、成熟的代价……有些人一定会错过,有的错一定会犯,有些苦难一定会经历,都是没办法的事。所以人活得尽心尽意就行了,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她似乎说不下去了,开了一包杏仁,抱在怀里,一粒一粒地传输,半晌无话。毕竟是伤心事,大家微微有点冷。冰赶紧暖场,忙转了话题,问牛博最近在做什么课题,又阳奉阴损地夸搞学术的人都有司马迁精神。

牛博忙不迭地谦虚,花插进来啐道:“学术是什么东西?就是当权者放一个屁,你赶紧论证这个屁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时代价值。过一阵当权者不放屁,改成打嗝了,你的研究领域就跟着变。”搞得冰和牛博面面相觑,不知道她到底在骂学术、当权者还是牛博。

冰笑:“这话要留到法国去说,就是持不同政见者了,当心你被驱逐,到时候回不了国。”

草突然想起来道:“对了,阿哨也在巴黎,你们可以故人重逢叙叙旧了。”第一,她把冰刚刚故意拉走的话题又扯回来了,第二,她敢当了BT的面就这样说,不了解的人会以为她成心找茬或有恃无恐,其实这是单体细胞的正常反应。

花笑着摇头,淡淡道:“故人嘛,还是不见的好,到底留一点余味在心里。”花能说这话,是真的成熟了。

花说话的时候,BT就听着。他的话最少,尽给大家服务。同是端茶送水,感觉又不同,牛博是下对上的伺候,他却是上对下的照顾,果然是多吃了几年饭的人,一派长者风范。还真就这样的人才压得住蓬蓬勃勃的野花。

酒开了,花知道远冰从不沾酒的,只找草的麻烦。阿草左推右辞不肯就范,阿花立眉不干了:“干嘛、干嘛!?学着冒充良家妇女了?”

冰儿训斥她:“我说花姑娘,你这几年也走了些地方,算有点见识的,怎么嘴里还就是吐不出象牙来?”草为她辩解,说其实花儿已经进步多了,早已不骂粗话,改说文雅的“kingeightegg”和“goyourmother”了。

草的本事就是这个,夸人的时候像骂人,骂人的时候又像夸人。气得花张口就来:“goyourmother”,末了还加个单词:“please!”

大家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藉。看看时间,也该散了。小姐把帐单送来,远冰要尽地主之谊,阿草提议AA,都抢着掏钱。

花把桌子一拍,作河东狮吼:“今儿你们谁把钱掏出来我就跟谁急!有俩钱了显摆是不是?”众人被骂蒙了,瞪着她,就听得她笑道,“你们也给个机会让我显摆一下嘛。”

她果然“显摆”,餐饮住宿全报销,这样一来,自然没人跟她抢了,由着她去显摆。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花道:“最后一句,吃的是白痴!”

3、半生憔悴一黄昏

公共汽车挤得人只想杀人。他人是我地狱。手机响了,远冰置若罔闻。可是手机执著的响个不休,旁边的人都面带厌恶的斜瞥着她。也难怪,她的手机铃声是响屁的声音,屁响个不停,满车厢的人便无端地闻到臭气,这就是望梅止渴的原理。

众怒难犯。远冰艰难的腾出一只手在荷包里挖啊挖,挖了半天,把手机抠出来了。一个陌生的号码,是东北城区的,整整齐齐的8899,显见得不是私人电话。破老爷车一路开得轰隆隆直响,远冰拉大了嗓门:“喂,请问你谁啊?”

“……”

“谁?请你大声点!”

汽车到站了,停下来,世界骤然安静下来。远冰清清楚楚的听到手机细微的电流声送来一个低沉的男音:“是我,梅。”

呼吸和心跳全部停止,血液不再流动,地球也不再转。

亘古以来,宇宙之间,全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叫她“梅”。

……王姓太普通,‘怨’字太恶太露骨,只有中间一个好字,又嫌太俗。我是俗人,就叫这一个俗字吧……

“喂?……喂?……”

她并没有呆住,她分明听到了一个机械僵硬的声音在回答“我在听”,只是听不出是谁的声音。她也分明看到了大街上的人车如流和重重叠叠的站牌,公共汽车叹息着驶出了站,她还站在原地没动。我还没到站呢,怎么就下来了?我在哪里?在干什么?我手里拿的是什么?

“我……我们见见吗?”

“你在哪里?”有个声音帮着答电话真好,只是这声音怎么如此干涩沙哑。

“温特莱酒店。要不我过去,你在哪里?”

“你等着。”远冰的手机挂断了。谁挂的?

温特莱?又是winterless。世界上真的没有冬天吗?可天空中分明飘着雪啊。

“下雪了!”身边到处有人在哀叹和呻吟,站台上所有的人都在做相同的动作:树起衣领、缩起脖子、跺脚、望着左边车来的方向。有人开始招的士。远冰歪着头看他们,不明白他们都在干什么。她也坐进了一辆的士,在环城路上飞驶,她也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抬头看看天,雪花飞着。天地之间有雪花填充着,就不再虚空了。有雪真好。

的士开着开着就停下来了,远冰不明白司机在搞什么鬼,有个浑身亮闪闪的人来把车门拉开了,她就下了车,往巨大的旋转门走,司机在后面鬼叫,她一句也没听到,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欲向何方,她什么也没看,什么也没听,就这样往前走,就径直走到了“他”的面前。

如有神助。

“他”在说话:“我先去付车费。”

“他”从她身边走过去了。

~奇~“他”又走回来了。

~书~“他”和她一起走过旋转门,进入金碧辉煌的大堂。

旋转门就象生死轮回转盘,转过去,就换了天地,也换了人生。隔着一道玻璃,就隔开了外头的凄风惨雪,也隔断了人间沧桑、岁月荏苒。一个世界消逝了,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她和“他”,那个一点都没有变的鬈毛,那个一点也没有变的梅。

大堂真暖和啊,有一种懒洋洋的惬意和闲适,她的身子被温暖和富足雍容的气氛烘烤得渐渐柔软,她深深的吸气,长长的呼出,重新活过来了,活到了十年前。

十年。从他们认识到他消失,是十年,从他消失到重新出现,又是十年。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经得起这样的聚散离合?

二十年,弹指间,老了少年心。

前一个十年,发生了很多事,她浑然不觉,后十年,也发生了很多事,他一无所知。所以,不愁没话讲。

我们像两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老熟人,淡淡地聊着天,互相通报彼此多年的情况,同时颇有分寸、哀而不伤地感慨时光飞逝和人生如梦。我轻声谈吐、得体地笑,却完全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wrshǚ。сōm,不过他说的每个字,我都听在耳里。原来他变卖了房产去了南方、做大了生意,原来他还没有结婚,原来他并不是特意要找我,当然啦,不过是谈生意路过北都,在电视报上看到了我。

服务生过来,问:“请问两位喝点什么?”

他问我:“咖啡?酸奶?果汁?”我摇头,捏着单子发呆。

服务生热情推荐:“两位可以试试我们的鸡尾酒,血腥的玛丽。我们的调酒师很有名的。”

他饶有兴趣的抬起头,微微眯缝着眼听服务生介绍,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然后对着我,还是若有若无的笑:“听起来不错,要不试试?”

我叫冰,所以我真正的冷若冰霜,正色道:“我从来不喝一滴酒。”说完就开始发抖。

东方寒的眼光一闪,什么也没说,打个手势请走了服务生。

直到两杯矿泉水端上来,我一直在发抖。我在包里摸索,点着了一支烟。

他在看着我。既没有给我点烟,也没有反对我。我抽了一口,指甲下意识地划着桌布。阿寒,你怎么会劝我点酒?你还记得吗?你带坏了我抽烟,却坚决不准我喝酒。你说女人偶尔抽烟,顶多让古板的人看得不顺眼,自己可以得到释放和舒解,可是喝酒让人迷糊,让人犯错误,而有的错是不能犯的。你说的对,所以我至今还是偶尔抽烟,不喝酒,一口都不喝。阿寒,你还记得吗?

他不会记得的,我把烟掐灭了。

阿寒,你还记得你送我的围巾吗?你还记得我为你弹的曲子吗?你还记得我中秋节的哭泣吗?你还记得我冬夜的依恋和信赖吗?你还记得……

他不会记得的,我把水一饮而尽。

我在抖,从手指开始,扩散到全身,全身都止不住地颤抖,声音也掩饰不住的抖。人都有坚持不住的时候,可我不能在这里出糗,也没必要再泄漏一个埋藏了十年、早已经时过境迁的秘密。

我站起来:“我要走了,天色不早了。”

“哦。”他答应着,也站起来。

我们没有交换地址和电话,没有。我回头拿自己的包包和衣服,一句话也不问。他不知道在我的生命中发生了什么,完全不知道。他不知道,只是因为我在他的生命中没有占据同等重要的地位,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又何必再细算呢。人生的帐,又岂是算得清楚的?

“不留下来吃个晚饭吗?”他抿了抿嘴,轻声问。

“不了,”我受惊似的大声回答,“我没有跟如晦说,不回去吃饭他会着急的。”

“噢。”他很理解地点头,目光闪闪,似笑非笑,“是啊,高如晦是个好丈夫。”

“是的,”我顿了顿,终于盯牢了他,遏制不住的冲口而出,“是的。至少他给我安全感,不会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从此音讯全无一消失就是十年。”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十年生死两茫茫。阿寒,你可知十年有多久?人生才多长?

我知道自己暴露了,我说错了话。但是算了吧,反正已经结束了。我高昂着头,推了门就走。

他的手扶在把手上,挡住我,用格外低郁和沉痛的声音说:“对不起,人都有坚持不住的时候。不过你该知道的,如果你在意我,有我在意你的万分之一,就是粉身碎骨,我也不至于离开。”

外面有人要推门进来,他的手有力地往后拉,门开了,我一句话不说,身子就势往外,平行移动到了风雪中。在风雪中继续平行移动。

他刚才说什么?“你该知道的”,知道什么?如果你在意我,有我在意你的万分之一?不!我在乎他,超过在乎我自己千千万万倍。

他刚才说什么?“人都有坚持不住的时候”。不是责备,也不是怨恨,只是一点点的哀怨,失落的忧郁,一丝丝的幽怨。却是平静的,有点认命的味道。

那么?那么,就是说……天啦。

我掉头就发射,射回温特莱,斯人已不在,大堂空空如也,问服务台和酒吧,没有人知道。门口的金钥匙走过来:“小姐您……”

“他在哪里?”我已不能呼吸,“刚才跟我一起的人。”

金钥匙把我领出门,刚指给我方向,我就开始夺路狂奔。

原来,他心里也有我;原来,他也不知道我心里有他;原来,我们是如此地误会和隔膜;原来,爱可以藏得这么深,这么久。为什么人和人会如此陌生?为什么爱会如此深不可测?他对我的爱,我直到今天才听说。我对他的爱,自己用了十年的时间才明了,而他直到十年后的今天,仍然不知道!一时间肝肠寸断、心胆俱裂。

不,我要一切的误会和陌生到此结束。我已经后悔了十年!不能再多一点点。我一定要告诉他我的感受,不为别的,就为我不能枉受了这么多年的苦痛,最后却被以为是无所用心。不为别的,就为要他明白,我配得上他这些年来对我的情,我也要配得上自己这些年来所受的苦难。

我追到环城路边,一眼就看到了他。他就在马路对面,路上车来车往,他的身影在车影中闪闪烁烁,飘飘忽忽,随时要消失一般。我环了手,拚命喊他的名字,他毫无反应地低头往前走,我在马路的另一边跳脚、挥手、狂呼,他仍然毫无反应地低头往前走。我们不过相隔数十米,可是,我们中间不仅隔了十年的沉默,还隔了八个车道,每个车道都流着铁甲壳虫。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清清晰晰,却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存在。

咫尺天涯!

我身边的人纷纷避开我,并且奇怪地看着我。在这个颇有文明历史的超级大城市,又是在使馆区和星级宾馆林立的高尚区,当街如此没风度的女人大概还从来没有过。可我什么都顾不得了,我熟悉这一带地形,这段环线是半封闭的,只有前面有一个过街天桥,而天桥过去不远,就是一个巨大的立交桥,阡陌纵横,人流如织。如果他在我追上他之前到达立交桥,那就一定会融化在人海茫茫中,再一次地消失,我会再一次失去他,永远的。

不!

我一定不要他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不要!我一定要在过街天桥上截住他。

他依然低着头,慢慢的、稳稳的走着。我脱下高跟鞋就开始赤足飞奔。世界飞快地向后退,一切阻碍我的东西,都被我甩在脑后,手袋扔了,外衣扔了,围巾也飞了,我什么也顾不得了,我满心满心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地球倒转,我要时光静止,我要日月做证,我要天地圣明,我要截住他,我要告诉他——

我爱他。

我一边跑,一边哭,隔着车水马龙,徒劳地大声喊他的名字,声嘶力竭,心里怀着深深的恐惧,害怕他打车,害怕他转弯,害怕一眨眼,他就从车影憧憧中消失。

我终于在摔了一个跟头后冲上了过街天桥,我终于来到了马路的另一边,我终于能真切地把握他的存在,我终于成功了。

他一抬头就看到了我,很惊异地站住了,却不动。我的样子一定吓着他了,赤脚蓬头、披头散发、衣冠不整、气喘如牛,手掌还在渗血。

我们就这样在桥上桥下彼此凝望了几秒钟,或者几个世纪,然后我从天桥上冲下来,扑到他身上,在他耳边嘶哑得近乎无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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