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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来,给熊猫笑一个-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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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也是昨天才搬进来的,不能怪我。”该死的云南妹,关键时刻居然还泄露革命机密,真是比我还靠不住啊!

在心里默默唾弃,我硬撑着张笑脸,虚应已经在我家门口傻等了四个小时的千夜同学。

“所以?”

“所以做人不可以太挑剔。泡面这东西,其实也是非常滋补的!你看,有料、有汤、有主食,多么得丰富多彩……”在他越来越诡异的目光中,我类似小学生的激昂评论自动消了音。唉,装不下去,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最讨厌泡面。

“切,你以前那点儿伪贤惠的劲头呢?”他嗤了一声,走过来拿起我们新买的菜刀,对着木头砧板就是“磅”得一下,听得我是心惊肉跳:兄弟,冷静,杀人是犯法的这一点,不管在哪个国家都同样适用啊!

“在岁月的洪流中,逐渐湮没鸟……”我咽了咽口水,视线一刻都不敢从他手中的“凶器”上移开,就怕大哥他一个不小心手滑了……

“是因为真相大白,就干脆破罐子破摔了吧?”龚千夜横了我一眼,把事实毫不留情地捅破,换来我的干笑连连。

“都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做啥类。”我迅速抽出冰箱里的冰淇淋,转身奔出厨房,临走前还不忘扔一句,“兄弟,这里就交给你了!”

“王彤琪,你个超现实主义者!”他的闷吼,熟悉到让我窃笑不已。

龚千夜的到来,总让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无忧无虑的青葱年华。我已被这样地吼了近十二年,突然没了这种声音,一时还真难以适应。人果然都多多少有那么点m体质,otz。

我想千夜会这么说,定是因为还记得我曾卯足全力施展出来的贤淑潜质。他和我的前任男友卓奇是同宿舍的好兄弟,刚交往那会儿,我每次到他们寝室就着手帮忙打扫折被,从来不需要人多念一句。和卓奇逛超市时,总会记得多提点吃的,然后借口拿不动,扔在他们寝室收买人心。因为买单的不是我,肉痛的自然也不会是我……

龚千夜同学当时那叫一个震撼啊,他扶着摇摇欲坠的下巴,瞪着铜铃大的眼睛对我说:“彤琪啊,我一直把你当猪来着,没想到你居然是粒粒不辛苦的劳动人民!”

我自是一脸得意,无比拽意。可惜的是,奇迹没能维持太久。和他们迅速打成一片后,我很快就露了本性。例如,天冷了就借穿男友外套,干净套来,脏得送回,还外带自己的脏衣服……

他们屋的人除了龚千夜,个个都对我崇拜有佳,总一边吃着卓奇买给我的东西,一边仰视用他们电脑玩游戏的我:“看不出你这丫头长得那么内秀,居然是这等厉害人物!王熙凤啊!”

“熙啥熙,别以为我们都姓王,就可以乱拉关系!怎么,嫌弃?”我的视线唰得瞄向他们手中的食物,只要他们一点头,我就杀物以力行!

“不敢不敢,弟妹有出息,哥哥们罩你,保证那小子绝对不敢搞三搞四!”

“那小妹在这里谢过了,以后就仰仗各位大哥了~”我配合地抱拳,余光却瞄向一地的瓜子壳,内心不无感慨:原来不只有女人的友情,如传说中的不可靠啊。

一切的一切,恍如昨日,却如此真实得成为了前尘往事。

我的快乐从来都很简单,记忆却把简单的它们全部装入了珍贵的匣,藏进心田。在不经意间,窜进我的脑海,一遍遍地上演。

我想,我是个很念旧的人。只不过岁月太过匆匆,惟一不知该如何改变的我,只能成为那个被拉下的后腿。也罢,也罢,多想无意,一切都已成定局。

抛开杂念,我起脚踹向李沛霖的房门。和我同是二房东的她,选择了大门左侧的房间,面积不大,窗户更小,却是全家惟一有空调的屋。

第一次看房时,当我们发现这古老的窗式机时,感觉像看到了救星,激动得差点没热泪盈眶。在连续40度的高温下,看到这样的东西,没扑上去抱个满怀的,那叫镇定过人!

我怀着满腔的希望,抱着大盒的冰淇淋,高呼着“冰凉世界,俺来也”,飞速闪进房间。

然而,一股热流当场便将我劈倒在地。

上帝啊,这是个啥蒸笼!我不要当包子,我不要当馒头!

我跳后一步,掰着她的玻璃门,颤悠悠地问:“你,没开空调?”

“怎么可能?那么大的声音你听假的啊?”李沛霖甩了两枚白眼给我,那一脸的绝望让我知道啥叫天真。

我这个傻瓜有点天真,有点点愚笨,对被骗没天分……杜德伟,你的歌词应该这么写!

无语地仰望正隆隆做响的机器,我对房东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他说的果然没错,这空调确实是“能?工?作”,只不过工作的结果和我们想像的太?不?同——只有工作没有功率,很好,很强大!

我崇拜地采用纯洁四十五度仰望,如此空调啊~有钱再不会没有地方去,烧烧电费就足亦了,活腻了更不怕,噪音污染在无声息中灭命于无形!威力啊!

无语望天,我挖了一大勺已经融化的冰淇淋送入嘴里:冷静,冷静,我要冷静!

世道啊!!

——————————————————被空调雷到的分界线——————————————

“你真的让他全包了?”在厨房和龚千夜寒暄了几句,并学会如何使用煤气的李沛霖走回了房间,感叹了不下三十分钟后,空调的作用终于小有感觉。

“有什么关系?他手艺不错的。何况既然带了菜,一定是早就猜到了会变成这样,我这不是成全他么?”

“我想到他现在的样子,就觉得看到了自己悲惨的未来。”李沛霖再度翻了个白眼,对我的理直气壮很是鄙视。

对此,我只是一个劲儿地傻笑,顺便送了勺冰激凌进嘴。很多事,还是不解释的比较好啊,少说少错。

“他应该是你喜欢的类型吧?”李沛霖犹豫了一下,才把这句话说出口。

她的婉转非常生嫩,我并不难理解她的意思。不由轻笑,浅淡若飘入水中的落叶,不渗其味:“放心吧,我和他没什么的,十几年的老同学,要真有什么的话,还不早就发生了?而且他和卓奇之间的关系,并不见得就比和我差,两个人煲起电话粥来,又是会比打给我还长。”

“啊?”

“没有暧昧!”我直接打破她的遐想。这丫头半刻大意不得,尤其最近萌上了3d人物,就陷入最佳情结了!

“我可没说。”她扁嘴,然后歪着脑袋看我,“你不是说有恋人的人,要和异性朋友保持距离的吗?这样子不算?”

“算啊,我现在这就叫红杏出墙,我好红,我好红,我好红红红红红~”我笑的无比嚣张,在她用纸团扔人之前,把后半段抛了出去,“我和千夜是小学同学,坐过一年同桌,初中又同班,他坐在我后面坐了整整三年,关系自然比较铁。考高中时,大家因为成绩不同,都去了不同学校,千夜也是,他没发挥好,又不甘心读普高,就去了外地读重点。可也就只有他,耐心地给我写三年的信,一月数封,从不间断。大学大家在一个城市念,他又是我男友的室友,当然耍得多了。”

“你们这么好都没在一起?怎么反而给你男朋友抢了?”

“谁知道,大概是没缘分吧。想当初我和他还一起偷看过a片类,不过啥都没发生。可能他也没把我当女人吧,反正那个时候大家就知道尽情地玩,根本没想过情情爱爱的事儿。所以尽管很久以前,我们就一直被‘绯闻’缠身,老师也找过我们好几次,但没有就是没有!我答应我妈进大学前不谈的!”

“啊,好可惜。”

“可惜个鬼啊!你都不知道,当我和以前的同学说我交了男友后,他们都以为我们分手了,还是我劈的腿!我靠,真把我给郁闷坏了!花花公子要轮也是他才对!”

“噗!”李沛霖忍不住笑出了声,放下“凶器”趴到我身边,“他就这么花吗?不过看起来是很受欢迎。”

“是啊,从小就是。”不过他和白翟仔仔小时候的受欢迎是绝对不同的。我笑得很抽,抽筋的抽,“换我认识他的那会儿,打死也不会相信这家伙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啊?”

“嘿嘿。”我窃笑一声,毫不犹豫地把正在厨房忙碌的龚千夜同学彻底出卖——

龚千夜在我们小学一直很出名,以他的“绝对球体”的体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滚圆滚圆的身体,和滚圆滚圆的脸,一向是老师们最喜欢玩捏的。不过正是因为他有这样的身材,孩子又比较直接,根本不知道体谅他人,自有不少人喜欢嘲笑和欺负他。

久而久之,脾气很固执的龚千夜自然变得格外乖戾,经常打架什么的,偏偏人又聪明得紧,成绩虽不见得顶好,但竞赛总有份拿奖,所以更成了老师们又爱又恨的大难题。

而我小时候,在学校里则显得比较内向,喜欢装乖,特别安静。因为外貌平凡,且孤僻怕生,所以虽不至于被排挤,但也不太受女生们的待见,很少有朋友左右。不过我学习很努力,成绩自然不错,从来都是让老师放心的“不惹事宝宝”,思想品德也一向都是甲等。

五年级时,成绩最优的二班终于容不下一再和同学大打出手的他, 申请让他转班。我们老师爱才,班里又没有特别突出的数学尖子,就乐呵呵地把他调了过来。

考虑到他的素行,不受宠爱又很让人“放心”的我,意外“荣幸”地成了他转班后的第一任同桌。那是我第一次被众多的视线聚焦,之前我在和不在,估计都没几个人会知道。他却狠狠一瞪,把所有目光全逼退了去,才一屁股坐了下来。

当时我分明感到桌子哗得一震,然后,余波浩荡。可我又不敢说些什么,就怕他连我都打,只能好不紧张地木木傻看。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给了我们相识后的第一句话,将他一紧张一在意就口不择言的弱点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什么看,没见过球体啊!再看老子也不能吃!”

这句话不管过去多久,我都没法忘记,每每想起还会笑得捶桌顿足,苍天啊!你是怎么生下的这个宝啊!

听到这里,李沛霖毅然被彻底囧到,表情纠结地快要粘到一起。

我真可惜她不能看见千夜包子时的表情,那就像两细纱粘在包子上,一开一合,呼着热气:“我是包子,我很包子,不过我是不能吃的包子!”

因为这件事,我做了一生最绝的事——在龚千夜二十岁生日那天,我们几个关系甚好的同学,一起凑钱买了250个包子给他……

千夜,俺对不起你……俺,俺,俺还是很爱包子的,健康有营养,绝对比泡面强!

因为有你在(三)

星夜,低空,薄云,细风,没有声音的寂寞,就是墨尔本的夜。

我很没姿态地坐在地上,明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丑得要死,也全不在意。Mp3纵情唱着高昂的歌,震得耳膜“嗡嗡”作疼。

“在哭吗?”悠扬的男声刺破杂音,熟悉的调侃中,亦带着似有若无的叹息,在幽幽夜色中,宛若薄如蝉翼的风,冲撞着原本无感的心。

“怎么可能?”我转过头做了个鬼脸,望着那半胧入夜色的脸——比我不知道白皙多少的面容上是柔若深泉的宁和,称得那双黑瞳闪闪发亮。那熟悉的光芒,让我不由失笑,“你刚才在门外偷听了吧?”

“不可以吗?”龚千夜挑眉,走到我身边干脆地坐下,顺便用手指不留情地扣了我一下,听到我不甘地痛叫,才笑骂,“你小样的够有种,居然把我出卖得这么彻底!”

“什么啊!你这就不懂了吧?帅哥,都是要宣传的嘛。”我面不改色,怔怔有词,“虽然你不是什么偶像明星,但至少长得像个复制品。”

“靠,我长这样关你什么事啊?”

“当然有关。要知道我童年的理想就是做个有目标、有能力、有志气、有胃口的四有经济人。现在宣传你的经历,叫刻苦练习!只有不放松一分一毫的锻炼,才能有达成目标的一天。来,快,快趴下来膜拜我!”

“你给我省省吧!”千夜不屑地藐我,然后跳起身走向那辆红艳艳的“别摸我”,拿出一大袋啤酒,“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的童年理想都可以一日一换了。”

“那说明我的人生是充满了希望,好好学着点。”我接过他扔来的VB,绿油油的表面,光滑得像家乡的西湖,不禁失笑,“怎么,搞入乡随俗了?”

VB是澳洲土著居民非常爱喝的一种啤酒,平时走在路上也常能看见棕色皮肤的人坐在火车站的附近,自乐地啜饮。

龚千夜闻言只是耸了耸肩,自己也从袋子里拿出一瓶,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扣,瓶盖就飞了出去。

一个优美的弧度,瓶盖像小小的流星,抛了出去,然后帅气地掉落在垃圾袋……外。

丢脸!他无语掩面,我痛打落水狗,把头自然一歪,鄙视的目光直直送了过去:“《灌篮高手》果然衰败了,藤真,看看你滴fan,真是太弱了!”

话刚落,我就用“大猩猩”的姿态,粗鲁地用工具把瓶盖扣开,然后用力一挥,姿势巨丑无比,但结果却比他牛x得多——轻松入袋:“这,就是实力。”

“就凭那种姿态?”他斜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那个标准的V字,比得是越来越心虚。

“结果才是王道,过程只是浮云,我家阿神不会介意的。”我小声嘟囔,缩回身子,故装可怜的喝啤酒。清黄的液体一入喉,竟有些烧疼的感觉。

“很呛吧?和国内的完全不同。”他瞥了眼我,坐回到我身边,扬起曲线优美的下巴,望向了无变化的天空。然后,沉默。

我没吭声,低着头默默着啜着酒,小口小口,一口接着一口。

我知道他的刻意,因为我也曾做过同样的事。

在那片平静的西子湖边,我们也曾这样无声地坐到天亮。

只不过那时候失恋的人,是他。

历史总爱无限地轮回,结果谁也挣不脱。

或许,也渐渐地变得无所谓。从前的激情,剩下的,也只有记得。

那个时候,我们对什么都充满了热情,不相信挫败,不认识气馁。天真地认为只要努力,就会丰收。

还记得六年级时,《灌篮高手》如狂风席卷,迅速风靡。

我和龚千夜都不意外地被它虏获,他格外崇拜藤真,我却看好清秀的美男神宗一郎。我们都被那些绚丽的篮球技巧闪花了眼,崇拜得两眼冒心。

年少的孩子,总是单纯。于是从此,篮球无止尽。在学校的操场上,再不只有足球的天下,到处都是孩子们追逐着篮球的身影。

我想我定是平凡无奇,而龚千夜却绝对显眼。当一颗大球拍着一颗小球,以一种诡异的速度向前“滚”进的时候,任谁都会忍不住抽搐。

可偏偏的,却总是移不开视线——看着大球以不合他身型的优美姿态,将小球送入……篮框外。

起码,我就是这样。而且一看,就是七年。

最初,只是看着一粒正圆型的大篮球,带着普通型号的小篮球,打着传说中应该相当华丽,但看上去却只有肉在球体左右上下滚滚的super技巧,是很有喜感的。

我们小学是升学制,压力很大,要考个好中学很不容易。我想龚千夜大球那一年定娱乐了无数可怜的考生,真是功高震天。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是真的认真,练得非常刻苦,每日、每日。所以在他还是“球”的时候,就冲破了种种歧视和压力,成功获选校队。

那年,是我们入初中的第一年。

龚千夜总是一个劲儿地吹:“这就是实力啊,实力。”

可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是因为那时的他,好歹也勉强可以算是一枚橄榄球了……没有人会愿意一个球场上有两颗篮球的!没有!

他得意儿地笑,大笑,仰天长笑,笑得全班都忍不住拿本子砸他。可怜了又被分配到龚千夜附近的我,差点没遭受池鱼之殃。

我们都很享受那些年的自由自在,被学习压得哇哇乱叫,忘了做作业时的鸡飞狗跳,传纸条传得昏天暗地,看年级球赛时场上场下摆出两战场。

我想龚千夜定习惯了我因为闹错闹钟,而悲惨的不得不提前半个小时到学校。然后在路过男篮训练时,故意逞强地摆出一副好不精神的姿态,却转首卑躬屈膝地向他借教室钥匙。

我想我也习惯了打球赖皮,在他要击败我三脚猫的技术时,哈他的痒,气得他直跳。总之那些年,我和一只越来越细的球,及那帮性格十分有特色的家伙们,相处得无比快乐。

只是谁也没想到,大圆球也有变丝瓜的一天。橄榄球的中段像被人劈过一般,害我在吃甘蔗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地一再地看,只差没问我娘:“甘蔗,是否也曾是一西瓜?”

升上初三那年,当奢侈地跑去美国度假的龚千夜回到教室时,差点没有引起轰动。

何曾想过,那张被肥肉摧残得毫无模样的外貌,展现出它本质的时候,会是如此震撼——一再被我们怀疑是从垃圾堆里拣来的龚千夜,居然和他漂亮浪漫的妈妈长得那般相像,只多了些男生的英气和阳刚。

一个水土不服的烂理由,居然让一只球,跳进了美男沟。这让一起长大却几乎没变化的我们,又该要如何适从?

死活威逼才知道,原来他家貌似有遗传的幼儿肥胖类的毛病,不过长大了都会变好,他姨娘和老娘都是如此。难怪这球从来不为自己的包子样担心!

这一创世纪的突变,造成了全校的轰动,他甚至一举把全校“四大美男”中,当时比我们高两级的卓奇给顶了下来。第一次知道卓奇也在四大美男之列,就是听班里的人说的:知道不?被千夜顶掉的那厮,就是高年级那个常耍花腔的爷们。

我当时一捶桌子,心想:他爷爷的,终于有个俺认识的“美男”了!因为后来成为我第一任男友的卓奇,亦是和我一起长大的白翟的表哥。

我们曾有过数面之缘,虽然年纪不同,住的不近,再加上我平时避白翟如避蛇蝎,所以那时我和卓奇并不是很熟,但也勉强可以算是点头之交。

我是个超落伍的群众,初中那会尤其。只重玩闹嬉笑,偶尔顾顾功课,直接忽略了其他班的帅草,可怜地只记得年级四大金刚。因为他们粗壮的体型,真是过目难忘……

我会和卓奇熟悉起来,也是托千夜的福。因为他们班就在我们班隔壁,而且他也是篮球队的成员,和千夜又是好哥儿们。撞着多了,就混了个眼熟,有时还会打个照面。何况他被顶后,远比之前更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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