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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生之网络霸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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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做上了方大砖的蹭车,两个人很快就到了沪县城。
站在一间陈旧的商场前,秦霄看了看这个十几年前的沪县城郊区,车流少得可怜,偶尔过去几辆轿车也不过就是夏利、红旗……看了看远去的车子,秦霄感叹道,谁能知道这十几年过去之后,这里会是高楼林立,这里的一间小平房也能获得不少的搬迁赔偿呢?
想到这些,秦霄把自己的眉梢动了动,有一种想要拥抱这个自己将会主宰着网络发展的世界,一种欣喜之情让他不由地在脸上勾起了一抹弧度。
“你好,你是在等人吗?”这时一个清丽的声线响在秦霄的耳边,他一转身,身后站着一个十**岁的女孩子。只见她弯月似的眉毛下,闪着似星辰般璀璨明亮的眼睛,傲挺小巧的鼻子,倔强的翘着,那细小如樱花似的唇瓣鲜艳似血。
呃……秦霄完全愣住了,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居然这么漂亮,他已经忘记自己想要干什么,眼神直直地盯着她看。
“你好,你是……?我是红豆!准确地说,我叫谢雨瑶。”女孩子莞然一笑,当秦霄正视了红豆几秒钟之后,他才发现,红豆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儿,只是那鼻眼之间,透着些熟悉的感觉。
虽然未施脂粉,那种清纯……林拉?!是十六岁的林拉吗?!
“呃……你好,我,我,我是秦霄……”秦霄已经完全不在状态,刚刚还沉浸在与红豆见面的兴奋里,现在已经被眼前现实重重一击。
他又愣了一下,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把手伸了过去,因为谢雨瑶已经把手伸在他的面前有一会儿了。
“呃……”红豆迟疑了一下,因为在她看来,能够和自己成为同盟的人,至少应该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才对,可眼前只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衫,皮肤黝黑的少年就是那个操作网络熟练的人?!让她感觉有些不敢相信。
秦霄回过神来,他发现红豆的眼神里带着些迟疑,他的脑子已经转了几圈儿,任谁也不会相信重生的事啊,但要怎么能取得她的信任呢!
秦霄聚了聚眉毛,目光灼灼。林拉为什么会与红豆在一起?难道?
“哎呀!表姐,你不是说带我来看一个电脑高手吗?就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站在一旁的林拉大声地囔着带着娇气。
“呃……”谢雨瑶轻轻地用手拍了一下林拉扭动的肩头,“别乱说话!”带着些歉意说道:“这位是我的表妹,我就住在她家里……”
一阵摩托车的呼啸,戛然而止在不远处,一个穿着一身牛仔衣的少年,朝着他们的方向招了招手。
“表姐,你不走我可走了啊……”林拉根本就没有把十五岁的秦霄当回事,甩开谢雨瑶的手,跑到摩托车跟前,上车,一溜烟儿走人!
林拉!秦霄前世已经被她骗得好苦,为了不与她与何子健再有交集,他已经打算避开这两个人,可是命运为什么又让他们相见!
林拉居然是红豆的表妹!!
秦霄看着远去的摩托车,脑子里一片空白。
站在一旁的红豆则一脸的不快,她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不像电脑高手的秦霄,“唉……你们十五六岁的孩子都爱开玩笑吗?”说完就大步往前走,她不相信秦霄。
因为不与林拉接触,就要放弃红豆对我的支持吗?
秦霄咬了咬嘴唇,提了提剑眉,急忙叫道:“红豆!你等一下,你的怀疑完全是有道理的!”
他三步并做两步,赶上正在往前走的红豆,清了清嗓子道:“你不相信我是秦霄,我还怀疑你是不是红豆呢!”
他的话一出口,红豆已经走出去的步子,又撤了回来,“噢?我要怎么证明我就是红豆呢?!”
秦霄的眼睛里显着些异样的光芒,“当然要在电脑上证明了?!”

第10章 谢文彬
红豆细细地打量了眼前这个除了眼神有些深邃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泥土般的质朴的少年,“我说,你可别乱说话,我红豆还从来都没有骗过谁!”
秦霄带着些不屑地笑意,“那就证明给我看吧!”
红豆也就是谢雨瑶的姑姑家,就住在商场附近的一栋二层新楼上,这房子不大,可里面的装饰却是当时最时髦的最新款,秦霄打量了四周,把注意力放在了一进门的客厅里的那台电脑上。
啊……太好了,是九五年最有钱的人也很难买得到的。
秦霄心里暗赞,他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不待红豆说什么,他把电脑打开,看着电脑开启之后,便侃侃而谈:“这台电脑里安装的是,1989年intel推出80486芯片,它的特殊意义在于这块芯片首次突破了100万个晶体管的界限,集成了120万个晶体管。在80x86系列中首次采用了risc(精简指令集)技术,可以在一个时钟周期内执行一条指令。它还采用了突发总线(burst)方式,大大提高了与内存的数据交换速度。”
秦霄没有再按下任何一个键子,反而站起身来,走到了吃惊的红豆跟前,“也就是说,这台电脑要比我之前用的那台cpu为286的先进了两代,大众都喜欢称这种cpu的型号为486!”秦霄把手一摊,作出了一个十五岁男孩不可能有的深沉表情。
红豆虽然有些怀疑,但她的眼睛里已经泛着些欣喜的光芒。秦霄马上娴熟地操作了dos,用代码编辑了一条很小的指令,以高中数学中的函数为内容作出了一道很简单的选择题。
“呃……”红豆愣住了,她的心里不觉一震,她感觉自己被眼前这个少年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带着不一样的感觉,那完全是一种震撼!
谢雨瑶瞪大了眼睛,刚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在红豆的身后响起。
“你真是一个天才!你好,我是红豆的哥哥,我叫谢文彬。”看着那人用瘦得如柴棍一般的手指,推了推比瓶子底薄不了多少的镜片,秦霄知道他一定是一个书呆子,至于呆到什么程度,一时还无法判断。
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儿,会用一点电脑不奇怪,可他的能力已经超出了他的年纪,从这一点上看,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天才!
谢雨瑶和刚刚进来的谢文彬不由地都在心里赞叹着。
“哈哈,我这个妹妹从不久之前就总提起的秦霄,就是你吧!”谢文彬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
秦霄看了看谢文彬的年纪,也就在二十五六岁,如果是在自己穿越之前,比他还要大上几岁。
“你好,我是红豆的网友,我叫秦霄。”秦霄很镇静地回答着,三个人坐下后,红豆还是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他。
谢雨瑶没有再说什么,反倒是谢文彬问道:“你也有电脑?!”在那个年代,一个城里人想买上一台电脑都不容易,别说一个乡下人,谢文彬的疑问是有根据的。
“呃……,我有一个土豪朋友,噢……土豪就是万元户儿!他叫方大砖……”秦霄有些无奈可是他也还是絮絮地说着,看着红豆白净的面庞上的表情一点点恢复信任,他才停了下来。
可当谢文彬再一次仔细托着他的眼镜打量秦霄时,他才开口问道,“小伙子,你知道吗?我也是一个编辑程序发烧友啊!来,你来看看我的书。”
被引进书房的秦霄无意间一回头,看到谢雨瑶正望着他们的方向,那一袭长裙让她整个人都显得清纯,一抹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辉。
噢!卖嘎屯!醉了!
秦霄眯着眼睛,望过去,害怕目光被人发现,又马上收了回来。
“你看起来好像不是住在城里,你住哪里?有什么打算?”谢文彬对这个电脑小天才很感兴趣。
“我下个月就可以住到一中的宿舍里,因为我刚刚考取了这所学校……”秦霄语速很快,可这重要的信息还是被谢文彬捕捉到了。
“一中?!你是说你考取了一中?哈哈哈!”谢文彬已经开始大笑了。
“太巧了!我在一中教书!”谢文彬把眼镜一推,“你就住在我这里吧,这里有一个空房间,考取大学的学生刚搬走,你正好可以住进来。”他的话里带着些兴奋,因为这个少年身上的天赋让他的眼前一亮,长久以来困扰着他的那些符号与数字,就一串一串地跳了出来。
“真的可以吗?房租我会按时交的,”因为住在这里总比那个什么宿舍要好得多。
秦霄刚舒了一口气,打算跟在谢文彬的身后去看房间,一个声音响起:“什么?一个乡下土包子要住在这里?”
是林拉!

第11章 新的想法
秦霄压低眉毛,目光深沉起来,因为他知道选择住在林家,得到红豆与谢文彬的帮助,就得面对林拉这个小魔女!
“不行!我不同意!”林拉已经给秦霄了一个下马威,可就是刚刚与谢文彬谈得高兴时,秦霄已经打定主意把命运扭转。
“大表哥,你也不过就是借住在我林家,你有什么权力让外人来!”林拉用一副主人的态度无理起来。
谢文彬推了推眼镜,一时无语。
一个深沉的声音响在她的身后,“真是没有礼貌!拉拉回自己房间去!”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几人的面前。
“爸爸!”林拉甩着手上了二楼。
“姑父,这位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学生,他会租住这里那个刚空出来的房间。”谢文彬把手一引,秦霄抬眼一看,这人正是日后的林氏金融大亨——林福泽。
“伯父您好!”秦霄很有礼貌地打招呼。
我了个去,我这是掉到他们家的窝子里来了,会不会姓何的也一起会出现!
命啊!命!秦霄不禁就摇了摇头。
正被走到楼梯一半的林拉看到,她回头深深地挖了秦霄一眼。
秦霄则一脸正气,目不斜视。
放心,已经在你手里死过一回了,你长得再美,我也不会玩火**!
一抹淡紫色的阳光落秦霄的身上,秦霄已经回乡下取了简单的行李,再次回到自己实现梦想的出发点——沪县城郊区。
“秦霄!”熟悉清丽的声音,“你走这么快干嘛?”谢雨瑶从后面赶了上来。
秦霄停住脚步,转身站住,眼睛望着从耀眼的阳光里走来的谢雨瑶,“东西多吗?重不重,要不要我帮你!”
虽然秦霄现在十五岁,可是他那时的个头就已经不矮了,一米七六的个子,再加上常帮母亲做农活儿,身材健硕初露端倪。重生了一次的他,深深地知道健康对于自己来说多么重要,他每天坚持跑两公里,做一百个俯卧撑,只穿着背心的上身已经有肌肉的轮廓显现出来。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这么点东西,也不重。”秦霄把自己的包袱往后背上一搭,伸手就把红豆手里的那个菜蓝子接了过来,大步流星地往回走。
倒把谢雨瑶弄得脸色绯红地跟在他后面,几乎是小跑儿地跟在后面。
虽然这是一个很好的搭讪机会,可秦霄一下子不会说话了,那些关于什么泡妞绝招,什么搭讪一百法,还有什么如果吸引妹子的眼球,这些东西他着实没有少看,可现在的他与重生前是一个样。
总之除了电脑,他不想再招惹女人!虽然谢雨瑶可能会是一个好女友,好妻子,好母亲!
秦霄又狠狠地摇了摇头,让自己努力清醒!
“我们还没有好好谈谈呢,一明前两天又把这个月的款子打了过来,你的已经到了你的户头上了。”谢雨瑶说完,转脸微笔着说道:“你不请我客吗?你是不是应该把我的嘴堵上啊,让一明知道他崇拜的一位大神,居然是一个高中生?!”谢雨瑶笑着把目光落在了路边的一台冰激灵机器上。
“噢……”秦霄木然。
在对待女孩子的问题上,他本来就很木讷。
他豁地站住,转身向着路边走去,没一会儿买了一个草莓口味的冰激灵,几乎是硬塞到红豆手上的时候,却又看到玉指纤纤,秋波滴溜……
完了!我要over了!
秦霄甚至不敢去正视红豆的明眸!他把红着的脸往旁边一别,“呃,我,我,我先走了。”
红豆出神地看了一会儿他远去的身影,一滴已经融化的奶油落在了她的手上,红豆边吃边往回走,一些仰慕就像种子,开始萌生在谢雨瑶的心里。
吃过晚饭后,秦霄、红豆、谢文彬三个人都聚在了电脑前,当然,操作者是秦霄,另外两个人只是在大跌眼镜的粉丝。还有一个被当成空气的林拉,远远地抱着双手站在楼梯边。
一个问题被解决之后,秦霄很郑重地说了一句,“我想注册一个网吧。”他看着谢文彬那瓶底一样厚的大眼镜,圈圈的螺纹根本就没有办法让他看到谢文彬的眼神,伸手把它取了下来,正视着谢文彬的脸,“怎么样?”
几秒钟的停顿后,就是三个人激烈的讨论,最终三人商定用谢雨瑶的身份注册,老板是秦霄,因为他要独自投资。
言毕,秦霄把眉毛挑了挑,目光从电脑屏幕上转向了谢雨瑶,“你这么信任我,我可以保证,只挣不赔!哈哈!”这话一出口,倒把两个人心得目瞪口呆。
网吧是什么?
三个人在大厅里的谈话被坐在书房里的林泽福听得一清二楚。
好一个有经济头脑的小子!
林福泽从虚掩着的门缝里望出去,秦霄的样子显得很不寻常。

第12章 父母的担心
秦霄也注意到了书房里投出来的目光,因为这进的林福泽不过就是一个在工厂实业上微有收益的小老板。
他完全没有把林福泽放在眼里,因为这些人,日后都会被他踩在脚下。
秦霄查到自己的银行帐户里已经有了十一万元的收入,这些是侠剑行给自己带来的第一桶金,细细地规划了之后,取出了六千元。
回到谢文彬那里,他把一千元递到了谢文彬的手里,“你帮我转交给林伯父,我的房租。”
谢文彬一脸的诧异,“呃……这么多?!”要知道他的工资也不过就是一个月三百元,这些钱比他三个月的工资还要多!
“霄子,这钱哪里来的?房租不着急的,再说……”谢文彬在接过这一叠灰蓝色的票子时,他不由地问了一句。
“彬子,你放心,这完全是合法的收入,具体过程我不想告诉你,但是雨瑶是知道的,你放心。这些作为我的房租,不知道够不够?”谢文彬接过钱,有些意外,但还是选择相信眼前这个一脸正气的少年。
“我得回趟家,今天晚上就会赶回来。”秦霄怀里揣着对于他的父母来说就是一笔巨款的人民币时,自己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看着车窗外倒退的绿树,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一个改变自己命运和父母命运的人。
可当秦霄把手里的一叠钱放在父母面前的时候,父母的第一反应却是惊愕!
“霄子,咱家是穷,可孩子,咱不能做什么对不起国家,对不是人民的事儿!”王素娥把一块红薯放下,先于秦方开了口。
“说,这钱是哪来的?孩子你犯了钱不要紧,最重要的是咱们改了就是,快说,这钱是哪来的?!”秦方看起来是在压着自己内心的怒火。
呃……这,还成了来路不明的钱了?怎么解释他们也不会听懂,不如这样!
“是一个好心人借我的,爸!妈!我的命太好了,你们猜怎么着,我和大砖进城后,我居然遇到了一位老师,爸,就是我要上的县一中的老师,我把家里的情况跟他说了以后,他不紧让我住进他的家里,还把学费借给了我。”秦霄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用手背一抹。
额地个老天啊,我说是我挣的,那一定毁了!
王素娥和秦方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最后两个人一商量,把家里攒起来不舍得吃的土鸡蛋装上了五十个,两个人死死地跟住秦霄,两个小时后,三个人一起来到沪县城的林福泽的家里。
“谢老师,我回来了!”秦霄住在他家里半个月,这是第一次称呼他为老师。
“霄子,回来了?来来,快来看看,帮我看看这句,我写得对不对?”谢文彬头也不回就大声地说着。
“谢老师!”秦霄放大声音大声地又叫了第二遍后,他感觉秦霄对自己的称呼有些怪怪的,他一回头看到一对年纪在四十几岁的乡下人站在门前。
“快,快请进!这两位是?”谢文彬急忙站起身来,看了看秦霄。
“这是我爸我妈,他们要来谢谢您借我的学费!”秦霄有意把“学费”两个字狠狠地咬着说了出来。他走到了谢文彬的身边,用力地挤了挤眼睛。
谢文彬眼睛高度近视,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秦霄奇怪的表情,“学费?什么学费?!”谢文彬这一问,倒把秦方和王素娥本来就提着的两颗心,又拎了起来。
“谢老师,就是那五千块学费啊?!”秦霄用力在谢文彬的后背上拧了一下,谢文彬才反应了一下,大声说道:“对,没错,那钱是我借给他的,说是借倒不如说是给,你们看,这个孩子啊太聪明了,他现在是我的电脑老师呢!那些钱就算我的学费!”
秦霄听了他的话,才松了一口气,秦方夫妻二人则转忧为喜,急忙把手里的那篮子土鸡蛋放下。
“谢老师,你好,我们是同行呢!”秦方先把手伸了过去。
夫妻俩跟谢文彬一阵寒暄之后,又在秦霄的引领下转了转他们家里的这座新楼房,看起来全新装修,又看到电脑,两个人不住地点头称谢。
秦方和王素娥像做了一场梦似的,被秦霄送到了车站后,欣慰中带着些忧虑,上了回乡下的车。
秦霄总算舒了一口气,正打算往回走,只见对面有人大喊着,“臭小子,你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秦霄眼见着一个少年从自己的眼前跑过去,后面的小巷子里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哼!我爸有的是钱!你们想怎么样?!”

第13章 不算英雄救美
“钱?!哈哈哈!钱现在是小事儿,我们只想让你陪哥哥玩玩儿,哈哈哈!”一个地痞大声地笑着,挤到了正被四个小混混赌住的林拉的身边。
“滚!你信不信,我爸找人……”林拉的语气里已经没有底气。
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秦霄还没有转过小巷子就已经听到出是林拉的声音。
他在巷子口拾起了一根半米多长的木棍,转到了四个人的身后。
“哥儿几个,干啥呢?”秦霄虽然年纪不大,可个子不小,再加上这半年多的体能训练,他已经是一个型男。
“哟,有管闲事儿的!”一个小混混转身看到秦霄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把手往鼻子上一抹,“小子,你也不撒泼尿照照!”
秦霄可没有恋战的习惯,他举起手里的棍子,半笑着说道:“哥儿几个知不知道,这是啥?”
“这是打狗棍!”话音未落,秦霄已经用手里的木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四个小混混打得满地找牙,捂着头四下逃窜了。
见了眼前的这一幕,林拉突然就有一种想投到秦霄怀里的感觉,可她还是硬着语气,撒着娇说道:“哼!土包子,还说电视里的英雄救美啊?!”
秦霄停下正在走着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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