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新娘:总裁,我不嫁!-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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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绯烟只是漫不经心的点头:“嗯,你定吧。”
金晟夜开车带她来到了一家以昂贵价格出了名的法式餐厅里。
宋绯烟与他面对面坐着,微微感到有些不自在,她可是从来没有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用餐。但现在她的身份又是千金小姐,绝对不能出了差错,让金晟夜看出她其实是个冒牌货。
于是,她极力保持优雅迷人的微笑,千羽野告诉过她,遇到不熟悉的人和事,微笑是消除对方戒心的武器。
“点餐吧。”金晟夜在餐椅上坐了下来,将菜单递到她手上:“随便点,我请!”
宋绯烟尴尬的笑笑,接过菜单一看,额头上直冒冷汗。
妈呀,全是法文,她完全看不懂啊!
可是千绯烟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不可能看不懂的,若是她说不会点,一定会让金晟夜起疑心;但若是胡乱点错了,更加会让金晟夜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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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今晚,去我那?(一)
“怎么了?没有你喜欢吃的吗?”金晟夜挑眉,疑惑的看着她略微有些迷茫的表情。
“没,没有……”宋绯烟连忙摇头,不想被金晟夜看出什么破绽。
“那为什么还不点?”金晟夜深沉的眸子望着她,带着些许的探究。
宋绯烟面色为难,脑海里不停的想着要怎么样蒙混过去,这时候找千羽野求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她只能靠自己。
忽然,脑袋里灵光一闪,宋绯烟想到了一个主意。
“刚才你不是说这家餐厅是你最喜欢的法国餐厅吗?你一定很熟悉这里的招牌菜,不如你帮我叫几份你爱吃的,让我也尝尝!”宋绯烟睫毛弯弯,说的合情合理。
金晟夜当然乐意效劳,他勾起妖孽的笑容,用一口流利的法文,跟服务员说了些什么。
看着他泰然自若的神情,宋绯烟只是低低的叹了一声。
这就是差距,她跟有钱人还差了好几个档次,回去得让千羽野再帮她恶补下才行,要不这样装下去,迟早得露相。
灯光下,她的眸子仿佛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暮霭,明暗不清,却闪烁着华丽的光泽,吸引他的注意力。
他留意到她穿着套装的身材,紧致的包裹着玲珑的身躯,那领口敞开,衬着她肌肤如凝脂,像芝兰花一般清透。
不知为何,金晟夜总觉得眼前的千绯烟跟他认识的千金小姐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上来,以前他是很排斥跟豪门千金交往的,以至于父母安排的几场相亲他都以最严厉的方式回绝了,他是情愿碰外面的女人也不愿意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但对象如果换成是她……
“绯烟,做我的女朋友吧!”突然,他俯过身子,眼神激荡的看着她。既然对她有兴趣,为何不名正言顺的争取呢?反正外界对他们的关系早已因为那则新闻报道,传得沸沸扬扬。
“啊?!”宋绯烟显然吃了一惊,刚喝进去的一口热饮几乎要喷了出来。她没想到他这么直接就说了,她还正想着要怎么跟他套近关系呢。
金晟夜眼里闪过熠熠的光彩,径直帮她决定道:“绯烟,做我女朋友!明天我家有个家庭聚会,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宋绯烟震惊的几乎说不出话来,她还有理由拒绝吗?以女友的身份跟金晟夜一起出席金家的家庭聚会,必定会在那里遇到金家的准女婿雷御风,那不是她一直想要接近的目标吗?
可是这一瞬她还是犹豫了,因为来的太快太突然,她几乎以为不真实。
“那个……我们这样发展的是不是有点太快了?”她有些别扭的说,虽然他们彼此都是在演戏,可交往一天都不到就要见家长,这进展也太飞速了吧。
金晟夜妖孽的眯眸,眼里闪过惑人的邪气:“快吗?我的女友一般都要先上床再确定下来,你是唯一一个我们还没有发生关系,我却主动追求的女人!”
“那我是不是该因为金少对我的‘特别待遇’而感到万分荣幸?”宋绯烟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意
第二十章 今晚,去我那?(二)
金晟夜微掀起薄唇,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荣幸就不必了,只是你以后就是我的女人了,在我没玩腻你之前,其它男人送给你的东西,统统没收!”
宋绯烟怔愕了一下,眼里涌起一股厌恶,只是被她低垂的头,很好的遮掩着。
她不过是讽刺的恭维了他几句,这个男人竟然真以为自己在夸他,真是好笑,他难道不觉得自己这副自恋的模样很欠揍吗?
侍应生将金晟夜点的餐上来了,宋绯烟本就不饿,再加上胃口也不大,只装模作样的喝了几口汤,就不再动了。
金晟夜却绅士地拿起了叉子,亲自为她切牛排,边切着还边做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要不是看在你是我未婚妻的份上,本少爷才不会亲自帮女人切牛排呢?”
“这么说你只帮男人切牛排咯?”宋绯烟挑眉,玩趣的逗弄他。
金晟夜被她一句话噎住了,立即反驳:“当然不是!”
只是刚一抬起头,便撞见宋绯烟眼里掠过的一抹狡黠的光芒,他立即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看着她精美又细致的脸蛋,此时正绽放着无比灿烂的笑颜,顷刻间,他只觉得她的笑容是他见过最美丽的。
心,在这一刻仿佛被什么撞击了。
他的眼里只看到她的笑,仿佛她的笑能够感染一切。她笑的样子很美,可安静的时候,他觉得她明朗忧伤的侧脸更加吸引人,迷离涣散的黑瞳,像是承载着数不尽的忧伤,让人忍不住想要呵护她,将她拥入怀中好好的疼爱。
金晟夜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了。莫名的情绪迫使他一把扯过宋绯烟的纤细的臂腕,将她搂入怀中,深深的吻了下去。
他的吻不似千羽野那般魅惑霸道,而是轻柔细腻,在她柔软的唇瓣上反复的辗转着。
宋绯烟没有挣扎,她睁大双眼吃惊的看着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望着近距离的金晟夜,她能够数清楚他黑色的长睫毛,他白皙的肌肤,还有那完美到无懈可击的五官。
这男人生下来就是祸人的妖孽,对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只不过他跟千羽野一样,其实是冷血动物,对任何女人都只是玩玩。
他们都从来不相信爱情,却把爱情当作了消遣品。
他们有的是资本,俊美绝伦的外表,数不清的家族财富,金钱是个数字,女人也只是玩物,爱情从来都是他们利用的筹码。
就是在此刻,金晟夜跟千绯烟这一吻,仍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利用,因为餐厅里有不少记者已经把照相机对准了两人接吻的一幕。
金晟夜趁此机会,给了记者一个漂亮的特写。
深吻持续了很久,金晟夜将宋绯烟香软的身子,困在椅座和他的胸膛之中,她的吻似乎有某种独特的魔力,吸引着他一尝再尝,而她馨香的身子更是散发出迷醉的香味,金晟夜呼吸灼热起来,下腹也燃起了一团火。
“今晚,去我那?”他边热情的吻着她,边眼神迷离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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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撒旦从天而降(一)
宋绯烟面色一僵,身子立刻僵硬了起来。
她的身上喷有助情的香水,自然是为了提高男人在跟她相处时的欲望,金晟夜的意思她懂,只是她还是不习惯这么快就将自己交给他。
和千羽野上床是逼不得已,至于金晟夜嘛,他暂时还没有这么大的利用价值,如非必要,她是不会对他主动献身的。
“不好意思,我想去下洗手间!”宋绯烟低垂着头,不等金晟夜回答,她已经转身小跑进厕所里了。
宋绯烟气喘吁吁的将胳膊支撑在流理台上,望着宽大的玻璃镜,泪水就这样变成雾气蒸腾,她几乎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现在的她,几乎已经变成自己不认识的自己了,她不想这样的,一点也不想主动亲近那些男人,甚至对他们的吻,她都感到无比的恶心,可是想起以辰的仇,她又不得不勉强自己这么做。
以辰,她到底该怎么办?
好不容易平复了情绪,宋绯烟在镜子前补了个妆,推开了洗手间的门。
这时,一阵刺鼻的香气随风飘来,宋绯烟似乎记得在哪里闻到过。
她抬起眸子,看到的是Emily的一双充满敌意的眼神。
这女人还没走,她一直跟踪着他们?
这是宋绯烟第一个意识,然而不待她反应,下一秒只听“啪!”,响亮的一声,宋绯烟的右脸已经赫然出现了五个鲜红的手指印。
“别以为你是千金小姐就有什么了不起的,抢别人的男人是要遭报应的,贱货!”
Emily妆容精致的脸上闪过一抹恶毒,她盛气凌人的瞪着她,冷不丁的用力推了宋绯烟一把。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快的宋绯烟来不及反应,她的脚本就没站稳,被Emily这么大力的一推,身子猝不及防的向后栽去。
只是令她意外的是,预期的疼痛没有降临,她的身子反而坠入了一个并不温暖的怀抱。
“啊,对不起,对不起,雷总!我不是故意的,原谅我!”Emily刚才那副凌厉的气势,立刻软了下来,她又惊又惧的鞠着躬,不停的低声下气道歉。
宋绯烟简直错愕,这女人一前一后的态度,也太判若两人了点吧。
不过,她刚才说了什么?雷总!!
不知为何,宋绯烟在心里蓦的打了个寒颤,仿佛是预感到什么,她猛的转头望过去。
男子高大的身躯就在眼前,一头浓密的黑发,深邃如刀削般冷峻的轮廓,一双凛冽的黑眸如深不见底的漩涡,让人如坠冰窖,全身黑色的西装更是将他强大的气场衬托出来,仿佛来自地狱的王,要将这世界毁灭。
他,就是雷御风!!
外表俊美如宙斯,内心却狠绝犹如地狱的撒旦。
他手段残忍跟嗜血,是闻所未闻的,一夜之间便血洗了欧亚四大家族,这其中也包括以辰的家族企业,他对亚欧经济重新洗牌,让自己成为这个游戏规律的王者!
凡事不服从他的,不是被他派去的人暗杀,就是被吞并,他就是要主宰整个世界。
就连国际联邦局,对他各种不同的身份跟狠辣的作风,都是望尘止步!!
第二十二章 撒旦从天而降(二)
“滚——”
雷御风眼眸一沉,冰冷阴鸷的字眼从他的喉头溢出,仿若肃杀的冷芒将人毁灭于无形。
Emily吓得脸色都变了,浑身上下直打哆嗦。
“对不起,雷总,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她不停的弯腰道歉。
雷御风的眼底,映出一抹血色般的残佞,他不耐的再次强调:“我说,滚!!”
森冷的语调从他的牙缝中迸出,周遭的空气都跟着下降了几个摄氏度。
宋绯烟的心,也跟着紧了紧。
她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将视线上移,直视望进男人一汪幽邃的冷眸中。
不可否认,这男人确实很俊美,但也冷漠危险的让人发指,尖锐的棱角好似出鞘的寒剑,闪烁着幽深锋利的锋芒,周身散发出锐利的气焰,像是一口就能将人吞噬。
与此同时,雷御风也在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她,他冰冷的视线射出凛冽的寒光,直刺向宋绯烟的眼眸——
宋绯烟这才意识到,刚刚他的那两句“滚”是对她说的,而她的身子因为刚刚没站稳正好摔在了他的怀里。
他一定以为她是主动投怀送抱,又或者是在跟他玩欲擒故纵的伎俩,像他这样高高在上的男人,通常对女人的主动亲近,都抱有鄙视心理,尽管她这次真的是意外摔倒他的怀里,也一定会被他认为是别有用心的女人。
想到这里,宋绯烟竟然笑了!!
想她千方百计的设法接近雷御风,脑子里已经想好了几百种华丽出现在他面前,吸引他注意力的方式,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与他的第一次见面,竟是以这样狼狈的姿态。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是上天要她在雷御风——她的仇人面前丢尽了脸吗?
看见宋绯烟竟然笑了,Emily以为她是吓傻了,心里不满的抱怨着,她想死也不要把她拖下水啊,得罪了雷御风,她们的下场都可想而知。
雷御风目光紧盯在宋绯烟的笑面上,鹰隼一般的厉眸里闪过一抹幽深。
她是第一个见到他,眼里没有流露出一丝畏惧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他与她对视,她不但没有害怕,没有退缩,反而还在笑。
虽然不知道她是在笑什么,是笑自己,抑或是他,但不得不说,她的这缕笑容感染了他。
雷御风生平第一次有想要关注一个女人的兴趣。
于是他突然俯下身,向宋绯烟靠近——
她穿着身纯白色的长裙,脸若纯净的白玉,细眉弯弯,鼻子小巧而精致,一头黑色飘逸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两排羽睫却如蝴蝶的翅膀般扑扇着,一双翦水秋眸眸顾盼生辉,仿若水做的一般,灵动而不染世间一丝尘埃。
她长得极美,全身散发出一种诱人的美丽,也恰好是雷御绯最爱——摧毁的类型。
他是天生的地狱王者,黑暗撒旦,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想要去摧毁,而这个女人已是他很久都没有碰到过,想要毁灭的对象。
雷御风全身的热血沸腾了起来,他似乎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猎物,可就在这时,一个不适时的声音传来——
第二十三章 强行带走她(一)
“绯烟!!”
金晟夜一声惊呼赶了过来,在看到宋绯烟身子不稳的倒在雷御风的怀里,脸上还有个巴掌大的红痕,而Emily正吓得半死的在一旁道歉,他立即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Emily,你胆子越来越大了,连我的未婚妻也敢碰?”金晟夜一道冷厉的视线射向了罪魁祸首,怒气的责问。
他刻意将‘未婚妻’三个字咬的很重,既是说给Emily听的,也是说给此时仍旧搂着宋绯烟的雷御风听的。
但雷御风就像是没听见似的,依然不动声色的搂着宋绯烟,甚至还特意将她的身子往他的怀里挪了些。
Emily苍白着一张脸,被金晟夜难得露出的紧张眼神伤到,她知道这男人以前从来不会为了哪个女人这样大发脾气的,可今天却因为她扇了千绯烟这一巴掌,恨不得要杀了她似的。
如果说刚刚她还有一点不甘心,现在是完全没有了,因为她已经看出金晟夜对这个千家小姐的不一般,恐怕与她联姻不仅仅是因为家族关系那么简单,只是他这心思金晟夜自己还没意识到罢了。
“金少,对不起,我不知道她会摔倒,刚刚我只是轻轻的碰了她一下,你一定要相信我……”Emily结结巴巴的解释。
金晟夜的眼神变得更冷了,仿佛都透露出彻骨的寒气来,他朝Emily怒吼道:“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会让你彻底的消失!”
“是,金少!”Emily怯怯的点头,不敢再多言。
“滚!”金晟夜不耐烦的喝斥,大步来到宋绯烟的面前。
“你没受伤吗?”他目光担忧的望着她,语气出奇的轻柔。
宋绯烟几乎错愕,眼前这个温柔的男人会是金晟夜那个花心大少,错觉,绝对是错觉!
“雷总,我的未婚妻麻烦你了!”金晟夜从雷御风手里接过宋绯烟,语气客气又疏离。
雷御风幽深的黑眸紧了紧,冷峻的眼神望向宋绯烟:“你就是千家小姐?”
“是的!”宋绯烟淡淡的点头,刻意留心了雷御风脸上的表情,又漫不经心的将目光移开。
她读不懂他刚才眼里一闪而过的深邃代表着什么意思,是对她的兴趣,还是因为没有跟千家联姻的悔意?
不管怎么说,她已经成功引起了雷御风的注意,尽管是以这样的方式。
“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先离开了!”宋绯烟深知,让一个男人记住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吊起了他的胃口,再突然消失,这样才能引起这个男人长久的兴趣。
既然她的目的已经达到,继续留下来跟雷御风搭讪,反而会显得没有神秘感了。
她要把他对她的惊喜,全都留在明天金家的聚会上。
见着她离开了,金晟夜立即追了上去,也不顾餐厅里这么多人得眼光,他一把将宋绯烟扛到了肩上,直接带了出去。
“你——金晟夜!!放我下来,快放开我!”宋绯烟拼命扭动着身子挣扎着,试图从他强悍如铁的桎梏中挣脱
第二十四章 强行带走她(二)
金晟夜脸色阴沉,感觉到肩上的重量和羽毛差不多一般轻,他的眉头蹙的更紧了。
直接将宋绯烟塞进车里,发动引擎,将车子开了出去。
“这里是哪里?”宋绯烟诧异的看着金晟夜将车子停在一栋别墅前,他竟然亲自将她抱下了车。
“我家!”金晟夜脱口回答。
“你家?”宋绯烟吃了一惊,这里好像不是金家的豪宅吧。
“这里是我在外面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住。”金晟夜淡淡的解释,掏出钥匙开门。
宋绯烟愣了愣,下意识的联想到这栋别墅是金晟夜特意买下来金屋藏娇的,他应该经常带女孩子来这里吧。
金晟夜似看穿了宋绯烟的想法,邪恶的眯了眯眼,朝她这边靠了过来:“别误会,这里我只带过你一个女人来过!”
“谁误会了?我才不关心你到底有没有带其它女孩子来过呢。”宋绯烟嗔了他一眼,别过眼去,嘴硬的说。
可心里还是小小的得意了一下,没想到她在他心目中竟是可以带回家的女人,这是不是说明了他对她的特别?
金晟夜打开门,宋绯烟跟着走了进去,才来到大厅,她就被震撼到了。
这屋子的装修风格别有韵味,甚至于是她最喜欢的格调,只是像金晟夜这样的花花公子,也喜欢这种趋于梦幻的唯美设计风格吗?
她在千羽野给她的资料里看过,金晟夜是学建筑设计的出身,曾经在这方面颇有成就,只是金家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五年前他被迫放弃了自己的设计理想,回国接手家族企业,此后就变成了一个人尽皆知的花花公子。
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他也是憧憬梦幻唯美的格调,所以才能设计出这样的房子吧。
金晟夜看着门口的小女人愣愣地站在那里,他好笑的走过去,轻捶了下她的脑袋:“怎么样,我自己设计的房子,喜欢吗?”
“还不错!”宋绯烟勉强的点点头,不打算褒奖他。
只是金晟夜已经乐得沾沾自喜了,他给她指了客房的位置,又回到自己房间找了件还没拆封的新衬衫出来递给她。
“客房里有浴室,我这里没有女式睡衣,你穿这个吧。”他倒是大方的说。
宋绯烟低头一看手里的黑色衬衫,哑然失笑,GUCCI限量版啊,一件顶得上普通公司员工两年的工资,他拿来做睡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