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季的青春张扬-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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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季的青春张扬
1、
公元1999年——历史书上描写重大事件都是这么开头的——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我18岁,长大了。
一路上磕磕绊绊,竟也被我进了大学。还是扩招好啊!
为这事,老爸在梦里笑醒过好几次,还说我是做梦踩到了狗屎。
这不是诬蔑吗?梦是我做的,我踩到狗屎他怎么会知道,我又没告诉他。
我认真的指出他证据不足,他敲着我的头说:“你是我儿子,我怎么会不知道?”看着老爸的脸,我油然而生敬畏之心。
老爸说要送我去报到,我骄傲地拒绝了。好儿郎混身是胆,区区两千里路那在话下。
原本我指望老爸给我买一张飞机票,过过坐飞机的瘾,谁知道他递给我一张火车票。
算盘落空了,让我好生郁闷。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我一个人坐着火车从昆明来到西安。
为报复老爸不给我买飞机票的事,我赌气不坐学校的校车,打了张的来到学校。
车上的表显示出的价钱是19。5元,我爽快的抽出两张10元的钞票,丢给司机,说“不用找了,剩下的是小费。”然后很潇洒的转过身向学校的大门走去。
我对自己这一连串的动作满意极了,哇,原来大方可以给人带来快感。难怪那些暴发户们要比着烧钞票了。
踏进学校的大门,我的心情开始激动起来。我决定,为这一历史性的时刻,进行祷告,就在校门口的中央。
祷告什么呢?莎士比亚说过:“这是个问题。”
A、 科科得第一,年年奖学金:你以为你是谁啊?那有年年踩到狗屎的。
B、 路上捡金砖,天上掉钞票:这是在学校,抢银行啊,你?
C、 阅尽万千花,美女任我泡:老大,现实一点吧,这是理工类院校。
决策是痛苦的。正当我为这决策而痛苦的时候,门卫粗暴的把我从门中央推了出去。
用得着那么大劲吗?我可是读书人啊。要不是我下盘功夫还算扎实,早被他推到在地。
一辆车从我身边开过去,是奥迪,后车窗被摇了下来,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头坐在里面闭目养神,后来听人说是校长——校长就可以这样子吗?
祷告的气氛被破坏了,我只好悻悻地走进学校。
2、
九月份西安的天气,依然是酷热难耐,天气预报说三十六度,有资深人士指点说这是骗人的,至少有三十八。
对于一个刚从昆明过来的人而言,这样的天气显然有些残酷。可是我竟然还穿着一件外套,外套里面竟然还有一件皮马甲。
不是我喜欢热,也不是我傻,我的智商起码有80,因为老师说过,只要你智商不低于80,你都能考上大学。
我不敢脱。马甲中装着一万块钱,虽然我的家境不算太坏,但这是我有生以来携带的最大的一笔巨款。古人说,财不外露,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
我傻傻的站在学校食堂门口的那棵小树下。12点半,还有1个小时工作人员才上班。
风是热的,令我想起小学时写作文最常用的那句描述天气的话:“天热得向蒸笼一样。”高中的时候我对此嗤之以鼻,曾指着小表弟的作文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然后把它强行换成:“太阳懒懒的挂在天上,阳光暖暖的向我拥来,风是清新的。”并为我的诗意自豪不已。但我现在却真实的体验到“蒸笼”两个字用得是多么贴切。
所以说,人长大了,不一定就会变得聪明。
我眼前是形形色色却一律穿着T恤短裤的人们,都是来报到的。无一例外,每个新生旁边都陪着一个或两个大人,在高高兴兴的说话,或跑前跑后的忙着。
只有我,一个人站着,穿戴整齐,表情严肃。
那天,我是学校里最独特的一道风景。
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要拒绝老爸送我过来的要求。
周围很多人注意到我了,已经有人开始指指点点。虽然我一向低调,但那天我确实很醒目——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
在别人的讥笑和嘲讽中能够保持体面,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我挺起胸,大义凛然的样子。
3、
在我最狼狈的时刻,她出现了。
这个开头不是很美妙,与琼瑶阿姨写的大相径庭,让我很是失望。后来我常常对她说:“为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狼狈的时刻。”她就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完了,接道:“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然后又笑,上气不接下气。
那天,她先是惊奇的盯着我看,然后低头,偷偷地笑,最后终于忍不住,弯腰哈哈大笑起来,那么肆无忌惮。
至于吗?夏天穿棉袄,冬天穿背心,个人的爱好问题,数九寒天里商场的模特儿还穿三点式表演,也没见谁在旁边看得那么开心的。
我恼怒似的看了她一眼,心里却闪过一个词:花枝乱颤。男人有的时候真的很贱,虽然我只能被称为男孩。
不可否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漂亮的女孩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总是很容易就可以勾引住一个男孩的心。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她终于直起腰,斜斜的看我一眼,然后抿着嘴跑开了,我长吁了一口气。可是一会儿,她又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两个人,应该是她的爸爸妈妈吧。
可恶!
她们在离我四五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她用嘴朝我站的方向努了一下,叽叽咕咕地向她父母说着,很开心的样子。她妈妈微微的笑着,她父亲则是一脸的严肃。她大概看出了父亲的不高兴,撒娇似的靠过去,并用手指着我。她父亲显然生气了,粗暴地把她的手打落下来,转身走了。
她呆了一下,开始撅嘴。
“活该!”我心里暗暗高兴,向她做了一个鬼脸。她狠狠地瞪我一眼,又继续撅她的嘴巴,眼泪开始往下掉。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享受报复的快感。后来的事情表明我这样做是极其不智的,她屡屡向我提起这件事,并向我示威,扬言要讨回公道。迫不得已,我只好利用饭桌来摆平这件事,但没过几天,她又会提起。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我的钱包很快的瘪下去,生活由小康沦落到贫困线以下。不过,这也让我早早的见识到饭桌的威力,并从此应用得得心应手。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有这么一个小插曲,不算太坏,至少不至于太无聊。当然,当时我并不是这么想的。
4、
报名的老师来了,大家一齐向食堂门口涌去,人顿时多起来。中国就是人多,看来计划生育还得继续。
我们学校每年的新生报到都是在食堂进行。一溜儿排开的桌子,按系分组。每张桌子前面都排着长长的队伍,老师正对着大家,快速的点钞票。我总认为他们的眼里一定闪着贪婪的光芒。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无比的正确。
大二以后,每年新生报到时,看到食堂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我都极为不屑。但在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冲进去!把钱交了!领到宿舍门钥匙!把外套脱了!把马甲脱了!世界就变得清爽了!”
在如此美好的信念支撑下,我强打精神,强行在拥挤的人群中扒出一条路来。旁边有家长在小声的埋怨,我并不理会。
专注,是我最大的优点。
正当我踌躇满志,专心拨拉出那条世上本没有的路时,有人在后面拽住我的胳膊。我颇为不悦,回过头去,想显示出我的强横,却看到一张恶狠狠的脸。是她!我一愣,突然间有些心虚。
“后边,排队!”她虎着脸说。
不知怎的,我竟然乖乖的站在她的身后。我并不叛逆,但也很少这样听别人的话,尤其是一个我并不认识的女孩子的话。这让我感到有些屈辱。
但我仍然站在了她身后,她似乎很高兴,我潜意识里是这样认为的。
排队的过程冗长而无聊,难怪有那么多人喜欢插队。
幸好有她的头发可以看。
她的头发不长,刚好过肩,直发,我喜欢的那一类,可惜有一些凌乱。发梢上传来幽幽的洗发水的香味,与周围污浊的空气的味道格格不入。我偷偷把脸凑近些,让鼻孔可以笼罩在这股淡淡的清香之中——后来她说我这是偷香,考虑到有生命危险,我不敢辩白——其实我当时只是想知道她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
可惜我对洗发水的认知仅限于飘柔和海飞丝,一直到她填完自己的报名表,我也没能分辨得出。这事后来我问过她很多次,她都是一脸神秘的对我说:“不告诉你,女孩子的秘密!”脸上写满了得意。
我挪了挪身子,偷偷的看她填写的报名表,“计算机系9902班 陈可可”。跟我一个班的,我心里不由得一阵窃喜。
犹豫了一下,我摆出一副笑脸,对她说:“我也是9902班的。”直到今天,我仍然怀疑,我当时是不是显得有点谄媚。
她“哼”了一声,没理我,头高高扬起,象一只骄傲的小公鸡般地走了出去。
我愣在那里,不知是该怒还是该喜。
5、
终于一切都办完了。我用钥匙打开宿舍门——宿舍在306,开门的瞬间,我有些迟疑,毕竟,这里将要埋葬我四年的青春。
对不起,请原谅我用埋葬这个词,因为在我看来,睡着的时候活人跟死人没什么区别。这是一个大部分时间用来睡觉的地方。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我亲自用行动捍卫了这个词的权威。
房间里有三张高低床,靠窗的两张床位已经被两位尚未谋面的家伙捷足先登。
窗外是小小的阳台,阳台左侧还嵌进一个小小的厕所,厕所旁边紧挨着一个粗制滥造的水池。站在阳台上,足球场一览无遗。对于这样的设施配备,我还是比较满意,据说这是西安高校中最好的,不知是不是真的。不过我宁愿相信它是真的,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为我们学校感到骄傲的地方。
他们人不在,应该是到市内闲逛去了。对于新来的人而言,大雁塔、小雁塔、古城墙,再加上那个盛满臭水的兴庆宫公园,西安市内还是有不少值得一看的地方。
我是因为想看兵马俑才报考西安的。但是因为想看兵马俑而押上四年的时间,这个注下得未免太大了。
我选定一个靠角落的地方,那里两面靠墙,让我有一种安全感。对于上铺还是下铺,我踌躇了半天:上铺我每天得爬上爬下,下铺则要多洗很多次床单。我在爬床和洗床单之间摇摆,最后一咬牙,决定选上床。这是一个让我后悔了四年的决定,因为他们基本不洗床单,而我每天都在爬上爬下。
草草的铺好床,脱掉令我狼狈不堪的外套、马甲,还有长裤,倒头就睡。太累了,从上火车后,我就没好好睡过觉,整整两天!
在火车上睡觉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尤其是一个人。
我曾亲眼看着小偷用刀片划开我身旁那个人的衣服,从口袋里把钱掏出来,厚厚的一沓。他的手法娴熟之极,干净利落,面容平静,像是例行公事。我下意识的紧紧衣服,没有吱声。周围醒着的人都没有吱声。明哲保身,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选择,我也不例外。事后我也曾谴责过自己,但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中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阴影——人总是很容易原谅自己。
我倒下去就睡着了。宿舍不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美好事物的地方,但那毕竟是我在西安能够找到的唯一一个可以安然入睡的地方。
睡着了,很沉。
6、
醒来的时候天已黑,宿舍里的灯光惨白惨白的,让人很不舒服。
我是被吵醒的。
我坐起来,看到唯一的一张桌子旁围坐着六个人:三个稚气未脱却自命不凡的年轻人,唇枪舌剑地讨论着中美的双边关系;三位饱经沧桑而世故老练的中年人,心平气和地聊着一些无聊的话题。
桌子上摆着花花绿绿的零食,这东西勾起了我的食欲,一时间竟感到饥饿难耐。
我胡乱套上裤子,跳下床来,向他们咧了咧嘴,算是打过招呼。
其中一个中年人站起来,递过一支烟。
“抽烟吗?”
“我不会。”我摇摇手。
“不会好,不会好!”他说着把烟放在自己嘴上,想了想,又拿下来,插回烟盒。
我的眼睛死死地盯在零食上,肚子也很配合,“咕咕”地叫了起来。这么精彩的表演竟然都没引起他们的注意。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把眼光收回,转身到水池边,抹了把脸。
“我到外面吃饭,您们慢慢聊!”我脸上摆开笑容,向他们说道。
几个中年人忙不迭的点头说“好”,那三个家伙却只是用鼻孔“嗯”了一声,继续高谈阔论。
“以后我有东西也不给你们吃!”我心里暗暗诅咒。初来乍到,不好伸手去抢,只好带着满腔的失望离开宿舍。
在学校周围找个吃饭的地方倒也容易,所以我很快就回来了。
宿舍门旁边站着一个人抽烟,看到我来了,扬手跟我打招呼,是刚才那个递烟给我的中年人。
“他们都不抽烟。”他讪讪的说。
“哦!”
“您贵姓?”
“我姓吴,叫吴愚,大智若愚的愚!”
自打懂事起,我就对老爸给我起的这个名字表示反对,但每次都是反对无效,后来就不再挣扎。再后来,发现这名字其实不错,大智若愚嘛,于是得意洋洋,四处宣传。工作后,发现这名字其实经典,譬如现在,每次向别人推销自己的时候,我就说:“我姓吴,吴愚,愚蠢的愚!”于是听的人笑,说的人附和着笑,其乐融融。很奇怪的,每次说这句话,总让我想起另一句话:“生活就像是一场强奸,如果已经无法避免,还不如学着闭上眼睛去享受。”
“呵呵!你父母呢?”
“噢,我是一个人来的!”我骄傲地说,然后等着他夸奖我。
果然,他诧异的看着我,“了不起啊!”,他说,“其实我们家小建也想一个人来,但是我不放心。”
“小贱?!”我心里暗笑,但是不好表现出来。中华是礼仪之邦,不可以那么没礼貌。
他丢下烟头,跟着我走进宿舍。然后拍着我的肩膀向大家说:“这是小吴,吴愚。一个人来的,了不起啊!”
在座的五人齐齐抬头看我,两个中年人嘴里还不停的说着,“不错不错。”顺便瞟了一眼他们的儿子。
站在我身后那位中年人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以后我们家小建就拜托你照顾一下了。”
我受宠若惊的点头,心里飘飘然隐隐有一种鹤立鸡群般的伟大。
正陶醉间,忽然感到有六只死鱼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让我心里发毛。人的第一感觉往往是最灵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果然没少吃他们的苦头。这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在别人的长辈面前表现出我的优点来。
7、
在一派谦让祥和的气氛中,我认识了三位在我四年生活中扮演了极为重要角色的人物:小贱、大头和二胡。当然,这些是绰号,我取的,后来广为流传,以至很少有人再叫他们的名字。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对事物特征的概括能力还是挺强的。
有一次一个女孩打电话进来找小贱,二胡接的。那边说“我找×××”,二胡一听,说:“你打错了!”就把电话撂了,片刻后醒悟过来,已铸成大错。小贱非说是他老婆打来的,并说二胡是蓄意破坏他们的夫妻感情。二胡有口难辩,被迫用五包康师傅来了结这件事。我在一旁实在看不下去,替二胡辩白了几句。小贱双眼直视着我,伸出一根指头,很干脆地说:“一包!”我伸出两个指头,小贱摇头,说:“一包半吧。那包你吃面,我喝汤。”于是成交。
二胡从此慨叹人心不古。
小贱大名刘永建,广西人。“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永贱”。据说名字贱的人命好,不知他爸给他取名的时候是不是这么想的。人长得倒是名副其实,梳了个分头,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
大头叫方立波,山东人。大头有两大,一是我们宿舍的老大,二是头异乎寻常的大,他好像没什么特点。应该还算是一个好人吧。好人的意思就是说他每周会去打两次水,扫一次地——我们宿舍每周打扫一次。后来有人无聊,租了一部叫《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的动画片来看,害得他三天不敢出门,不过他的名头倒是愈发响亮了。
二胡是俺们宿舍的形象代言人,1米86的个儿,瘦高型,横起来可以当晾衣杆的那种。如果那位MM不喜欢这一型的,就当我没说过。他自我介绍时先唱:“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然后说道,“我叫胡勇”,脸上带着北京人特有的一股骄傲劲儿,我当场晕倒在地,大头要拉我起来,我说:“别理我,晕着呢!”
二胡会弹几下吉它,在宿舍表演过几次,拨弄得象一把破了的二胡似的,所以叫他二胡。
他弹的时候大家都挺烦他,后来有人偷偷把二胡的弦全给挑断了,哦,错了,是吉它。他也没追究,只是很凄苦的吟:“知音少,弦断有谁听!”从此,这把吉它就被流放到宿舍最顶层的那个柜子里,积满了灰尘,到毕业的时候都没人想起它。不知后来的学弟会不会重新把它拿出来修好,弹出真正的吉它的旋律。
我嘛,上面都介绍过了,绰号?当然有。嘿嘿,打死我也不说!
8、
老头们都走了,大家也没必要再谈什么中美关系、中东问题了。
二胡首先提议:“由我给大家弹一曲吉它吧。”说完从他的床上拿起那把半新不旧的吉它,摆了个很酷的POSE,大家一齐鼓掌。
二胡心满意足的拨弄起吉它,一串如老水车般吱吱呀呀的声音从他的指间流出来。我痛苦万般地闭上眼睛,作陶醉状。幸好很快就完了,因为二胡说:“下边的我忘了!”
大家又齐齐地鼓掌,并对二胡的琴艺表示“佩服佩服”,又大肆替他吹嘘一番,再接着细细的问过他的学艺经历,最后小贱还表示要拜他为师。二胡的自信心空前膨胀,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不过这事小贱再没提起过,二胡倒是问过几次,小贱总是说“太忙太忙,没空!”
不知谁最先提起:“咱们班的女生怎么样?”
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