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不为妃-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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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奇怪的是,这群护卫方才一力将那群黑衣人诛杀,并未留下任何活口。
我虽知道那群黑衣人是花满楼的人,但他们应该并不知晓。
打斗了许久,若是连自己的对手都不知道是谁,这岂不有些冤枉?
两队人马厮杀的时候,我的眼光时有时无会朝紫衣妖孽扫射几眼,并未见过他有格杀勿论这样的示意。难道说,他下达命令的时候,正好是那群黑衣人距离我只有一公分,而我处于魂飞魄散的意境之时?
”你,你,你才是乌龟王八蛋;要不然,你为何要逃呢?”
“我一个弱女子,碰上这种事,若不逃,难道乖乖等着送死不成?”
“看他们的样子,主子必定不简单,而看你的样子,似乎没有什么武功,你何以会得罪了他们?”
面对和我斗嘴的护卫如此的关心,叫我心中生出几分怀疑来。
“你看看你们这群人之中,除了你,别人都是一副安安静静地模样,就你是个话痨,你和我说这么多话,难道是看上了我不成?”
和我斗嘴的护卫面色赤红,连耳根都有些发红。
“你想多了,他平常就话语多一些!”
紫衣妖孽这适时的话语,也不知道是替这护卫分辨呢还是狡辩呢?
“方才那伙人,你知道他们的身份?”紫衣妖孽说完之后,又问了一句。
“知道!”我如实答道。
“噢?说来听听。”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为何要告诉你们?”我反唇相讥。
“我们杀了他们这么多人,肯定是结下了梁子,你总得让我们知道是谁,这样也好有什么应对措施。”
说这话的,既不是紫衣妖孽,也不是和我斗嘴的护卫,而是紫衣妖孽身后的一名护卫。
他没说错,他们救了我,花满楼里的人若是查出实情,绝迹不会放过他们。
☆、83章 :五个人?二百两银子
“那些黑衣人,是花满楼派来的!”
还是告诉他们,让他们心中有个数,也有个防范。
我虽没有寻求他们的帮助,是他们一厢情愿自己上来帮我,然而,不管过程如何,结局是他们将我从阎罗殿里活生生拉了回来,还是毫发未损的拉了回来。
他们若不是遇上我,也不会犯下这等杀孽,更不会开罪花满楼,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必须对他们付出一定的责任。
〃花满楼?花满楼?“
惊呆的,不仅仅是和我斗嘴的那名护卫,其他护卫也纷纷有些惊呆。
花满楼遍布全国各个角落,眼线极广,势力极大。
江湖之上,白道和黑道都得对他们让三分。
这些护卫倘若一早知道那些黑衣人是花满楼派来的,兴许会三思而后行,兴许会眼睁睁看着我死在他们面前。
介于和我斗嘴的那名护卫这几个字略长,叫起来十分吃力,为了方便表述和称呼起见,我打算给他起个绰号,叫斗鸡。
”你何以会惹上花满楼呢?“斗鸡问我,眼珠子瞪地老大。
”我若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你们会相信吗?“我无语道。
”惹了花满楼你还能如此平静,我倒真心佩服你了。“
斗鸡那哪是佩服的眼神,那分明是一副怜悯的眼神,那副模样,仿佛在看一只垂死挣扎的狗。
”惹了花满楼你们还能如此平静,我不止真心佩服,还真心膜拜。“我回敬道。
方才,就在我说出花满楼这三个字以后,就连紫衣妖孽的眼里也出现了一丝丝动容。
连他都对这个花满楼有几分忌惮,看来,我的好日子彻底是要到头了。
然则,动容是动容,惊呆是惊呆,这群人,很快就表现出了淡然和平静的神色。
这说明什么,说明花满楼虽然厉害,可他们也是敢太岁头上动土的。换而言之,也就说明,这群人的身份几乎和我推测的可以接壤。
”你当真不知自己为何会得罪花满楼吗?“斗鸡又问我,眼里有了几分好奇。
”兴许他们是受了什么人的好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吧!“我答道。
我若知道他们为何要杀我,我何至于如此纠结和郁闷?
一个人最大的悲哀,那便是他怎么死的,连他自己都不知晓。
”据我所知,他们可从来不干杀手那种勾当。“斗鸡答道。
据坊间传闻,花满楼的确不做杀手的买卖。
昔日,江南有个大富豪,曾经派奴仆抬着十箱金银财宝拜访花满楼的一位堂主,想让花满楼替他除去一个仇敌。
花满楼的那位堂主,看到那十箱才财宝之后,连眼睛眨都没有眨一下就严厉拒绝了。
问题来了,既然花满楼不做杀手的买卖,偌大的花满楼,弟子少说也有万众,那究竟是靠什么养活他们的?
不做杀手的买卖,这花满楼兴许做青楼,做赌坊这样暴利的买卖。
言归正传,”那又如何,坊间不是流传,花满楼杀人,从来不问缘由吗?兴许他们中的某个人只是看我不顺眼而已。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人都有。“我回复道。
”花满楼虽然做事时常不问缘由,可似乎一向并不杀老弱病残。“斗鸡答道,眼里有一丝偷笑的意味。
老弱病残?我一口唾沫淹死你,说你是斗鸡给你面子了,你这么毒舌,汝父母知否?
”兴许那人脑子被驴给踢了吧,毕竟这世上胡乱咬人的疯狗不少。“
斗鸡敬我一尺,本着华夏民族的光荣传统,我自然得回敬他一丈。
”你,你,你骂我是疯狗?“斗鸡两眼怒睁。
我发觉斗鸡有两个很明显的特征,第一个是,他一着急一生气的时候,立马就会脸红脖子粗。第二是,他着急生气的时候,说话会结巴。
”能听出我这是在骂你,那就说明你还不是个白痴。“我继续回敬他。
我与斗鸡斗嘴期间,其他的护卫,仍是安安安静地在一旁倾听,在一旁观看,期间,还不忘露出某种会心的笑容来。
凡是人,皆有个共性,那就是喜欢看热闹,喜欢做围观群众。
紫衣妖孽的神情,有些捉摸不透。
我喜欢爱笑的男子,因为爱笑的男子,运气都不会太差。
可惜造化总是喜欢弄人的,我所遇上的男子,个个都是不爱笑。
哥哥不爱笑,青阳不爱笑,这紫衣妖孽也不爱笑,朱正虽然爱笑,可那种笑容,尚未直达肺腑,陈志远也爱笑,可太过嬉皮笑脸,也不是我喜欢的笑容。
遇上一个爱笑的男子,怎生就那么难呢?
他们悠闲地在马上待着,我一双老腿不停地在地上走着,顺带还和斗鸡间或斗斗嘴。
活了小半辈子,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和我斗嘴斗不停的,人生也算是有了新的乐趣。
眼瞅着终于到了梅龙镇的地界,我终于如释重负,缓缓松了一口气。
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二百两银票,挽一团,朝着斗鸡扔了过去:”接住,你们那五个兄弟,毕竟是因为我受的伤,这些钱给他们看大夫,顺带买点补品。钱是少了一点,可这已经是我全部的身家了。“
我全部的身家,自然不会是二百两,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全部的身家?“斗鸡接过纸团,说着将团拆开,细细看了几眼。
看斗鸡这幅全然不信的神情,我又掏出荷包,信手打了开来,无奈地说道:”好吧,我身上是还有十几两银子。可全部给你们了,我自己怎么办,总归是要留一点在身上的吧,嘿嘿!“说着还不忘露出一个干巴巴地笑容。
此刻,我不由得对自己产生了几分膜拜,这演戏的功夫,我是愈来愈得心应手了。
”谁问你要钱了?再说了,我们这五个兄弟的命就值二百两银子?“斗鸡不屑道,说着也将银票挽成团,朝我扔了过来。
”人的性命,自然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二百两银子,只是聊表心意而已。“我接过纸团,又朝着斗鸡扔了过去。
斗鸡接过之后,又朝着我扔了过来。
如此反复再三,颇有几分杂技杂耍的感觉。
生平从未见过像斗鸡这般磨磨叽叽的男子,这还哪是一个男子汉,这分明是个十足的娘炮。
这次,我并未朝着斗鸡扔过去,而是朝着斗鸡旁边一个小护卫扔了过去。
那个护卫,年纪不过十六七岁,他参加了方才的打斗,还受了一些轻伤。
如此小的年纪,只落了个轻伤回来,他日,这护卫必定非池中之物。
“钱又不是给你的,你自作什么多情!来,少年,接着!”扔过去的时候,我附带补充了一句。
小护卫朝着紫衣妖孽看了一眼,然后接住了银票,随即将银票缓缓打开,用手捋平,放进了怀里。
看吧,这才是对待银票的正确方式,这才是果断干脆的纯爷们。
半晌之后,终于看见了人家。
”好了,梅龙镇已经到了,我就先告辞了。出来这么久,家人也该担心了?“
当今之际,还是提早和这群人分开为妙,省得被这娘炮一直给缠住不放。
斗嘴虽然是一件乐事,可斗地多了,人能受得了,嘴巴它也受不了啊。
”知道家人担心,你还一个人跑到那荒郊野岭?你说你莫不是去私会情郎不成?不对,私会情郎身上岂会带那么多银子,还带着包裹,你该不会是和情郎私奔,结果对方没来,抛弃你了吧?“
说斗鸡墨迹他还真是墨迹到家了,我一口唾沫不淹死他,我一小口一小口慢慢淹死他。
”我爱干什么便干什么,关你屁事!“
休要怪我爆粗,实乃这斗鸡太过烦人。话说我长地像被人抛弃的模样吗,若说抛弃,那也是我抛弃别人好不?
好吧,我的确长了一张被人抛弃的脸,被父母抛弃,被哥哥抛弃,也许,我那未来的夫君大人,也是会离我而去的。
也罢,想这些伤心的碎事做甚?
假使生活欺骗了你,那你唯一能做的,也只有以生活欺骗你的方式去欺骗它。
”你一个姑娘家,说这般不文雅的话语,真是有伤风化!”
斗鸡诚然是一副哆嫌的语气,外加一副鄙视的神情。
鄙视我的人多了,你算个老几?
“既然你觉得我有伤风化,那还是离我远一些为好,省得玷污了你这文雅人。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迈开步子,赶紧开溜,再这么耗下去,估计我那泼妇的一面就要彻底爆发出来了。
得罪花满楼,我若是再得罪别人,那毫无疑问是活地腻味了。
虽说生活再三欺骗了我,可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总有翻身,总有逆袭的机会。
斗鸡没有拦我,那紫衣妖孽也没有拦我,如此,那最好不过。
短短几日,可等再回到梅龙镇的时候,恍然间犹如时隔十年百年的感觉。
等看到龙凤店那三个大字之后,我是差点老泪纵横。
进去之后,我该如何向他们交代小兰和小五的行踪呢?
我自然不能如实对他们言明,那样,似乎显得我做人太过失败。
☆、84章 :金屋藏娇?
在店外拐角的位置站了好大一会,店里虽然没有我的照应,但生意似乎一如既往的好。
照这个情形来看,我完全可以把店扔给小竹,自己去游山玩水。
凤龙店的周围,也似乎没有什么可疑的人物。
按时间来算,此时花满楼的人应该发现那十几个黑衣人的尸身不久,想来还在去向楼主禀告的路上。
这样一来,我是否就具有了逃命的机会和时间呢?
答案是否定的,姑且不论花满楼早就盯上我,即便没有被盯上,今日,因为我,死了花满楼十数名兄弟。他们若要能放过我,那太阳除非从南面出来。
既来之,则安之。
倘若命中注定我只能活十九岁,那我绝迹活不到二十岁。
那个算命的曾说我命犯桃花,对此我只想说,桃花在哪,在哪里?
眼前忽然一片黑暗,该死的,是哪个孙子偷袭了我?
花满楼这些卑鄙的小人,用如此的手段对于一个女子,不觉得会遭人耻笑吗?
还有,下次麻烦抓人的时候能不能有创意点,背后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的行为?
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并不是暗无天日的山洞或者房间之类,也不是花满楼里的任何人,而是王如花王姑娘。
王如花不是去追朱正了吗,何以会在梅龙镇,又何以把我打晕呢?
此处,是一间女子的闺房,多半是王如花王姑娘的闺房了。
王如花能看上朱正,那就说明她的眼光还是不差的。
当我看到王如花房间里的摆设之后,我是更加深信不疑。
王姑娘的房间里,所用的东西,并不是那些非常出名的品牌,然而,却无疑是性价比最高的东西。
看她的长相和个性,再联系到这审美情趣,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好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还骗我说朱公子回了京城,我派人骑着千里马追击,还让我爹的熟人替我四处打听,可就是没有他的下落。守城的张大说了,压根就没见过朱公子出城。”
王姑娘翘着二郎腿,斜着身子靠在一张贵妃榻上,一脸愤怒地看着我。
而我,则坐在她身边不远的地上。
对的,没错,我醒来的时候就是以这个姿态出现的。
“出出进进那么多人,事情还过去了这么多天,你确定张大没有记错?你派人骑了千里马追,兴许朱正骑的也是好马呢。”
我嘴上虽然反驳道,可连自己都无法说服。
守城门的张大,为梅龙镇的人所熟知,并不是因为他是守城的侍卫,而是他那过目不忘的记性。
据闻,贵池的城门每一日出去多少人,进来多少人,张大是一清二楚。
不止如此,十日以内,进出者的名单,张大可以倒背如流。凡是不认识之人,张大自然叫不上名字,但可以清晰地形容出那人的长相、
二十日以内,进出者的名单,张大也能倒背如流,但偶尔会出一些小的差错,那差错,绝迹不会出在他认识之人当中。
张大来龙凤店经常吃饭,还和朱正说过几乎话,自然是认识他的。他说没有见到朱正出城,那就表明朱正是当真并未出城。
朱正没有出城,那就说明他还在这梅龙镇,还在贵池,那他会在哪呢?
“好马?还想在这骗我,朱正压根就没买马,你也不想想我家是做什么的。“王如花啐骂道。
我怎忘了,王如花她家的买卖当中,其中有一项就是这马匹。
这梅龙镇的马匹事业,早已让她那老爹一人垄断。
王如花自打对朱正一见倾心之后,闹地是整个梅龙镇人人知晓。
朱正倘若在王如花家买了马,那些店里的伙计,估计第一时间会巴巴跑到王如花跟前报道。
王如花虽然性格蛮横奇葩了一些,可她有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算盘打地极好。
他们家的生意,都是各个账房算完账之后,交由王如花王姑娘亲自审核的。
因而,王如花的地位,不同于寻常有钱人家的女儿一般是个只享福的样子货,王如花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他爹的右手,是王家的二把手。
正因如此,那些伙计们个个都对她极为敬怕,也个个处心积虑地变相巴结她。
知晓王如花看上朱正之后,那些伙计们连带着见着朱正越也是点头哈腰的。
这王如花的老爹王大关说来也是一朵奇葩,别人家的爹爹都替自己已到婚嫁年纪的女儿操碎了心,
这王大关可截然不同。
王大关不仅不担心女儿的婚事,反而不遵从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王大关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王大关说:”只要花儿看上哪个男子了,那我便把花儿嫁给他。“
王大关还说:”花儿出嫁的时候,嫁妆不会低于我身家的一半。“
这就意味着,谁要娶了王如花,那等同于空手套白狼,等同于一辈子都不会努力奋斗,等同于成了这贵池,甚至可能乃至淮南淮北淮中三个地区加起来的首富。
一时之间,王如花成了那些渴望着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爱财之人的香饽饽。
然而,王如花的眼界极高,梅龙镇几位极富盛名的公子哥,王如花从来都不放在眼里。
”你这狐狸精,快说,你是不是把朱公子给金屋藏娇了?“
王如花从贵妃榻上起身,迈着小碎步来到我的身前,大声问道。
金屋藏娇?若说金屋藏娇,那也是朱正藏我好不?
面对王如花如此咄咄逼人的气势,我选择甘拜下风。
”你确定朱正没有离开梅龙镇吗?“我继续装傻。
”十有*没有。“王如花答道,说完之后,又补充了一句,”不对,不是十有*,而是十打十没有离开。“
”可我店里的伙计们,分明看见朱正已经离去了啊。你若觉得是我将朱正藏起来了,那就派些奴仆前去搜搜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搜搜,你以为我傻啊,你会将朱公子藏在店里吗?你肯定将他藏在了一处无人的地方。“王如花不以为然。
这话说的,好像我有某种特殊癖好一般。
”藏在一处无人的地方,王小姐是觉得我把朱正藏起来会干些什么呢?“我反问道。
”谁知道你这狐狸精想干什么,反正你不想让本小姐见到朱正就对了。”王如花语气十分坚定。
王姑娘诚然高估了自己,当然也小觑了我。
嫉妒心,是个人都会有,女子尤其更甚一些。
姑且不论我和朱正还是清清白白的掌柜的和店小二的关系,即便我与朱正有了扯不清的牵绊,那我也不会干出那种把他藏着掖着不让他见人的事情。
首先,朱正那一张脸虽说比不上我哥哥和那紫衣妖孽,但也是能拿出手的。其次,只有不自信的人才会怕他人挖去自己的墙脚。再次,即便我想,朱正自个也不会愿意我将他藏起来的啊!
就算掏出一颗心来,王姑娘也许认为我还是在狡辩。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浪费唾沫呢?
“朱公子对我原本还是极好的,都是因为你这不要脸的狐狸精,都是你暗中勾搭朱公子,若不然,他那日在大街上见到我也不会不理我。你这狐狸精,勾搭梅龙镇其他男人也就罢了,竟然敢把主意打到我的朱公子头上来。你说我若是毁了你这一张勾人的脸,再剜掉了你这一双勾人的眼,朱公子看到之后,还会不会再看你一眼?”
王如花脸上的表情,有了几许狰狞,语气里也满是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