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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师父别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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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大雁在那里打了回转,然后继续往南飞去。没错,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正是回雁峰的山脚下!
  “云轻,你有没有听到水声?”
  云轻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会,还真的听到了一阵流水声,似乎是瀑布的声音。他来过这里几次,还从没听到过这水声,那是因为他从没这么靠近山脚过。
  “我们去找找哪里有水好不好?”朝歌兴奋地建议道,她还从来没有见过河流呢!说来也奇怪,她住的也不是极北缺水之地,明明生活在相对还算富裕的州县里,却从没见过河流。只能说,她去的地方太少了吧!
  “可是……我对这里不太熟悉,要是我们迷路了怎么办?”
  朝歌虽然不太聪明,但也不至于成了路痴,她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有点信心的,信誓旦旦地保证道:“不会的!只要是走过一遍的路,我应该能记下来!”
  云轻还是有点迟疑,迷路事小,要是王莞醒过来见不到他……最担忧的还是顾长卿的态度。朝歌看得出他在担心什么,又诱惑道:“我们就去一下子,看看就回来好不好?一定不会迷路的,要不我们一路上都做个标记?”
  云轻发现每次她问好不好的时候,那带一点点撒娇的语气让人无法拒绝,他再次妥协了:“那好吧!不过真的是只能看一看就要回来哦!”
  “放心啦,看一下就回来!”
  **
  可是,当两个小孩子因为好奇心想找到一个地方却半天都找不到的时候,他们哪里还能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初衷,唯一的目的便是:一定要找到!一定要找到!
  水声是听得越来越清晰了,可是半点水的影子都没看到。朝歌一心要往前走,云轻比她清醒了一点,沿路折断了树枝做标记,回去时好原路返回。他们先是沿着山脚绕了一个大圈,然后不知道在哪一个地方突然拐入了一道山路上,看着周围稀奇古怪的树,云轻叫住朝歌:“我们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说不定那水源根本不在附近呢!我们还是回去吧!”
  回去太可惜了,朝歌一百个不愿意“都走了这么远了,就再找找吧!你听水声是不是越来越清晰了?”
  云轻只能无奈地又陪着她走了一段路,可是越走越不对劲,他怎么觉得他们在走上坡路,步伐变得慢了起来,人也感觉很吃力。突然发现了什么,吃惊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走在前面的朝歌回过头来问道。
  他们现在走的这条小路歪歪扭扭的,而且还有许多岔路,每到分岔路口,他们都是随便选一条走的。也很少会回头看看,朝歌刚刚选了一条分岔路,而他现在正在路口,他只是想回头看一下他们走了多远而已,却没想到却看到了……
  “朝歌,你过来看看,我们好像……好像在爬山!”难怪他会觉得越走越吃力了呢!
  朝歌往回跑来,往那边看去,果然,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他们刚刚呆过的那片草地,山脚下的全貌都看在了眼里。从这高度看来,他们似乎到了半山腰。可是,怎么可能呢?这山的高度不低,他们就算走得再快走了再久,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到半山腰了吧?
  “现在你该死心了吧!还是说你想再继续爬山?”云轻倒没有想那么多,就是单纯地想催她回去而已。
  “怎么可能呢?”朝歌嘀咕道。她明明还能听到水声啊!这山上怎么可能会有河流呢?就算不死心现在也只能回去了,朝歌不满地撇了撇嘴,跟着云轻往回走。
  “往哪边走?”见云轻在这里停顿了许久,朝歌问道。
  云轻傻眼了,他明明就有一路做标记啊!怎么在这个分岔路口就看不到了呢?还是说,他忘记做了?思考了许久,还是想不出答案来,站在原地苦恼得很。
  “走右边吧!”
  “你记得?”云轻赶紧跟上去。
  朝歌要是真记了的话,说不定还能记得,可关键是她没记,一路上光顾着看风景找河流了,把回去这事忘得一干二净的,哪里还记得路。她说走右边纯粹是因为觉得右边的这条路看起来比较顺眼而已。
  **
  “朝歌,这路不对吧?”他们走了半天都没能看到他做的标记,是不是走错了?其实从一开始就错了,就算那个分岔路不走错,他们也不见得能返回原路。
  “我不知道……”朝歌优哉游哉,没有一点危机意识。也忘记了刚才是谁保证过一定不会迷路的。云轻还准备说什么,突然朝歌一声大喊:“你看那边!”
  以为她又在大惊小怪什么,云轻漫不经心地看过去,看到那一片瀑布的时候,他不由得张了大嘴。原来在不知不觉间,他们就来到了这里了。
  这片瀑布,并不是在回雁峰上,而是在相邻的一座山上。靠近一点才发现,两山之间,隔着距离不大的一道缝隙,轻功好一点的人,应该可以很轻松地飞跃过去。可是他们两个一点轻功都不会的人,所以只能在这里看着。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的回雁峰半山腰最靠近芙蓉峰的地方,芙蓉峰上的这块瀑布,虽不是从山顶一泻而下,但即使只是从半山腰处开始,也带给人以冲击感。飞泻而下的流水,流到山脚下时发出的轰隆声,还有不断飞溅起来的水花,这都是朝歌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所以一时竟看呆了。
  这便是传说中的芙蓉玉壁,不知水源从而而起,也不知落到山脚下的水会流向何处,这瀑布常年流水不断,没有枯竭过。芙蓉峰四周都被山环绕着,从来没有人上去过,所以也很少有人知道山上这绝美的风景。但只有从回雁峰半山腰处看这片瀑布才是看得最清楚的,半夜月光洒下来的时候,映在瀑布上,宛若碧玉般晶莹剔透,这也是芙蓉玉壁这名字的由来。
  朝歌呆呆地看了半天,还是觉得不过瘾,恨不得能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觉得CP要歪了?哈哈哈,作者君就是很不怀好意啊!

☆、第四十三章

  “你干什么呢?不要命了?”云轻拉住了她,他们从小路上往这边靠过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里很危险,他们站着的地方,似乎是绝壁。可朝歌看了半天的瀑布,他也就没打扰她,看她看着看着,身体不停地往那边靠去,他这才拉住了她。探头往底下看了一眼,只能看到芙蓉峰那边哗啦啦的水花,至于这边的山脚下是什么,他看不清楚。
  “我想靠得更近地看一看嘛!我从来都没有看过河流,更不用说瀑布了。只在书里看到过,今天好不容易见到了,所以想多看一看嘛!”朝歌语气里透着一股委屈。
  “你真的从来没见过河流?”云轻不敢相信。哪有人没见过河流呢?就算不是大海大江,也该见过小河流的,到处都有啊!
  “我以前生活的那个村子里,每家每户都有井啊!所以不需要跑很远去挑水。不过,虽然我家没有,但我每次都能弄到水,你一定不知道我是怎么弄到的。我每天晚上就趁着村子里的那个懒汉睡着之后,偷偷去他家里的那口井里打水,每次都能提满满一大桶回来。不过,我虽然偷了他的水,我也有给他打水哦!每天他一醒过来看见自己家里的水缸满了,还以为有神仙下凡帮他做事呢!说出来村子里好多人都笑他,说他不但懒,还爱异想天开。他肯定到现在还不知道是我帮他打的水呢!也不知道……我走了之后,他有没有自己打过水……说不定我不在他的井里偷水之后……他的井……已经枯了……”朝歌越说声音越小,这两年来,她很少想起以前的日子了,可每次想起心里都会泛起一阵酸意,毕竟是生活了这么久的地方,就算没有感情,也会有习惯。
  “那你想不想去看一看?”
  “啊?”
  “我说,带你去看一看,你去不去?”云轻在她耳边喊道,这瀑布的声音并不大,他只是觉得好玩才故意大叫着。
  朝歌也配合着他,喊道:“好啊!我们去哪?”
  云轻没有回答她,而是直接拉着她的手跑了起来。
  “这里是哪里?”朝歌看着这条小小的河流,脸上笑眯眯地问道。
  “应该是瀑布底下吧!”在朝歌盯着那瀑布看的时候,云轻就仔细打量着这里的地形了,他看准了那块地方,然后盯着那块地方跑过来,按他的预料,他们应该在瀑布正底下才是,可现在看着这一条平缓的水流,也不知道他们离瀑布底下离得有多远了,应该是流了不短的一条路才只剩下这么细的一条的。
  不过这已经让朝歌很开心了,她迫不及待地走了过去,看着这条只能算是小溪的水流,伸出了手去。
  水清澈见底,水底的石子也光怪陆离的,这水不深,才刚刚到她的膝盖处而已。
  双手伸入水里,捞起里面的一块块石头来,玩得不亦乐乎,玩的时候难得地还记得站在一旁的云轻,对他叫道:“你也过来玩玩啊!”
  云轻摇了摇头,他对玩水没有什么兴趣,看到她玩得这么开心他就很高兴了。朝歌见他不来,也不再叫他,又自己玩了起来。拿手捧了掬水,往前一挥,水花溅到了脸庞上,咯吱咯吱地笑出了声。
  朝歌突然看到一块很漂亮的石头,可那石头离她有一点距离,她又不想打湿鞋子,正矛盾着,突然看到旁边有一块大石头,于是搬了过来放在面前,垫在脚下。右脚踩上去晃动了几下,还算稳当,于是抬起了左脚也放了上去。
  可是,手还没碰到水底的那块石头呢!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就向后倒去。“扑通”一声,朝歌倒下去的时候,激起一片水花。
  “救命……”她不识水性啊!“快救我……”朝歌趴在水底说出最后一句话来,鼻子里嘴里灌下了水,让她十分不舒服,没想到第一次玩水,竟落得个被水淹死的下场,她大概是最悲惨的吧?
  “救命……”朝歌又叫了一声,发现自己还活着。再一看,咦?她真的没死。听到云轻的笑声才反应过来,这水根本就淹不死人的,她这么往后倒去身子都只浸湿了一半,除了刚才呛了一口水之外,她的头就一直在水上面呢!
  “哼!”朝歌气冲冲地看着站在旁边嘲笑她的云轻,故意装作生气地说道:“你居然见死不救,太可恨了!万一我刚才是真的有危险呢?笑,你还笑!”
  “好好我不笑了,哈哈……”他实在是忍不住啊!看朝歌刚刚倒下去那一瞬间喊救命的样子,他想起来就觉得好笑。“哈哈……我真的不笑了……哈哈哈……”
  “你……”朝歌气炸了,抬脚准备上岸来跟他理论,她这么站在水里裤腿都是湿漉漉的总觉得在气势上比不过他。
  可偏偏这世上有一种人,在哪里跌倒之后还会在那里再跌倒一次,朝歌就是这种人!脚刚刚抬起,很不幸地踩到了水底的一块小石头上,而那块石头因为长满了青苔,朝歌踩上去之后就是一滑,再次重心不稳地倒地了。不过这次可没这么幸运了,倒下去的时候,头恰恰好撞到了她刚刚用来垫脚的那块大石头上,朝歌当即不省人事。
  “朝歌……”云轻这下知道事情严重了,连忙跑了过去。
  艰难地把朝歌拖上岸来,他试了一下,他根本抱不动她,没想到这丫头看起来挺瘦但还挺重的。“朝歌,你醒一醒!”云轻怎么拍她都不醒,这才意识到他闯了什么祸。
  “救命啊……这里有没有人啊?”
  “救命啊!这里有人晕过去了!”云轻大喊着,可根本没有人回应他。也是,这深山里本来就没住什么人,他们还跑这么远,谁能找到他们呢!
  云轻急得团团转,手足无措起来。首先不说他还知不知道回去的路,现在朝歌还晕了过去,他该怎么办啊?看着浑身湿透了的朝歌,在这里等着也不是个办法,要是一直没有人来,等到天黑了,朝歌就算没事也要被冻死了。
  把朝歌拖到一块石头后面躺着,然后自己蹲在她身前,拉过她的两只手,准备背起她。若是平常他兴许还能背得起她,可朝歌现在失去了意识,一动不动的,云轻试了好几次,还是放弃了。
  “有没有人啊?救命啊!”
  “到底有没有人啊?”
  声音越来越弱,云轻嗓子都喊得嘶哑了,他不停地喊着救命,还跑到前面去看了一下路,可是根本就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所有的方法都试了一遍,也只能拖着朝歌走一段路而已,回去简直遥遥无期。他累得趴在石头上,看着朝歌昏睡着的脸庞,难道他要扔下她一个人在这里,自己回去搬救兵吗?
  “朝歌,你醒醒!”他又叫了一遍,可朝歌没有一点醒过来的迹象。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听到了一道声音。
  **
  “怎么了?”
  云轻发誓他从来没有觉得顾长卿的声音如此好听过,此刻他听到他的声音,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急急地回过头来解释道:“刚刚……”
  可顾长卿一越过他看到靠在石头上躺着的朝歌的时候,脸色立马冷了下来,当他看到朝歌浑身湿透了的时候,脸色更臭了。一过来便是语气不善地一句:“又是你干的好事?”
  “我……”云轻想解释,却发现说什么都没有用,这的确又是他干的好事!
  顾长卿一把抱起昏迷不醒的朝歌,朝云轻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人就走了。云轻只见他脚在山壁上换了几个方向,人就跳上了一处高涯,然后一跃而下就消失不见了。他挫败地站在原地,半响才反应过来:他要怎么回去?
  **
  回到竹屋,顾长卿一脚踢开朝歌的屋子,正准备把她放到床上去,可看了一眼自己怀中湿漉漉的人儿,又退了回来。刚想开口叫清风,想想又觉得不妥,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动手。
  抬脚轻轻一勾,床铺上的那床被子就在床上平铺开来,他迅速地把朝歌放在上面,然后闭上眼睛,凭着感觉伸出手去,抓住她的衣领,用力一拉。伴随着衣服撕裂的声音,朝歌很快衣不蔽体。顾长卿三下五除二地剥光了她,把她塞入了被子底下才睁开眼睛。这一连串动作下来,真是比他练一套腿诀还要吃力。
  顾长卿怒视着床上的人儿,心底的手机火越烧越旺,真有一种不想管她的冲动了。明明告诫过她多次不要跟那小子混在一起,可她却没有听进去过一次。每次不把他气到她是不会罢休的。他真不敢想象,要不是他无端地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跑去找她了,他们是不是现在还困在那里?
  咦?他好像把云轻忘在那里了,他不会有事吧?算了,就算有事也是那小子活该!他给他惹的麻烦还少吗?担心只是一闪而过,剩下的都是漠不关心。顾长卿已经适应了这样的想法了,和自己无关的人,没必要管别人的死活,但是在他生命中的人,他就一定会保护好!
作者有话要说:  长卿哥哥发怒了,后果很严重→_→

☆、第四十四章

  很想就这样不管她算了,至少现在很不想管,他只想回自己的房间好好睡一觉,希望明天一觉醒来,她又在屋外活蹦乱跳的了。但一想到如果把她就这样交给清风明月他们了,他们不但会有一大堆问题,而且还照顾不来她。顾长卿走了两步,又折返回来。
  其实她倒不怎么担心朝歌的伤势,她一向有很强的生命力,他相信就算她到了生命奄奄一息的时刻都还能有说有笑的。不是他太乐观,而是朝歌的确是让他刮目相看过。不过,就算她生命力再强,他现在还是得替她把把脉。
  把脉看病他懂得不是很多,只是依靠习武之人的惯常,若是脉象不稳,气流异常,那么肯定有问题,至于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他也只懂其一不懂其二。书上记载过的脉象他知道,对于没提到过的,他也不知所以然。
  不过顾长卿现在担心的不是看不看得出朝歌出了什么问题,因为他一直就只觉得她是昏睡过去了而已,他现在忧虑的是,他刚刚为什么要把被子盖那么好?
  朝歌人本来就瘦小,躺在被子底下,根本看不到什么起伏。被子盖住了她半个头,顾长卿正在思考着那个地方会是她的手。不能怪他太过于斤斤计较,他从小在这山谷之中长大,对于人之间的亲密,本来就心存余悸,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异性,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他还是不能习惯。就像每次朝歌粘上他的时候,他都会觉得很不自在。
  好在他的分辨能力还不错,准确地找到了朝歌的胳膊,从被子底下带了出来,两指探上她的手腕。脉搏平稳得不能再平稳了,都不能叫昏睡过去了,只能说是睡着了!顾长卿心里也安稳了不少,把她的手又放回被子里,只等着她再睡一会儿就叫醒她。
  左手抓着她的手,右手轻轻掀开被子的一角,顾长卿万万没有想到这种时候居然还会有什么突发状况,他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就看到了一路向下滑去的被子下露出的半个身体。
  通常这种情况呢,顾长卿应该立马闭上眼睛然后说抱歉才是,虽然他不是故意侵犯,但这毕竟也不是什么君子做的事。可他现在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道德这一块,只因为,他看到,那嫩白如雪的肌肤上,有一处鲜艳的红。
  顾长卿伸手替她拉上被子,盖至脖子处。强迫自己忘记刚刚发生的事,可是,只需要一眼,他怎么也不能把那幅图案从头脑里摆脱掉。朝歌胸口处的那块红色的印记,他似乎曾在那里见过。思索了半天,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一边在心里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一边在大脑的驱使下双手伸了出去。轻轻拉下被子,滑至胸口,真的再看一眼就好!
  朱红色的印记,长在胸口正中的位置上,并不大的一块,但印在如雪的肌肤上就显得有些刺眼。顾长卿还是想不起来来这印记在哪里见过,一时也说不清这印记像什么,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地有一种熟悉感。
  半响,不再去看,心里嘲笑自己道:兴许这不过就是一颗普普通通的胎记而已,他这般大惊小怪的,真是想多了!不过,他记得书上说过,女孩子胸口长胎记不是什么好事,特别是长在胸口正中间。
  那朝歌?他摆了摆头,这些不过是没有依据的说法罢了!他信这些做什么?他相信朝歌命里有福,就算没有,他也得给她创造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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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这一睡,又是睡了整整一天,醒过来的时候,只是嚷嚷着要吃饭,似乎什么都记不得了。顾长卿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问她还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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