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国猎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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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国猎艳》
作者:抱香
第1章 居然惹老子生气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作为代价,人类生存的环境开始逐渐恶化。然而,这些关乎人类未来的哲学思考,除了热心公益的社会学家,或者吃饱了没事干的闲人,大多数人是不会考虑的。
生活是如此的艰难,即便是在这样下着暴雨的恶劣天气,许多人仍然不得不出去讨生活。不管一个国家是多么的富裕,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衣食无忧,多数人不得不拼命的工作,以图一个温饱。不过,他们至少可以不用每时每刻都为自己的生命担心。
在社会的边缘地带,有一些人仍然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一个小小的失误,在别人来说代价可能是一通责骂,而对他们来说,代价就是生命!
一个人影靠在被雨滴击打得啪啪作响的落地窗前,时而皱眉望一下阴沉沉的窗外,时而扫一眼手中的笔记。
客厅里的灯亮着,照在男人的脸上,那是一张普通的面孔,没什么特点,只是年轻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风太大,卧室里传来一阵轻微的啪嗒声,男人脸色一肃,一股凛然的气势喷薄而出,仿佛有形之物一样,振的男人的衣服猎猎作响。
“谁?”一句艰涩的冷喝,从男人的嘴中挤了出来。
“哈哈,果然不愧是魁首的高徒,我这么轻微的动作也被你发现了!”一个矮胖男人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尽管身材臃肿,但是他的动作却极其轻盈,竟像是狸猫一般,不发出一点声音。“别误会,我不是敌人!”
男人冷冷地扫视着矮胖男人,对方的身上一点雨水都没有沾上,显然是一个相当出色的高手。“你是谁?是谁让你来的?有什么事?”男人不因矮胖男人的嬉皮笑脸稍微放松哪怕一下,浑身上下绷的紧紧的,就像一条已经张满了弦的弓箭一样,随时有可能弹射而出。
矮胖男人心头一凛,强笑了笑道:“秦笛,别乱来!我是地行组的特使地猫,专门给你分派任务的。这是我的信物!”地猫说罢,用尾指弹出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飞速射向秦笛。
秦笛左手轻轻在面前一抡,将金色物什抄在手中,扫眼一看,心中便有了计较,面色不动地道:“竟是以执行时间短暂闻名组织的金剑杀令,这么说来,我的时间不多了?”
地猫皮笑肉不笑地咧了咧嘴道:“这说明组织很信任你的能力啊?您说不是吗?伟大的魁首首徒临字第一杀手!”心中却是颇为不忿:“狗屁的临字第一!勉勉强强通过杀手训练的蹩脚成绩,凭什么占据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九部第一?要说那老不死的没徇私,谁会相信啊!”
秦笛眼底闪过一道怒色,依旧用平静的声音说道:“我刚刚从‘亚马逊’回来,对亚洲的情况并不熟悉。安排给我操作时间如此短暂的任务,恐怕不太妥当吧?”
地猫冷笑着道:“怎么?这么说你是对亚洲区执行长老不满咯?进入组织那么久,你该不会不知道组织的规定吧?”
秦笛心中的怒意更盛,却不得不忍气吞声。地猫的潜台词,秦笛心中十分清楚:“幽影会”十三位长老,是实际的掌权者,对于组织的影响力,远远比摆在台面上的魁首要大的多。如果自己还想继续生存下去,任何一位长老都是不能得罪的。
“好!这个任务,我接了!”秦笛冷冷的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寒冷的语气直奔地猫而去,仿佛是有形之物一般,紧紧将地猫包裹住。
一道淡淡的白色轻雾,从秦笛说话的刹那,便忽然从地面浮起,将地猫牢牢裹住。
“幽影会”杀手众多,用毒本来就是基本功之一,地猫审查了一下自己,立即发觉情况不妙,只是却看不出裹住自己身体的是什么毒,当下连忙服软:“有话好说,别动手,千万别动手,毒可不是那么好玩的!”
秦笛微微一愣,用毒之术他自然精通,只是这会儿用的却不是毒啊!难道说~自己掌握的特殊能力,竟然会让别人误认为是毒术?如此一想,秦笛心中不由得竟是一喜。
还在杀手训练营的时候,秦笛就知道自己有一种特别的能力,那种能力来自一个奇特的小本子,和小本子一同记载的,还有一些连毒研所都没听说过的奇特炼毒方法,秦笛原来的打算是利用地猫愣神的一刹那,立即把他给制住的,不过现在看来,似乎不用了!自己只用自己的那种异能,就可以制住地猫!
“你到底想干什么?快帮我把毒给解了,你不可以杀我的,我是传令使者!杀了我,你也会给我陪葬的!”地猫已经有些歇斯底里,秦笛的迟疑,让他误以为是有意的折磨,他虽然想让自己表现的硬气一些,可脸上的恐惧却暴露了他的内心。
地猫的身体依然僵硬,毫无感觉,并没有因为秦笛的精神有所放松而好转,他看到秦笛埋头想着心事,根本就不理自己,不由得益发担心!
秦笛觉得自己只是稍微催发了一下自己的特殊能力,然后留下来一缕思感在地猫眉心的松果体里面而已,他自然不会知道地猫看到了什么。
那是一副极其恐怖的画面:朦胧的薄雾将自己裹住之后,浑身就再也没了任何感觉,就像身体已经不再属于自己,难以动弹分毫!
更让地猫觉得崩溃的是:那层薄雾仿佛是有生命的东西一样,一缕缕的粘在自己身上,每粘到一处地方,便会有一处地方凭空消失!先是衣服,大片大片的衣服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吞掉了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很快,地猫便看到自己浑身上下不着片缕,细小的生殖器在胯间无力的下垂着,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羞耻!
“秦笛,我******!你他妈的混蛋,居然敢这样侮辱传令使者!你最好给老子一个痛快,要是老子今天不死,改天一定让你丫好看!”地猫已经豁出去了,索性骂个痛快,骂完这些,他想起自己的传令使者身份,顿时想起来,秦笛是不敢拿自己怎么样的,如果他真要杀了自己,那可是等同藐视组织的大罪!
“啪!啪!啪!”秦笛轻轻拍了几下手掌,戏谑地望着地猫:“好!骂得好!我很想知道,你的意志力,是不是和你的嘴巴一样坚硬!”
说罢秦笛停止了思索,加大精神力的输出功率,地猫的好日子也随之到头,他清醒的看到,自己的皮肤一片片的剥落,就像是菜市场剥兔子皮一样,表皮掉落,却剩下红红的内皮,他甚至可以看到那半透明的红皮下面,一股股的血液在流动!地猫害怕了,恐惧像是泛滥的洪水,只用了一瞬,就把他的意志摧垮!
“秦笛,秦大爷!您饶了我吧,饶了我这条狗命吧!我在您眼中,不过就是一坨屎,杀了我会脏了您的手,求您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啊,我真的不想死啊!”地猫鼻涕横流,恐惧的泪水迅速把脸打花。
秦笛心中无比鄙视地猫,脸上却带着微笑着望向他,秦笛的笑容十分亲切,就像邻家的大哥一样,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然而,地猫却一点不这样想,他所看到的,是猫捉老鼠的时候,那种玩弄老鼠于股掌之间的戏谑。
地猫感到屈辱,万分的屈辱!可再大的屈辱,也不如保命重要,于是他继续求饶:“秦爷,您已经剥了我的皮,也算出了气,不如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秦笛眼中闪过一道异色,这种胆小如鼠的混球,不正好用来实验自己异能的实际功效么?于是,他漫不经心的道:“我这毒,你觉得怎么样?”
地猫是怕到了骨子里,没口子的称赞着:“秦爷,您这毒厉害啊!真是太厉害了!依我看,比咱们毒研所最厉害的‘融骨水’还厉害,居然能把衣服和表皮通通融掉,却不伤一点肌肉,依我看,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厉害的毒药了!”
秦笛知道,地猫提到的“融骨水”是组织很辛苦才研究出来的一种毒药,效果非常可怕!专门用于惩罚犯错严重的组织成员,这种毒药可以把人的骨头给溶解掉,却不伤及肠胃等内脏组织,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团不能说话、不能活动,却可以依靠药物活下去软肉!想到“融骨水”的功效,秦笛禁不住微微打了个寒颤。
“既然厉害,不如你就帮我继续试下去好了!”秦笛似笑非笑的望着地猫。
地猫神色大变,强笑了笑道:“秦~秦爷!您不是开玩笑吧?这毒~能随便试的么?我都已经成这样了,再试下去,那是会死人的!”说到最后,地猫都快要哭出来了。
秦笛哈哈大笑了三声:“你不用怕,我用的不是什么奇毒,只是一种能让人产生幻觉得毒药而已!你刚刚看到的皮肤没了,其实只是一种幻觉!”
地猫兀自不信,秦笛爷不解释,只是笑着挥了挥手,地猫只觉自己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清香,接着就看到自己失去的皮肤和衣服立即重新长了回来。
这一变故让地猫大喜不已:“秦爷!我的好秦爷,您这手真是太漂亮了,别的不说,只要您把这毒药上交给毒研所,立怕您立即就能当上A级毒研员!”
第2章 整死你个王八蛋
秦笛解除对地猫的精神压制时,就已经想清楚了,这个地猫留不得!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哪里有什么致幻毒药,分明就是精神异能而已!
秦笛悄悄地又放出了异能,出声分散地猫的注意力:“毒肯定是会上交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地猫果然被吸引了好奇心,只是很快又察觉到了不对,他又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
秦笛脸上的笑容异常灿烂:“只不过我想请你帮我实验一下这个毒药的效果,你只要老老实实的说出你的感觉,我实验完了就放你离开,如何?”
地猫脸都被吓青了,刚刚那种如同鬼压身一样的诡异感觉,自己实在不想尝试第二次!他哆哆嗦嗦地答道:“秦~秦爷!您大人~有大量!刚刚~是~是小人不对,求您放我一马吧!只要~只要您放了我~您要什么我都答应!”
显然地猫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最后一句尤其肉疼,大约是害怕秦笛要自己的所有财产。
秦笛好奇不已,莫非自己的异能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以前怎么没觉得?哦!是了,自己得到那个小本子之后,练习倒是没怎么停过,可也也没怎么用过,也就是一次生死搏斗中,小用了那么一下,当时的对手也只是稍微愣一下神而已!
心中想着,秦笛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地猫,他淡淡地道:“两条路任你走,要么帮我试毒,要么你死!”
听到秦笛无比坚决的语气,地猫肠子都要悔青了,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在地行组里争什么面子,胡吹大气说什么不把秦笛放在眼里,要不是这样,自己也不用跑来给秦笛传令,自然也就不用尝试这种让人恨不得自杀的感觉!地猫张大着嘴,脸上挂着惶恐、惊愕以及莫名愤怒交织的奇怪表情,看起来就像染坊一样精彩。
看着地猫变换不定的神色,秦笛心中闪过一抹快意,一抹随意决定他人生死的快意。秦笛不等地猫答应,便继续催动异能。
地猫无力,也不想再去说什么,只是呆呆望着自己身上的变化,然后木偶一般回应着秦笛的提问。
“现在什么感觉?”
“衣服没了,没感觉!”
“现在呢?”
“皮肤一点一点往下掉,可以看到半透明的红色皮肤和血液流动,没感觉!”
“现在~”
“血干了,肉一点一点的掉,好像还有蛆~啊~救命啊!好痛!痛死了~啊~”
地猫经受着有如地狱受刑一般的痛苦,皮肤一片片的脱落,肉体一点点的消失,血液一滴滴的流出,骨头、筋脉仿佛被蛆虫咬过一样~地猫刚刚升起蛆虫这个念头,身上立马布满了一条条涌动的白色物体。地猫脸色苍白的望着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一切,拼命的喊叫着,嗓子都已经喊哑了,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地猫很清楚身体上的一切都是幻象,都是秦笛那该死的毒药制造出来的幻象效果,自己的身体实际上还是好好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控制不了自己的神经,身体里所有的痛感和恐惧,仿佛是约好了一样,同一时间汇集到了身体里面?
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可就是无法抑制恐惧的蔓延。亲眼看着自己的肉体一点点剥离,一点点被蛆虫啃噬掉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死亡方式的一千倍!一万倍!可是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发生在身上,而是作用在精神上的,也正因为是作用在精神上的,所以更加的直接,更加的考验人的意志力!
显然,地猫并不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他无法忍受,他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嚎叫、求饶~秦笛目注着地猫表现出的丑态,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抹厌恶的表情。此刻的地猫,在秦笛异能催发的幻象效果下,丑态百出:一股黄色的液体从裤脚处流出,显然是吓得小便失禁,脸上更是鼻涕横流,两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了。
秦笛仍然没有住手的意思,他想看看,自己的这种异能使用到极致,会是一种什么效果。
大约过了几分钟的样子,地猫站直的身子猛然一阵抽搐,随后便直挺挺倒了下来。
秦笛心中讶然:这能力竟然可以杀人!?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秦笛一个纵身,抢到即将倒下的地猫身前,手臂一探,拖着地猫的脑袋把他轻轻的放回地面,随后探了探地猫的鼻息,已经没有任何动静,秦笛这才确定对方已经死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瓷瓶,秦笛打开瓶盖,用小指甲挑出了一点粉末,然后挤开地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大约缩到原来的一半大笑之后,便开始融化,这个过程很快,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望向黄水:“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秦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地猫时那个冷血、残忍的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发遮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猛然出现。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就算他是魁首“幽影会”名义首领的爱徒也不行!此时,摆在秦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发上。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可又不能不选。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活。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身为魁首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纵然魁首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肯定是死路一条!组织连抗令不遵都是赐死,何况是杀死传令使者这样的大罪?逃亡的话,虽然前路会很艰难,可至少还有一线生机!不管了,搏一搏吧!”
决心一下,秦笛便轻松了不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礼,把房子里所有可以抹去的痕迹统统抹去,这才离开自己短暂停留的地方。
离开房子之后,秦笛直奔机场。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行程,香港这个地方“幽影会”的影响很大,只有返回大陆才有办法躲避“幽影会”的追杀。中国大陆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那里,黑帮连生存下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为非作歹了。相应的,“幽影会”在那里的影响也很弱。
第3章 这个房东好美
三个小时之后,秦笛踏上了滨海的土地。走下旋梯的那一刻,秦笛心中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放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