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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香国猎艳-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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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举评分牌的两位评委,相顾摇头笑叹,若是自己学校有这么一个出色的学生,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不公平,怎么又判秦笛获胜?他明明捧的是箫,居然还胡说是竖笛,骗我们不懂吧?难道学校里的老师,全都被他买通啦?”一位学生愤愤不平地起身大叫。
    若是先前,或许还有不少人会随声附和,可听过秦笛的笛曲之后,不少人心理的天平已经倒向了秦笛。于是,只有寥寥数人附和了一下,在寂静的体育馆之中,显得分外刺耳。
    路东平望了望那个站起来的学生,玩味地笑了笑,对着话筒道:“《梅花三弄》又名《梅花引》、《梅花曲》、《玉妃引》,《神奇秘谱》记载,此曲最早是东晋桓伊所奏的笛曲。晋代的笛应该是指羌笛,是竖吹的,和现在的箫相若。谱中解题云:「桓伊出笛为梅花三弄之调,后人以琴为三弄焉。」我这样说,这位同学是否明白?”
    那学生面色有些发红,却仍然梗着脖子道:“就算他拿的确实是笛子,那又怎么样?我可没听出他的曲子比武同学好过多少!”
    路东平叹了口气,望了望含笑而立的秦笛,心中更是失落,他有些气闷地道:“钢琴结构精密、工艺精巧,选材去粗取精,而笛子相对来说就要粗糙很多。不提音乐的表现,单从选器来看,简单的、粗糙的,就已经比复杂的、精巧的高上一筹。再谈音乐表现,武同学虽然演奏的不错,几乎触及到了音乐的灵魂,却也只是几乎!”
    路东平望了望站在场地边缘的武北,语重心长地道:“钢琴演奏重在键与键的连续,手腕的挥舞与手指相互结合,让音符更加圆润、柔和、通透,以引发人们的想象。可武北同学过于注重技巧,刻意的表现自己的手法,这就不免影响到了音乐的表现力!”
    转又望向秦笛,路东平又道:“反观秦同学,他的表演平和、恬淡,自身仿佛就是一株傲雪梅花,他把自己和音乐融为了一体,即便是不懂音乐的人,看到他也能产生丰富的联想,想到他就是梅花,音乐表现的就是梅花!武同学,我希望你能记住,音乐不是演奏给懂音乐的人听的,它大多时候,面对的是不怎么懂音乐的观众!”
    路东平的这番话,有如醍醐灌顶,一下子让武北有所领悟,他弯下了一直挺拔的腰杆,深深向路东平鞠了一躬道:“谢谢路老师教导,学生受教啦!”
    有了路东平的一番点评,体育馆内的众多大学生也都醒悟过来,两相对比之下,他们果然发现,武北的演奏很有技巧,或者说是很注重技巧,让人感觉到武北的技术很好,演奏技巧很棒,顺带,也让人对他本人很关注,反倒忽略了音乐!
    在秦笛演奏的时候,人们几乎忽略了他的存在,每个人都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沉浸在对寒梅傲雪的赏析之中,即便偶尔望了秦笛一眼,也只会想到,迎风傲雪的梅花就应该是这样的。音乐的目的,就是让人感觉生活的美好,提高个人修养和情操。无疑,秦笛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
    仿佛是为了补偿自己先前有眼不识金镶玉的冒昧,不知是谁先拍起了手掌,观众们一个个全都热烈地鼓掌起来,他们甚至还站起身,向着秦笛的方向致敬。
    能够触及音乐本质的人,自然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
    眼见秦笛接连胜出三场,齐青儿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的不得了。她拼命地鼓掌,小手都拍的通红,仍然毫不在乎。
    秦笛含笑站着,心思却全在自己身体的内部。刚刚演奏完《梅花三弄》,他便隐隐觉得身体有些不对,他觉得自己身体里的能量,仿佛多了一股活性。以前松果体里的能量,就像是一只懒猫,捅一捅,它就动上一下,不捅它,它就不动。
    现在,秦笛觉得松果体里的那股能量变成了一只老鼠,不管精神是否集中,是否命令它做什么,它都活蹦乱跳的,一刻也不肯老实。即便秦笛不去集中精神,他仍然能感觉到那股能量上下流窜,好在暂时它还只是在松果体附近转动,还没有在秦笛大脑里捣乱。秦笛简直有些不敢想象,一股有如实质的能量,在脑子里撒欢,会是怎样一番情景!
    确认身体内的那股能量不会伤害到自己,秦笛这才长长松了一口气。他没想到,只是演奏一曲《梅花三弄》,居然会惹得自己身体内的异能发生变故!让人不安地是,这种变故还不知道是好是坏!
    接下来,秦笛就要面对最后一位挑战者,那位让人有些不齿的家伙,同时也是秦笛这次麻烦的挑起者。他向着田博文所在的位置望了一眼,却见这位临时要求改变比赛项目的田博文同学,此时很是神色有些慌张。
    由不得田博文不慌张,面对秦笛并不算出众的长相,田博文自觉和他差距不大。见识过秦笛的拳头,田博文对自己的武技没了信心,为了压过秦笛一头,他甚至无耻地临时改变挑战项目,可一曲《梅花三弄》,让他对自己的太空漫步舞,也没了半点自信!
    不管田博文内心如何慌乱,该来的还是要来。随着欧阳若影的声音响起,田博文知道,这一场终究是躲不过的。现如今,他只能寄希望于上苍,祈求上天降下一个奇迹,让秦笛扭到脚~或者,让秦笛变成一个白痴!
    查看完身体内的情况,秦笛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可在望向田博文的时候,他赫然发现:田博文的大脸就在自己面前,那狭长的脸上,坑坑洼洼的,就像月球表面一样凹凸不平!
    吓了一跳的秦笛再打量田博文的时候,却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他看到的田博文,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田博文距离自己还很远,他正用一种异样的眼神在打量自己。
    摇了摇头,秦笛暗自奇怪道:“难道说~演奏乐器可以让异能进步?早知如此,我还不如每天练习一遍乐器呢!那么长时间没吹笛子,都快忘了!”
    最后一场比试的两位主角一同站在台上之后,观众席上的大学生们,纷纷对田博文和秦笛两人报以热烈的掌声。最后的结果他们已经不再关心,秦笛一曲《梅花三弄》,已经让他们抛开了成见,不再把秦笛当成一个外人,而是把他当成了一个达人!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这是东旦大学的校训,也是每一个东旦学生都认同的座右铭。
    看着秦笛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田博文心中好一阵失望,他也知道,自己先前的祈祷,只不过是临时抱佛脚的痴心妄想,除非太阳从西面出来,否则那希望永远无法实现。事已至此,他只能自求多福。
    一技精,百技通。舞蹈和格斗、技击在表现形式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表现战士英勇杀敌形象的战舞,很多动作都是由技击动作直接演化而来。秦笛擅长的,正是这种舞蹈。
    殊途同归,舞蹈练到一定境界,一举手、一投足都自然无比,又何尝不能成为技击?
第134章  事了拂衣去
    上一场比试是武北先行表演的,这一场自然轮到秦笛先来。他要来一柄表演用的长剑,一抖剑花,便开始了动作。
    持兵器的舞蹈,是战舞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中,又以剑舞的成就最高。古人学剑,舞剑,观剑舞,剑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了不可或缺的随身物品之一,出门佩剑,就像出门要穿衣服一样自然。
    剑舞,可以用来当作刺杀政敌的工具,昔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剑舞,也可以是一种性情,“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
    剑舞,当然更是一种完美的艺术!“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剑在秦笛的手中,仿佛是有了生命的活物,上下舞动间,寒光闪耀。只见那剑忽而轻挑,忽而直刺,忽而斜劈,忽而下撩,仿佛是一条闹水蛟龙,在水中载沉载浮,忘情的嬉戏。
    秦笛这一通剑舞,顿时吸引了全场的注意,随着他的动作越来越快,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追逐着他的身影,不敢稍瞬,生怕一个眨眼,就错过了最精彩的部分。
    忽然,只见秦笛振臂一挥,宝剑一下飞起数十丈高,直逼体育馆中央悬挂的大吊灯,在那吊灯的映射下,宝剑发出闪电般耀眼的光芒,随即,那宝剑从高空刺下来,带着刺耳的胡哨声,疾如流星,直直向秦笛脑门刺下。
    “噢~”
    全场爆发出阵阵惊呼,有些胆小的女生早已不闭上了眼睛,生怕看到血淋淋的场面。
    评委席上几位评委全都站了起来,神情紧张地望着秦笛,身为女性的林芳华老师更是面露不忍之色。只有陈新华老神在在地望着秦笛,手抚下颔,面带微笑。在他看来,秦笛一副神情自若得样子,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只见秦笛看也不看飞刺而下的宝剑,举鞘一扬,就听“喀嚓”一声脆响,宝剑竟然乖乖入鞘,听话的如同自家的猫狗一般。
    早已紧张的头皮发麻的观众,这才长出一口冷气,只听得整个体育馆内,到处都是吸气的声音。
    田博文原本站在秦笛身旁,在他舞剑的时候,他稍离了秦笛一些,等到秦笛舞姿展开,摄于秦笛逼人的剑芒,他竟是越退越远,等到秦笛舞剑完毕,不知道他是害怕,还是怎地,竟闪了个无影无踪。
    等到欧阳若影宣布田博文上台的时候,连呼三遍不见他人影。欧阳若影只得宣布:“有鉴于挑战者田博文同学不战而退,本场比试判定秦笛同学胜出。不知几位评委,是不是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就见陈新华微微欠身,也站了起来,端着话筒笑道:“以前读到诗圣杜甫老人家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我还当剑舞不过是诗人的艺术加工,不过是美化之后已经失真了的东西。看了秦笛同学的剑舞,我才知道,传说中的剑舞,竟是真实存在的!礼、乐、射、御、书、数,谓之六艺,秦同学,文武双全已经不足以形容你的能力,应该说你精通六艺才对,你可是给了我们很多惊喜啊!”
    陈新华望了一眼林芳华道:“舞蹈方面的点评,还是由林老师来说吧,这方面,她是专家,我顶多算是半桶水!”
    听到陈新华的自我解嘲,体育馆内的众人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
    林芳华微笑着对陈新华点了点头,然后转向秦笛道:“撇开秦笛同学的武术技击功底不谈,单纯从舞蹈角度来看,秦笛同学过于凸出手中的宝剑,自身的肢体动作打开不足,没有最大限度的展现人体的美感,这是令我感到遗憾的地方。
    不过,整体来看,秦笛同学这套剑舞仍是非常漂亮的舞蹈动作!如果你能稍微收缩一下宝剑的幅度,改以身体的摆动来表现,这套舞蹈动作会更加的完美!”
    秦笛淡淡一笑,对林芳华点头,算是谢过。
    待林芳华点评完毕,陈新华又接过话头道:“林老师点评完舞蹈的部分,下面由我来说说技击的部分。”
    观众席上的学生们在林芳华说完之后,以为即将曲终人散,都已经准备鼓掌离席了,突然听到陈新华还有话说,不由大感兴趣地重又坐下。
    就听陈新华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秦同学的这套舞蹈,应该是糅合了技击实战和舞蹈为一体的健身舞蹈,既可以用来锻炼身体,舒展筋骨,也可以用来对敌,和我太极一脉的太极剑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太极剑法讲究舒缓、平和、以柔克刚、后发制人,不太受年轻人喜欢。
    但是秦同学的这套剑舞不同,它迅疾、狠辣、刚劲十足,最难得的是,这套剑舞本身没有太多复杂的动作,比太极剑法易于上手。如果秦同学肯把这套剑舞拿出来,对于我大夏的武术再兴,定然大有裨益!不知秦同学~”
    秦笛洒脱一笑道:“没什么不可以的,这本就是一套基础动作,只不过注重连贯性而已。如果陈老师愿意,下来我就可以把这套剑舞的诀窍告诉你!”
    “好!好!好!”陈新华可谓老怀大慰,他没有想到,秦笛居然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也是他的思想稍微有些守旧,以为秦笛和那些固守门户之见的老人们一样,敝帚自珍,不肯轻易传授外人。
    陈新华固然是有些见猎心喜,可更多的是当真想把这套剑舞在东旦大学推广开来,如果有可能,他甚至想把这套剑舞推广到整个大夏。比起华而不实的跆拳道,这套剑舞可就实在多了!
    几位评委依次说了些勉励秦笛的话,陈新华更是拉着秦笛的手腕,絮絮叨叨和他说着自己的武术心得。
    至此,由田博文挑起,他本人却虎头蛇尾开溜的一场挑战大会,就这样结束了。留给东旦大学学生的,是秦笛文武双全,精通六艺的形象。
    作为秦笛名义上的女朋友,齐青儿心中既是欢喜又是哀伤,心情极是矛盾,她即为秦笛肯为自己而战而欢喜,为秦笛赢得全部胜利而欢喜,同时也为自己只是秦笛名义上的女朋友而哀伤,这一刻,她好想自己是秦笛真正的女朋友,而不是~名义上的!
    在学生会的组织下,体育馆内挤的满满当当的学生们依次退场。其实,他们很想挤到秦笛面前,和这位目前还不知道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好好交流一下。如果他们知道,这个所谓的秦笛同学,根本就不是学生,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秦笛终究没能推托过陈新华的盛情邀请,准备过段时间再来东旦大学拜访他。那套名为《闻鸡起舞》的剑舞之术,秦笛也已经教给了陈新华,习武之人,触类旁通,陈新华比一旁观摩的林芳华学的快上了不少。
    教完剑舞,秦笛便和齐青儿一道,离开了东旦大学。原本,是秦笛来送齐青儿,顺便参观一下东旦大学的校园。可惜,由于田博文横插了一杠子,败了秦笛参观的兴致。
    走出校门不远,秦笛便回头对落后他半步的齐青儿道:“回去吧,本来就是我送你,你再送我,咱们这趟可就白走啦!,”
    齐青儿扑哧一笑,半掩着樱唇轻嗔道:“怎么能算是白走呢?难道你就不喜欢陪着人家走路么?”
    秦笛看得心中一荡,微觉有些心猿意马,不禁暗道:“青儿现在可是越来越漂亮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怪不得秦笛会如此作想,当一个男人讨厌一个女人的时候,纵然那女人是天香国色,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东施一个,可当他开始有些喜欢她的时候,纵然是无盐也能变成西施,更不要说齐青儿原本就是千中无一的大美女一个!
    齐青儿感觉到秦笛注意的目光,迎上去之后,发现他的眼中竟满是欣赏,这让她芳心不觉大喜。她忍着羞意,大着胆子对上秦笛的目光,鼓起勇气道:“秦大哥,我知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给你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当时你或许以为~以为我是花痴~”
    秦笛上前半步,轻掩齐青儿的小口,摇头道:“这个问题,在游泳馆里的时候,你已经说过。我知道,你是因为母亲的原因,想知道更多有关法国的事情,当时是我误会了你。应该说,其错在我,而不在你!”
    齐青儿被秦笛自以为是的封住了小嘴,心中焦急无比,偏偏她又没有那么大力气,搬不开秦笛捂在她嘴上的大手,只能等到秦笛说完那些话,主动拿开。
    齐青儿轻轻白了秦笛一眼,娇声道:“人家要说的不是那些啦!”
    秦笛微觉错愕,笑着后退了半步道:“那你到底想说什么?”
    齐青儿微微低下头,表情有些羞涩,声音更是有如蚊蚋:“人家想说~想说~今天很谢谢你~我可不可以当真作你的女朋友~”
    齐青儿的声音原本就很低,说完谢谢之后,更是低到微不可闻,即便是她自己,都没听清自己最后说了些什么,更不要说秦笛咯。
    秦笛费了很大力气,才听出齐青儿是要感谢自己,便笑着摆了摆手道:“举手之劳而已,我都已经答应帮你应付家族里的麻烦,相比之下,这些小麻烦就不值一提啦!”
第135章  亲密接触
    齐青儿暗骂自己没用,平时自己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怎么现在动起真格的来,居然会那么逊?居然连话都说不出口!
    “不是啦~我~我不止是想谢谢你呀!”齐青儿跺了跺脚,急得不行。
    秦笛望着齐青儿局促的小模样,心中有了几分明悟,他忍不住又学起第一次和齐青儿约会时的口气道:“那你还想怎么样?难道说~你想和我叉叉圈圈?”
    齐青儿微垂的小脸蛋像是被火烤了一下,顿时红的耀眼,可这一次她没有吓得逃跑,而是忍住心中的羞涩,勇敢地抬头直视着秦笛道:“如果~如果你现在想要,我~我可以给你的!”
    秦笛收起玩笑的口吻,正色道:“我秦笛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也不是趁人之危之辈!如果现在我和你怎么样,那我和红番社的太子爷,和你们齐氏家族的那些老家伙们,又有什么不同?”
    齐青儿惶急地摇着头抓住秦笛的手腕道:“不一样的!不一样的!和你~那样,是我自愿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是不是觉得花一千万买我很不值得,所以才不肯要我?所以才那么讨厌我?”
    秦笛心中有些恍然,感情齐青儿对家族的恐惧,已经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她对自己已经不自信到了这般地步,居然要靠秦笛拿走她的贞节,来证明自己还是一个有价值得人!
    其实秦笛只是把握到了齐青儿心理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却被他不小心忽略了,那就是:齐青儿害怕失去秦笛!和秦笛认识那么久,他一直和齐青儿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这对没有什么太多社会经验的齐青儿来说,是非常折磨心灵的。一路走来,不知不觉中,秦笛已经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
    秦笛举起齐青儿的两手,柔声安慰道:“青儿怎么会没用呢?如果你怎那么没用,东旦大学就不会有那么多痴情男儿向我挑战啦!以前我对你那样,那是因为我不够了解你,随着我对你的了解逐渐加深,我现在已经开始喜欢你了!又怎么会讨厌你呢?”
    齐青儿捂着鼻子,不敢相信地望着秦笛道:“秦大哥,你说的都是真的?你没有骗我?”
    秦笛无奈地耸了耸肩,不得不张牙舞爪地装出色迷迷的模样道:“你要不是不相信,那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叉叉圈圈好啦!”说着,两手就搂上齐青儿的脖子。
    秦笛本以为齐青儿会笑着躲开,却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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