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婚约,霸道机长请离婚-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天价婚约,霸道机长请离婚
作者:洛澜
言情金榜红文VIP2015/07/14完结
阅读:11;522;011 | 推荐:9;202
文案
她和他的关系,仅限于结婚证上的两个名字,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
他出生尊贵,暗藏野心,注定要为万人追逐。
她家境平平,却阴差阳错卷入这场爱情的博弈里。
一场豪赌,他为了心爱的女人把她输给了别的男人。当她狼狈地从虎口逃生;看到的却是他对另一个女人深情告白。
他说:“慕千雪,我娶你不过是为了逼她回来。”
支离破碎的婚姻,心灰意冷地转身,只是她不知道,在她转身的那一刹,他的世界也走到尽头……
…*…*…*…*…
一纸契约,各取所需。
她粉拳微握,眸色清冷:“我要自由。”
男人手中点燃的幽蓝色火焰,忽明忽暗,唇边那抹笑淬着致命的毒:“慕千雪,如果我不放手,你到死都只能是宋太太!”
作者标签:总裁 酷男 契约 婚后相处
☆、楔子:一诺不倾情
从小,父亲就告诉慕千雪,她是个有婚约的人,他的未婚夫是人中龙凤,是业界翘楚,是凌云航空公司大董事的三公子,也是业界最年轻,最帅气的青年飞机师之一。
这一切,她都只是听说。
听说他很帅,听说他很酷,听说他很优秀,听说他很有钱,高帅富,红三代,指的就是他这种。
大多时候,她是不愿意面对这段婚约的,他大了她足足八岁,她甚至连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也不是没有好奇过,只是,关于他的记载,实在太少太少,她唯一见过的,只是一张英挺帅气的侧面照,虽看不到全貌,但,至少那伟岸的身姿,她见识到了。
一见钟情?怦然心动?
不,她当然不会。只不过一张照片就能虏获她的芳心?除非她真的是个花痴,不过,很不幸的是,她从小就理智得可怕,才不过高中,已明白所有的白马王子,都只在童话里才完美,现实中,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缺陷。
所以,在没有见过他的时候,在没有真正和他接触过的时候,她是不可能会爱上一张照片的,除非,除非…………
慕千雪的除非,没有再继续下去便已生生被掐灭。
因为,在那个飘着细雨的盛夏,她的父母出了很严重的车祸,双双殒命,留下了即将要高考的她,和一个因为车祸而早产的妹妹。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命运很不公平,至少,对妹妹太不公平。
慕千雨,她唯一的亲人,最亲爱的妹妹,甚至从未看过父母一眼,就和她一样变成了孤儿。因为早产,她的心肺发育还不算成熟,为了保命,只能躺在医院地温箱里,一天一天苟延残喘。
那时候,她觉得天都要塌了。
可是,比塌天还要让人崩溃的,却是他给她带来的毁灭性打击。
她曾设想过他们可能见面的场地,或者,在飘满花香的公园,或者,在铺满鹅卵石的小径,或者,在气氛优雅的餐厅,再或者,就那样简简单单在家里见面。
可是,她错了,错的离谱!
因为,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不在任何浪漫的地方,而是父母的灵堂。
傍晚,又下着雨,灵堂虽然点着烛,但光线并不明亮。他踏着雨水而来,笔挺的身姿,英俊的脸庞,还有那刚毅而凌厉的眼神,只让她想到了电影里那些特种部队里的精英。
“你就是慕千雪吧?”
那是他跟她说的第一句话,直到后来很久很久,她都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声音,磁性而明朗,低沉而婉转,就像是她最喜欢的大提琴。
有那么一刻,她的心防在崩塌,自认为理智的她,第一次发现自己也有了花痴的趋势。无论他的人品如何,无论他的成就如何,她只知道,那时候,她的心,跳得很快很快。
他长得不算很高,但也不算很矮,大约也就178的样子,可即便如此,以她的视角看他的时候,依然只能仰视。那样的角度,让慕千雪觉得奇怪,所以,她想了想,终还是亭亭地立起,淡声而问:“我是慕千雪。请问,你哪位?”
答案分明已在心中,可她还是礼貌地发问,万一弄错人了呢?万一表错情了呢?岂不是很丢脸?
“我是宋天杨。”
“是你啊!谢谢,谢谢你来看我爸妈!”
闻声,他转眸而望,看向灵堂上两个黑白色的相框。他突然又启了步,直直朝她走来,就在她摒息而立,猜测着他意欲何为之时,他却突然又改变方向,走向了父母的灵堂。
三柱清香,虔诚而拜!
当他落落转身,他却已换了另一种口吻:“慕小姐,可以聊聊吗?”
以他和自己的身份,以他和自己的年龄,他完全可以叫自己一声千雪,或者小雪,再或者就叫慕千雪,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叫她慕小姐。记忆中,这似乎也是别人第一次称自己为小姐,她敏感的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原本恬静的眸子,亦在瞬间升华,变得防备而雪亮。
“当然可以了,不过,你要聊什么?”
瞅一眼灵堂,他似有几分犹豫,只淡声道:“换个地方吧!”
“不用了,关于我的任何事,都不必瞒着他们。”
她拒绝,是因为离开父母的视线她会觉得没有底气,她会觉得没有安全感,哪怕他们已离世,可站在这里,她就还能感觉到他们的存在,至少,那黑白的相框里,他们的视线,还在注视着自己,给她无穷无尽的能量。
“你确定。”
“确定。”
隐隐约约,她已猜到了什么,她是个太聪明的女孩子,往往也会因为自己的聪明,而太过伤心。
“那我就长话短说了,我来找你,是想和你谈谈我们俩个人之间的那场婚约。”
“然后呢?”问这句话的时候,慕千雪分不清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期待?紧张?还是害怕?或者,种种都有。
“我有女朋友了。”
心,沉入谷底,可她依然自若:“所以呢?”
“必须退婚,而且,越快越好!”
“…………”
他,终还是将那两个字说了出来,而她,对着这样无理的要求,除了沉默,也只剩沉默!
根本就从未期待这场婚约,只是,父母双亡,她一个高中生,还要独自抚养将来可能会体弱多病的妹妹。她确实太需要一个依靠,哪怕,那个人不爱她,而她也不爱他都好。
这算是落井下石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她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来提退婚的事情。他这种人,难道不懂得他的行为,无异于在别人鲜血淋漓的伤口上,撒了一把又一把的盐么?
自私,自大,无情,冷酷!
这是她除了第一印象后,给他的最客观的评语。很想笑,可仓惶的她还那样小,在那样绝望的时刻,她唯一能做的,竟只剩流泪。
是的,她哭了,在以为自己的眼泪已因父母的离去而哭干的时候,她红肿的双眼里,又流下了一滴滴的眼泪。她哭着抬眸,用近乎指责的口吻问他:“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表达得还不够清楚吗?”
或者,他从未刻意板着脸,可面对着如此模样的慕千雪,他忽然觉得,如果自己不这样,或者就再也硬不下心肠。她有双太漂亮的眼睛,晶晶亮如天边的星辰,那墨如深潭的黑眸,甚至让他也都不敢直视。
“这婚是现在才定的吗?这亲是现在才结的吗?早不来,晚不来,这个时候来是要干嘛?逼死我吗?”很想很想就这么喷他一脸口水,可她瞅着他,那张帅气到足以媲美电影明星的脸上,毫无愧意。她突然还是笑了,每笑一下,眼泪就抖落一滴:“好,我答应你。”
“谢谢你这么通情达理,这个,你拿着,虽然我们做不了夫妻,但你的生活和学习我可以一力承担。”他说得很诚恳,似乎也很有诚意要帮她的样子,可她,却忽而觉得,耳中嗡嗡,什么也都听不见了。
那时候,那张支票还是崭新的,她甚至觉得,自己能闻到那上面的墨香。她看着上面的许多零,很讽刺地想:自己的学费,妹妹的医药费,以后的生活费,等等等等!
屈辱的感觉,潮水般向她涌来。
就像是自己被剥光了放到展台上卖,论斤论两,论肥论瘦,只是,自己的价格,比之想象好像还高了许多出来。
这是她应得的,对,就是应得的,情侣分手不还有个分手费吗?虽然她们从未做过情侣,可退婚这种事,大抵也是该有种退婚费的吧?
为了那份骄傲,为了那份骨气,她留下了那张代表着屈辱的支票,就算是那时候,她穷到连给妹妹买奶粉的钱也没有,也始终没有想过要去取来一用。那时候,她还太小,根本就不知道现金支票的期限只有十日,十日一过,就算是留着支票也取不到钱了。直到后来她以最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京市的政法大学,她才知道,当年的自己,真的是做了很冒险很冒险的事。
可是,她从不后悔!
从不。
☆、第1章 重逢,在那尴尬的季节
她没有想到,再见到他,竟是以这样尴尬的方式。
时隔六年,他终于又出现,可她,依然无法面对他灼灼逼人的眼神。
◎◎◎
未到目的地,慕千雪已经开始后悔了。
她是忙糊涂了,才会在这样不清醒的情况下,答应陪好友路晶晶来参加这个劳什子的联谊会。
六年前,她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小雨来到京市,是路晶晶收留了无依无靠的她们,也是路晶晶替她承担了抚养小雨的所有费用。四年后,她顺利毕业,也是路晶晶介绍她进了现在的事务所工作。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路晶晶其实不算是慕千雪的朋友,应该叫恩人,对于恩人的这种小小要求,她又如何能拒绝?
所以,去吧,不就是相亲么?
思绪飘飞间,目的地已到,路晶晶将早就准备好的零钱一骨脑塞给了的士司机后,就拖着慕千雪下了车,很顺利的进入联谊会现场,不多时,路晶晶便有了此行的第一个目标。
“哎,那个,那个,三道杠。”路晶晶挑人,从来是官越大越好,钱越多越好,人越帅越好,而现在,很显然已变成了杠越多越好。
很认真的观察着路晶晶的目标,慕千雪非常中肯的评价:“个子挺高,年纪不小,四十该有了吧?”
“不至于吧,四十才混到三条杠?”路晶晶的脸色变了变,长得不咋地她也就认了,可要是四十还未娶妻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她路晶晶虽然已步入剩女行列,但还不至于要用个二手货,抿唇昂首,她当机立断:“换。”
从三条杠到四条杠,再从四条杠又回到三条杠,最后从三条杠改成二条杠,就在慕千雪在心底狠狠为她掬一把同情泪的时候,那传说神一般的男子,就那么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瞪大着乌黑明丽的大眼睛,慕千雪整个人已处于当机的状态。
刀刻般的脸部线条,刚毅的五官,浓黑的剑眉下是寒星般的眼,那傲视一切的眼神,冰冷却毅然,此刻,正漫不经心的打量着周围。冷峻的神情高傲且默然,在这样热闹的场面,显得格格不入,强大的气场,拒人于千里,似乎只是随意的站在那里,便足以顶天立地,
逆着光,慕千雪看不太清他的眉眼,但他周身所散发出来的王者之气,却依然令人熟悉,那种霸气外露的狂放,那种目中无人的冰冷,在她的印象中,唯有那个人………
路晶晶的嘴角,可疑的淌下一条白亮和液体,她不顾形象的大叫:“靠,极品啊!千雪,快帮姐看看,姐是不是眼花了?”
她不知道路晶晶是不是眼花了,她只知道,自己的眼,要瞎了。喘着粗气,慕千雪捂着自己咚咚咚跳个不停的心,慌乱的想,怎么会是他?
“千雪,就是那货了,姐看上他了,我们上。”
反手紧抓住路晶晶蕾丝衬衫的一角,她神情闪烁的问:“等等,你确定要我一起去?”
“当然啊,快,帮我堵人去。”这可是相亲盛会啊,如狼似虎的女人太多,她路晶晶好不容易发现一极品,怎么能让别人抢了去?
哂然一笑,慕千雪笑得僵硬苍白,她无力道:“晶晶,那个人貌似真的很优秀啊,我,我怕我把持不住,万一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路晶晶已果断的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点着缨红的唇,路晶晶笑得妖绕且得意:“还是你懂事,那姐姐我就自己上啦,你再好好看看,说不定还有第二个极品。”说完,路晶晶踩着优雅的摩登步轻快的去了,翩飞的裙角,有如飞舞的白蝶,明晃晃的撩人的眼。
第二个么?她还是不要了。
☆、第2章 买不了我的自尊
深吸一口气,慕千雪飞快的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此地。跑得太快,她脚下一个不稳便摔了一跤,顾不得满场奚落的笑声,她不敢止步,也不敢回头,一口气跑出了会场,急急拦下一辆的士后便报出了路晶晶家的地址。
静靠在后座的车背上,慕千雪眼神迷离,无意识的望着车窗外快速移动的风景,许久都不曾再出声。路晶晶的电话很快就来了,透过手机传来的声音,她甚至能想象得到路晶晶此时的表情,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自己反常,只能以一句不舒服为由,掩饰自己的紧张与不安。
“晶晶,对不起啊,那个突然来了,肚子很疼,我只能………”
许是因为太了解她的个性,许是因为路晶晶还有自己的目标,总之,简单的几句对话后,慕千雪终于顺利的挂断了电话。靠回椅背的同时,她郁闷的想,今早出门一定是迈错了脚,事事不顺呐!
回到家里,慕千雪心事重重地坐回了床上,犹豫半晌,终还是翻箱倒柜地找出了那个尘封已久的信封袋。长指,有意无意地摩梭着信袋的入口,慕千雪试了好几次,才终于鼓足勇气,将内里的东西抽了出来。那是一张放旧了的微黄色的现金支票,上面的数额,整整一百万,足够她少去许多年的拼博时间。可是,那一年,当她拿到这张支票,脑中满满当当的,尽是屈辱。
那一年的盛夏,下着雨的傍晚,她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他………
后来,她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这个秘密,就连路晶晶这个闺中蜜友也不知道。六年了,她吃尽苦头,却始终不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想,她的选择依然如此,一百万,就是一千万又如何?
宋天杨,你买得了一切,却买不了我的自尊,没有你的施舍,我,一样可以活得好好的。
………………………
直到晚上十点,路晶晶才姗姗而回,一进门,就兴奋的飘进了慕千雪的房间,炫富般显摆着自己今天收集到有所有电话号码:“这个,我跟你说,这个男人是………”
刚哄得小雨睡下,慕千雪伸出食上点上了唇:“嘘!你小声点,吵醒了小雨,跟你睡。”
一听到跟她睡三个字,路晶晶的脑中瞬间闪过几个小雨和她疯狂抢被子的画面,于是乎,立马识相的闭上了嘴,照顾男人她还想试试,照顾孩子嘛,还是算了。
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当慕千雪轻轻带上房门,路晶晶瞬间打回原形:“我跟你说,今天真是发达了,我要到好多正点男人的电话号码呢。”
“很多?你不是看中一极品吗?还有心情找别的男人?”她不是故意要提到他的,只是,很难忽略心中那种莫来由的不安。
“唉,别提了,那家伙简直是惜字如金,从头到尾也就和我说了三句话,第一句,我不是来相亲的,第二句,那个摔倒的人是你朋友?第三句,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模仿着他的口吻,路晶晶酸不溜丢的翻了翻白眼,完全没发现,因为她的话,慕千雪又开始心绪游离。
☆、第3章 她还是他的未婚妻
他问到她了。
真就这么邪门?她都逃得比兔子还快了,还是撞他枪口上了?可是,他为什么要问自己?难道,他认出自己了?
“嗯,不过也就随口一问,然后就走了。”
“噢!”那就好!可能,他真的只是看到一个摔了一跤的女人,所以,随口一问。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只这么三两句话,路晶晶已听出了门道,立马睁着贼亮的大眼凑过来,啧啧啧地笑:“哎!有情况喔,你干嘛这么在意那个人问没问你?”
“我当然会在意啦!那么优秀的男人,居然会问到我。哎!你说,他会不会看上我了?”撞了一下路晶晶的手,慕千雪故意夸张地说着,只惹得路晶晶猛翻白眼:“去去去,别学着我犯花痴行不行?”
学着路晶晶的口吻,慕千雪打趣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你能犯花痴,我为啥不能?”
“因为,你是律师,大律师好不好,多么严肃的职业啊!你有见过一本正经的律师犯花痴的么?”
虽然同在一间事务所上班,但路晶晶只是个普通的前台,可慕千雪才刚刚出道两年,却已成为业界新星,是她们事务所内最有潜力的新人股,她们老大甚至对内夸口,不出三年,慕千雪一定会成为她们事务所的第一状王。
对于这个夸张的说法,慕千雪是不太敢接受的,可因为领导的器重,她确实接了不少的活,也学了不少东西,虽然因为经济条件,当年没有本硕连读,但,渐渐的,她却发现,实践比之课本更能让人成长。虽然她没有高学历,但,却已有了名状之风,等到她赚到足够的钱,再把硕博拿下,未来的路,也就可以走得更顺了。
微微一笑,慕千雪逗趣道:“没有,所以,我要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还出来抢我的男人,不想混了吧。”
“呸!要脸不要脸?还你的男人?”
其实,应该说是她的男人才对吧!
六年前,他找到自己,要求解除婚约,她也痛痛快快地答应了他,但,事后的两个月,他却有如蒸气消失了一般。再后来,她赌那一口气,高考时超常发挥,没有就读本地的学校,却选择了遥远的京市,也就再没有联络过。
这些年,她偶尔也能看到关于他的新闻,他确实有过女朋友,而且不止一个,是很多很多个。但,最受人瞩目的似乎还是六年前那个让他不惜跑来找自己闹退婚的女人。不过,就算是那个女人也听说好些年前就分了手,至于分手的原因,竟是宋父当着媒体宣布他是有未婚妻的人。
所以,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