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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顶级特工-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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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司机直接哼都没哼一声就直接挂了,至于车厢后面的血骨,由于暴丸的药力已经过去u,身体正处于药力的反噬阶段,根本就没有半点的抵抗力。
这对秦可来说,无疑是收获了渔翁之利,原本他还以为要和这血骨大战一场,想不到龙行云帮了他的大忙,让他有了今天补刀的机会。
“哈哈,赶紧把血骨大哥请出来。”
秦可话声一落,立刻有两个秦家班的成员将那血骨直接从车子里拉了出来。
血骨一出车,身体直接瘫软在了地上,根本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倘若有旁人看到这一幕的话,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地上的男子就是令整个临海黑道为之色变的四天王之一的血骨。
秦可看到血骨软软的趴在了地上,用脚蹬了他一下,血骨的身体顿时仰面朝天,用恶毒的眼神看着秦可,嘴里说道:
“你是那龙行云的手下么,妈的,老子光明正大和他约战,想不到他居然还留有后手。”
“抱歉,你说错了,我确实认识龙行云,但绝对不是他的手下。”
“那你究竟是谁?”秦可的话让血骨大惑不解。
“飞凤堂副堂主秦可正是在下。”秦可笑着说道。
“哈哈哈咳咳……”血骨大笑了两声,却不想由于身体伤势太重,竟然咳出了半口血水,勉强平复下来后,用不屑的语气说道,对着秦可说道:
“想不到我血骨在黑道纵横多年,最后竟然死在了飞凤堂这帮小杂鱼的手中。”
“你说错了,其实你是死在了自己的手里。”秦可一边说着,一边从他裤兜里掏出了两个小瓶,正是之前血骨吃的那种暴丸。
秦可将这两个瓶子在他眼前晃了晃说道:“是药三分毒,为了得到一时的力量,你就将这东西当饭吃,就算我今天不出手,想必你也活不长久吧。”
正所谓人不做死就不会死,秦可以前在青石村的时候,也曾经接触过和这种暴丸类似的药丸,一般都是逃命或者是在生存无望的情况下,和敌人同归于尽的时候才会服用的药物,这种药物对身体的伤害极大,一次使用,将会严重的透支体力,需要好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过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对不能服用的。
不过今天秦可在看到血骨被龙行云的三棱刺划伤后,创口处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很显然是经常服用这种暴丸造成的后遗症,尽管秦可发现这血骨似乎也用过其他的药丸对身体进行过一番的修补,但元气和精血的亏失还是相当的严重。
“小子,你知道杀了我有什么后果么?“血骨语气阴狠的说道,尽管他知道今天落在秦可的手中,多半已经难以活命,只是人性中原本的那种求生的本能还是让他做出了最后的威胁。
“实话和你说吧,你们帮会的雷铁和叶飞都是死在我手中的,所以多杀你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
“原来你就是那个蒙面……”血骨听到秦可的话后,彻底的绝望了。
正在这个时候,秦可身后的人对他说道:
“秦大哥,c点的兄弟观察到正有大批的人向着咱们的方向跑来了,要么咱们还是马上离开这里吧?”
“恩,给这躺在地上的大哥一个痛快,另外把这车烧了,其他人就先回武馆,这次行动咱们胜利结束了。”
秦可一声令下,立刻有三四个人拎着刀走到了那血骨的身前。
对他们来说,能亲手杀掉这个临海黑道的传奇人物,简直是一种莫大的骄傲,这在以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秦可把这个机会给了他们。
“噗噗噗!”血骨的身上顿时连中数刀,秦可班的这帮人个个出手干脆利落,刀刀命中要害,血骨这个昔日的天胜门四天王,就这样惨死在街头,不过让众人感到诡异的是,即便身中数刀,那血骨的身上却再没有一滴血流出。
处理完这里的一切后,秦可带着自己的手下,迅速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血骨的尸体依旧冰冷的横在地上,十几年的黑道生涯,换来的最终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的尸体。
这一夜,秦可在青松武馆和自己的手下买了不少的酒肉,庆祝这次行动的胜利,可以说,今晚的一切都是相当富有戏剧性的,当然最大的赢家还是秦可。
如今天胜门的四根支柱也只剩下了胖子唐东,这无疑让一直绷紧神经的秦可多少松了口气。
眼下临海市黑道的局面对飞凤堂相当有利。天胜门损兵折将,龙帮帮主龙行云已经身受重伤,而且经过今晚一战,血骨的死,这笔账最终估计还会被天胜门算在龙帮的头上,双方之间肯定在短期内还会有大的火拼动作。
而对于此时的飞凤堂来说,可以说是难得的喘息的机会,正所谓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完全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大量的招兵买马,等到双方都斗的元气大伤的时候,就可以趁机进行反扑,占据原本属于天胜门的地盘。
当然,这也只是秦可理想中的计划,至于最后能否将顺利实施,还要看日后临海黑道的走向。
由于高兴,秦可这晚上又拿出了几百万分给了众人,要知道,如今的秦可在私下吞掉金玉堂给飞凤堂的那五千万后,总的身家已经接近八千万,几百万对他来说,已经不算是大数目。
而这些钱无疑极大的鼓舞了秦家班这帮人的干劲,这正是秦可要达到的目的,毕竟后面还有更危险的任务要依靠这些人,所以收买人心是非常必要的。
这一晚,秦可和这些人喝了不少的酒,虽然眼下任务还没有彻底的完成,可在秦可看来,没有必要将这些人的神经崩的太紧,合理的放松下心情也是未尝不可,庆功会一直到后半夜才结束,所有人都心满意足的醉倒睡去,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第一百一十八章 飞凤堂招聘会
第二天一早,秦可就骑着摩托车回到了飞凤堂,只是一进堂口,就看到了不少陌生的面孔。
“秦可,你回来的正好,我正有事情要和你说。”
林晓凤第一时间迎了出来,由此可见她对秦可的重视。
“怎么?才几天没见就想我了?”秦可一脸调笑着说道。
旁边路过的一个新开的马仔听到秦可当众调戏林晓凤,惊得差点一跤摔倒在地上。
“呸,我不得你死了最好。”林晓凤唾了秦可一口,然后将她带到了后院,只见院子中正有几十号人排着队,而在院落的一间屋子中,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白九和豪猪正坐在其中。
“这是什么?”秦可疑惑的问到。
“帮会需要新鲜血液,既然有了钱,当然要招兵买马了。”林晓凤眉毛一挑,得意的说道。
“额。”秦可应了一声,看来这黑帮招人和社会上招聘参不多都是一个意思,于是对林晓凤问道:“以前咱们飞凤堂也是这么干的么?”
“那倒不是,以前想进入咱们飞凤堂,是有条件的,第一条就是必须是咱们庙街的本地人,其次入会必须有保证人,只有这样的话,才能正式被堂会接纳,不过这种做法限制太大,不利于帮会的发展,所以这次干脆就直接在江湖中放出了风声,只要愿意来飞凤堂的人,都可以来帮会应聘,这也算是帮会的一个改革吧。”
“这是你想出来的?”
“恩,其实我只是借鉴了下现在社会上一些大公司的招聘程序,我觉得咱们堂会也可以这样试试。”林晓凤不好意思的说道。
“哈哈,原来如此,不过黑社会办招聘会,估计你林晓凤算是第一个。”秦可对着她竖起了大拇指,转头看到白九和豪猪作为应聘考官一脸正襟危坐的模样,多少有些想笑,于是就直接坐到了两人的旁边,看看他们是如何招聘的。
“小子,你以前砍过人么?”只见那豪猪正对一个前来应聘的小混混的说道。
“砍过!”只听这个混混干脆的答道。
“额,那你第一次砍人是在什么时候?“豪猪的眼中流露出了一抹赞许的神色,要知道,眼下帮会就需要这种能打的狠角色。
“初中。”
“是什么原因让你砍人的。”一旁的白九也插嘴问道。
“妈蛋的,当时有个小子跟我抢马子,让我砍了十一刀,后来我就退学了。”
我擦,英雄一怒为红颜啊,秦可立刻对那白九使了个眼色,白九见状,心领神会的说道:
“行了,你合格了,试用期为一个月,底薪一千五,包吃住,任务另外有补助,另外,倘若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的话,将举行仪式,正式吸纳你为本帮会的成员,到时候根据你的能力在定薪水,你觉得如何?”
“这么少?一个月才一千五?“
“小子,别不知足,你若是有能耐,帮会自然不会亏待你,实话跟你说吧,之前有几个年轻人来我们这里不到一年的功夫就混成小头目了,光是底薪一个月就好几万呢,这还不算他暗地里捞的外快,我看你小子也是个人才,混出名堂是迟早的事情,不过倘若你觉得我们飞凤堂庙小,容不下你这大神的话,那就请自便。”
白九这套说辞相当的熟练,显然事先也是经过一番排练的,说白了,现在的年轻人多半都是些眼高手低的人,底薪可以不高,但一定要给他们日后成功的希望。这就和一些公司忽悠新员工承诺升职是一样的。
果然,那小子在听到白九这样说后,当即就没话了。
“下一个。”白九对着那队伍喊道。
这次走来的是个穿着二股筋背心,浑身满是纹身的中年壮汉。
作为“招聘官”的白九和豪猪见状,脸上都是微微一笑,显然对着中年汉子的造型相当的满意。
于是一旁的问道:
“看这位兄弟的样子,莫非以前也在道上混过?”
“俺只是个杀猪的,只砍过猪,没砍过人。”中年壮汉回答的倒也干脆。
“那你好好当你的屠夫就好了,干嘛非要混黑社会。”一旁的豪猪问道。
虽然飞凤堂这回是公开收人,但也只是主要针对社会的闲散人员,像他这种有家有业的中年人,林晓凤一般都不会考虑的。
“能参加帮会是俺一直以来的梦想,可惜之前我家里有个多病的老母需要人照顾,如今她老人家也过世了,我想我也该可以实现我当年的梦想了……”
秦可闻言暴汗,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将加入黑社会当成人生梦想的,不过说实话,这中年壮汉若是站在人群中,还是有几分霸气的感觉的,秦可灵思一动,对那壮汉说道:
“这样好了,我看你可以在我们飞凤堂做个兼职。平时的话,继续杀你的猪,有大阵势的话,你就来给我们撑撑场面如何?”
之前秦可也接触到一些黑道上充当职业‘龙套’的小混混,正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即便是在黑社会,也需要人尽其用,各尽其才。
“没问题,只要有需要,我随叫随到!”
壮汉对秦可的安排似乎喊满意,当即满口应承下来。
秦可和林晓凤看到这一幕,不禁相视一笑。
“下一个进来!”
“两位大哥你们好。”只见这次来考核的是个戴眼镜,长相略有几分斯文的年轻人,白九和豪猪顿时眉头一皱。
要知道,混黑道的人哪怕你不能打,至少造型也要过的去,说白了,拉出去也要让别人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个善茬。而之前那杀猪的壮汉就是个例子。
一般来说,年轻的混混喜欢奇装异服,染个头发啥的,资格老一点的,身上都是纹身,诸如左青龙,右白虎之类的,黑社会就要黑社会的气质,至少在气势上也要给对方一定的压迫力。
看这青年似乎还是个刚从校园出来的书呆子,看那长相也也不像是能吃这晚饭的人。
不过出于既定的程序,白九还是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段飞,今年刚从大学毕业,听说你们这里正在搞招聘,所以想来试试看。”自称段飞的青年用指尖抬了抬眼镜说道。
“大学生?对不起,我想你来错地方了,我们这是帮会,不是公司,你若是想求职的换,出门做11路汽车到河西广场下车,那里有个人才招聘市场……”白九善意的提醒道。
“难道说黑社会只需要打打杀杀的人么?“段飞闻言,似乎并没有走的意思,而是直接发问道。
“目前就是这样。”白九肯定的说道。
这不明摆着呢么,既然是黑社会,当然要能打能杀的人,难不成还要学人家办公司不成。
“既然如此,那各位就继续吧。我先走了。”段飞说着,就好走出这飞凤堂。
“慢着,你先等等。”这个时候,秦可突然发话了。
“怎么,还有其他事情么?”段飞扭头说道。
“既然你是大学生,那我考你一道题好了,若是你能答出来的话,我就考虑让你加入飞凤堂,如何?“
“没问题,你说好了。”听到自己还有机会,段飞眼中有了几分期待。
“那你听好了,题目很简单:假如每三个啤酒瓶可以换一瓶啤酒,某人一次买了十瓶啤酒,那他最终可以喝几瓶啤酒?”

第一百一十九章 反骨
“总共能喝到十五瓶。”段飞只是略一思索便脱口而出。
“ok,你合格了,欢迎你加入我们飞凤堂。以后你每个月的底薪是五千元,如果干的好的话,三个月提薪一次,你绝的如何?”
秦可笑着对段飞说道。
要知道,秦可给的这个价码对于一个身处三线城市的大学生来说,已经是相当的高了,事实上,哪怕是只给他两千的薪水,他也会欣然接受,毕竟作为一个刚刚毕业,没有任何任职经验的新人来说,五千元已经是相当丰厚的待遇了。
其实秦可所出的那道题是原先在青石村的时候,测试智商的一道考题,从刚才那段飞的表现来看,他的智商和反应都是相当高的。
有这样的人才加入,处理一些财会物资方面的事情,会极大的减轻林晓凤身上的压力,毕竟一直以来,林晓凤都如同一个保姆一般,既要关键时候冲杀火拼,闲时又要打理帮会之中的各种琐事,即便林晓凤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这份担子也着实不轻。
而且,之所以秦可能给他丰厚的薪水,其实也是出于其他的考虑,毕竟他刚刚大学毕业,有很多和他一样找工作的同学,所以秦可希望能借这小子的宣传,招纳更多的大学人才,只是那些大学生是否会真的愿意来飞凤堂这种帮会,那就是另一说了。
“好的,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这里上班?”
“上班?哈哈,你当这里是早九晚五的大公司么,你明天早上来堂口找凤姐报道,她会安排你具体的工作的。”
“没问题!”段飞兴奋的答道。
“那你就先回去吧。”秦可说完,对着段飞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段飞走后,林晓凤扭头疑惑的对秦可说道:
“咱们飞凤堂这次主要是要找一些能打能杀的人,要这种大学生有什么用?”
秦可闻言,微微一笑说道:
“谁说会没用,以前咱们飞凤堂只有几百号人的时候,你一个人还勉强忙的过来,可如今咱们堂会的固定资产也有上亿了,而且要扩充成为几千人的大帮会,你觉得光靠一个人来打理这么大的帮会,你当真忙的过来么?”
秦可顿了顿,接着又说道:“大学生又怎么了,莫非凤姐你忘了,眼下我也是个临海大学的学生呢。”
林晓凤闻言,随即点了点头,要说飞凤堂能有今天良好的发展趋势,还真离不开这个秦可的帮忙,且不说他为这帮会做了多少贡献,就是自己的命也是他救下来的,这也让她对那些原本只是书呆子的大学生的固有印象y有了相当大的改观。
“额,说的也是。看来确实需要一两个这方面的人才了。”
“不是一两个,而是最少需要十几个,咱们要想帮这帮会做大的话,不光需要能打能杀的人,同时也需要一些高智商的人才加入,比如财会,商业,法律等等诸如此类专业的人才,我说的你明白么?”
“恩。”林晓凤本身也是个相当聪颖的人,秦可的这番话,当即便明白了秦可的意思。
这就好比是一个小作坊想转型成为大公司,其中要逾越不小的障碍,其中不仅仅只是增加一些人数而已,相关的人才也必须及时的到位,这样才能将所面临的问题迎刃而解。
一旁的白九和豪猪听到秦可的这番话,内心也对秦可是钦佩不已,他俩本身也只是那种只懂得拎刀砍人的粗人,所以对秦可这种能文能武的人才自然是打心眼里敬服。
“明天那小子来报道的话,就先把手头的一些后勤之类的事情交给他去做了好了,这段时间估计你也忙的够呛,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哎,我就是天生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这么多年来也好歹撑过来了,你不用为我担心的。”林晓凤嘴上虽然这样说着,可心里却感到一丝的甜蜜,身为帮会的堂主,别人只看到他在人前威风,何曾想到过她为这帮会花了多少心思,受了多少的苦。
也唯有如今秦可能真正做到为她分担,贴心交流,所以有时候林晓凤也暗暗庆幸当初认识了秦可这样的男人。
甚至有的时候,两人还有相当的默契,一想到当初在庙街两人大战天胜门时的情形,秦可那坚实的背影就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让她心跳不已,难道说自己当真对他动了心不成。
正当林晓凤胡乱思量的时候,夜猴这个时候从门外走了过来,手里端着茶水和杯子,一脸殷勤的对秦可和林晓凤说道:
“凤姐,秦哥,喝口水吧。”
“恩。”林晓凤闻言,满意的对夜猴说道:“去,顺便也去给你白哥和猪哥也倒杯水,他们两个今天也很辛苦。”
“额,我马上就去。”
夜猴应承了一声,随即一路小跑着出去了。
秦可看到那夜猴的背影时,神色不禁一怔,似乎发现了什么,过了片刻后,对着旁边的林晓凤说道:
“这个夜猴最近表现的如何?”
“恩,这小子挺机灵的,人也很勤快,哎,主要是咱们飞凤堂没有其他的女孩,眼下也只能用他来帮我跑腿了,怎么了,你也想要个贴身的手下。”
“算了吧,我秦可向来的是独来独往,比不上你这日理万机的堂主,你要真想给我找个贴身的手下的话,那就找个美女好了,平时陪我聊聊天,解解闷,晚上还能那啥……”秦可打着哈哈说道。
“美得你,想都别想!”林晓凤闻言,柳眉倒竖,瞪了秦可一眼说道。
一旁的豪猪和白九看到两人互相调侃,颇有打情骂俏的味道,索性借口解手,很识趣的离开了。
如今的飞凤堂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凤姐和秦可两人的关系暧昧不清,这也多亏了之前山鸡那张大嘴的私下宣传,即便在飞凤堂这个老牌的帮会,大部分人也都还有颗八卦的心。
甚至在很多人看来,秦可和林晓凤确实称得上是标准的金童玉女,两人无论从相貌和能力,都堪称是一流的人物,所以在众人心中,早就把他们俩当成了珠联璧合的一对。
看到那两个走开,秦可脸色一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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