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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y术炼金士 (1-30集)-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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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亚称王。‘白狼王’拉迪克就是中了他的毒,现在于两界山下养病。”
  青龙曾是海盗玉手下第一大将,他本身也是智勇双全之辈,笑道:“多谢提督,这份情报实在太有用,我会跟朱雀到两界山走一趟,顺道为白狼王治疗。”
  我跟青龙相视一笑,大家敌人相同,各取所需,要治理拉迪克的奇毒,矮人族巫师是最适合不过。矮人族的目标是梅菲士,如果梅菲士参与拉迪克和纳顿父子之间的战争,他们也育理由出手协助。
  走到后园的深处,青龙为我打开地窖大门,我示意手下不用跟来。这个地窖已经被矮人族改装,用以摆放他们铸造用的工具,内里还挂了很多黑帘,这些黑帘是防止别人偷看铸造秘术之用。断金站在其中一块黑帘之前,说:“提督大人好,你所委托的工作已经完成。”
  断金将黑帘拉开,在帘后放了一个大铁架,架上挂着一件黑色配深咖啡的铠甲。这件镘甲主要材料是霸龙的尾皮和利牙,经过秘药腌制,配合稀有金属所组合而成,全套以乌黑色为主,表面漆了一层薄薄的防水膜,故此看上去有金属的反光感。
  铠甲两边的肩膀各有一个啡色大爪,用龙牙割成千片硬块,硬块浸成了深啡色,拼凑出腰带及下裆。在胸甲的正中央镶入了一块红色宝石,此块乃是古龙血的结晶,护腕及长靴也雕了火焰图案,在腰眼位置有矮人族首席工匠的印记,断金还特意在胸甲上多雕一个三角龙头的拉德尔家徽。
  神级战镗——小霸王铠甲!
  我轻轻将指尖在胸甲上滑动,感受着这件硬皮甲的顺滑度,忍不住赞道:“一流用料加上顶级手工,真是一件好甲!”
  断金满意地笑了,这家伙的身家不会比我少,现在能满足他的应该是制造高难度装备。断金说:“这套铠甲是为提督度身制造,请提督试试!”
  转入黑帘之后,我脱去外衣将铠甲捆到身上,这件铠甲非比寻常地轻,就像穿了一件普通衣服一样,可是那份坚硬感却又很实在。测试了几下活动能力,关节位置也做得很精细。
  断金问道:“有没有位置不舒适?”
  “没有,相当合身。”
  “要不要做冲击测试和实战测试?”
  “暂时不用,我相信不会有问题。”
  (“小霸王装全套”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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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自矮人族的神级战甲,而且有名堂又有异能,穿在身上已经有飘飘然的快感,虽然工钱三百多金币是贵了点,不过仍是物有所值了。将“夜星?隐”扣到小霸王甲上,由于两件都是黑色,观感上蛮相衬,看起来十分霸气。将马基?焚配在腰间,站在镜子之前看一看,玉树临风的少年军事奇才,加上这一身霸气的装甲,实在是帅到了极点,唯一欠缺“剑鞘皇”否则整套装备就齐全了。
第五话 宿命之始
  豪城码头边泊着多艘战舰,这批战舰全属于海蓝飞雁军,有一部分是备存的,另有一部分是维修中的,也有少数是海盗留下来的。由破岳亲自督师,豪城的木匠技师经过三日不停工作,七艘中级战舰,以及十五艘的下级舰艇全部修好,就连蓝雁军在库的五十多台投石机也安装上去,此外还强徵了南方商团最顶级的武装商船,全部共有二十余艘。
  从海虎的降兵中,奥斯曼威迫利诱地招降了二百一十六名水手,雷鸟佣兵团也派出过千名步兵,由积克督导全团将豪城的宝物运上船,依照计划会在外海绕一弯,一直将财宝运回费本立城去。
  破岳说:“船上载满财物,那些投降的海盗会不会见财起歹心?”
  可能是雇佣弓箭手出身的关系,朵莱兹对破岳特别尊敬,她严肃道:“箭神请放心,我派出的手下全具有航海经验,而且人格方面没问题,他们会小心防范海盗们。”
  积克阴笑道:“各位不用担心,此行一定安全。”
  众人皆不解积克为何如此有信心,奥斯曼已经答道:“积克参谋教了我一个方法,这批招回来的水手中,有一半是海龙奥干查的旧部属。”
  我们忍俊不禁,亏积克想出这鬼点子,海龙奥干查已经投靠北方联盟,亦以商旅身份组织一支海军,要是这班水手是他的旧部,含糊一点也算是自家人。
  差不多中午时分,宝物和粮食都已挤满四十多艘船只,看管船只的将领向朵莱兹覆命后,船队长驶离码头扬长而去。等船队离开后,我向破岳道:“我们带兵出城,请破岳老师烧毁码头和军营。”
  破岳喝令骑士将数十车硝石粗布等易燃物,推进附近的建筑物内。将士们早已有心理准备,但没有一个不惋惜,豪城的码头有千年历史,是帝国里首届一指的码头,军营、商会、酒吧、旅店、食肆、市场等一应俱全,一把火烧了它谁都会觉可惜。
  可是从策略上不能不烧蓝雁军的老家,南方失守赫鲁斯定必回师,若不延长追击我军的时间,被十万蓝雁军追上也不是好玩的。
  我领着奥斯曼、利昂、朵莱兹和她的肉丸老公,亲带四万黑龙子弟兵,一万八千白狼骑士,六千多雇佣兵团,超过六万兵将昂然到城西,每一个人的表情皆很肃穆。
  雷鸟佣兵将豪城居民和士兵,从城西的郊区放出来,一班文武官员战战兢兢,居民则在骚动边缘,全体跪在我的战马面前,十万豪城民众挤满了整个小山坡,静静地等候发落。忽然间我有一种奇异感,仿佛变成了命运之神,只要一句话,十数万生灵将要命丧此地。
  我向民众长长叹息一声,仰天道:“南方人对我们向来没好感,没关系,因为北方人也讨厌你们。赫鲁斯强行夺走我最心爱的女人,也罢了,我也把他的爱妾带走。现在赫鲁斯带兵侵犯北方强界,正因如此,我也跑来他老家蹂躏一番。南北双方的怨恨无法可解,亚梵堤虽非好杀之徒,但今日出手亦逼于无奈。”
  无论是豪城军民还是北方的骑兵,大家都是感同身受,南北双方的斗争已有千年,我们之间有多少的恩怨实在说不清,可不像某些小说般大家睡两晚就可以解决。当我拔出长剑,黑龙及白狼战士紧张起来,众将紧握兵器准备大开杀戒。豪城的士兵早被缴械解甲,一般百姓没有战斗能力,但是任何人皆会垂死挣扎,冲突必然会发生,现场气氛如箭在弦。
  朵莱兹策马而出,直谏道:“请提督大人手下留情!
  雷鸟佣兵团身份较特别,他们只是受聘工作,而非隶属北方或西部,故此朵莱兹较有立场劝阻我出手屠城。朵莱兹道:“提督跟宰相只属私怨,何必涂炭生灵?”
  豪城的官员乡绅以感激目光投向朵莱兹,这亦是朵莱兹坚持不直接参战的原因,然而我摇头说:“团长不用劝阻我,南北方之间非个人恩怨,更非一朝一夕,此事跟雷鸟佣兵团无关。”
  积克亦上前说:“请提督大人听属下一言。”
  “参谋请说。”
  积克说:“大人扬威四方,外族敬畏,要是今天杀手无寸铁的妇孺,岂非有损大人的威名?属下愚见,提督已经彻底征服豪城,何妨放走这班百姓,只要烙印一个记号给神之一族,警戒他们永远记得大人的强横和仁慈岂不更妙?”
  我微微一笑回剑于鞘,向着城西大门一指,道:“参谋说得好,豪城百姓听清楚,你们是因亚梵堤的仁慈而活命,现在每人到城外墙壁凿一个‘穷’字,不能小于自己的手掌,凿好的才能活着离开!”
  豪城十多万民众面面相觎,身为豪城武将之首的勒迪破口大骂道:“混帐畜生,士可杀不可辱,我们宁死不……唔?”
  勒迪还没说完,早被其他同僚掩着嘴巴按在地上,还有几个贵族“围殴”他。我忍不住失笑,这些贵族还不想死,不让勒迪乱说也很正常,我向被殴的勒迪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你不但打败仗输掉豪城,就连女儿也输给我,有何面目在我面前充英雄?”
  伦偷看向隐藏于背后的芭芭拉,她流着眼泪向我露出恳求目光,然而勒迪一边被殴,一边抓紧泥土,狠狠盯住我道:“有种跟我决斗!”
  我笑着摇头,同时示意贵族们不要再打这老将,说:“决斗就不必了,看在你的骨气分上,本提督不跟你计较,要活命的现在出城凿字,我给你们一小时。”
  官员问道:“可是我们没有工具,要怎么凿字?”
  不待我开口,积克叹气说:“石头啊,笨蛋!”
  豪城市民一听明白,一窝蜂般朝城西大门走,我亦派士兵跟随。豪城的城墙以特殊质料所建,比普通砖石更硬,原本是为了抵御外敌入侵,没想到今天却苦了自家的军民,他们拿着大大小小的石头拼命刻字,有些甚至连手指都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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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时后整座西边的城墙刻出十多万个“穷”字,豪城中只有一个人没刻上字,他就是勒迪。我望着这面墙道:“南人常常叫我的城池做废本立城,从今天开始这座城也不要叫豪城了,改名叫穷城吧!”
  黑龙军立时哄然大笑,豪城的军民就在这片嘲笑声中,带着羞辱离开家园。我看一看勒迪,沉声问道……你真不怕死吗?“所有军士百姓全部走光,最后只剩下勒迪一个人,他浑身带伤,孤单落寞地苦笑仰望长空,说:“人谁无死?要我含羞偷生,不如给我光荣战死。”
  利昂初来乍到心急立功,他取出长斧想要动手,奥斯曼却挥手阻止。始终北方骑士较重名誉及感情,我背后的骑士几乎全体向这位老将露出怜悯之情,我点一点头说:“如果阁下不是豪城守将,亚梵堤也希望阁下能加入我方阵营。罢了,你也走吧,我不为难你。”
  一名拉德尔家的千骑长主动下马,更将马匹牵到勒迪面前,勒迪微微愕然,旋即鞠躬致谢,可是他并没有上马,只是形单双影地靠双脚离开,死活不愿意接受我们的好意。
  以赫鲁斯的性格,居然有这等忠心的下属,这是他的福气吗?
  回顾豪城已经面目全非,经营命脉的码头付诸一炬,城中的财物被掏尽,长街上十室十空,重要的建筑物及城防亦被摧毁,正门城墙被哥斯拉打个粉碎,唯一只有西城墙,平白多了十万个“穷”字。
  经此一役,想恢复豪城昔日光辉恐怕要数十年才辨得到,神之一族在经济上的优势亦会失去。
  率军离开“穷城”后,我们跟矮人族分道扬镳,青龙、断金带着三百矮人战士,与穆迪和百多名白狼军一同向西部出发。奥斯曼和法南兰芷再三拜托朱雀,请求她帮忙治疗拉迪克所中之毒,她为了得到白狼军的支援自然义不容辞。
  虽然我们在豪城夺得大量粮食,但我军的人数也增加,经朵莱兹点算我军粮食只够支撑二十日。这点倒不让我担心,我军绝大部分为骑兵队,廿日时间足够回到帝中,我唯一担心的是安菲,计算时间她的贞女蛊应该开始发作了。
  为了节省时间,我和积克小心选择路线,决定在路上只停留约曼城。
  一路上我默默思考,众将不敢打扰,只有法南兰芷问道:“大人身体不适吗?要不要停下来休息?”
  “不,我没事。”
  破岳忍不住问:“属下也是第一次见大人如此沉默,想来必有原因。”
  我长叹一声说:“约曼城可能是本人一生中最难打的一仗。”
  大部分将领都知道原因,只有利昂问道:“约曼城有强兵猛将吗?”
  我静静道:“安菲和西翠斯皆有可能在约曼城,甚至可能有天美。”
  积克点头附和说:“天美一定在那里。她赶不及拯救豪城后只剩下两个选择,一是保护沃达城,另一个是中途伏击我军。”
  “没错,我军取道回家,而天美很清楚我一定会停在约曼城,说不定安菲是赫鲁斯摆布的诱饵,要消灭我军这是最佳机会。”
  对当日哈利文的死,破岳仍然耿耿于怀,只见他双目透射出杀气,道:“这路上我会加倍小心,不会再给天美机会伏击,哼!”
  忽然想起西翠斯的妹妹,我转头向朵莱兹道:“蒂玲呢?”
  朵莱兹回覆说:“依大人吩咐,蒂玲小姐已经软禁在后营。”
  “好,她可能会起关键作用,要小心在意。”
  “提督大人,已经看见约曼城。”
  离开豪城,我们的骑兵沿着大路推进,路上没有任何领主敢阻拦,仅仅三日时间,负责前哨的骑兵已经发现约曼城。
  约曼城外早有一支军马等待,人数约三千多,远远比我军属少。为首的一员大将手握双锤,带鹰嘴头盔,紫金战甲,座下一匹白雪银甲战马,他正是华多哥城的败军之将——强尼。约曼城的领主正是西翠斯的爸爸——艾克汉,此人是典型文宫,约曼城处于帝南之内长年太平,故此城中没有出色武将,没想到强尼会跑到这里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我军还没有站隐阵脚,奥斯曼从马甲囊中取出战枪,大喝道:“败军之将还敢出来撒野!”
  强尼的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道:“亚梵堤!是男人的出来跟本将军单打独斗!”
  我拗响手指骨,说:“你吠什么,叫你主人天美出来吧。”
  强尼勃然大怒,一夹马腹冲上来,这边已经有人按捺不住,利昂提起大斧接了上去。强尼不认识利昂,问道:“来者何人?”
  利昂一斧劈过去,答道:“白狼军第四师骑兵长——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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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尼也不答辩,他看出利昂身高体大,气力充足,用的同样是重型武器,他身上的厚甲不晓得能捱几招,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利昂天生一副大贼相,用的是长柄大斧头,强尼的尊容也不醒目,擅使一对重铁锤,两只大半龟放在一起,简直就是笨蛋对白痴的绝佳画面。
  两将硬拼四十回合,强尼的气力稍不及利昂,以此情况他捱不过十回合将要落败。突然一枝冷箭从强尼肩上闪出,一箭射中利昂肩膊,利昂惨叫一声跌落下马,强尼趁此机会举起铁锤,向着利昂的大头敲下去。
  利昂半只脚踏入棺木之际,另一枝冷箭射出,恰好命中强尼举起的手臂上,强尼的铁锤从手中掉下,没差多少就要堕马,利昂立即爬上马背逃走。在约曼城门处有一金发老者,身穿灰黑长袍,手持一把金色大弓,他正是南方的名将——哈申,我们这边发箭救利昂的,自然是“箭神”破岳。
  利昂灰头土脸地回来,今次换了奥斯曼挺枪出击,可是受伤的强尼不敢接战,策马?兵奔回约曼城,奥斯曼少不了骂了几句“缩头龟”、“看门狗”之类的话儿。
  破岳笑道:“不愧南方名将,哈申的箭法不错。”
  我点头道:“上次若非被白狼军扯后腿,要破华多哥城代价非轻。”
  眼看约曼城已经闭上大门,城上士兵也准备好防守,积克问道:“大人的神兽可不再召唤出来?”
  将领们全都瞧向我,上次哥斯拉大破豪城城门一幕,看过的准会毕生难忘,众将领士卒都暗暗称它为神兽,视它为无敌的攻城器。约曼城只是一座中等城池,城防远远及不上豪城,而且没有神之审判保护,恐怕连哥斯拉一下攻击也抵不住。
  我向积克笑道:“召唤哥斯拉没问题,但面对区区一座小城,有必要用上顶级召唤兽吗?”
  众将不禁愕然以对,我让他们知道有哥斯拉作为后援,是为他们巩固信心,但亦不能让他们太过依赖,否则久而久之会养成坏习惯。积克歉意说:“以我军兵力之强,攻打约曼城确实没必要用神兽,请大人恕属下失言。”
  奥斯曼回来营阵道:“约曼城的城防一般,一晚时间可以攻陷,请大人下命令,末将明早可以请大人进城。”
  我微笑道:“相当好,难得你有此信心,不过我军已经赶路数天,今晚先在此地扎营休息,现在请带利昂将军回后营疗伤。”
  利昂见我没责怪他前线失利,感激道:“谢提督大人!”
  在约曼城外半里许,我们全军隐藏在密林之中下营,这三天连续赶路人马都已疲累,现在正需要好好休息。我睡了三小时左右,起床独自到后军大营处,蒂铃所住的是一个小营帐,一天廿四小时都有六名侍卫看守,负责看守的是雷鸟佣兵团真,他们见我到来立即起身行礼。
  走进小营帐内,赫然看见蒂铃坐在小布窗外,望着外边默默发呆。她一身粉红色便服,上身小衫下身短裙,外加一件小披肩,露出两条白白的玉腿。我叹口气说:“蒂铃你越来越成熟了。”
  蒂铃从沉思中醒过来,讶异地看我一眼,并没有预期的大吵大嚷,只是本能地拿被子掩住长腿,小声道:“堤哥哥。”
  坐在她的正对面,忽然嗅到女儿家香闺的香气,我微笑道:“这句堤哥哥让我回忆起很多往事。”
  蒂铃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不作声响,我好奇问道:“我军明天会进攻约曼城,你不担心令尊安危?”
  蒂铃轻摇螓首,说:“你可以放过豪城百姓,自然不会伤害约曼城屠民。”
  其实我并不打算屠城,当日只是跟朵莱兹、积克做场龙凤戏,免去北方子弟兵的疑虑,而这一着赢得了蒂铃好感。其实我跟蒂铃关系并不差,只是各为其主而已,我笑着点头道:“有道理,不过我跟你爸爸的过节可不少,虽说当年是赫鲁斯从中作梗,但你爸爸也看不起我,一心希望凭女儿攀附权贵,在他眼中从没考虑西翠斯的幸福,这笔帐你认为应该如何清算?”
  蒂铃同样是贵族妇女,对西翠斯遭遇自然感同身受,可是艾克汉始终是她父亲,可谓情义两难。
  长身而起,我走近蒂铃的床,轻轻按着她的头顶,道:“我跟艾克汉不同,堤哥哥不会要你倒戈,对你来说是于理不合,但艾克汉的个性你也清楚,一旦涉及利益冲突他就会失去理智,堤哥哥无法保证不伤害他。”
  现在的蒂铃跟当日相遇时判若两人,她温驯地任我摸头,仿佛回到从前她还小的时候,轻轻道:“堤哥哥……姊姊就在城内。”
  虽然心里早有预期,但仍然忍不住浑身一震,道:“什么?”
  蒂铃泪眼婆娑,声音沙哑说:“自从上次公主招亲,姊姊从帝中回来后,她抛下姊夫跑回来约曼城居住,更为此跟爸爸吵过很多次。姊姊很不开心,她越来越消瘦,每次见她都好像哭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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