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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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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钱多多》已经四十九万字了,林夏看了看存稿,也只有十几章了,情节也都出来了。看了看日子,还有一个星期就是下个月了。

    将存稿存入后台,定时发布,然后打算在最后一天将所有的稿子都发布,想到这里,在最后一天之前一天的存稿结尾添了几句话:

    书写到现在,也快到了结局。感谢各位亲陪着多多走到了今天,书宝宝的成长离不开大家的呵护,我决定明天五更,让大家一天之内能看到结局。所以,留着粉红票票的童鞋们不要再观望了,都扎过来吧,月底求粉。

    搞定这些,林夏暂时不打算写网文了。

    现在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还没有适应,不仅有英语这座大山在头顶压着,还有学校的一些琐事,最重要的是,今天,靳夜不知从哪里搞过来一个礼仪老师,两人见了一面,认认人。然后顺便告知她,她要开始系统的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规矩了。

    这些,都是要时间和精力去学的啊!

    从明天开始,那个老师就会住到这栋房子里,而且是挨着她的房间。也就是说,这一年的求学之路,只要她有时间,一睁眼一开门,就能见到这位礼仪老师。

    今晚,那个老师回去收拾东西了。

    所以,今晚算是她最后的空闲时光,她趁这个功夫处理网络和杂志社上的一些事情,明天,还不知道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正文 220 豪门贵妇的成长史

    月明星稀,一夜好眠。

    第二天,刚吃完早餐,昨天见的那个礼仪老师就过来了。

    她的身边,还有无数个大小不同的箱子。

    “程老师,您来啦,吃过早饭了么?”林夏从沙发上起身,浅笑道。

    靳夜给她找的礼仪老师姓程,单名一个音字,英文名萨拉。

    萨拉希伯来语中的“公主”,她给人的感觉是保守、甜美、身材不高、待人随和,但没有什么大志。

    她的母亲是从香港移民过来的,如今已有六十多岁,接触上流社会已三十多年。程音,从生下来开始,就被母亲重点培养,耳濡目染之下,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显然,眼前这个萨拉很适合这个名字。

    她身量适合,嘴角一直挂着微笑,大方得体,气质优雅如贵妇。

    这样的人走在街上,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她是教礼仪的。

    林夏喊她程老师。

    “吃过了。”她轻轻颔首,“劳拉,帮我把箱子拎到房间去。”

    “好的。”劳拉,也就是那个菲佣。

    “程老师,我帮你先把东西运上去吧。”和程音对视,林夏突然就生出一种自惭形秽之感,必须得出声打断这种静谧。

    活了两世,她还没见过如此气质高雅的女子。

    真正的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程音长得并不美,甚至可以说很普通,比林夏这张脸还要普通。但就那一身气质,让人丝毫不敢小觑。

    了然的笑了笑,程音也不多说,和林夏一人拎着一个箱子,上了楼。

    劳拉已经将东西放在林夏隔壁的房间了。见她们拎着东西上来,嘴里忙道:“我来,说着,接过两人手里的箱子,进了房间。”

    劳拉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和大部分生活在美国的妇女一样,她们身材发福。不过,她长着一张忠厚老实的脸,并不多言,做的一手好菜。收拾家务也很利索,也不知道靳夜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个人。

    相处了一个多月,林夏对她很满意。

    任劳拉将东西拎走。程音看着走廊墙壁上的一副画,笑道:“你觉得这幅画怎么样?”

    林夏奇怪的看着那幅画,每天她从这走廊上走过,没有一百遍,也有五十遍。虽然也觉得这画上的风景不错。却也没怎么注意,现在被她这么一问,林夏便观察起面前的这幅画来。

    画无疑是极好的,虽然这幅是油画,但她学过一点素描,一通百通。自然看出画里面的布局错落,落笔轻重有度,是一副好画。

    尤其是画中透出生命之机。仿佛跃动的火焰,灼灼逼人。

    “是一副好画。”

    说完,林夏便紧紧盯着程音的侧脸,想从她那张脸上看出一丝端倪。

    可惜,人家是百炼精钢。想从她脸上看出心中所思,难上如登天。

    所以。她只是点了点头,并未置一词。

    而那张脸上,一直挂着标准的微笑,很让人如沐春风。

    所以,当林夏晚上在网上查这幅画时,才知道走廊上那副她天天看到的画,居然是梵高的真品时的震惊。

    一副价值连城的画,居然就这么被他摆在这里。

    那一晚,林夏再一次的失眠了。

    因为她平时看着觉得很朴素低调不浮夸的房间摆设,居然都是一些艺术品和古董,就她这一屋子的东西,就可以招来各种贼惦记了。

    而这些,她还是在程音提醒之后,才开始发现的。

    究竟她平时是太忙了,还是太疏于关心周围的事物了。

    林夏陷入了深思。

    而就是从这一天起,林夏开始了她豪门贵妇般的培养。

    虽然此时的她,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第二天,看到林夏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程音也没有多说,只是将手里的文件夹递了过去。

    “这是?”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文件夹。

    然后,话没有说完,就戛然而止了。

    这是一份计划书,是对她从头到尾的一种打扮策划。

    除了对谈吐、举止、礼仪、文学和艺术的修养,还有对世界各国奢侈品及其历史的了解精通,学会穿衣打扮和化妆。

    没错,就是化妆!

    虽说一般的豪门家族平时晚宴什么的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但,不需要你动手,并不代表你不去学。要知道,如果只是等着别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的想法在里面,再精致的服饰化妆都显得生硬,而不能和本人融为一体。

    自然也不能培养出自己的品味,显示出一个真正有底蕴的豪门家族,所以作为嫁入豪门的媳妇,是一定具备鉴别和鉴赏能力的。

    剩下的一些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生活习惯,还有一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这就要靠奢侈品日积月累而培养出贵气了。

    而礼仪的开始,也为林夏开启了一扇从未见过的大门。

    原来,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人们的生活,却是千差万别。

    “劳拉,能帮忙倒一杯咖啡过来吗?”程音笑着问道,风华万千,让林夏迷了眼。

    虽然如此,但林夏也在心里细细分析程音。

    那标准的音调,那受过专业培训而吐出的富有韵律,不疾不徐的话语,让人听着就舒服、能放下心房的感觉。

    一听就知道受过良好的教养。

    若是她用这种方式和别人打交道,怎么会出现曹丽华之类的事,只怕女生也会觉得她气质出众,人又亲和。

    这样的人,简直是男女通杀!

    和她相比,赵昕那两下子就完全不够看了。

    “好的,请稍等。”

    此时,林夏和她正坐在背阳的草坪上,微风轻拂,带来一阵舒爽的气息。

    若是和几个闺中好友坐在这儿品茶谈人生。也是一桩美事。

    可惜,林夏不得不接受对面女人温柔却挑剔的话语,“……背部太僵硬,仔细瞧着我的姿势,手轻轻搭着,注意交叠的细节……”

    终于,等林夏摆了一个勉强让程音满意的姿势,劳拉的咖啡来了。

    “劳拉,你真是我的福星。”早被程音折腾的不行的林夏在心里疾呼,面上却一点儿也不漏。浅浅的微笑着,一派优雅娴静的坐在那里。

    可,若仔细观察。会发现她的脚僵成了棍子。

    优雅贵妇也不是这么好当的啊,真是要命,林夏心里不断吐槽,她特别想念当时在家里卡文时,或翘着二郎腿。或把腿放在凳子上,含着铅笔写文的时光。

    真是怀念!

    可想到靳夜的苦心安排,林夏不得不打起精神。

    她虽然也辛苦,但对教她这种礼仪文化零基础的人来说,也不易吧。

    至少她还有空间,可以不时在里面偷偷休息一会儿。

    劳拉将咖啡放在林夏的前面。另外带了一本杂志放在程音前面。咖啡,自然是林夏用来训练之物,而杂志。则是程音在监督她的同时用来消遣之物。

    反差巨大!

    按照前面几天学的,林夏自然而优雅的端起了面前的LUWAK咖啡,浅浅的尝了一口,然后将其放下。

    很好,杯口没有唇印。杯壁也没有太大的液体的痕迹,她的姿势很自然。手肘没有太高,该注意的也都注意了,这回应该不会被骂了吧。

    果然,程音点了点头,算是对她努力的一种认可。

    许是林夏终于没有再出错了,许是今天天气太好,程音居然破天荒的没有让她继续练习,让这些礼仪刻入骨子里,而是和她浅谈起来。

    “你知道这是什么咖啡么?”她的下巴轻轻指了指林夏面前的咖啡。

    “LUWAK啊,怎么了?”林夏又端起来喝了一口,这个咖啡的味道还不错。

    这栋宅子里只出现过这一种咖啡,所以林夏也喝了不少。

    她,不喜欢喝咖啡,上辈子如此,这辈子也是如此。

    奈何这是上流社会必须品,你可以不喝咖啡,但你不能不懂咖啡。

    自从程音来了之后,咖啡的种类明显多了起来,现在林夏也知道了不少咖啡。在教导林夏怎么样优雅的喝咖啡的时候,她都是用的其他咖啡。

    但林夏平时也只喝这LUWAK,习惯了这个味道之后,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她又喝了一口。

    程音脸上的笑更灿烂了,林夏心里突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只听对面的女人轻轻问道:“那你知道LUWAK的来历么?”

    林夏摇了摇头,因为在家里出现的太过平常了,所以往往容易被人忽视,比如走廊上的那副画。

    “LUWAK贵如黄金,每年也不过500磅产量,平均一磅300美金,是当时上流社会很多人家的选择。LUWAK咖啡又称印尼鲁瓦克咖啡,它还有一个名字哦,你知道是什么吗?”

    看着她那笑容,林夏只觉得背后一凉,心里那种不祥的预感更强烈了。

    “印尼鲁瓦克咖啡,又被称为麝香猫咖啡。”

    “麝香猫咖啡。”林夏有些疑惑,这是个什么东东,咖啡怎么和猫扯上关系了?

    程音将手里的杂志递了过来,“自己看看吧。”

    LUWAK,是印尼鲁瓦克咖啡豆磨制的咖啡,所以又叫印尼鲁瓦克咖啡。

    这种咖啡豆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豆,产于印尼苏门答腊、爪哇等地,年产仅500磅。

    而之所以这么贵的原因,是因为这种咖啡豆的生产工艺的独特。

    在印尼的这些岛上有一种有袋类狸猫,这种狸猫喜欢吃咖啡树上的咖啡果,当地人从狸猫的排泄物中挑出比较完整而且还裹着果肉粘液的豆子,并将其加工成鲁瓦克咖啡豆。

    这种咖啡豆通过动物胃中酵素的发酵,具有一种独特的风味。

    所以LUWAK和其他的咖啡味道不同。

    看到这里,林夏嘴里含着的咖啡一下子喷了出来。

    又因为太急,不小心岔了气,然后没有形象的剧烈咳嗽了起来。

    万分失态!

    PS:

    万恶的联通渣网,万恶的乡村变电站,苦逼的停电停网,所以偶决定,这个星期回学校去了。

正文 221 初成

    程音优雅的起身,拿手帕子扇了扇。

    “唷,这天怎么这么热呢,我先进去了。”

    说完,施施然走进了屋子,给林夏留下一个仪态万千的背影。

    让林夏对着面前的咖啡发愣。

    虽然知道眼前这杯LUWAK是通过千万道工序才制成的,但只要一想到这咖啡是通过排泄出来的,林夏就不由得想抖一抖。

    “艾薇,怎么了?萨拉怎么进去了,还让我过来安慰你。”

    林夏抓起桌上的帕子,擦了擦嘴角,“没什么,就是她给我说了这个咖啡的来历,心中有些感慨而已。”

    “这咖啡怎么啦,可贵着呢,我服侍过这么多主户,也就你家里看到不拿它当回事的。别的人若得了一点儿,藏着都来不及呢。”

    “可这个咖啡是从猫的独自里出来的。”林夏还是有点膈应。

    “这有什么,蛋还是鸡生的呢。”劳拉漫不经心的话,却如一道闪电般,让林夏醍醐灌顶。

    是啊,她不过学了几天上流社会的礼仪,就矫情起来了。

    那她以前在家里吃的牛肚猪大肠之类的东西算什么,还有鸡蛋鸭蛋鹌鹑蛋,不也都是用这种方式出来的么?

    美国人吃人造蛋,不吃猪的内脏肝脏,上流社会习惯了讲究,自然觉得这个咖啡膈应。

    想到自己爱吃的爆炒鸡杂,爆炒牛肚之类的小菜,林夏就觉得那唾液源源不断的分泌了出来。

    只怕她穿上了龙袍,有了一身气度芳华的皮,内里也不是个太子。

    至于程音,林夏勾了勾嘴角,只怕她在上流社会生活久了。自然沾染了这点习气,却终究不是上流社会的人。

    不过,她虽然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却也一定是和上流社会有故事的人。

    不然,三十多岁,风华绝代,怎么可能一直蹉跎到现在。

    罢了,她虽然不觉得这上流社会一举一动都得遵守规矩有什么意思,不过只要看着程音,那一举一动无不透着赏心悦目。林夏自然觉得这个样子不错的。

    毕竟如果以后没有意外,继续写书的话,必定要办签售会。既然出现在公众面前。那多学点东西,也是增加自身的砝码。

    对抗靳夜身后家族的砝码。

    从他简简单单轻轻松松拿出来的东西来看,他们家,估计真的是传说中的顶级富豪,而不是国内那些经常暴露在网络上的所谓富豪。

    和靳夜这种低调内敛的超级富豪相比。国内的那些所谓的富豪,就好比暴发户了。

    毕竟他们的财富,可不是一两代人能积累起来的。

    也难怪靳夜会说她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能养活她。

    轻轻端起面前的咖啡,浅浅的啜了一口,细细的和劳拉用英语交谈起来。将程音所教的东西在平时的一言一行中有意识的运用。

    做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不求倾城,不愿倾国。只愿倾己心。

    站在二楼窗口的人,看着花园里聊得正欢的两个人,微笑着对听筒那边的人道:“……嗯,她很有灵性,学东西都很快。在品味上先天悟性极佳。加上后天努力十足。最关键是,还有你给她铺的这么好的路。过一段时间你过来。她几乎就能脱胎换骨了。”

    说到这里,程音叹了一声,“没想到你这样的男子,动情起来……”

    语气中无限的唏嘘和往昔,“也许,越是外表清冷,内心就越是火热。只是,他动情的对象不是我而已。”

    知道她想起了过往,靳夜并没有接口,良久,才淡淡道:“他已经有儿有女,你又何必放不下。”

    “是啊,我……何必放不下。”程音叹息,“连当初跟在我们身后的小屁孩,也已经长大了。”

    靳夜:“……”

    “行了,不说了,有最新情况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你忙吧。”

    “嗯。”靳夜依旧言简意赅,然后挂了电话。

    看着林夏浅笑的侧脸,程音似乎看到了当初的那个自己,生机勃勃的,充满朝气的自己。

    又是一个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只是,又会像她一样,是一个悲剧么?

    不同的人,始终是不能在一起的。

    就像葡萄藤,能长出百合花么?

    程音养着头,看着天际,眼中是浅浅的哀伤和遗憾。

    还有眼底深处,始终无法散去的缱绻和……甜蜜!

    “艾薇 ,怎么感觉你又变了不少。”

    下课后,莉莎赶紧跑到林夏这边道。

    林夏慢条斯理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笑道:“我还是我啊,有什么不同么?”

    莉莎摇了摇头,“不是,你本来就很漂亮,现在给人感觉更漂亮了。”

    林夏笑了笑,扯开话题道:“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我这段时间比较忙,还要赶着回家呢?”

    “周末我打工的酒店有一个party,但是我和男朋友越好了,临时有点事,你能不能帮我去顶一下?”

    林夏有些奇怪,她是从来没有打算去外面打工的。

    与其去饭店打工,还不如去写书,还能多挣点钱,也算是对读者负责。

    所以,林夏从来都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也没有和她们说过这个方面的话题,怎么突然就找上她了。虽说两人关系还行,但要说找个朋友替她,这对莉莎而言,不是很简单那的事么。

    莉莎性格活泼开朗,朋友遍布全校。

    林夏很奇怪,难道她看着像缺钱的?

    “艾薇,拜托啦,周末我朋友开了一个很大的party,而且还是我男朋友的生日,我不能不去啊!”莉莎抓着林夏的胳膊,撒娇道。

    莉莎有一个高富帅男友,叫。比她大一岁,今年12年级。

    史蒂文是个高富帅,这点毋庸置疑。

    一米八的升高,才十八岁的他名下已有几栋别墅,每次到学校来都开着一辆烧包的大红色敞篷跑车,保时捷的经典款,折合成人民币五六百万。

    对家境中等的莉莎而言,这个男朋友简直是天赐的,也正是因为她谈恋爱的原因,也有些疏忽了林夏。

    不过正好林夏这段时间要学东西。心里也装不下更多的东西。

    “我真的去不了。”林夏有些为难,“要不你问问其他的朋友?”

    “我都问过啦,和我关系好的都要去参加那个party。不然也不会求到你的面前。”莉莎嘟了嘟嘴,“还是不是好朋友啊,这点忙都不肯帮。”

    林夏无语,不过她灵机一动,想到好几次看到陆云在外面做兼职。因此点头道:“我不去,不过我可以介绍一个人帮忙。”

    “太好了,谁啊。”

    “我给你打电话问问吧。”

    “嗯。”

    林夏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背着包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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