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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盛宠枕边妻-第42章

小说: 盛宠枕边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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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天,习湘湘被折磨得很晚,直到晚上才被餮足了的秦川极不乐意的送回宿舍,小湘湘回来时已有些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声音都沙哑了。
    “我似乎闻到一股荷尔蒙的味道?”原本像小老鼠一般的啃着薯片的甘苑停顿下来,冲正在沙发上拔打电话的诸晓晨道。
    诸晓晨回头一笑,“我不能表扬你长了一只警犬卡尔的鼻子!因为奸情太红果果了……”
    “看不出来么,小川川还挺威风么!你知道吗?小时候,他老是跟在我们后头,让二哥带着他,二哥可不愿意带他了,每次,我们总会有办法甩掉他,他后来怀恨在心,你知道他怎么气我吗?”
    “嗯?!”
    “他嘲笑我没有小鸡鸡!”
    诸晓晨笑出了声。
    “我不是没他大嘛?那时也还傻,他装模作样的说,你知道二哥为什么待你好吗?那是因为见你身患残疾,他还专门向我解释了残疾的意思,列举了我认识的好多人,最后,他亮出了自己的小鸡鸡,说,看吧,你没有吧,你也就是个残疾人,二哥对你好,是因为你是残疾人!当时我不是傻么,回家后便很自卑,觉得爸爸妈妈对我好,是不是也因为我是残疾人,我注意观察了别人,好像跟我玩的他们都有,当时,我们院几乎没几个女孩,有我也不太跟她们玩,我总是跟二哥他们一群男生玩。于是,终于在有一天,我忍不住把身患残疾这苦恼的事儿告诉了二哥,那天,秦川的屁股便不敢挨凳子,他妈妈问他时,他只说爬树摔了……”
    “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
    “那时你几岁?”
    “四五岁吧!”
    “完了,这事不能让湘湘知道,她要知道你是她老公某个物件儿的处。女看。”
    “呵呵……那时总跟着二哥他们一群男生玩,而且那时候,我就是个小胖子,留着短短的头发,我现在看小时候的照片,都觉得自己是个小子呢,那时候小,不知道男女有别,看着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心情低落了好一阵子呢!后来,二哥告诉我,我是个女孩,本来就跟他们男孩不一样的……”
    “小苑,其实秦晋对你……”
    “我知道。诸晓晨,以前,如果放在以前,如果我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个施萧然,那么,我可能会认为,我跟二哥的感情就是爱,我可能会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相伴到老。我知道,嫁给二哥,我会很幸福,我不是傻子,感觉不到他的好,他很好,可正因为如此,我不能骗他,我跟他之间,应该不是爱,因为我只有见了施萧然,才会心跳会加快,呼吸不畅,可是我见了二哥,却没有这种感觉……我不能耗着他,他是疼了我二十年的二哥,他应该找到一个爱他的女孩……”
    “小苑,记得你的文里曾写过,爱的样子有千百种……”
    “嗯,是有千百种,可我知道自己想要哪一种……”
    (PS:今儿一更,适逢公司迎接大BOSS光临,手脚并用的准备中,以防止大BOSS雷霆震怒……谢谢亲们的理解。)





     第124章 (4000++)
     更新时间:2013…2…23 8:42:21 本章字数:4443

    “小苑,你已经陷入那个‘你爱他他爱她她又爱着他’的那个千古无解的方程式。”
    “……别说我了!说说你吧,说说你跟大哥的故事吧!怎么开始的?你们一定有一个很令人意想不到的初见,我真的好奇的很呢!”
    诸晓晨顿了顿,冲她挤了挤眼睛,“或许,这事儿你可以去问问秦晋!”
    甘苑便“咔嚓咔嚓”的把手边的薯片咬得极响,“总有一天,我会打探出来的!哼哼,到那时,我就把它写成小说,我还偏偏把你的名字,写成这里面最惹口水的女配的名字,对了,为了防止大哥追杀,我会换了姓,名字就用你的名字……哈哈……”
    甘苑后来得瑟的说出,她把她幼稚园时一个欺负过她的同学,在她已出版的某部小说里,就写成了一个“同名同姓”的贱受,然后当后妈后姥姥地虐他。她的大学同学都不敢开罪她,怕被她写进小说里,成了同名同姓的老鸨、舞妓,又拟或是极其没人性的,挑战读者视觉神经和无上下限神经的渣男渣女宀。
    女人得罪不起,笔锋如刀且善于编故事的女人就更是罪不起啊。偏偏诸晓晨没认识到这一点,以致于后来以另一种形式走进了甘苑的小说里。
    ——————————————我是动感的场景分界线————————————
    夏日的午后,蝉燥虫鸣,西康电视台广告与创作部门前却排起了长龙,排队的人,以年轻的女生居多,偶尔夹杂着一两个男生,显得极其的惹眼怛。
    距离知名言情小说作家“无所谓”签名售书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广告大厅的门前有安保人员值勤,大厅的大门紧锁,一眼望去,尽是花花绿绿的遮阳伞。
    诸晓晨跟习湘湘来到现场时,也暗吃了一惊,没想到,小苑的粉丝是如此之多,那阵势,不亚于当今一线歌星开演唱会的盛况。
    诸晓晨和习湘湘是甘苑请来的临时助手,整个签售现场,电视台全程跟拍。
    一场签售活动下来,不亚于搞了一场激烈户外运动,三个人大呼受不了。
    签售活动非常的成功,西康电视台把甘苑奉为了座上宾,当晚,公关部便盛情邀请三位美女赏脸去庆祝。
    电视台本就是个盛产俊男美女的地方,部长一吆喝,一群人便纷纷赞同,特别是电视台的男士们,看着这突然从天而降的三位美女,眼神中都带着期待。
    甘苑是没法拒绝了,这次跟西康电视台的合作,本就是她私下行为,她的经济人是不知道的,这下,便缠住了诸晓晨和习湘湘,无论如何也得坐陪。
    一行人便搭上电视台的商务车浩浩荡荡的奔向了西康市郊外的一家渡假山庄。
    行至山庄时,正值夜幕降临时分,诸晓晨一来这里,便喜欢上了。
    一眼望去,满眼的荷花,满池的荷叶,绿意盎然。“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大致就如此吧。诸晓晨暗叹到底是文化人,能找到如此风雅的地方。
    部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姐,举手投足间无不散发着优雅的女人味儿。
    饭局上,电视台的男士们极其的活跃,特别是那个叫罗诚的男人,风趣幽默,把这席间男男女女都逗得直乐,只是罗诚的目光时不时的会停滞在诸晓晨的脸上。
    “对了!今晚,大家在这里畅开了玩,平时里呆在城市里,到处都是钢筋混凝土,今晚咱吃饱喝足后,再好好的欣赏欣赏这荷塘月色……房间我都定好了,一人一间房,这里住宿环境也非常的风雅,我以前只来过一次,便记住这地方了,后来有贵宾时,我都介绍的这地方……”
    电视台的几个雀跃起来,甘苑和诸晓晨习湘湘三人相视一眼,不置可否。
    席间,诸晓晨的电话响起,是雷宇晟的电话,她拿起电话走出了房间。
    月光酒下一地的碎银,酒在地上,一切都变得虚幻起来。
    “干嘛呢?没在家?”
    “嗯,和小苑、湘湘在外面吃饭呢。你呢?”
    “我刚起床。”
    诸晓晨心里甜腻腻的,“晚上,睡得好吗?”
    “你说呢?!”听得出来,他在电话里十分的开心,“晚上缺了你这个大抱枕,怎么能睡好呢……”
    诸晓晨便不接话,知道他下一句绝对没好听的,果不出所料,听了那有辱斯文有辱圣听的话,诸晓晨小声道了句“流氓!”
    流氓在那头低沉放肆的笑了起来,她甚至能听到他喉结抖动吞咽的声音,两人的电话粥煲了大致半小时,诸晓晨想起出来久了不礼貌,才好说歹说的让雷宇晟挂了电话。挂了电话,她自个儿便笑了,他有时,也挺可爱的。
    回头,转身向来时的方向走去,却在途中听到树影背后细细的低语。
    “唐总那酒里,你到底有没有……”
    “加了!你放心,唐弘韬这次肯定就是这条线上的蚂蚱……”紧接着是极其猥琐的笑声。
    “一切我都准备好了?那就请君入瓮了?”
    诸晓晨心中一紧,唐弘韬?!是她认识的那个唐弘韬吗?
    心里顿时浮躁起来,犹豫了片刻,最终却在临进包厢门时,给唐弘韬去了个电话。
    “唐总,嫂子电话!”
    电话显然被接通了,有人把电话拿给了唐弘韬。
    唐弘韬接起了电话,显然喝得也不少了,舌头都有些大了,“喂——”
    “你……在哪里?”
    “我在……我在,这是哪里?”诸晓晨听到电话里,唐弘韬和什么人在交流,最后,他仍是大着舌头说,“我在荷塘月色!晨晨,怎么,你要来接我吗?我们场子还没散呢……好吧,答应你了,还不行吗?知道了,今天是我们认识纪念日!我在……330,不好意思……”
    当唐弘韬出现在停车场时,远远的便看见月光下那个黑发长裙的女子,那个在他生命中,无法抹去的烈烈红颜。她就站在他的车旁,焦急的捻着脚下的石子,抬起头来,一脸的担忧与着急。
    唐弘韬的身后,还跟着一群送别的人,月色下,一眼望去,都是些金玉堂马的人物,分不出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拟或,都不是好人!
    “老婆!”唐弘韬迎了上来,脚步有些踉跄,诸晓晨便急忙接住了他,后面一群人笑了起来,“唐总真是好福气。”
    诸晓晨就那么淡淡的,问了声,“钥匙?!”,唐弘韬指了指口袋,她便硬关头皮去摸他的口袋。
    一群在在后面笑着散了,诸晓晨把唐弘韬弄上了车,发动了车子。
    习湘湘的电话追来,诸晓晨简单的解释,“我有事先走了!”在习湘湘还有一大堆问题要问的时候,诸晓晨已发动了车子。
    月光下,副驾驶那个男人,此时正盯着她傻傻的笑,脸上浮起不正常的潮红。
    诸晓晨突然意识到什么,直接带他去了医院。
    医生看了看他俩,“你们年轻人真能胡闹,那药下那么重的份量,不想活了吗?”
    诸晓晨也大致明白了医生所说的药是什么药,却也没法解释,医生摇了摇头,安排唐弘韬住进了观察室。
    *
    唐弘韬紧紧的拥着怀中日思夜想的女人,好像抱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嘴唇轻轻摩挲着她的眉心,完全的不可置信,一边吻她一边喃喃自语:“晨晨,晨晨……你回来了!你终于肯回来了,我等你等得好苦!”。
    他怀中的人儿只是娇娇媚媚的笑,他的宝贝在冲他笑了,这大致是世上最美好的笑容的,唐私韬渐渐的不满足于只是亲吻她了,渐渐的,大掌便开始游走,那是他渴望的灵魂的家园,今日,他首次破门而入。
    突然,只觉得身上一轻,那种如火山喷发一般的岩浆便冲了出去,依稀之中,只觉得他的宝贝眉头皱起。
    ……
    梦醒时分,唐弘韬痛苦的想沉醉在梦中不想醒来,不愿睁开眼睛。因为在梦里,会有她的影子,尤其是昨晚宿醉时分。
    即使在梦里,与她结合给自己带来的如坠云端的感觉也是那么的令他难忘。
    不由得想起几年前那个夜晚。那晚,突如其来的,这个城市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地震,震级不是很高,却晃得楼宇左右的晃,那时正值午夜时分,同学们大多都进入了梦乡。
    不知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地震,楼道里,四处都是匆匆下楼的脚步,学校的操场上,学生百态,有全身只裹着一个被罩的同学,有赤身只穿着一件裤头的男同学,据听说,还有喜欢裸睡的同学,床单里裹得是真空的身体。
    他四处的寻找着,她们宿舍的人说,“她有可能还在宿舍!因为,她睡觉前,听着电台,估计是戴着耳机,没听到同学下楼的动静。”
    唐弘韬闻讯疯了一般的往女生宿舍跑,整个女生楼里,已鲜能看见几个人了,偏偏诸晓晨还在四楼。
    唐弘韬对这个平日里被管的极严的地方地形也不是很熟悉,一间一间的看着门牌号,到了418宿舍时,却悲催的发现,宿舍门是锁着的。
    他大力的敲门,突然想起418的人说起她戴着耳机,往后退了两步,一脚便踹开了门。
    “唐弘韬——”
    在他踹开门的瞬间,也听到了来自背后的呼声,回头一看,走廊尽头,气喘吁吁的跑上来的那个人不是他的晨晨却又是谁。
    他冲过来,拉了她的手便往楼下跑,那是他们生平第一次经历地震,跑到宿舍楼外好长一段距离,唐弘韬才止住了脚步,回过身便吻住了她。
    “你这个大傻瓜!地震了哪还有往楼里跑的……”她被吻得气顺吁吁,在他的怀里娇俏无比。
    “地震了,你这个小傻子还在里面……我怎么能扔下你不管,再说了,如果真的中途再震了,如若真的我们都遇到了不测,我只希望,我能离你近一些!”
    青葱岁月里,这大致就是最美的情话了——生死相许!问世间情为何物,不就如此吗?诸晓晨哭了,在他怀里哭得稀里哗啦,唐弘韬一边替她擦泪,一边哄着她,唐弘韬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他的晨晨穿的是极其性。感的吊带睡裙。
    吊带露出她完美的颈项,月光下,她领口往下的起伏汹涌看的他瞬间口干舌燥,她的头发如瀑布般的垂下,令这眼前的美好充满了禁。欲式的诱。惑。
    偏偏诸晓晨这个小萌物此刻感动唐弘韬刚才那感天动地的生死相许,黏糊糊的主动抱着他,贴着他的胸膛,听着他最有力的心跳。
    “晨晨……”诸晓晨突然被他粗嘎的声音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竟发现他满头是汗,竟是摸了摸他的头,“怎么了?”
    唐弘韬却像是被吓着一般,竟向后缩了缩,仿佛她是洪水猛兽一般,偏偏她还不肯罢体,直到他突然抱紧她,抵在她腰间那炙热的坚。挺使她突然明白了他突然的反常。
    “晨晨……”他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我……”
    诸晓晨看了半天,又像是思虑了半天,最后竟然走上去坚定地抱往了他,“反正迟早都是你的……你如果想的话……”后半段,诸晓晨没有说明,却暗示明显,唐弘韬后来想,如果当时他要了她,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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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章 (3000++)
     更新时间:2013…2…24 8:32:46 本章字数:3336

    唐弘韬后来想,如果他当时要了她,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唐弘韬只记得当年那一天那一刻,他竟神奇的忍住了体内那奔腾着的强烈的欲。望。
    依然清晰的记得,在欲。望褪去时他抱着她,下巴磕在她的肩窝里,喃喃自语道:“晨晨,我想给你一个最完美的洞房花烛……”
    ……
    一只如若柔荑的小手在他的额头试探,那只小手,能带给他心灵深处的追忆。猛然睁开眼,竟发现自己日思夜想的人就端坐在眼前宄。
    “晨晨——”他声音哑得像一只渴得奄奄一息的公鸭。
    “……醒了!天哪!你要不要喝水?”诸晓晨脸上的惊喜明媚了唐弘韬的眼。
    她这算是在担心他么湘?
    医生走了进来,在唐弘韬的额前探了探,随之松了口气,“没事了!对了,记住,年轻人玩点花样可以理解,只是那种药,以后不要在酒后服用……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医生看了眼唐弘韬,但那医嘱,却是对着诸晓晨说的。
    诸晓晨客气的道谢,唐弘韬看着,突然觉得,有个家属的感觉——真好。
    观察室里不能久留,唐弘韬虽说醒了,却仍是一幅倦倦的样子,诸晓晨便承担起了送他回家的义务。
    唐弘韬住的公寓,在“花漾倾城”,这里,是西康市新近打造的又一座高档花园精品小区。
    诸晓晨把车停到停车场时,回头看了看副驾驶的唐弘韬,他似乎睡着了,俊逸的脸上泛着淡淡的潮红,唇角微微的勾起一个浅浅的弧角,那笑容,像阳春三月田间地头的阳光,温和而又自若。
    诸晓晨承认,唐弘韬是个俊逸的男子,他旭日般的微笑,他儒雅的气质曾经令她那么的着迷,就是如今看着,也觉得赏心悦目。
    “弘韬——”
    “弘韬——”诸晓晨连续叫了两声。
    “嗯——”,他从梦中醒来,微微一转头,“晨晨——”
    “你……到家了!”
    “哦!”唐弘韬坐直了身子,向左右看了看,“晨晨……上去喝杯水吧?”
    “不用了!我还有约!”诸晓晨说着便开了驾驶位的门,唐弘韬微顿,随之拉开副驾驶的门,只是下车时,脚底下一个踉跄。
    诸晓晨把车钥匙还回唐弘韬的手里,微笑着冲他说再见。
    “哦。再见!”唐弘韬冲他灿然一笑,十分听话的便转过了身。
    或许是他的酒还没醒,或许是那药物的副作用,当诸晓晨看到他一下子便栽进路边的冬青丛中时,没有任何犹豫的便冲了过去,从绿化带里扶起了他。
    “几楼?”
    “26。”
    “钥匙?”
    “喏。”唐鸿韬指了指上衣口袋。
    进门后,诸晓晨注意到了,这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客厅很大,阳台养着几盆绿意盎然的高大绿色植物,把个阳台装饰得像丛林一般,倒也显然清凉。
    唐弘韬一进屋,倒也像是清醒许多,直接去厨房给诸晓晨拿饮料了。厨房是开放式的,诸晓晨在客厅也看得清楚,唐弘韬就站在操作台前,榨汁机的声音很细微,她却听得清楚。
    端出来时,诸晓晨发现,是鲜榨的西瓜汁,这是她曾经最喜欢的饮料,他清楚的记得。
    可她现在已经不喝了,自从……见过耿雁南用非常手段处置别人的事后,她就不喝西瓜汁了……条件反射的,她隐隐的觉得压抑不住胃部的翻涌,屏住气息皱着眉道:“鸿涛,我早已不喝西瓜汁了!”
    唐弘韬拿起杯子的手便是一滞,诸晓晨也是在那一刻才发现,唐弘韬手上拿起的,是一只粉色的米妮杯,茶几上放的,是一只蓝色的米奇杯,两只杯子,刚才是紧紧的置放在一起的。
    这样的杯子,他们曾经有一对,那是那年情人节时,诸晓晨买来送给他们两人的情人节礼物。
    诸晓晨那只米妮杯子,在唐弘韬离开后不久,便掉在地上摔碎了,从此,诸晓晨便再也没有买过情侣杯。
    “已经不喜欢喝了?!那水呢?水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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