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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盛宠枕边妻-第55章

小说: 盛宠枕边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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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会弹琴?”
    “嗯。”
    “小时候被妈妈逼着学的?”
    “不是!”他回过头来,“青春年少时为了追班上的女同学学的……”
    她松开了手,嘴巴翘得能挂住油瓶,他见状便揽紧了她,“逗你玩的,小醋坛子!”
    某人的腰上便如意的遭到了某只小猪的蹂躏,只是这种劣势并未持续太长时间,那只张牙舞爪的小猪便被某人一把抱起,轻放在了钢琴上,琴键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我们一起弹一曲《爱的旋律》好不好?”他欺身将她逼坐在琴键上,抵着她的颈窝问道。
    “我不会!”
    “小笨猪!”他就势在她颈窝咬了一口,“不过没关系,我教你!”
    诸晓晨躲着她的轻噬,就要跳下来,雷宇晟却邪气一笑,渐渐的俯下身来。
    黑白的琴键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声音,“好听吗?”
    诸晓晨闻言色变,突然意识到他要怎样的弹琴,便动手开始推他,“不要——”
    他伸出食指做出了“嘘”的动作,“小猪,今晚,把自己交给我,交给我好不好!”那声音切切如迷。药,迷惑了诸晓晨全部的心智,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呼叫,放任自己吧,把自己交给他,交给这个男人,从此红尘结伴,共享人世繁华。
    白色的裙裾迎风起舞,月亮羞涩的躲进了云层,黑白的琴键,跳跃着或轻或重、或缓或急的旋律……那晚,附近的人们听到了一曲浪漫之曲,曲调曲风迥异,听不出是哪位大家之作,有人暗暗的赞叹,浪漫小屋这次可能住的是一位新崛起的钢琴家。
    那夜,那首曲子很长,那位钢琴家弹了大致有一个多小时之久。
    那夜,小屋内,百般缱绻,诸晓晨娇娇的吟,像滩春水般软在雷宇晟的身下,雷宇晟当然也是万般怜爱,能控制爱意时,弹的是舒缓的,优雅的曲调;渐渐的意乱情迷后,骨子里的暴虐基因便无遮无拦,动作迫切,曲调又变得像十面埋伏里最激昂、最澎湃的部分。诸晓晨在黑白琴键上,享受着他惊涛骇浪般的爱的旋律,又羞又怯又爱地经不住折磨,轻呻短叹更如琴瑟和鸣。
    那晚,可怜的小猪还没享受几口美食就被某个披着艺术家外衣的厨师用煲汤的手术从内到外都熨得透透的,大快朵颐的吃掉了,吃得连个渣子也不剩,看着躲着床上的小丫头,连抬手指的力气也没有了,腹黑的厨师这才想起,小丫头晚餐还没吃下几口。
    他倒好,像大胃王一般吃了某只着了道儿的小猪,又下楼去吃他做了半晚上的牛扒去了,今晚的月色格外的好,他的胃口也格外的好。
    他一个人,一边吃一边对着月亮笑,幼稚得有些吓人。
    临睡前,他倒是拿了盒听装的牛奶,进了卧室,半夜里,没吃晚餐又被消耗了许多体力的小猪果然嚷嚷着饿了,他便体贴的递上了牛奶。
    她几乎没有睁眼,便用他递到嘴里的吸管喝光了牛奶,雷宇晟最后用吻替她擦掉了唇角的牛奶渍,然后两人相拥而眠。
    *
    当地人传说,薰衣草代表真爱,收割薰衣草,就如同收割幸福的爱情。为此,雷宇晟带着诸晓晨,还亲自去收割了薰衣草,只是没想到小猪是个叶公好龙的家伙,当天晚上,竟然花粉过敏了,白皙的皮肤上起了好多疹子,雷宇晟那晚一直没睡,替她上药后,便将她的双手囚桎在怀中,怕她睡熟了无意识的挠破了感染。
    那顽劣的小疹子两天后才慢慢的消失了,诸晓晨才又恢复成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猪,雷宇晟却养成了晚上将她的手囚桎在怀里的习惯。
    普罗旺斯的时光真的像天堂,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浸了蜜的,那样的时光太温柔,温柔到所有人都贪恋就这样一生该多好。
    离开的时候,小猪还一步三回头,雷宇晟提议不走了,诸晓晨又迅速的否定。
    这种美好,珍藏起来一生都觉得美好,倘若变成了一种习惯,一种熟视无睹,就太残忍了。
    *
    如果说,普罗旺斯带给诸晓晨的是浪漫的话,那么,北极之旅带给她的便是依靠,诸晓晨那颗原本四处流离的心那一刻仿是找到了依靠与皈依。
    雀跃!怎能不雀跃!抵达世界之巅北纬90度,徒步万年海冰,围极点自转一圈,便能完成“环球”之旅的事情怎么能不令人雀跃。对了,还有,还能邂逅北极霸主——北极熊呢,想想那胖乎乎的全身雪白的大熊,诸晓晨真想向雷宇晟提出一个大胆的要求——带一只北极熊回家当宠物,当然,她没有。
    雷宇晟见她坐在破冰船上,那满心欢喜,全身雀跃的样子,就想按进怀里狠狠的疼。
    (PS:你弹过《爱的旋律》吗?怎么弹的?大BOSS的弹法,你肯定没弹过吧?有没有弹过的,弹过的请举手?0,有没有为大BOSS的弹法鼓掌送月票的?!)





     第145章 极地之恋(4000++)
     更新时间:2013…3…16 21:59:50 本章字数:4521

    两人穿着同款同色的户外装,上衣外套是那种鲜艳的红,关于这套情侣户外装的颜色,说来也是那个正雀跃观光的小家伙选定的呢。
    这种红得***包的颜色,平日里只有老四、小五那种sao包的性格才会穿,他么,从未涉猎过,所以,当雷宇晟在看到这衣服的一刹那,皱了皱眉头,设计师急忙向诸晓晨投去求救的眼神。
    “我选的颜色,不好看么?”
    雷宇晟便向设计师摆了摆手,设计师如临大赦。
    “……红了点吧?邂”
    “户外运动么?你想想,茫茫一片雪白中,你穿这种正红色,我是不是无论如何第一眼都能看到你啦?”
    她仰起头,笑得像只小狐狸,雷宇晟承认,这个理由他听了极为舒服,“茫茫人海,她在寻找他,一眼便能找到他。。。。。。也不错哟。。。。。。”
    衣服上身后,连他自己也承认,红色也不错,他好像有点喜欢红色了…唢…
    豪华套房内,诸晓晨趴在窗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作为一个喜欢探索的驴友,去这么一个地方令她的心情空前澎湃。
    身后的照相机“咔咔”地响着,诸晓晨回头,雷宇晟正冲着她笑。
    “你在照什么?”
    “北极熊!”
    “哪有北极熊?”她惊乍了一下,飞快地跑过去,“我都没有看到哦。”
    “哪有什么北极熊?都是我的照片呀?”
    “不像北极熊么?”照片里,诸晓晨穿了件白色的抓绒的卫衣,因为穿的厚,看起来圆乎乎的,可不跟小熊一样么。
    “我胖了吗?”没想到她第一念想到的却是这个,雷宇晟愣了下,“不胖,抱起来手感刚刚好!”
    于是,某个刚刚还兴致勃勃参观风景的小丫头心事重重了,“饿死事小,胖死事大呀!”
    一定是这阵子,她把巧克力豆和甜点吃多了,看看,脸盘都圆了呢!可是,雷宇晟带她到处品尝法式甜点,这对于她这么一个奢甜的人来说,禁不住诱。惑太正常了。
    于是,这个晚餐,诸晓晨便吃得很少,就连她一贯最喜欢的甜点,她也摇头说吃不下了。
    “怎么了?为什么不吃饭?”
    “不想吃……”
    “嗯?”雷宇晟顿了顿,“不会是怀孕了吧?!”说完,就要去请随行的医疗团队,诸晓晨像被雷霹了一般,敢快承认说自己想减肥,雷宇晟哭笑不得,承认他下午只是随口说说,并列举各种实例证明她没有胖。
    ……
    第六天时,开始真正的破冰了,向导提醒有北极熊出没,诸晓晨就像注入了兴奋剂一般到处乱蹿,雷宇晟只觉得抓都抓不住。
    “北极熊……快看,一只、两只、哇,三只北极熊……”船上,有人同样用英文数着one、two、three……
    “哇,那家伙站起来好高呀!它站起来像大象……呀,怎么打起来了……”诸晓晨回身揪着他的衣服,“他们打架了!真的打了……流血了……”
    雷宇晟揽紧了她,云淡风轻的笑了笑,“这个呢……自然界雄性动物争夺配偶权的最常见的方式之一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Good~boy!”人群沸腾起来,诸晓晨回头,竟发现三只北极熊中其中一只已经被打倒在地,洁白冰层上那滩殷红看起来格外的醒目。
    只是,剩下的两只还在打,不一会儿,就只见那头大个儿的,从背后爬上了小个的身上……待某个后知后觉的小女人反应过来这自然界最原始的一幕究竟是怎么回事时;某人却在她身边窃笑。
    “流氓!”她狠狠的踩了下某人的脚。
    这一脚真不轻啊!某人扯了扯嘴唇,一把将她勾入怀里,“是你非要看的!要不,晚上我们也试试这个姿势!”
    嘴上占了便宜的某人脚上又被狠狠的踩中了,有几对俄罗斯的情侣已开始热吻起来,冰层上,那自然界无拘无束的欢爱仍在继续着,诸晓晨就听到耳边他的呢喃,“那只幸运的家伙,明年就能当上爸爸了……我呢?什么时候能当上?”
    诸晓晨羞怯的逃走了,雷宇晟却没有追她,纯净的世界,他的心空前的纯净。
    船长上前,低声请示着什么,他点了点头,周围一片净寂。
    *
    这是世界之极,雪山、冰川、满目望去,到处都是深邃的蓝和纯净的白。
    诸晓晨像只猫一般的捉到一只红嘴鸟,却因此被很多红嘴鸟围袭,她就像猫和老鼠里的TOM一般,从那一刻起,改头换面,换了件浅绿色的外套,将帽子遮住脸,生怕被红嘴鸟认出来。
    雷宇晟可就惨了,被几只报复心极强的红嘴鸟当成了她或是她的同类,一轮接一轮的围攻,闯了祸的诸晓晨像老鹰护小鸡一般的将雷宇晟拉回船里关上门后,两个人像孩子一般的大笑。
    “喂,快看看,那些红嘴鸟是不是在开会?它们是不是在商议对付我们的计划?”她扯了扯他的衣襟,指了指外面岩石上的几只红嘴鸟。
    雷宇晟被她的孩子气搞得哭笑不得,揉了揉她的头发,“好吧,它们在开会!”
    ……
    记忆最深刻的,当属踏上北纬90度的那一刻,两个挪威的小伙子当场便脱了衣服,光着身子穿条短裤举着一条北纬90度的条幅激动的拍照。
    老船长走了过来,主动要求为雷宇晟和她拍照,在那个被称为地球极点的地方,雷宇晟笑着说,“come~on!我在南面!”
    是啊,他在南边,她随便一走,都是向南走,都会走进她的怀抱。
    *
    返程的时候,诸晓晨完全没想到,竟然会和当地的爱斯基摩人居住了几天,而令她更没想到的是,雷宇晟竟然跟那个爱斯基摩人认识。
    他们用她所不懂的语言交流着,那个爱斯基摩人对雷宇晟极为的友好,但似乎却不怎么会笑,只是看着自己的女人时,眸色柔软,偶尔会唇角勾起,那个爱斯基摩人的老婆叫Aya,看得出来,是个美人坯子,只是艰苦的条件令她的皮肤黝黑了点儿。
    他们喝着酒,身边的火花“啪啪”地响着,那个爱斯基摩人在认真的烤着肉,诸晓晨有时抬头,会瞧见雷宇晟盯着她笑。
    当天晚上,在她那无边无尽的探知欲下,雷宇晟告诉她,关于那个“爱斯基摩人”的故事,听完后,她自己承认被震惊了。
    “他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吗?”
    “也许吧……”
    “哦……”诸晓晨陷入了沉思,问世间能有几个,敢为了所爱的人,从此隐姓埋名,抛却世间功名,生活在这最艰苦的地方。
    第二天,诸晓晨便有幸坐了一趟雪橇,七八只“狗”,拉着他们,飞快的奔驰在冰天雪地里,那感觉,比坐跑车美妙多了。
    那是诸晓晨第一次打猎,其实也不算,最多算是看那个“爱斯基摩人”在打猎,她突然觉得这几只狗非常的威风,于是凑上前去,揽着其中最伟岸的一只,嚷嚷着让雷宇晟给她拍张照。
    雷宇晟当下一愣,随即失声喊了句,“Mars——”
    被喊为“Mars”的“爱斯基摩人”回头,看了眼诸晓晨,一边往回走一边向雷宇晟做了个放心的手势,诸晓晨没注意到雷宇晟拿着相机的手在发抖,只是高声叫着,“快点呀!我要和他们每一只都合影呢!”
    “咔嚓”声响起时,Mars已走到跟前,轻声低斥了几句,那些刚刚还站起来威风凛凛的家伙,一个个都乖乖的趴了下来,极其乖顺的样子。
    诸晓晨见状反而没了兴致,看了眼Mars,没敢多说什么,她实在难以想象,眼前这个又黑又瘦的男人,就是雷宇晟所说的那个曾经杀人无数如今为情所困的冷血杀手。
    “跟高原狼拥抱在一起的感觉怎样?”
    “狼??”诸晓晨声音有些颤抖,“怎么它们不是爱斯基摩狗?”
    “你抱的那只是‘第一雄狼’!”
    诸晓晨再回头看时,竟觉得背后发凉,它们竟然是狼?!OMG,那眼睛真的是泛着绿光的……
    从那一刻起,诸晓晨便再也不敢到处乱蹿,前前后后到哪里都跟着雷宇晟,像只小尾巴一般。
    自从意识到与她同居在一个小院里,还有那眼睛泛着绿光的食肉动物时,诸晓晨变得黏人多了,特别是晚上,压根就不敢一个出门,想起前两天还独自一个人在外面欣赏夜景,雷宇晟不得不感慨不知者无畏。
    “你在吗?”晚上,她去上厕所,非得拉上他,昨天,她还是一个人去的,他要去陪她时,被她坚决阻止了呢。
    “在呢。”他在外面回答。
    “那什么……会不会突然跳进来?”
    “不会,要不,我进去陪你?”
    “啊,不要!”
    “哦。”
    “你在吗?”
    “在。”
    “你还在不在啊?”
    “在”
    ……
    最后,某人实在受不了了,提议他在外面跳,而且不能停,于是,像大BOSS那样的人,在那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在那个冰天雪地里,幼稚得跳着,只为让某个人安心。
    半天没见动静,正跳着的某人突然停了下来,低声喊了句,“小猪——”
    没人应声,他停下来就准备往里冲,后面一双纤细的手环上了他的腰身,“你跳的样子好傻哟!”
    “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崽子,活该被狼抓走!”他单指弹着她的额头,嘴里轻叱着,却将她揽得极紧,“刚才真以为你被狼叼走了呢!这地方到处都是食肉动物,不是你吃它们,就是它们吃你……像你这种细皮嫩肉的,估莫着附近的豺狼虎豹都盯上了……”
    晚上,诸晓晨也睡得极醒,外面稍微有风吹草动,她便惊得直往雷宇晟怀里钻,非说,有狼在外面。
    睡觉的地方也是极挑,睡里面吧,说听见狼在靠坑里窗户口,要求睡外面;睡外面吧,说狼在靠外面的房门口,甚至还引出了蒲松龄蒲老的那篇《狼》,说狼如何如何的奸诈狡猾,会不会一只在前门,一只在窗户……搞得雷宇晟在享受高质量的投怀送抱的时候,也因为说服不了她睡觉而稍稍的有些头疼。
    “要不,你睡我身上?”他笑着问。
    本来是开玩笑的,哪知道那小猪竟真的摸索着爬了上来,像树袋熊一般趴在他胸前。
    雷宇晟忍了好几天了,怕这里气候寒冷,晚上没敢闹腾她,怕她受凉感冒,这时候,都爬上身了,他要没反应就不正常了。
    一个翻身,便将她压在身下,邪气地笑着,“在上面也一样,还是会被狼先叼走,不如藏在我身下……嗯?!”
    “哎呀,你干嘛……啊……唔……你轻点……嗯嗯……哥哥……晟哥哥……”
    出来加火的爱斯基摩人夫妇听到房中的私语,虽不懂汉语,却明白房中怎样的旖旎,相视一笑,离开了。
    ……
    可怜某只小猪被躺在身边与之同眠的食肉动物吃干抹净后,累极了,躲在那里发出轻微的鼻息声,再也不提是睡里面还是睡外面。外面真的传来几声狼叫,她也睡得沉沉的。
    “还是这个办法好!安神!”旁边餮足的某人下床喝了杯水,心满意足的笑着,就差找根小棍来剔牙了。
    (PS:月票!)





     第146章 暗色(4000++)
     更新时间:2013…3…17 21:32:46 本章字数:4571

    返程前,雷宇晟像是还郑重的问了Mars,只见Mars坚定的摇头,并用诸晓晨能听得懂的英文坚定的说了句,“NO,thanks!”
    回到挪威的时候,诸晓晨才准确的弄清楚了,这趟极地之旅到底有几天,整整算下来,十二天,再加上之前在法国的八天,二十天了。
    “啊——,完了,完了,开学了!都已经开学了呢……”乐不思蜀的人现在才想起来,早就开学了。
    “慌什么,学校的事儿秦晋会处理好的!”
    “可是我这样做很不负责任呢……遽”
    “小猪——”
    “嗯”
    “能不能……不上班了……辊”
    “不能——”诸晓晨放下了送到嘴边的三文鱼,否定得极其郑重。
    雷宇晟沉默了好一阵儿,“那晚,在普罗旺斯,我没有开玩笑……我们,一起生个孩子……”
    “生孩子与上班不冲突啊?!”
    雷宇晟听完一幅很开心的样子,“上班就上班么,嘴巴翘那么高!好了,我最敬爱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返程的全程,雷宇晟都替诸晓晨拿着那1:1的尺寸的比她还庞大的北极熊,可到了西康机场时,雷宇晟将那北极熊从传送带上拿下后,便直接塞进诸晓晨怀里。
    盛世兄弟齐聚机场出口,尽管戴了墨镜,还是惹得路人纷纷驻足,实在是太惹眼了。
    只是,大BOSS一出场,哥几个便没忍住,破了功了。
    为毛呢?大BOSS领了一只北极熊回来了!!
    不得不说,秦川是个好孩子,快走几步,问了大哥好后便接过诸晓晨怀里的北极熊,“这玩意不是可以托运么?你抱着这萌物,太上镜了……”
    诸晓晨脸一红,秦晋和耿雁南便到了跟前,耿雁南邪邪一笑,“大哥,蜜月辛苦了!”
    雷宇晟显然心情非常之好,回头冲着秦川道,“加菲这阵子还好吗?”
    “啊?!好,好!”
    能不好么?盛世兄弟听闻大哥要为加菲派专机时,墨镜掉了一大片,这年代,人不如猫啊!猫的地位都这么高了,秦川再不懂事,也深得这只胖猫咪的重要性,直接请了三个人,在家里把这只猫当神一样的敬着呢。
    兄弟一行,吵吵着要为大哥接风,一行人便浩浩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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