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总是想演戏-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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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快解决满桌饭菜时,凌老板才说:“阿云的手艺只有你学到了。”
林烁有点矛盾,他很高兴凌老板记挂着凌妈妈,但又希望凌老板能像凌妈妈期盼的那样快快活活地活下去。他说:“云姨的手艺比我好多了。”
凌老板加了口菜送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其实阿云最放心不下的是你。”
林烁笑着说:“我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凌老板说:“就是因为你看起来什么都让人放心,阿云她才不放心。从小到大你也就和阿云比较亲近,你有什么事也只和阿云说,其他时候你都把事情闷在心里。”他看着林烁的目光满含关心,“阿烁,你本事大,我们可能没什么能帮到你的。不过如果你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或者你觉得太累了,尽管回来电影院这边。你的房间会一直给你留着,永远都不会变。”
林烁心里一暖。他和林厚根在外地像无根的浮萍一样飘荡着,是凌老板夫妇伸出援手收留了他们,给了林厚根工作,给了他在这个城市扎根的机会。虽然凌老板和凌妈妈经常因为凌老板的“乐于助人”而吵起来,但在收留他和林厚根这件事上从来没有争吵过。
他们其实给了他一个家。
林烁笑着说:“那当然,就算凌叔你赶我走我也会赖着的。”
一顿饭吃完,林烁就接到贺焱电话。
贺焱很不爽:“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烁说:“准备回了。”
贺焱特别特别不高兴:“快点!饭团它生病了,一直在拉肚子。”
林烁眉头一跳,站起来和凌楚两个人道别:“饭团病了,我回去看看。”
凌楚顿了顿,目送林烁离开。
林烁直接打车回去。
贺焱已经带着饭团去宠物店那边。店主在给饭团检查,贺焱紧张地等在一边,活像担心着自己孩子的爸爸。
林烁有时候都惊讶于贺焱对饭团的喜爱。
他也很喜欢乖巧听话的饭团。
见贺焱一脸担心,又只敢等在一边看店主给饭团看病,林烁上前问:“饭团没事吧?”
店主已经检查完了,他转过身对林烁说:“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误喝了点牛奶。我给它打一针止泻,下次注意点就可以了。”很多猫都有乳糖不耐,严重的甚至对它过敏,饭团喝了牛奶以后就出现了轻微的上吐下泻。
贺焱平时都是逗饭团居多,哪里真正照顾过饭团,看到饭团又吐又泻都吓坏了,直接抱着饭团跑到宠物店来。
贺焱定定地看着蜷成一团的饭团。
他突然有点理解林烁上次为什么说要把饭团送回宠物店。
要为另一个生命负责,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看着店主去给饭团准备药,贺焱对林烁说:“我以为饭团要死掉了。”
林烁说:“没那么严重。”
贺焱说:“以前我也养过一只猫,和我们刚看到饭团时差不多大。后来它被关在外面冻了很久,我把它抱进屋时它都已经呼吸得很慢了。现在想想,如果我那时候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它可能就不会死。”他看着林烁,“那时候我连抱它去找兽医都不懂。”
林烁说:“小时候谁懂那么多?”
贺焱不吭声了。
他不仅想到了那只小猫,他还想到了林烁。现在面对林烁的时候,他像当初一样迷茫不已,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才能不让林烁受伤——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才能保护好林烁——
他不能让贺博远看出他已经知道合约的存在,也不能结束合约——对于怎么保护林烁,怎么让林烁不再受合约束缚,他一点头绪都没有。贺博远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座无法跨越、只能仰望的大山,他从来不敢有反抗的念头——即使有,也只敢暗暗地干点违背贺博远意思的事。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烁不知道贺焱在想什么,以为他是太担心饭团了,等店主给饭团打完针就抱起饭团说:“你拿上药,回去让饭团吃完就没事了。”
贺焱亦步亦趋地跟在林烁身后。
饭团吃完药终于没再上吐下泻,乖乖趴在猫窝里合上眼睛睡觉。
林烁去洗了个澡。
出来时,贺焱也换上睡衣了。没等他说话,贺焱就把他压到床上秋后算账:“你傍晚又去哪了?”
林烁没有隐瞒:“回电影院那边。”
贺焱想了想才反应过来,那电影院是凌楚家的。他追问:“凌楚现在没拍戏了?”
林烁说:“他接了个男三号,正在研究剧本。”
了解得这么清楚,那就是见到凌楚了?贺焱有点不爽。左思右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妒忌林烁有机会和凌楚见面。
于是贺焱不高兴了:“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去!”
林烁静了静。
接着他笑着说:“好,下次叫上你。”
贺焱莫名地不喜欢林烁脸上的笑。
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
他说:“我们带上饭团!什么时候去?要不明天——”
林烁勾着贺焱的脖子亲上贺焱的嘴巴,把他的畅想堵了回去。
贺焱马上把去见凌楚的事给忘了,反客为主地抓住林烁的腰,直接把林烁拆吞入腹。
第36章 亲近
六月下旬的到来让林烁再度陷入忙碌。
半年的工作结束,子公司的利润奇迹般翻了两番。贺焱有敏锐的判断力,有林烁在,他这方面的天赋被发挥到最大。
作为一个老板,有什么比决断能力更重要的?他只要会判断优劣就可以了,至于做出方案、做出策划,是员工们的任务。就像一个将领不需要比他所有的士兵能打,只要他知道把每一队士兵放到什么位置上让他们发挥最大的作用就可以了。
在这一方面,贺焱做得得心应手。
林烁建议贺焱开个庆功宴,拉拢拉拢人心。
贺焱觉得这提议很不错。别的他不懂,花钱的事他最懂,他马上让齐叔帮自己做准备:“要做的有逼格点,搞个特别牛的邀请函,给他们送个特别牛的会员资格,当然,食物还得好吃又管饱。噢对了,请点特别牛的明星啥的来表演表演,主持人也要有名点儿的。”
齐叔:“……”
林烁摸摸鼻头。真不是他故意折腾齐叔,谁知道贺焱的要求这么高?听起来牛牛哒!至于怎么达成贺焱的要求,那就是齐叔应该烦恼的事情了。
没过多久,公司里的人都收到了烫金的邀请函。上面的字体秀丽优雅,简单地写明年中晚宴的地点和时间。
看到地方定在贺氏逼格最高的特级酒店,公司上下都沸腾了。虽然他们都在贺氏工作,可大伙都明白这子公司没什么盼头,这被扔到这种公司的太子爷比起贺凛似乎也没什么盼头——听说总公司的人年会可以到这个地方开,他们不知道眼热了多久!
倒不是这地方不给别人进,他们真要狠下心拿出一个月工资走进去,也可以好好地吃顿(平价级别的)饭。
纯粹是感觉上不一样。
和邀请函一起送来的,还有印着每个人名字的会员卡。卡身呈银灰色,边上有个火焰纹理,代表的是贺焱这位贺氏太子爷。
只要贺焱还是贺博远的儿子、贺氏的太子爷,他们拿到的这张卡就还能用!要是以后贺焱能继承贺氏,说不定他们可以直接进化成终身免费会员呢!
有时候很小的一件事就能改变很多东西。
平时很多人都被贺焱骂得狗血淋头,现在业绩出来了,奖励下来了,每个人心里突然都觉得那些辛苦根本没什么,这不,一切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贺焱这次年中晚宴搞得很盛大。
齐叔邀请了眼下的金牌主持人过来主持这次晚宴,配套的当然是许多当红歌手和演员。明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庆功宴,硬是弄得群星汇聚,星光闪闪。
员工们都很尽兴。
到后面他们不敢给贺焱灌酒,索性轮着灌林烁。
林烁可算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见贺焱杵在一边没有拯救自己的意思,也没反对自己多喝酒,他只好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散场时贺焱让人安排好代驾把人送回去,直接抱起已经醉倒的林烁往外走。
贺焱看得出最近林烁和以前不太一样,做事好像特别拼。电影之类的也不跟进了,似乎一心要在贺氏扎根。
这是贺焱希望看到的。可是当林烁真的这么做,贺焱又觉得哪都不对劲。
贺焱觉得林烁不对劲。
贺焱觉得林烁不开心。
刚才那么多人灌林烁酒,贺焱本来想替林烁挡下来的,可想到林烁醉后的乖巧模样,贺焱又改变了主意。想问出林烁不开心的原因,只能问喝醉以后的林烁。
清醒时的林烁太清醒,不会对他提起半句。
贺焱放轻动作,将林烁抱上公寓。
他注视着林烁的目光有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温柔。
回到房间,贺焱熟练地帮林烁冲了个澡,换上舒适的睡衣,才小心地把林烁叫醒。林烁睁开眼睛,看清是他后乖乖往他怀里蹭了蹭,像个找到了亲人的孩子。
贺焱放轻语气,诱哄着问:“林烁,你最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林烁眼底掠过一丝迷茫。他愣愣地对上贺焱认真的目光,想了想,摇了摇头。
贺焱说:“真的?”
林烁慢慢地点点头。
贺焱说:“骗人鼻子会变长。”
林烁呆了一下,小心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接着他说:“没长。”
贺焱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被萌化了。
喝醉的林烁连撒谎都不会撒。
贺焱说:“但是撒谎是不对的,对吧?”他抱起林烁,让他坐到自己腿上,“你要对我说实话。”
林烁只能乖乖说:“我想去首都……”
贺焱差点跳了起来。
去首都?去首都干什么?他心里突然委屈极了,这不是还有三年吗!林烁就想走!贺焱不自觉地收紧手掌。
林烁觉得自己的腰被贺焱抓得有点疼。他挣扎着说:“痛。”
贺焱回过神来。他拿出最大的耐心问道:“你为什么想去首都?”
林烁想了一会儿,才说:“去找老师……”
贺焱拧起眉头:“什么老师?”
林烁说:“金圣叹……”
贺焱想起来了,金圣叹是那个很厉害的影评人,《贴膜狂人》出来时他还砸过它。
什么时候金圣叹成了林烁的老师?
据说金圣叹是很厉害的业界前辈,可是谁都没见过他真身,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万一他是骗子呢?万一他不怀好意呢?
贺焱刚要把反对的话说出口,突然又停顿下来。
他突然明白林烁为什么不和他说起。
即使林烁说了,他也不会答应。他会有无数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蛮横地拒绝林烁的要求。不管林烁为什么想去别的地方,他都不会放林烁走。
林烁当然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
他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贺焱松开钳制在林烁腰间的手,改为环住了林烁:“你很想去吗?”
林烁黑油油的眼睛和他对视片刻,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像是提出了一个再小不过的要求,却还是忐忑不已的小孩。
第二天,贺焱安静得出奇,只是在办公时会时不时看着林烁。
他的小心脏陷入了艰难的挣扎之中。
他在犹豫着要不要让林烁去首都。
如果只是几个月的话,他也不是不能答应……
时间在贺焱的挣扎犹豫之中一点一点地流逝。
林烁认真忙完早上的工作,突然接到个陌生来电。
林烁按下接听键。
那边传来一个苍老却浑厚的嗓音:“我是金圣叹。”
林烁呆住了。
贺焱直直地看着林烁。
林烁握着手机走到阳台外,将贺焱的视线隔绝在屋里。
他说:“——我是林烁!”
金圣叹被他逗笑了:“是我给你打的电话,我当然知道你是林烁。”他笑着说,“你住在S市哪个区?”
林烁不知道金圣叹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东区。”
金圣叹说:“你等一等。”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再次传来了金圣叹的声音,“我接下来会住在东区上林街25号,等你有空了就过来找找我。”
林烁呆呆地听着。明明金圣叹说的每个字都很清晰,他却突然无法理解它们的含义。
金圣叹的意思是,他来S市了?
他会住在这附近?
金圣叹是……因为他说去不了首都,就亲自过来S市找他吗?
林烁觉得连外面金灿灿的阳光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林烁喉咙有些发哑,问:“您来S市了吗?”
金圣叹说:“对,我过来了。”
林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断电话的。
他平复好怦怦乱跳的心跳才走回办公室。
贺焱等了林烁老半天了。他已经犹豫完了,林烁一进来他就走上去一口气说出自己的决定:“林烁,你昨晚喝醉后说想要去首都一段时间。我想了想,如果时间不是太久的话,你要去也不是不可以……”
林烁听得一愣。
他昨晚的确喝醉了,但他有醉得把这种事挂在嘴边吗?
可是如果不是他自己说出口的话,贺焱似乎没理由知道。
林烁以前没多少机会喝醉,也就在高中毕业时醉过一次。那时是凌楚把他接回电影院那边的,第二天醒来凌楚也没说什么,倒是林厚根追着他揍了一轮。
难道他有酒后吐真言的习惯?
林烁看得出贺焱一早上都在挣扎犹豫着什么,但他压根没想到贺焱是在考虑这个。如果他是贺焱,听到包–养的人想跑肯定火冒三丈。
这不明摆着想收了钱不办事吗?
林烁心情有点复杂,但还是挺高兴的——高兴金圣叹的到来,也高兴贺焱不情不愿的允诺。他环抱着贺焱的脖子:“不用去了,”林烁的眼睛熠熠发亮,“金老师他过来了。”
贺焱觉得自己实在傻透了。
怎么会觉得林烁失去了光彩?
明明林烁被打磨得以前更加耀眼。
即使心里藏着再多的痛苦和煎熬,林烁的眼睛依然明亮得让他觉得心口发烫。
贺焱点了头,林烁傍晚直奔金圣叹住处。
上林街25号。
这地方离公司不远,离公寓也不远。要不是金圣叹是先问完他在哪个城区再报住址的,林烁都快以为金圣叹是特意为了方便他才选这地方。
不过,金圣叹选在东区本来就是为了他吧?
林烁有点紧张。
他在门牌前站了将近十分钟,才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气质干练,脸盘有点圆,五官很有亲和力:“你就是林烁吧?进来吧。”
林烁捏了捏自己冒汗的手掌,露出笑容:“你好。”
年轻人是金圣叹的生活助理,叫廖化。
廖化最清楚金圣叹来S市的原因。
原本在知道林烁年纪这么小时,他一直担心会见到个恃才傲物的少年天才,没想到林烁不仅不骄傲,反而还像个再普通不过的少年人那样紧张。
偏偏还装成很镇定的样子。
热爱食物的人果然都是可爱的人。
廖化主动介绍:“我叫廖化,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喊我一声廖哥,金老平时的杂事都是我来处理的。”
林烁爽快喊人:“廖哥。”
廖化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这娃儿了。他领着林烁进屋:“金老也是中午才过来的,本来还相中了另外几个地段的房子,问了你之后就挑了这间。这房子已经有点年头,不过去年刚翻修过,基础设施都是全的。”
林烁仔细地听着,心里还是打着鼓。
金圣叹从来没有露过脸。听到这挑房子跟挑大白菜似的手笔,林烁隐隐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抱上了了不得的金大腿!
即使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见到金圣叹时林烁还是呆若木鸡。
他知道金圣叹是个资历很深的前辈,但怎么都没想到金圣叹会是金若采!
首先,金若采今年已经七八十岁了。
一个七八十岁的人去玩微博,轻轻松松混成网红,对各种网络用语接受得全无障碍,你想得到吗?谁想得到啊!所以就算两名字都姓金,也没谁把他俩联系到一块!就算察觉了他们之间一些观点的相似性,也只当金圣叹是金若采的拥趸。
其次,金若采人生中挺招掐的一点是,别人来向他请教时他总是傲慢地拒绝:“不教!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可不是那种傻货。”
而在金若采掐点满满的一生里,这小小的招掐之处根本不算什么。金若采得罪过的人能绕地球好几圈,有些已经先他一步埋进土里了,有些却正处于巅峰阶段,平时经常出没在各种报道里。
能活得这么潇潇洒洒(腥风血雨),金圣叹真是一座令人敬仰的高山。
见到正主,林烁突然不紧张了。来的时候他想象过无数种可能性,见到金圣叹之后他觉得事情比他的所有想象都来得惊喜。
林烁说:“原来是您!”
金圣叹让林烁坐下,没给林烁表达自己景仰之情的机会,直接考校起林烁来。
林烁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
金圣叹仔细听完林烁的每一个回答,发现林烁的基础扎实得远超过他的想象。
事实上在看完《贴膜狂人》和《救赎》后,他就隐隐察觉了这一点。《贴膜狂人》和《救赎》的风格和内容各不相同,但都展现了编导方面极其稳妥的基本功。
对于一个没有系统学过编导专业的人来说是非常难得的。就目前的电影业现状来说,一个电影能拍得让人看不出技巧上的瑕疵已经非常了不起。
金圣叹以为自己已经够怪胎了,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个比自己还怪胎的小子。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林烁应该刚满二十一岁没多久吧?
金圣叹说:“你这些东西都是打哪学来的?”
林烁说:“大学时兼修过专业课。”他顿了顿,老实地回答,“小时候经常往外面跑,有次跑到影视城之后就被迷住了,时不时跑去那边送个快餐演个尸体啥的,一来可以赚点零花钱,二来可以和一些剧组成员混熟。慢慢地,我可以跑到导演身边倒水递茶,顺便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拍戏的。他们看我看得认真,偶尔会和我说上几句。一来二去,我就把很多不了解的东西弄明白了。”
金圣叹知道没有一份成功可以纯粹靠侥幸得来的。
林烁说得轻松,但金老本身就是圈里人,比谁都清楚想要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