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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浅浅寂寞浅浅笑-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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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这里有本秘籍……”我眨眨眼,“大家一定都知道那秘籍叫什么吧?”
  “如来神掌啊,哈哈,”一群人喷笑,“老师,你也是花十块钱买来的吗?”
  “可不是?可惜我没有周星星同学那么好运就是了,等我拿了如来神掌秘籍进入宾州的如来学院才发现,那十块钱只够买个入学手册,学费是无数个十块钱啊,当时我差点哭出来。”
  “想不到老师也是星爷迷咧,老师居然喜欢那么无厘头的东西?”
  “生活本身就是一部超级无厘头的大戏,为了自保,总要学点保命的东西。”
  课室里一瞬间安静下来。
  都是我教的学生,都是学心理的苗子,思维于是便格外敏感。
  我叹了口气微笑,“这是我给你们上的最后一堂课,课本上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可讲,认知心理学这个东西其实只是心理学的一门基础入门课,过于理论,坐在这课堂里的,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心理学家,可是大家知不知道一名合格的心理学家最需要的是什么?”
  “沟通吧?”
  我笑,“同学,你为什么要在沟通后面加个吧字?连自信都没有,怎么去说服一个有心理疾病的患者相信你?”
  “那是沟通吗?”
  “作为一名心理医生,沟通当然重要,但并不是最重要。”
  “是交流?”
  “沟通和交流其实很相近。”
  “是微笑。”
  “一个只懂得微笑的心理医生是不合格的,当然,懂得如何在患者面前微笑,相当重要。”
  “基础知识扎实。”
  “表达?”
  “宽容?”
  ……
  大家七嘴八舌。
  我扫视一圈,看到最后排不知什么时候坐进来一直没做声的李征,“李征,你觉得呢?”
  李征站起来,十分镇定,“是理智。”
  我看了他半晌,勾起嘴角,“是啊,作为一名心理学者,怎么可以不理智冷静?我们要和患者沟通交流,要善于表达,让对方理解接受你的思想,要宽容,站在患者的角度为他们考虑,这些的前提是我们一定要有扎实的心理知识并灵活运用,你们说的每一点都很重要,却缺一不可,拥有这些,你基本可以挂牌行医,但是,这还不够让你成为出色的佼佼者。一名心理学界的佼佼者,应该是我的老师Charles那样,心境开阔,善良悲悯,在治疗的过程中,进退有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哇,”许多人叫,“那岂不是可以立地成佛?老师,你做到了吗?”
  “不,还差得远呢。”我笑,“也许我永远也做不到,因为我能够医人,但无法自医,老师我,还没有做神仙的资格啊。”
  李征静静看着我,“如果心理学者拥有足够的理智,已经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是吗?理智的定义是什么?中文词典里的解释是,理智是一个人用以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的能力,或辨别是非,利害关系以及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萨戈拉哲学中,理智又被译为努斯,知道努斯的意思吗?它指的是永恒的无限的无形的独立自为的知晓一切并支配一切,可是这里的一切,只是指行为,不包括心灵、直觉和思想。
  高尔基说,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可是,是不是理智就真的能战胜一切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我们也不可能拥有绝对的理智,我们可以根据理智判断、行动,但是无法左右感情汹涌。
  我很喜欢罗曼罗兰的一句话,他说,理智是一颗冷酷的太阳,它能放射光明,可是却教人眼花,看不见。在没有水分与阴影的光明底下,心灵会褪色,血会干枯。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心灵啊。”
  “心灵?”
  “是啊,心灵。理智最不能控制的,也是心灵。过于理智的人往往冷酷,可太感情用事又嫌懦弱,如果你能在理智与情感之间寻到一种平衡,你便一定可以成为一名心理学界的佼佼者。”
  “老师寻到了吗?”
  我一愣。
  我寻到了吗?
  不,我想,我是偏于理智了,总是希望用理智控制情感,可是情感如无边瀚海,怎么可能控制的住?
  我的情感太复杂,悔恨,愧疚,绝望,疑惑,爱与不爱,无数的情绪交织成网,让我事隔多年依旧无法从深渊里爬出来。
  这或者就是老师所说,我身上的弱点。
  是不是也正因为这样,我才依旧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可是这样当真痛苦。
  处理不好的感情,往往只会让人痛苦而已。
  两个小时后下课,同学们依旧半天没动。
  有人问我,“老师,是不是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应该说不上,我的实验还没结束,交换期是到明年春,至少在未来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应该还会在A市。”
  “那如果我们找你玩,你会出来吧?”
  我笑,“如果有时间,我会很希望和你们一起玩。”
  “老师,这是你说的哦。”
  “是,是我说的。”
  “春节我们给老师拜年,有没有红包拿?”
  我忍俊不住,“红包封的大大的,里面的钱嘛,我会装的小小的。”
  又是一阵笑闹,我疲惫不堪,在与学生们的说笑中走出来。
  旁边的一个女生拐了我一下,调皮的眨眼,“老师,那人好像在等你哦,咦?看起来有点眼熟。”
  抬头看过去,走廊玻璃窗口站着的身影姿态风流,却隐隐带了落寞。
  是方初。
  听到声音,他回过头来,一双眼睛里好似有千言万语,深邃无底。
  最后出来的李征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方初,方才转身离开。
  方初看了我好久,“刚才我在教室里听你的课,你一直没注意到我。”
  “是吗?还真是,你这么明显的目标,我居然没看到?”
  “我想起以前读书的时候我陪你上课,给你记笔记。”
  “啊,很久远的事儿了。”
  “钱浅,我跟你道歉。”
  “道歉?”我笑,“你有对不起我的事?”
  “上次……”
  我忙打断他,“我不记得了。”
  “你这样是因为理智,还是宽容?”
  我瞥他一眼,“你想说什么?”
  他定定看着我,“钱浅,你总是对我残忍。”
  我失笑,“怎么会?我觉得我还算善良。”
  他有些失神,半晌开口,“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在我面前,你可以让感情放任一把,这么理智,会不会痛苦?”
  我挑眉,“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就是感觉不出来所以问你,钱浅,你的心太硬。”
  是吗?我的心太硬?
  为什么在他眼里,我的心总是太硬?
  那我这么多年的疼痛和眼泪,又算什么?
  我无语望着窗外,窗外大雪渐歇,满地苍茫。
  我叹了口气,“你找我,不是只为了说这些吧?”
  他转身伏在窗台上看着外面,“这么大的雪,从这里看出去很漂亮。”
  “嗯,确实漂亮。”
  “还记得七年前的今天吗?”
  七年前?今天?
  我茫然。
  他转过头笑了一下,“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记得了,是啊,你的心海阔天空,又怎么会记得这样小的日子?可我记得呢,很清楚的记得。”他重新看向窗外,“我记得七年前的12月20号,那天也是下这样大的雪,路路生日,请我们吃饭,偏偏那天下午你在导师办公室里做设计规划,其他人都去了约好的地方,我为了跟你一起走便在大雪里站在你们院办公室楼下等,我记得那天你穿了件米色羊毛绒大衣,戴一条深灰色围巾,笑容满面的从里面出来,很开心的和我打招呼,还问我怎么在那儿。”
  我愣了一下,瞬间想起来。
  那天的确也是下这样的大雪,那天跟着导师做设计规划,是A市最大房地产公司的case,导师一边给我讲解资料图文,一边很兴奋地和我讨论各种可行方案,因为太投入,等到我回过味儿来,已经六点多,窗外大雪纷飞,华灯初上,我这才想起来晚上王路的生日宴,匆匆从办公室出来,一眼就看到路边梧桐树下方初熟悉的身影。
  他好像等了好久的样子,脸颊通红,头发上沾着雪花,不停地跺着脚取暖。
  我忙解下自己的围巾给他戴上,还笑他,“等了很久?你怎么这么傻,不知道到里面等?”
  他咧着嘴笑,“我以为你很快就出来,谁知道一等居然就是两个点儿。”
  “我知道地方的,那里很好找,难为你还巴巴跑来等我,肖儿他们呢?”
  “已经过去了。”
  我看着他牙齿都有些打颤的样子,“居然穿这么少,大冬天的还非要风度不要温度,和肖儿一样死性。”
  他嘻嘻笑,“我比肖儿帅多了好不好?”
  “嗯嗯,你帅,你最帅了,这世界上还能找出比你帅的人吗?”
  等我们到了约好的地方,刚坐下,方初就开始不停打喷嚏。
  吃完饭回去,方初整整在床上躺了三天。
  肖儿说他是晚上发现方初发烧的,浑身滚烫,躺在床上不停说胡话。
  往事不能回想,越想心里越空。
  他那时对我好,我怎会不知道?
  我怔怔地看着他,想说什么,却半天说不出来,最后只冒出来一句,“原来今天是路路生日,他怎么都没说?”
  方初看我一眼,“路路出差了,你不记得?”
  啊,是啊,前天王路才打电话跟我说他要出差,还千叮咛万嘱咐等他回来让我给补过生日。
  我最近,真的是忘性越来越大。
  是老年痴呆吗?
  方初眼神柔柔的,“晚饭又没好好吃吧?”他拉着我的手朝外面走,“我煲了汤,一会回去弄给你吃,用玉竹和山药煲的,润肺,你烟抽的太多了。”
  他手心干燥温暖,我指尖冰凉,十指相握的瞬间,仿佛有一股暖流缓缓滑过心田。
  我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挣脱。
  外面风很大,他把围巾摘下来围在我脖子上绕了两圈,一边/炫/书/网/整理一边笑,“我永远记得你帮我戴围巾时的样子,那围巾带着你身上的味道,淡淡的,可我记了整整七年。”
  他又指了指不远处玉树琼花般的老梧桐,浅浅的笑,“知道吗,我一直觉得A大里最好的地方就是有很多这种老梧桐,每一株最少都有两人抱那么粗,夏天的时候知了在树叶里嘶嘶地叫,冬天了叶子永远落不尽的样子,不管怎样树尖上总会剩那么几片老叶子,每次我一个人回来都喜欢在树底下坐上一阵,只是那么坐着就感觉好像自己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儿一样,听着广播里不一样的声音播着从前的老歌,我会觉得你还坐在那个广播站的阁楼里。”
  我静静看着他的侧面,眼底微酸。
  他还在笑,睫毛微微抖动,好像两只蝴蝶翅膀,握着我的手紧了紧,“这么多年我总是在想,如果你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怎样,我设想过很多的,真的很多,我想过我会恨你,会对你冷言冷语,也想过再次握住你的手和你一起安安静静重逛这座校园,”
  他停下来,眉目温润地望着我,轻轻举起我们十指紧扣的手,轻轻吻了吻,“就像现在这样。我觉得自己挺傻的,明明放不下你,却还是幼稚的想着怎么去报复去伤害,就好像上次孟尝的婚礼上,我承认,我真的是故意的。因为我嫉妒,嫉妒你对一个仅仅认识个把月的人就那么在意,甚至远远超过我在你心里的分量。钱浅,有时候我真的很害怕,怕你心里根本就不在意我,怕我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怕……很多很多。”
  我愣愣望着他,只觉心底又酸又涨,眼底不自觉蒙上一层氤氲水雾,声音里带着疼痛,“方初……”
  他捧起我的脸,轻轻抹了抹我的眼角,声音温柔魅惑,“怎么居然还哭了?钱浅,你这是在为我哭吗?”
  我不自在地别开眼睛,心慌意乱,不敢看他。
  他扶着我的脸,“你是在为我哭。”
  语气里是毋庸置疑的肯定,隐隐带着一丝喟叹,柔肠百转。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其实其他什么都不重要,那些折磨我多年的疼痛愧疚,那我一心一意想要突破的心理阴影,吴琼眼底的悲哀,吴琼妈妈歇斯底里的愤怒,乔笑眼睛里一闪而过的黯然,都不重要了。
  有什么会比我爱的这个人心中心心念念记得我疼惜我更重要?
  我孤孤单单孤军奋战在这人世里,怀疑,逃避,自我摧残,我以为我一直坚强,我以为我应该忘记过去,我以为我可以离开这个我曾经爱过的人离开他给我的那些深重的感情,可是到如今我才发现,其实我也只是一个渴望爱渴望被人疼被人宠始终无法长大的孩子啊。
  我一心想要把孤单寂寞变成习惯,结果最终发现,其实孤单寂寞无论如何还是无法习惯,因为我害怕孤单,我不想孤单,我绝望的排斥一切,其实心底隐隐还是期盼有个人有份感情可以相信,而我努力想要相信的,只是方初而已。
  是不是这就是爱情?
  因为爱,所以才会希望拥有更多,才会担心得不到想要的那么多,才会……害怕他恨我。
  方初的指尖带着柔和的温度,缓缓滑过我脸颊,眼底繁星闪烁,雪花飞舞,漫天飘零的白色精灵仿佛也静止下来,整个世界,也停止呼吸。
  他静静看着我,精致剔透的脸在我眼前一点点放大,他的唇很柔很暖,温柔地刷过我的嘴唇,一瞬间,仿佛有电流流过周身,我仿佛受到魅惑,轻轻伸出手臂,圈住他的脖子。
  他的吻那么细致,那么温柔,舌尖一点点描绘我的轮廓,然后探进口腔,两条舌柔柔纠缠,缠绵悱恻,流年辗转,不知今夕何年。
  心底的悸动,仿佛也只是刹那间的事,然后结果开花。
  等到神智清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被他打横抱在怀里,家门遥遥在望,他呼吸凌乱,抱着我的手微微在抖,看着我的时候,却始终微笑,眼底眸光深邃,有火苗在烧,一路穿过庭院,穿过一楼大厅,穿过楼梯,踢开卧室的门,轻轻把我放在床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我的眼里只剩下他,而他的眼底,似乎也只剩下我。
  他一直看着我,只看到我心底里去,然后低下头,轻轻吻着我的额头,眼睛,脸颊,最后又落在唇上。
  他紧紧抱着我,声音沙哑,带着诱惑,“钱浅……”
  头晕脑胀,恍惚间好似回到从前。
  那是多久以前的记忆?那是多久以前的怀抱?似乎熟悉,却又依稀陌生。
  衣服一件件被脱下去,一股冰冷的气息扑在身上,忍不住打个哆嗦。
  他一点点吻下来,然后抬头看着我的眼睛,带着溺毙人的柔情,“钱浅,你爱我吗?”
  钱浅,你爱我吗?
  爱吗?
  怎么会不爱?
  我犹如被蛊惑,不由自主点头。
  他一下子开心起来,快乐地笑,春花灿烂。
  我的手微微发抖,捧着他的脸主动吻过去。
  一切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无法控制。

  第 54 章

  似乎太累,昏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懵懂了半天才想起昨夜,心底不由自主涌上一股甜蜜。
  我眨了眨眼,再眨一眨,终于神智完全清醒,挣扎着坐起来,房间被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白色睡袍整齐叠好摆在床头。
  抿了抿嘴角,扯过睡袍套在身上,突然间有种失而复得的幸福。
  我终于……也可以幸福了吗?
  在床头坐了好半晌才穿上拖鞋下楼。
  雪后初霁,阳光亮的有些刺眼,下意识看向厨房,这个时候,方初应该在厨房里弄早餐吧?
  这些日子,每天早晨下楼都能看到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卡通的围裙套在身上,滑稽的可爱。
  谁说我不在意他的?
  每次看到他弄早餐,我都会有种由衷的温暖。
  这个时候,我特别渴望走到那个身影后面抱住他,哪怕什么都不说,只要抱住,就会觉得心里很满很满。
  可是……
  我有些愣怔。
  一楼整个空荡荡的,厨房里没有一贯四散的香气,四周静悄悄的好似能够听到自己走路的回声。
  出去了?看看时间,原来已经九点多。
  不觉失笑。
  今天是周五,我的课结束了,可他还要上班。
  心里还是忍不住的失落。
  平时他从来没有准时去上班过,为什么偏偏倒是今天开始勤快了?
  陶罐里是昨天他煮了却牙根没喝过的汤,放了一夜颜色都变了。凉了的猪肺汤闻上去有些腥。
  唉,真是浪费。
  烧水冲了杯咖啡,捧着杯子进客厅坐进沙发里,伸手到茶几上拿烟,一眼看到上面多出来的东西。
  心猛地跳了一下。
  钥匙。
  是方初配的那把钥匙!
  脑子有一瞬间空白,身体也控制不住地抖,咖啡杯掉到地上,热咖啡溅到身上,我连烫都感觉不出,脸色苍白。
  突然意识到什么,只觉脑袋嗡的一声,飞奔上楼,猛地推开方初住的那个房间的门。
  房间里整整齐齐,拉开衣柜,空的。
  方初带来的衣服,都不见了。
  手控制不住的抖,仿佛用尽全身力气一把拉开浴室的门,他的洗漱用具全部扔在垃圾桶里,柜子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洗脸池上方镜子上赫然映出我失魂落魄的脸,眼底掩不住的慌乱,好似一个笑话。
  一个天大的笑话。
  是我太天真,还是方初太幼稚?
  头一阵晕,忍不住晃了晃,双腿发软,无力地跌坐在冰凉的瓷砖上。
  拖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甩没了,脚底一股凉气直窜脊背,我打了个哆嗦,脑子里空空的,窗外阳光刺眼,这世界如此苍白。
  忍不住笑起来,越笑声音越大,直至最后,响彻整个房间。
  回声孤零零的传来,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很蠢。
  何止是蠢?
  简直蠢得出奇。
  心脏的位置微微钝痛,仿如一把生了锈的小刀来回撕扯,喉咙堵得难受,我想大叫,却怎么也叫不出来。
  这就是方初想要的吧?让我沉在自以为的幸福里,然后一转头便砸下一记无声闷棍。
  他这一招真好,一下子便让刚刚爬出井底微微露出个脑袋的我嘭地一声又掉回井底。
  不,何止是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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