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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或不爱没关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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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或不爱没关系》
作者:琴瑟琵琶

谁是剩女?!

二十七岁生日当天,中午十二点,我在最好朋友的婚礼上。

我不是伴娘,也不认识伴郎,我就坐在角落里,喝着味道不算纯正的红酒,听桌边两个中年女人聊天。

聊的大概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话题;我不喜欢听这些;我继续喝酒;心里想着三四年前的事情。

方睿慈结婚了,我怎么也想不到,我脑子里,她应该是我们宿舍最后一个结婚的,甚至是终身不婚的那种。

可她就是结了,最重要的是,她比我小,结婚却比我早!

收到喜帖的时候,我还从没见过准新郎,更谈不上认识。我傻了一会儿,马上给丁璀打电话,又给路苗苗发邮件,我在QQ里和郑筱萸整夜整夜的说这事,我把MSN名字改成了剩女希瑞,被钟静嗤笑了一把。

我们宿舍六个女生,按照当年夜谈的排行,我该是第三个结婚。可如今呢?

郑筱萸女儿快三岁了,钟静人在国外,老公在国内守身如玉,路苗苗还是和情投意合在一起,至于丁璀,听说也新结识了男朋友。

今天,最不可能出嫁的书呆子方睿慈结婚了,听说半年前就领证了,新郎是博士。我虽然看不起男博士,更看不起在读女博士,但是人家结婚了,我没结,孤苦一人,身边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想起男朋友三个字,我没好气,又给自己倒酒,敬了下没有出场的冯纶同志。他在,我美其名曰有个暗恋对象,把话挑明以后,我们连做个同学都觉得尴尬。他把我织的围巾寄了回来,我转送给院里的看门大爷。

我有点想爆粗口,虽然我不会。

冯纶不是东西,太不是东西。好在今天他不在,他在,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他女友曾经住在我们同层,身条顺,罩子靓,胸大也有头脑,男生们好像一直这么形容,我们六个关起屋门边吃西瓜边要嗤笑她,可如今,她跟了冯纶,或者说冯纶跟了她。有时候我都想不起她大名叫什么,总是依然按着过去背地里的叫法称她奶牛。

她的胸真大,我有事恨胸太大的女人,港剧里胸大的女人都没有头脑不是吗?

男人无非都是些肤浅的东西,看身条,看脸蛋,不看知识学问。注重知识学问的,八成外形又是二等残废。

这么想,我心里更不平衡。我后悔自己念了研究生,倒不是因为学了文献检索专业,而是因为同校没有几个看得过去的男生,蹉跎了,岁月没有饶过我,我知道,我二十七岁了,偶尔熬夜过后眼角有细细的纹路了。

我爱过,爱过冯纶,他爱别的胸大女人,不爱我。

我现在不暗恋他,我谁也不喜欢,谁也不在乎。

妈妈总说我自欺欺人,其实她不算懂我的,还是老爸理解我。收到方睿慈喜帖那天,我着实在屋里发了一下午疯,他听见我乒乒乓乓摔东西,还是笑呵呵的端着盘切好的西瓜近来,装做什么都不知道。

“得啦,丫头,吃点西瓜消消火。”

我就爱爸爸这样,什么都明白,什么都不点破,让我还很自尊,也留了最后那点面子。

混成宿舍里最后一名的大剩女,请非所愿,我也无从选择。

古籍处的关处长结婚了,有个四岁的儿子,我再往死里含情脉脉,每天准时给他拿报纸,偶尔一起吃顿浪漫晚餐,我还是狠不下心去他家里插足。他媳妇不容易,拉扯孩子长大,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喝了两杯还没醉,我给自己倒了第三杯,远处的伴郎新郎渐渐分不太清楚。耳根子边的老女人谈话还在。

我想拍案而起,干净利落的撮合了她们俩的儿女,可我是谁,我自己都没推销出去,我有什么资格倒媒拉欠?

我踏踏实实坐着,喝了第四杯。一只手支撑着头,发现新郎新娘开始轮桌敬酒了,想坐正身子,修正下形象。

同屋六个,观礼的只有我。我其实形象不差,很娴淑,很知性。

我和杨宪益先生的夫人同姓,我取了萧乾夫人名字里的字,我的小名和沈从文太太一样。

我喜欢我的名字,别人叫我戴若,若若,爸爸妈妈叫我兆兆,因为我出生昭示了好年景。那一年爸爸评上了特级职称,妈妈当上先进工作者涨了两级工资,发了二十斤粮票。

“若若……”

我是古代文献检索专业出来的优秀毕业生,导师以我为荣,论文答辩我排进全校前十名。我不是女学究,不是方睿慈那些第四类人种的女博士,我虽然在大学图书馆工作,可我……

“若若!”

有人叫我,在方睿慈的婚礼上,竟然有人叫我。

拍拍脸颊醒酒,我看到两张一样的脸在眼前重叠又分开。直起身,我还记得端起酒杯。

“新婚……新婚……快乐……”

酒还没喝到嘴里,那人抓着我的杯子放回桌上,又把我按到座位上坐好,俯下身子仔仔细细的打量我。

这次我看清楚了,是方睿慈的姐姐,方睿智。她也不是伴娘,但是她坐在亲友席。我来晚了,我坐在加桌的小角落里,这桌的红酒味道特别不好。

“若若?”

“方姐姐……”我傻傻笑笑,端起杯子想敬她。

“若若,姐姐跟你说点正事!”

方姐姐坐下了,我挪挪椅子打了个酒嗝,慌忙捂住嘴。

“若若,也老大不小了。”

方姐姐递过来一杯清水,我很燥热,咕嘟咕嘟两大口就喝光了,杯子还给她,又坐直了身子等着。

“若若,姐姐给你介绍个对象吧?”

加出来的一桌本来不显眼,我把酒杯碰到地上摔碎的声音很响亮,觥筹交错,大家目光杀过来,又很快转走。

我的小宇宙在旋转,半天没有消化方睿智的话。

我不是没相亲过,可是今天是我生日,我二十七岁了,放睿慈这个在读女博士出嫁了,无论如何不该有人戳我的痛处。

我没回话,酒店的服务员蹲在我脚边收拾酒杯的碎渣。

我喜欢她盘起来乌黑的发髻,上面簪朵珠花就赶上古典美人了。

“若若!”方睿智的声音在耳边放大,推推我的肩,指着正台当中的一桌,附耳告诉我:“就他!杨宪奕!”

倒霉催的婚礼!

我看不清那张遥远的脸,方睿智说的那个名字,五秒钟以后我就忘了,没有放在心里。婚礼上我受了视觉和内心的双重刺激,虽然方睿慈一再邀请我去新家坐坐,但是我婉然谢绝了。

临走的时候,借着最后一份清醒,我把手头几个人攒的大红包塞给她,其实也不算多,几千块而已。比起我们分享的四年苦乐,算不得什么。

她们四个都不能来,其实很可惜,也少了我的尴尬难耐,下次,也许会是丁璀的婚礼,或者是路苗苗的,总之,不会是我。

出了酒店,门童帮我招手要了出租车,要跨步上去的时候,我才发现手包落在宴会桌上了。

心里本来就烦,有气,酒也有些上头,司机白了我一眼,我扶着车门摇摇晃晃的站稳,回了礼貌的微笑,转头就开始憎恨今天的一身打扮。

今早我特意把闹钟调得很早,昨天下午我去做了脸,都只为了今天的婚礼。我不想别人看到眼角细细的纹路,我不想别人问衣服是什么牌子,用的什么牌子的眼霜。

但这个社会,免不了这些俗套的东西,所以我做了足足的功课。

拿着喜帖出门,我就是万能无敌的女希瑞,虽然我没有哥哥希曼帮衬,但是我也很厉害。

我能把《四库全书》的条目索引倒背如流,我能记得《说文解字》里九成汉字的注疏,我翻看过的古籍堆起来,我的房间都装不下。我现在给关处长做助理,每天坐在他办公室外间工作,偶尔帮他在文件上签名,因为我的字很好,我练过硬笔书法。

今天我穿了高跟鞋,几乎把脚指磨破,疼得咬牙切齿,还是穿了。足有七寸高,走路就摇晃。我是特意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是姑妈从香港买回来的,艳红色,衬得脚踝又细又白。怕抢了睿慈的彩,所以配了低调的淡粉上衣。

其实最近入夏我没有发胖反而瘦了,可不知为什么衣服有些紧,绷在身上难受,胸口的扣子是勒着勉强系上的。扶着酒店转角门的金属扶手,我一步差点摔在地上,好在门把我撑住了。直起身,隐约看见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

醉了吗?没有,我觉得没有。五岁时在爸爸的筷子尖上舔了平生第一口白酒,现在出席活动我要帮领导挡酒。偶尔一两次宿舍聚会,我总是喝得最多,但是从来不醉。

我是万能女希瑞,我能倒背千字文,弟子规。

转角门转的很慢,我安心了,扶着一步步走,站到大堂里,辨认了一下来时的路。从哪里上楼,坐那个扶梯,我还勉强记得,宴会厅外面有指引的牌子,上面会写着方睿慈和新郎的名字。

我站在一块牌子对面发了半天呆,才发现我记不清新郎叫什么了。转身又去对面的大厅,迎头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酒力不胜,踩着我的七寸高跟鞋,歪了一下就往旁边倒,好在来人扶了我一把,正揽在我腰上,有些暧昧的距离。

我讨厌暧昧,我和冯纶暧昧了,他跟了胸大女人,我跟关浩暧昧了,他有老婆有儿子,我只在他外间模仿他的签名。

这陌生人身上有烟味,还有和我一样的酒味。他的眼睛很黑很亮,细长的,方方正正的唇线,从我的角度,能看见微微生出的胡子茬。

“对……对不起……”

我努力站直了身子,不想让他扶。他松开了放在我腰上的手,转而扶着我的手臂,过了好一会才真的放开我。

我不喜欢男人用香水,他身上的味道不好,但是不香,所以我不很排斥,也就任他扶着。他的手很大,合握着我的手臂富富有余,他手掌里很凉,我喝了酒,浑身发烫。

我想我是有点醉了,至少头脑不清醒到和一个陌生男人面对面站了五六秒,很近的距离,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我看的很仔细,比看关浩还仔细。这男人的脸有些模糊,我看不太出他的年纪,我想他比关浩要大一些,正想呢,他突然推开我,一转身扭头就走了,连句客套的话都没说。

我刚刚明明道歉了,莫名其妙。我没好气地站稳了,继续往大厅门口走。这次在名牌上找到了睿慈的名字,毛笔写的又黑又粗又大,没有我写的好看,但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刚进到厅里,面前扫过一阵风,是两个男孩。一个从我面前跑过去,一个年纪更小些,不知怎么就撞在我身上。

今天很有男人缘,刚刚我撞了别人,现在有小男人来撞我。

婚宴撤了一半的席,还有留着没走风卷残云的人,我摔在进门地上动静不是很大,屁股很疼,但不是极丢脸。安慰着自己,我努力试着爬起来,祈祷着不要出大事情。

馆里几个女同事劝过我信天主,我没有从她们。我对佛祖也不感兴趣,我就相信自己,相信先人留下的祖训。我喜欢庄子和老子,我憎恨独尊儒术的董仲舒。可现在,我前襟的扣子绷开了,我看见了自己胸衣上眨眼睛的几只小熊猫。我讨厌胸大的女人,其实我自己的胸也不小,我是C,不是A,我从没骄傲过,初中的时候,甚至为了内衣罩杯自惭形秽。

刚刚隐约听见有布料撕扯,我猜是撤席的时候服务员弄坏了桌布。可我错了,那不是桌布,我跪起来,觉得身后凉凉的,伸手去摸,我摸到了热热的皮肤,我自己的。再往上一点,是内裤上的小尾巴。

我喜欢这套卡通内衣,虽然今天我二十七岁了,但是我和十七岁的女孩穿一样的卡通内裤。

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

收身裙子开衩了,而且一撕到底,我又坐回地上捂着胸口,一时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穿分身式的泳衣,我也不喜欢别人看我的身体。我不会游泳,最多裹着浴巾在泳池边摆摆样子。

惹事的小男孩跑远了,救命的人很久都没有来。

我撑着醉了的头,保持假装的清醒。

方睿慈结婚了,今天是我生日,应该是好日子。我是戴若,我叫兆兆。正想着,我面前出现一双展开的手臂,很宽大的手掌。一件西装外套劈头盖脸扔了过来。

我听见陌生的声音,比馆长发号施令还严厉的口气,就两个字,“起来!”

我没醉!我能喝!

我没在男人面前裸露过身体,除了婴儿时期在爸爸面前。

我想一头撞死在来人胸口,又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今天是我的生日,不是忌日,我不能死,明天我还要跟关处长去开会,听说去温泉住,我期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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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崴脚,我双手撑在地上,又要盖住身后暴露的小裤裤,我发誓以后再不穿这双高跟鞋了。等我跪好了,用西装外套围在腰上,才发现面前的男人蹲得很近,有点太近了。

我呆了一下,他和刚刚扶我的男人有点像,越看越像,是兄弟吗?

“扣子绷开了!”

“啊?”

他没有看着我的眼睛说话,不知道在看哪里。我顺着他的目光低下头,盯着胸衣上的熊猫宝宝呆了一下。下一秒才怒羞攻心,双手赶紧抱胸,怕他再窥视到一分一毫。

男人果然都是色胚,冯纶就找了大胸女人,如果他看过我的胸,也许他会和我一起。我鄙视冯纶,鄙视大胸女人,鄙视男人!

身后吹小风,冷气很凉,身上都起了鸡皮疙瘩。腰上的西装要散架了,好在他一把抓住两只袖子紧紧握在手里,制止了西装滑下去。我的屁股保住了,我守卫着自己的胸口。不知道该站起来谢谢他,还是蹲在原地先清醒一下。

他适时地给了我提示。“慢慢起来!”

我听了他的指示,又想起了馆长,他说话的口气像馆长。颐指气使的有官架子。我讨厌大官,但是上面说什么我都听话埋头做。就是关浩让我加班,我也从没说过不。

手摊在胸上,歪歪扭扭的直起身子,本来不想扶他,最后还是在他肩上撑了一下才站起来。他也直起身子,帮我抓着西装,等我站稳了,利落得把两个袖口系了一下,围在我腰上箍死。

我像《青蛇》里的小青那样扭着腰到桌边找到包包,摸出手机要播,又要顾及胸口的衣服。

那个英雄救美的男人也跟了过来,拿过手机问了我要播的号码。确实,我现在没有资本和他争抢,我随时走光,所以就让他帮忙了。

坐在刚刚做过的一桌,我对着狼藉的杯盘发呆,电话递过来,我赶紧对着里面叫妈妈。

我丢脸的时候总是第一个找妈妈,虽然她揭我老底,但是她会给我补扣子,会给我把撕开的裙摆缝上。

说着说着,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鼻子发酸了。厅里还有收拾桌子的服务员,没有吃够婚宴的亲友,甚至我背后还站着个陌生男人,我腰上围着他的外衣,我就趴在桌子上,胸口也不捂了,抽抽泣泣哭起来。

今天我是寿星婆,我是万能希瑞。可恶的在读女博士方睿慈偏偏选在这一天结婚,姑妈买的高跟鞋不合脚,我胸前的扣子绷了,我身后的窄裙撕了,后面的男人看了我的胸。

我边哭边说,妈妈在那边好半天没说话,我揉着眼睛抓起手机看,原来是手机没电了。画面就是一片漆黑的屏幕,没有妈妈,没有安慰。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摔飞了手机抓起桌上剩了一半的红酒瓶子抱进怀里,仰头就往嘴里塞,吓住了过来收拾盘子的服务员。

我知道这瓶红酒不好喝,可还是就着瓶子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有人伸手过来跟我抢,我立时凶悍的把他拍开。

啪的一声,打在他手背上很响。

我心里爽快了,继续喝。酒太呛喝不习惯,我开始咳嗽,趴在桌上又想哭。

我是知书达理的好孩子,我不能在睿慈的婚宴上失态。我这么想着,把瓶子里的酒都喝干净了,倒不出来了,才扶着桌子站起来,擦干了眼泪。

我看了一圈。厅里没有一个熟人,只除了身后这个男人,不算失态,我们认识不过十几分钟。他冲我皱眉头,我也回皱过去,我不怕他,我刚刚打他手了。拎起包包,我准备走人。

没出大厅我肩上就多了块布,像是宴会厅里那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从肩上斜插到腰间。

本来我就怨恨今天的一身装扮,现在我也不怨了,太惨了,顾不得了。出门我想往左走,被一只手拎着只能往右转。

正门的方向明明不在这边,他一路都牵着我走,也不跟我客气,拽的我胳膊生疼。

“你……你……放开……”

他比我高,正常男人都比我高,应该说,他比冯纶和关浩高,我踩着高跟鞋只能对他领口说话。我鄙视个高的,中学生物老师说个高的人脑子慢,心脏的血留到脑子里费的时间多。

我个子矮,但是我脑子快。我贤淑,知性。

他没理我,他的脸在我眼前就像一张面无表情的大饼,我不喜欢大饼,我喜欢米饭,刚刚没吃什么东西,我胃里其实不算舒服。

抱起酒瓶才察觉我把空瓶子拎出来了,他竟然劈头夺下,还戳了我的头。

我头晕,他一戳就东倒西歪,高跟鞋又要打漂。还好,他没有见死不救,接住了我,又扶在那个暧昧的腰间。

暧昧不好,暧昧往往最后不是爱,是什么都没有。我深有体会。

门开了,我看到好几个自己,摸着那些脸,我特别开心,笑得声音很大,摸完左手的,又去摸右手的,还把脸贴在上面。他故意挡着我,我不理他,继续和自己说话。那些我都是凉凉的,摸起来特别舒服。

门开了,我被拽着和几个自己告别。这条走廊我完全不记得了,又在我面前推开的门我也不记得了。

我被拎进去之后,几乎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觉得枕头很松软,被子里有一种阳光的味道。

对,阳光的味道,我喜欢阳光,喜欢晒太阳。我很白,不怕晒,晒不黑,我很骄傲。

明天我要和关浩去温泉开会,我期待,我也害怕,我期待和他一起,我害怕发生什么。我不会游泳,也不穿分身的泳衣。我幼儿园淹过水,后来也怕水。

我不想见冯纶,但是他常常在图书馆出现。他胸大的女友也一起。他们都留校了。和我留校的方式不一样。我们现在见面不说话,当作陌生人。反而是看门大爷进门总问好,帮我把信件整理规整。

我看见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然后就在阳光的味道里,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没一夜情!我没!

我在梦里唱了半天《妈妈咪呀》的选段,我最喜欢《gimme gimme gimme A Man After Midnight》,在大学演出的时候,关浩给我弄了张靠前排的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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