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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隔壁那个饭桶-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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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欲坠。
男人出汗其实很性感,可以把雄性荷尔蒙发挥到极致。蓝衫看着乔风俊美无匹的侧脸和他荷尔蒙爆棚的汗水,突然说道,“我发现……嗯,你也挺爷们儿的。”
没有男人不喜欢被人这样夸,乔风也不例外。况且,他真的很少被人这样看……
他笑了一下,“谢谢。”
然后他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细细地擦汗。头上,脸上,脖子上……那动作,斯文又秀气,蓝衫真有点看不下去了。
以及,那纸巾还香扑扑的……
乔风以为蓝衫也想要擦汗,便把纸巾递给了她。
蓝衫看着纸巾上“茉莉花香型”几个字,囧囧有神,“我收回刚才的话,你本质上还是个大家闺秀。”
乔风丢开纸巾,怒抄球拍,“走。”
蓝衫还在喝水,没反应过来,“做什么?”
“继续蹂躏你。”


☆、第25章 最好的 
火力全开的乔风太可怕了;蓝衫跟个救火队员似的全场来回跑;她觉得唯有一个词能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疲于奔命。
最后,她跑得精疲力竭;把球拍一扔,扶着膝盖说道,“我不行了!”
乔风悠闲地走过来;面无表情地问她;“我到底是纯爷们,还是大家闺秀?”
蓝衫大口喘着气;朝他竖起大拇指,“您是爷……爷……”
“你不用如此谦卑;”乔风说着,捡起她的球拍,“走,做一下放松运动。”
蓝衫现在累成狗,一动也不想动,于是蹲在地上耍赖,“我不,我要累死了,都是因为你。”
乔风强行把她拽起来,领着在场地外走了两圈,遛猴儿一样。看到她那惫懒的样子,他有些好笑,却一点也不生气。他拉着她的手腕,轻轻帮她拍打手臂上的肌肉,今天的运动太强烈,不认真放松肌肉,明天很可能会酸疼。
蓝衫乐得享受他的服务,别说,还挺舒服。
拍打完手臂,乔风说道,“自己拍打小腿。”
“我不。”
他只好蹲下来帮她。说起来,把她弄得这么疲惫的罪魁祸首是他,所以他现在帮她做点事也是理所应当,本该任劳任怨。
乔风捉着蓝衫的足踝,微微抬起一些,使她小腿上的肌肉不至于紧绷。他用手掌轻轻拍打她的腿肚子。
蓝衫的腿很漂亮。本来个子就高,比例也好,腿型直,大腿和小腿上的骨肉都很匀称,腿毛很少。这样的美腿走T台都够用了。所以她穿短裙或者短裤走在大街上时,即便只看背影,也能有不少回头率。
乔风目之所及是白皙修长如羊脂玉雕的小腿,以及流畅匀称的曲线,手中握的是纤细脆弱的脚踝,掌中触的是光滑且弹力十足的皮肤,视线往上稍移,就能看到圆润细腻如白瓷碗一样可爱的膝盖,再往上移……不能往上移了!
他觉得自己真是脑残了,怎么会去触碰一个女人的小腿。
不管平时再怎么禁欲和内敛,他都是一个男人、性取向正常的男人。陡然触摸到异性漂亮的小腿和脚踝,难免心跳加快一些。乔风有那么一瞬间的心旌神摇,紧接着意识到自己都在想些什么,他感到羞惭,猛地扔开她的小腿。
蓝衫本来还在嘚嘚瑟瑟地享受人形按摩机的服务,陡然被扔开,她一个不防,差点摔一跤。她退了一步,奇道,“怎么了?”
“自己做吧,不够二百下不许吃晚饭。”
……又是这种威胁,表脸!
乔风不管蓝衫的反应,他站起身,背对着她,开始伸展身体,放松肌肉。
做完这些,蓝衫想去吃冷饮,被乔风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答应回去给她泡茶喝。
一路走回家,被临近傍晚的小风一吹,俩人的汗都褪下去了。蓝衫跟着乔风去了他家,看到乔风去书房取茶具,她就跟着他去了书房。
说来她还没有参观过他家,她只知道此人自己住个一百多平的三居室,还偶尔抱怨空间不太够用,她这住一居室的直接被比成难民了。
乔风的书房很简单,但蓝衫依然看得眼晕——四维贴墙立着书架,摆着满满当当的书,看起来好可怕的样子。她随手抽了一本,没看懂;放回去再抽一本,还是没看懂。她不抽了,立在书架前看那些书的腰封。其实光看书名,她就有好多都看不懂……
蓝衫觉得自己好渺小啊,她好自卑,不等乔风搬出茶具,就主动退出书房。
她站在书房门口,指指主卧以外的另一个房间,问乔风,“一间是卧室,一间是书房,第三间是什么?”
第三间的功能是综合性的,乔风直接引着她去看。
这个房间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薛定谔的领土,其中有小小的楼阁,滑梯,镂空的空中走廊,还有一些玩具。另一部分可以作健身之用,地上铺着干净的毯子,角落里摆着健身椅,架子上放着哑铃,墙上贴着六十四式太极拳法图解。
蓝衫对乔风的印象又有改观了,“我一直以为你就是个小面瓜,没想到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啧啧。”
乔风目光幽幽地看着她,“你偷看我脱衣服了?”
“咳咳,没有……”蓝衫有时候真没办法跟这小天才的脑回路对接。她摸了摸那个哑铃,说道,“你的臂力挺好的,看来经常举这个东东。”
乔风有些自豪,“我还有腹肌。”
蓝衫挑眉,故作惊奇,“是嘛?!”
乔风立刻警惕道,“但是不能给你看。”
……谁稀罕呀!
参观完这个房间,蓝衫和乔风回客厅了,走的时候她顺手把沉睡中的薛定谔捞出来抱走,薛定谔气得直翻白眼。
乔风所谓的泡茶其实是茶道,各种讲究,蓝衫看得无聊,抱着薛定谔去落地窗前玩儿。落地窗前也铺着一块地毯,和客厅中央的一样。蓝衫甩开拖鞋,穿着袜子踩上去,特软特舒服——她早就想这么干了。
她坐在地毯上,摸着地毯细密的纹路,问乔风,“乔风乔风,你这地毯是从哪里买的?看起来相当不错,回头我也买一块。”
“世博会。”
“……哪儿?”
“2010年上海世博会伊朗国家馆。”
蓝衫默默地闭嘴没再问了。波斯地毯世界闻名,伊朗产的地毯是最好的波斯地毯,那价格必定是她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问了也白问。
她缓缓躺下,躺平之后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后欢快地叫道,“啊,我感觉自己躺在了人民币上!”
薛定谔趁机一跳,脱离她的魔爪,誓不与此逗比为伍。
蓝衫在地毯上滚了一下,感觉棒棒哒,于是她又滚,再滚,滚啊滚……
薛定谔蹲在一旁的榻上,看傻X一样看着她。
乔风不经意间抬头,正好看到蓝衫在满地毯打滚,一边滚还一边念念有词,“我是一个滚筒洗衣机!”
此 时日头偏西,彤红的日光从明净的落地窗玻璃上擦进来,洒在她身上,形成明和暗的光影。斜阳照影,暖意融融。她玲珑的身体沐浴在这余晖之中,像是被镀上了一 层柔和又神圣的光晕。两条长腿或是铺在地毯上,或是胡乱蹬着,或是随着身体转动,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乔风不小心想到今天下午掌下的触感,邪恶却美 妙,他有些赧然,低下头不再看她。
眼睛不看,却还是留了一丝神智放在她那里,听到她嘿嘿傻笑,以及薛定谔恼怒的喵喵警告声,他又不禁莞尔。
很久之后,乔风回想起他们的爱情之路,总是觉得神奇。他们的爱情从来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亦非爱恨交织你死我活,好像从一开始,他们就进入了一种平平淡淡的模式,虽细水长流,却饱含温情;不算激烈,但足够隽永。
这样的爱情也许不是最耀眼的,但于他于她来说,这就是最好的。


☆、第26章 交锋 
乔风把茶泡好之后;蓝衫端着小小的茶杯一口干掉;然后像模像样的品味一番,总结道,“不如冰激凌好吃。”
“牛嚼牡丹。”
“不过喝进肚子里还挺舒服的。”
“算你识货。”
蓝衫一口一杯,又干掉两杯。喝完之后擦了擦嘴巴;发现茶几上她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BOSS”。
BOSS就是宋子诚。蓝衫这些天过得又逍遥又忙碌;都快把这个人忘了;不过有那一万块钱奖金当线索,她随时能够把他想起来。
蓝衫神情严肃;语气恭敬,“喂;老板?”
宋子诚并不和她废话,“蓝衫,销售部一个叫郝敏的,托我给你送份资料。”
“……”蓝衫觉得这个事情有点玄幻了。她确实托了郝敏帮她拿资料,因为郝敏乘地铁顺路,但郝敏是怎么支使大BOSS来跑腿的?
宋子诚像是猜中了蓝衫的疑惑,“她临时有事,我看她为难,正好顺路,就帮个忙。”
蓝衫一瞬间对宋子诚肃然起敬,不是每一个BOSS都能够如此亲民的。
解释完毕,宋子诚问道,“所以你现在在家吗?”
“在,在!老板你走的是哪条路?我在路口等你好了。”
“不用,我快到你们小区门口时给你打电话,到时候你出来一下。”
“好的,麻烦老板了!”
挂了电话,蓝衫心情不错,又干掉两杯茶。
乔风的心情有点复杂。蓝衫似乎不太会品茶,可她看起来又好像挺喜欢喝他泡的茶,额……
算了,反正不管怎么喝,最后都一样进到肚子里,乔风破罐子破摔地想。这样想就通畅了,他又给蓝衫弄了几杯。
然后他的手机也响了,是一个倒霉的快递小哥,不知道第几次被门卫拦下来,他打电话让乔风自己去取快递。
乔风放下手机,找门禁,到玄关去换鞋,蓝衫非常有眼色地把手机拿给他,乔风接过手机,说了声“谢谢”,就出门了。
然后蓝衫就坐在乔风家,一边喝茶一边等BOSS的电话,等了好一会儿也没等到。 乔风竟然也不回来。
她忍不住拿过手机来看,然后她就斯巴达了。
她的手机怎么突然有密码了?是手机自己给自己整的吗?这也太吓人了……
蓝衫一拍脑袋,想什么呢!这根本不是她的手机,这是乔风的手机!
她和乔风的手机是同一个牌子同一个型号,都没有手机壳,放在一起确实容易弄混。刚才她拍马屁主动给乔风拿手机,结果……
蓝衫暗骂自己太蠢,想给乔风打个电话,但是她解不开密码。
她正打算下楼去找乔风,然后这个手机突然有个来电,来电显示是“笨笨”。
我还“呆呆”呢……蓝衫看着手机,在心中猜测这个“笨笨”和乔风的关系。据她所知,乔风这人一板一眼的,他存一般的手机联系人必定会认真地存大名,在他的手机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以这种虽然看起来粗糙但其实很风骚的形式存在呢?
另外一个问题:人家的电话,接还是不接?
蓝衫看着手机屏幕,她发现名字后的那一串数字略有些眼熟啊……
妈蛋,那不是她的手机号吗?!
她果断接起电话,“喂,乔风?”
“蓝衫,宋子诚那里的资料我帮你拿了,嗯,他已经走了。”
蓝衫有些惊讶,“你都知道我们BOSS叫什么了?唔,看来BOSS果然并不像表面那样高冷……”
乔风没兴趣研究她的BOSS是冷是热,他质问道,“为什么我在你的手机里是‘兽兽’?”
“啊?额……那个……”这两个字当然是“受受”的谐音啦,但是蓝衫怎么可能告诉他实话。
乔风不满,“你想说我是衣冠禽兽?”
“不是……”蓝衫在交谈中不喜欢被动,她反问道,“乔风我问你,为什么我在你手机里是‘笨笨’?薛定谔都有那么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到我这里一个‘笨笨’就打发了?我还不如一头猫呢!”
“你用错量词了。”
“……”蓝衫的声音变得气势凌人,“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因为你太笨了,单单一个‘笨’字无法形容,所以要平方一下。”
蓝衫有点茫然,“平、平方?”
“对,也就是‘笨’和‘笨’相乘,省略乘号。你读它的时候应该两个音同样的长度,不分轻重。”
原来是这样,还以为是昵称呢……这是鄙视她的新花样吗?蓝衫反驳道,“你才笨呢,你全家都笨!你全生产队都笨!”
“你确定这话是摸着良心说出来的?”
蓝衫觉得好悲催,她一干销售的竟然吵不够一个理科技术宅,简直的,以后不要混了。她悲愤道,“乔风,你就是一禽兽兽兽受受受受受受!哈哈哈哈哈哈!!!”
乔风:“……”
蓝衫突然觉悟了,“你说咱俩隔着个小区打电话吵嘴还挺来劲,浪费电话费有意思吗?”
“浪费的是你的话费。”
“……禽兽!”
“喂,蓝衫。”
“闭嘴,禽兽!”
“蓝衫,我看到门口有卖坛子鸡的,你要不要吃?”
“要!”
然后乔风就扛着手机去挑坛子鸡了。俩人隔着手机愉快地讨论,都忘了他们本来处于“争吵”的模式之中。
***
宋子诚开车离开蓝衫她们小区,不一会儿,上了环线辅路。路况有点堵,还遇到SB司机抢道,差一点蹭了他的车。他扶着方向盘,低低地骂了一句,“操!”
坛子坐在副驾驶上,担忧地看了他一眼,问道,“诚哥,还生气呢?”
“谁生气?”宋子诚扯嘴角笑了一下,他天生是冷面相,笑的时候就有那么点渗人,尤其是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情况。
看到诚哥这样,坛子很没有安全感,他往右边悄悄挪了挪屁股。
其实从诚哥给美女打电话然后发现接电话的是一男人那一刻起,他的脸色就没好过。坛子对此表示理解。
他今天是跟着诚哥来取经的,要学泡妞之道。本来正常的剧本里,诚哥在见到蓝大美女之后还有很多可以发挥的地方,哪知人家摆了诚哥一道,派了个小白脸出来挡着。
再怎么说诚哥也是她老板,这女人此举太不把人放眼里了,长得漂亮了不起啊……
更可恶的是那小白脸看起来不要太嚣张,见到诚哥之后就拽拽地发出警告:“你不要追蓝衫,你追不上她。”
诚哥没憋住,似笑非笑地问为什么。
结果人家说:“蓝衫是识货的人。”
这不是在间接地骂诚哥不是好货吗……
宋子诚又骂了一句,把坛子从回忆拉到现实。他安慰宋子诚道,“诚哥,也许蓝衫不是故意的?”
“我不怕她是故意的,就怕她不是故意的。”
“什么意思?”
“如果是故意的,说明她在利用乔风和我划清界限。”
坛子很不明白,“这个……不是好事吧?”
宋子诚解释道,“想和我划清界限说明她觉得我对他有意思。之前公司调查那件事,我已经把自己摘清楚了。从那之后我没有主动接触他,如果到现在她依然觉得我看上她了——坛子,你觉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女人会总觉得某个男人对她有意思,还为此辛苦营造假象?”
“她是个自恋狂?”
“她的性格并不自恋。”
“她……对你也有意思?”
“至少往心里放了,说明有突破口。”宋子诚说到这里,脸色更难看了。
坛子见状,难得聪明了一回,问道,“诚哥,你觉得她不是故意的?”
“对。蓝衫其实挺聪明,我是她老板,避免尴尬或拒绝追求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弄这种人憎鬼嫌的,太小家子气。”宋子诚说着,突然想到那句“卖车不卖身”,他笑了一下,心想,这才是蓝衫。
坛子在他的引导下慢慢地开窍了,“如果蓝衫不是故意的,说明她和那个小白脸关系不一般?至少亲密到了可以弄混手机的地步?”
宋子诚无奈地点了一下头。
“没准只是偶然呢?”
宋子诚也希望是这样,不过为了长自己士气,他没有认真分析这个情况,只是说道,“我看上的人,没人能抢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宋子诚突然冷笑,“我等着她给我赔礼道歉。”


☆、第27章 非礼
蓝衫拿到自己的手机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迎接领导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鸡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满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鸡腿肉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鸡腿肉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入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乱;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色心不死?
外面日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日夜交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身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的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想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入口处有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晚上喷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水花,五光十色,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俩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悠来,吹散喧嚣,只余满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内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痒痒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湿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毛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勾身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身一跳,双腿借势攀到他的腰上,勾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
这个女人突然窜到他身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 此刻侧搂着他,两手交叉扣着他的肩头,双腿不依不饶地缠在他腰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胸膛紧紧挤压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 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触感很清晰地透过衣料传到他的肌肉上,被他皮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皮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猛烈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激得太阳穴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身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真是够了……
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激得当机了,整个人呆若木鸡,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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