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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夜夜笙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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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她未停留,提了礼物便打车去了高家。

高林泰还没有回来,崔丽珍正在指挥阿姨布置饭罩,看场面,今晚会有场盛宴。

“感冒也挺折磨人,看这脸儿,你怎么总学不会照顾自己。”崔丽珍心疼的让列素如坐下,去厨房给她剩了一碗汤。

列素如喝了一口,幸福的抹抹嘴,“妈,你煲的汤还是这么好喝。”

“我以后让欢姐给你送去。”崔丽珍显得很兴奋,马上接口说。

列素如一向心细如尘,第一次来高家她便知道,母亲过于寂寞,高林泰忙于事业,二人恐怕并无多少交流,素兰一向以事业为重,早出晚归,儿女大了不由人,她没有拒绝崔丽珍,“不麻烦就好了。”

“不麻烦不麻烦,对了,你公寓的钥匙给我一把,我有空帮你去收拾收拾。”

“不用了妈,我请了阿姨。”

“我有空就去,不影响的。”

列素如只好把备用钥匙给她,聊了一会才发现,始终只有她们二个人,于是问道:“阿启呢?”

崔丽珍按按额头,叹了口气,“估计在房间喝闷酒。”

列素如理解母亲的反应,同住一屋檐,列素如和高启是好是坏必然影响母亲与高林泰的关系,母亲在中间,两头难做。

“我上去看看。”她起身。

“也好,劝他下来,马上开席了,你高叔叔说准点会到家。”

高启果然在房间,不过没有喝酒,门微开,列素如推门进去,他正翘着腿躺在床中心,双手垫在脑后,不知道发什么呆。

高启这人单纯,没什么心眼,对素兰真心实意,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但素兰最痛苦的时候,是他接纳了她,陪在她身边,列素如喜欢高启,这个与世无争的小伙子最合适素兰不过,但素兰怎么想,就不得而知。

“怎么,在生素兰的气?”她好脾气的坐到床边,朝高启打趣。

“不敢不敢。”高启是世家子弟,就算生闷气也不会对列素如发。

“那就是在生我的气了?”列素如笑意更大。

“好姐姐,你且饶了我。”高启马上求饶,哭笑不得。

“好,那先下去,有什么事填饱肚子再说。”她马上起身。

高启一肚子的话都堆在脸上,找不到倾泄的缺口,只好万般不奈的随她下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怎么天天窝在家里?”下楼时列素如不免有些谴责,已当他自己人看待。

“去公司让爸看不顺眼,外头我又玩腻,不如呆在家。”高启倒十分老实。

这般不思进取,难怪素兰觉得不如意,却可见高林泰是大家长之风,心下不免有些紧张。

高林泰刚进屋,正坐在沙发看报纸,高启马上为他们作介绍,高林泰上下打量列素如一番,倒是和颜悦色请她坐下,还关切地问她这些年国外的生活,回国后可有不习惯之处,最为寻常和最好的切入点,列素如应对自如,分寸也把握极好。

素兰总算准点到达,一进屋,面色即变了变,显然有些忌掸高林泰,对高启也是笑面如花,列素如却觉得得其中稍有些作戏成份,高林泰是个精明的商人,在他手下过日子,未必如想象中风光。

崔丽珍对高林泰照顾得当,高启却忙着为素兰服务,本来四口之家,其乐融融,多了一个她,场面便有些别扭。

有高林泰在场,不过是些干巴的问话,大家也无意深入。

好不容易吃完饭,只觉得吃食全塞在胃中,甚难消化,这样的日子她是一时半会都受不住,如同炼狱,难得素兰熬了六年。

离开时,素兰送她出门,二人一路静静走了许久都没有说话。

最后还是素兰开口,苦笑道:“姐,辛苦吧。”

“我宁愿回家啃面包。”

“那倒不至于,其实多几次也就习惯了,没什么的。”列素兰耸耸肩膀。

“素兰,对高启好一些,他是个好人。”

列素兰马上叉起腰,“准是他又向你诉苦了,姐,你别理他!越理他越来劲儿。”

“你呀,把握分寸就好。万事适可而止。”

“姐!又来说教,什么事都可以商量,但我的感情,我是一点儿也不会敷衍对付的。”

“那你当高启是什么呢,一直以来只是利用他,踩他上位吗?”

列素兰涨红了脸,却不愿意承认,“我可从没说过他是我男朋友,是他追我嘛。”

列素如不想与她起争执,只好道:“素兰,想想妈妈。”

“你有想过妈妈吗?”列素兰不知道怒火从哪里冒上,烧得她理智全无,这些年她只觉得疲于应付高启,可恨身上桎梏太多,诸多顾忌,列素如当初可以自私一走了之,今日又有什么资格教训她呢。

列素如一时结舌,说不出话来。

“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带妈妈离开高家,谁说我只有一个选择!”列素兰堵气许诺,转身便走。

“素兰,以你的资历,要养活妈妈完全不成问题,你舍不下的到底是什么?”列素如站在原地喃喃自语。

多少人在时势逼人时,为解决困境作出选择,却不料引出更多的问题。

 12、第 12 章 。。。

13

13、第 13 章 。。。

贝奥斯·伯纳德深知自己的易城之行会被大肆渲染,于是在对外公布日期前一天低调的到达,获知这个消息的也只有列素如与广海集团的箫笙。

列素如当时正在暗室与摄影师挑选照片,完全没有任何准备,看来恩师是想给她一个惊喜,无奈之下只好匆匆朝丁博一告假打车去了机场。

万分不凑巧,当天竟遇上塞车,上机场高速时,离接机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在司机连声保证飞车到达下,她才算放下心来,一下车便匆匆奔向VIP接客通道,一路边顾看手表,一边又要看大屏幕航班到达情况,不凑巧,与从盥洗室整装出来的箫笙撞个正着。

“先生,对不起。”她退了几步,连声道歉,低头间只看到来人华贵整齐的西装,澄亮的皮鞋,最醒目的是正插在裤袋的手腕上那只全球限量一千只的莱西家族定制的机械表,银质中带些淡淡的金丝,与那只银灰色的袖扣互相辉映,相得益彰,在机场内耀目的大灯照射下,金银与白炽灯交织,刺激得她眼睛一花。

“没事。”箫笙淡淡扫了她一眼,抬腕看看表,未作停留,朝身边的人说,“好了,走吧。”

列素如松了口气,赶紧又跟了上去,这时正在通道门口等箫笙的袁芝芝停下脚步,挽着箫笙站立,笑意盈盈地说:“这么巧啊,列小姐。”

“啊,真巧,是箫先生和袁小姐。”原来刚才撞的就是他,真是祸不单行,这坏印象要扭亏为盈是遥遥无期。

“你是……”箫笙礼貌性的抬抬手,眉尾疑惑的挑了挑。

列素如尴尬的咳了咳,正待报上家门,他身边的袁芝芝娇嗔一笑,好似颇为代列素如不满道:“箫,你怎么会不记得呢,程生不惜豪掷千金拍得皇冠,为的不就是这位小姐喽。”

箫笙(炫)恍(书)然(网)大悟般的笑笑,惯性的伸出手,“原来如此,幸会幸会。”

列素如没有忽略他语气里淡淡嘲讽的味道,在箫笙眼里,皇冠只值一千五百万,但为了博袁芝芝欢喜,他最多花二千万,正如他所说,万事万物在他眼中皆有价,过了便撒手。

但程家诺不是生意人,他不会去估价,那一刻,他只依自己的心去做,她当时心中还不理解,认为程家诺冲动,但是那晚他背对着她一字一句慢慢说出他要结婚的话后,她终于能体会程家诺的痛,在程家诺的潜意识里,那疯狂的举动,已代表了他们的结局,人生总要放纵一回,一辈子这么长,决定规矩走路前,疯一次又何妨,程家诺认为值便值,其中的意义只有他们二人才能体会。

她的手微凉,那丝凉意好像一股丝丝的极微的电流搭上他的筋脉,令他不觉中收了唇角的屑笑,望向她的眼底,却被那道释然又夹着伤痛的暗流撞得心崩然一动,她礼貌的微笑,轻轻抽回自己的手,不知道是在笑他,亦或只是在笑自己。

风光,永远只是别人眼中所看到的,真相却如醇酒,只能自己独自品尝,才知个中滋味。

袁芝芝携箫笙轻快离去,俊男美女,完美的搭配,又是男财女貌,怎样都是最佳的风景。

那晚她虽极力想让箫笙记住自己,但目前看来,效果甚微,其实也不怪,有袁芝芝这样的美人在身边,他自然记不起五官平板的她,自小,她便活在素兰的光圈下,对这样的反应早便适应。无奈浅浅自嘲一笑,前方不远处便看到恩师正与箫笙接洽上,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这世上不知是否还会有另一个程家诺能知她惜她?如今,脱去一身的光华,她已与常人无异,为免陷入自艾自怨或是破罐破摔,厚颜自夸的地步,唯有保持一颗平常心,至少还能有丝风度聊表安慰。

其实她比素兰更自卑,于是不敢放肆,唯恐被人说一句丑人多作怪,这些年来,唯有将自己收拾得妥妥当当,整整齐齐,万事稳扎稳打,丝毫不敢娇纵,一早便知世人眼光毒辣,有了自知知明便安份守已,为人处事,滴水不露,不偏不倚,总算获得些尊重,她已知足。

“箫,你的女朋友一个比一个漂亮!”寒喧过后,贝奥斯·伯纳德赞赏的打量完袁芝芝便朝箫笙打趣。

箫笙挑挑眉,在前引路,袁芝芝听到这话,脸色要笑不笑,明明心里不舒服还口里说着谢谢夸奖。

贝奥斯·伯纳德身边的倪光磊扯扯嘴皮,强忍着笑意,别开脸去,装作打量周围环境,这一扫便看到正站在过道边微笑的列素如,于是附耳悄悄朝贝奥斯·伯纳德汇报,手微微一指。

“噢!芭比!”贝奥斯·伯纳德眼一睁,快步走向前去,大大伸开双臂。

列素如眼睛一热,轻轻地与他相拥,轻触脸颊,“看到您真高兴,您还是一样的健朗,伯纳德太太好吗?彼特与马克好吗?”

“都好,马克这次本来要跟我来,结果竟然在前几天让他遇到他的意中人,一见钟情,现在正打算去度假。”

列素如也失笑,“有趣的马克,在他身上总有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

“你呢,孩子,都好吗?”贝奥斯·伯纳德十分关切的问她。

她正待回答,倪光磊走上前来打断他们的谈话,“素如,一边走一边说吧。”

列素如拍拍额头,醒悟过来,对在一旁看他们叙旧的箫笙和袁芝芝说:“抱歉,耽误您的时间。”

“没关系,不过旅程劳顿,先回酒店休息一下,晚上由我做东,到时欢迎列小姐前来,我们边吃边聊。”箫笙毫不介意,这样安排十分妥当,贝奥斯·伯纳德很满意,二人如老朋友般相见恨晚率先走在前面。

袁芝芝赶紧跟了上去,嘴角欲动不动,说着只能自己听到的话,“这么巧,到哪里都看到你。”

列素如与倪光磊是旧识,这次一别几月,自有许多问候。

“我以为你会直接回香港呢,没想到会见面。”列素如开心地说。

“不着急,我们下一站便是香港,何况易城是你家乡,我假公济私也要来看看。”作为贝奥斯·伯纳德的私人助理,倪光磊其实更担心的是他的安全与身体,贝奥斯·伯纳德为了照顾他,希望他直接回香港,可以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和家人团聚,他想想还是不放心,又跟来了。

列素如怎么会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是也不便于点破罢了,当年她在康迪集团有段短暂的实习,但觉得自己还是不能适应如此高强度和高压力的工作,转由贝奥斯·伯纳德介绍到了JS国际传媒公司任职,可以说,贝奥斯·伯纳德不止是她的恩师,更是她的伯乐与贵人。

“我从来不知道老师与箫先生是旧识。”列素如看着前面交谈甚欢的二个人,不由得发问。

“只能说世界真小,原来彼特与萧先生是同学,二人毕业后,兴趣相投,便在美国创立了一家电脑公司,由此获得第一桶金,后来总裁身体不好,勒令彼特回国接手家族生意,当时好像是箫先生家里也出了什么事,便只好结束公司,这事让彼特懊悔好{炫&书&网}久,几次在总裁面前说,如果当年不结束公司,现在说不定做得比康迪集团还大呢。”倪光磊摇头笑起来,“说了几次,总裁便挂不下面子,说要彼特介绍这个神秘的高人同学给他认识,经过彼特的牵线,三年前,他们见了第一次面,据闻当时深聊了一夜,还意犹未尽,这个箫先生可是有备而来,一份数十页的投资预算书,总裁想也未想就签了字,否则,恐怕就算箫先生有天大的能耐,如今的广海集团也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壮大,简直像是拨地而起。”

“难怪。”列素如(炫)恍(书)然(网)大悟,看来箫笙的成功靠的远远不止是运气,她更为他的魄力与果断折服,倪光磊虽是只字片语,影射的是箫笙的幸运,但列素如十分清楚,商场上,最直白的便是利益二字,所谓投机,欣赏不过是些锦上添花的词儿,可见箫笙当年所承受的巨大压力,贝奥斯·伯纳德并非如倪光磊想得如此好对付,年轻时他在商场上的手段,让对手焦头烂额,闻风丧胆,要若得他的认同,难于登天。

就算箫笙真是幸运,那也要他懂得把握时机,利用机会,一招中地才行。

她在校时,也是以无比毅力和钻研吃苦的精神,才让贝奥斯·伯纳德对她另眼相待,这世上无道理的事,实在太少,纵然有,未必轮到她身上。

她与箫笙送贝奥斯·伯纳德与倪光磊到酒店后安顿好后便告辞,晚宴就设在箫家,列素如不感意外,贝奥斯·伯纳德算是箫笙的恩人,没有他,就没有箫笙的今天,如此说来,算是家宴了。

“列小姐,要我派司机来接你吗?”箫笙转身离去时,突然想到什么,回身问了一句。

“不用了,箫先生,告知我地址就好了。”列素如不敢妄自尊大。

箫笙也未强求,掏出名片,在后面写下地址递给她,“地方比较难找,跟司机说到八十八号箫家他就知道了。”

列素如若不是接过名片看到那地址就愣在当场,一定能听出箫笙话里特意加重的箫家二字,她低头紧紧捏着名片一动不动时,自然也看不到,双手插着裤袋高高在上的地看着她的箫笙脸上那一改往日戏谑轻挑的特殊神情,高大的箫笙与低头娇小的她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好似雷声滚滚,乌云密布天空下,完全不知道下一秒会遭受什么变故的彷徨弱女子与盘旋在乌云深处,用犀利精锐的眼神到处寻找着猎物的雄鹰,那是一种完全不对等的对抗,是一种未知的,带些戏弄的,不屑的力量悬殊的对抗,结局早定,重要的,是追捕的过程。

一声雄鹰嘶厉的叫,在空中打了几个大圈,扑腾的巨大的翅膀离去……

列素如打了个冷颤,搂着自己走出低温的酒店大堂,她没有想到自己还能走进列家祖屋,不,现在已经是箫家了,真是意外,意外到箫笙何时离去她都不知道,只知道很冷,很冷,出门便打了几个喷嚏,仔细收妥名片,她飞快的钻入出租车回公司。

惊魂未定的她,刚进办公室,便被古灵精怪,正躲在门后的朱影吓了一跳,映入眼帘的,又是一束紫罗兰。

“哇,不会吧,主编,每天都收到这束花,你还是会被吓到呀。”这下反倒是朱影觉得奇怪了。

列素如哭笑不得,“人吓人会吓死人的,知道吗?”

朱影一把将花往她怀里塞,“快看看,主编,看今日他又写了什么。”

列素如摆摆手,“你自己看吧。”说毕已开始看摄影师洗出来的照片,不再理会。

朱影只好自己埋头找卡片,现在收花已成她每日的习惯性任务了。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朱影摇头晃脑,一知半解,她虽读书也算多,但这话还真不太了解,“主编,这人看起来真的很有闲情,每日只写这么一两句,暧昧不明的,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喜欢人就追嘛,可是,这话到底又是表达什么啊。”

“是说一个人对着浩翰无边的大海,想到对岸,可是无船又无浆,只能望海兴叹。”列素如笑着说,开始整理办公桌,准备回公寓梳洗一下赴宴。

“应该不仅仅是这样吧。”朱影不肯罢休。

“那你要多想也可以,就是两个人不合适,可是却偏爱上了,注定无缘,得不到。”

“这么悲伤啊……”朱影垮下脸,何时她已被这执著送花的人收卖了?

已出办公室的列素如脚步一顿,心里突然的刺痛起来,不禁喃喃道:“家诺,是你吗?”随即又摇摇头,她了解程家诺,只要是他决定的事,就一定不会再纠缠。

14

14、第 14 章 。。。

列素如并非买不起车,父亲在世时,觉得女孩子不必要自己开车,有司机何必不用,其实不过是怕女孩子心野,想去哪里便去哪里,无任何顾忌。

长大工作后,没买车,并非是受父亲的话影响,只是觉得开车是一件太过于辛苦的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似打仗一样在人车流人群中穿梭,为赶时间,还要计算红绿灯,样样揽在自己身上。上车容易下车难,要知道如今找个地方停车真非易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位,好似高山中的峡谷,硬要你见缝插针的衬合进去,急得满头大汗,后面一堆车主按喇叭催促,岂是尴尬与狼狈可说?满天满地跑的都是以此为职的出租车,社会早已经分工精细,何必逞强?

而照母亲的话说,女孩子出门自要有男人来接,开门关门也自有人伺候,这是格调,也是给男人一展绅士的机会,若女人个个像野丫头,这世上自然也没有了白马王子,所谓种什么因结什么果,自己若不尊重自己,别人何须拿你当人看?母亲自有她一套人生的哲学与理论,自小便灌输给她们姐妹,若家道一直这样下去,她们倒也不需接触什么残酷的社会,都是一样的人,知道怎么相处,走上了社会,知道那套理论,是因时而变,因人而变,往往为赶一个约会,站在马路当中左顾右盼,舞臂招摇,生怕司机看不到,遇到高峰时,哪顾得什么风度,箭步冲上前去,一屁股坐上,果断跟司机说开车,才真叫吐气扬眉,还管了得其它?

说来说去,还不是嫌麻烦,买了车,就如同养个孩子,别人只知道你养儿乐在其中,羡慕不已,其中的麻烦琐碎,还真只能自己知道。

所以说,素兰一直比她适应强,如今车已换了几部,每年总还心念念想着最新款式,换来换去,乐此不疲,车越贵,其本身代步的本质便已经越来越模糊,那已是身份的象【炫|书|网】征,更是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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