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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快穿]老实人惹你了?-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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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乌青不知疲倦地飞着,霍水仙躺在柔软温暖暖的鸟背上,仔细看着手里的珠子——金灵。土灵在闪电打来的那一刻就逃跑了,可能已经逃出了这个位面了,追赶不及,只有这个金灵,因为之前就被霍水仙重创过,这会儿被抓住了。
    “相公,醒醒,醒醒。”破庙里,竹青跪坐在一边,拍了拍鱼客的脸。鱼客咳出了一口血,恍恍惚惚醒了过来,看清了竹青的脸,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虚弱道:“娘心莫要心忧,还死不了。”
    “相公!”竹青扑在鱼客身上,嘤嘤地哭泣。
    “娘子,我们会湖南吧。咳咳、咳,为夫不想死在异乡别处,死也要死会老家。”鱼客说得凄凉,其实心里明白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他只是被吸食了太多精血,五脏六腑却没有受到什么重创,想必好好休养了几年,就能养回来了。现在他脑子就一个想法:把竹青带回去!、他为这个女人付出了太多,不舍得就此放手离开,竹青貌美、贤惠、能生儿子,又是神女,能带回去,多大的荣耀。汉水这个地方与他气场不和,他在这里的一段时间,几乎被搞垮了,一刻都不想多呆。
    吴王已死,神魂全散,黑衣兵重新回到了乌青的手中,竹青作为曾经的吴王拥虿,被乌青打压成黑衣兵中一个普通的兵卒,每日要和无数乌鸦在船舷上争抢船客扔出的食物,屈辱不堪,呆了两天就带着鱼客回了湖南。
    湖南是相公的老家,加上我的法术,想必活得要比这边好很多,竹青一身轻松地跟着鱼客回到了湘潭的老家。临近家门,鱼家就听到了消息,派出人来迎接,看,还有人出来迎接,鱼家人真是客气,竹青面脸笑容地将手中搀扶着的鱼客交给仆人,矜持道:“那就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姨太太,这边请。”出来迎接的老嬷嬷板着脸,冷眼看着男仆扶着面条一般的鱼客,一点上前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竹青心中膈应,却没说什么,只是保持着微笑,步步生莲,往里面走。
    “给姨太太上茶。”那嬷嬷说着端来上一杯热茶,塞到竹青手中。堂屋正中坐着一脸笑容的霍水仙,手里抱着一个胖小子。
    竹青心中明白,梗着脖子不上前,想让我拜你,你一个凡间女子,你受得起吗?
    “黄儿!”
    窗外有乌鸦冲破纸窗飞了进来,尖锐的黄喙对着霍水仙的眼珠子啄去。霍水仙纹丝不动,叫做“黄儿”的乌鸦尚未近身,就被一道极细的闪电击中了脑袋,扑楞着翅膀摔在地砖上。
    竹青脸色骤变,双手捏成了拳头。
    “竹姨娘,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莫要以为凡人就能随便欺辱!”霍水仙一声断喝,又道:“你今天不敬这杯茶,就原路回去吧。”当下的世道,精怪横行,还真把自己就当做了凡人的主宰,随着自己的心意奖惩,穷书生就必定是风流才子,可以一夜风流;而那些穷书生也不管家中早有妻子,反而一天到晚想着艳遇,想着美人红袖添香,却又不肯负责任,多是安置在外,两处风流,两处安稳。
    竹青不情不愿敬了茶,承认了她的姨娘身份。
    “行了,别噘着嘴了,丑。”霍水仙逗着怀里的汉产,头也没抬道:“相公看着不太好,竹姨娘你且好好照看着,照顾好了我得赏你。”一旁的嬷嬷听着,点点头,这鱼家的主母是有规矩的。这嬷嬷原是京城中高官家中的管教嬷嬷,回乡养老,被鱼家主母高薪薪聘请回来,整顿鱼家的家风。
    “把儿子还我,这是我儿子。”竹青伸手上前。
    “不嫌弃他是个痴儿了?”霍水仙没有把孩子给她。
    “我不傻,汉产已经被你治好了是吧?算你有点良心,我虽看不出你师从何处,是何出身,但也不会让你抢走我的儿子!”竹青说道。汉产好奇地盯着她看,却没有伸手要抱的意思,只乖乖地窝在霍水仙怀里,一脸依恋。
    “还请竹姨娘慎言!”冷面嬷嬷拦住了竹青,道:“小公子能被嫡母养育是他的福气,竹姨娘且放宽了心。”
    竹青脸色不虞,想要推开冷面嬷嬷,却使不上劲儿。她心中明白,这鱼家有大能在此,也不敢再造次,含恨去了自己的院子。
    霍水仙看她一副敢怒不敢言的眉眼,差点笑出声来。她抱起汉产,笑眯眯地问:“儿子,亲亲娘亲。”
    汉产软软糯糯地叫了一声“娘——”,搂着霍水仙的脖子亲了一口。
    ***
    到底不是自己养在身边的孩子,靠不住。竹青坐在房内,手指敲着桌子,思索着。还是要再生一个,这次自己教养。她现在不仅厌恶那和氏,甚至连自己的孩子也顺带厌恶起来。当一个母亲厌恶了她的亲生骨肉,她会选择立刻找一个新的替代品,或者还有一种扭曲的心理:我要让你看看,真正被母亲爱着的孩子是是什么样子的。
    鱼客被安置在竹青的房间里。即使病重,一碗虎鞭参汤,一夜春宵。
    一个心忧爱妾将逃,着急扒下神女羽衣,一个心急主母强势,着急赶紧生出孩子打脸。一拍即合。
    第二天一早,大夫就被请进了门,给床上的鱼客把了脉,摇了摇头。
    “大夫,我相公他,怎么了?”霍水仙问道。床上的鱼客昏迷不醒,脸色蜡白如纸。
    “太拼了啊,太拼了!”大夫捋着胡子叹息,看了看坐在墙角低头不语的貌美姨娘,又道:“鱼举人这以后……可能是没法再生育了,唉,何苦急于一时,又跑不了。“大夫遗憾地开了个养生的方子,表示能保住命就不错了,这后嗣之事,他无能为力,告辞!
    鱼家老太太揪着竹青的脑袋,边哭边打,这老鱼家是要被这妖女给断后了啊!这个扫把星,以为是个好的,能治住嚣张跋扈的和氏,没想到招进来一个祸害啊!老太太哭得伤心欲绝,几乎晕了过去。鱼家老太爷不好上前,瘫坐在藤椅中起不了身,老泪纵横。要害来害我就好,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儿子!
    竹青无力还击,被打得被动。她脑子里只有昨晚,最快乐最不设防的时候,在她理智奔溃的一瞬间,她的羽衣被鱼客解了下来,吃了。
    羽衣没了,吴王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十五年后***
    “姨娘,今天大哥大婚,我想去前面看看。”说话的孩子看着十四五岁,明明是个男孩子,皮肤却白的吓人。他是汉生,是鱼客致命的一夜疯狂后的产物,因此在这个家里爹不亲,娘不爱。他整日被竹青关在屋中,几乎没见过人,哪怕跟自己的亲娘说话,也是怯生生的。
    竹青拍了下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道:“你看看你什么鬼样子,都是我的孩子,他能够少年中举,你怎么就跟个白日里的老鼠似的?”她厌恶夺了她自由的鱼客,但是又必须依附鱼客而活,她不敢对鱼客有半丝怨言,于是把这份情感转移到了汉生的身上。
    汉生受了这一记,立刻哭了出来,嘴里不敢还口,心中却悲哀自己为什么不是主母的孩子。自己如果是和氏的孩子,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懦弱、害怕,自己一定能够继承父亲的敦厚、不近女色,一定能继承母亲的雍容、大气。他对汉产又羡慕又敬畏,今日汉产成亲,娶的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儿,想必以后定是夫妻和睦,一派融洽。他酸涩地眨着眼睛,那以后,大哥还会偷偷给我好吃的,偷偷安慰我吗?他想去看看,看看快乐的大哥。
    “你是不是想偷偷去看?不准去!他是什么人?他那是主母的嫡子,忘了亲娘了!你呢?你就是个没用的庶子,我看你还是把字练练好,或许得了你父亲的欢心,我们今晚也能加一个菜。我以前做汉水神女的时候,那桌上都是十几二十个大菜,偏偏被你父亲给骗了回来,关在这后院之中!娘能够忍到今天都是为了你,你要是有点儿出息,就把这家里的人都杀了,还咱娘儿俩一个自由!”竹青絮絮叨叨说了一堆,真是人老话多。因为物种不同的原因,她老得很快,也越来越啰嗦。
    如果要杀,我第一个杀了你。汉生快意地想着,脸上却愈加恭敬。他最终还是溜了出去,前厅里正在拜堂,坐在上首的父亲大人一脸冷漠,仍旧像一具行尸走肉,而他名义上的母亲,却笑得温暖动人。

    【小剧场】
    大夫(叹气,看一眼角落里的美人):暴殄天物!
    鱼老爷子(叹气,看一眼被老妇人吊到的美人):暴殄天物!
    鱼客(扼腕,低头看自己):暴殄天物!
    霍水仙:楼上的,你们要干什么?爱,就大声说出来!
    鱼客(叹气):做多了,说不动。阿福,过来扶我,腰酸。
    
    第54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1)
    
    “钟明朗!你夺得了我的人,也永远不可夺得我的心!”身着九凤朝阳、鲜红嫁衣的绝美女子一脸泪水,她决绝地扔下了这句话,纵身跃下城墙。城墙下是北邙国的攻城大军。十万兵马,聚集晋国国度之外,望不尽尽头。
    霍水仙坐在一头高头黑马之上,她是北邙的国君钟明朗。一年前在晋国国宴上见到了献舞的晋国逐月公主,一见倾心,求娶不成,便倾耗举国之力,攻打晋国,想要抢到这绝世美人——逐月公主。
    这时候,钟明朗应该飞身过去,一把接住跳城自杀的逐月,并且当场吐血三升,被后世记为“……伤逐月公主坠城之痛,呕心吐血。”虽然实际情况是,钟明朗被高空坠物砸出了内伤。
    然后呢?钟明朗抱得美人归,滚滚铁骑绝尘而去。
    接下来就该心灵受伤、一蹶不振的异国公主与身体受伤、无法再驰骋沙场的国君相爱相杀,最终虐恋情深了吧?
    不。这并不是CP……掀桌,作者你是写了一半换人了吧?逐月都已经爱上钟明朗了为毛原来的驸马又冒出来抢妻啊?为毛逐月还跟着跑了啊?还有越国国君的勾乙虽然他又美又霸气,但是为毛他也要参与抢公主大会?还有大商贾来凑什么热闹,他们不是贱籍吗?
    为什么一个公主就能掀起一个乱世?
    以及,最后公主跟着晋国的谋士隐居山林,幸福一生是怎么回事?
    她不爱驸马了?不爱钟明朗了?不爱勾乙了?不爱大商贾了?
    她又善良又心软,怎么能让这些人痴迷她的男人,在无尽的午夜流泪?
    霍水仙穿得巧,正是钟明朗跨上战马领兵攻城,这会儿脑子里的片段一张张过,正想着北邙的国情,根本没想过要去救城墙上犹如断翅的蝴蝶一般坠落的女人。救她哦?北邙还被她亡国了,谁救北邙了。
    女主摔死,全剧终。
    这种好事并没有发生,逐月临近地面之时,被城墙下方垛口中伸出的一根长。枪挑住了衣服,挂在高空中。
    “撕拉——”用作婚衣的鲛纱承受不住逐月的重量,撕开了一条大口子,露出逐月一截纤腰。逐月惊恐地扭动着,手忙脚乱去捂,“撕拉——”那衣服撕开的口子更大了。
    城下的兵卒轰然大笑,私下议论的声音纷杂不断。他们本就对新上任的钟明朗不够信服,加上这新国君竟然冲冠一怒为红颜,倾尽举国之力,来抢这么个女人,更是看不上钟明朗。此刻北邙内部空虚,若是被敌国入侵,他们的家眷亲人,性命不保。
    事实也确实如此,北邙国中兵力大减,立刻就被周边的勿吉族①给钻了空子,抢走了大量的女人和财物!北邙国力大减,虽然钟明朗回到北邙后,励精图治,但是他伤了身体,又心系后宫的正宫娘娘,终是成了亡国之君。
    “宇文将军,你去把逐月公主拎下来。”霍水仙不想在和这个祸国妖姬扯上关系,直接派了一个将军去把这女人给捉来。
    “钟明朗!你放开我,放我走!你若还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想让我看得起你,现在就让我回去!”逐月心中惧怕,却还是勇敢地喊出了这句话。虽然此刻的钟明朗再也不是一年前迷恋她的晋国质子,而是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异国侵略者,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要怕,她相信钟明朗心底还是那个羞涩的少年,会被她的一个笑给羞红了脸的少年。
    “你不是要寻死吗?走什么,孤王成全你啊。”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站在马前,衣衫褴褛的女人,脸上没有一丝迷恋。
    逐月愣住了,她不可置信道:“钟明朗,我②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无情无义的人!我以前看错你了。”
    霍水仙探身盯着她的眼睛,道:“那你以前是怎么看孤王的?”
    逐月别扭地扭过头,不敢看霍水仙的眼睛,道:“以前的你,温暖、善解人意、像个女孩子,我也愿意和你说话……不是现在这样的。”
    “哈哈哈!”霍水仙大笑,几乎呛到,她仿佛看到不可置信的事情,大声道:“逐月,孤王若是不如此,晋国公会放孤王这个北邙质子回去?你倒不像是晋国那肮脏的皇宫里生出的公主,你是从哪个屯里来的?”
    逐月恼羞成怒,羞红了脸,猛地扭过头,闭上眼,高声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以前就当我逐月公主眼睛瞎了,看错了人了!”
    霍水仙弯腰,拍拍逐月的脸蛋,调笑道:“公主莫急,您有大用处呢。”
    钟明朗最愤怒的是,逐月被她抢回北邙后 ,明明已经倾心于他,愿意跟着他好好过日子了,肚子都大了,结果晋国驸马以来,用他的生命威逼,那逐月竟然就心软地跟着驸马走了,说得好听,不想再有人受伤。我就不是人吗?你的好心怎么那么多?你的同情怎么就那么泛滥?那你和孤王在一起,是不是也是同情呢?
    至于攻城夺人的事,钟明朗没有半分悔意。统一的汉王朝已经土崩瓦解,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而起,各自为政,乱世的道德观与法制早就崩溃,成王败寇,武力至上。自己看不好未婚妻,被我抢了怪我咯?他的愿望很简单,让逐月这个女人也尝尝情人滥情的后果,让她为没有选择他而后悔一生。
    霍水仙让人在城下喊话,告诉他们,晋国公的心肝逐月公主已经被抓住了,攻城的兵将也吃饱喝足做好准备了,若是晋国公不能让出十座城池,另献上丝绸一万担,黄金十万两作为北邙官兵的跑路费,这城是攻定了。为了两国的友好,为了倾国难得的大美人,还望晋国公和气生财。
    晋国公抹着眼泪儿,连声怒骂:“跑路费?孤王请他们来了?不给!”
    不给就打吧,城门被撞了三下,晋国公软了,从王座上滑了下去,连声道:“快快快,讲和!国师,你出去与他们讲和。”
    那白衣国师敛眉低目,应了一声,飘然如仙,跨出宫门。
    这国师霍水仙认得,就是最后抱得美人归,获取最终胜利的人生赢家嘛。手好痒,好想现在就把这俩人干掉!但是霍水仙知道这国师根本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不敢轻举妄动,只谈妥了交易,又加了三年的茶叶纱织的进贡,顺利班师回朝。
    因为知道勿吉族即将入侵,加上霍水仙这次不曾受伤,整个军队分成了三股人马。第一支五千精兵,由霍水仙领着,飞速赶回北邙,第二是七万人马,由大将军宇文炉领着,缓慢前进,顺路威慑老邻居齐国。身下的人马由大将军高崎带领,负责断后。
    霍水仙领兵前脚进了北邙都城城门,后脚勿吉族五千骑兵就到了城外,前一秒还在人家城下威风凛凛,下一秒自己就被人给困在城里,跟随霍水仙的先遣军一个个都怒发冲冠,纷纷要求出城一战!
    但勿吉的这五千骑兵是在草原上驰骋惯了的勇士组成,其战斗力根本不是北邙骑兵可以比的,霍水仙即刻下令锁城、不应战。勿吉骑兵虽来势汹汹,但他们没有充足的粮草供应,必定呆不长久。
    勿吉的统领苏可查看透了霍水仙的缓兵之计,他命人把城外的北邙百姓都抓来,绑住了扔在城门外,高声喊话道:“北邙的国君陛下,我们勿吉人只是想要一点粮草,冬天马上就要来了,我们的羊没有草吃,孩子没有奶喝,只想你们强大的北邙国可怜可怜我们!若是连这点要求您都不能满足,那就让你们的子民现在就陪葬吧!”
    霍水仙站在城楼上,看到城门前躺了一地的老弱病残。那些人看上去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他们充满地希望地向上看着,希望他们的国君能够救他们一命。
    城外不安定,城内也骚动起来!很多士兵的家人朋友就住在城外,就在那被抓的一千多人里面,他们高喊开城门,要出去救他们的父老乡亲。
    “肃静!”霍水仙长在高台上高声喝道,“孤王知道你们心急如焚,这些人是你们的亲人,难道就不是孤王的子民吗?”

    【小剧场】
    星空:
    张斌:为什么这次没有我们的戏?
    霍水仙:都没人了,有什么好看的。镜头省着点用。
    张斌(欲哭无泪):搬石头砸脚系列。明明想给我自己加点戏,玩过了,嘤嘤嘤。
    ①勿吉:是南北朝时女真族的称呼,这个故事的背景类似于南北朝,但是不尽相同②我:南北朝时,皇室人一般自称为“我”,不过国君就算了。
    
    
    第55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2)
    
    一个黄衣铁甲的士兵在人群中高声喊道:“出城迎战!迎战!杀了勿吉狗!”这一声一喊,台下山呼而应,虽说五千北邙骑兵对付勿吉五千铁骑胜算不大,但是他们有七万人就在后方!
    可是霍水仙知道,他们是先行军,提前赶了回来,而那大几万的步兵还有半个月的行程,若是此刻开城门迎战,不一定会输,但是对北邙的骑兵绝对是致命的损伤。伤敌一千而自毁八百,非明智人之选。
    最无奈的解决办法,才是战争。
    “安静!要出城迎战的站出来,讲你的理由!”霍水仙站在高台之上,北邙的狂风吹得他衣袂翻飞,几乎要把他卷到天上去。
    吵闹的兵士安静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有人站了出来,高声道:“陛下!王太后娘娘在后宫里,而我们的母亲,此刻正在城外!”
    立刻就有将军怒目而视,高声呵斥道:“岂可将王太后娘娘与尔等庶民相提并论,以下犯上,军法伺候!”有人下去拖那个说话的士兵。
    霍水仙扬手制止了,道:“都是生养我等的娘!孤王不会忘记,是有了她们,才有了孤王麾下大好男儿,孤王不仅不会让她们身处险境,更会善待她们。你们要问为何不战,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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