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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本少是杀手-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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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崔妍说出了一个很大的秘密,整个炎黄之血,只有她和胡夏知道的秘密!

    “你和苍狼密不可分对吗?曾经的杀手界总是称呼你们为狼和狐狸,两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在一起对吗?不管敌人想要对付你们中的谁,都等于同时对付两个人,而锋殇……就和你们的情况一样!”崔妍叹息道。

    血狐愣了很久,突然瞪大了眼睛,难怪胡夏一心捧起他,因为只有两个同级的高手,才有资格向锋殇挑战,但……这可能吗?这秘密为何从未有人发现过?

    血狐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杀手界的某个传说,no1锋殇是这世上最神奇的杀手,他可以与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点,刺杀两个完全不同的任务目标。

    或许……血狐明白了什么,这也就是那晚锋殇和我在公园谈话时,几乎还能同时在炎黄之血的基地里会见血狐的原因,可这点谁也没有发现过,因为太不可思议了。

    杀手界真是个匪夷所思的世界啊,从我的重生之谜,到锋殇隐藏了多年的秘密……

    “明白了就跟我回去吧,等你的实力达到锋殇,或是你姐夫的水准之后,就是我们计划的真正开启!”崔妍柔声道,血狐点了点头。

    那天,秋山信一直看着血狐和崔妍的聊天,临走时,他告诉血狐一句话:“你是个很值得一交的朋友,因为你很重感情,但就是因为你太重感情了,所以你很容易被人利用,一切小心,如果有什么麻烦,就来非洲找我。”

    那天,也是崔妍第一次知道秋山信和血狐做了朋友,然后女人满脸惊喜的想要邀请秋山信一同加入他们的计划,不过……

    秋山信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崔妍,表情非常之阴冷,让女人连打了好几个寒颤。

    医院的病床上,周俊杰呆呆的坐着,表情萎靡,他怀中抱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夏小希,一张是我,这是他最重要的两个人,如今却都失去了。

    夏小希死了,这是周俊杰最爱的女人,曾几何时,周俊杰的生活很**,甚至有些和林天义类似,所以他们才会成为酒肉朋友,可遇到夏小希之后,他彻彻底底的改变了。

    他爱极了这个女孩,为了她,他可以放弃这世上所有的美女,只求她一生相伴,可她却离开了他。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是什么?不是一对情侣双双殉情,而是一个死去了,另一个留下了,因为留下的那人将生无可恋。

    其实周俊杰还有一个精神寄托,就是我这个他最最疼爱最最珍惜的弟弟,可连我都消失了,两个多月了,毫无音讯。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其实神色非常的古怪,可惜因为情况紧急,周俊杰并没有发现不妥,他始终觉得我只是太伤心了,所以表情有些呆滞。

    其实他现在又何尝不是?两个月了,他都没有踏出病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哪里,还应该去找谁,这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都不在了。

    我消失了,夏小希死了,原本还应该有个父亲周国强的,但……

    周俊杰可以勉强原谅周国强侵吞周国豪对财产,虽然痛恨这父亲的所作所为,甚至厌恶,但好歹是父亲,可当他下令朝自己开枪,为了杀掉周羽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是周俊杰的死……那一刻,周俊杰真的死心了。

    周国强在之后,曾找过他好几次,哀求他的原谅,无微不至的照顾了他许久,毕竟失去了安妮后,他就这么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了,着实很怕周俊杰真的和他脱离父子关系。

    可周俊杰的回答却很坚决:“你杀了我两个最重要的人,你让我怎么还能叫你一声父亲?放弃吧……”

    这句话,我曾对轩皓霆说过,只是周俊杰的语气比我更坚决,表情更是咬牙切齿,恨意更深,但也从那天之后,周俊杰就彻底颓废了。

    甚至他让刘恒宇都不要再跟着他了,因为他没有目标,生无可恋,还有什么可保护的?

    刘恒宇伤的很重,就像我说的,他身手几乎废了,一只手从今以后再不能负重,一只脚永远是一瘸一拐的,周俊杰给了他一大笔钱回乡休养,这虽然无法弥补刘恒宇的创伤,却也让他无比的感动。

    “杰少,我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我是跟粗人,也不懂得怎么劝你,但我今天把这话放在这,不管何时你需要我了,只要你不嫌弃我是个废人,刘恒宇随时回来跟你!”

    因为提携,所以报答,这种事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值一提,比如周国强,但对刘恒宇来说却无比重要,他永远记得自己倒在血泊中,陷入泥潭里,是周俊杰一手把他拎出来的,所以这份报答,他也会持续永久。

    刘恒宇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黎军了,有些事他劝不了,但他知道黎军一定可以,因为棋……还没下完呢。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九章 :卤味店外

    浑浑噩噩的人日子过的特别快,就像我,记得刚到这里时还穿着短袖t恤,一转眼街上的人就都穿线衫了,再一转眼……

    “哪个王八蛋偷老子刚买的新羽绒服?小心穿了长虱子!”一声怒吼传遍了整个小区。

    由于我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偷衣服就会长虱子,所以根本没有理睬他,笑眯眯的坐在马路边上,没羞没臊的将那羽绒服裹的严严实实,真暖和呀。

    我并不是很介意新旧,准确的说是不太明白有什么区别,但总觉得这件深紫色的羽绒服穿在身上很舒服,而且很漂亮,所以整整一天我的心情都很好。

    不知道为何,今天街上的人特别多,似乎在庆祝些什么,我小心翼翼的穿梭在人群中,尽量不和任何人有接触,我始终有些怕生。

    其实他们也不乐意接近我,可能因为我脸上实在很脏,头发也很杂乱,几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其中一个还捏着鼻子骂了几句。

    我皱了皱眉,总觉得她这样不好,让我很不喜欢,而且我并不明白自己何时招惹她了,走在同一条马路上罢了,有必要出口成脏吗?

    算了,这些天我发现,有的人就是很喜欢爆粗口骂人,总觉得这世上的人都对不起他,一点小事就破口大骂,似乎想要发泄什么。

    我就不喜欢这样,我比较喜欢坐在马路边看着这些人,看他们骂的起劲,我也会笑的很开心,是笑他们很愚蠢吗?其实我也不明白。

    当然,也有人和他们不同,很温柔,很体贴,还很善良,比如前几天就有个卖葱的大婶,因为我经常在菜市场门口陪她蹲着,所以请我吃了几个大肉包子,还送了我一盒饼干。

    那饼干好漂亮,我舍不得吃,那大婶不算漂亮,但人很好,我很喜欢她,可惜她不是经常来卖葱,因为说很忙,要码字,虽然我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了,挤来挤去的很不舒服,我郁闷之余就朝回走去,朝那所小学。

    我已经不住在公园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我在这待久了之后发现那小学里有一件旧教室是空着没有人的,干脆就搬了进去,又从小区里摸了一条棉被当床铺,可惜没有枕头,幸好隔壁街上有卖毛绒玩具的店铺,我悄悄进去拿了个很大的泰迪熊抱着睡,倒也舒坦。

    肚子又有些饿了,我又溜达到了那家经常光顾的卤味店,可惜,大门关着,看看日头都快中午了,不明白老板大叔为何没起床。

    等待的时间总是最难熬的,让人很不喜欢,不过只要想着那美味的叉烧肉和烤鸡翅,我心中就一阵美美的,脸上也始终挂着微笑。

    不知道何时,天空开始飘散雪花了,我想着一会能吃的饱饱,然后就能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了,最近学校里的孩子都不见了,似乎因为放假,虽然这让我有些寂寞,但也算安静,再不用每天六点就起床悄悄离开了。

    今天真的很奇怪,我蹲在路边一直等到太阳偏西,卤味店的大门都没有打开,对面的点心铺也是一样,体会着那肚子里咕噜噜的难受感,我着实很想把那锁撬开溜进去,但……

    上次我饿极了,撬过一回,那什么防盗锁在我手中似乎很容易打开,虽然不知道为何,然而那次,我却被老板大叔足足骂了好几天都不敢再去,从此以后就再不敢撬了。

    老板大叔似乎知道我经常去拿他的卤味,曾想过要抓住我,但我跑的太快,他就只得作罢,而且天长日久了之后,我发现他最近总喜欢把一些卤味放在靠窗口的地方,有时还有几个馒头和包子,还有时是一些煎饼卷着很好吃的酸辣菜。

    可能他是怕我走进去会弄脏地板吧,也可能是……他人其实挺好的。

    “咦?今天老板没开门吗?”一声疑惑响起,我愣愣的扭过头,路灯下站着个很好看的女人,是我来到这里后见过最好看的,她是在问我?

    “唔……”我点了点头,却缩着身子后退了一步,这是我的习惯,我知道美女大多不喜欢我靠近她们,会挨骂的。

    “可惜。”女人皱着脸叹了口气,我抿着唇发了会呆,她叹息的模样好美,而且给我一种很特殊的感觉,虽然不明白特殊在何处,是因为她肚子是高高鼓起的么?

    可惜,我的头发遮住了脸,她没有看清我的样子,也可惜,我不太敢跟生人多说话,她都没有听出我的声音,更可惜,我今晚始终要饿肚子了,她也是吧?

    女人扭过头晃晃悠悠的走了,扶着腰,她肚子真的好大,似乎很累的模样,我想去帮她却又不敢,我知道这是怀孕了,肚子里有小宝宝才会变大的。

    女人走了几步突然停下了,扭过头疑惑的看了看我,忽的俨然一笑,从包包里摸出了一个小袋子朝我挥了挥手,然后挂在了路边栏杆上。

    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不过却很好奇那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她走远后就立刻跑了过去,打开了看了看。

    那里面……装着好多可爱的小蛋糕,满是奶油,还镶嵌着红彤彤的樱桃,我只看了一眼就流口水了,肚子里也咕噜噜的叫的更加厉害。

    这是给我的吗?我不明所以的瞄了瞄她的背影,突然觉得鼻子有些算算的,眼睛也有些发痒,我鼓足勇气朝她呼喊了一声:“谢谢你。”

    女人一怔,扭头看时我却已经飞快的跑开了,捧着那袋精致的小蛋糕,女人痴痴望着我背影许久,脸色很挣扎,却又忽的干笑道:“真是疑神疑鬼的,怎么可能是他……”

    “来来来,元旦嘛,一家人吃个饭是必须的。”饭桌上,刘恒宇笑着招呼道,其实他不算一家人,不过他今晚却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周俊杰就坐在他身边,冷着脸一言不发,周国强坐在对面,也是尴尬的没说话。

    “杰少,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父子俩嘛,哪有什么隔夜仇,就算是过去彼此有不和睦的地方,有谁做错了什么,这么久也该过去了,毕竟是自家人,没道理为了外人伤和气嘛。”

    刘恒宇一个劲的劝说着,周俊杰的脸色却很难看,咬着牙道:“小羽不算外人!他是我弟弟!”

    “知道知道。”刘恒宇连连点头道:“但那件事,伯父也道歉了,也说自己做的有失妥当了,最近不是想找回周羽来着?还说要不计前嫌的送他出国留学,以后帮着管理公司呢。”

    “其实吧,那次伯父也是气狠了心,是周羽那小子自己大逆不道又不知死活的跑来别墅想要刺杀他老人家,没道理他连手都不还吧?”

    周俊杰没反驳,只是一阵磨牙,他不赞同刘恒宇的狗屁歪理,但……这家伙始终是自己为数不多的下属兼好友之一,面子还是要给的。

    那天,是出事之后周俊杰第一次和周国强吃饭,虽然一直冷着脸,但禁不住刘恒宇的劝说,还和自己父亲喝了一小杯。

    “哈,解释清楚就好了嘛,来来,小杰吃菜。”周国强满脸喜悦的给儿子夹着菜道。

    “我只是看小刘面子,不代表我原谅了你!”周俊杰恨声道,语气却似乎有些松动了。

    一顿饭吃完,周俊杰就自顾自的回去了,周国强叹息之余,其实勉强还算高兴,毕竟儿子愿意回别墅就是很大的让步了,慢慢劝嘛。

    “小刘今晚做的不错,不亏了我高薪聘请你啊。”周国强拍着刘恒宇的肩膀道。

    “那是,我和杰少的关系,嘿,保证帮大老板劝服他,毕竟是父子嘛。”刘恒宇腆着脸道,一双手不自觉的搓着,那意思很明显……既然做的不错,奖赏呢?

    周国强其实算是个很抠门的老板了,不过在这件事上他倒算大方,当即给刘恒宇开了张支票,喜得这小子差点合不拢嘴,又接连保证着挽回父子亲情。

    其实对于什么父子亲情,周国强早先并不太在意,但如今则不同了,他毕竟出生农村,对于养子送终和传宗接代的事还是很看重的。

    何况他现在很无聊,之前最喜欢的享受现在已经无法做到了,吃喝嫖赌这四个字,周国强最喜欢第三个,却偏偏失去了第三个,郁闷之余他觉得至少得给自己留点什么,抓住点什么,比如一个孝顺自己的儿子。

    安妮那边指望不来了,儿子生出来了,锋殇却只是给他见了一面而已,就再次抱回了炎黄之血当人质,这该死的东西!

    周国强现在唯一指望的就只有周俊杰了,而且他觉得这儿子其实挺有本事,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利用下来制衡炎黄之血的操控。

    周国强愿意和炎黄之血合作的,因为生意上的帮助极大,锋殇接连帮他解决了好几个商界敌人,让东华集团最近几个月是如鱼得水,股价不仅恢复,还再一次创了新高。

    但周国强只愿意合作,不愿意被操控,所以周俊杰的帮助就很有必要了,所以他一遇到刘恒宇,就想办法花高价拉拢了过来,他知道这是儿子为数不多的心腹之一。

    这真是高价啊,他给刘恒宇的钱差不多可以养十多个东华集团的总经理级高层了,但唯独这件事,他一点都不肉痛,还觉得花费很值。

    周俊杰吃完就回屋了,他却还拉着刘恒宇又喝了几杯,联络下感情也好嘛。

第一卷 第三百五十章 :缘来真是你

    吱呀,门打开了,黎军冒着风雪走了进来,一看到刘恒宇就是一怔,默默听了几句两人的聊天后,突然咬牙骂了句:“要钱不要脸的走狗!”

    走狗?骂谁?当然不是周国强,所以刘恒宇气的直接站了起来,和黎军怒目对视,周国强却赶忙拉住了他。

    “算了算了,没必要和他一般见识。”周国强摆手道。

    “我就不明白了,一个狗屁保镖罢了,为何拽成这样?大老板你不如干脆辞了他,甚至我可以帮你找人暗中埋伏干掉他,再找些雇佣兵回来任职就是了。”刘恒宇气鼓鼓道。

    “不行啊。”周国强叹息道,他也很讨厌黎军,比刘恒宇更想干掉他,可他必须依仗着黎军保护,同时,他还得借着黎军稍稍制衡下炎黄之血,毕竟周国强从骨子里还是很怕锋殇利用完他就一脚踹开的。

    黎军在这,周国强和锋殇的合作会有些小麻烦,但利大于弊,一份彼此的利用,一份各自的制衡,是对此刻的周国强来说很重要的。

    说起来,周国强其实也在下棋,下一盘彼此利用彼此合作,却千万不要被对方吞掉的棋,只可惜这盘棋里最聪明的人并不是他。

    当然他也不是最笨的,所以只看这盘棋大家怎么下,这场戏大家怎么演了。

    “小家伙抱歉啊,昨天在这等了很久吧?元旦嘛……想给自己放个假,就带着老婆儿子去游乐场了,昨天饿着了吧。”

    这是第二天老板大叔开门后说的第一句话,说完就放了半袋裹着酸辣菜的煎饼在窗口了,还塞了几个鸡翅在里面,我一如既往的去悄悄拿了,却不明白他的话是否对我说的。

    其实昨晚我没有饿着,反而吃的最饱最开心,那半袋小蛋糕不仅漂亮也很美味,奶油好甜,蛋糕也好香。

    我其实有个古怪的想法,我希望老板大叔今天依旧不开门,那我是不是就能再遇到那个女人?再吃到那种精致的小蛋糕了?

    那天之后,我就经常蹲在卤味店门口了,哪怕拿了食物后也不会离去,我想等等看那个女人是不是会再出现,会不会再送我小蛋糕吃,可惜,一直都没有再来。

    许是因为这座城市很美,又许是那小学的教室睡着很舒服,比野外好多了,更何况老板大叔的卤味实在很好吃,我就再没有离开过这里,反正我也没什么地方可以去。

    没事就四处溜达着,累了就回教室睡觉,饿了就来找老板大叔,他最近常和我说话,还问我为何不回家,可惜我不知道家在哪里,他又问我爸爸妈妈的事,可我依旧不知道。

    “原来是个小傻子,倒也难怪。”老板大叔叹息道。

    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似乎是骂我的,但从他嘴里说出来时语气却很温柔,还多了一丝宠溺的意味,老板大叔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不是每个人叫我小傻子时都很温柔的,街角处有几个年纪不大的小子,叫我时就很凶狠,还有个小黄毛总是喜欢在走过我身边时踹上一脚,虽然他力气很小,一点都不痛,但我还是很讨厌他。

    而且他们在发现我经常偷偷拿老板大叔的卤味后,就让我顺便帮他们把装钱的箱子一起拿出来,可我不乐意,总是快步跑掉,他们似乎很生气,却又追不上我。

    不过今天……我很倒霉,被他们堵在了一个小巷里。

    “小傻子你再跑啊!”那个小黄毛咬着牙道。

    我闷闷的蹲在巷子里不说话,他骂了几句觉得没趣,就又上来踢我,这感觉真的很不好,让我想到了很久以前,在那个满是鲜血的小车里,有好多人叫嚷,还有个人说他们想杀我。

    “快跑,小羽快跑!”我记得那人说的话,但我却跑不掉了,只是蹲在那缩着身子。

    “小子,你乖乖的去把那钱箱拿来,我就不揍你了好不?还请你吃好的!”小黄毛坏笑道,我没吭声,只是不断摇头。

    我肚子饿了会去拿吃的,冷了会去拿衣服,但我很不喜欢拿钱,虽然不知道为何,但总觉得那样很下作,而且如果我拿了钱,老板大叔就会讨厌我,就不会再给我卤味吃了。

    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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