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是杀手-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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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虽然看起来重,但大多是装装样子的皮外伤,包扎后打点麻药,并不影响战斗。”
“但对手是胡夏和锋殇啊,他万一……”
“我管不了,黎军啊,我不可能在经营这种生死之战时,还顾及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我只能说如果败了,我们全都会死,但如果胜了的话……”
“不管活下来多少人,都算赚的,今晚如果我不报着这种想法,我根本没有机会赢。”
黎军再不说了,只是蹲在门口闷闷的抽着烟,其实他明白那些话里的道理,而且他明白当血狐踏出门口的时候,最郁闷的人不是他,甚至最心痛的人也不是血狐,但……
“我只能尽量争取这一战的胜利,而这一战中你们的生命,你们自己掌握,哥不是神,哥管不了全部。”屋里,传出了一声叹息。
其实血狐说的也有道理,他走出去更容易知道敌人的动向,更容易把握局势,只是……太危险了。
胡夏早已料到了某人的选择,否则他不会这么不惜代价的,当血狐找到他时,早已万事俱备,只欠血狐这股东风,这个唯一可以陪胡夏抗衡锋殇的强者。
蹲在一旁,范伍德正啃着猪蹄膀,身后站着十多名梦魇的精锐。
这胖子一晚上都在吃,边打边吃,其实他平时不是这么能吃的,可一旦开始战斗,那嘴就几乎停不下来了,因为他感觉边吃边打,可以最快速度的补充力量。
对于这胖子的古怪习惯,胡夏很是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多管,反而让人给准备了一大包炭烧猪蹄膀。
琴吹夜也到了,女人正抱着狙击枪坐在墙角打着瞌睡,似乎很疲惫的模样。
“怎么?很累?”胡夏茫然不解道,狙击手通常都不怎么耗费体力吧?至少相比正面交锋的他来说,琴吹夜应该体力很充沛才对。
“嗯,今晚被某人上了,有点脚软。”女人闷闷道,胡夏满脸茫然。
又看了看身后的其他部下,胡夏很仔细的一个个吩咐着,正面交锋了,他是绝不容闪失,特别是血狐……
“准备好为你姐姐报仇了?”胡夏沉声问道,还挤出了一抹苦涩叹息道:“狐狸你不该离开的,否则你姐姐也不会死了,她死前还哭着叫你的名字,哭着想让你救她,哎……但放心,姐夫一定会帮她报仇的。”
一旁的云淑芸早已看傻眼了,这男人得残酷到什么程度?刚做了某件人神共愤的事,居然扭头就嫁祸给了别人,自己却装出一副无辜到极点,甚至还说帮人报仇!
这货究竟知不知道,血狐的仇人就是他啊!
当然,这话云淑芸只是想想罢了,根本不敢说,当然,血狐其实……也不说。
血狐很精明,虽然在某些方面却显得很单纯,秋山信和我都如此认为,所以今晚如果只有他一个,或许会相信胡夏的话,可问题是他身边的人能一眼就看出胡夏的阴谋。
深深吸了口气,血狐满脸悲痛的点了点头,甚至抬头看向胡夏时,那脸上露出了一抹感激的神色,这家伙到底有多会演戏?看到他刚才哭的有多凄惨就知道了。
很久以前我就说过,论演技,这世上最强的是安妮和古依娜,其次就是血狐,这家伙的那张脸拿去骗女人是百试百灵,骗男人的话嘛……其实也很牛逼的。
胡夏叹息着拍了拍血狐肩膀,心中却暗暗松了口气,他也怕血狐怀疑他来着,毕竟崔妍是怎么死的?他完全没交代,只说被锋殇遇到了,双拳难敌四手,他拼尽全力都没能救下她。
“不管怎么说,回来就好。”胡夏欣慰道:“你姐姐还没走远,现在立刻干掉锋殇为她报仇的话,她一定能瞑目的,所以我们要立刻展开总攻!”
“嗯……”血狐用力点了点头,一旁的云淑芸已经快吐出来了,被胡夏恶心的小脸一片惨白,禽兽?似乎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
云淑芸是无法理解胡夏的,因为她不可能达到胡夏那种高度,不可能拥有那种一战定天下的机会,所以胡夏……
历史上,其实很多枭雄都是这么做的,汉朝一前一后最有名的两个枭雄,刘邦笑谈烹父,刘备多次抛妻弃子,恶心残忍?人神共愤?根本没有人在乎,正所谓成王败寇,只要胡夏今晚能赢,任何代价他都愿意付出。
而胡夏的这种思维,其实锋殇最了解,特别是陈殇,所以他一看到崔妍的死,就下令不用去追,甚至不用再找胡夏了。
“放心,他马上就会主动来找我们了。”陈殇冷笑道。
那天说来也巧,锋殇在等胡夏来之前,倒是想把小苍叫过来,毕竟这是他手下唯一的大将了,至少是明面上的唯一。
然而他们刚想找,小苍就自己跑过来了,顺便身后还跟着个轩泷。
“锋殇?”轩泷怔了怔,看着锋殇,又看着后面那密密麻麻的炎黄之血杀手,然后这货做了件让所有人都哭笑不得的事,他不鸟锋殇,继续追小苍。
全中国,乃至全世界,敢这么做的人怕是只有轩泷了,这货的脑子得耿到什么程度?
陈殇面色古怪,陈锋直接就笑喷了,却同时对轩泷有了些许兴趣,两人想知道小苍和轩泷究竟谁强谁弱。
毕竟轩泷是轩皓霆的孙子,小苍则是他们全力培养出来的,也恰好小苍被追的急了眼,感觉自己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极了,所以……
“别帮忙,我要和他单挑!”小苍的耿劲也上来了,虎着脸就扭过头去望着轩泷。
他本就只是担心罗炎的包夹,此刻锋殇来了,他当然不会再怕,而轩泷呢?当然更不怕,这小子从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单挑就单挑,锋殇?关他毛事啊。
然后,两个耿直的傻逼当着一大群炎黄之血杀手的面开始单挑了,陈锋也搞笑,居然去拿了两瓶啤酒,和陈殇一人拎着一瓶,蹲在围墙上笑眯眯的看着。
他们并不知道小风和小雷的死,然而就算知道也没所谓,两个战斗机械罢了,其实……他们还有很多那样的战斗机械。
罗炎也到了,只一眼就懵了,这什么情况?幸亏他没有像轩泷那么神经质,没有冲上去找锋殇单挑,只是满脸郁闷的跟在轩泷身后看着。
没有了后顾之忧,小苍这一场打的极为顺手,轩泷也一样,甚至因为早已置生死于度外,这小子完全是在拼命,爆发出来的实力把锋殇背后的一群杀手吓得一愣一愣的。
“这小子好强!”陈锋眯眼道:“小苍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嗯。”陈殇点头,他从轩泷的身上,特别是那股死气和横冲直撞的劲头上,居然看到了不少轩皓霆的身影。
幸好有他们在,小苍即使败了也不会有危险,而轩泷,似乎他就算胜了,也只有死路一条,或许血狐的出场是正确的,当他跟着胡夏赶到……
罗炎救不了轩泷,甚至救自己都勉强,但血狐的话,轩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正面冲突即将开始了,锋殇的背后,炎黄之血的杀手越聚越多,连班德拉斯都眯着眼溜达了回来,他始终找不到血狐,锋殇就把他叫了回来。
“五亿哦!”班德拉斯狂笑道,陈锋哭笑不得的点了点头。
然而当班德拉斯把视线转入场中的那场不知所谓的单挑,看了看后却茫然道:“这两个小子好强啊!”
“是啊,但在你面前,应该不算什么吧。”陈锋笑道。
“不,真的很强!”班德拉斯面色古怪道:“那个就是你说的,取代no6苍狼的小苍吗?他……似乎已经超越苍狼的实力了吧,擦,那个轩泷真的只有no10?他比血狐还猛吧?”
“你说什么?”陈锋和陈殇同时一愣,又同时扭头盯向了班德拉斯。
那一刻,两人的心中同时咯噔一声,浮现出一个非常不好的预感。
第一卷 第四百六十四章 :三个男人一台戏
早在拉斯维加斯时,和慕长空的对话中我就在考虑,今天这一战要怎么打,我手中的实力够拼到什么地步,答案是……
我要么拼掉胡夏后被锋殇揍得落花流水,要么干掉锋殇后被胡夏彻底的捡走便宜,两方都吃?我的实力绝对没有那么强,首先人数上,我就是三方中最弱的一个,其次两方都想利用我制衡彼此,绝不会给我最终捡便宜的机会。
慕长空很精明,他让我做的是想办法跳出战局,可问题是怎么跳?只要我在武汉,两方都一定会注意到我的行动,那么我失约?干脆不去了?更不可能……
胡夏说了,这一战如果我不去帮他,他会第一个干掉我,锋殇也说了,十天后我不出现在武汉,他会立刻带着整个炎黄之血杀来拉斯维加斯,因为在他们决战前,一定会扫清所有阻碍,不可能任由我乘火打劫。
说起来,今天这一战其实我就是被胁迫着,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被两方夹在中间,那么,我似乎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了。
在真正的大战开始之前,我就先一步死掉,想说没有人可以利用和胁迫一个死人的……
在今天来武汉之前,我就和黎军联络过,计划我可以想出来,但实际的运用还是太困难,没有黎军,今晚的一切都不可能实现,没有黎军,我等于孤身一人在武汉,想做任何事都没有人打配合,指望那群小伙伴?不可能的,他们不给我找麻烦就不错了。
所以,才有了黎军暗中来到武汉,进入武警大队亮出身份的一幕,他是来做什么的?就是来配合我的,他一见到马小东就说找一处废弃的地点,那是一处战场,也是给我选择的‘葬身之地’。
这个‘葬身之地’必须相对隐秘,因为我绝不能在死时被太多人看到,否则很容易露出马脚,也必须选个炸掉都在所不惜的废弃场所,因为我原本的计划是找个人同归于尽的,一把火烧掉,或是一颗炸弹尸骨无存,当然那样危险性就比较高了。
地点找好了,人选呢?毕竟我不可能死的太莫名其妙,必须有个高手要么干掉我,要么就陪着我一起死,而且这个人选绝不能是胡夏或是锋殇,因为这俩货太精明,一眼就能看出某些演戏的成分。
今晚……其实我本来想选小苍的,在那栋废弃的商业楼里抱着他一起葬身火海,虽然这么做有些对不起这傻不隆冬的小子,但也就因为他傻乎乎的,所以一定会上钩不是吗?
唯一的缺点是,小苍杀我的说服力不够大,他的实力被我完克,被我揍得满地找牙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是这计划唯一的缺点。
然而事情却在黎军看到了班德拉斯后有了转机,作为三大保镖之一,由他干掉我的话,绝对比小苍更有说服力,甚至连带着可以让血狐受点伤,再借由那心灰意冷只想报仇的想法,帮着他也一起脱离战局。
甚至,可以把班德拉斯捧出来,让胡夏和锋殇觉得这家伙非常了不起,强的足以干掉no6苍狼还伤到no2血狐,强的足以影响这一战的走向,所以锋殇才会自以为赢定了,立刻发动总攻,所以胡夏才觉得自己麻烦大了,很是手忙脚乱了一把。
今晚,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戏,从我开始打酱油,从黎军看到班德拉斯,一切都是在演戏,三个男人一台戏,我,黎军,血狐。
首先由血狐去找班德拉斯卖萌,假装不敌后逃走,引班德拉斯来这栋废弃商业楼,这场戏是只有血狐才能演好的,因为实在太危险了。
血狐想拿下班德拉斯不难,但想要假装不敌他,甚至主动受伤后再逃离……全世界都没人有这个本事,唯有血狐行,顺便说下,血狐今晚的伤是真的,否则绝对骗不过敌人,受伤后,也唯有他那快如闪电的瞬闪才能逃走。
其次,班德拉斯一进入商业楼,黎军就跟进来了,这场戏必须由他配合,否则我就会真的死掉了……汗,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第一时间支开了琴吹夜,因为我不能让女人发现黎军在这里。
最后嘛,我的戏份就简单了,只要假装想救血狐,却又不敌班德拉斯,被他干掉就行。
然而为了逼真一点,为了说服力更大一点,我在战斗中不断指点着班德拉斯利用重伤血狐的安危来胁迫我,这货终于想到的那一刻……汗,我和血狐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当然,我的这一步其实也是最危险的。
班德拉斯的武器是霰弹枪啊,我接连被打中,最后一下甚至被正面轰了个正着,我想说就算不摔下去,我怕是也死定了。
答案在我的西装里,武汉很热的,我却依旧穿了套西装,为什么?因为那套西装的夹层里满是各种机关,各种金属鳞片,各种钢甲,其实我今晚对抗班德拉斯并没有留手,我是……真的打不过他啊,那身衣服太重了。
唯一没有保障的就是我的脸部,所以才会有了最后被霰弹枪正面轰中的刹那,我不顾一切用裹着钢片的双臂护住脸的举动,否则就算我不死,也会彻底毁容的。
我掉下去了,落下的方位和地点是早就预计好的,黎军第一时间就早早的在下面等着了,他在第十层。
这一步其实也很难,被霰弹枪轰中的我,真心控制不住身形,因为身子过重,樱空舞都没用,所以我是把命完全交给黎军的,我一落下,他就伸手抓住我又拖了进去,那一刻,黎军的手险些就脱臼了。
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尸体被抛了出去,准确无比的掉落在下方的桑塔纳上,甚至连那车都是准备好的,没有车的话,就不能保证摔死的同时还会摔到毁容,摔到都没了人形,摔到连胡夏都认不出来。
那具尸体是精挑细选了很久的,一名今晚在战斗中死掉的炎黄之血杀手,因为身形很像我,所以刻意被黎军抢了回来,换上一套和我一模一样的衣服,带上了徽章,然后毁掉脸孔又涂满了血浆后,一直放在保温柜里等着。
从我被拽进去,到黎军抛出尸体,中间不超过三秒钟,而这三秒钟班德拉斯已经在走向栏杆,已经想伸头看看我是否死掉了,如果被他看到……
血狐的重要性再一次显示了出来,他必须在我掉下去的第一时间冲向班德拉斯,假装心痛到失控,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报仇,却又因为打不过而最终逃离。
由此,整场戏彻底搞定,班德拉斯一看到那尸体就真心以为我死了,他甚至连怀疑都没有,因为他看到那一枪轰中了我,也看到我掉下去了。
但这场戏却还没有演完,血狐的哭戏也很重要,他通知了胡夏赶来见证了我的死,又必须让胡夏相信我真的死了,所以这小子今晚的演技简直可以拿奥斯卡。
从对上班德拉斯他就在演,一直演到了离开胡夏,啧啧,不得不说,我的演技和他比还是太嫩了,比如我那句:“小狐狸,一定要活下去啊。”事后被血狐和黎军膈应了足足半小时,真特么假啊!
还有简小敏的戏份,其实女孩不是在演,而是不知道,她那一刻真的以为我死了,所以此刻她依旧趴在我身上抽抽搭搭的,让我不断安慰着,她哭的好惨好真实啊。
简小敏,甚至我所有的小伙伴,都不像血狐那么会演,我可以肯定他们会露出马脚,所以我一切都按真实的来,要骗敌人先骗自己嘛。
事实证明这么做真的很有效,没有简小敏的戏份,胡夏没那么容易相信,没有轩泷轩凛小萝莉,没有所有人的真哭真伤心,锋殇派人出来调查我是否死掉时,也一定会看出破绽。
当然就算这样,也并非没有破绽,毕竟我死的太出人意料了,我肯定锋殇和胡夏都会怀疑,可问题是他们没有办法查证。
我刚死,黎军就让早已埋伏在一旁的马小东登场了,警方的干预会让查证我的死因非常困难,毕竟胡夏和锋殇都不会想在战斗中再和警方为敌。
此外,他们也没有时间去查证,怎么查?dna报告吗?不好意思,那玩意的检查极为费时,正常需要一礼拜才能出结果,就算你请警方鉴证科帮你,最快也得三五天,而锋殇和胡夏的时间则只有……今晚。
我不赌他们全信,我赌的是他们没时间查,没办法判断,我赌的是那稍纵即逝的时间,他们不会因为想等dna报告,而放过今晚彻底搞定一切的时机。
我赌对了!
最后,再来说说班德拉斯这个人,黎军为何一看到他就立刻认定了?立刻打了电话给我和血狐改变计划?因为……咳咳,班德拉斯这货其实挺奇葩的。
首先,不用说都知道这货是个自大狂,自以为实力非常牛逼的家伙,然而他的真实实力是否有这么强呢?锋殇不知道,胡夏也不知道,甚至今晚之前我和血狐都不知道,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和他对抗过。
只有范伍德知道,所以这胖子才会在我刚死,就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为什么?
“我说,那小子真的死了吗?班德拉斯真的那么强?那我们今晚是不是要躲着他走?”我死之后,琴吹夜曾问过这句话。
“小心些吧,但也不用刻意躲,其实这货……有点小渣。”范伍德是这么回答的。
琴吹夜愕然了,纠结了许久才闷闷道:“早年,你不是在美国输给过他吗?”
“嗯,那几天我闹肚子。”范伍德郁闷的扯了扯嘴角。
“但不说你被他揍得足足一礼拜都没吃下饭吗?”
“对啊,都说了那几天我闹肚子……”范伍德仰天长叹,琴吹夜一口血吐出老远去。
第一卷 第四百六十五章 :班德拉斯的真正实力
班德拉斯其实并不算非常渣,作为世界三大保镖,他的战绩大多是真的,比如对抗fbi,比如对抗美国警方和各国杀手,他真的都有做过,所以说他勉强能算个名副其实的高手。
但问题是,他高到了什么程度?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大高手,也只有范伍德因为闹肚子而被他揍过一次,再就……只有黎军知道了。
“以前去美国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黎军撇了撇嘴道:“这货做了三大保镖后好嚣张,见了我就想挑战,不过我没鸟他,因为这家伙的实力……老实说我有点看不上。”
“所以呢?”我不明所以。
“所以这家伙就以为我怕了他,以为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就自封了世界第二保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