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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手心是爱手背是痛-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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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是爱手背是痛》TXT下载(全本)作者:贾立峰

一场没有胜负的复仇游戏
 
一段无法尘封的爱 

一阵不可捉摸的痛 

内容节选: 
我想,经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午后已经被石化,在这多年后落满尘埃的午后里,熠熠生辉。    
我仍然在仰望着你,你的短发上,栖满阳光。我听见,阳光安详地呼吸。 

那些呼吸一如既往,线条流畅,于我随波逐流之前,打一个死结挽住我的手臂。 



第一章 被石化的午后
01
  我想,经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午后已经被石化,在这多年后落满尘埃的午后里,熠熠生辉。
  我仍然在仰望着你,你的短发上,栖满阳光。我听见,阳光安详地呼吸。
  那些呼吸一如既往,线条流畅,于我随波逐流之前,打一个死结挽住我的手臂。
  01我记得在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为一件事情深深担忧。
  那时候我非常迷信王子和公主的童话,并且深信不疑,王子和公主的相遇也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相信在每一个女孩的潜意识里,自己都是一个准公主。何况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灰姑娘可以变成公主,青蛙也会变成王子。可是在以我为主角的公主和王子邂逅之前,我一直被一个难题困扰着,偶尔想起来,难免要心烦气躁。
  这个问题就是一旦遇到一见钟情的真命王子,我的第一句话应该怎么说。断断续续,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多年,也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不经意的,爱情就悄然而至了。
  那个时候我叫戴倩,人称戴大小姐,可是你别误会,认为我有几个弟弟妹妹什么的,其实我是家里货真价实的独生女,大家之所以这样叫我,无非是因为我老爸有钱,说白了,大小姐就是暴发户家女儿的代名词,词性涉嫌贬义,也不乏有点儿狐狸仰望葡萄的酸。
  我的同学王军喜欢叫我美女,其实我除了身材好以外,其它方面一无是处,根本和美产生不了关系。我常常埋怨父母吝啬,看看他们年轻时的照片,怎么看都是玉女配金童的光景,偏偏只给了我独生女儿的身份,却没有让我继承他们的优点。除了容貌上的遗憾,我活了十九年,似乎没有什么欠缺的。同学们取笑我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是“带钱”,可真是一点儿不假,我的身上总是带着足够的钱,从没有发生过经济危机。因此,我大可拍断栏杆,豪气大发,吼上一嗓子:“我是戴大小姐,我怕谁?”
  我喜欢看帅哥,不是偷偷地看,而是肆无忌惮地看。我的同学王军说过,“美女看帅哥,如果看得色迷迷的,那叫风情万种;丑女人色迷迷地看帅哥,那就是淫荡。”
  我问他:“我呢?风情万种还是那个什么什么?”
  王军笑眯眯地说:“如果看我呢,就是风情万种;如果看别人,我可不敢说。”
  我就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狠狠给了他一记爆栗子说:“看你的话,风情万种根本不会发生,至于看别人嘛,就是那个什么什么的,我也乐意!”
  王军叹口气说:“自甘堕落,释迦牟尼他老人家亲自来也点化不了你。”说完后,他识趣地落荒而逃。也幸亏他跑得及时,否则一顿铺天盖地的糖炒栗子在所难免。
  艺术院校里的美女帅哥如云,特别是我们舞蹈系的同学们,都像是一种喜水的植物,洋溢着水灵灵的青涩,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清一色的都像一把子水葱。好象地球人都知道,曹雪芹曾用水葱来形容几个女子的魔鬼身材,害得无数痴情男子郁郁寡欢,相思病缠身。但是水葱似的我却不喜欢水葱似的男生,而王军恰是其中的一根。
  王军从高中开始就是我的同学。高二的时候,我的文化课成绩实在糟糕得令人不敢恭维,而我又特想上大学,只好走特长生这条路了。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学着电视上的舞蹈,装模作样地蹦跶比划,于是爷爷奶奶喜欢在别人面前吹嘘我拥有舞蹈家的天赋,因此我选择舞蹈毫无悬念。临时抱佛脚,天赋开发得自然有些晚,我只有靠热情来弥补不足。基本功训练,就恶狠狠的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每天无休无止的下腰、压腿折腾得我浑身酸痛。父母早有预言,用不了三天,我稳准会放弃,谁知我却用实际行动,打破了父母关于我的预言的失误率为零的纪录。几个月下来,我让他们大跌眼镜地看到,他们的女儿把身体修练得像一根面条,爱怎么弯曲就怎么弯曲。我也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毅力,也许是梦想的功劳吧,我无时不刻梦想着成为舞台上的一颗耀眼的星星。
  王军学舞蹈比我入门早,老师指派他帮我进行基本功的练习,一来二去,他被我成功收服,成了我的跟班。做我的跟班很辛苦,比如说夏天的午后,刚练完功浑身臭汗的王军刚想坐下休息,我却嚷着要吃冰激凌,他就得不顾劳累地去买,而且速度要快,还不准发牢骚;或者哪一天我有点儿小不高兴,我就命令王军必须和我保持一米以外五米以内的距离,他就会时刻保持警惕,不让自己离我太近或者太远。也许王军来自农村的缘故,具有跟班应该具有的一切优良品质,譬如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等等等等。
  进入大学,我和王军依然是同学。王军告诉我这是上天的眷顾,他给我辛苦跟班的丰厚酬劳。我警告过他多次,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却说他坚信“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的硬道理。后来他干脆以我的男朋友自居,我在确定找到自己的爱情之前,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像他这样敬业的跟班像诗人的灵感一样,可遇而不可求。
  
                  
02
  理论上说,新的一天都是从午夜零时开始的,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新的一天是从早晨开始的,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从张开眼睛的那一瞬间。
  我就是大多数人中的一个。每天,我都极不情愿地睁开懒洋洋的眼睛,当然今天也不例外。睁开眼睛后,首先把目光瞄向窗外,灿烂的阳光正从窗外泼进来,金灿灿地铺了一地。这是我自小就养成的恶习,很多时候,一片阳光或者几缕风雨,都能或多或少影响我新一天的情绪。不过别把我粗暴地归类到情绪化女人的行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不是。再说我距离“欲说还休,天凉好个秋”还遥远着呢,就算是到了那个季节,经过几十年的千锤百炼,足够练就一颗金刚不坏的心,任你东西南北风,不问世间风和月。这一点我对自己有信心,就像我对很多事物有信心一样。
  我猛然记起那一天是我的生日,阴历十月初八,在十九年前的这一天清晨,我出生了,同时也奠定了这一天在我生命中的特殊性。生日是一个结,按照惯例,我应该在这一天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和庆贺,我也这样做了,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好意,只要不是傻瓜。我刻意留意这一天的存在,甚至每当它即将来临的时候,我都仿佛看见它面露殷勤对我献媚地笑。
  我认为,自己的生日才算一年当中最隆重的节日,传统的节日和法定的节日都是大家的,尽管在节日的氛围里我也兴高采烈其乐融融,但毕竟那是大家共有的,而生日的魅力就在于只属于我自己,我才是独一无二的主角。为了准备十九岁的生日,我煞费苦心,最后决定约几个同乡聚聚,去大酒店开开洋荤,然后去K歌。自然,联络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王军的身上。
  我奶奶告诉过我,小孩子过生日阴天是个好兆头,而老人过生日晴天才是好兆头,尽管我不信这个,但是生日这天无论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我都有理由得到好心情。好心情来了,想挡都挡不住,何况我有足够的钱给我买乐子。
  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顾不上梳洗,就给王军打电话督促一下他的任务。他们宿舍的电话铃响了好久,才听见王军带着浓浓睡意的声音,还夹杂着其他人被惊醒好梦的抱怨声。
  “美女,有什么指示?”
  “猪!你该不是忘了你的任务吧?”
  “怎么会?就是借给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呀!”
  “算你识相!”
  “不过你要告诉我。干嘛非要加上我和你正好八个人,而且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而且一定是男老乡?难道有了我,你还要相女婿?”
  “笨猪!我就是要相女婿也不关你的事,是不是?想想看,八个人不正好凑成八仙吗?”在家乡,重要场合的酒席在每桌的人数上有着严格的不成文规定,八个人不能多也不能少,据说这是先人们受了八仙的启示而形成的规矩。我这样突发奇,无非是想让自己的生日宴提高一个档次,还有如果邀请了女生去,难免会分散我的焦点效应,今天晚上,帅哥们只能围着我转,怎能让别人分了一羹汤去?
  “哈哈,我明白了,原来你想当何仙姑呀!那么我就作吕洞宾。”
  “随你爱当谁谁谁,记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电话里传来王军的一阵坏笑,“我记得何仙姑和吕洞宾有一腿的。”
  “臭美吧你!”我啪的一声扣下了电话,心里美滋滋的,不管怎么说,有人追求自己,毕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做十年大梦也想不到,在聚会上,我会遭遇我久久不能愈合的痛——李一,而王军正是我们引路人,也是我“移情别恋”的始作俑者,王军自己也说介绍李一认识我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大的蠢事,搬起石头不但砸痛了自己的脚,而且砸伤了自己的心。说我移情别恋,可真有些冤枉我。王军和我的关系只能用他自己的一厢情愿来概括。和他在一起彼此太熟悉了,我对他的热情已经有了相当强大的免疫力。
  傍晚,在王军几次三番的电话催促下,我才来到大酒店。在我的印象中,所有的女主角都会姗姗来迟,越是大牌主角就到得越迟,那不叫迟到,而叫做份量。那一天,我穿了一件紫罗兰色的连衣裙,拉直处理过的长发随意飘洒在肩上,走在路上,我随时随地地感觉到自己飘逸如云。穿这样的衣服,在那个季节,明显得单薄,但是为了美丽一点,我不在乎做出“冻人”的牺牲。
  走进酒店大厅,我一眼就看见了王军他们,那一群叽叽喳喳的艺术院校男生,但是他们没有吸引我的目光,我注意到一个大男孩有些落寞地站在他们之间。他穿着一身半旧的牛仔装,脸庞棱角分明,俊郎阳刚,肤色略黑,时刻散发着阳光般的味道。他鹤立鸡群在一群豆芽菜里,身材显得那么魁梧挺拔。我不由得怦然心动。
  王军迎上来,对着大家说:“现在我隆重介绍,这位美女就是今天的女主角、寿星——戴倩,也是我们家乡知名企业家戴成坤的千金。”
  “罗嗦,还用得着你介绍,十年前,戴大小姐就是我的梦中情人了。”同校的一个哥们起哄。
  “去去去,又没给你介绍,我是为李一同学介绍呢!”王军挡在我的面前,俨然是我的护花使者,指着李一介绍:“这位是理工学院的高材生,李一同学。”
  我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李一的左右,发现他在王军介绍我的时候,有那么一刹那的惊异表情。我对王军撇撇嘴,不满地说:“不要总把我和老爷子混在一起,我是我,他是他!”其实这话有向李一表白的嫌疑,我想告诉他我虽然有个有钱的老爸,但我还是比较独立的,我和其他有钱人的子女不一样。
  我再次把目光聚焦在李一身上,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李一,你好!”
  李一看上去怪怪的,不自然地伸出手,像蜻蜓点水一样,用手指轻轻碰了我的手一下,就飞快的缩了回去。他的脸僵硬得一点笑意也没有,冷漠如冰。
  我的自尊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为自己受到了冷遇而不快,脸上的笑容飞快地僵硬着,像一张随时都会破碎的面具。还是王军及时地招呼大家入席,把我从尴尬中打捞出来。坐下后我马上开心起来,因为我想:他也许是害羞呢,可能这是他第一次和女生拉手。
  
                  
03
  生日宴会并没有我预期的那样热闹圆满,都是因为李一的存在。李一一个晚上谁也不搭理,自顾自地大口吃菜,大口喝酒,没等他们给我这个小寿星敬完酒,他已经喝得面如桃花了。我的好兴致全被李一的存在搞得索然无味,已经好几次恶狠狠地瞪王军了,瞪得王军的额头上直冒冷汗。王军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肯定是怕我的大小姐脾气说不定哪会儿骤然爆发。
  我终于忍受不下去了,从包里随手掏出一沓钞票,摔在王军面前,御气意使地说:“去,买单。”
  我发现王军面露喜色,如释重负,也许他和我的感觉一样,也想早点儿结束这场不尴不尬的聚会。然而一晚上不怎么说话的李一,却突然说话了。
  “牛什么牛?有钱很牛吗?还不是你老子善于钻营,投机倒把,赚了几个臭钱,有本事你自己花自己挣的钱,那才叫真牛!”
  我不由冷笑起来。“笑话!心里不平衡了是吧?我告诉你,我爸爸挣的钱合理合法,用不着你说三道四。我牛了吗?没有!是你牛吧?!有种让你老子也钻些钱,让你牛牛!我好心请大家吃饭,招谁惹谁了?”
  “我应该对你感恩戴德,对吧?”李一听了我的话,脸都红得发紫了,眼睛瞪着,眼珠子大有破眶而出的架势。
  “我没有想让谁为我感恩戴德,这不过是吃一顿饭而已,我只想让大家吃得高兴,玩得愉快。”我觉得真理被我紧紧握在手里,话自然说得冠冕堂皇,铿锵有力。
  “是为了自己高兴吧。最看不惯你们这种有钱人的嘴脸,你的心里在为自己的善举感到高兴吧,看看你的施舍有多么的大方,多么的慷慨!”
  他们,包括王军在内,都被这个突发事件搞得瞠目结舌,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和李一唇枪舌剑,你来我往。
  “好好好,是我施舍行了吧?但是我也可以不施舍呀,给你机会,你也施舍一回。”我想我的脸都被气青了,如果有一面镜子,我一定会看见自己的面目有多么狰狞。我恶狠狠的将了李一一军,心想他很快就要败下阵去了。
  “你以为就只有你有钱吗?哼,大爷我买单去!”谁知李一还真的有种,腾地站起来,大踏步地走向服务台。
  王军一把拉住了李一,也许他刚刚才回过神来。因为他知道那顿顿饭花费的钱绝对不是小数目,对我来说是区区小事,而对李一而言那将是几个月的生活费。王军打着呵呵对李一说:“李一你喝醉了,说胡话呢。在一个女孩面前,怎么这么没有风度?别让哥们看错了你。还是我去结账吧。”
  王军的一片好心,却换来了李一的一顿抢白。“风度,你们的风度就是奴颜媚膝,没有骨头,丢咱男爷们的脸!”
  “让他去吧!”我的嘴角始终挂着一丝冷笑,“咱们不能剥夺人家表现慷慨的机会。”
  李一大义凛然地走向服务台,我心里说:“谁让你不知道进退,去死吧你!”
  我怒气冲冲,走到了大街上,王军如影相随地跟着。
  离开酒店有一段距离后,看看左右没有人,我就停了下来,恶狠狠地盯着王军。
  “美女饶命!”当王军大呼饶命的时候,我已经踮着脚,狠狠地给了他几记爆栗子,手停住时,心中的怒火使我的暴力倾向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街上过来几个人,并好奇地向这边张望,我相信我会继续施暴的。
  尽管手停住了,我的嘴可仍然不闲着:“什么什么呀?好好一场生日聚会,全让你搞砸了,坏了本小姐得好兴致,你知罪不知罪?”
  “小的知罪!知罪!可我也不知道李一是那种人,我和他也不熟。”王军可怜兮兮地抱着脑袋,一脸委屈地说。
  “别一脸的委屈!难道我委屈你了?不熟你约他干什么?你以为本小姐的钱没处花了,要买气受?”
  “你说一定要约同乡,李一是咱们的同乡,所以我就约上他了。再说这次你也没花钱啊。”
  “哼哼,你以为我赚了大便宜了是不是?钱什么都能买吗?我的生日一年只有一次,如果我能活到八十八岁,一辈子也就只能过八十八次生日,现在是第十九次,你能赔我一个圆圆满满的第十九个生日吗?”
  我越说越气,恨不能把眼前的王军给灭了。说来奇怪,高我半个头的王军在我的眼里有时候就像一个大玩具,我爱怎么整他就怎么整他。
  “当然不能。小的保证下不为例。”王军点头哈腰地说。
  “好了,我要回宿舍睡觉了。你别总跟屁虫似的跟着我。”在绵羊一样的王军面前,无论你怎么发火,都像拳头打到柔软的棉花上,找不到着力点,火气发到这儿,我已经索然无味了,便不想再和王军罗嗦,转身往宿舍的方向走去。我感觉到有些冷,这冷不仅仅是因为深秋的凉风,还有一种冷是从心底冒出来的,向身体各个部位蔓延。
  “美女呀!干嘛走这么快?我还有话要告诉你。”王军阴魂不散地在我身后大呼小叫。
  我放慢了脚步,但并没有停下,听见王军气喘吁吁地赶上来。
  “什么事?说!”
  “你听了保准解气……嘿嘿。”
  “说!”
  “李一那小子家里挺贫的,估计他打肿了脸充胖子,以后要喝几个月的西北风了。”
  “哼,咎由自取!”
  “是啊,估计他现在肯定后悔得要命。”
  “他后不后悔和我没关系!”
  “是他活该!”
  “别总和我提他,也别总跟着我。”我不耐烦了,“李一那小子是死是活不关我的事!”
  “好吧,再见美女!”我听出王军话里的落寞,但我不会安慰他,我认为他的一厢情愿就像李一那小子的自不量力一样,都是自找的。
  回到宿舍,我就爬到床上,拉过被子紧紧地裹在身上。冷如此地真切,让我的心也紧缩着。在房间的一个角落,一只蟋蟀在做着告别演唱会,它的声音也是冷的,有许多无奈和悲凉,冬天就要到了,它将在饥寒交迫中死去。我忽然想到了损失了几个月生活费的李一,他将如何面对这个即将来临的冬天?我的心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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