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重生护花 >

第260章

重生护花-第260章

小说: 重生护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发船票吧?哼,很多时候,求人不如求己啊!”

施秋猜的没错,此时在临海市的公冶荣轩,已经连续两天,把自己灌的酩酊大醉,而木少白也不劝他,只是安安静静的陪着公冶荣轩。

“少白啊,看来我们真是被组织放弃了!你知道我前天跟组织联系时,他们怎么回答我的么?”醉眼迷蒙的公冶荣轩,手中端着半高脚杯的烈酒,晃着脑袋,“他们说,我办事不力,方舟上不会给我准备位置,像我这种无能的人,就该在末日的审判当中被淘汰,哈,无能的人,原来我是个无能的男人啊!”

木少白的拳头上的皮肉恢复了不少,只不过看上去颜色斑驳,令人见之生畏。公冶荣轩的牢骚,他已经是听第五遍了,只要喝到这程度,公冶荣轩就会像个复读机一样,若是普通人,怕早就烦了,只有木少白,还是心平气和的陪着公冶荣轩。

不是他心甘情愿的陪着公冶荣轩,而是因为他的任务,就是监视公冶荣轩,即使现在公冶荣轩处于被组织半抛弃状态,木少白也不能忘记自己的任务,除非是组织上直接给他下命令。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木少白已经被组织遗忘了。

木少白心中并不否认自己被组织遗忘的这种可能性,只是他心态好,对这些事情并不看重。

“少白,你怎么就不说话呢?难道说,你现在还相信他们会给你船票?”

双手缓缓抱住后脑勺,木少白慢慢的靠在沙发软绵绵的靠背上,“其实,我从来就没有指望过自己能够活多长的时间,公冶,你知道我的经历么?我曾经有个幸福的家庭,但我的家人却因为得罪了一个官员,最终,家破人亡,我依法抗争,最后被送进大狱劳教。在大狱里,我认识了一个朋友,是他介绍我进了组织,然后在组织挑选人接受强化的时候,我第一个报了名,最终,我成功了!”

“然后呢?”公冶荣轩瞪着被酒精烧红的双眼,问道。

“然后就是培训,我们必须要掌握战斗技巧,合格者,可以有三个月的休假,我要的就是那三个月的时间!回到我的老家,你猜我干了些什么?”

公冶荣轩的脑袋虽然被酒精烧的厉害,但多少还有点功能,自然而然的大笑道:“你肯定是报仇了!有仇不报非君子!”

“你说的没错,我把那个家伙全家上下一十三口,杀了个干干净净,你知道吗,当时村子里连个帮他们收尸的人都没有,我高兴啊!”说到这里,或许是往事让木少白心中激荡,第一次在公冶荣轩面前端起了酒杯,一口干完之后,才接着摇头道:“可是等到一段时间之后,我才发现,大仇得报,我缺高兴不起来,真的,一点都不开心,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一个庙宇,却看到了我曾经在大狱里的朋友,他已经出家当了和尚!”

“…看到我,他挺高兴,不过不是那种欣喜若狂,只是一种淡淡的情绪,我们聊了很多,到后来,我直接告诉他,我已经很强,非常强,而且也将仇人全家都杀了。他在听了我的话之后,很震惊,但也表示理解。可当他问我,大仇得报是不是很高兴的时候,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他。”

“我问他,有没有什么仇人,我可以帮他杀,他却摇头,说他已经没有仇人了!”

公冶荣轩再次给木少白斟上酒,把装满酒的酒杯放在木少白的面前,“那他肯定也是跟你一样,把仇人全家都杀了吧?”

“不!”

木少白摇头,喝酒,然后继续摇头,“他没有杀。他出狱自后,找到那个仇人,却发现仇人已经结婚,还有了个天真可爱的小孩子,他们在草坪上放着风筝,那孩子撒开脚丫子跑的时候,像个天使。”

“像个天使?狗屁,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天使!”公冶荣轩狠狠的摇头,闷了一大口酒,“我就从来没有见过天使!”

“公冶,其实当时我的心态就跟你现在一样,我那个朋友却不同,他是有大智慧的人,当他看到那个孩子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人不能生活在仇恨当中,就算是杀了仇家,他就真的能够将过去放下了?不,那只会陷入更深的痛苦当中,人生,会变的茫然而不知所措,连个目标都没有,人也就只会永远的浑噩下去。所以,他选择了出家,他给自己找了个信仰,有了目标,他生活的很充实,不像我,就算我活着,却不知道活着是为什么!所以,组织给我任务,只要不是杀人,我就接受,若是要杀人,我就需要了解对方是否该杀,否则哪怕是我死,也不会接受!”

“嗯?组织会允许你这样的人存在?”

“当然,那个时候,组织强化人的成功率不高,我也是组织的财产,只要我不出卖组织,组织就不会将我划到坏账当中,所以我就留下来了。至于说接受你这个任务,一来,我未必就需要动手杀你,二来,你也不是什么好人,最后,我还可以回国,几相权衡,我就接了下来。”

“我算是明白了,反正你活着只是无聊,当然也不会关心是否有世界末日,来,干一杯,我敬你,对于你这种心态,我只能说佩服了!”

“咣当!”

清脆的玻璃撞击声后,两个高脚杯,空了。

“我就不行了!我从小是个孤儿,是组织里的一个人把我捡回去,抚养大的,同时还教我武功。虽然我是孤儿,但天赋却不差,很快就突破先天境界,成为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原本,我也不知道师傅居然是组织里的人,直到有一天,他将我介绍到组织里,我才直到,咱也是有组织的人。师傅后来在一次任务中死去,而在临死之前,他向组织推荐了我,所以组织就安排我来接手暗黑兄弟会这个杀手组织。暗黑兄弟会里有不少高手,可惜,他们当中聪明的武功没有我高,武功比我高的没有我聪明,所以我一直当这个首领,一当就是八年!八年里,我做了不少违心的事,目的却只有一个:赚钱!自从我知道世界末日就快要来临,而只有在方舟上才能逃过一劫之后,我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赚钱,买船票的钱,在船上生活的钱,我不想再过流浪的生活,更不想死,哈,谁知道,忙碌一场,最终却是落得一个空欢喜!少白啊,我们其实都是可怜虫,可怜虫啊!”

一瓶瓶的烈酒倒进两人的肚子里,男人之间就是这样,喝的越多,感情越好。

无论是公冶荣轩还是木少白,身体都跟常人不同,自然,也不容易喝醉。

“公冶,你若是真不想死,我知道还有个机会…”

打着酒嗝的木少白,眼神也开始飘荡,很多平常会注意的组织纪律,在酒精的麻醉之下,已经被他抛到脑后。

“什么机会?难道你是想让我去偷船票么?不可能的,那是用基因作为序列号,谁也偷不走的…完咯,一切都完咯!”

“不是方舟。前段时间,施秋不是已经离开济南了么?原来他是带着全家老小,一同去了罗布泊,正在那边修个什么东西!组织从卫星照片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

“施秋是个疯子,有什么事情他干不出来的?去罗布泊有什么好奇怪的,说不定,他是打算在罗布泊当个羊倌儿呢?哈,难不成,他还在罗布泊建方舟不成?”

“不是建方舟,但性质,性质却是差不多,组织的技术人员分析,他们应该是在修建一个末日庇护所,你若是想活下去的话,或许可以去找施秋谈谈!”

“呃?有这种事?”公冶荣轩红如关公的脸膛先是一愣,随后露出苦笑,摇头道:“就算施秋真是在修建什么末日庇护所,也跟我没关系!我跟他是啥?仇人啊,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以德报怨的人?不可能!至少施秋他不是那种人,我知道,我了解他!”

“你若真是了解他的话,就该知道,不一定要有感情,你可以花钱,买个立足之地啊!”

“花钱?”

这一次,公冶荣轩的眼神彻底清醒了,“是啊,施秋那家伙,只要给钱,好像什么都可以谈!”





第498章    狗日的真大

既然连木少白都知道施秋在修建庇护所,就意味谭家在罗布泊干的事情,天下皆知。祖国这边虽然没有安排什么行动,但相信同样也监控着谭家的举动,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发表意见而已。

但是,祖国政府不动手,不意味着其他国家就没有想法,比如那个拿着钱,施秋都不卖技术的岛国。

岛国在施秋身上吃的亏实在是太多了,就连长公主的仇,到现在都还没有得报,辛辛苦苦研究几十年的生化资料,被施秋弄丢,一朝回到解放前,也是让岛国的那位陛下痛苦不堪。

原本岛国的地质环境就异常的恶劣,能源匮乏,对于核聚变反应堆,口水的厉害,可惜施秋根本不给他们机会,在卖给其他国家时签订的协议中一条:乙方若是让岛国获得这种技术,不管是乙方主动还是被动,甲方,也就是施秋,将拒绝提供后续技术支持。

这一个条款够狠啊,有了这个条款,根本就没有国家敢于跟岛国合作。

当然,岛国人也企图买通一个小国,通过小国曲线拿到核聚变反应堆技术,最后居然让他们成功了!
花了100亿欧元拿到聚变反应堆技术,而且还是经过美国等核大国验证后开始投产的技术,这让岛国上下欣喜若狂,差点就要举国欢庆,可等到他们开始修建的时候,才发现资料根本就不全,除非有施秋安排过去的工程师指导,否则按照图纸建造出来的反应堆根本无法运转,就更不用说发电了。

说起来,施秋也算是仁义,只是让反应堆无法运转而已,若是再阴毒一些,完全可以在设计中让反应堆爆炸,那样小鬼子们的损失,可就远远不是百多亿欧元了。

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施秋,在听说鬼子举国上下对自己表示愤怒时,差点没有笑出声来。

“愤怒就愤怒吧,反正我是不打算离开这里了,有本事就来罗布泊找我!”

面对小鬼子们的喧嚣,施秋公开发表了自己的宣言——不服气就来,看看是谁的拳头大!
以小鬼子们睚眦必报的性格,又岂会咽下这口气?
于是乎,裴韵悲剧了!
倒不是说她受到什么伤害,她毕竟还是施秋收下的“皮鞭女王”,战斗力在整个谭门排名第二,仅在施秋之下。

可裴韵始终还是个刚成年的女孩子,一来比较喜欢睡懒觉,二来对于如何保护好这么大个地方,缺乏系统化的知识,而施秋安排下的防御措施又非常的敏感,作为被施秋亲自任命为保安部长的裴韵,已经三天没有正儿八经的合过眼,常常是才刚刚睡下,就被警报和汇报惊醒,出去巡视一番,却又毫无所得,只得气呼呼的回来。

五月天的罗布泊白天虽然是艳阳高照,但入夜后温差大的吓人,在不保温的板房中睡觉,身体差的人都需要盖上两床被子,半夜起床,实在是件让人痛苦的事情,为此,裴韵不得不地下高昂的头颅,去找施秋。

“施秋啊,最近来偷窥的人是越来越多,我都已经好多天没有好好睡觉了,你帮我出个主意呗,要不我都要死了!”裴韵一扭住施秋,就打着哈欠诉苦,不管不顾的往施秋身上靠。

关于这件事情,其实施秋是知道的,他是有意培养裴韵,没想到三天三夜,这傻丫头还真是老老实实的去巡逻查看,愣是没有想过简单的法子。

看到已经快要睡着的女孩,那张原本完美无瑕的脸上多出两个深深的黑眼圈,施秋心中也颇有些怜悯,拍拍裴韵的脸蛋儿,“去吧,好好睡一觉,我来解决这些事情!”

得到施秋许可的裴韵,晕乎乎的爬上了施秋的床,“好困,我要睡够三天才行!”

面对转眼间就开始大呼的裴韵,施秋笑了笑穿上外套,走了出去。

板房基地原本就是谭家的临时居所,根本没有详细的规划,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的凌乱,一圈圈的板房头尾衔接,东西各有一个出口,其他地方都被密密麻麻的板房封死,而施秋等重要人物的板房就在这个如同大饼样的建筑群正中,按照施秋当时的要求,他所在的板房是位置最高的。

抓住板房的屋檐,施秋轻松的翻身上屋顶,站在整个视线范围内的最高点,施秋在晨曦当中环视周围。

虽然他并没有拿望远镜,但以他现在的视力,整个地平线视线内,没有他看不清楚的地方。

板房里,谭家的人都纷纷起床,开始今天的工作,仅容一辆小轿车通过的巷道里,谭家子弟们川流不息。这些忙碌的弟子此时已经是完成每天的晨练,准备赶赴工地又或者是去做自己的事情。

眼神跳过这些弟子,穿过板房占据的空间,继续向外。

外面是罗布泊的荒漠,若是往东南方向一直看过去,施秋可以看到地平线尽头有一些低矮的建筑物,那是一个小镇,不过因为最近谭家经常去哪里采买物资,已经让这个施秋不知名的小镇开始变得繁华,可惜这种繁华只会是短暂的,等到谭家的板房拆掉,人员迁走,小镇又会退回到原来的模样。

荒漠之上,地表凹凸不平,落差大的地方,甚至足够藏下一辆越野车。

虽然来犯的人精于藏匿,在施秋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活动的人影和交通工具,但只要是人,就一定会在那荒漠的地表上留下一些痕迹,而这些痕迹,落在眼神堪比哈勃望远镜的施秋眼中,就是敌人行动的凭据。

“看来是该表现一下武力的时候了!”冷冷一笑,施秋将周围的环境尽收眼底,心中也大概有了数,回到房间里,抓起插满飞刀的袋子,正打算出去,突然听的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同时,听到了上官世婷的声音,“施秋,你要去哪里玩啊?”

施秋转头,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头庞然大物,棕黄色的皮毛,身材堪比一台125摩托车,头颅比老式十七寸显示器还要大,一双幽幽泛着绿芒的眼睛,正望着自己。

“这是…旺财?”

“汪!”

那对八九岁小孩拳头般大小的眼睛中闪过一道光芒,成年狮子一般的旺财,吠叫着向施秋扑来。

听着大狗运动间带起的风声,施秋脸上泛起苦笑,连连摆手,“旺财,别扑,你太重了!”

“汪!”旺财那对大眼睛里带着深深的哀怨,跟施秋手掌般大小的前脚掌“扑”地一声踏在施秋脚尖前,大大的头颅缓缓地下,在施秋的大腿边蹭啊,蹭啊。

“它怎么长成这样了?”抚摸着旺财那毛茸茸的打头,施秋望向上官世婷。

“谁知道,本来是条小狗,谁知道来这里之后,平常也没人管它,月绿回家去了,外公整天抓着我修练武功,这家伙没人约束,整天在外面疯跑,一天一个样儿,这才个把月的时间,要不是它回来的时候,脚掌上还拴着我给它系的红绳子,我都不敢认了,太恐怖了!”

上官世婷指着旺财数落,旺财则是趴在施秋身边,两只前掌抱住自己的大头,从爪子缝里偷瞧上官世婷,好像很是不好意思。

施秋半蹲着拍拍旺财的脑袋:“起来,你这个吃货,最近吃的很饱吧?走,跟我出去活动活动!”他知道旺财的来历,所以明白出现在旺财身上这种变化的原因,倒不是很惊讶。在家里养着的时候,可能旺财吃的零食太多,所以身材变化不太明显,等到在这荒郊野外,旺财又没人管,自然跑出去捉兔子逮耗子,天天吃肉,自然就长起来了。

“你要去哪里活动啊?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不好!你去外公哪里报道吧!”施秋沉着脸,灭了上官世婷的打算,然后带着旺财,慢慢的走出板房基地,一路上凡是撞见施秋的人,纷纷跳到一边让开道路,倒不是说对施秋尊敬,而是因为走在施秋身边的旺财,岔眼看上去,实在是太像狮子了!

“旺财,一会儿听我指挥,不要咬死了,我要活的!”

“汪!”

从那张血盆大口当中发出狗叫声,总让人感觉有那么一丝的不真实,不过也只有听到旺财的吠叫,才能让人想起,旺财本身还是条狗,不是狮子。

这是距离板房基地大概两公里远的一片空地。

因为雨水冲刷和风化作用,这里的地表凹凸不平,有不少的大坑。施秋判断,在这里应该是藏着好几个偷窥的家伙。

不过施秋并不担心自己被他们发现,一路上,施秋都是死死盯着这里,相信只要有人冒头,就必然会被施秋先看到。

离开板房基地之后,施秋的步伐迅速加快,两三公里的距离,落在他的脚力下不过是十分钟的时间,而让施秋惊讶的是,旺财居然一步都没有落下,反而跑的很轻松,很享受。

“普通的狮子可没有你这份耐力,难道说,基因融合之后还产生了变异?”打量了旺财一样之后,施秋指着那片被他怀疑的地方,对旺财下达了命令。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基因融合变异的缘故,旺财对于人类的语言理解程度一直非常高,而且对施秋也特别忠心,别看它已经很久没见过施秋,只要施秋一开口,让它往东,它绝对不会往西。

“唔~~汪!”一声轻吠,旺财身体舒展开来,脚掌落地悄无声息的向施秋指的方向,一阵风似的扑了出去。

“狗日的,好快!”

看到旺财全力施展速度,施秋也愣住了——“比猎豹都要快了!宗志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啊!”

可惜,这个人才已经被施秋扼杀了!
惊叹完旺财的速度,施秋也连忙向前赶,一来他担心对方手中会有枪,给旺财造成致命的伤害,二来他也不敢保证旺财就一定会“口下留人”,万一都咬死了,自己就没地方打听情报了!





第499章    大狗咬汤圆

接到施秋命令的旺财,像是一道清风,吹向低洼地。

施秋迈开脚步,紧跟旺财,怕旺财下口太重。

“吼~”

“啪!”

不远处传来一声古怪的吼叫,随后响起枪声,施秋心中一紧,脚下加力向前赶去,翻过一块凸起的地面,施秋看到旺财的大嘴咬住个黑衣人的右肩,巨大的嘴巴差不多将那人右侧大半个身子都咬紧,一道道的鲜血正沁出来,在那黑衣人无力垂下的右手中,一把手枪反射着寒光。

看到施秋出现,那人挣扎了一下,随后就听旺财咬紧的嘴巴中发出“吼~”地一声,然后打头晃动,那人就如同狂风中的稻草,随着旺财的动作而晃荡起来,刚刚才有点挣扎的身体,瞬间又失去了行动的能力。

施秋总算是知道那怪异的吼声是怎么回事,看来旺财骨子里还有是撕咬的习惯,那种甩头头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