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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霸气重生之超强天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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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青流心头剧烈一跳,顿时焉了。到了这时候,他罢工的智商反而迅速回笼了——小舅舅是什么时候跟女神接上头的?

遣苏沐而不是路小心来传话,可以看出小舅舅对这事儿十分慎重。那么,小舅舅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想潜女神吗?这怎么可以!

孟青流这头心念千回百转,那头谢清欢心头一把滔然怒火烧过了只剩下无尽的冷漠:“苏小姐方才所说,真是路子允的意思?”

林天华心头一跳:瞧瞧,直呼大名了,别说‘七爷’,就连路先生都不叫了。

苏沐被她冰冷的眼神刺得心中一抖,隐约觉得今天这事儿办差了。不对,应该说是七爷这点儿心思差了。

苏沐反应极快,略笑了笑道:“是七爷的意思没错。不过我想,七爷只是想跟谢小姐交个朋友,并无恶意,还请谢小姐不要介意。”

“朋友?”谢清欢一字一顿,冷冷一晒,“我与路子允不过一面之缘,交情泛泛。听苏小姐之言,路家权势滔天,富贵逼人。谢清欢不过一介戏子,高攀不起路家!”

谢清欢目中冷意仿若利剑,几乎要刺伤苏沐的眼:“再者,君子之交,仗义疏财,其淡若水。而天下熙攘,皆因利之往来。我倒是不知道,谁人诚心结交朋友,偏还上赶着送财送物的!我又几时沦落到探手取物,用嗟来之食的境地了!”

她斜睨苏沐,一脸冷淡,哼道:“路子允,路家七爷,简直欺人太甚!”

此言一出,室内的温度又嗖嗖地降了几度。

苏沐听在耳中,一张脸几乎挂不住,眼神也跟着冷了下来。七爷对谢清欢是重视的,但他显然对她的了解不够深刻,以至于出了昏招。这一脚,是结结实实踢在了铁板上。

谢清欢的话确实没说错,也颇见风骨。但她这般当众给七爷没脸,未免太不识时务。以路家的权势富贵,七爷要抬举一个小演员,那谢清欢还真就是高攀。

就算是欺人太甚了,那又如何?苏沐仅是这般想,并没有说出来。

一来,无论七爷日后如何安置谢清欢,目前她确实是七爷第一个有兴趣的女人,二来,谢清欢的气性远比她预想的要大。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很难收场。

她这么一犹豫,谢清欢眼中的冷火已经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嫌弃以及疏离。

苏沐悚然一惊——她方才为试探她而故意说的那句话,这姑娘怕是已经记在了心里。

谢清欢原本对路子允的印象极好,但架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昏招打击,那点儿好感瞬间荡然无存。她前世也曾有过几位知交,人情往来皆十分淡泊。曾有位好友游历天下,踏遍山河千里迢迢地托人给她带了几朵风干的野花。

这搁在别人眼里,别说值钱了,就跟垃圾差不多,随后就丢弃了。谢清欢却颇为喜欢,她一生极少离开帝京,即便离京,也有要务在身,这样的礼物反而让她欣喜。

再说回七爷,交朋友互相送礼也不是不可以,有缺心眼到这般地步就差直接送钱的?

当她是什么人!

“苏小姐,”谢清欢凉凉地笑:“请替我谢谢路七爷的美意。蒙他抬举,不胜感激。不过这顿不是我请,任先生,记得付账。”

任西东满脸复杂,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无言地点了点头。

“另外,”谢清欢终于敛去了唇边的笑意,整个人冷冽如剑,声音碎金断玉,“请转告七爷,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他不滚我滚!”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小孟雄起

苏沐闻言,眼帘轻垂,不怒反笑——这谢清欢,还真是什么都敢说!真的只是为了争一口气那么简单吗?

“欢欢!”萧朗月这时候终于反应过来了,并且很快意识到好友说了了不得的话。她抓着谢清欢的手臂,紧张得脸色都发白了,“你疯了!你知不知道七爷是谁?”

谢清欢听了这话,慢慢转头,她眼中的寒凉之意还没有散尽。萧朗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面容带着几分扭曲,在她乌黑的瞳孔中清晰映现。

谢清欢就那么看着她,平静无畏。萧朗月从未见过她这个样子,心中突然涌起无尽的恐慌,有种她明明就在眼前,却无法把握住的错觉:“欢欢,你……”

她想说:欢欢,算了,七爷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你跟这个苏小姐说两句好话,这事儿就算揭过了。

可是她说不出口。欢欢她,已经将话都说死了。

“七爷是谁,又有什么打紧?”谢清欢的目光冷淡地扫视一圈,在苏沐脸上略顿了顿,随即移开,口气淡漠,“这世道于我而言,无至亲,无至爱,仅有一友,便是你。你说,路家七爷可会自贬身价,以你迫我?”

萧朗月深深吸了一口气,瞥一眼脸色难看的苏沐,摇了摇头,用她自己也不确定的口气道:“不会。”

谢清欢说,无至亲,亦无至爱。任西东心中一痛,神情更见黯然。先前在景烨办公室见到她,她便是一幅眉目冷淡神情疏离的模样,原以为她是玩欲擒故纵的手段。在电梯口再见,她视而不见,他仍相信她心中还有一分情意。

直到方才,她亲口界定了自己的人脉圈子,否认了所有暧昧的情感。不仅仅是他,与她爆出绯闻的太子,扬言保她的路七爷还有席上这位眼神不对劲却显然有些别的心思的孟青流,她都一并否定了!

仅有一友……阿宁,还真是绝情啊。

孟青流心中五味杂陈,天人交战。他对谢清欢的心思,是有些复杂的。他挚爱她祈明越的扮相,对她的洁身自好以及不轻易妥协的性子也甚是敬重。但这些,尚不足以让他为了她,去跟小舅舅或是苏沐翻脸。

他再如何天真,也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做。他心里很明白,先有孟家,而后才有孟青流。更何况,他确实也没几分胆量。

只是,听谢清欢用平淡的口气说无至亲无至爱仅有一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一阵胸闷——是了,她是孤儿,自小挣扎求生,七八岁就在娱乐圈里闯荡。昔年她幼弱无力,也不曾见谁出来拉一把,鼎星当年看重她,也不过是利益驱使。

这世上,谁曾待她真心诚意?谁曾怜她孤苦?谁曾敬她爱她?而不是将她当成是可以随意讨好的小玩物?

孟青流握紧双手,修剪整齐的指甲抵在掌心,掐出深深的月牙形状。

谢清欢似笑非笑,略眯起眼睛看向苏沐:“天生我孤寡,无可依靠。但凤翔九天,鹰击长空,何曾攀附木石,何曾眷恋温暖。

路子允若是缺个玩物,以他权势富贵,招呼一声,多的是人等他宠幸。我愿结交之人,必光风霁月,躬勤彰德。苏小姐的身份,在路七爷跟前应该不低吧?由你及他,路七爷平素之言行也可推知一二——”

谢清欢说到此处,顿了顿,半晌才在几乎要让人窒息的氛围中轻轻吐出一个字:“哈!”

讽刺意味,不言而喻。苏沐心头一震,倒是忍不住对谢清欢刮目相看了——今天这事儿,显然已经无可转圜。

谢清欢说话看似随意,实则将条条路都堵死了。她唯一承认的弱点便是萧朗月,不管七爷对她是什么心思,想要用什么手段,这个萧朗月是绝对不能碰的,不但不能碰,还要好生护着。

哪怕她是擦着捧着,到最后都会变成是七爷自贬身价。

而谢清欢本人,在短时间内,亦是动不得。她在这世上没有任何眷恋,也不甚在意声名,偏心性刚硬如铁。将话说到这一步,全然不顾是否激怒了人,亦完全无视了路家可能会有的报复。

这样的人,如今已极少见了,难怪能得七爷青眼。

若是苏沐再用心细看一分,就不难发现,谢清欢不仅仅是没有眷恋,亦不仅仅是不在意声名,她心中早已有所决断。

如同前生宫宴散后,朱雀大街上那碎心一掌,恩断义绝隔阻阴阳。她既为帝师,又是谢氏家主,即便是武功散尽,即便是少帝存了别样心思,她也并非定要一死。

江山如画,风物秀美,浮华过眼,怎不眷恋?但,她的底线就在那里,无论如何,也再不能退让一步。

所以,她不惜一死,来教导她此生最得意的弟子——这世上的事,总会有缺憾,并非你争取了就定然能得到。人心,永远值得敬畏。

谢清欢心里也清楚,路子允未必是存了什么龌龊的心思,他身在高位,眼神一动,就有人细加揣摩他的心意,出了昏招也并不是他所愿。只不过,她用错了方法,表达了最为不堪的意图。

苏沐看着平静无波的谢清欢,觉得这事儿有点棘手。她已经许久不曾见到这样的人了,打也不能打,骂也不能骂,还不能说!如今她只要一开口,如论说什么,都是错!

束手束脚至此,她心中也是无比气闷——早知如此,就叫路小心来传话算了。这热闹,也不是那么好凑的。这不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吗?

“苏姨,你别说了。”孟青流做足了心理建设,终于鼓起勇气,双手撑在桌上直视苏沐,“请小舅舅以后,不要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了。”

“嗯?”苏沐眨了眨眼睛,挑起一边眉毛:哟,这是什么情况?软绵绵的孟小少爷雄起了?

我的亲娘哎,不那个是吧……林天华身体一震,惊诧地看着孟青流,心中呼啸着一万只草泥马。

孟青流看上去很有些紧张,眼神却很是坚定:“谢清欢,是我喜欢的人。”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文艺男才是大杀器

谢清欢眉峰微微一抖,黑白分明的眼看向孟青流,喜怒难辨。

孟青流看着她没有一丝温度的眸子,心下轻轻一颤,苦笑道:“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苏沐闻言挑了挑眉:啧,这孟小少爷还挺有自知之明。

林天华一口冷气抽得肺都在隐隐作痛,孟呆瓜这是要逆天啊,小舅舅的墙角那是你能撬的吗?就算你要撬,也得问问人家红星愿不愿意啊?

林天华瞥一眼谢清欢,纳闷儿至极——就这姑娘的模样,跟绝色也不沾边儿啊,完全够不上祸水妖姬的境界吧?值得这一个个上赶着往上凑的?

就算要凑,也得看看天时地利,是不是合适吧?这么没头没脑,没个计划的,以为择日不如撞日这话搁哪儿都成吗?

没瞧见面儿都没露,实际上一句话都没说的小舅舅被嫌弃得渣都没剩下吗?

谢清欢看孟呆瓜的目光,跟看苏沐,绝对没有半分不同。听她方才那话,绝对是存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竿子全打死的意思。

孟青流打小就是个呆瓜,而小舅舅则精明近妖,俩人活到这个岁数了,还都是恋爱初手,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

林天华一方面欣慰小舅舅跟孟呆瓜同时开了灵窍,终于知道女人的好了,一方面又不免忧愁,亲甥舅两个,平日里审美观天差地别,怎么就栽在这同一个人手里了呢?

苏沐亦觉得心情复杂,要知道孟小少爷平日里见了她就两腿哆嗦,一句话愣生生断成两截说,过年的时候去路家领了压岁钱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这小一辈里唯一纯良的呆瓜也知道为女人强出头了,怎不叫她好奇:“你喜欢她什么?”

“她很好。”孟青流淡淡道。

苏沐摇头道:“她性情强硬,不知圆滑变通,说话处事完全不考虑后果。好在哪里?”

“若她八面玲珑圆滑知趣,说话处事瞻前顾后滴水不漏,便是好吗?以小舅舅苛刻的眼光,会喜欢这样的人吗?”孟青流脸上没几分血色,却是轻轻笑了一下,“我原本,只有三分喜欢她。现在,倒有五六分了。”

谢清欢听了这话,只轻轻抿了抿薄唇,冰霜般的神色并无一分松动——这世道的人,还真是奔放啊。

苏沐看她一眼,悠悠一叹:“她不喜欢你。”

“有什么关系?”孟青流眉宇间并无失望,也无沮丧,倒有了几分谢清欢初见他时那种狂士疏狂的感觉,“喜欢一个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亲近她,想要讨好她,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她不喜欢,那是她的意愿,也是她的权利。甘心情愿地将心奉上,敬她爱她重她信她,努力地站在离她的心门最近的地方,有一天她推开门出来,见到我,一切就会水到渠成。”

林天华愣愣地看孟青流,忍不住微微动容——文艺青年,才是大杀器啊。

苏沐若有所思:“在她出来之前呢?”

“等。”孟青流一脸坚定,“还有就是,坚守自己的心。我还不够强,但是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就算对手是小舅舅,我也不会退让的!”

谢清欢目光轻轻一闪,略皱了皱眉:“孟青流,你——”

“谢清欢,”孟青流一字一字唤她的名,心中涌起无数复杂的情绪,几乎要满溢而出,“我喜欢你,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无需你承认,也无需你拒绝。”

谢清欢沉默片刻,才挑起眼帘,略笑了笑:“你说的,也在理。”

孟青流见了那个笑,整颗心都柔软起来:“这饭也吃过了,你……你们都先回去吧,好好休息,明天还要接着拍定妆照。小舅舅那边,我会亲自过去,与他一谈。”

听孟青流这么一说,一直装聋作哑的男主二人组顺势起身,说了两句场面话,从容离场。

陆临走出包间,才吐出一口浊气——今天这事儿,可真是蹊跷,对谢清欢来说,也不知是福是祸。

谢清欢深深看了孟青流一眼,转而向苏沐笑道:“我想我的态度,苏小姐也看得清楚明白,这事到此为止。孟先生的好意,我也心领了。”

她携了萧朗月的手:“诸位,告辞了。”

待她们也走出去,林天华才看了看一直没说话的任西东跟顾裳:“两位,今天我恐怕是没心情谈什么生意了,咱们下回再约吧。”

任西东沉默地站起身,与林天华和孟青流各自握了手,又同苏沐打了招呼,才慢慢走出去——当然,还是得去买单。这一场算是他的饭局,他怎么能让谢清欢来承路子允的情。

包间里再无其他人,林天华立刻看向苏沐,淡淡道:“苏姨,小舅舅的话,究竟是怎样的?”

苏沐摊了摊手:“七爷的原话是,凡是有谢清欢消费的场子,一律免单。”她斜一眼林天华,“怎么,有什么问题?”

有什么问题,这问题大了!林天华苦笑:“苏姨,你到底是想了什么,将小舅舅好好的话传成这个样子的?”

“哦?”苏沐故作诧异道,“七爷他是个什么意思?”

“小舅舅手上有谢清欢详尽的资料,自然知道她朋友少,寻常时候是不会在外面开饭局的。一旦有,铁定是赶别人的场子。”林天华摇了摇头,“圈儿里的场子,可不是那么好赶的。我想小舅舅的意思,就是暗中卖个面子罩着谢清欢。哪知道苏姨你把话说成那样。”

“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差别吧?”苏沐淡淡道,“这个谢清欢倒是自爱得很,分毫不肯承人的情。我也看出来了,今天就是七爷亲至,照样被她喷满脸的口水。算了,既然连你都瞧出七爷有那个心,我另外派人护着她就是了。”

她的眼珠转了转,目光落在孟青流脸上:“孟小少爷,男人知道守护,明了痛苦,才能真正成长。你今天的表现,不错。”

“呃……”孟青流头回得她称赞,嘴角抽了抽,额角滑落一行冷汗。

“不过,”苏沐笑了笑,“道格拉斯家的新家主近来打算在海上的水晶宫选妃,七爷凑热闹去了。你还是先顾好手头上的事儿,等他回来吧。我看那位谢清欢对七爷尚且不假辞色,对你,也没什么心思。”

“……”孟青流无言抚额,苏姨,你能别总说实话吗?谢清欢是不喜欢我,但起码人不讨厌我啊。

林天华悠悠望天——哎哎,真想看看小舅舅知道事情办成这样之后,会是什么表情呢。

说起来,道格拉斯家的水晶宫云集各色美人,怎么小舅舅每次去,都没能破处呢?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是否有隐疾

傍晚的时候,下了一场小雨,冲散了一天的暑气。亦不影响此刻月色如织,温柔地铺开在墨色的水面上,如同散了一层碎银。

神秘的海上水晶宫,夜之狂欢盛宴才刚刚开始。衣香鬓影轻摇,欢声笑语甜腻,随处可见仅着薄纱酥胸半露的少女以及轻浮迷醉的浪荡贵族,空气中尽是靡丽的气息。

道格拉斯家的海上水晶宫,素来是温柔乡,是英雄冢,亦是销金窟。

相较于外殿那浮夸的热闹,同样金碧辉煌的会客餐厅显得冷清许多。洛可可的装饰风格精致纤巧,墙上挂着价值连城的壁画,全银质的餐具冷光轻闪,繁复的古典宫灯悬在头顶,将整个空间映衬得异常奢华。

餐厅正中,长达数米的餐桌两端各坐着一人。

上方主位那人,五官线条疏落凌厉,仿若刀削。精致的眉眼略略弯起,隐约含笑,却带着几分不容忽视的玩世不恭。灯光流泻在他栗色的头发上,引出一道柔和的光圈,湛蓝的眼眸仿若是碧空之下的湖水一般,轻轻漾着温柔。

他穿了件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直扣到领口处,外边一件白大褂裹住极具爆发力的精悍身材,顺着流畅的线条蜿蜒到餐桌下方。袖口却松松挽起,露出晒成小麦色的健康肌肤。

他举止优雅,仿佛是数代勋爵的贵公子。

这个人,正是这水晶宫之主,道格拉斯家的新任家主——格雷·道格拉斯。

坐在下首客位上的,是一名黑发黑眼的东方男子。穿着一身精心裁剪的绸白唐装,秀丽如画的眉眼间一脉漠然,对于身周发生的一切,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厌倦来。

与身形高大,身材精壮的道格拉斯家主相比,这人看上去就像易碎的瓷器一般不堪一击。但格雷很清楚,这只是惑敌的表象。能仅凭一脚就硬生生踢死一头壮年黑熊的男人,怎么着,也跟弱没什么缘分。

“路,”格雷手中捏着一把手术刀,在指间灵巧地转动,“对于我精心的安排,你还满意吗?”

路子允端起面前的红酒,轻抿了一口,略挑了挑眉:“你指的什么?中餐,还是女人 ?'…'”

八二年的拉菲,味道不错。路子允眼帘轻垂,纤长的睫毛在眼下印出一道扇形的阴影。

他突然想到谢清欢。那个单手拨弦,奏出轻灵乐音的女子,是否也如这酒,因着珍藏,也醇香如醉?

“啧,真是冷淡啊。”格雷耸了耸肩,“要知道,我对你可真是费尽心力。就拿着中餐来说吧,你不爱吃西餐,又挑食,一般人做的东西也入不了你的眼。我为了能好好款待你,可是专门千里迢迢从中国请了个厨师过来呢。怎么样,味道是不是很正?”

路子允眉峰一挑,冷淡道:“你确定是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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