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黑道学生i >

第83章

黑道学生i-第83章

小说: 黑道学生i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吴舒服吧?”

“老大,你们没来的时候,南吴还是春秋时代,整个黑道是由凯老大、雷公、唐功成、白骨、小邪这五个人执掌的!”

浩南打断黑鬼的话:“小邪?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

黑鬼斥了他一句:“去去去,认真听着!”

我蛮感兴趣地坐在沙发上,招呼炮手拎着几罐啤酒过来,边喝边听。

“小邪当时是南吴最有势力的一个,那也没办法,谁让他老爸是省公安厅的厅长。后来这个人在生意方面得罪了白骨,白骨当时虽然是南吴年轻一辈最出名的,但势力还是不如雷公等人,于是便忍气吞声,直到有一天夜晚……”

黑夜,风高。

白骨坐在自己的别墅弹着钢琴,陈芸与黑鬼二人在旁伺立着。

忽地门外闯进来十几个男子,从他们面上的杀气就能看出来,来者不善。

白骨站起来喝到:“你们是什么人?”

从那些男子身后,闪出一个中等个头,穿着一件高领披风的男人,这个男人便是小邪。

“你来干什么?”白骨喝问着,同时向黑鬼陈芸摆手,让他们赶快去找救兵。

小邪挥手,十几个人拦下了黑鬼和陈芸。

“白骨,我让你跟着我混,你他妈就是不听对吧?那我就让你尝尝我的手段,来人啊,把他给我带走!”

白骨极力反抗,但猛虎敌不过一群狼,更何况小邪带来的这些人各各都是身怀武艺的。

听到这儿,一罐啤酒已经让我喝了大半进肚了,我迫不及待地催促到:“继续,往下说!”

“白骨被带走之后,第二天便回来了!从那天起,白骨就染上了一个毛病。”

“什么?”

“吸毒!”

“当时白骨并没有去做海洛因的生意,而是经营胜爷留下来的几间酒吧,之所以会出名那是因为白骨哥出手狠毒,胆量过人。实际上,当时白骨哥是极力反对做毒品生意的。”

说着说着,黑鬼已经将‘白骨’变成了‘白骨哥’。这点我可以理解,不管怎么样,白骨都曾经是他的老大。

“白骨是因为这件事儿而吸毒的啊……”我感慨着。

黑鬼继续说:“白骨哥的性格是非常倔强的,刚开始毒瘾犯的时候还会强烈的控制自己,但小邪却越来越过分,直到有一天晚上,白骨哥在酒吧再次被小邪的人下了药,等白骨哥被送回来之后,我发现白骨哥的胳膊上多出了几个针孔…”

听到这,众人哑然。

“白骨哥醒来之后,指责我和陈芸,当时我也不懂事儿就反了他两句,结果我的眼睛就。。。而陈芸手上的伤,也是为了帮我。。。这些事儿,本来都不应该对老大你说的,但是我们在一起都生活了那么久,我想没什么必要再隐瞒了。”

“从那天起,我和陈芸离开了白骨。一个月以后,胜爷回来了,带回来十几吨海洛因,还有无数的枪支弹药。小邪收到风之后,连夜逃到市里他父亲的家中。”

“然后呢?”

“又过了几天,有人在一个乡村里发现了小邪一家人的尸体,后来经过验尸发现,他们一家三口是被人过量注射了海洛因而死的。每个人体内海洛因的含量都超过了一公斤。。。”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混黑道还真是不容易啊。

“胜爷这个人你见过么?”我问。

黑鬼点点头:“见过一次,不过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我记不起了。”

听完黑鬼讲完这个完整的故事,啤酒恰好喝光了。

看了看时间,我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骨,说:“准备准备吧,今天就去看看那个胜爷究竟是何方神圣。”

黑鬼见到那张金灿灿的请柬之后,强烈要求跟我一同前去。

我笑着答应了,我带上浩南、黑鬼、炮手和沙袋这四个人坐进了车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胜爷(上)

  四海大酒楼,南吴最高档的酒楼,这里曾是雷公的企业,但后来被一个姓董的商人高价盘了过去。如今这里的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一日千里。

在南吴混的稍微有点头脸的人都会预感到今天南吴要发生一件大事儿,因为四海大酒楼外的停车场内已经停了几十辆南吴市平时八秆子打不到一起去,黑白两道赫赫有名,巨头们的座驾。

炮手把那辆破旧的面包车胡乱往角落中一塞,便不去理会它了。

走到酒楼门口,交出请柬,门口的服务员非常恭敬地领着我们四人上了二楼,他脸上的表情殷勤至极。

这里不愧是南吴最高档的酒楼,四周的摆设已经奢侈至极点,到处都是金灿灿的。也许,只有在这种地方消费,才能体验到顾客就是上帝那种感觉。

服务员帮我们打开门,我走了进去。

人很多,非常热闹,这约莫一百多平方的包间内摆了整整七桌酒席。有五桌已经坐满了宾客,桌上的菜一点都没动,那些年龄是我两倍有余的黑道大哥,或是商业巨子们正相谈甚欢。

很显然,这里的主角还没到。

这样的场合里,酒菜完全都是应酬所必须的附属品。试想想,能接受到请柬的人,哪个缺吃少穿了?哪个不是有个几百万身家的?

想到这儿,我的腰杆微微直了直。

我和浩南、黑鬼、炮手、沙袋,找到一桌还没人的席位上坐下,抽起了香烟,同时环顾四周,看有没有熟悉的人在场。

此时耶稣带着蓝龙、火凤从门外走进来,众人纷纷点头示意。耶稣笑眯眯地走上前,握住对方的手开始攀谈。

“这个耶稣,真把自己当成主角了。”黑鬼皱着眉头,我搞不懂,他有什么不爽的。

耶稣,在我儿时简直就是一个神化般的存在,出来混的,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但绝对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耶稣是谁,这样久负盛名的人受到众人尊敬那是应该的。

唐功成在靠前的一张桌子上,奇怪的是唐晓敏这丫头竟然也在场,正冲着我扮鬼脸。

“咳,这丫头,闹也不分个场合!唐老板也真是,怎么净带自己的女儿来这种污七八糟的地方!”在我为唐晓敏打抱不平的时候,浩南嘿嘿直乐:“老大,咱们那块儿似乎也不干净啊。”

操,要你多嘴!

没一会儿,白骨和灰熊走了进来。

室内交谈的声音顿时小了许多,在那一刻我仿佛感觉时间被冻结了,耳边响起的是英雄本色里,小马哥身穿黑色风衣手持机枪出场时的配乐。

我使劲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暗到:“妈的,我这是怎么了?”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出现了,那男人约莫一米八五,40岁上下,身上穿着一见土黄色的呢子大衣,头发很长,一卷一卷地垂在他的额头前,浓密的络腮胡遮盖了他大半张脸,脸上满是皱纹和疤痕,面目狰狞的好象恶鬼一般,白骨那阴森森的样子在这个男人面前显得有点儿戏了。

这个男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霸道,凶悍,暴戾。这几种气质只会出现在上了岁数,而又久经沙场的人身上,以前在海州我曾经见过一个老将军,那可是真正从枪林弹雨中走出来的,身上的霸气让人不敢直视。不过老将军就是老将军,缺少了这个男人身上的暴戾之气,多了一分祥和。这二人,一为正,一为邪,后者更让人害怕。

气质是一种看不到,摸不着,只能凭感觉去捉摸的东西,随着人的年龄、社会阅历不断的增加,气质也会随之改变。

耶稣这个黑道大头头给我的感觉是阴森,表面上咋一看,就是一个平庸等死的老头子,实际上相处的时间长了你便会发现,这个人委实属于吃人不吐骨头的类型。

在商场打拼了多年的唐功成和凯老大两人身上已经见不到什么黑社会份子独特的凶悍味道了,展现在我面前的那是活脱脱的商人圆滑的味道。

不用想就知道,这个高大的男人就是白骨的老大——胜爷。

“阿胜!”唐功成哈哈大笑着走上前,胜爷没说话,笑着展开双臂,两个男人揽在了一起。看样子,胜爷与唐功成的交情颇深。

胜爷效仿古人双手抱拳,说到:“感谢众位朋友前来捧场,我胜某真是不胜荣幸,扎巴,去把礼物拿出来。”

没等胜爷入席,十几个穿着旗袍的小妞手里端着银盘走了出来,我们这些受邀前来的宾客们,每人手里都多出了一份锦盒。黑鬼打开锦盒一看,嘴巴大大地张开。

我接过那锦盒一看,那里面是一块黑白相间的玉石,虽然我对这种东西比较外行,但从色泽上来看,也知道并非凡品。

黑鬼赞到:“妈的,这种玉石,在国内最低价都得好几万。好嘛,他一出手就是几十块。”

众人无语。

胜爷呵呵笑着与白骨等人入席,攀谈就从此刻开始了。

耶稣与胜爷似乎都没有见过对方,还是由唐功成出面介绍的。

可恨的是,当耶稣与胜爷攀谈的时候,由于我距离他们太远,加上室内有太多的企业家互相谈话,所以我完全不知道这两个人说了些什么。

不过,他们交谈的如何关我什么事儿?

陆陆续续的客人都进了这间巨大的包房,我们五人霸占的那一桌也坐满了宾客。不过那些老板模样的人,一见到炮手和沙袋两人的造型统统选择了沉默。

这场饭局整整吃到晚上九点半,那些富商、老大酒足饭饱之后,缓缓的离席了。当我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胜爷对我说话了:“你就是夏宇?”

胜爷看着我,脸上挂着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

我向浩南等人挥挥手,示意他们留在原地,我走上前:“胜爷,久闻您的大名。”

此时,诺大的包厢中,只有十来个人。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胜爷(下)

  耶稣脸上的表情比来之前要缓和了许多,也不知道这个胜爷给了他什么好处。

胜爷将布满老茧的右手伸出来要与我握手的时候,我有点受宠若惊。当双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形象都高了几米,我这可不是夜郎自大。胜爷啊,虽然我对他不是很了解,但他毕竟是白骨的老大,就连耶稣这号猛男级的人物见了都要客客气气的人,他竟然主动跟我握手,这不是给了我天大的面子么?

胜爷吆喝服务员将桌上的残宴撤掉,然后又上了一桌。他笑着对我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我们要喝个痛快!”顿了顿,又说:“我跟你一样,也是二十岁不到就出来跑江湖混日子,只不过混的稍微好点罢了。我喜欢你这个小子!”

唐功成在旁哈哈大笑:“阿胜,听说你最近养成一个习惯,喜欢预支自己的女儿,有没有这么回事儿啊?”

胜爷笑的非常豪爽,狠狠一巴掌拍在唐功成的肩膀上:“哈哈,谁让老天爷对我不好,有十三个女儿,却始终不给我一个儿子!唉!”

我嘴上陪着笑,心下惊讶,果然是国家不同,孩子都能生十三个,要是在这里,罚都罚死你。不过转念想了想,既然这位胜爷既然是在道上混的,自然也就无视了传统的道德观念。

等菜上齐,耶稣等为首的大哥们动筷之后,我才微笑着夹了一块孔雀肉送进嘴里,感觉跟鸡肉差不多嘛,唉,真是暴殄天物。

胜爷举起酒杯,仰脖将杯里的五粮液喝了个精光,赞到:“还是这五粮液喝的过瘾啊啊,在那边顿顿喝啤酒,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见主人干杯,我也陪着胜爷干掉了杯中的白酒。现在这点白酒对我来说,一点杀伤力都没有,不喝个三斤,想醉都很难。

胜野转过脸看着我,兴奋地说:“夏宇小兄弟,看不出来,你还真能喝啊!”

我回答到:“以前出来混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只有酒和香烟,所以这酒量也就越练越大。”

唐功成用赞许地目光看着我,别过头说:“阿胜,今天时候也不早了,公司还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处理,你不是不急着走么,那就这样吧,明天我做东,咱们不醉不归!”

胜爷点点头,摸了摸他那茂密的大胡子:“唐,你就不要跟我客气了,今天要不是有你介绍,我怎么能认识耶稣老大和这位小兄弟呢?总之我非常高兴。”

耶稣红光满面地说:“胜将军,应该是这么称呼的吧?能认识你,我也非常高兴,希望今后我们有机会合作,跟胜将军你合作一定是件非常愉快的事。”

胜爷鼓掌大笑到:“一定有机会,一定有机会!”

唐功成和耶稣先后带着自己的保镖走了,唐晓敏鼓着脸坐在我身边,小手一直在掐我的大腿,意思很明显:“你啊,别再喝酒了,赶紧走吧!”

女人就是麻烦,你老爸和耶稣都是大人物,说走就走,当然谁也拦不住了,我一个纯黑社会的青年,怎么能就这样走了呢?

我已经冲这丫头使了好几回眼色了,可是她就是不听,满脸的不依,搞的我尴尬万分。

“小螳螂,你怎么还是这么害怕胜爷啊,他不就是在你小时候打过你一次么。”白骨只有在遇到唐晓敏的时候,脸上才会出现发自内心的微笑,看的我嫉妒不已。

妈的,你那眼神是什么意思?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唐晓敏跑到白骨跟前,一屁股坐下,伸出双手掐白骨的胳膊,嘴里恶狠狠地说:“死排骨,我哪有!”

胜爷哈哈一笑:“小螳螂,你不会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事情吧?”

唐晓敏松开手,摆出一副‘鹌鹑状’说:“胜叔叔,我可不是那么记仇的人!对了,胜叔叔,晓雷还好吗?应该上大学了吧?”

我一直在听他们的谈话,发现‘晓雷’这两个字儿刚出口,胜爷和他身后站着的那位扎巴的脸色同时微微一变,不过,二人马上就恢复了常态:“他过的蛮好,谢谢你的关心,我会将你的祝福传递给他。”

“谢谢胜叔叔!”唐晓敏嘻嘻一笑,又跑到了我的身边。

如果不是当着人多,我真想好好骂她一顿,一个女孩子在男人身旁窜来窜去的成何体统?改天教你三从四德…。

胜爷看了看唐晓敏,又看了看我,笑到:“夏宇小兄弟,你可真是有福气,能找到好象小螳螂这么乖巧的女孩儿,不容易啊。”

我点头,‘温柔地’转过脸看着唐晓敏,眼神中冒出‘杀气’——这丫头又开始掐我的腿了。

凌晨,这顿酒才算喝完,胜爷混的怎么样我是不清楚了,但是酒量还真是奇大无比,现在我走路的时候双脚都有点打飘。要不是有唐晓敏搀扶着,刚才我估计得一个跟头摔下楼,很可能一颗未来的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回校(上)

找遍了整个屋子,愣是没有找到一杯水,可气的是这间宾馆不知道是怎么做生意的,竟然连独立卫生间都没有一个。

无奈之下,我拍了拍唐晓敏那张酣睡的脸。

“晓敏,晓敏。”这丫头睡的还真不是一般的香。

“唔。。宇,你醒了。”唐晓敏半睁着眼睛看我,双手伸直搂住我的脖子。

“这是什么破宾馆,帮我找点水,我快渴死了。”我十分不满这里的现状,喉咙火辣辣的,就好象刚刚吞食了一瓶辣椒油。

唐晓敏指了指左首边一块玻璃:“从那里进去就有水了。”

我疑惑地来到那块玻璃前,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远看这是一整块玻璃,其实中间还有一道缝隙,包括一个把手。把门设计成玻璃状,我真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怎么想的。

冲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使劲往喉咙里倒水,冰澈至极的水顺着我的喉咙淌进胃中,我的神智顿时清醒了,就好象一个武林高手在机缘巧合之下服食了某种增加功力的奇珍异果一般。

用冷水洗了把澡,我裹着个浴巾来到窗口,掀开了窗帘。外面还有点灰蒙蒙的,唐晓敏迷迷糊糊地说:“好累啊,宇,再陪我睡一会儿。”

我打开手机看了下时间,六点四十分整。

我说:“今天你不回学校么?”

唐晓敏抓了抓蓬松的头发,支撑着半个身子坐了起来。这丫头一大早就如此的衣杉不整,这不是在诱惑我么?透过那间宽松的粉色睡衣,晓敏那傲人的身材让我一览无遗,虽然这丫头的身材我看过不止一次…

“你真是属鸡的!”唐晓敏嘟囔着坐了起来。

“怎么说啊?我怎么就属鸡了?”

“看到太阳你就撒欢呗!”

“靠,有这么说你老公我的么?”

————

跟唐晓敏在床上温存了片刻,等服务员送早餐给我们,吃完之后,正好是七点半。听唐晓敏说,我昨天晚上喝的连道都走不动了,还呕的人家四海酒楼满地都是,最后没办法,就在四海酒楼附近找了一间宾馆先住下了,别墅那边已经通知了,让我不用担心。

我说:“我担心什么?南吴对我最有威胁的人都已经挂了。”

门口传来声音,“2015,恩,嫂子昨天说的就是这间房。”是奶爸的声音。

浩南、奶爸推门而入,我笑到:“你们两个怎么来了?”

唐晓敏得意到:“当然是我告诉他们的啦,让他们带换的衣服来,你呀把衣服,裤子吐的全是脏东西,让我给扔掉啦,你总不能就穿一条短裤去上学吧?”

奶爸色咪咪地看着我,说:“要是咱们老大穿短裤去上学,保证又能迷死一帮丫头片子!”

唐晓敏哼哼到:“夏宇这个小流氓最爱拈花惹草了!”转过脸,幽幽地说:“我怎么就爱上你了呢!”

我没吭声,接过浩南带过来的衬衫和牛仔裤跑进卫生间,换好之后这才感觉全身轻松。西装这东西,也只有在正式场合才能穿,幸好我是小流氓,要是上班一族,每天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那不得累死。

开着那辆残旧的面包车,回到了久违两个多月的学校。

下车,唐晓敏抓着我的手,说:“送我回班!”

我苦笑到:“大小姐,你不是吧?你的班级可是在五楼啊。。”

唐晓敏瞪着我:“那我可不管,你就得送我上去!”

“好了好了,我算怕了你了,浩南,奶爸,你们俩先上去吧。”

刚走出没几步,就听到奶爸幸灾乐祸的声音:“真看不出咱们老大原来已经被晓敏这丫头吃的死死的了,唉,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啊。”

“唉,女人啊女人。”这句话发自浩南的肺腑。

自从有了菲菲之后他可再也不说什么:“女人有什么好,过了百年之后还不是一具红颜白骨。”这样的话了。

送唐晓敏上楼的路上,不少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走道里太嘈杂,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正聊着,两个学生连滚带爬地从楼上跑下来,头发乱糟糟的,很明显是被人狠狠地‘修理’过一番。随着那两个学生下楼的,还有五、六个人高马大,高三的学生。

他们一边追一边骂:“操,你们给老子站住,不然老子捶死你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