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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法医娇妻:老公,验么-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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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月光下,他的笑容多了几分诡异,让麦小麦的心感觉发毛。
  难道是自己刚才小便的时候,声音太大了?
  刚才实在是太尿急了,也就哗啦啦的尿着……
  估计肯定是这样子。
  被自己老公之外的男人听着自己的小便声,实在是有几分尴尬。
  她干咳几声,遮掩着自己的尴尬,低头往屋那边走。
  阿比斯跟着。
  回到屋里,她把夜明珠放在桌面,就是一盏很舒服的睡眠灯。
  阿比斯也跟着进房,打开一个大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很精致的木质小箱子,打开——
  整个屋子像点亮了一百瓦的灯,瞬间的亮堂起来,如同白昼。
  而亮光的来源,则源自他手上的箱子。
  箱子里果然有大大小小很多会发光的珠子。
  “全是夜明珠?”
  她倒抽了一口气问。
  “嗯。”
  阿比斯把整个箱子递给了她。
  麦小麦接了过来,伸手在里面摸摸,果然都是明亮的夜明珠呀。
  拿出去拍卖的话,估计随便一颗都能过几千万……
  这里不少于五十颗……
  阿比斯才是真正的大土豪呀!
  要比乔楚天有钱多了。
  “你喜欢多少,就拿去。”
  阿比斯淡淡的说。
  “我还是只要一颗来照明好了。”
  麦小麦客气的说。
  实际上,只要一颗都不客气了。
  要了人家几千万,还是客气,被外面的人知道,肯定会一掌拍死她。
  “嗯。”
  阿比斯也没有执着要她拿多几颗,把箱子拿了过来,合上。
  室内又瞬间的暗了下来。
  只有窗外透射进来的淡淡月光和桌面上那颗夜明珠的光。
  这样的光,本来是有几分皎洁的。
  但是,在只安放着一男一女的狭小室内,显得就有几分暧昧了。
  阿比斯在地上的席子坐了下来。
  麦小麦站了起身,对他说,“你睡床上吧,我去和普斯一起睡。”
  说完,也不等人家做什么反应,她就走了出去,走进鲁斯的房间。
  

  ☆、751。第751章 酒后差点乱(9)

  
  鲁斯原本在屋外睡着的,后来被阿比斯抱了进来睡。
  一走进去,酒臭味,还有臭屁味,还有不洗澡的那种体臭味……
  麦小麦皱了皱眉头,觉得自己实在无法在这里和鲁斯在一起睡觉,又走出来,坐在客厅的凳子上发呆。
  阿比斯从房里走了出来,看见她这样子坐着,出声说,“进房睡吧。”
  “你睡。”
  “我坐席而睡就行了。”
  阿比斯看着她说,“我向来都有这个习惯,一般都不躺床上睡。”
  “真的?”
  “嗯。”
  “难道你是修炼禅宗密法这些的?”
  麦小麦想到那些高僧们,都是打坐休息的,好奇的问。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好吧,要不这样子,我们轮流睡床上。”
  麦小麦觉得自己一个外来客人,老霸占人家的床,有点不好。
  “不用,你睡醒了。”
  阿比斯走进了房。
  麦小麦很困倦,跟着进去。
  本来想要矫情的自己坐席子的,看见阿比斯已经抢先坐在地上的席子了,就坐到床上。
  打了几个呵欠,觉得实在困,什么也不管了,检查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躺下去,扯上被子,闭目睡去了。
  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声,阿比斯睁开眼睛,盯着她那宁静的睡容看了一阵,闭目打坐休息……
  麦小麦再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中天了。
  睁眼看着从窗外透进来的火辣辣阳光,回了一下神,转脸看地上。
  地上的席子已经被收起了,阿比斯不在。
  听见外面有普斯在砍柴的声音。
  急忙起身,把凌乱的衣服系好,走了出去。
  普斯指穿着那条她给他做的内裤,小小的手臂,正很卖力地挥动着一把砍柴刀,在把木桩砍成柴条。
  太阳热辣辣的照在他的身上,全身都是汗。
  “普斯,怎么不到树荫下去砍柴呢?这样子暴晒会中暑的。”
  她急忙上前劝说。
  “姐姐,你醒了?”
  普斯停下了手里的砍柴动作,随意抬手擦了擦,一脸纯真的笑着问。
  “嗯。”
  麦小麦把他拉了过来,从旁边取下一条麻布巾,心痛地帮他擦汗说,“在我们那里,像你这个年龄的孩子,有很多都还要大人喂饭,你却会打猎砍柴了,真是厉害。”
  “姐姐,你们那边的孩子都那么没有用吗?”
  普斯眨着眼说,“我三岁就开始跟爷爷学打猎学砍柴了。”
  “普斯真厉害。我们那边的孩子不是没有用,而是自小太宠了。”
  麦小麦想到普斯无父无母疼爱,跟着一个清冷的爷爷阿比斯,就不想再说下去了,免得他伤心。
  “嗯,爷爷也说我厉害。”
  普斯很骄傲地扬着头说。
  “你爷爷呢?”
  麦小麦询问。
  “爷爷出去打猎了。”
  “你爷爷也会打猎?”
  麦小麦疑惑的问。
  “我爷爷自然会打猎,算是族里打猎第一人,不过,这些年来,他很少打猎,一般都是接受族人每天的进贡的。或者是我去打猎。”
  普斯回答说。
  “那他今天为什么去打猎?”
  

  ☆、752。第752章 酒后差点乱(10)

  
  “我不知道,估计是想要打点姐姐喜欢吃的猎物回来吧。你昨天不是说过野猪肉实在太硬了,你想要吃其他野味吗?”
  “这个……”
  麦小麦没有想到,自己一句戏言,阿比斯倒放在心上了。
  又是一阵感动。
  正和普斯说着,阿比斯回来了。
  看到阿比斯这身装备,麦小麦又怔了怔。
  他那长长的头发用草绳束围了起来,显得他的轮廓越发的立体明朗,脸上渗着汗珠,在阳光的折射下,十分的性感,十分的刚健。
  他今天没有穿那种飘逸的长袍,上身赤着,下身围着短短的虎皮裙,估计里面也穿着她做的底裤。
  肩膀上背着一把大弓箭,背后面的篓子里还有几枝剩下的箭。
  一只手提着一只死去的野兔,一只山鸡,一只野鹿,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满了草莓之类的野果。
  活脱脱一个猎户的打扮。
  不过,是世上最帅的猎户!
  充满了力量和健美!
  麦小麦真遗憾自己手上没有手机呀。
  有的话,抓拍一张他现在的样子,放出去,估计要迷倒一大片大小女人了。
  “爷爷,你回来啦!”
  普斯很欢喜地迎了上前,把他手上的猎物接了过来,“哇,今晚可以有野兔肉吃了,姐姐,野兔肉可是很嫩很滑的,你不会怕硬了。”
  “嗯。”
  麦小麦点点头。
  阿比斯走到她的面前,把篮子递给她说,“看看这些野果,你喜欢吃哪些。”
  麦小麦看了一下说,“都喜欢吃。”
  作为一个在都市里讲究饮食平衡习惯的她,自然不能每天之吃肉,不吃其他的。
  没有想到,阿比斯会想得那么的周到,除了打猎,还给她摘野果了。
  “好。”
  阿比斯点点头,放下背上的弓箭,坐在凳子上休息。
  麦小麦很殷勤地取下麻布巾递给他说,“阿比斯大人,擦擦汗。”
  阿比斯接了过来,伸手抹擦额头上的汗。
  麦小麦看着他,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
  这阿比斯实在是太有男人魅力了!
  她真是有点受不了这美色诱惑。
  赶紧站远一点,拿起篮子里的草莓吃了起来。
  依然香甜可口,吃得津津有味。
  又拿一个类似苹果的野果吃,也好清甜,根本就不是外面喷满农药的果子所能比拟的。
  她吃了好多,直到肚子饱饱的。
  吃了一顿水果下去,觉得全身都舒服了。
  再看向阿比斯,发现他从房里拿出干净的长袍,对她说一声,“我去泡浴了。”
  “好的。”
  麦小麦看着他那刚健的背影逐渐的走远,方收回目光。
  真帅!
  忍不住再次感叹了一句!
  “姐姐,你是不是开始喜欢上我爷爷了?”
  普斯出声问。
  听到这句话,麦小麦打了个激灵。
  喜欢阿比斯?
  不!
  绝对不能!
  她只爱乔楚天一个人。
  她不是朝三暮四,经不起美一色诱惑的女人!
  她只是欣赏阿比斯而已!
  对!
  是欣赏他!
  就算是喜欢,也是朋友之间的欣赏喜欢,而不是那种喜欢。
  想到这里,她的心又坦然了起来,伸手摸了摸普斯的头,弯身提起那只野鸡,想了一下说,“普斯,你们吃这些东西,应该一直都是烤着吃的吧。”
  “是呀。”
  普斯点头。
  “嘿嘿,今天我给你们做另外一个吃法,炖鸡汤!这野鸡炖出来的汤,一定会比那些饲料鸡更加的好吃!”
  麦小麦有点馋的舔了舔嘴唇,对将要产生的鸡兔汤充满了憧憬!
  

  ☆、753。第753章 乐不思蜀(1)

  
  “好呀!那姐姐快做,我好想吃!”
  普斯也一脸馋样,清澈的大眼睛满是期待。
  “首先,你们得有个煲!”
  麦小麦突然想到这个最关键的工具。
  “什么是煲?”
  普斯很不解的问。
  “就是能用来盛装东西的,可以放在火上烧的瓦器瓷器之类的。”
  麦小麦比划了一下。
  普斯摇摇头,“没有。”
  “那巧妇也能为无米之炊了。”
  麦小麦一脸无奈。
  “姐姐,用酒罐行不行?”
  普斯指着昨晚那个酒罐问。
  麦小麦看着那酒罐,双眼亮了亮,很高兴摸着他的头,“普斯你真聪明,这个你都能想到,这酒罐也行!”
  “那我们快点煲汤!”
  普斯把酒罐抱了过来,放在她的面前说。
  “先得把野鸡的毛拔光,洗干净,切开再说。”
  “好,我来给它除毛!”
  普斯用稀泥在野鸡身上涂抹了厚厚的一层,生起一堆火,烘烤了一下,然后放地上晾了一下,拨开上面的泥,那毛也跟着全部脱了出来。
  “嘿嘿,你这脱毛的方法还挺好的。”
  麦小麦大赞。
  普斯把野鸡脱完毛后,利落地用他的刀子剖开野鸡肚子,把里面的肠子内脏等掏出来刚想要扔,被麦小麦阻止了。
  她可是偏爱吃动物内脏的,扔了可惜。
  她和普斯亲自动手,把肠子内脏等清理干净,把野鸡切好,用水洗干净后,放进那已经喝光的酒罐里面。
  酒罐她没有洗,还残留着酒的香气。
  这用来做炖汤辅料,肯定很香甜。
  她指挥普斯架好一个简易的火灶,把装着野鸡和水的酒罐搬上了灶上,盖好盖子。
  普斯开始生火。
  麦小麦让他先大火烧旺,等到汤水开始沸腾了,就转为小火慢炖。
  普斯一一照做。
  汤的特有香味从酒罐里飘出来,弄得两个人一边生火,一边流口水。
  这个时候,阿比斯也泡浴回来了。
  他又换上一身飘逸的麻质长袍,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头发,赤着脚缓缓的走来,一副丰神玉立,翩翩如仙的帅样。
  麦小麦看得又发了一下子花痴。
  阿比斯也闻到了浓郁的酒肉香气,肚子一阵咕噜噜的响。
  他走了过来,疑惑的问,“在搞什么?”
  “爷爷,姐姐给我们煲野鸡汤,说很好味的!”
  普斯吞了吞口水看向麦小麦,“姐姐,好了吗?我好想吃呀!”
  “快好了!熬久一点,汤的味道更好!”
  麦小麦其实比他更加想要吃,“你去把碗和勺子洗干净!”
  普斯屁颠屁颠的去洗碗。
  “对哦,你们这里有没有筷子的?”
  麦小麦问阿比斯。
  阿比斯似乎不懂得什么是筷子,眨了眨他那双漂亮的棕眸。
  那说明没有了。
  在土著部落,怎么能期待人家有筷子呢。
  更何况,筷子这东西,就只是亚洲人才用的。
  她看见旁边有竹子,就用普斯的刀子,利落地削了三双筷子洗干净。
  “姐姐,这筷子怎么用?”
  普斯很奇怪地看着手里的竹条,又没有削尖,不能刺东西呀。
  

  ☆、754。第754章 乐不思蜀(2)

  
  “等下你看见我怎样用,就怎样用。”
  麦小麦揭开酒罐盖子,汤的香味浓郁地飘散。
  就连阿比斯都眼巴巴地看着那沸腾着的酒罐。
  麦小麦用勺子搅拌了一下,转脸问阿比斯有没有盐。
  “有!”
  普斯拿出一罐粗盐出来。
  麦小麦放了一点进汤里面,勺了一点出来盛碗里,试一下味道。
  好香!
  野鸡特有的浓郁肉香,掺杂着淡淡的果酒香,比张妈和老妈在家里炖的那些汤鲜美香浓好多了。
  “姐姐,能吃了吗?”
  普斯流着口水问。
  “嗯,能吃了,可以把火灭了。”
  普斯急忙灭火。
  麦小麦连肉带汤,盛了三碗。
  “开吃开吃。”
  麦小麦很高兴地捧起一碗,手里拿着筷子,示范一下怎样做。
  从碗里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
  尽管这肉已经炖过汤,但还是比平时在外面吃的饲料鸡好吃很多呀,肉质鲜美,口感极其的佳。
  普斯学着她拿筷子,却怎样都拿不好,干脆放弃了。
  阿比斯倒是很有天分,照着麦小麦的样子,很轻松地从碗里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轻轻的嚼起来。
  以前一直都吃烤鸡。
  这种煲汤的新鲜吃法,他还从来都没有过,觉得又是一种滋味。
  “姐姐,这汤能喝吗?”
  普斯问。
  “当然能喝,最主要就是这汤了,营养非常的丰富。”
  麦小麦捧起碗,吹了吹,小心地喝了一口,闭上眼睛陶醉了一下,“好香!”
  普斯也学她的样子喝了一口,闭上眼睛,“好香!”
  阿比斯低头,缓缓地喝了一小口。
  汤的香味在他的唇舌间流转着,他不由感叹,这个世上,原来还有这么好喝的水。
  三个人连话都不多说一句了,闷头喝汤。
  一碗又一碗。
  一大酒罐的汤,很快被他们喝光,然后就是用筷子夹肉吃。
  鸡肉并不多,三人还不足以填饱肚子,就再次架起火堆,开始烤野兔。
  “姐姐,这兔子能煲汤吗。”
  “当然能,兔子汤更加的有营养更加的甜美,下次我们炖兔子汤,现在先烤着吃。”
  麦小麦可是没有烤过兔子,她现在更想吃的是烤兔子。
  “太好了,爷爷,明天你又去打一只兔子回来。”
  普斯很高兴的说,“以后,我要天天喝汤!太好喝了,爷爷你喜欢喝吗?”
  阿比斯点点头。
  “明天你还要去打猎吗?”
  麦小麦一脸期待的看着他问,“我能不能也跟着去看看?”
  既然来到这里了,没去尝试一下原始森林打猎的乐趣,她简直是白来了。
  更何况,她好想看看阿比斯打猎那英武无比的身姿呀,一定是帅呆了!
  阿比斯点点头。
  “我也一起去!”
  普斯欢喜地说。
  “太多人去,会吓跑动物。”
  阿比斯瞥了一眼普斯说,“你去摘野果。”
  “好吧,我自己去摘野果。”
  普斯耷拉着脑袋,很无奈的说,“我就知道你只想和姐姐单独在一起。”
  麦小麦的脸红了红。
  阿比斯被他戳中心思,耳根也微红,却依然装着若无其事的淡然。
  “要不,我和普斯去摘野果好了。”
  麦小麦觉得,还是减少和阿比斯独处的机会好,免得自己会不小心受不了诱惑,做出对不起乔楚天的事情。
  

  ☆、755。第755章 乐不思蜀(3)

  
  “姐姐,你还是和爷爷一起去打猎吧,打猎很有趣的,比摘野果有趣得多了。”
  普斯摇头说。
  “三人一起打猎。”
  阿比斯闷闷的说了一句。
  “太好了,又可以和爷爷一起打猎了,好久没有打过猎。”
  普斯大喜,伸手去抱麦小麦的脖颈,在她的脸上狠狠地亲一口。
  麦小麦把他抱起来,也亲了他一口,笑着说,“我们的小普斯是最可爱的了!”
  普斯笑得咯咯作响。
  阿比斯更加的郁闷了。
  他也想她抱他,亲他呀。
  为什么她只亲普斯,不亲自己呢。
  “姐姐,你也亲一下爷爷吧。”
  普斯好像发现了阿比斯的情绪变化,急忙的说。
  麦小麦呲牙,“这个……你爷爷是大人了。”
  “大人就不能亲亲吗?平时我看见我们族里有很多大人都亲亲的。”
  普斯一脸的天真无邪的说道。
  麦小麦直翻着白眼,“小孩子懂什么呢?大人亲亲的性质不一样,因为他们互相喜欢。”
  “姐姐,你不喜欢我爷爷?”
  “喜欢呀。”
  “那就可以亲亲了。”
  “但这个喜欢,不是亲亲的那个喜欢。”
  麦小麦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向一个啥都不懂的七岁孩子解释这个。
  “那姐姐和我,就是可以亲亲的喜欢?”
  普斯继续问。
  “你是个小孩子,不一样。”
  “太复杂了,我还是不懂,但我真希望姐姐能亲亲爷爷。爷爷也能亲亲姐姐。”
  普斯很认真的说。
  麦小麦臊红了脸,不自觉地看了一眼阿比斯。
  阿比斯正在低头翻烤野兔,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
  实际上,他在竖起耳朵听。
  听到麦小麦说和他不是那种可以亲亲的喜欢关系,心里一阵失落,感觉空空的,像被挖走了一大一样。
  “爷爷,野兔好香了。”
  普斯看着那已经被烤得劈黄亮亮的野兔,叫嚷道,“看看能不能吃了。”
  阿比斯用刀子刮了一下,把野兔从火堆上取下来,分成三部分。
  两个最肥美的腿部,他分别递给了麦小麦和普斯。
  而他自己,则是前腿部分。
  麦小麦咬了一口野兔肉。
  没有野猪肉的坚硬,嫩滑可口,比家兔好吃很多,也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至于淑女形象之类的,她是不想维持的。
  普斯吃得也没有什么形象。
  只有阿比斯像在吃西餐一样,依然是小刀割下一块块的放进嘴里,细吞满嚼……
  吃完了野兔,大家很饱了。
  麦小麦摸了摸嘴边的油,忽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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