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狂仙(陈风笑) >

第115章

狂仙(陈风笑)-第115章

小说: 狂仙(陈风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是三更,凌晨码字码到五点多才睡——微博上有记录,为了加更,风笑很努力了。

某个公益稿子被打回,心里挺郁闷的,然后发现,9月28号起,月票翻倍,心里就更郁闷了——咋就不知道早说呢?

那么开单章,目前暂时先求推荐票,推荐榜上,狂仙岌岌可危地吊在榜尾,恳请大家火力支持。

至于月票,如果9月28号以后,不能保证登录起点的朋友,那提前投也不错,总是不要装在票夹里浪费了。

由于心情不好,就下楼走一走,今天太原又是小雨,空气很清新,感觉不错。

在这样的雨中,偶遇长腿黑丝美女一名,成功搭讪,并要到了她的电话号码。

风笑告诉她,我会打电话给她——如果我需要外卖的话。

好了,又是三更,大家的推荐票,就拿出来吧。

第二百三十四章兹此誓成

“砰砰砰”几声连响,两刀相交。

郑仁护前扑的身形一顿,陈太忠也忍不住倒退了一步。

“刀法不错,可惜修为差一点,”郑仁护狞笑一声,得理不饶人,又是一刀斩了过去。

“当我怕你不成?”陈太忠冷笑一声,又是一刀迎上。

诚如对方所言,他的刀法精妙足够了,遗憾的是,修为真是比不上三级天仙。

不过他也不怕,没有累赘,他是跑得了的,正经是难得有三级天仙落单,他要衡量一下,自己跟初阶天仙之间,有多大的差距。

再一刀相撞,陈太忠手中的高阶灵刀,化作了碎片。

把高阶灵刀玩碎,对他而言,这也是极难得的体验了,无欲这一招,是相当毁刀的,初阶灵刀根本无法使出这一招,就会化作碎片,而中阶灵刀,能反复使用十几招。

而高阶灵刀,这是第一次坏在他手上。

不过陈太忠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对方使用的血红色长刀,应该是初阶宝器级别的,再加上人家又是天仙,所以自己手上的刀,根本扛不住对方。

不但是刀伤了,他自己也受伤了,一口鲜血再也憋不住,噗地喷了出来。

然而对这种狼狈的局面,他也有心理准备,鲜血喷出之际,他抖手打出一张宝符,正是初阶宝符“阳关三叠”。

现在他的气血程度,相当于高阶灵仙,不频繁使用宝符的话。应该无损寿命。

郑仁护对此人。也没有半点小看之心。面对对方打来的宝符,他冷笑一声,身子一晃,就避让了开来。

阳关三叠宝符,是可以追踪人的,不过他早有心理准备,借着避让的时候,直接拍一张高阶灵符护身。又运气在身。

待到宝符及身,他硬生生地扛下了这道“阳关三叠”,当然,高阶灵符也彻底被毁。

郑仁护的储物手镯里有宝符,然而眼下并没有到了危急时刻,他也要节省着用。

眼见宝符无效,他不过是气血有些波动,“只有这点手段吗……我艹,你居然敢跑?”

陈太忠激发宝符之后,都不带看结果的。整个身子电射一般地倒退,在空中的时候。他居然还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嘴里大声地嘲笑,“不跑,还等着你杀?”

“小贼受死,”郑仁护气得压牙根儿直痒,撑过宝符的攻击之后,凌空就追了过来。

陈太忠却是抓住这个机会,没命地紧跑两步,然后一掐隐身诀,直接隐身。

“小贼你……”郑仁护简直是要气疯了,才待继续再追,可是转念一想,却又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好狡猾的小贼。”

他要防着对方有埋伏,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坚决不在对方预设的战场作战。

只不过几招之后,他也打出了真火,就忘了初衷,此刻要追击了,才猛地警醒起:我还须得防他有帮手。

事实上,过了几招之后,郑仁护心里已经有谱了,这个年轻人确实不好对付,不过只要不给对方充分发挥的机会,他完全有可能斩杀对方。

他甚至有点疑惑:就这样的战斗力,怎么杀得死郑勇昌?

郑勇昌本人的战斗力也就一般,但是小家伙身上,可是有护符的!

没有道理啊,郑仁护有点犹豫,不过他的手上可不犹豫,轻哼一声,他的脑后冒出一只血红的大手来,冲着前方重重地拍了下去,“给我死!”

这也是血沙侯郑家的血沙三绝技之一,名唤“血沙手”,很多人说起来,认为是神通之下的绝顶功法,一掌拍下去,中者骨断筋折,哪怕被波及,都要体酥骨软,吐血不止。

不过这功法太过彪悍,天仙之下无法修炼,否则陈太忠昨天就该享受到了。

郑仁护一掌拍下去,方圆足足有八十米,血沙手打在地面上,形成一个大大的掌印,紧接着轰然炸开,一大团血雾向四周蔓延开去。

这血雾的威力也极其强悍,他相信,只要波及到对方,那厮就只能显出身形等死。

我擦,你不按牌理出牌!陈太忠真是有点生气,他准备了诸多的后手,还没来得及使用,对方就直接拿出了这种大杀器——你至于谨慎到这个地步吗?

在来青石之前,他曾经盘算过,杀掉郑家的队伍并不难,而且他有极大的把握,能全身而退。

但是来了之后,他才发现,变数实在太多了,首先那个郑勇昌身上的玉符,就搞得他狼狈不堪,根本甩不脱郑家的追踪。

不过这也不完全是坏事,起码他最开始抓住的是郑勇昌,若是抓了别人,他想消灭这个小队都难——他根本绕不过郑勇昌。

第二个变数就是,他就没算到,解救了诸多散修之后,因为散修们元气伤得厉害,他还得将人妥善送走——这成为了他的新累赘。

然而,陈某人既然自命讲究人,总不能不管。

第三个没想到就是,他真没想到堂堂的天仙,做事会这么谨慎,这让他准备的诸多后手,有难以发挥的可能,而更要命的是,这个血沙手,来得有点太快了……

总而言之,很多看起来轻易的事情,做起来却未必是那么回事,陈太忠禁不住由衷地感叹,真是不敢小看天下的任何人。

尤其是家族狗们,斗起来真的不容易。

感慨归感慨,当务之急是避开血沙手的血雾,他才待祭出小塔防身,猛地又生出个大胆的念头来,何不试一试红尘天罗?

于是他将红尘天罗祭在身后,说起来也可笑,往日里他祭出红尘天罗,都是抓人用的,这次却要用它来防身。

祭出红尘天罗之后,他还是觉得不保险,又拿出小塔,随时准备激发。

正如他所料的那样,红尘天罗直接挡住了他身后的漫天红雾,甚至还吸收了一部分。

然后他脚下加劲,一溜烟跑出去有一里多地。

血沙手的红雾一起,郑仁护也不太能看得清楚太细的东西,尤其是时值雨天,他这一掌拍下去,泥浆和小石子乱溅,更是影响视线。

待红雾散去,他四下看一眼,咦?奇怪了……那厮怎么还没显出身形?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冷哼,“够不要脸的,大欺小不说,还使用独门血沙手,你这么不要脸,血沙侯知道吗?”

去尼玛的,郑仁护想也不想,对着声音起处又是一掌。

这一掌当然又是劳而无功,他想一想,不对,这个事儿里透着邪行。

血沙手无功而返的时候不是没有,却不该是对这样修为的人。

于是他围着第一个手印,转悠了好一阵,然后猛地发现——看不到对方的脚印!

雨水会冲刷掉脚印,但是这么短暂的时间内,应该不至于。

这厮难道……晋阶天仙了?郑仁护不相信这种可能,但是他无法不这么想。

然后陈太忠的声音再次响起,“行了,你也别找我了,我不跟你玩儿了,然后,你就等着被我追杀吧。”

这话不是吹牛,他的战力,虽然比对方差得很远,但是他会隐身。

郑仁护也很清楚这一点,若是在战斗中,他扛下对方的刀法,或者是宝符,都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在平日的生活里,他不可能时时这样警惕。

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

然后,他就面临着下一个问题,此人杀是不好杀,继续留下来的话,还要提防对方作怪,那么……要不要再继续周旋下去?

若是在血沙侯纵横的北域,这根本不是问题,但是在东莽,这就是问题。

尤其要命的是,他身边只有一个家族子弟,若是子弟众多的话,围一个大圈子,也能搜出此人来——当然,可能会损失一些人手。

而眼下他没办法搜,更别说他还怀疑,对方设了什么圈套等着他钻。

思索一下,他又将注意力打到了那些散修的身上,于是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狞笑一声,“有种你出来,咱们再决一雌雄。”

“有种你进来,”这一次,声音来自于树林,对方懒洋洋地回答,“尝一尝我给你准备的大餐。”

“我数三息,你若不出来,我便杀一散修,”郑仁护狞笑着发话,“直到杀得你出来为止!”

“请,尽管杀,”陈太忠的声音大了一点,“散修朋友们,这一次对不住了,不过你们放心,我陈某人以风黄界诸生灵起誓,你们不会白死,你们死一个,我让郑家陪葬一百个……”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待说到最后,声音竟有若洪钟大吕一般,在山谷间回响。

“……道义即天地,兹此誓成!”

“兹此誓成”,“此誓成”,“誓成”!

听到久久回响的誓言,郑仁护的眼角都忍不住抽动一下。

只要明白点事的人就知道,如此古老而庄严的起誓,是郑重其事的宣告,任何起誓者,只要还想继续提升修为,就不敢有一点点忽视。

郑仁护知道,对方有杀郑家子弟的实力——偷袭的话,连他都可能杀得了。

他更知道,陈太忠真的做得出这种事——如果此人真是陈太忠的话,郑家的麻烦就大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声威赫赫

郑仁护非常清楚,郑家此次出头,明面上的原因,就是姻亲周家被杀得太狠。

至于觊觎功法什么的,那是不方便明说的。

事实上,陈太忠对周家的报复方式,颇令人咋舌,不但手段狠辣、残暴,而且无所不用其极,根本不考虑任何的影响。

要知道,散修能逃脱家族的残害,大多数会选择远走高飞,没几个会选择极端的报复方式——这不符合风黄界的潜规则。

散修天生就不该对抗家族,谁要这么做,早晚会惹出更狠的来,将其灭杀。

而陈太忠不但做了,做了还不止一家,先前的梁家被他灭门两次,周家也被打破祖祠,典型的睚眦必报的心性。

郑家正是拿着“看不过眼”的借口,强势地干涉此事,但是陈太忠真的如此一发誓,由不得郑仁护不犹豫。

这厮不是说一说而已,而是真的做得出来啊。

而他现在,想灭杀对方还没有能力,而真的将火气撒到这帮游仙的散修身上,也实在不值得——为了这些蝼蚁,让郑家子弟面临凶残的报复,划得来吗?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已经超过了他所能决定的范畴,

有鉴于这些考虑,下一刻,郑仁护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反应,他走到昏迷着的郑勇庠身边,抬手招出灵舟,然后将人拎上去,直接飞走了。

没错,就那么飞走了,连句话都没留。

事实上。换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他能说什么?

天仙有天仙的骄傲。奈何不了陈太忠。又不能杀人,再唧唧歪歪,难免会自取其辱——起码也是跟身份不合。

但是这番情况看在散修眼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大名鼎鼎的散修之怒,竟然逼得一个天仙一句话不说,直接拔脚走人。

这是怎样的一种强悍啊!

“陈大人果然是好样的!”有人大声喊叫了起来,还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

大家兴高采烈地做这些的时候,灵舟甚至才刚刚升起。还没来得及离开。

郑仁护听到散修的反应,脸上青光一闪,催动灵舟离开——蝼蚁的喜怒,他是不会在意的,不过,多少也有点挂不住。

灵舟一离开,陈太忠就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既然事实证明,他可以在郑家的三级天仙面前逃脱,那么他就没有多少忌惮了。

至于说刚才袖手旁观散修的生死。他认为自己做得没错,若是真沉不住气站出去。那才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反正他都发誓要报仇了,若是有人连这点都看不透,他是连解释的兴趣都不会有。

“事情就到此为止了,”陈太忠沉声发话,“各位也可以放心地离开。”

“陈大人,我要跟你一起走,”那瘦高的汉子再次发话,他一脸的郑重,“我可以起誓。”

“我也要跟你走,”拔刀也跳了出来,“陈大人,他们都以为我跟你有关系。”

她这话里有话,不过旁人就未必听得懂了,有人冷哼一声,“咱们被抓的散修,哪个不是这样?没有嫌疑的,人家也不会抓啊。”

“好了诸位,就此别过,”陈太忠笑着冲大家一拱手,下一刻,整个人消失不见。

“唉,就这么离开了,”有人遗憾地咂巴一下嘴巴……

传说中的散修之怒再次现身,对血沙侯郑家痛下杀手,这消息再一次轰动了青石。

对散修来说,这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郑家前一阵的做事方式,委实有点天怒人怨。

而陈太忠赶来之后,不但杀了郑家的人,还解救了七百多被关押的散修,甚至在救出人后,还给了每人是个中灵。

散修眼里的陈太忠,形象正面到一塌糊涂,凶猛彪悍胆大心细,有血性有担当,而且做人极其地讲究——无辜受牵连的,人家都赔出了灵石。

不过家族眼中的陈太忠,就是多种形象了,有人佩服之,有人又恨又怕,更有人考据出,陈太忠自打飞升到现在,根本就不可能赚到那么多灵石。

这厮的灵石,根本都是从家族的手中抢来的!

没错,只可能抢自于家族,散修都是穷哈哈。

陈某人拿得自于家族的灵石,施恩于散修,真够不要脸的。

这么做,强烈地破坏了风黄界的现有秩序,人人得而诛之。

这种呼声,逐渐地开始酝酿,不过陈太忠出身的青石城,几个家族都不做声。

陈太忠并没有关心这些,在众散修散去之后,他还在树林里呆了两天,其间还看到郑家的灵舟在天上飞——郑仁护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要收殓家族子弟的尸体,还要找青石城评理。

第二天夜里,陈太忠确定郑仁护短期内不可能找自己的麻烦了,这才收拾好树林里的各种阵法,悄然地驾驶灵舟离开。

他来到洄水之畔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灵舟方一落地,王艳艳就从远处跑了过来,满怀欣喜地发问,“怎么样,事情办妥了吗?”

“跑了一个天仙,”陈太忠的兴致也不是很高,虽然他根本不是三级天仙的对手,但他是来杀人的,没有将人全部留下,终究是有一点点遗憾。

“这样也不错了,”王艳艳笑吟吟地发话,然后又安慰他,“等你天仙了,再去杀他。”

“杀来杀去的,有些厌倦了,”陈太忠叹口气,“对了,咱们暂时不能去坪陵,还要在这儿再待一个月。”

坪陵就是吸血藤李家居住的地方,位于积州的西部。

王艳艳一听,就有点浑身不舒服,她真是日思夜想都想尽快得到复颜丸,不过主人既然这么说,她只能强行按下心中的渴望,“为什么?”

“不为什么,”陈太忠也不想多解释,“你接着藏好就行,我只是担心,没准郑家人在我身上动了什么手脚。”

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无知,他算是体会到这一点了,此次同郑家一战,虽然不无遗憾,他也算完成了既定的目标,然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则是这一战里发生的种种变数。

若非运气足够好,他选对了目标,而红尘天罗又可以克制郑家的功法,此番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那还真不好说。

没准会又折寿七八十年,才能逃得脱。

所以他要在这里多等些时日,他没发现对方在自己身上下印记,并不代表没有。

“小心一点也好,”王艳艳重重地点头,她是被下过精血印记的,“要不咱们躲到巨松去?桃枝镇还有姜家的宅院呢。”

“没必要,”陈太忠摇摇头,看一眼不远处湍流的河水,“好歹是在洄水边上,打不过,跳进河里也能逃脱……”

事实证明,他又一次地多虑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主仆二人的生活顺风顺水,除了两人之间隔着十来里地,距离远了点,就再没有什么不方便了。

在等待的时间里,陈太忠仔细地翻了翻这一战缴获的储物袋,收获……还真是不小。

其中,是以郑勇昌和郑海的储物袋最为丰富。

两人的储物袋里,有宝符九张,这算相当大的手笔了,还有极品灵石五块,上品灵石则是有两百多块,还有各种灵器和灵兵,丸药也不少。

而且,郑勇昌可谓一身是宝,也不知道郑家到底多么富有,此人身上的行头,最差也是灵器。

陈太忠对鉴宝这一套不太熟,不过他可以确定的是,郑勇昌那一双鞋,起码是中品灵器,踩在灵刀上都没事,而且对步法有加成效果。

搁在网游里,那就是加敏捷加防的鞋子,可以算是小极品了。

陈太忠自认,自己的步法还算拿得出手,穿上这双鞋子,也就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倒不如把鞋给了刀疤。

王艳艳一开始,对这双鞋很是排斥,一个女人家,穿男人的鞋,算怎么回事?不过她试了试之后,发现对自己的步法,增益极强。

她也练过聚气缩地的步法,但因为不是气修,灵气耗费极大,游仙时每次只能迈出两步,晋阶灵仙之后,也不过能迈个七八步。

而穿上这双鞋子,她居然能施展个十五六步。

多出这么几步,逃跑时没准就能多出一条性命来——于是她果断地收下了。

至于其他人的储物袋,就很是一般了,不过能再次收获一艘灵舟,也是不错了。

这艘灵舟,比陈太忠得自楚家的灵舟要大不少,楚家的灵舟可载五人,挤一挤也就是七八人,而郑家的灵舟,则可载十六人,挤一挤的话,三十个也能放得下。

用地球上的出行工具来形容,楚家的灵舟只是普通的小轿车,而郑家的灵舟,则是接近于中巴了。

“看来郑家为了对付我,还是下了不少功夫嘛,”陈太忠终于反应过来了,郑家不可能全是这么大的飞舟,只能说是他们对这次行动,有必得之心。

那么,郑勇昌一身豪华行头,也就有了解释……

一个月的时间,说快也很快,终于,在一天早上,他发话了,“好了,去坪陵。”

因为面具在青石城外出现过了,他的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