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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狂仙(陈风笑)-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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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先租一个月吧,”陈太忠也不是特别地介意。

三更求月票兼谈本书进展

狂仙写到现在,就应该新的剧情了,按说是要开新的分卷了。

不过上架之后,开新分卷,容易造成阅读障碍,就不分卷了,大家海涵。

这本书是风笑在仙侠的试水,想写一个热血的仙侠故事。

神兽既出,天下城池百不存一。

风笑拟定的计划,是两百多万字,不过编辑希望最少写三百万字。

狂仙能否成长为参天大树,取决于风笑的写作态度,更取决于大家的支持力度。

所以新作榜,对风笑和狂仙真的很重要。

今天又是三更,谁又看出新的月票了吗?

第一百五十九章听风镇(求月票)

一个月的时间,真的是飞快。

陈太忠住进来之后,就觉得自己不能宅在家里修炼了,既然打算在这里长待,街坊邻居的关系,还是要搞好一点。

用了三天的时间,他调整好了自己的生物钟,每天早上起个大早,去街上的早点摊子随便吃点,然后回家修炼,一直修炼到中午。

午餐是王艳艳做的,他吃过之后,修炼到傍晚,然后出去街上溜达,看到有人下棋或者聊天,他也凑着过去听一听,偶尔还插两句嘴。

很快,四周的街坊邻居就接受了他,甚至有几天晚上,他还跟街坊们在街上喝酒,有别人请的,也有他请的。

至于晚饭过后,那是雷打不动的修炼,一直修炼到次日凌晨,然后他或者会睡觉,或者会继续修炼到天亮。

这样的日子,闲散而舒适,陈太忠觉得修炼的进度虽然不是很快,但是好在心无旁骛,也不比静修慢到哪里去。

如此安逸的日子,不光是陈太忠觉得舒适,王艳艳也很喜欢,绝佳的修炼环境,心无旁骛的修炼条件,连日常的饮食,都是以灵兽肉为主。

这种条件下,刀疤很轻松地就冲到了九级巅峰,可以为晋阶灵仙做准备了。

搁在往日,这根本是她想都不敢想的,要知道,她晋阶九级游仙,也才刚到一年——一年时间,从游仙八级冲到灵仙一级……说出去谁信?

这种资质,就算搁到宗派弟子身上,那也是妥妥的宗门骄子。

但是修行上面的事情。没有道理可讲。王艳艳现在。修行的环境极好,不要说灵兽肉,各种天才地宝,她也能接触不少,只要她有需求,就能拿来用。

然而,欢乐的时间从来都不是很长。

这样的日子过了接近两个月,侯家人通知了。说这个院子我们不租了,你们搬走吧。

月租的院子,原本也就如此,主仆俩倒是没觉得意外,陈太忠就跟刀疤商量,“我觉得我也突破在即了,咱们再租院子……还是租到城外吧?”

不光刀疤有突破的迹象,他这做主人的也有了一丝感悟,觉得摸到了灵仙四级的门槛。

这也不奇怪,他冲灵三的时候。曾经是压了再压,差点都压不住了。

后来遭遇刘园林。气血为之一空,还损了寿数,后来补了气血,灵三冲上来了,但是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根本止都止不住,直接就奔着灵四去了。

这是什么原因?他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有这种感觉。

刀疤觉得她晋阶不慢了,但是跟陈太忠比……这有得比吗?

而陈太忠知道,这一番是灵仙初阶晋阶中阶,这个响动绝对小不了——他每一次晋阶的响动,都会远超旁人。

所以他也倾向于,在城外租一套院子——城里生活虽然舒适,但还是有点不方便。

“要不……咱们在城外买一套院子吧?”刀疤建议了,“旁边的听风镇就不错,如果你想长待的话。”

“伯知镇也不错的嘛,”陈太忠笑一笑,“不管怎么说,先去挂任务吧。”

伯知镇和听风镇,都是龙鳞城的附属小镇,这样的镇子,龙鳞城有三个——要不说富庶地方和贫穷的地方,就是不一样。

而这俩镇子,离龙鳞城都极近,搁在地球上的话,甚至可以用卫星城来形容。

任务挂上去两天,听风镇有人来接触了,来的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女灵仙,她是听风镇沈家的人,说沈家有一块地,足足有一个山头那么大小,希望能卖给两位游仙。

一个山头的大小?陈太忠实在想不出,这是怎样一种计量单位,想一想之后表示,“我们可以去看一看,不过话先说明白了……不买的话,可以租吗?”

“任务上说……‘如果真的好,价钱也不是问题’,”女灵仙愕然地看着他俩,然后眼睛一眯,很不高兴地发话,“这是戏弄我沈家?”

镇子上的家族,值得我戏弄?陈太忠听得撇一撇嘴,也懒得多说,“咱先看看地方再说,成不?”

青州确实比积州强很多,像龙鳞城这样的小城,原本是跟青石城一个级别的,但是实则不然,龙鳞城的城主,可是高阶灵仙。

而且这个高阶灵仙的城主,跟晨风堡的高阶灵仙城主还不一样,温曾亮在晨风堡可谓一手遮天,但是龙鳞城不行,这里不止一个高阶灵仙。

就连听风镇上的沈家,都有灵仙,估计还不止一个——否则不可能出面来谈买卖。

反正这女灵仙说话有点呛,对游仙有很理所当然的优越感,陈太忠也懒得理她,高阶修者对低阶的轻视是客观存在的,计较也计较不过来。

既然他选择了低调,使用敛气术,有些东西就要适应。

听风镇在城南十余里,山清水秀风景宜人,这镇子也是开放式的,院落极多,而且多是独门独户的小院,两条大道,贯穿了东西和南北,其他则是小街小巷。

一条小河自东向西,蜿蜒着横穿过小镇。

陈太忠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别的不说,只说那小街小巷的青石板路,就让他想到了地球界,想到了熟悉的江南水乡,“这里比伯知镇强很多啊。”

他来龙鳞城两个月了,也出城转悠过,伯知镇那里一个集散市场,商户较多,他去那里转悠过,不过除了荒兽肉,他没有什么看得上眼的东西。

“听风镇哪里是那种小地方能比的?”女灵仙不屑地哼一声,“那里又脏又乱,治安也远比这里差,小偷小摸的事很多,每个月都会死人。”

沈家的要卖的地,在镇子西边,果然是一个山头那么大小——根本就是个小山包,占地约有三百亩,里面有个五十亩大小的练武场,还有几排房子。

剩下的两百五十亩,因为山石众多,不利于耕种,所以长满了茂盛的树木,只有临河的十几亩土地,能种植灵谷之类的庄稼。

这里正是陈太忠理想的修炼场所,他来回看了一遍,微微颔首,“地方果然不错,如果卖的话,多少钱?”

“一百上灵,不二价,”女灵仙见他喜欢,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么多?”陈太忠惊讶地咂巴一下嘴巴——九级游仙就算真拿得出一百上灵,还得担心别人抢了,所以他的反应很正常。

“听风镇的永产,多吗?”女灵仙不屑地哼一声,“有山有水的永产。”

陈太忠摇摇头,这地方是很合他的心意,但是他在此地,最多待到灵仙九级,置什么永产,实在没必要,“若是租呢?”

“租的话,一年三块上灵,”沈家的女灵仙有意报个高价——租三十三年,这钱就够你买下这块地了。

陈太忠盘算一下,却也觉得划算,姜家桃枝镇的小院,五亩地一年八百灵,这里三百亩地,按六十倍算的话,六八四十八,得四万八千灵。

当然,姜家的小院比这里要精致得多,可是这里够大,陈某人寻求突破,还就是要找够大的地方。

于是他点点头,“行,就这么定了。”

女灵仙愣了,回过神来之后,才哼一声,“嘿……那办手续吧。”

“我想在这里挖个水池,”陈太忠指一指河边一块山石地,“养点鱼什么的……可以吗?”

“你是租户,怎么能随便动我家的结构?”女灵仙老大的不满意了。

不过三块上灵租出去这块地,也算一桩划算的买卖,她也不想因此撵走房客,最终还是点点头,“你自己动手吧……以后类似的需求,你得提前打招呼。”

签过租约之后,陈太忠摸出三百三十块中灵递给对方,女游仙郁闷地皱一皱眉头,没好气地发话,“都说是要上灵,你给我中灵,明年一定要给上灵了。”

“上灵我也没有多少,”陈太忠笑着回答,“我这可是提前一次交清一年的呢。”

女灵仙离开之后,陈太忠四下看一看,当下就开始着手改造小湖,山石什么的,对他这三级灵仙,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然而,没动了几下手,他就反应过来了——哥们儿才是九级游仙,不能整得速度太快,还是先收拾房子,修炼吧。

练武场旁边的房子,里面也有聚灵阵,不过只是高阶法阵的效果,放进去灵石,王艳艳倒还能用,他却只能用便携式的中阶灵阵修炼了。

第二天,主仆二人刚吃了早饭,就有人触动了山下的禁制。

这禁制只是一个摆设,就是通知有人来了,这么大的一个山包,根本没有围墙,随便哪里都能绕过禁制。

来的是沈家的两个高阶游仙,是监督那个小湖施工的——沈家允许租客施工,但是不能乱改,总要有个分寸才好。

这番小心还真对了,陈太忠也觉得有点哭笑不得。

接待这俩人的事,就交给刀疤了。

王艳艳表示,我们在这里也没什么熟人,正要去城里发任务,好挖掘这一片。

“若是价格合适,我沈家派人接了这活,”一个八级的游仙发话,“也不用你们操心,你们看可好?”

“家主人喜静,速度快的话,价格好说,”王艳艳淡淡地回答。

(过度章节,本来不便加更的,不过月票实在太少,只能加更了,都要月底了,这月没双倍啊,大家有月票,还是早点投了吧,我要啊~~~~)

第一百六十章高尚小区

这施工的活儿交给沈家,固然是方便了不少,但是变故也出来了。

原本沈家人交待,随便挖个小湖就行了,眼下是自家人干,就唯恐工程量小了。

他们认为,起码要挖个三十亩大小的湖,才比较匹配这一大块土地,而且既然有了湖,湖心要有个小岛,有岛,就得有拱桥通过去。

拱桥都有了,怎么还不得弄点亭子、假山啥的?

商量来商量去,陈太忠有点烦了,“你们商量吧,十天之内弄好就行……我先回城里侯宅修炼去了。”

侯宅那里是要退了,但时间还未到,还有四天,剩下的六天,他进了客栈修炼。

等陈太忠再次回来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不认识那块地方了,山坡上愣是整出来一块园林,有些工程还没完工,干活的有十几个,全是中阶和高阶游仙。

“怎么还没完工?”陈太忠有点不高兴,“我这一天的租金就是近百灵,损失怎么算啊?”

“算我们沈家的,”上次那个八级游仙笑眯眯地接话,“家族说了,除开施工日期不算,还多送你俩月白住……今天就收尾了。”

陈太忠看他一眼,很是有点无语,他又细看一下改造过的地方,除了景色宜人,有些地方也是用了点心思的,不少大型树木移栽了过来,通往小河的水渠边,也架设了闸门。

“灵石花在哪儿,哪儿好啊,”他点点头。心里也还算满意。“花了多少钱?”

刀疤用极低的声音回答。“不到点儿……不到点儿三百中灵。”

“三百……呃,中灵?”陈太忠翻个白眼,他是不怎么在乎灵石,但是总不能让人当成冤大头,“快赶上一年的房租了,你们怎么不去抢钱?”

“客人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八级游仙脸一沉,认真地解释。“你要求的是快,最多时候,我沈家有三十个修者在干活,就这都差点没完工。”

“我让你们搞这么大了吗?”陈太忠气得笑了,“你们也真是……算算,算我倒霉,干完赶紧走人。”

“您需要加围墙的话,记得跟我们说一声,”这位笑眯眯地回答,也不着恼。“这么好的风景,肯定要有不少闲人过来游玩。”

“我只是租客。不是你沈家的女婿,”陈太忠没好气地哼一声,“你挣钱还没个够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沈家人干完了活儿,找王艳艳结算之后走人,刀疤这才找到主人解释,“他们干得确实挺用心的,也挺卖力,不过……他们左建议一点,右建议一点,这价钱就上去了。”

“好歹也是有灵仙的家族,至于混得这么惨吗?”陈太忠皱着眉头发问,他毁了梁家庄,搜刮储物袋,还搜刮出了六、七十枚上灵。

“家大了,拖累也就大,资源不可能是无限的,”刀疤很认真地回答,“总有人灵石不够,而咱们这一单,对他们来说是外财,不挣白不争。”

她还特意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大把花灵石,“沈家知道,咱们有实力买普通院子,肯定猜到咱们身上有点钱,咱们花钱痛快点,总是能少点事。”

“咱差这点钱吗?”陈太忠很随意地摆一下手,他现在手上的灵石,真的不要太多,刀疤如此解释一番,他就不会放在心上了——没有解释的话,他肯定会有点不舒服。

下一刻,他才反应过来另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以前,挺不舍得花灵石,现在也变得大气了?”

“你喜欢幽静嘛,”王艳艳一指远处,“你看?”

“青石板路?”陈太忠眼睛一眯,看到在林木间铺设的青石板路,他就是一怔,“我没跟你说……我喜欢这个吧?”

“我知道你喜欢,”王艳艳的表情藏在面纱后,看不分明,但是从她的眼中,能看出她得意的目光,“对不对?”

陈太忠哼一声,他不喜欢她这种目光,于是岔开了话题,“看来这些家族子弟,也未必有散修们看的那么光鲜。”

“为了家族扩张,拼命生,有了子弟,又拼命压榨散修,”王艳艳提起这个,情绪就很激动,“他们不光鲜,不是自找的吗?”

“好了,该做饭了,”陈太忠摆一摆手,脑子里想的却是,其实这个小水池,周边邻居们来玩,其实也是不打紧的。

他很渴望融入当地的圈子,做个跟大家差不多的正常人,然后安安心心地修炼,等修炼到灵仙高阶,就可以离开这里,去旺泉城发展了……

听风镇的生活,是闲适而慵懒的,搁在地球上,大约是高尚住宅小区和城中村的结合体。

高尚住宅小区,说的是住的人都有一定的家底儿,不怎么差钱,而说像城中村,则是邻居之间交往很频繁,不像普通高档小区,一到了晚上,小区里连个人影都没有。

大约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周边的邻居,就都跟这两个新房客熟悉了。

陈太忠每天早晨和傍晚,必然会出去溜达一趟。

从表面看去,他是九级游仙,虽然不是灵仙,也是游仙里顶尖的存在,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晋阶灵仙,是所谓的潜力股。

而且他有意交好别人,旁人对这个高大的年轻人,也就有了一些印象。

正经是刀疤,最近苦练探查术和敛气术,出门的时间不多,她已经发现了探查术的好处,而且敛气术——其实也是很实用的。

这么说吧,她若是个四级游仙,肯定不可能有灵仙去找她麻烦。

对灵仙来说,找这种人的麻烦,跌份儿不跌份儿的先别说,就算找麻烦成功,耗费的那些时间,根本不是收获能弥补得了的——四级游仙身上,能有什么让灵仙看上眼的东西?

而灵仙以下,谁要找她麻烦,她抬手就收拾了。

除了在修习这两门术法,她还在酝酿晋阶,这晋阶可能花去十年八年,也可能就是一年两年的事情,她要认真对待的。

再有就是,她圈了一块十亩大小的地,放养三只风翅兽的幼兽。

风翅兽是杂食性灵兽,什么都吃,不过光有灵谷,没有血食是不行的,而三个小家伙又正是嗷嗷待哺的时候,食量惊人。

十亩地里,有一百多平米是石窟,就是风翅兽的房间,三个小家伙平常就呆在里面,只有出来遛弯的时候,才能在这十亩地里疯跑。

灵兽这东西,就不可能圈养,总得给它们一个放风的空间,这也亏得刀疤是驭兽门出身,再换个人来,十亩地哪里够?

起码要百十亩地,才能让中阶灵兽的幼兽尽情地玩耍。

陈太忠主仆都知道,家里有风翅兽,是不能让别人知晓的,游仙饲养灵兽,还是中阶的这种,传出去……这真不会是一般的麻烦。

除此之外,王艳艳还要负责主人的起居,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出门?

陈太忠却是其乐融融,他最近才在沈家招了两个人,负责种那十几亩地,顺便在这一块山头巡视,严防宵小潜入——其实这块地里没啥可偷的东西,他是防人打扰。

这一天傍晚,他又出去转悠,几个邻居见他来了,就笑着点头,“小陈这是又出来了?生活很规律嘛。”

“哪儿啊,又没灵石了,”陈太忠笑着回答,摸出一个储物袋来,“超大储物袋,祖传的……只要一千八百灵,最后一次机会啊。”

“你都最后好几回了,谁稀罕啊,”有人笑着回答。

“你们就是一帮不识货的,”陈太忠伪作不满意地哼一声。

他手上的赃物,是极多的,他通过各种渠道售卖了不少,手上还有不少,甚至大容量的储物袋,都还有二十几个。

但是他既然要在听风镇生活下去,就不能拿出太令人生疑的东西,他若是一下拿出二十几个储物袋来卖,估计旁人就哈哈一笑,“今天天气不错哈”,然后转身走开。

再然后,估计他在镇子上就臭大街了。

所以他拿这个小储物袋出来卖,只是个噱头,住在这里的,都有点身家,他又卖得贵,大家不是特别稀罕。

“你就装穷吧,”一个干巴瘦的老头干笑一声,“租得起沈家的院子住,也叫没灵石?”

“对了,你那里风景不错呢,”又一个闲汉发话,“闲来没事,去你的湖那儿坐一坐,不打紧吧?”

这闲汉叫宁树风,巅峰九级的游仙,在一家半官方的镖局讨生活,既有出去走镖的时候,偶尔也接一些任务,修为在那里摆着,收入不菲。

不过他已经是游仙巅峰,冲击灵仙这是要看运气的,所以他平日不怎么修炼,是镇子上典型的游手好闲的人物,为人相当热情。

宁树风家里有一子一女,因为是小门小户,子女时常在街上疯跑着玩,对于沈家新搞的这个小湖,早就想去看看了。

“想去就去吧,”陈太忠笑着回答,“只在小湖那里玩,别去练武场,天黑之前出来就行。”

“那可是沈家的地方,”干巴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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