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经年,花未开-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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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我想要的生活了,我很满足。”
“是么,你满足了,可是我不满足。”严雨做出一个非常夸张的哀怨的表情,把艾默的手拉到唇边,牙齿隔着嘴唇一根一根轻咬她的手指。呼吸喷在艾默的手背上,像羽毛扫过一样,痒痒的。
艾默轻笑着把手收回来,严雨跟着追过去,坐在艾默身边,“真不该让你接了这个工作。”
“我都说过接了项目总监的工作,基本上就等于前方道路再无空闲抬头看天,你还把我往外推。”艾默学着严雨的语气,“才华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你不应该埋没它。切……”
严雨给自己倒了一杯清酒,一口灌进肚子里,“后悔啊,悔得肠子都青了。要不咱不干了,回家,我养你。又不是养不起。”
“我知道你养得起。看在书恒的情分上,我暂时也不好离开。”
“那咱们就赶紧启动造人计划,你怀孕了他们不能不允许你放产假吧。”
艾默没有回答,服务生敲门,把在外面烤好的肉送进来,艾默看着盘子里浇上烤肉酱的肉片,美味多汁,让人看了食指大动。
和这烤肉似的,表面风光无限,背地里备受煎熬,她问自己,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吧。
8月17日:Ying媚,男人的专一
萧颖屡次打来电话叫艾默去店里坐坐,都被她以工作忙碌婉拒。后来萧颖可能以为艾默还在在意那天发生的事情,怕睹物思人,睹人思事,便不再强求她,只是偶尔打来电话闲聊,或者偶尔中午一起出去吃个饭。
这天,萧颖打电话来,说要在Ying媚给她自己办生日派队,让艾默一定要携伴出席。艾默也觉得自己一直推下去不太好意思,而且带着严雨一起去看看,也省了他的诸多唠叨。她看看自己的Schedule,那天刚好在项目结束的空闲时期,欣然答应。对自己这个救命恩人,她还是心存感激地。
艾默前一天去买了一幅吊坠的耳环做生日礼物。严雨却突然得知那天晚上有应酬不能同艾默一起前去。不得已,在征求了严雨同意之后,艾默叫了于书恒一同前往。萧颖见到艾默非常的开心,接过礼物之后,拉着她就是一个熊抱。艾默看了看,来的人很多,却大多都是女人,成双成对的。她很怕书恒一个大男人在里面不自在。不过她很快发现自己多虑了,书恒在女人堆里似乎比自己还如鱼得水,还找到了很多认识的朋友。想想也是,都是志同道合之人。
萧颖拉着落了单的艾默到角落,神秘兮兮的问她,“那是你的男朋友么?刚才我朋友说,他似乎是弯的耶。”
艾默笑看着不远处在人群里嘻哈说笑的书恒,摇摇头,“他不是我男朋友。我老公今天有事来不了,我就拉了他来救场。还不都是你吓唬我,说如果没有伴儿就让我在门口戳着当门童。”
萧颖似乎很好奇,趴过来问,“你结婚了啊。真没看出来。”
艾默抿了口酒,装模作样的叹道,“都快十年了,我老咯……”
“十年?”萧颖一愣,“你们认识多久了啊?初恋?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艾默侧头算计着,“怎么也有十几年了吧,在大学里认识的。”
萧颖突然沉默,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
“嗯?没事。真好,可以持续这么长时间的感情,让人嫉妒啊。他对你一定很好吧。”
艾默勾起嘴角,笑容很淡然,透着幸福的味道,“他人很好。”
“噢。”
不知为何萧颖突然没有了聊天的兴致,好在她的朋友过来把她拉走了,否则艾默真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艾默和萧颖在一起,大部分时间都是萧颖在讲话,艾默想,可能因为萧颖是个有点儿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只在乎自己想要聊什么。如果萧颖停下来,艾默就找不到可以继续的话头。因为萧颖会完全不想要投入进去。
艾默估计自己可能勾起了萧颖的某些情绪。在一个爱情不顺利的女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婚姻似乎不是个聪明的做法。艾默觉得自己可能在不经意间,扰乱了朋友生日的好心情。
书恒蹭了过来,原本穿戴整齐的衣服现在衣领已经不知道被谁扒开,敞开露出里面肌肉结实的胸膛,颓废而又性感。
“天哪,这群女人真是……”书恒走过来,端起艾默的酒就灌了一口。十二年的Chivas Regal威士忌,虽说不是顶贵,但让他这样当水喝,还真是暴殄天物。
“呵呵,没想到你这么受欢迎。你怎么会只喜欢男人,真是可惜了,否则多少女人排队等着你糟踏呢。”
“你这话说的。”书恒拨乱了自己的头发,冲艾默做了个放电的动作,“排队等着我糟蹋的男人也不少哈。”
艾默假吐了两口,两人相对哈哈大笑。
“怎么样,新工作还顺利吧,我看你第一个项目做的不错,还受到上边儿表扬了。”
“只是个小项目,上边儿就是想给我俩甜枣,好继续压榨蹂躏我们。”
“比在学校做讲师好多了吧。”
“是好,好到我都没空回家陪相公了。”
书恒俯身过来,“你和严雨没事了吧。上次他对你讲的那话,也太伤人了,我恨不得揍他一顿。”
“我俩现在挺好的,都过去了。”
“那就好。那小子如果敢对你不好,我立马把你抢过来。”
艾默送到嘴边的酒杯顿了一下。
书恒用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倾身过来看着艾默,嘴里啧啧两声,很可惜的样子,“如果你是男人,我说不定真的会爱上你。”
“开什么玩笑,我很庆幸自己是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看上你还成罪过了。”
“我可不敢跟你,走到哪里都招蜂引蝶的,我还要整天提心吊胆你被人抢了去。”
“那倒是。不过严雨的条件也不错啊。面嫩,看起来年轻,好像才二十来岁的样子。有样貌,有身段儿,有地位,又有钱,虽然脾气有点儿……还不辨是非……但他绝对算的上是小女生们追崇的那种极品男人,我看他公司上下年轻女孩子不少,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担心他被人抢了去。”
艾默沉默了一会儿,撇撇嘴,“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给我的感觉……很稳定。”
“你还是别那么自信比较好。男人啊,都是见异思迁的。尤其是成功的男人,拥有勾搭女人的本钱。以前流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现在流行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送上门儿来的,干吗不要。打从20岁开始,到入土那一刻为止,男人喜欢的女人就十分专一……那就是18到24岁年轻漂亮身材好的女人。”
“你是男人么,又这么了解啊。”
“操,我怎么不是男人了啊。”
“我怎么都没见过你专一的喜欢18到24岁年轻漂亮身材好的女人啊。罕见你这种八婆男人,恨不得我家那个出轨了你才开心,成心破坏人家家庭团结。”
“谁说我不专一,我向来喜欢18到24岁年轻漂亮身材好的男人。真是,你好心当成驴肝肺,我就是提醒提醒你。”
“谢谢你的提醒,于大妈。”
“你……看来我今天有必要为了证明我的男性雄风吃点儿亏……”
“好啦好啦,我信啦,不要闹了,我怕长针眼……”
萧颖的朋友来的太多,她一直也没抽出时间来和艾默说话。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艾默也不想多坐,匆匆告别。回到家,看见门厅里歪着的一双皮鞋,ωwω_∪МDtxt_còМ=》提供ūМd/tΧt电子书下載严雨居然已经回家。
“雨,你不是说今天有应酬么?怎么这么早回来?”艾默一边儿脱鞋,一边儿问。
“严总身体不太舒服,提前退席了。”是个女人的声音。
艾默这才发现客厅沙发里站起来一个女人,穿着一身妥帖的职业套装,长发披散在肩头,有些零乱。艾默似乎见过她,严雨的秘书,叫……
严雨靠在沙发上,手里握着一杯水,脸色有些发白。艾默忙坐过去,摸摸他的脸,很是担心,“雨,怎么了?”
“没事,就是胃不太舒服。”
“那用不用去医院?”
“没事,吃两片儿药就好了。”
“真是的,酒又喝多了吧。来,惜惜。明天乖乖给我去医院检查检查。”
严雨略坐起身子,对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的女人说,“Evelyn,太晚了,你先回家吧,谢谢你送我回来。”
艾默送Evelyn出门,这个模样文秀气质出众的女人走到门口停住,回头冲靠在沙发上的严雨毕恭毕敬地说,“严总,您明天上午的事情不是很重要,我可以帮您调开。您还是听嫂子的话,去医院看看吧。”
不知道是不是书恒的话起了莫名的化学作用,艾默似乎感觉到Evelyn看着严雨的眼神中带着一点儿恋恋不舍。
艾默和Evelyn颇为礼貌的互道感谢后告别。电梯门关了起来,艾默歪着头想想,自己的老公的确是很优秀,应该真的有不少仰慕者,为什么自己就从来没有注意过呢。
8月18日:晚安,北京
经年走进宾馆的房间,把自己扔进床里。晚上吃饭的时候酒喝多了,头晕晕乎乎的,看着天花板上的灯都在摇晃。
淡紫暗花的墙纸有一个角翘了起来,经年总觉得有什么躲在那后面窥视着他。空调的出风口掉了一条,绑在上面的红色塑料绳无助的颤抖着,像是要逃跑却挣脱不掉的奴隶。他抓过床头的遥控器,想要把风调凉一点儿,但不知道是空调坏掉了,还是遥控器被人为定了程序。风吹过来,弱得像中国男足的射门一样不靠谱。
他觉得憋闷,伸手把领子扯开。一时间他还不习惯自己这样西装笔挺的样子,身体似乎不是自己的了,举手投足,都在装模作样。
这套人模狗样的衣服是离开前的那个周末刘艺陪他去买的。在商场里转了一大圈儿,好不容易找到一身看得过去的。他的身材似乎很难买到合适的成衣,不是裤子短一截儿,就是袖子绷在身上。他都觉得奇怪,中国男人什么时候都那么秀蜜了。
经年翻了个身,呼吸间是床单上消毒水的味道。身体很累,头很晕,却丝毫没有睡意。他发现自己有点儿认床。
已经过了提供热水的时间,经年用冷水洗了把脸,头脑略清醒了些。镜子里映着自己的脸,眼中有血丝,眼角有刚刚长出来的鱼尾纹,眉心是已经抹不平的沟壑,带着习惯了严肃而显得不易接近的表情。他觉得这不是衰老的表现,这是男人成熟的性感。镜子里的男人嘴角自嘲的勾起,还真是自恋啊。男人成熟的性感,也要搭配上奢侈到针脚的行头,黝黑铮亮的大头车,动辄多少多少亿的身价才撑头啊。
经年靠在床头,点了一根烟,从窗帘的缝隙看外面的路灯。不是什么高级的宾馆,看不到多美的夜景。一盏又一盏昏黄的路灯,沿着道路的走向延伸下去,通向他所不了解的某处。
他坐起身,伸手把窗子推开,生锈的合页发出刺耳的声响。闷热的空气冲进来,让人有一时的憋气。已经八月了。她回来两个月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隐约的音乐,一个低沉的男声,唱着有点儿走调的《一生守候》。
等待着你
等待你轻轻拉我的手
陪着我长长的路慢慢走
一直到天长地久
等待着你
等待你紧紧拥抱着我
告诉我你的心里只有我
除了我别无选择
那个男人的歌声是在不敢恭维,丝丝缕缕钻进耳朵里,让人很不舒服。经年听见自己也哼起歌来,“晚安北京,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晚安北京,晚安所有孤独的人们……”似乎并不比那个男人的歌声更好。缺少了音乐伴奏,干巴巴的。但是却成功的让耳朵屏蔽了那句“……告诉我你的未来属于我,除了我别无所求,你知道这一生,我只为你执着……”
“……我沉得越来越有些疲倦,听着隔壁提琴的抽泣,喝着世事煮沸的肉汤,越来越有些疲倦……”
经年哼着歌,把烟深深地吸进肺里,莫名的有些亢奋,就像是回到了和一群哥们儿半夜在大马路上唱着《晚安,北京》的那些个日子。
总有一些歌在你的脑海里深深驻扎,像一支生命力顽强的植物。在你的记忆力慢慢退却,有时候连领导的电话也记不清楚的时候,你却记得每一句歌词。当你将它连根拔起,那些紧密粘连在根须上的记忆和感触就会蜂拥而至。他闭上耳朵,隔绝那个男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声地唱,“……我曾在许多的夜晚失眠,倒在城市梦幻的空间,倒在自我虚设的洞里,倒在疯狂的边缘失眠……”
“神经病啊,大半夜抽风,*(%*#(*&;#……”
经年把窗子关起,大笑着躺回床上。他发现自己一到北京整个人的心情就有点儿颓废,有点儿神经,有点儿不正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空太昏暗,空气太污浊,人群太熙攘。
每个城市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既定的印象。他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个城市中怀抱着和他类似的心情。
这个城市和其它的城市都不同。每天都在变化的脸,遮不住留在城市灵魂中的沧海桑田。躲在玻璃幕墙和奇形怪状莫名其妙的建筑之后,有着慢慢消逝的故去。道路,一环又一环禁锢在无形灵魂之上,它的胸怀,它的沉稳与庄严,它的保守与自大,矛盾而自然的并存着。它有一股奇妙的力量,一种莫名的磁场,和每个人的灵魂相互作用。
或许是因为自己背井离乡,这不是个属于他的地盘。他只是一个过客,背着自己的行囊,隐身于来往的人群之间。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所以他反而可以卸下诸多武装,让自己的情绪如手中烟雾慢慢扩散在空气里。没有人看得懂,只有自己。没有人听得到,只有自己。如尼古丁吸入胸肺,沾粘在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一点点融进血液,分散到身体每一个细胞之中。
酒精抹去他意识中让人心烦的点点滴滴,在这一刻,他放任自己,不去想生活中诸多不如意,只是任凭各种思绪和记忆闯进脑海,然后又悠悠然离去。
“我来了。”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喃喃的说,孤独的声音在窄小的空间内回荡。他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8月18日:北京,北京
艾默瞪大了眼睛看着天花板,激情退却,身上有点儿冷,小肚子一抽一抽的痉挛着。不知道严雨是真难受还是假难受,Evelyn一走,他就把她拎进了房里,不由分说扒干抹净就埋了进去。憋了许久的欲望仿佛是个不懂得把持的毛头小子,横冲直撞。
艾默侧过头去,长发上还带着从Ying媚那里沾染来的烟酒气息。她皱着眉头把赤裸的胸口趴伏的脑袋推开,严雨闭着眼睛不满的动了动,搂着艾默腰身的手臂箍紧了些,用嘴叼住头头,说什么也不放开。
“我要去洗澡,身上臭死了。”
“不臭不臭,你身上什么味道都是香的。”严雨口吃不清,说什么也不放手,像个固执的孩子。
“起开了,噢,乖。”既然是孩子,就要用哄的,艾默坚持要把他推开。严雨愤愤然用牙齿在头头上对锉两下,放开她,翻个身继续睡去。
艾默走进浴室,放了热水,将自己沉进浴缸。水温有点儿烫,视野让水蒸气熏得雾蒙蒙的,皮肤吸收着热力,肌肉骨骼缓缓舒展,舒坦的无以复加。
严雨似乎一直是个没有长大的男孩子,无论从外表,还是内心,抑或者是欲望,都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样子。无论在人前威风八面还是无比专业的样子,在家就恢复了本来面貌。连他的大男子主义都有着孩子的固执和任性,偶尔撒娇的样子总是能成功的激发艾默内心的母爱。
艾默在思考,为什么和严雨在一起她会一直觉得很踏实。因为她相信他,就像一个母亲相信自己的孩子。也许她错了,连孩子长大了都会开始有些事情瞒着母亲,何况是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只是他抓着困着,掖着藏着的把持着艾默不愿与人分享,只是他喜欢一遍一遍在她耳边说,“我爱你“,“你是我的“,他表现出来的占有欲让她觉得她是他的唯一。孩子不是只有一件心爱的玩具,而男人也不一定只有一个心爱的女人。似乎自古就是这样。
艾默抿着嘴笑笑,摇了摇头。真是要命,原来不信任这件事是会传染的。人总是耳朵根子软,别人说一句什么,就开始动摇,开始怀疑,开始忐忑不安。今天不过是Evelyn送严雨回来而已。他们总不能冒着危险在自己的床上干苟且之事。如果真的有什么,也应该选在宾馆甚至办公室之类的地方,躲得自己远远的,定然不会在自己面前这样坦荡荡的出现。男人回来了,总比在外面晃荡要好。自己何必胡思乱想,莫名添些烦恼。
她起身洗了头发,冲干净身体,裹着浴巾走出来。严雨躺在床上,听声音已经睡熟。他难得能这样快进入梦乡,她不想吵醒他,转身去了另一间卧室。
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艾默发现自己居然失眠了,真是千年不遇的事。忙碌了这一阵子,交了报告,做了presentation,心就一下子空了。感觉像是学生时期经历了一次让人焦头烂额的考试,考完了之后,脑子里什么也没有留下,一股脑全还给了老师。精神已经习惯了依靠忙碌,这一暂停,没着没落的。
她很想抽支烟,但是她的烟盒和打火机都在包里,而包在严雨睡觉的床头。她起身拉开厚重的窗帘,打开窗子,空气闷热,似乎在憋一场雨。她用力呼吸着夜晚的空气,想要感受烟雾迷漫胸肺的感觉。但是无用,空气温热,混着白日间汽车尾气,附近餐馆的炊烟,建筑工地的沥青味道,但是她的心脏感受不到。
窗外夜色朦胧,路灯一长串珠子一样延伸,远处的马路上有夜行的车经过,在她的视网膜上留下长长的亮痕。北京在她的脚下沉睡,一盏又一盏的灯混在一起,不知道都属于谁。
她将要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在这里欢笑,在这里哭泣,在这里活着,也在这死去。她想起了这似乎是汪峰的一首歌。
十多年前,他的一封信,将鲍家街43号介绍给她。十年前,她让书恒寄来他们的第一盘专辑。她听着这个男人的歌,想象着大洋彼岸的他也在听。她用这平凡无奇的一件事,维持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心理暗示,没有任何意义。也许他早就已经忘记了他和她提过这个人的歌,但是她还记得。从《晚安,北京》到《长安街上》,《北京,北京》,她曾经想象着,她与他,有一天,会在这个城市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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