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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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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却是个挑着一担梨子的老妇人,马车即刻到了近前,她被吓得僵住了。眼见着马车就要从她的车上驶过去,忽然有人到了她的身边,伸掌往马的脑袋上推去,马儿被推的嘶声叫着,人立而起,这人将老妇人趁机扯到一边儿,却因为马车失去平衡,随着一声尖叫,从里头滚出一团金黄色的人儿来。
    为什么说她是金黄色的呢?因为她头上有许多金子做的钗,脖子上和手腕上有许金子做成的项链和手串,甚至连衣服鞋子上都是布满金线和金饰,可能因为金子太重了,她好半天都爬不起来,惹得众人笑了起来。
    好不容易爬起来,众人也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只见皮肤白暂,小嘴儿嘟嘟的若含珠,一双眼睛黑黝黝水灵灵的,真是个好看的姑娘,就是满脸的刁蛮之意,发现周围的人在嘲笑她,她娇喝一声,“来人呀,把这些贱民都给本郡主抓起来!”
    安歌一时有些疑惑,这位哪位郡主呀?她虽然在安阳生活了三年多,却不认得这位郡主,关键是她还这么大的谱儿。
    因为她的命令,立刻有一队官兵走过来,就要抓众人。
    这时有人道:“是郡主有错在先,为何要抓无辜之人?”
    这位郡主看向说话之人,只见他的身边还站着之前挡道的那个老妇人,知道刚才阻马上前的人定是他,这时她叉着腰走到他的面前,仰起下巴道:“你是谁?你居然敢害本郡主出糗,你不想要命了?”
    “在下况离。”男子微微施礼,不卑不亢。
    “况离,这名字怎么觉得有点熟……”郡主露出思考的神情。
    而旁边的安歌,自老妇人被救,就看清救人者乃是况离,没想到刚来安阳就见到了他。
    若是从前,她肯定忍不住走出去相认,现在经过了妃子墓事件,她只是默默地在旁边沉默着,老老实实地当一个看客。
    这时,又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
    人还未下车,车里就传出一个女子娇媚的声音,“妹妹,这位况离先生可是皇上最器重的风水师,你莫要对他无礼。”
    随着说话声,车上走下来一个相貌美丽,下巴尖削,颇有妩媚气质的女子,她同样穿着华贵,却没有像之前的小郡主那样,好像将家里所有的金子都穿在身上了的模样。
    见到她,之前的小郡主忙迎了上去,“姐姐!”
    这位“姐姐”,安歌却是认得的,她是何嬛之。
    她的父亲何宴前些年是湖广总督,后来调回京里当了御使大人,据说为人刚正不阿,却是头脑清晰,刚刚上任就办了不少大案,在民间很有声望。后来曹煜登基上位,为了拉拢这位御使大人,就给他封了候,再后来,又给他的两个女儿都特列封为郡主,而他的儿子何子渊,亦成为曹煜很好的朋友,如今乃是骠骑少将。
    这何嬛之正是何宴的大女儿,当时她被封为郡主的时候,安歌已经被关进了深宫之中软禁起来。不过二人在那之前就有数面之缘,是以认得。
    而这位小郡主,莫非就是何宴的二女儿何佟之了?
    “佟之,出门时爹爹对你叮嘱了什么?”
    何嬛之对于这刁蛮女的称呼应证了安歌的猜测。
    安歌倒又想起一个传闻,这位何佟之据说自小被家里人宠爱有加,十三岁之前就没有出过何家大宅的门,却早已经因其美貌而在安阳有不小的名气,今年约莫十四岁,没想到今日能够见庐山真面相。
    果然极精致漂亮,却也只是小巧佳人罢了,与安歌心目中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还是有段距离的。
    因为何嬛之的责问,何佟之略微收敛了嚣张的气焰,却依旧不服气地说:“可是他居然打我的马,害我从车上滚了下来。你看我精心准备的妆容,都乱了,一会儿上了台,必要比不过那位谢芊芊!”
    可不是,她精心准备的装容,此时虽然没有被完全破坏,可是全身披挂黄金,又金钗歪斜散乱的模样,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花魁大赛联系起来。
    何嬛之道:“这还不是因为你打扮的时间太久耽误了时间?也怪不到别人的头上。”
    说着,微笑地来到况离的面前,先给况离身边那位老妇人掬了一躬,“舍妹不懂事,还请您原谅一次。”



☆、她已经不是她了(二更)
    老妇人如何敢受千金大小姐的一拜,连忙道:“没事没事,我没事。”
    何嬛之又向况离道:“况先生好功夫,不过这次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我妹妹佟之之前很少出门,因此少学了规矩,还请况先生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放在心上。”
    况离倒是有礼地给何嬛之也微微回掬,道:“严重了。”
    “况先生也是去百福楼吗?”
    “正是。玛”
    “那不如一起过去吧。”何嬛之盛情道。
    “好。澉”
    见二人达成一致,何佟之无奈地跺了跺脚,上了车,向马车夫大喊道:“还不赶紧走啊!”
    安歌牵着温朗月的手,跟在何嬛之的马车后面,温朗月刚想说话,安歌连忙嘘了声。
    经过刚才那一闹,此时人群已经主动让开了道儿,二人跟在他们的马车后面,果然顺利到达花魁大赛现场。
    安歌带着温朗月混入人群,况离等人自始至终并没有发现安歌的存在。
    这时候离高台已经很近,抬头就能看到台子布置的很华丽,淡紫色的幕布和铺了地毯的台面,已经有些女子大胆走到高台之上。
    这些女子中,倒还未出现特别漂亮的。
    温朗月笑道:“安歌,你说我能去参加花魁大赛吗?”
    “你想参加啊?”
    温朗月点点头,又摇摇头,“从小的时候,我爹就说我不像个女孩子,真正的女孩子不该像男孩子一样打打杀杀,抛头露面的。我……”
    “你若想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得准备万两黄金。”
    见她满面茫然,安歌淡然地道出百福楼的来历。
    “其实,百福楼听名字是很普通的,但是背后的主人并不普通,乃是当朝天子的表哥谢流云,多年前先皇在世时,就被晋为逍遥候,虽然是候爷却并不在京办事,这百福楼就是他经营了快十五年的产业,从经营的第一年起,就举办了头一届的花魁大赛,那一年,花魁是司徒兰。”
    “司徒兰?为什么感觉上这个名字有点熟呢?”温朗月道。
    “就是后来的兰妃。”
    温朗月大吃一惊,“就是那个闹出很轰动的事情的兰妃?”
    “嘘——”
    安歌压低了声音,“此处人太多了,不宜在此地讨论这件事。”
    温朗月点点头,听得安歌继续说:“从那时候起,百福楼的花魁大赛就不是普通女子可以参加的,要么必须得是享有盛名的真正的大美女,要么就是达官贵人家里的贵女及大商贾的千金小姐、有名气的才女,甚至是郡主、公主……”
    温朗月叹道:“没想到百福楼的花魁大赛规格如此之高。”
    安歌接着说:“选花魁的精要也并非是在一个‘选’字上,当然如果成为花魁是最好的,如果成不了,也可以在高台上尽显自己的风彩,谁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司徒兰呢?
    是以,参加花魁大赛的资格也早已经明码标价,拿来出~售,有那原本没有资格参加的,却又想借高台一展美貌,从而改变命运的家族和女子来说,便多了一个机会,只是这样的一个参赛资格,须得万金才能获得。”
    安歌忽然想到了谢流云,看今年这阵仗,这位逍遥候今年又赚大钱了。
    温朗月听闻,有些沮丧地说:“这样的话,我是没有办法参与了。”
    安歌意味深长地道:“或许等到你可以参与的时候,你又不想参与了,今年且看看热闹吧,反正再过三年,又会如此折腾一次。”想来那谢流云是绝不会放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的,说不定将来一年举办一次也未可知。
    她的目光往百福楼的露天阳台上看去,果然那里已经也坐满了人,八王爷曹煣此时正在座,目光依旧在人群中搜索,似乎还在找那位戴花的伶儿姑娘,发现他似乎往她们这个方向看来,她连忙低了头。
    过了片刻再往阳台上看去,只见格局又有变化,曹煣旁边的台子上坐了一个身着深色锦衣的冷峻男子,漠然地看着楼下拥挤的景象。
    安歌的心不由咚地一跳,此人正是齐王曹炟。
    见他平安归来,她一直提着的心莫名放下。
    除了两位尊贵的王爷,还有些女眷也被安排在那里,刚刚到场的何嬛之也上了楼,正向两位王爷请安,两位王爷都是微微点头。伙计大概安排了比较中间的台子给她,何嬛之却摇摇头,主动坐到右侧比较靠边的台子上。
    而那位何佟之就到了曹煣跟前套近乎,嘻笑着不知道说着什么,曹煣也笑着,扶了扶她发上歪斜的钗。
    何佟之露出有些羞涩的情态,大概想起还要精心再修饰打扮一下,匆匆地离开了阳台。
    而阳台之下,从高台的左侧缓缓走上来一个人,此人唇有微须,身材修长,气质儒雅,一袭流云褂,一把黑白扇,行动间真个有如天边流云,充满魅力。
    正是许久未见的谢流云。
    安歌唇边的微笑,就这么渐渐地淡去。
    记得当初她被送入深宫时,犹记得要来见谢流云一面,当时的谢流云神色略微尴尬,再不是以前挥洒自如的样子。她还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何如此?他回答说,只怕这一分别,要好久不见。
    安歌觉得他说的不对,她只是入宫,又不是去做牢,随时都可以出来,为何要可能好久不见?
    后来的后来,她终于明白了,谢流云自她被送入深宫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是再没有机会出来了。
    可是他并没有阻拦她,甚至没有提醒她,他亲眼看着她被送入深宫,还一口一个好妹妹的叫着。
    他曾经明明说过,若好妹妹有难,为兄第一个出面替她摆平。
    原来,都只是他随便说说吧?
    安歌想到这里,眸子里的受伤已经难以掩饰,若不是经历了那个雨夜,她依旧会傻傻的,想信所有人说过的话。还自以为自己很重要,其实,他们所有人,早就已经抛弃了她,忘记了她!
    温朗月见安歌神色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安歌摇摇头,眸子里的水雾一闪而没,“没事,只是觉得,觉得好热闹,呵呵,真的好热闹……”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熙熙融融中,独占高处俯瞰全场。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红绿繁华中,被众人所仰望。
    如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似乎都没有变,而她,却已经不是沈婥了。
    ……
    谢流云到了台上,其实也只是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花魁大赛于今晚正式开始!
    引得台下百姓一阵欢呼。
    为什么是晚上?而不是白天?历届百福楼花魁大赛都是在晚上举行,为什么?安歌曾经这样疑惑地问过谢流云,谢流云说,因为在晚上这样朦胧又华丽又摇曳的灯火中,才能将女子显出更非凡的美。
    普通的女子变成美貌的女子,美貌的女子变成绝色美人,绝色美人变成倾国倾城的仙子……
    他果然说的没错,除了百福楼花魁大赛,在与曹煜在一起的几年里,她还分别看过别处的几次花魁大赛,皆没有百福楼这样的盛况,女子的容貌似乎与百福楼的参选人员有不少的距离。安歌一度认为,“夜晚选美”,才是百福楼花魁大赛胜于别家的制胜武器。
    她有点儿饿了,不是,是很饿。
    她想念杨传老厨的小酒和糟鸭,也想念七哥卤味及食楼的炖鲜鱼……
    犹豫了半晌,还是决定先去杨传老厨,美美地吃一炖再说。
    和温朗月退出人群时,其实已经是傍晚,吃完饭再赶过来,时间上正好。
    因为杨传老厨与百福楼一东一西,是以西边的杨传老厨今日非常冷清,平日里热热闹闹的老店子,今日只有寥寥二三桌人在吃东西,而且隔得都很远。安歌走到以前最喜欢的台子上坐下,便见伙计慌里慌张地赶过来,“二位客官不好意思,此台已经被客人预定,请二位另寻台子。”
    安歌听闻虽然觉得有点不习惯,却也并不为难伙计,另寻了一处靠窗的台子坐下,半扇屏风正好将此台与别的台子隔开。
    坐下后,依照从前的习惯,点了糟鸭和二两女儿红,想到二人今天一天就吃了这一炖,干脆又点了两碗阳春面和一盘子牛肉。
    温朗月当年自占山头为王时,日子过得也好,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山寨里的好东西都可劲的往她面前端。她实际上也是过惯好日子的,觉得这么久以来,就今天这炖还像个样子,马上放开胃口,大吃大喝起来。
    然而尝到熟悉味道的安歌,却只吃了一口糟鸭,就吃不下了,倒了杯女儿红,慢慢地喝着。



☆、竞美
    从离开,到回来……细细地算,也不过两三个月吧。
    于她,却是两世了。
    不过这杨传老厨的美食,却的确近一年没有吃到了,自从被关进了深宫,宫外的这些都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回忆。
    想到菀青当初也是很喜欢这里的糟鸭,不过从进入深宫,直到被曹煜杀死时,再没有机会吃过一次。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伙计又迎来一位客人鹕。
    “客官您请进,您的台子给您留着呢!”
    安歌探了半个头出来,发现一位着深蓝色锦衣的男子被引到刚才她选中的台子前咕。
    那人坐下,安歌看到他几乎完美的侧面。
    倏地将探出的半个头缩了回来。
    看温朗月还在认真地吃东西,她也不打扰她,自是努力控制着自己怦怦怦狂跳地心,竖起耳朵听那台子上的人说话。
    “庞鹰,你不必陪我,去隔壁台子上要点吃的吧。”
    “是,公子。”
    庞鹰坐到了不远处的台子上,点了两样菜。
    原来这二人,正是曹煜和庞鹰主仆二人。
    安歌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同时也有些疑惑,为什么曹煜偏偏会预定这个台子?
    而且他点的菜也是从前的老三样,小酒、糟鸭和牛肉。
    菜很快就上来了,他却并不举筷品尝,似乎是在等人。
    果然,过了一会儿,一抹青色进入店中。
    如水的眼眸中带着深不见底的寂色,正是在花魁大赛附近见过的况离,他向曹煜微施一礼,曹煜示意他坐下。
    二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听得曹煜说:“今日花魁大赛一定很成功,老五和老八都去了。”
    “是呀。”况离道:“还有何宴大人的两个女儿及芊芊姑娘也都参加了大赛。”
    曹煜噗嗤地笑出声来,“这下有好戏看了。”
    “您不担心吗?芊芊姑娘她……”
    “有什么好担心的,她不是有太后罩着吗?”
    “我是说,担心她欺负别人。”
    “不担心,若是聪明的人,自会躲她远点。若是不晓得躲开她的,也就活该被欺负了。”
    曹煜说到这里,忽然道:“我让你查的事情有查到眉目吗?”
    况离摇摇头,“没有,恐怕……”
    曹煜冷冷地哼了声,“一定要查出,到底是谁动的手!这就好像有一个敌人在身边,却不知道是谁,这让我很被动,随时都会被他算计。”
    “那会不会是齐王殿下?”
    “不会,当时他一心只是忙着婥儿的事情,我们离开安平镇的时候,他还都没有离开,我敢断定,婥儿的墓定是在森林里,只不过他比我们先一步到,又挪走了,要想再次安置,需要耗费很多的心力,他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说到这里,他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笑着道:“况离,这是婥儿生前最喜欢的位置,她总是在这里就着这两样菜喝点酒,有时候就算是我不陪她喝,她也会自己把自己喝醉,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爱喝酒的女子。”
    况离淡淡地哦了声,好像曹煜说的,根本就是个不相关的人。
    曹煜见状,呵呵轻笑了两声,又道:“婥儿与你曾经有那样的经历,我真怕你会因为婥儿而恨我。”
    况离也是哧地一笑,“我没资格因她而恨任何人。”
    二人的谈话至此,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若不是安歌这样的知情人,根本就不会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就算是安歌这样的知情人,依旧没有完全听懂,不过她却明白,原来在安平镇的时候,曹煜忽然急匆匆地赶回安阳,为的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而这件事,有可能是曹煜的敌人所做,但曹煜却不知道是谁。这世上能瞒过曹煜的人还真不多。
    安歌不由地好奇起来,到底是谁?做了什么事?让曹煜如此的害怕?
    店子里变得很安静,众人都在默默地吃东西,曹煜和况离也不再谈话,这时,一直埋头苦吃的温朗月终于吃饱了,伸了伸懒腰,道:“吃饱喝足就有点困了,要是睡一觉再去看花魁大赛更好。”
    安歌模糊地唔了声,她现在还不想让曹煜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安阳。现在轮到她埋头苦吃了。
    好在不一会儿,曹煜和况离及庞鹰,就一起出了门。
    安歌长长地吁了口气道:“月儿,你说的完全对,我们可以睡一觉再去看花魁大赛,因为好戏总是留在后头,现在去也没什么好玩的。”
    *
    安歌和温朗月再次来到花魁大赛现场的时候,时间正是刚刚好。
    之前的那些小美女都已经从高台子上下来,聚集在一处等待今日的结果。
    而真正引人注目的美女,才刚刚走上高台。
    百福楼的宽阔露台之上,曹煜、曹炟和曹煣皆在座,谢流云此时陪坐在曹煜的旁边。女眷方面多了一个令安歌意想不到的人,竟然是当初从安平镇过来的姬五小姐姬静姝,她的位置并不显眼,然而却是独占一台,身份也算相当特殊了。
    此时众人的目光都在高台之上,没人发现观看的百姓中混着个安歌。
    走上台的女子面缚轻纱,像一朵儿云,轻轻淡淡地飘上来般,令众人不由地都注目在她的身上,好奇她是何等模样。随着旁观的凑乐响起,她跳了一曲《霓衫羽衣舞》,显然是经过改编的,动作要求并没有多高并且进行了简化,但是她跳出来,硬是让人看得血脉喷张,赞叹不已。
    一曲完,她才轻轻地取下面纱,在摇曳的灯光下,众人终于看到了她的脸,一对柳叶眉,一眸清河水,什么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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