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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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珠背得七窍生烟,看着廖子承悠闲地煮茶、品茶,恨不得一本书朝他脑门儿拍去!
真怀疑他是假公济私,明知道她最讨厌背诗了……
背不完诗词,午膳也留在小香榭吃。
华珠看着巧儿送来的四菜一汤,完全没有胃口。
须臾,一名机灵的少年走进了课室,对华珠笑道:“七宝给年小姐请安,我家公子请您去隔壁东厅。”
东厅,是为教习先生专门准备的厢房,用膳与小憩都在里边。
华珠跟随七宝中走向东厅,一路上没有半个丫鬟,想必是七宝打点妥当了。当华珠看到满满一桌美食时,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差别待遇啊!
走入东厅,廖子承刚用帕子擦完手,七宝眼尖儿地将水盆与帕子撤下,又为华珠打来温水,并洒了一些新鲜的茉莉花瓣。
这是她在宫里养成的习惯,重生后便也没改,但她没告诉过廖子承。
华珠就想起了那个将窗户开向她卧室的小阁楼,也想起了他那句“开这里的窗子,采光最好。”
这个光,该不会是指她的……“春光”吧?!
廖子承发现华珠眯眼,死死地盯着他,遂问:“不吃饭看我做什么?不饿吗?”
华珠擦了手,把帕子给七宝,待七宝退下后,才拿起碗筷,阴阳怪气道:“不饿,谁让先生您秀色可餐呢?”
廖子承就看向了华珠,神情颇为认真,似在做着某种审度,片刻后,说道:“难怪我饿。”
华珠……默!
廖子承的吃相并不属于那种非常斯文的类型,若非认识廖子承,华珠会觉得他在军队里呆过,因为不管他的言行举止多么云淡风轻,眉宇间都有一种杀伐决断的英气。他很努力地遮掩这一特质,但华珠依旧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
心里想着事儿,一不留神夹了一块红烧鱼,皱了皱眉,又毫不犹豫地丢在了一边的碟子里,她不吃鱼,因为小时候被卡过。
廖子承夹了几块鱼,神色如常道:“以前听说爱吃鱼的人聪明,我还不信,现在毫无疑问了。”
华珠一开始没听出来,吃了几口饭才反应过来他是在拐着弯骂她笨,真不明白,他小时候像只小绵羊一样温顺可爱,怎么长大了变得这么讨厌?再说了,她哪里笨?不就是不爱背诗?
廖子承仿佛没察觉到华珠的不悦,细细地挑完鱼刺,再全部放入华珠碗中,然后在华珠诧异的眼神里,眉梢一挑,仿佛在说,瞧,你手口并用都剔不干净的鱼刺,我只用两根筷子就做到了。
华珠脑补完廖子承的心理活动,着实气得不轻,化悲愤为食欲,却还比平时多用了小半碗饭。
吃完饭,廖子承继续盯着华珠背诗,一直到日暮时分,华珠才在廖子承的高压政策下背完了整本诗集。
华珠揉了揉酸痛的脖子,一看窗外,发现天黑了,忙起身收拾书本离开,哪知尚未走出大门,身后便传来廖子承的话音:“你还欠我银子。”
您老还记得?华珠停住脚步,轻咳了一声:“你不是说,做双鞋就可以了吗?”
廖子承点头,“嗯,拿来,现在。”
“明早行不行?我来上课,顺便带给你。”
“现在。”他重复了一遍,音量不高,却透着不容抗拒的强势。
可姑奶奶我真的很累呀!这事儿又不能告诉丫鬟,怕一不小心让谁盯上……华珠咬了咬唇,最终鼻子一哼:“我说明天就明天!”
“那好。”
华珠以为廖子承终于妥协了,却又见廖子承比了个手势,“明天两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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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承你这么霸道真的好么?
☆、【第三十章】一根头发的分析
好吧,现在他是老师、是债主,她得妥协。
做完心理建设,华珠长吁一口气,回了院子。
她的院子在清荷院隔壁,拿着鞋子出门时碰到了晴儿,也亏得袖子宽大,能藏不少东西,这才没露馅。
但没料到,躲过了晴儿,却没躲过半路杀出来的赫连城。
“我正找你呢,你去哪里?”赫连城看见华珠,心情莫名地好,也不等华珠回答,便拉起她小手朝前面走去。
伴随着他突如其来的靠近,一股熟悉的幽香钻入鼻尖,华珠几乎是本能地生出一种排斥,双手推开了他!
这一推,出问题了,鞋子掉出来了。
“你推我干嘛呀?咦?”赫连城发现了地上的鞋子,拾起来边看边问,“给我做的吗?”
布料似乎没他平时穿的矜贵,但做工不错,看得出花了心思的。但是当他放在脚边比了比后又皱起了小眉头,“不合脚。”
“不是给你做的,当然不合你的脚。”就在华珠揣摩着如何回答赫连城之际,廖子承不紧不慢地走来了,并非常自然地从赫连城手里拿过了鞋子。
赫连城一惊,“喂!你谁呀?抢我鞋子做什么?”
“廖子承。”不卑不亢地自报了名讳,却并未行礼。
“廖子承?”赫连城若有所思,“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仅凭一根头发就判断出‘男子,年龄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生活条件优越,却对花粉过敏’的棺材子!”
廖子承冷冷地看着他,那种罕见的冰冷,让华珠感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奇怪,廖子承为什么要厌恶赫连城?看样子,二人是第一次见面才对……
赫连城一心想着小侧妃这么厉害,自己也不能差了,刚好有个机会大显身手,怎么可以错过?赫连城扬眉一笑,说道:“其实,那会儿是我不在,如果我在的话,我也能分析。”
“哦?”廖子承眉梢微挑。
赫连城就自信满满道:“首先,男人的头发比女人的要粗硬一些,能判断男女不足为奇;其次,长期养尊处优的人,所有洗浴用品皆比寒门子弟的高档,发质肯定也比他们的好;再次,头发的韧性与皮肤的弹性一样,都能反应某个年龄阶段的特点,只要熟读过相关书籍,对症判断,就一定能看出头发的主人有多大。”
华珠眨了眨眼,听起来挺有道理。
廖子承看了华珠一眼,扯出一个似是而非的冷笑,“我只知能从骨骼鉴别男女,以骨盆最为准确,还没听说仅凭看、摸一根头发就能断定雄雌;至于你赞美富人的发质,在我看来,就好比说‘吃鲍参翅肚长大的贵族一定比吃五谷杂粮的平民更健康长寿’一样,充满了自欺欺人的色彩;另外,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哪本书籍记录了通过一根黑发的韧性来判断主人的年龄,非常期待燕世子成为这方面的鼻祖!”
赫连城的脸色一沉,握紧了拳头道:“那你说说,你又是怎么分析的?”
华珠就想,以廖子承的性子,一定会说“告诉你它是什么,比告诉你它为什么是什么要简单得多。”
谁料,廖子承捏了捏手中的鞋子,淡淡地问:“年小姐,大食人主要拿什么来换购北齐的丝绸与茶叶?”
“香料。”
“最为贵重的是哪几种?。”
“苏合香、麝香、龙涎香。”话落,华珠猛地一怔,“龙涎香?”
龙涎香只有皇族男子使用,而来了琅琊的皇族男子又只有十七岁的赫连城,与二十五岁的赫连笙,难怪他说,“男子,年龄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生活条件优越”。
廖子承又道:“龙涎香、黄芪、党参、白芷、桑叶、蜂蜜。”言罢,深深地看了赫连城一眼,然后扬长而去。
黄芪、党参、白芷和桑叶都是抗过敏的,赫连笙可没这毛病,所以那晚的人,是赫连城了。华珠就问他,“世子,你从小到大一直吃药,就是因为对花粉过敏吗?”
“他是狗鼻子吗?怎么什么都能闻出来?”赫连城深知瞒不下去了,便摸了摸眉毛道,“嗯,打小的毛病,不治就会哮喘。但我不想吃药了,药好苦,我听人说蜂蜜能以毒攻毒,就……就偷偷地把药倒掉,然后喝蜂蜜。”
服食蜂蜜是一种争对花粉过敏症的自然脱敏疗法,其原理是少量摄入过敏源,让人体对它产生一定的耐受性。华珠又问:“那你可觉得身体有何不适?”
“还好。白天有点儿想咳嗽,别的没什么了。”
那就是有效果了。华珠行了一礼,“世子,我累了,先回院子。”
她疲倦的神态落在赫连城眼里却成了一种无形的疏离,赫连城心口一紧,委屈地问:“你为什么给他做鞋子?你喜欢他吗?”
华珠眉心一跳,“我怎么会喜欢他?他是教习先生,我……我贿赂他。”
一听是贿赂,赫连城满血复活,拍着胸脯笑道:“原来是贿赂呀,你早说嘛!以后这种事包在我身上,他要钱还是要官,我都能给他!嗯,爵位也行,你觉得侯爷怎么样?或者,我也可以为他牵线搭桥,让他尚个公主!”
华珠扶额,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重物落水之响,华珠与赫连城俱是一惊,听方向,好像来自省亲别墅对面的小湖,那条汉白玉小道是出府的必经之路。
赫连城就瞪大了眸子:“不会是廖子承落水了吧?”
“他没这么不小心。”华珠脱口而出,末了,又补上一句,“好歹是王三爷举荐的人。”
赫连城施展轻功奔向湖边,从荡起层层涟漪的水中救起了一名白衣女子。
华珠小跑着赶到事发现场时,赫连城已经将她胸腔内的积水压出来了。
“咳咳咳咳……”女子咳嗽了几声,猛地从晕厥状态抽离,白皙如玉的面庞上沾满水珠,顺着她这一剧烈的晃动,纷纷飘洒开来,像一斛珍珠倾洒在了白云之巅,美得高雅,美得淡然。
赫连城一边轻拍着她脸蛋,一边唤着“三表嫂”,华珠就想,她一定是府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三奶奶了。在华珠的记忆中,最美丽的女子莫过于前世的王皇后,那是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绝代佳人,华珠以为再也不能看到比她更倾国倾城的女子,但此时见了冷柔,华珠才明白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只是,冷柔的气质有些熟悉,熟悉到……华珠的心里,有微微的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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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今天更晚了,卡文卡到爆炸…。
☆、【第三十一章】董娘子
冷柔看了一眼正抱着她的赫连城,窘迫道:“多谢世子。”随后看向华珠,似在思量华珠的身份,片刻后说道,“是华珠表妹吧?可否扶我一下?”
她的神情很真挚,可说不上来为什么,华珠就是不太喜欢她这样的气质,这与对颜婳的深恶痛绝不同,只是单纯的一点不悦。华珠想,或许是自己嫉妒她的美貌了。
华珠搀扶住冷柔,轻声问:“三奶奶怎么落水了?”
“我在湖边散心,不小心掉了下去,劳烦表妹送我回清秋院。”
这种云淡风轻的口吻……也有点儿熟悉。
华珠摇摇头,对赫连城道:“这边有我就好,世子身上也湿了,赶紧回去换衣裳。”
赫连城本来冷得厉害,听了这话却眯眼笑了,“你关心我?”
华珠看了冷柔一眼,冷柔装作没听着,面无表情,华珠就小声道:“世子请保重身体。”
赫连城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冷柔在华珠的搀扶下回了清秋院。
清秋院与小香榭坐落在同一区域,最初王三爷入府授课就是为了颜三爷,所以课室便定在了离清秋院最近的地方,后面颜三爷过世,颜婳继续上课,但地点却没改了。
二人踏入院子,立时有机灵的小丫鬟迎了上来,冷柔与她一道入里屋换衫,招呼华珠在外间等候。
说是外间,看起来更像一个书房,左边是长方形案桌,摆放了上等的笔墨纸砚,以及一本看了一半并未合上的《梅庄五女》。
梅庄五女是在民间广泛流传的人物传记,记录了明德太后、长乐公主、染家千金、苗族巫女以及江南名妓的传奇故事。说白了,就是一本小说,华珠没多大兴趣,瞟了两眼便将目光投向了右边的书架。
书架足有一人高,整整六排,分门别类,最上方是《女则》、《女戒》一类的书,最下方,稍不起眼的角落却是一册册的案例与卷宗。从书皮的新旧程度来看,卷宗被翻阅的次数,远远多于《女则》、《女戒》。
而在那么多卷宗里,最吸引华珠的是一本明显高于其它卷宗的蓝皮书。
华珠好奇地拿在手中,随手一翻,一张小像掉了出来。
华珠定睛一看,瞬间瞪大了眸子……
回到清荷院,年绛珠正坐在炕头,胎儿已顺利入盆,肚腹成柚子形,在冬衣的包裹下越显臃肿,她的手指也充满了浮肿,可即便如此,她依旧艰难地穿针引线。
“姐姐,在做什么呢?”华珠挨着年绛珠坐下,笑问。
年绛珠的嘴角微微扬起,露出温柔的笑意来,“你姐夫的背还有些疼,就是上次被抓去受的伤,我给他缝个小背心捂捂。”
能捡回一条命算不错了,受点儿伤很正常,华珠便没往心里去。
“三奶奶留你饭了,吃得可好?”年绛珠一边穿针引线,一边问。
华珠掩面打了个呵欠,“挺好的,三奶奶很温柔漂亮。”
年绛珠不看她,只盯着手里的线,“江南美女多,亏得你姐夫没下过江南,不然,心定得花了!”
“三奶奶是江南人?怎么嫁到琅琊了?”华珠来了兴趣,睁大眼睛问向年绛珠。
年绛珠缝完一粒扣子,咬断了线头,又拿起另一颗,“不奇怪,她娘亲是李家的女儿,后远嫁去了江南,太子妃你见过的,是她表姐。走亲戚啊,她与你三表哥碰上,二人一见钟情,婚事便成了。”
冷柔有个这么硬的后台!难怪府里的人对她这般客气。华珠歪了歪脑袋,疑惑地问:“可上回太子妃宣颜家人觐见,为何没宣三奶奶?”
年绛珠就道:“你怎么知道没宣?许是她自己不乐意去,她丧夫六年,早就变得心如死灰,太子妃的懿旨,她不定放在眼里。”
心如死灰?那张俊美的小像又怎么解释?
年绛珠缝好扣子,将东西交给晴儿,忽而拍了拍脑门道:“说起太子妃,我想起来了,刚李府送来拜帖,太子妃生辰,请颜家前去赴宴,这可不是上回的请安,只见太子妃一人,你要面对的是全琅琊的贵女。绣娘在偏房等着给你量尺寸,来。”
说着,牵起了华珠的小手,朝偏房走去,“对了,我听说府王三爷举荐的代课先生是廖子承,他没为难你吧?”
华珠狐疑地挑了挑眉,“你为什么觉得他会为难我?”
年绛珠的眼神闪了闪,“没,我是听你姐夫说他没从前那么好相处了。”若早知道他与王三爷有这层关系,当初说什么也不会退了他的亲,如今也不至于在太子与燕世子之间来回周旋。
进入偏房,一名身着白裙紫衫、二十多岁、姿容清丽的女子给二人行了礼,“四奶奶,表小姐。”
一出声,竟是让华珠不俗地惊艳了一番。年绛珠注意到了华珠的异样,笑道:“你是不是也觉得董娘子的声音特别好听?”
“是啊,说是天籁也不为过了。”活了两辈子,华珠还从没听过如此悦耳的声音,像泉水滴在玉盘之上,又敲在心坎儿上。
年绛珠对董绣娘道:“劳烦董娘子开始吧。”
“诶。”董绣娘不敢怠慢,忙从工具箱里取了尺子为华珠丈量,“表小姐皮肤真好,水灵灵的,跟剥了壳的荔枝一样!”
看了看吃着蜜枣糕的年绛珠,忙笑道,“直让我想起四奶奶未怀胎之前的模子!”
年绛珠轻笑了一声,“董娘子这张嘴儿,难怪客人那么多,我请你都快请不来了。”
“哪里的话?当初我走投无路,若非四奶奶给了口饭吃,早就饿死街头了,四奶奶的吩咐,我是上刀山下油锅也万死不辞啊!”董绣娘笑着收起了尺子,“我连夜做,一定赶在宴会前送来!”
待到董娘子走后,华珠搀着年绛珠回了屋,为年绛珠倒了一杯温水后,有意无意地问道:“姐姐,董娘子看起来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已经在琅琊小有名气,怎么当初就走投无路了?”
年绛珠喝了一口温水,眼底浮现起一种贵女的骄傲之色来,“你听说过柳昭昭没?”
“柳昭昭?”华珠想了想,觉得这名字有点儿熟,片刻后食指一翘,“啊,可是《梅庄五女》中排行第五的江南名妓?”
“嗯,就是她。”年绛珠放下水杯,又拿起一块蜜枣糕,“七年前,柳昭昭离开青楼来了琅琊,说是……寻亲,只带了一个丫鬟,就是董娘子。”
华珠叹了口气,她还以为董娘子就是柳昭昭呢。
年绛珠吃完一块,又来一块,华珠忙夺了说道:“不能吃了,孩子太大,不好生。”
“好不容易你姐夫不在我旁边唠叨,你又来管我!”年绛珠撇嘴儿瞪华珠,但心里是甜的。
华珠就笑,抱着她胳膊笑,“好姐姐,再与我说说董娘子呗!”
年绛珠拿食指戳了戳她脑门儿,“刚说到哪儿了?”
“柳昭昭带董娘子到琅琊寻亲。”
“哦。”年绛珠点了点头,“我猜柳昭昭是来寻情郎的,可惜红颜薄命,她在琅琊的一处小别院住了不到半年就病死了,也没给董娘子留下什么钱财。董娘子无依无靠,跪在街边乞讨,我那时还没嫁给你姐夫,只是随娘回琅琊省亲,碰巧遇了她,觉得她可怜,便介绍她去娘名下的一间绸缎庄做学徒,几年下来,她心灵手巧,倒真学出了几分本事,现自己开了家绣楼。”
话音刚落,晴儿打了帘子进来,“四奶奶,大小姐身边的碧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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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要作死了,哈哈哈哈!
☆、【第三十二章】焦尸
碧儿进来时,手里捧着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她向华珠与年绛珠行了一礼,“四奶奶,表小姐,因着要去李府赴宴,大小姐命奴婢送一套裙衫给表小姐。”
华珠打开盒子,一道柔亮的光直直打入眼底,这是一条珍珠白对襟束腰罗裙,配半透明紫色腰带,简约大气,又纤侬合度,裙裾以紫水晶点缀,于飘逸淡雅中透出几分不可多得的华贵来。
哪怕华珠这么讨厌颜婳,却无法不喜爱这条裙子。
年绛珠也喜欢得紧,“我瞧着董娘子也未必能做出这么美丽的衣裳,婳儿有心了。”赏了碧儿几粒银裸子,又将一支上好的人参包好,算作谢礼回了颜婳。
洗漱完毕后,华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巧儿隔着屏风问:“小姐,你可是有心事?”
华珠打了个呵欠,想起廖子承那张云淡风轻的脸,又气得牙痒痒,“你家小姐我在悬梁刺股!凿壁借光!襄萤映雪!精卫填海!”
巧儿吞了吞口水,前三个成语她听懂了,大致是在夸张地形容自己背诗勤奋,但最后一个精卫填海是怎么回事儿?啊,一定是小姐觉得学海无涯,就算自己像精卫鸟那样持之以恒,也不能学完世上所有学问。
谁料,半日后华珠哼了哼,“我的脑子就跟海一样深广,几百首唐诗掉进去,就跟精卫鸟扔的石子儿一样,都看不见的!哪里是我不会背嘛?是掉得太深,翻不出来!”
巧儿嘴